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庄子《大宗师》集中出现了四则有关“真人”的论述。“真人”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作为庄子自身理想人格的画像,“真人”等同于“至人”。真人一旦上升到“道”的层面,又等同于“神人”。真人思想的矛盾性源自《庄子》一书内容的复杂性。作为天道哲学的真人,其思想源自《道德经》、《山海经》等典籍;作为生命哲学的真人,源自《黄帝内经》、《周易》等。由后者形成一种“葆真”的生命哲学观,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庄子 真人 道家哲学思想 葆真
中***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2)02- 74-78
道家最重要的“真人”思想起源于庄子。《庄子》全书使用“真”字66次,其中“真人”19次,有10次集中于《大宗师》篇中,其他散论,两次出于“孔子”之口(如《天道》第十三,孔子曰“仁义,真人之性也”),四次出于《徐无鬼》一篇,偏离了庄子《大宗师》中“真人”思想体系。唯有篇末《天下篇》赞扬关尹的话(“关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比较符合其“真人”原意。
《天下篇》是否庄子后学杜撰,是一桩历史公案,明末王夫之、清代郭庆藩、近代研究《庄子》的学者马叙伦等皆有争议。尽管如此,古今学者均非常重视《天下篇》。此篇置于《庄子》卷末,俨然是一部先秦学术史。梁启超认为,《天下篇》非但为庄子所作,而且“此篇为研究先秦诸子学之向导”。“批评先秦六家学派,以此篇为最古”,“保存佚说最多,如宋钘、慎到、惠施、公孙龙等,皆藉此篇以得窥其学说之梗概”。[1]79—104姑置《天下篇》作者真伪不论,梁启超认为《天下篇》具有解读庄子的方***价值,这是毋庸置疑的。按照梁启超提示的方法,我们以求“真”为线索,探寻《庄子》以及其同时代有关“真人”思想的典籍,证明“真人”就是庄子本人提出来的,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
我们发现:“真人”作为庄子着力刻画的形象,体现了其关于“人”与“道”的双重理想。通过《庄子》全书的比读,可知真人是庄子自身理想人格的画像,等同于“至人”。真人一旦上升到“道”的层面,又等同于“神人”。杨国荣认为,“作为人的存在,真人或至人无疑表现为理想的存在之境。而在庄子看来,走向这种存在又以体道或得道为条件。”[2]真人思想的矛盾性源自《庄子》材料来源的复杂性。作为天道哲学的真人,其思想源自《道德经》、《山海经》等典籍;作为生命哲学的真人,源自《黄帝内经》、《周易》等著作。由后者形成一种“葆真”的生命哲学观,产生了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一、 “真人”与“至人”
“真人”是庄子的理想人格化身。从《天下篇》“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一句中,可知“真人”一定程度上等同于“至人”,也就是具有完美人格的人。王叔岷先生的汇释认为:“圣人犹‘真人’,亦即体道者也。《天下篇》‘不离于真,谓之至人。’真人、至人并言其体,圣言其名也。这也就是说,‘真人’、‘至人’作为庄子自己理想人格的画像,是其‘道’的形象外显。”[3]208庄子《天下篇》最后一句说:“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提到了“天人、神人、至人”三种人,使我们马上想到庄子在《逍遥游》内篇结尾也有三种人:“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行文有较明显的呼应关系。“至人”与“己”相联系,与“真我”密切关联,这也可以证明,庄子所谓的“真人”就是“至人”。
我们回到原点,先从《大宗师》说起。在此篇中,庄子在预设“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的前提下,列举了“真人”的四种表征。援引如下:
1、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慊,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也若此。
2、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
3、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
