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论文10篇

国际论文篇1

查字典论文网为你提供论文范文:“国际贸易论文浅论国际贸易摩擦问”,大家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写出论文。

国际贸易论文浅论国际贸易摩擦问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国际贸易论文浅论国际贸易摩擦问”,更多内容请点击查字典论文网论文频道。

国际论文篇2

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 [论文关键词]竞争情报 产业竞争情报 反倾销 案例 国际竞争 产业安全 [论文摘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支持三个视角以及竞争情报需求、信息收集、信息分析、早期预警功能、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决策支持功能、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等多个方面,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美国反倾销诉讼案件进行解析,得出结论和启示。 1 引言 竞争情报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时,如果仅仅关注那些打着竞争情报旗号的领域和文献,其研究必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反之,将研究视野扩展至那些没有竞争情报之名,却有竞争情报之实的领域,则往往别有洞天,顿有天开地阔、跃升到新一重境界之感。国际贸易战中的很多事例就属这种情形,其中,2003年3月结案的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本文简称“苹果汁案例”)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这是一个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争端的经典案例,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也是一个竞争情报发挥作用的绝佳案例。 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前后持续了5年时间,由于此案以中方彻底胜利而告终,更由于中国苹果汁企业状告美国商务部并胜诉等让国人倍感扬眉吐气的情节,国内众多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内容较为详尽的代表性文献有“我国浓缩苹果汁应对美国反倾销案启示录(上)、(下)”以及“苹果汁反倾销案”等。本文仅从竞争情报视角对此案例进行解析。主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三个视角进行考察。 2 从竞争情报基本过程的角度考察 2.1 涉案企业对竞争情报的需求 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诉的首要原因是坚决应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打这场国际官司,而且,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从竞争情报需求角度看,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意味着已经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企业最紧迫的、最优先的、最重大的关键竞争情报课题(Key Intelli—gence Topics,KITs),企业的竞争情报功能得以迅速激活,竞争情报资源得以迅速动员,竞争情报工作目标、范围和任务得以迅速锁定,参加应诉的多家企业在***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下迅速形成了一致对外的竞争情报协作联合体。另一方面,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关键竞争情报课题,这些企业的老总们自然成为大力支持开展竞争情报工作的“保护神”(Champions)。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形成了任务明确、有组织机制与人员经费保障的竞争情报团队(CI Team)。这些为后续的竞争情报收集分析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 信息收集 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彻底获胜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这些信息收集工作既包括关于美国反倾销调查的***策、法规、程序、相关案例之类的资料,也包括应对美方调查的应诉企业之生产成本、生产经营数据,还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 包括针对美国指控方辩点的相关数据,如相关年份美国苹果汁市场数据,中国、阿根廷、智利、德国、匈牙利五大主要进口国产量、价格、进口数据及其真实构成等。 在双方关于替代国选取、替代国价格成本测算之争中,由于中方及中方律师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到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迫使美国商务部接受了我方的建议。 由于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我方数据翔实、说服有力,而美国指控方则相形见绌。信息收集工作成为中国应诉企业获胜的重要保障。 2.3 信息分析 反倾销诉讼是一个控辩双方高度对抗的智谋比拼过程,控辩双方要连续多轮“对簿公堂”。 控辩双方在“对簿公堂”——法庭控辩过程中的表现是影响裁决结果的关键。而出庭之前的信息分析质量决定了法庭上的表现。高质量的信息分析能够帮助企业形成合适的应诉策略、帮助企业找出控方的错误和漏洞,利用规则据理力争,在抗辩中击败对手。 在苹果汁案例中,正是由于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苹果汁涉案企业才敢于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奋起应诉。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才能在法庭上提出真实、详实的数据,据理力争,使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明显低于起诉方的要求。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没有中途放弃,而是坚持抗辩。面对美国商务部的仲裁结果,国内很多参加应诉的人认为已经取得了胜利,可以开香槟庆祝了。李中柯、张志彪能力排众议,决不接受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国商务部,并在起诉美国商务部的申诉书中确定了替代国的选取、替代价格的选取、一般管理费用比率的计算、煤价格以及运输成本等5个关键辨点,使中国应诉企业告倒了美国商务部、取得彻底的胜利,也是精心进行信息分析的结果。 3 从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角度考察 3.1 早期预警功能 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及早获悉了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动议的信息,使中国抢在美国商务部立案之前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并非低于成本倾销,并采取了系列针对性行动。中国企业在第一时间获知这一信息的过程颇有戏剧性: 1998年8月,美国苹果汁协会举行了一次普通会议,当时唯一的中国会员单位——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亮代表参会。会议途中,高亮被“请”了出去,剩下的人关门继续开会。高亮感觉不妙,四处打探消息后终于得知,他们要酝酿对中国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调查。高亮深感问题严重,马上通过越洋电话向陕西省***府作了汇报。接到海升公司的信息后,陕西省***府立即开始行动,并迅速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汇报了情况。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通过相关渠道很快核实了信息的准确性,遂迅速开始了应诉企业动员及相关准备工作。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能够获取处于萌芽状态的、先兆性的“虚软信息”,是竞争情报能够预警的本质。中国苹果汁行业恰巧在美国苹果汁行业酝酿对我发起反倾销诉讼时就在第一时间获知了这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 一信息。为迅速开展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对策研究、应诉企业动员与协调、寻找合适的律师等工作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从而为我方最终胜诉奠定了基础。 3.2 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 中国苹果汁行业获知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信息后,特别是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动员协调下决定应诉之后,迅速部署了对起诉方美国苹果汁协会及其代表的8家企业、此案的仲裁方美国商务部的监测跟踪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美国苹果汁行业近期的重要变化,启动国内国外两支队伍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随时汇报。 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这是启动了环境监测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此举可使我方随时了解美方的动向,正确应对,获得主动,为最后胜诉提供保障。 3.3 决策支持功能 我方从第一时间获知美国苹果汁企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到此案尘埃落定,前后持续近5年时间,先后遇到多次重大战略决策问题,例如:面对美方的指控,我们是否应诉?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低于起诉方税率要求的初裁结果,是继续抗争,还是妥协与诉方谈判中止协议?