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约前468~376年),姓墨,名翟,鲁国人,一说宋国人。大约生在孔子死后、孟子生前。墨子首创墨家,是春秋战国之际的主要流派,是九流十家中的大家。韩非子在《显学》篇中称:“世之显学,儒、墨也。”孟子也说过:“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孟子.滕文公下》)足见墨家在当时影响之大。
墨子最初师从儒家,后来由于不满儒家的繁文缛节,又从儒家中分离出来,自成一家,并成为儒家的反对派。墨子自称他是“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墨子.贵义》),是比较接近“农与工肆之人”的“士”阶层,其组织中的墨家成员,也多属社会下层的人员或游侠。墨家成员据说有数百人之多,其领袖称为巨(钜)子,有严格的组织纪律,为了实现其主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孟子也称其为“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
墨子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乐、非命、节用、节葬等,同儒家展开了一系列的***治观点与学术思想的斗争,几乎有压倒儒家的趋势,所以孟子把他的学说作为异端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但在墨子的思想中,确有不少是要求“民主”、“平等”的闪光点,反映出社会下层不满现状的思想,是小生产者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倾向。现将其主要思想举例说明如下:
关于兼爱:墨子在《兼爱》诸篇中详细地论述了“兼爱”的观点,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反对“别相恶,交相贼”。为了“兴利除害”,他提出“兼以易别”的主张,并由此提出“利人手即为,不利人手即止”的行为准则。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兼相爱”,即可以达到“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这样就可以协调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关系,以实现人我共同受益。墨子的兼爱思想,虽然包含有利人和利己的共同利益,但在当时的社会中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相反的,儒家的爱有差等的主张,倒能为社会所接受。
在***治思想上,墨子提出“尚贤”的问题,与儒家的“亲亲、尊尊”的思想相对立。所谓“尚贤”,即是要崇尚贤才,墨子把“尚贤”视为“为***之本”。并认为“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对贤良之士,要做到“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充分发挥他们在***权中的作用。他还提出“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以上所引见《尚贤》诸篇)等等,这些思想,在今天仍不失其光辉。
在《节用》和《节葬》诸篇中,他以古圣王为例,详细地论述了圣王所制定的节用之法,包括衣食住行、生死丧葬等多方面的规定和实施,指出凡是“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以此来反对当时统治者的繁文缛节和骄奢***逸。
由于墨家提倡“兼爱”与“非攻”,为了反对战争,在***事技术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现以《公输》篇为例来做说明。墨子为了止楚攻宋,“起于齐,行十日十夜而至郢,见公输盘。”通过论辩和攻防的模拟对演,战胜了公输盘,说服了楚王,最终化解了楚攻宋的一场战争。这篇论文,不仅具体说明了墨子的非攻思想,也是了解墨家有关科技成就的重要文献。
墨家从其经验论出发,在认识论方面提出“取实予名”、“察类明故”的观点,以及“言必有三表”的“三表法”。三表法,即“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也就是“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是以历史经验为依据;“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是以众人的经验为依据;“废(发)以为刑***,观其中国家人民之利”,即是看它实行的效果如何。(见《墨子.非命上》)墨子的“三表法”,包含有许多值得批判继承的内容。后期墨家克服了狭隘的经验论,也杜绝了墨子用“三表法”证明鬼神存在的错误思想,使认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逻辑学方面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即所谓“墨辩”,此处暂付阙如,不再赘述。
到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墨家便销声匿迹。直到近代,才有人提出对墨学的研究,墨家又作为一派走进科学殿堂。当前《墨子》的通行本有清孙诒让的《墨子闲诂》,郭沫若在《青铜时代》中有《墨子的思想》专章,在《十批判书》中有《孔墨的批判》专论,可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