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检察官,我是张高平呀,我被无罪释放啦……”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高平、张辉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高平、张辉无罪。失去了10年自由的张高平第一时间拨通了张飚的电话。当得知张高平被无罪释放后,电话这端的张飚听了之后说“好”,他顿了一下又说“好好好……”电话另一端的张高平,大哭。
这一刻,张飚五年的坚守终于画上了句号,一件尘封多年的冤假错案终获纠正;而张飚本人也收获了各种荣誉。人们在表达对他的钦佩的同时,也不禁提出疑问,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够如此坚守信念,如此执着,如此负责任、有担当。
张飚,63岁,***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官,现已退休。张飚默默调查并推动了浙江张高平、张辉杀人案件再审,为了这一案件的改判多次致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张飚经过努力,确认另一案件中作伪证的袁连芳与张高平叔侄案件中的袁连芳同为一人,2009年他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重新整理,连同谈话笔录寄给了浙江的相关部门。但是没有得到回应。多次反映其情况无果之后,2010年在退休前夕,就张高平叔侄两人案件当中的申诉情况,张飚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写了一封长信。2011年,张飚退休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2013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了张高平叔侄两人无罪的判决。张飚及律师为张高平、张辉叔侄俩赢得了最后的正义!
所有见过张飚的人对他的描述都出奇地相似,“低调”、“亲和”、“认真”。这种性格或许和他的***旅生涯有关。陕西蒲城人张飚曾当过6年兵,这铸就了他耿直的性格,在兵团农场连队任5年排长的经历,则为他积累了做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
1980年2月,张飚调入石河子市检察院,做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11年9月,张飚从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岗位上退休。
和张飚面对面,听他回忆往事时,很少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波动,这种“踏实稳健”的性格被张飚带到了工作中。熟悉检察工作的人都知道,监所检察工作枯燥乏味,但所要做的工作却“五花八门”,比如,查办监管场所内的职务犯罪;处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举报等。在所有的检察职能中,正是由于工作的多样性和全面性,监所检察有“小检察院”之称。
由于监所检察干警主要和羁押人员、服刑人员等打交道,是检察机关中较清苦也是较危险的部门。但张飚沉下身子,在监所检察部门一呆就是10年,用沉稳的性格化解了监所内的许多争端。
2005年的一天,张飚和同事毛笃生在石河子监狱进行巡视检察,二监区的一些服刑人员反映,他们干活重、吃不饱、伙食差。张飚把反映情况记录下来,没有当场表态。
第二天中午,两位检察官到服刑人员劳动工地,现场突击检查他们的伙食情况。然而现场情况却让他们惊愕,工地的地上、草丛中有许多丢弃的吃剩下的白面馒头。两人把丢弃的馒头一一捡起,足足捡了一大包。
为什么服刑人员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张飚带着疑问与部分服刑人员个别谈话。经调查了解,原来是有一些服刑人员想要挑拨是非,故意制造事端。
张飚立即把在场服刑人员集合起来,举着捡回来的馒头,语重心长地开展法制教育,严肃指出服刑人员反映的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批评了一些说假话、妄***挑起事端、破坏监狱***形象的服刑人员。
“任何破坏监管秩序稳定的罪犯,法律都将予以严厉惩罚。”张飚对服刑人员说,“浪费可耻,大家要珍惜粮食。”一场将起的风波,就这样化解在无形之中。
一份数据显示,张飚坚持“既要认真工作,更要用心工作”,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出庭支持公诉12件;为监狱警察以及服刑人员讲法制课40余次。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张飚:维护公平正义是我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