当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对我不公平的终裁结果,如不接受,是否敢于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状告美国商务部?对于美国商务部仍有明显不公的修改终裁结果,是否抗辩到底?…… 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正确决策是我国苹果汁应诉企业最终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根本保障,对案例过程的深入分析表明,高水平的竞争情报工作毫无例外地为每一项重大战略提供了决策支持。如,在对待是否应诉的问题上,国内苹果汁企业界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放弃应诉;另一种是坚决应诉。即使是放弃应诉的意见,也是能列举出许多“颇有道理”的理由呢!例如,国内官司都打不赢,打国际官司能打赢?聘请的美国律师开价3 000万人民币,除了支付律师费还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值得吗?…… 应诉带头人李中柯、张志彪、高亮等之所以能够驳倒这些貌似合理的意见,使国内苹果汁企业下决心应诉,在于他们掌握大量信息,通过深入分析信息,对是否应诉的利弊、风险、机会、投入产出、国家大账与企业小账等关系有着独到的、深刻的理解。从竞争情报角度看,正是远超常人的竞争情报能力帮助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义无反顾、智勇兼备,带领国内企业决心应诉到底,并取得最后的彻底胜利。 4 从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角度考察 4.1 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实现特定的竞争情报功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是基本保障。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来说,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是应对一场有别于国内市场企业间诉讼纠纷的特殊危机。这场危机的特殊之处在于,美方针对的不是某个企业,而是中国苹果汁产业全体,影响巨大;涉案企业一旦败诉,将面临灾难性后果,中国所有苹果汁企业都将彻底失去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苹果汁市场,多年的努力化为乌有;此类指控为涉外诉讼,交涉应诉过程的工作语言为英语,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文件等也全是英文,我国应诉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任务十分紧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 迫。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单体企业孤***奋战应对美方指控,不但过程会异常艰难,而且胜算也大为降低。 解决这场特殊危机,需要实现早期预警、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等竞争情报功能,需要建立超越单体企业的、能代表中国苹果汁产业界的应诉组织机构。单体企业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府有关部门、中央***府有关部门一道,组成应诉共同体,据此形成以应对这场危机为目标的竞争情报组织机构,为实现相应的竞争情报功能奠定基础。 4.2 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收集需要的支持 苹果汁案例表明,中美之间的争端主要是在产业层次进行的,因此,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取得最后的胜利,需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在产业竞争情报收集的过程中,任何单体企业都难以完全胜任应诉需要的产业竞争情报数据、文献、资料。每个单体企业都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府有关部门、中央***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成竞争情报资源和功能,这是高质量完成产业竞争情报收集工作的关键。 4.3 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分析并形成决策需要的支持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通过信息分析形成决策需要的竞争情报产品也是竞争情报工作的核心环节。面对纷至沓来的信息原料,进行去伪存真、条理清楚的分析工作,透视其含义和影响,为系列决策提供支持,任何一个单体企业都难以胜任,仍然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府有关部门、中央***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行智力集成,这也是高质量完成信息分析工作、为系列正确决策提供支持、获得最后胜利的关键。 4.4 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 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将决策转化为行动是竞争情报价值链中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是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决定性环节。对苹果汁案例而言,将系列正确决策转化为行动正是实现应诉预期目标、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最重要环节。 在这个环节,需要每一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府有关部门、中央***府有关部门一道,按照系列决策的要求,出钱、出人、出力,各尽所能,协调行动。防止出现“内鬼”,避免相互拆台,团结一致,坚持到底。这也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 5 结论与启示 5.1 结论 ·竞争情报工作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竞争情报工作实现的早期预警、环境监视、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功能是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保障,竞争情报工作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 ·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需要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苹果汁案例研究也表明,诉诸反倾销指控有别于传统单体企业之间的常规竞争,是削弱竞争对手竞争优势的特殊竞争手段,是由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竞争的伴生品。面对这一新的竞争手段,要求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范围和重心从企业层次向产业层次升级,将产业竞争情报纳入企业竞争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 情报工作的核心范围,只有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才能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 ·成功应对反倾销需要围绕涉外产业竞争进行全社会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我国苹果汁企业的胜诉是每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府有关部门协同应诉的结果,围绕苹果汁产业的竞争,应诉共同体间进行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基础。 5.2 启示 ·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苹果汁案例是让国内业界人士欢欣鼓舞的案例,“大获全胜”、“这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行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最成功的典型案例”之类的赞誉充斥媒体。但是,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那就是“防患于未然”,根本就不发生这场诉讼。发生这场诉讼,是一个全行业无序竞争、低价出口、缺乏大局观和战略意识的恶果,也是一个被指控之前我国苹果汁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不到位的体现。如果能早日“防患于未然”,焉至于胜诉得如此悲壮?何至于付出如此巨大代价?“曲突徙薪”更胜于“焦头额烂”。 ·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没有成为主角又何妨?在这个案例中,几乎没有发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士的身影,更谈不上成为主角,这是需要国内竞争情报界深思的事情。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是竞争情报的依附特性使然。苹果汁行业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岗位,可以没有名义上的竞争情报专业人员,但决不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工作,只不过这些实质上的竞争情报工作由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承担罢了。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相信这些企业一定会出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无论其是否冠以竞争情报之称谓。 ·必须高度重视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从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之间的竞争,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企业从本土经营向“走出去”发展的必然遭遇。应对产业之间的竞争,产业竞争情报不能缺位,而产业竞争情报理论与实践研究恰恰是我国竞争情报界的薄弱环节。在我国竞争情报事业经历了15年的发展历程,需要再上台阶之际,产业竞争情报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方向。

