[摘 要] 生产要素是财富的源泉,生产要素分为劳动要素和非劳动要素,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承认的是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贡献。对于非劳动的其他生产要素而言,这种贡献只是为财富创造提供了条件,而并非说他们本身也创造了价值。按劳分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之一,但我国社会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不完全同于马克思的按劳分配。
[关键词] 生产要素 财富创造 按劳分配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那么,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根据是什么?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如何?
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含义及其根据
生产要素是进行生产活动、创造物质财富所必不可少的,正如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生产要素又是普遍稀缺的,它不可能无限地随意得到。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两方面的结合导致了人们迫切地占有生产要素的强烈欲望。于是,便产生了生产要素的所有制。社会对这种所有制关系的确认、调整和保护,便形成了所有权。生产要素成为人们的所有物之后,再把这些生产要素用于生产过程,必须通过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允许并把生产成果的一部分分配给这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但生产所需的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往往不为同一个所有者占有。这样,为了进行生产,要求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把他们各自占有的生产要素投入一个共同的生产过程。这个生产过程的结果,便归这些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占有,并按照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多少或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贡献的大小,在他们之间分配。这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含义从质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从量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同时也可以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从质的方面来讲,之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是分属不同的所有者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过程提供了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就要求从生产过程的结果中分得与自己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相适应的一部分生产成果。他之所以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因为他具有对自己所提供的那部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可见,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利,直接来自于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按照马克思***治经济学原理,社会分配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在分配中形成的利益关系只不过是所有制关系的实现。生产决定分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承认的是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和财富创造中的贡献,对于非劳动的其他生产要素而言,这种贡献只是为价值形成和财富创造提供了条件,而并非说它们本身也创造了价值。价值创造和收入分配的根据是完全不同的。价值的创造由劳动决定,收入分配的特定方式取决于特定的生产关系。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要素和非劳动生产要素。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当然包括劳动要素也按贡献参与分配。劳动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就是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按生产要素的内容之一。但我们所进行的按劳分配不同于马克思的按劳分配。
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分配原则。按劳分配的基本要求是: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在全社会范围内,社会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为惟一的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按劳分配的实现,要有一些前提条件,包括:(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2)要能够保证劳动者各尽所能。要有足够的生产资料可供投入生产,要有足够的就业机会并且劳动者有充分选择职业的自由。(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每一个人劳动,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4)社会可以统一对社会总产品做各项扣除。劳动者除了可供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成为个人财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所实行的按劳分配己经不完全是马克思当时设想的按劳分配,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按劳分配,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其特点是:(1)按劳分配的内涵是劳动要素按其在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中的贡献分配。(2)按劳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3)按劳分配与其他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4)按劳分配己经不局限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而且也包括对生产资料的分配。劳动者通过劳动做出贡献分配所得,不仅可以满足生活消费需要,而且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形成劳动者的个人财富。
劳动者的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是财富创造的重要源泉。劳动要素是一切生产要素中最能动的要素。***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把“尊重劳动作为***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贯彻。”这充分突出了劳动者的地位,强调了劳动者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和重要作用。
为了调动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必须保护和尊重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要素的财产权利,在公有制的框架内,对劳动者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中的按劳分配,首先,要做到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使收入水平与人力资本价值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联系起来。并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来调节,以调动全社会劳动者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途径不断提高其人力资本价值的积极性,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作为科学技术的创造者和科学技术知识载体的劳动者,对社会生产过程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其次,应该使公有制领域的劳动者对自己创造的经济剩余有一定的索取权,纳入按劳分配收入,以调动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奉献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劳动的积极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优先保护按劳动贡献形成的产权,即明确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价值只能被转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价值的产权,应在其他机制对市场交换基础机制的补充下,更多地调节到劳动贡献大的人手中。对由劳动所得而形成的私人产权进行保护,就是对劳动和劳动所得的保护,就是对劳动者劳动所得支配权的保护。在全社会范围内,应该超越所有制的界限,普遍树立劳动光荣、不劳动可耻的氛围,尊重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
按劳分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因为生产资料公有,任何人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分配社会产品,只能根据自己提供的劳动取得相应的报酬。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的范围和程度,生产资料公有制范围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按劳分配就实现的越充分,但生产资料公有制范围的大小、公有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三、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使财富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
财富是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所有使用价值的总称。从价值创造角度而言,劳动是唯一的源泉;从财富创造的角度看,劳动要素养和非劳动要素二者不可或缺。要使社会财富源泉充分涌流,关键是调动各种财富源泉的产权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其把各种财富源泉贡献出来并由市场来配置,这就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实行按劳分配;又要调动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实行按要素分配。否则就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阻碍技术进步,引起资源浪费。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多层次性、地区发展不平衡。与之相适应,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制度。所有制制度决定了我国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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