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由此而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运行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地质灾害的定义做了阐述,然后分析了地质灾害评估的级别及主要内容,最后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现状评估;级别;评估报告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human economic activities, which caused by geological disasters have occurred. Geological hazard risk assessment work to standardize human engineering activities, reduce artificial 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s, guarantee the safe opera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This article first to the defini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 then analyzes the level of geological hazards assessment, and the main content, finally, the method is commonly used in geological hazard risk assessment were discussed.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 Risk assessment; Situation assessment; Level; Assessment report
中***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地质灾害的定义
就地质灾害而言,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因此,从上述地质灾害的定义中,可以明确以下两点:
1、在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中即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人为因素。有些人认为,有些由人为因素引发的灾害(如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属人为灾害,不是地质灾害。其实单从定义中,我们就可以找到答案,上述灾害肯定是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畴,属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两个意思,一是:必须是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危害的才能称其为地质灾害,假如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发生的山体崩塌就不是。二是:地质灾害必须是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假如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楼房倒塌,虽然也造成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但与地质作用无关,也就不是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评估的级别及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的评估级别
1、一级评估
一级评估是指重要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灾害类型及危险性、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2、二级评估
二级评估是指较重要的建设项目。与一级评估一样,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以及建设项目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或专项分析,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以及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影响。对评估区内重大地质灾害应参照一级评估要求进行评价。
3、三级评估
三级评估是指一般建设项目。可以从简,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地质灾害评估的主要内容
1、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指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任务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以及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任务是依据工程项目类型、规模、预测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以及灾害的范围。
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的任务是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情况,采取定性、半定量的方法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场地的建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方法
(一)点评估和面评估方法
1、点评估
对于点的危险性评价,一定要弄清地质灾害点的地理位置及自然地理概况,地质环境,地质面貌,形态特征,边界条件。采用经验法与灾害活动的动力分析和条件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力学平衡的计算,得出稳定系数(K),用来指示斜坡失稳的可能性。在计算现状环境下斜坡稳定系数时,应根据今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设定相应的参数,计算稳定系数,从而确定导致斜坡失稳的因素,这些因素出现的频率多大,进而可以确定灾害发生的概率。最后根据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的综合分析,并结合稳定性、危害范围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的结果,对整个地质灾害点进行危险性分区。
2、面评估
对于面评估特别是区域评估的危险性评价,首先要分析灾害产生的因素,即岩体工程条件,构造条件,地形地貌条件和气象水文条件,以这四种因素作为危险性评价的基础。
评价方法一般可采用单元面积评价法,即将研究区域划分为若干个面积相等的单元,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对每个单元逐一评价,然后再作整体评价。危险性评价的统一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对各地质灾害群成生原因及新出现的灾害活动特征进行研究,找出地区至灾因素而实现的。评价时,将此四项因素用系统工程层次分析法,求出各自的权值,然后以专家评分方法,将分值乘以权值,求出各单元的危险性指数。再根据本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考虑到可能发展为灾害的现状及预测的内容,将该区危险性分为极重、重度、轻度、无危险四级。
(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方法
1、现状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着重点是对现有灾害的分析和评述。分析和评述内容应包括:灾害发育基本规律的归纳;代表性灾点的重点剖析;各种灾害(点)历史危害情况、现实活动特征及稳定状况的评价。
现状评估时还应结合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特点,作具体分析,适当增加有普遍意义或反映工程特点的其它地质灾害及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如增加地面不均匀沉陷、砂土液化、不稳定斜(边)坡、水土流失等灾种和问题的评估。
在确定了地质灾害种类后,正确评价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选取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一定要正确评价每个灾种的危害性。在评价各灾种的危害性时,一定要依据各灾种的发生可能性、危险性及各灾种发生时造成的人、财、物损失来综合评价。既不能偏高,更不能偏低。偏高易造成防治措施中的工程浪费,偏低易造成防治措施的安全性不足,造成更大损失。
2、预测评估
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进行有依据的预测评估。主要有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等。
在预测评估中不但要紧紧围绕工程布局和施工特点进行,还应与现状评估结果相互综合分析后使用。预测评估的侧重点是在评估区叠加了拟建工程影响后,拟建工程和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程度的预测评价。
3、综合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危险程度,确定判别区段危险性的量化指标。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评估区内给人民生命财产已造成危害的地质灾害点或具有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参与评估。
(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编写方法
1、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勘探设计单位编写报告书。勘探设计单位首先要根据建设用地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灾种,如煤矿则以采空塌陷和地面沉降为主要评估灾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充分收集资料,分析研究评估区附近气象、水文、地质、水工环等地质资料。
2、评估报告在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报告书力求简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规范、时空信息量大、实用易懂、***面布置合理、美观清晰、便于使用单位阅读。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地点及范围;
(2)项目类型及平面布置***;
(3)评价工作级别的确定;
(4)地质环境条件;
(5)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6)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7)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8)综合评价与防治措施;
(9)结论与建议。
3、评估报告各章小结
评估报告的各章小结,既要简明扼要,又要具体详实,应类似于文章摘要一样,说明做了哪几方面的工作,同时要说明做的结果是什么。比如,现状评估一章的小结,要具体地总结说明评估区灾种的成因与分布,包括每一灾种的数量、规模大小及危险性程度,同时要指出重大或重点灾害的评估结论。
4、评估报告结语
结论内容包括:地质环境条件论述、评估级别的确定、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结论、综合评估与适宜性评价结论、防治措施。建议要单独写,不要与结论混为一谈。最后,需要强调的几点是:
(1)评估报告中不进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2)文字报告、小结、结论及***件的评估结论要一致;
(3)避免出现“不会发生或不存在某某地质灾害”的结论;
(4)只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灾种做客观评估,当然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彻底判定不会发生什么灾害,还是比较困难的;
(5)评估中可能涉及的灾种一定不能漏掉。
结语
综上,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一项新型的技术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正处在蓬勃发展阶段,具体操作技术还有待在较长时间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完善和细化。相信随着我国地质勘察事业的发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能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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