国际论文篇3

1、我国外贸持续恢复性增长

从2009年11月起,我国进出口已经延续了8个月的恢复性增长。据海关统计,今年1-6月国际贸易论文,进出口总值13548.81亿美元,同比增长43.1%。其中出口7050.90亿美元,增长35.2%;进口6497.92亿美元,增长52.7%;贸易顺差552.98亿美元。与金融危机前2008年1-6月相比较,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9.8%、5.8%和14.5%。除了全球经济逐步复苏,进出口商回补库存的因素外,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较快的恢复性增长也与去年同期全球经济下滑,进出口商品价格下跌,外贸基数较低有很大关系。

6月当月进出口增速放缓,而顺差有所扩大。6月进出口值2547.69亿美元,增长39.2%。其中,出口1373.96亿美元,增长43.9%;进口1173.74亿美元,增长34.1%。当月贸易顺差200.22亿美元。

表1 2010年以来我国月度进出口情况

年 月

出 口

进 口

贸易差额

(亿美元)

金额(亿美元)

同比(%)

金额(亿美元)

同比(%)

2010.01

1094.75

21.0

953.07

85.5

141.68

2010.02

945.23

45.7

869.10

44.7

76.12

2010.03

1121.12

24.3

1193.48

66.0

-72.36

2010.04

1199.21

30.5

1182.39

49.7

16.81

2010.05

1317.61

48.5

1122.28

48.3

195.33

2010.06

1373.96

43.9

1173.74

34.1

200.22

2008.1-6

6662.51

21.8

5675.49

30.6

987.03

2009.1-6

5215.29

-21.8

4245.95

-25.4

969.33

2010.1-6

7050.90

35.2

6497.92

52.7

552.98

资料来源:海关统计,下同

2、贸易顺差规模回落

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持续维持高速增长,贸易顺差规模明显回落。今年1-6月顺差额552.98亿美元,较2008和2009年分别回落44.0和43.0个百分点。这种状况的出现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在国内,由于我国经济持续回升,扩大进口的***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在国际上,我国主要出口市场还处于一个相对低迷的恢复期。从全年来看,虽然单个月份顺差有所波动,但这种格局不会有大的改变,可以预计全年贸易顺差的规模将有所回落。

3、中国需求对全球经济复苏有明显的拉动作用

我国国内经济的持续向好为世界各国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国对日本、韩国、东盟这三个亚洲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以及澳大利亚、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国际贸易论文,进口都明显快于出口,呈现了逆差状况,逆差额分别为263.35亿美元、330.59亿美元、72.88亿美元、144.90亿美元、21.57亿美元和57.56亿美元。同时,我国目前已经成为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东盟等国家(地区)的第一大出口市场;对欧盟、美国的进口的增速也明显增快,分别达39.4%和35.6%。

表2 2010年1-6月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贸易情况

国家或地区

出 口

进 口

贸易差额(亿美元)

金额(亿美元)

同比(%)

金额(亿美元)

同比(%)

