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概括起来说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本文将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重点分析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体制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过程。
关键词: 经济体制改革 生产力 生产关系
建国之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一、建立了农户个体私有的土地所有制,就是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建立了农户的个体所有制土地;二、到了五十年代中期,为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这种个体农户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造,改成从初级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来又成为了;三、一直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管理体制的弊端
上个世纪50年代,在中国***的领导下,创造性的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自己特点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有效途径: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这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三部曲。1956年底,我国农村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在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把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改造和建设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产生了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显得过于仓促,短短的时间内就从初级社发展到的管理体制。历史证明,这种管理体制严重的脱离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脱离了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其弊端如下:
用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形式组织农业生产同中国现实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经济领域的活动,是一个由自身内部规律所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中,贯穿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可抗拒的根本规律。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生产力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能否生产及其发展变化的方向。生产力本身对生产关系提出了为它服务的内在要求。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只要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生产关系势必要发生变革。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不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起着促进还是阻碍作用,它的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并服从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生产力发展了,不去改革显得落后的生产关系,以致束缚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在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的情况下,勉强去“拔高”生产关系,不仅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和倒退。
从其规模和范围看,比初级社、高级社要大几倍,几十倍;从管理角度来看,其社会化程度较之合作社要高得多。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后,在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知识技能上,都是一种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状况。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水平还是用手工操作和畜力为主。这种状况决定了农业生产力是一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劳动分工结构,也就是说,农业生产劳动还不是一种社会化的分共和专业化的协作关系,而是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的生产分工单位。在这种仍然是以家庭为劳动分工的基本生产单位的情况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必须通过这种分工结构才能进行。这种落后的农业生产力状况,也就决定了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用的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形式来组织农业生产显然是不现实的。相反,由于规模大、社会化程度搞,超越了现实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必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2、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不利于发挥生产者单位和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主体是劳动者,劳动者的利益是否能够实现决定了劳动者是否有劳动热情和积极性。只有在劳动者有很高的劳动热情,并且这种热情得到合理组织和有效使用从而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时,生产关系才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的经济体制,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实行的是高度集中计划管理。而且是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农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要听从上面的安排。由于一切都由上面说了算,生产者没有生产和经营自,这种高度集中计划的管理办法,不可避免的会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按市场需求来安排生产,因而容易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经济运行中的不协调,效率低下,不能提高经济效益的弊端。因此,从物质利益和经济发展规律要求方面看,它不能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农业生产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
3、劳动效率低下
农村经济体制如果不符合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就会在根本上扼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体制下,以生产队为最基本的生产单位,而生产队是由许多家庭组成的。这些农户之间并没有必要的、不可分割的经济联系,而采取的单一的生产合作,只是把这些零散的、个体的数量进行堆积。在这种只靠硬性的行***规定所组成的农业生产单位中,每个家庭之间都在经济利益以及劳动方式、习惯、经验等许多方面存在这巨大的差别。如果只是把他们强行捆绑在一起,绝不会产生内在的活力。
在劳动的组织形式上,一律采取集中劳动、集中经营的模式,排斥分散、***经营,不顾生产的需要搞大兵团作战,必然导致出勤不出力的窝工浪费现象。这些势必遏制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造成劳动生产力的浪费,从而导致劳动效率低下。
4、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严重
评工计分、按工分配,是管理体制的又一特征。这是与集中劳动,简单协作的劳动方式相适应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必然导致平均主义。劳动者付出的劳动质量如果不与劳动成果联系起来,也就是说在分配方式上,不能体现等量劳动交换的经济关系,使多劳不能多得,少劳也不少得,这种分配方式必然会损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
上述体制的弊端,导致我国农村经济缺乏活力,长时间发展缓慢。要想真正发挥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优越性,必须建立一套适应生产力发展具体要求的经济体制,在具体环节上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逐步完善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的自发的要求,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一种自然的、客观的关系。生产力发展了,变化了,就必然要求生产关系的相应变化,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力量,这种客观力量在没有被人们认识的情况下,是一种自发的东西,在人们正确的认识了它之后,才能变成自觉的东西。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的历史上又一次具有深远转折意义的大会。中国***深刻的认识到现有的生产关系已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应该尽快改变现有的制度。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的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对包括农村经济体制在内的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
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否具有活力,最重要的是看它是否可以能动的、迅速的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变化和要求、能否迅速的提供符合生产力要求的各种经济关系和社会组织形式。既然现有的体制已经束缚了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那么就必须尽快破除现有的体制。***为此做出了关于农村经济改革的重大决策,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突破口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特点:
1、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给农村经济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农户家庭的生产经营自,实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在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生产经营权则以农户为主。农民作为生产者,能自主经营,这使经营与生产二者统一起来。由于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所以能够因时、因地制宜的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安排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合理安排农作物的布局。这种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经营形式,突破了旧有的经济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为农民创造潜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种新的生产关系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2、集体与家庭相结合的双层经营结构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也是***和国家***策指导的结果。当然,这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决定了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家庭经营为主,把集体经营和家庭经营结合起来,既克服了过去片面强调集中经营带来的弊端,又能适时适度的发挥集体经营的优势。宜统则统宜分则分。这种双层经营体制,在统分结合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上有很大灵活性,可以容纳不同水平的生产力。这样的生产关系是适应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合理的体制保证。
从制度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终能够成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因为这种生产关系能够极大的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的劳动热情得到充分发挥,因而能够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我***在正确的认识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状况后,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一次成功的改革。
参考资料:
1、毛黎娟,廖慧贞著 《中国***与农业现代化》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5年
2、***著《***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
3、胡映兰著《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经济***策发展研究》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5年
4、秦兴洪主编《共和国农村的发展道路:中共三代领导集体的选择》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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