4、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忻,其入不距。倚然而往,倚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
这四种表征其实又分为两个层次。显然,1和2是人类可以达到的。3和4是人所不可能达到的,像用脚后跟呼吸、对生存没有感觉、对死亡没有恐惧,与大道冥化,与天地齐一,这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庄列举了一些超越人类身体范围的能力,并说明这些能力是“真人”与生俱来的,“不以心捐(“损”,据王叔岷等解)道,不以人助天”,没有依靠后天的任何凭借,其本质是玄虚的。这种“真人”,“被赋予了某种超凡入神的形态,真人的理想人格已脱离了世俗的人格,进入了一种方外的境域”。 [4]
由此可见,庄子所描述的真人有两种,一种是“登假于道”的真人,在道的规范之内,即本文开头王叔岷所述“理想人格的画像”。一种是“不以心损道”、与道合一的真人,也即王叔岷所述“庄子之道的形象外显”。这两种真人,庄子是混为一谈的,他总结说:“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我们从中仍然可以分辨出两类真人,一类与人为徒,一类与天为徒,“天与人不相胜”。这种与人为徒的真人,才是“不离其真”的至人。
二、“真人与“神人”
如果我们把眼光投放到《庄子》的全篇中不难找到与“真人四则”相似的言论。比如“真宰”,比较接近《大宗师》中所说的“且有真人而后而真知”。真宰的说法见于《齐物论》,与之相近的还有真君等词。庄子认为,人只有受真宰、真君的控制,真人的理想人格才得以发挥。关于真宰,《齐物论》是这样说的:“大知闲闲……大言炎炎……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征。”人的言语智慧、梦魂精神、喜怒哀乐都是由真宰控制的。那么,真宰到底是什么呢?庄子描述说:“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很显然,真宰就是真心、真君,也就是是由人的心灵自由控制的真我。冯友兰说,“‘真宰’或‘真君’,是就人的主观世界说的。在先秦哲学里,还没有称宗教所说的自然界的主宰,为‘君’或‘宰’的,认为有这样主宰的人称之为‘天’或‘帝’。‘心’是人的身体的宰和君,这倒是常说的。荀子就说,人的心是‘天君’(《天论篇》)。不过下文说:‘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见《齐物论》也不是认为心可以永恒存在。” [5]47冯友兰先生眼光如炬,他发现,受“真宰” (真心、真君)支配的“真人”是比较真实的,一旦“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心灵随形体的消失而消失,并不能与永恒的“道”合而为一。
然而,《逍遥游》篇中的邈姑射山“神人”就超越了人的认知界限,似乎更加冥合于庄子所认为的“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大道”了;这种“神人”,与《大宗师》里故弄玄虚的“真人”具有惊人的一致性。甚至可以这样说,《大宗师》里的描绘,简直就是《逍遥游》邈姑射山“神人”的翻版。“神人”在《庄子》一书中是这样出场的:肩吾对廉叔说,我和接舆谈话,他的话大而无当、往而不返。我对他的话感到惊怖,就像看到浩瀚无涯的河汉,和我们大相径庭,不近人情。廉叔问:接舆说些什么呢?肩吾说,接舆说的就是邈姑射山“神人”:
曰: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热。(《庄子·逍遥游》)
我们将这段“神人”的描述与上文探讨的“真人”四则描述相对照,发现诸多相同点。在写法上,都是将人的行为夸张为怪诞、成为人类能力所不及者。比如“邈姑射山神人”:“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热。”其与《大宗师》中的“真人”在文面上也有诸多相同处,如“不溺”、“不热”等词语。在《齐物论》中,这类“真人”也有出场,见“齿缺问乎王倪”一节:“齿缺曰:‘子不知利害,则至人不知利害乎?’王倪曰:‘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而不能伤,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