全球

7050.90

35.2

6497.92

52.7

552.98

欧盟

1407.26

36.0

786.96

39.4

620.3

美国

1245.22

28.3

474.71

35.6

770.51

东盟

646.01

45.4

718.89

64.0

-72.88

日本

551.08

25.2

814.43

46.3

-263.35

中国香港

935.23

34.1

56.00

50.7

879.23

韩国

324.22

35.8

654.81

49.5

-330.59

中国台湾

136.51

65.4

557.18

60.2

-420.67

澳大利亚

116.81

37.0

261.71

54.3

-144.9

印度

184.58

41.8

119.45

  80.7

65.13

俄罗斯

117.97

59.2

139.54

45.6

-21.57

巴西

103.18

103.7

160.74

41.1

-57.56

4、与新兴市场贸易快速发展,传统市场保持稳定增长

今年1-6月,我国对巴西、俄罗斯、东盟、印度等新兴市场出口额分别达到103.18亿美元、117.97亿美元、646.01亿美元、184.58亿美元,分别高于总体出口增速68.5、24.0、10.2、6.6个百分点。尤其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以来,东盟已超过日本成为我第三大贸易伙伴。今年1-6月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达1364.90亿美元,增长54.7%,其中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45.4%和64.0%。

今年1-6月,我国对欧盟出口1407.26亿美元,同期增长36.0%;对美国出口1245.22亿美元,增长28.3%;对日本出口551.08亿美元,增长25.2%。自欧盟、美国和日本进口分别为786.96亿美元、474.71亿美元和814.43亿美元,分别增长39.4%、35.6%和46.3%。

5、一般贸易进口比重上升

今年1-6月,一般贸易出口3212.02亿美元,增长36.6%;进口3582.84亿美元,增长56.6%,进出口增幅均高于总体进出口增幅。1-6月加工贸易出口3325.31,增长32.9%;进口1952.31亿美元,增长48.3%。其他贸易方式也实现了较快增长,出口增长41.3%,进口增长48.0%。

表3 2010年1-6月我国进出口贸易方式情况

项 目

出 口

进 口

金额(亿美元)

同比(%)

金额(亿美元)

同比(%)

总 值(1-6月)

7050.90

35.2

6497.92

52.7

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

3212.02

36.6

3582.84

56.6

加工贸易

3325.31

32.9

1952.31

48.3

其他方式贸易

513.57

41.3

962.77

48.0

6、机电产品出口势头良好,大宗商品进口增速较快

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表现最为抢眼。今年上半年国际贸易论文,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现了较快的恢复性增长,1-6月机电产品出口4169.66亿美元,增长35.9%;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174.13亿美元,增长40.9%,增幅均比高于同期总体增幅。在进口商品中,大宗商品进口强劲,出现量价齐升到态势。今年1-6月我国铁矿砂进口量30928万吨,增长4.1%,进口金额344.84亿美元,增长53.0%;大豆进口量2580万吨,增长16.8%,进口金额114.13亿美元,增长25.4 %;原油进口量11797万吨,增长30.2%,进口金额668.12亿美元,增长113.1%;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量1195万吨,增长3.9%,进口金额214.87亿美元,增长43.4%;钢材进口量844万吨,增长3.8%,进口金额99.64亿美元,增长7.6%。

表4 2010年1-6月我国出口重点商品量值

商品名称

计量

单位

出口

数量

出口金额

(亿美元)

比去年同期(%)

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

万吨

1014

10.47

-13.1

-26.8

原油

万吨

114

6.30

-55.9

-33.7

成品油

万吨

1434

92.53

37.3

112.1

塑料制品

万吨

351

84.19

14.2

28.2

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

356.53

32.3

箱包及类似容器

73.68

25.0

服装及衣着附件

532.26

16.0

鞋类

156.16

20.8

钢材

万吨

2358

186.80

152.3

83.2

手持无线电话机及零件

275.90

21.0

集成电路

亿个

392

136.86

77.3

42.6

玩具

37.21

30.5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

万台

75419

736.08

40.8

47.6

家具及其零件

156.37

33.0

灯具、照明装置及零件

40.38

30.5

机电产品*

4169.66

35.9

高新技术产品*

2174.13

40.9

注: *“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包括部分相互重合的商品。

表5 2010年1-6月我国进口重点商品量值

商品名称

计量

单位

进口

数量

进口金额

(亿美元)

比去年同期(%)

