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老龄健康(健康产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切实履行老龄健康(健康产业)工作职责,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大力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丰富老年健康服务和产品供给,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幸福感。
一、认真开展老龄委各项工作
组织学习贯彻《老龄工作论述摘编》,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强化全社会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理念。
调整组建新一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召开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会议。
推动落实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十三五”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终期评估,配合相关部门启动“十四五”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组织“敬老文明号”四级联创,多举措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全省老龄信息员队伍。
二、强化老年人各项权益保障
组织开展国家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开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组织实施银龄健康基层志愿服务工程。
推进各项老年优待***策落地见效,开展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持续推进“银龄安康行动”。
三、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实施办法出台市实施意见。开展“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终期评估,启动市“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老年健康宣传周和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全国老年健康知识大赛和“关爱老年健康”科普征文活动。
继续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落实《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快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
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省《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制定市落实措施。
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开展第四批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省医养结合试点市遴选。
推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组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推进市老龄健康、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水平。
组织开展国家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签约服务指南等标准规范。举办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宣传推广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
五、促进全省健康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等21部门关于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积极推动健康产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力打造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参与长三角健康产业高峰论坛暨博览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
加大健康小镇建设的调研、评估、指导力度,总结和完善健康小镇良性发展工作机制。
落实全市医疗健康重点项目(企业)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进要素对接,畅通***企对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