上节所述,“至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真人”;此节进一步印证:“至人神矣”就是“神人”。神人超越了生死利害的束缚,故能“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这种句式的选择,与《逍遥游》中姑射山神人“大浸稽天而不溺”的描写也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我们几乎可以断定,上升到与“道”合一层面上的真人,也即庄子所谓的“神人”。
三、作为天道哲学的“真人”考论
由上文我们推知,庄子“真人”命题中其实包含着一对矛盾,即“人”与“神”(或者说人与天、心与道等等)的矛盾。这一矛盾贯穿庄子全书,对庄子的认知体系而言,产生了某种冲突:一方面,庄子重视建构个体的、有限的、相对的生命形态(“人”);另一方面,庄子又倾向于虚拟超越个体的、无限的、绝对的规律形态(“神”),由此造成庄子真人思想的矛盾性和复杂性。
庄子“真人”思想之所以矛盾复杂,与其材料来源复杂相关。《庄子》一书并非庄周一人向壁虚构,其来源至少有三:其一、庄子借鉴了前人的思想资源。如《山海经》、《黄帝内经》、《周易》、《老子》等书对庄子均有影响。其二、庄子本人的观点在不断的调适中。尤其是在与同时代的慎到、公孙龙子、惠施等学派的辩论中均有所调适。诸如“周处材与不材之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等诡辩,充分说明庄子并非是完全定型的理论。其三、《庄子》一书并非由庄子本人写成,庄子的后学参与了大部分的编撰,这些人受儒、墨、名、法等各家的影响,将其观点一并缀入《庄子》一书中。至于后两者我们无从证实,姑置之不论。至于庄子写作中借鉴前人著作,完全有案可稽。下面,我们仅以先秦子部典籍为线索,来初探《庄子》“真人”的思想渊源。
庄子以天才的想象力,借鉴并改造了相当一部分前人的思想资源。首先,庄子笔下的“真人”的表征,比较接近老子《道德经》所描绘的“古之善为道者”;然而,庄子“真人”的精神风貌,又与老子抱阴负阳、守弱致柔的一面又大异其趣。老子是从唯不可识论的角度描述“古之得道者”的。他强为之容(硬着头皮描述)曰:“(古之善得道者)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其若凌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6]15庄子所描述的真人,手法与老子基本一致,字面上也有些许相同(都是对“古之得道者”类似超越尘世之行为的描述)。然而,我们仔细对比其内容,就会发现两者的差别。这一点,陈鼓应在《老子注译及评价》中相关论述说得非常透辟:“老子在这里对于体道之士的描写,很自然的使我们联想起庄子在《大宗师》对于‘真人’的描写。把他们心中的理想人物作一个比较,老子所描绘的人格型态,较侧重于凝静敦朴、谨严审慎的一面,庄子所描绘的人格型态,较侧重于高迈凌越,舒畅自适的一面,庄子那种超俗不羁,‘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人格型态是独创一格的。在他的笔下所构画的那胸次悠然、气象恢宏的真人,和老子所描绘的体道之士比较起来,显得很大的不同。老子的描写,素朴简直,他的素材,都是日常生活和自然风物的直接表现。庄子则运用浪漫主义的笔法,甚至于发挥文学式的幻想,将一种特出而又突出的人格精神提升出来。”[7]123显然,庄子的思想更加具有扩张精神,而非老子趋向内敛。庄子“真人”的描述,与《道德经》略有文字相似处;然而庄子特别制造了一个超越时空限制的“真人”的自由场域,这是老子《道德经》所不具有的。
此外,庄子还创造性地从《山海经》等古代神话资料中取材,加以改造,成为“邈姑射神人”,也说明了庄子的创造与超越。“姑射神人”似始见于《山海经·海内北经》:“列姑射在海河州中。射姑国在海中,属列姑射。西南,山环之。大蟹在海中。陵鱼人面,手足,鱼身,在海中。大鱼便居海中。明组邑居海中。蓬莱山在海中。大人之市在海中。”[8]561庄子《逍遥游》中也描述了邈姑射之山,其“姑射山神人”与《山海经》显然同源于一个神话系统。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两者的内容颇不相同。《山海经》中的神话,还停留在渔猎文明的阶段(海中大蟹、人面陵鱼等,显然还停留在原始的渔猎水平);《庄子》一书却有了“农耕文明”的记载。(不食五谷、御飞龙,显然就是受到了农耕与驯兽文明影响)而较为晚出的《列子》虽也有关于姑射山的描述:“列姑射山在海河洲中,山上有神人焉,吸风饮露,不食五谷;心如渊泉,形如处女;不偎不爱,仙圣为之臣;不畏不怒,愿悫为之使;不施不惠,而物自足;不聚不敛,而已无愆.阴阳常调,日月常明,四时常若,风雨常均,字育常时,年谷常丰;而土无札伤,人无夭恶,物无疵厉,鬼无灵响焉。”(《列子·黄帝第二》)这则内容,明显是综合了《山海经》与《庄子》的文字内容、杂糅而成。由此可见,庄子对于“姑射神人”的描述,并非其纯粹想象,而是原始神话的再创作。这一点,与前于此《山海经》以及后于此的《列子》相比较,其改造神话再创造新的神话的能力是非常突出的。