进口数量

进口金额

大豆

  万吨

2580

114.13

16.8

25.4

铁矿砂及精矿

万吨

30928

344.84

4.1

53.0

原油

万吨

11797

668.12

30.2

113.1

成品油

万吨

1854

109.30

-5.4

45.2

初级形状的塑料

万吨

1195

214.87

3.9

43.4

钢材

万吨

844

99.64

3.8

7.6

未锻造的铜及铜材

万吨

224

166.07

-0.2

70.1

汽车和汽车底盘

万辆

39

144.70

166.4

173.1

机电产品*

3026.37

45.5

高新技术产品*

1887.96

45.5

注: *“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包括部分相/!/互重合的商品。

二、2010年下半年我国外贸发展变数犹存

从今年上半年情况看,世界经济 缓慢复苏的态势比较明显,世界银行6月10日《2010年全球经济展望》预测,全球GDP2010年和2011年将在2.9%-3.3%范围内增长,相对于今年初的预测有所调高。但世界经济持续全面回升还存在诸多困难国际贸易论文,欧洲债务危机的蔓延将制约全球经济复苏,各国的经济复苏步伐不一,发达国家复苏步伐相对慢于新兴市场,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升也将制约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全球经济复苏不确定因素增加

由希腊引发的欧洲债务危机还在延续。为应对这场数十年来最严重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数万亿美元经济刺激支出、银行注资和紧急贷款,已导致一些国家的***府陷入巨额财***赤字。许多国家的公共财***状况由于危机影响和***策性对策而迅速恶化,成为造成金融不稳定的一个新的诱因,世界经济“二次触底”的风险亦不能完全排除。

在失业率居高不下、公共债务激增和信贷流量有限的情况,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增长前景依然暗淡,不足以为全球经济提供足够动力。具体看美国,5月份,美失业率仍在9.5%的高位,关键的私营部门新增就业岗位非常有限。同月,零售数据出现8个月以来的最大降幅,新房开工量也出现暴跌。7月6日美国供应管理协会公布的6月非制造业指数下跌至了53.8。在欧洲,受欧债危机的影响,欧元区经济更显颓废。数据显示,欧元区16国的经济景气指数5月份降至98.4%,消费信心指数降至-18%,4月零售额同比下降1.5%,失业率升至10.1%,创欧元诞生以来的新高。

尽管大多数转型经济体已从严重衰退中逐步恢复,亚洲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和印度在发展中国家中居于领先地位,但复苏依然十分脆弱。非洲和拉丁美洲许多经济体的复苏依然不振,仍严重依赖于世界商品市场的状况以及获得的外部借贷情况。

2、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将逐步显现

欧洲债务所引发的欧元贬值和外需下降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将逐步显示。今年1-6月,我国对欧盟出口增长36.0%国际贸易论文,受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尚未完全显现。由于订单合同从签订、发货到出口结汇,至少需要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6月出口数据反映的是3、4月之前的订单合同。随着欧洲债务危机影响的加深,未来几个月,对我国外贸出口的负面效应可能逐步显现。

3、国际合作意愿随危机消退而减弱,贸易保护主义增多

在危机期间,主要经济体,尤其是二十国集团之间的国际***策合作在恢复信心和避免危机深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鉴于各个国家复苏步伐不一,其各自所面临的挑战也各不相同,各个国家有着不同的***策优先,二十国集团要达成一致意见则更加困难。最新一轮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会议6月26-27日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如何既能削减财***预算赤字,又能促进经济增长,是这次峰会重要议题之一。希腊债务危机发生后,一些欧盟国家担心希腊债务危机向欧元区成员国蔓延,宣布财***紧缩***策。同时,撤出经济刺激项目对控制财***预算赤字尤为关键,但各国对撤出速度意见不同,这些针对具体国家的***策调整需要更多的国际协调和更为广泛的国际***策合作。

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针对我国的贸易摩擦更是呈直线上升趋势。今后,预计一些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将更加突出,针对我国的贸易摩擦十分严峻。这不仅加剧出口困难,更影响企业决策,一些企业可能会主动减少出口。

4、成本增加,企业经营难度加大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际贸易论文,虽然企业经营环境总体有所改善,但随着国际原油、黄金、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保持波动向上的走势,国内资源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汇率的波动、劳动力成本的提高致使企业面临国际竞争加剧和国内成本持续上升到双重压力。据不少企业反映,今年上半年企业业绩上升很大程度上源于同比基数较低,企业账面盈利更多依靠的是节支,而不是增收。

三、2010年下半年我国外贸形势展望

国际论文篇4

一、优化税制理论:国际税收竞争模型的出发点

追根溯源,国际税收竞争的研究始于戴蒙德和米尔利斯(DiamondandMirrlees,1971)对“优化税制理论”的研究。根据优化税制理论的基本观点,税制优化首先要符合税收效率原则的要求,其次税制设置在满足效率原则的同时,还要兼顾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而一个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两大目标的税制,将能够较好地解决对经济行为主体的刺激问题。但是,这一优化税制目标能否实现、如何实现以及实现的方式等,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对实现这一优化税制所需的信息的获取程度;现代优化税制理论的最大特点,在于它能够从税制优化与信息需求这对矛盾统一体的相互关系入手,将在充分的、完全的、对称的信息获取条件下的优化税制形态作为一种理想化的参照系,来探讨现实中不充分的、不完全的、不对称的信息获取条件下的优化税制设置问题,探讨在这一过程中税制对经济行为主体的刺激作用。

