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直译和意译之争由来已久,双方均认定“信”“顺”互不相容。争论的原因在于双方对“直译”“意译”的概念理解有误。其实直译意译译事中一种基本手段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关键词:直译;意译;信顺之争
中***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2-0107-01
一、翻译的定义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什么是翻译。《现代汉语大词典》的定义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由此得出,翻译是把已用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用另一种语言重新加以表达。既是重新表达,无形中就定下一条规矩:如实。这就涉及到两种语言的准确运用:第一步,准确运用出发语言了解原著;第二步,准确运用归宿语言把原著从形式到内容再作表达。而语言是词汇和语法的统一体,二者不能拆开,去其一即丧其二,不复成其为语言。因此,翻译必须连词汇带语法一起翻译。
二、直译与意译受到的误解
很多人把直译误解为逐字译:“不按中国语言习惯和词序而按照原文的结构和词序的翻译”,这实质上只译词汇不译语法,把归宿语言的语法等同于出发语言的语法,认为翻译所涉及的仅仅是两种语言的词汇而不是两种语言,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语法,否定了语言,“忠实”更是无从谈起,顺便也取消了翻译。当然,翻译实践中确实会有个别句子会与原文语序的结构相仿乃至相同,但只是出于偶然;译文所遵循的实际上仍然是归宿语言的规范而绝非“按照原文的结构和顺序”。
意译也同样受到误解。其一是“宁顺而不信”,梁实秋和赵景深为其代表;其二是以翻译为载体,添加译者本人的观点和意见。“不信”以及加入译者本人观点,这已经从根本上违反了翻译的忠实原则,实质上是篡改原文,是对原文意义的不忠不信。
三、真正的直译与意译
那么真正的直译和意译是什么呢?此处引入冯世则先生提出的两个术语——“因语言而异的表达方式”和“因言语而异的表达方式”——来阐明这个问题。所谓“因语言而异的表达方式”,是指同一概念(事物)在不同的语言中说法不同这一现象。例如法语称为larmes hypocrites者,汉语谓之“虚伪的眼泪”。而“因言语而异的表达方式”是指同一概念在同一语言中可有不同的说法,不仅因人而异,同一人也可因场合而异,例如larmes hypocrites 与larmes de crocodile,以及汉语的“虚伪的眼泪”和“鳄鱼的眼泪”。这二者合到一起,便可得出以下结论:
替换因语言而异的表达方式,为翻译。在替换因语言而异的表达方式亦即翻译之际,同时替换因言语而异的表达方式,例如larmes de crocodile不译“鳄鱼的眼泪”而作“虚伪的眼泪”,即将其作为larmes hypocrites来译,或译为“猫哭耗子假慈悲”,则为意译。
如这时不替换而保留原文的因言语而异的表达方式,将 larmes de crocodile径直译作“鳄鱼的眼泪”而不改为“虚假的眼泪”,那就是直译。
四、直译的优点与意译的必要
笔者以为,二者相比,直译有优于意译之处:不仅复现了原文的意思,而且复现了用以表达此种意思的原来的修辞手段,因而也就按作者选择的方式,把意思表达得更丰满贴切。它同时还有助于吸收异国的文化,增进相互了解,进而丰富归宿语言的表达方式。例如:
La guerre froide冷战La lune de miel蜜月Perdre le nord找不到北
Battre le fer pendant qu’il est chaud趁热打铁C’est de l’eau de la vaisselle.这简直是洗碗水。Le temps, c’est l’argent. 时间就是金钱。
当然也包括“鳄鱼的眼泪”,这些说法都以其生动形象的表达被汉语所接受,丰富了汉语的表达方法。“虚伪的眼泪”却因其表达平常做不到这一点。
但是,直译虽佳,有时却行不通而须意译。外语的有些说法,未必都能直译。例如法语中“à pleines dents / avoir la dent dure / avoir la dent?”,第一个译作“用所有的牙”来表示“大口地”,第二个用“牙齿硬”来诠释“说话不留情”,尚可算作直译,第三个若译作“有牙”来表示“饥饿”,着实令人费解。可见直译之强于意译,并不绝对。某些情况下直译有可能反而误事,不如意译;二者是需要互为补充的。“能直译时便直译,不能时便意译”的提法应是由此而来。
五、结语
对于翻译来说,最重要的是忠实于原文,不能导致歧义或误解。直译与意译是译事中一种基本手段的两个方面。即使同一原文,时而直译,时而意译,有时既可以直译,也可以意译;只是整体上有所倾向,有所侧重而已,并非泾渭分明。宜直译就直译,宜意译就意译,能神游于规矩之内,亦能神游于规矩之外,能循规蹈矩,亦能离经叛道,方能称得上翻译的行家里手。
参考文献:
[1]冯世则.翻译匠语[M].上海:文汇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