四、作为生命哲学的“真人”考论
另一方面,庄子并没有摆脱古代圣贤的“生命哲学”的影响,其“古之真人”,明显受到了《黄帝内经》“上古真人”、《周易》“昔者圣人”等性命学说的影响。《黄帝内经》首篇《上古天真论》中,着重讨论养生长寿的意义和方法,以真人、圣人、至人、贤人为例,说明不同养生方法的不同效果:“黄帝曰:余闻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气,***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此其道生。 中古之时,有至人者,淳德全道,和于阴阳,调于四时,去世离俗,积精全神,游行天地之间,视听八远之外,此盖益其寿命而强者也。亦归于真人。 其次有圣人者,处天地之和,从八风之理,适嗜欲于世俗之间,无恚嗔之心,行不欲离于世,被服章,举不欲观于俗,外不劳形于事,内无思想之患,以恬愉为务,以自得为功,形体不敝,精神不散,亦可以百数。 其次有贤人者,法则天地,象似日月,辨列星辰,逆从阴阳,分别四时,将从上古合同于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我们发现,《黄帝内经》几乎发明了庄子探所探讨的所有“真人、圣人、至人”等术语,这对庄子的著书立说肯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因此我们又大胆推测:《庄子》一书中,关于“真人”理想人格的塑造、珍惜生命、全真保真的观念,部分来自于《黄帝内经》。
与此同时,孔子传记的《周易》,也强调顺从 “性命之理”。《周易·说卦》:“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那么,什么是“顺性命之理”呢?举《上经·乾卦一》为例,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也就是说,万物各顺从它们的本性、各归属于他们的类别、各顺应它们所在的生活环境。类似的表达,在庄子一书中出现了多次。比如《渔父》篇所阐述的“同类相从,同声相应,固天之理也”这种“性命之理”的说法,在《庄子》一书中是比较常见的,如《徐无鬼》篇中以厅堂鼓瑟而琴共鸣的实验,说明“音律偕同”、同类相感的原理;《齐物论》中“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以及《寓言》篇中“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等天然均平的思想等等,都是顺应“性命之理”的例子。庄子对于“性命之理”也有直接阐述,如《胼拇》篇中所探讨的“彼至正,而不失性命之情”命题,就明确提出了顺应性情、不受外来仁义礼教束缚的观念。从以上旁证中,我们可以推测:庄子 “真人”论中,不受外物干扰、顺应性命之理的思想,可能是受《周易》的影响而形成的。
综上所述,庄子的“真人”哲学拥有两层含义:一层是生命(性命)哲学,其思想源自《黄帝内经》、《周易》等,强调身心即“真宰”、“真君”。一层是庄子创造的天道哲学,认为在人之上存在一种永恒不灭、统领万物的 “天道”,源自庄子对《道德经》、《山海经》“神人”的改造。庄子认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大宗师》)也就是说,天道是天地万物的生母,是绝对的主宰。庄子的“真人观”,试***将“性命”和“天道”的两方面本体融合为一个新的道学整体。
纵观先秦两汉学术思想史,我们发现:在诸子争鸣的时代,各种学说浑而未融,因此《庄子》一书中自相矛盾之处颇多,并没有达到融合的目的。直到西汉淮南王刘安(前179-前122)及其门客编撰《淮南子》的时候,这种儒家与道家比较趋同一致的“真人”才逐渐融合为一。这既是西汉儒学与道家合流的产物,也是汉儒对庄子“真人”命题进行学术整理的必然结果——这便是经过汉儒努力,一致达成的“天人合一”论。淮南子对“真人”的描述,首先将“真人”合于“天道”,比如《淮南子》说:“所谓真人者,性合于道也。故有雨若无,实而若虚。……形若槁木,心若死灰。……其动无形,其静无体。”(《精神训》)对于真人之道的表征,《淮南子》也说:“若夫神无所掩,心无所载,通洞条达,恬漠无事,无所凝滞,虚寂以待。势利不能诱也,辨者不能说也,声色不能***也,美者不能滥也,智者不能动也,勇者不能恐也。此真人之道也。”(《俶真训》)“天人合一”学说在汉代的形成,使得这一时期的“真人”与“天道”弥合无痕。我们从同时代的子书中,很容易找到旁证。比如此际出现的《鬼谷子》一书也认为:“真人者,同天而合道,执一而养产万类,怀天心,施德养,无为以包志虑思意,而行威势者也。”庄子“真人”思想的矛盾性,在汉代终于消解。与此同时,其“天道”思想的天才创造力也就此被终结。后世所继承的“真人”,更加倾向于庄子的生命哲学,这种“真人”哲学,成为“道教”养身葆真的思想来源。