虽然优化税制理论并未直接探讨国际税收竞争问题,但其在讨论效率与公平原则并存性时,始终将税制对经济行为主体决策的刺激作用列为首要研究问题,进而论证在不充分信息条件下对经济行为主体决策过程提供刺激的方法、目标和约束条件,这种分析思路为研究国际税收竞争奠定了理论起点。尤其是优化税制理论摒弃了孤立、封闭地看待一国税制设置的研究思路,而现实性地将经济的开放作为外部约束引入一国的最优税制分析,这正是国际税收竞争理论模型的一个最基本的假设前提。戴蒙德和米尔利斯在1971年撰文分析了开放经济的小国在资本可以自由跨国流动从而追求世界资本市场收益率的约束条件下,如何制定最优资本所得税的问题,并认为对于开放经济的小国,原则上应该放弃按收入来源地原则对资本所得从源征税,而应采取居民管辖权原则对资本所得采取从人征税。这样,税收不会干扰国内投资与国外投资之间的选择,从而实现资本的有效配置。进而,当本国无法充分获得其居民在国外的收入的充分信息、以至不能实施监控时。开放经济的小国此时最优的选择是对资本所得不征税。

正是在优化税制理论的研究思路以及分析方法的基础上,西方经济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建立了一些重要的国际税收竞争模型,这些模型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关于所得课税国际协调原则的研究;二是关于生产要素流动和税负分布的研究;三是关于国际税收合作的研究。

二、关于所得课税协调原则的研究

这一方面的研究试***对所得两种基本课税原则及所得税国际协调具体原则进行优劣比较。戈登(Gordon,1992)在《CanCapitalIncomeTaxesSurviveinOpenEconomies?》一文中,对戴蒙德和米尔利斯的结论的假设前提进行了全面的重新审视,认为优化税制理论得出的结论——出于效率考虑应采取从人征税原则和开放经济的小国应放弃对资本所得征税,其理论假设前提应受到质疑。例如,当国家规模相对于世界资本市场较大,或者如果国家经济是不完全开放的,那么上述结论是否仍然成立?如果这些理论假设被,那么优化税制理论得出的结论就站不住脚。戈登在此文中着重分析了一些国家规模相对于世界资本市场较大的情况,认为这些国家如果能通过其拥有的市场力量对借贷进行限制从而影响利率使自身获利,那么资本输出国和资本进口国在税制的设定上就应该有很大的差异,这显然不同于优化税制理论所推导出的标准税收模式。事实上,优化税制理论无法解释很多国家的资本所得税收现状。在现实中,几乎所有国家都对其境内发生的公司和个人所得征税,同时在许多国家的税制结构中,存在着一个实际上普遍存在的特征:即对本国资本在外国发生收入的双重税收管辖权。这种惯例通过赋予本国居民将其在外国产生收入的已纳税收在本国应纳税收中进行抵免的权利,从而可以避免该笔收入的双重征税。

戈登对此现象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国家之间存在这种协定,则无法导致纳什均衡(Nashequilibrium)税率的出现,但是当存在着主导市场的资本输出者时,会出现斯坦克尔伯格均衡(Stackelbergequilibrium)的结果。如果资本输出国采取双重税收管辖权的惯例,就会激励资本进口国采用资本输出国的所得税率对进口资本征税。因为跨国投资人可以将这一税负在母国应纳税收中抵免,所以这种从源课税不仅不会阻碍国外投资,而且会达到增加财***收入的结果。这样,资本输出国通过采取双重税收管辖权,可以使自己制定的国内资本所得税率在世界范围内设定。同时,资本输出国诱使资本进口国采取它制定的税率从源征税,也减少了其居民通过海外投资逃避国内税收的动机。但是,如果资本进口国成为斯坦克尔伯格主导者时,资本输出者将不会采取双重税收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得出对资本所得课税的均衡结果。这一理论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战后美国作为主导资本输出国对其他国家税收***策的影响。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变化,世界资本市场结构愈加复杂,已没有一个单独的国家可以在世界资本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

采取双重税收管辖权,并利用税收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是国际上对资本所得征税最普遍的做法。然而,利用税收扣除法来消除双重征税也仍然在一些国家得到使用。财税理论界对这两者的优劣争论已久。就目前而言,主流观点认为抵免法优于扣除法,因为抵免法