五 葆真——真人价值论
《庄子》作为生命哲学的“真人”论,其核心价值是“葆真”。语见《田子方》(第二十一)篇。庄子说,“(真人者,)缘而葆真,清而容物。”用现代人的解释,即顺应性命之理、保全天真本性、清净不染杂念、虚怀若谷包容万物。庄子还提出过“纯”、“素”等语词,说的也是“葆真”的命题。如《刻意》(第十五)中说:“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能体纯素,谓之真人。”其旨趣大致相同。在《达生》(第十九)中,庄子比较全面地论述了其“葆真”的思想,也就是“形全精复”、“与天为一”。 在《养生主》中,他明确提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人应该顺时应势,在乱世中、险境中得以“保身”、“全生”、“养亲”、“尽年”。 概而言之,“葆真”的思想观念包含了以下三点:
1、 避害才能全真。
庄子认为,人如果要保全性命,必须远离险境。庄子不是怕死,但他反对以身涉险。因此他在《大宗师》篇中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彼特以天为父,而身犹爱之,而况其卓乎?人特以有君为愈乎己,而身犹死之,而况其真乎?泉涸,魚相与处于陆。与其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应帝王》(内篇第七)还以动物的行为譬喻人事说,“鸟高飞以避矰弋之害,鼷鼠深穴乎神丘之下,以避熏凿之患。”说明避害是生物的本能 。
2、近自然,返天真。
《马蹄》(第九)中比喻说,“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再好的金络脑、玉雕鞍,对于马来说,只是一种束缚。这种束缚,就是对“真”的危害。因此,庄子早《秋水》(第十七)中也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
3、不为名利拘束。
庄子在《庚桑楚》(第二十三)中说:“贵富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在《山木》篇(第二十),庄子讲述了螳螂捕蝉而丧命于黄雀的故事,别有意味地说,螳螂丧生,正是因为“见利而忘其真。”其《秋水》篇(第十七)记载了庄子拒绝楚王高薪聘请之事:“庄子钓于濮水……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他表示,宁可作曳尾于涂的乌龟,也不愿被供奉于庙堂之上。
总之,庄子认为,作为人的本原,“真人”不应为凡尘俗世所羁绊。其《渔父》中的一句话,颇具总结意味。庄子说,“真者,精诚之至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这种“法天贵真、不拘于俗”的思想,可谓是“真人”价值论的最准确的概括。庄子的“葆真”思想,在陶渊明、苏轼等人的诗文中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限于篇幅,兹不赘述。
注释:
[1] 吴其昌笔记:《释义》,见梁启超著:《.清代学术概论》[M],人民出版社,2008
[2] 杨国荣.《体道与成人——视域中的真人与真知》[J]《文史哲》2006,5(129)。
[3] 王叔岷 《庄子校诠》(全三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三版,1999
[4] 冷金兰:《论庄子之真人》,《安徽文学》2009,5(35)
[5] 陈鼓应引冯友兰语,见《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
[6][7]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8]徐客编著:《***解山海经》[M]南海出版公司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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