可以彻底消除双重征税,并可以实现资本的有效配置,而扣除法由于不能彻底消除双重征税,会产生阻碍资本流动的结果。但邦德和萨缪尔森(BondandSamuelson,1989)的研究认为,之所以得出抵免法优于扣除法的结论,是因为这一结论是在税率和资本流向固定的假设前提下得出的静态均衡结果。实际上,如果采取两国博弈分析,并假定国家可以区分属于国内居民的资本和属于国外居民的资本,则在税收抵免法和扣除法的不同规则之下,国家在博弈中将采取不同的战略行为。在税收抵免法下,两国采取的战略行为将导致国家间资本流动的消除。其原因是:东道国将试***设定和母国税率一样高的税率,以试***获得最大的税收收入,而母国则会试***使自己的税率设定得比东道国更高,以从限制资本的流动中获取最大收益。这种税收竞争的纳什均衡的最终结果是:税率设定太高以至限制了资本的跨国流动。相对于税收抵免法,税收扣除法下得出的均衡结果表明:扣除法将不会阻碍两国间的资本流动,均衡产出在国家福利上也优于抵免法。和传统上达成共识的观点相反,这一分析结论表明,恰恰是税收抵免法而不是扣除法阻碍了资本的国际间流动,同时,采取扣除法对资本进口国和资本出口国都有好处。

三、关于生产要素流动与税负分布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涉及国际税收竞争对流动程度不同的要素所承担税负的不同效应及其对公共物品提供的影响。由于现实中资本跨国流动频繁,国家间税收***策缺乏交流和协调,因此,母国往往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收入缺乏有效监控或因成本太高而使监控实际上成为不可能。这样,居民管辖权原则实施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府出于财***收入的需要,从源征税就不可避免,同时,为了吸引稀缺资本而大大降低资本所得税率。国际税收竞争模型对此所持的主导观点是:一方面,税收竞争将导致资本所得课税的低税率,导致公共物品提供的不足(Wilson,1986);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有效地实行居民管辖权原则,***府的最优选择是应免除对流动资本的课税,而代之以对国内非流动性要素如土地和劳动征税,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满足公共物品提供的需要,对开放经济的小国而言尤其是这样(RasinandSadka,1991)。

然而,布克维斯基和威尔逊(BucovetskyandWilson,1991)的国际税收竞争模型,针对上述观点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首先假定***府在给定一组税收工具的条件下,除了对资本所得从源征税以外,仅仅对工资收入征税。其得出的结果是:在不实施居民管辖权的情况下,***府对公共物品的提供依旧不足,对资本所得课征的税率仍然很低且缺乏效率,并且低于对工资所得课征的税率。然后,他们假定一国相对于世界市场足够小,从而***府放弃对资本所得的从源征税而仅仅依靠对工资征税的收入提供公共物品,结果还是得出了工资所得课税缺乏效率、税率过低导致公共物品提供不足的结论。这个结论和“开放经济的小国可以通过放弃对流动资本征税而代之以对国内非流动要素征税以有效提供公共物品”的结论显然是相左的。布克维斯基和威尔逊认为,两种观点冲突的根源在于后者模型的假设前提是两个小国面对的是外生的、固定的世界资本市场利率,而他们的模型则假定世界上每个国家的税收***策都是内生决定的。为了寻找能有效提供公共物品的税收工具组合,他们最后考虑了***府同时采用收入来源地和居民管辖权对资本所得征税、并放弃对工资所得征税的组合,结果证明***府的均衡行为将有效地利用这两种征税方法,而使公共物品需求水平得到有效满足。可以看出,实际上其最终结论为:是放弃了对资本所得课税的居民管辖权。而不是缺少对劳动等非流动要素的课税,才导致了对公共物品提供的不足。这种结论和优化税制理论也是有区别的,因为优化税制理论所推崇的最优税制中通常包括对劳动的征税。

四、关于国际税收合作的研究

众多国际税收竞争模型都试***论证在各国经济存在异质性的条件下,国际税收合作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采取的方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型是近期由莱斯穆森(Rasmussen,1999)提出的。他认为,既然国际税收竞争将导致无效产出,那么就为国际税收合作提供了实施空间。国际税收合作应是两国间税制的全方面的合作,包括税收信息的交流、税收管辖权和税率的选择以及是否采取资本流动限制等。作为一种参与约束,国际税收合作的前提是:每一个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国家的合作均衡产出必须比非合作状态下的均衡产出更好。这样,国际税收合作的可能性就取决于非合作均衡的结果。

莱斯穆森假定在非合作的税收竞争中,由于采用居民管辖权原则对国外资本所得课税需要东道国提供充分的税收信息,***府只能采取收入来源地的原则,这样在一个两国的税收竞争模型中,对资本跨国流动进行限制就成为缓解税收竞争不利后果的重要***策工具。同时,他分析了两国存在经济异质性的3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两国完全相同。分析结果表明,税收竞争会导致缺乏效率的产出而使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但此时对资本跨国流动进行完全限制将会导致有效率的产出结果。进一步分析表明,国际税收合作均衡的产出等同于对资本跨国流动完全限制的非合作均衡的产出。也就是说,在国家经济同质性的假定下,完全限制资本流动和采取国际税收合作的***策是可以相互替代的。第二种情形是:两国仅仅在经济规模上存在不同,一个是大国,一个是小国。分析结果表明,国际税收竞争将是缺乏效率的,小国将会利用税率的差异作为税收竞争的工具,最终导致小国国内的过度投资和大国国内的投资不足。此时大国将会对资本跨国流动进行限制,从而会对小国产生不利影响。但就总产出而言,大国对资本跨国流动进行限制,其结果将是有效率的。分析结果同时表明,在产出水平上,虽然进行国际税收合作将无法替代资本流动的跨国限制,然而大国以对资本跨国流动限制的威胁将通过影响双方非合作均衡的产出,从而最终影响双方合作均衡的产出。因为如果在合作无法达成时,大国将会运用资本跨国流动限制,小国不合作利益则会受到损害,而大国则至少会获得有效资本跨国限制带来的利益。这时,大国限制资本流动的威胁就是可置信的,它不仅改变了国际税收竞争中大国与小国讨价还价的地位,也为国际税收合作提供了可能性。第三种情形是:两国资本禀赋上存在不同,一个是富国,一个是穷国。在这种情形下,所有的非合作均衡的产出结果都是无效率的,甚至引入资本跨国流动限制也不能产生有效率的结果。当两个国家具有足够大的资本禀赋差异时,他们都会倾向于让资本自由流动和进行国际税收合作,使双方的福利获得改善,即使这种国际税收合作不一定会产生有效率的产出结果。

以上是对一些重要的国际税收竞争模型的介绍和评述。总体而言,虽然这些模型的假设前提有较大的差别,其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但它们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产出市场完全竞争的基础之上的。同时,这些模型假定***府作为博奔的参与者,通过税收***策的制定来实现国家福利最大化。虽然***府拥有市场力量,但这些模型将***府利用税制操纵贸易条件的可能性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

五、战略性国际税收竞争模型

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国家间贸易利益的冲

突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府作为经济的管理者,总是试***通过***策工具来操纵贸易条件,进而对产出市场产生影响。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的新国际贸易理论——战略性贸易理论(EatonandGrossman,1986;HelpmanandKrugman,1989)正好为***府这种干预经济贸易的行为提供了理论支持。标准的战略性贸易模型是建立在以下基本假定基础之上的:一是产出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二是存在规模收益递增的效应。不难理解,一且这两个理论假设前提成立,就为***府介入厂商贸易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战略性贸易理论一个很重要的结论是,***府应该对国内企业进行税收补贴,以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获取最大的福利效果。同时,两国的战略性贸易模型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假定前提是,厂商通常是不可移动的,它们只能在国内生产,产品在第三国消费。那么,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就被提出来了:当转移成本为零,厂商可以自由跨国移动到国外进行生产时,对厂商的税收补贴是否会加剧税收竞争,或者这种补贴最终是否有效率?

贾尼巴(Janeba,1998)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税收竞争模型。他通过给国际税收竞争模型增加不完全竞争的假定,并将厂商流动性假设赋予战略性贸易模型,从而将这两种模型结合在自己的分析之中。其结论是:不完全竞争和厂商流动性并不会产生相互增强效应以至加剧税收补贴竞争。相反,当***府无法或不可能对外国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时,会使***府放弃补贴采取不干预的态度。在这个模型中,厂商可自由选择在两国进行生产,但消费在第三国进行,同时假定***府对所得从源征税并使净剩余最大化。这一模型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多阶段博弈均衡的结果:由于对国内生产进行补贴时无法排除外国企业,那么过度补贴将是一种浪费。在税收竞争博弈的最后阶段,每个国家都希望自己的厂商在对方国家生产,以享用对方给予的过度补贴的好处,其结果是大家都放弃补贴而不去干预贸易。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贾尼巴的结论是建立在一系列假定基础之上的,其结论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争议,但他创见性地将国际经济学和国际税收学的研究成果和分析思路交叉结合在一起来研究国际税收竞争,无疑是具有相当重大的理论意义的。

六、国际税收竞争的***治经济学

现行对国际税收竞争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是一般均衡分析和博弈均衡分析的结合,这种分析方法也代表了这一研究领域的主流分析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经济学者开始从***治经济学角度来研究国际税收竞争。虽然这些对国际税收竞争的研究方法并不是主流研究方法,但从这样一个新的角度探讨国际税收竞争,不仅对主流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经济全球化下的国家税收制度设计有一定的理论启发性。

第一种观点是从“管理竞争”(regulatorycompetition)的角度研究税收竞争(Vogel,1995;SunandPelkmens,1995),认为税收竞争规则取决于社会、***治和利益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并因此在每个国家有不同的***策倾向,其结果也是不确定的。第二种观点是从税收竞争产生的财***负外部性入手,研究其对不同类型国家带来的经济和***治影响,并寻求将财***负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解决方案(KanburandKeen,1993)。还有一种观点则应用寻租理论,假定***府决策者本身是有集权倾向的寻租者,他们有强烈的扩大国家财***的动机。这种分析的一个典型结论是:一定程度的国际税收竞争是必须的,它可以遏制财***权力寻租者不断扩大财***的内在冲动(Mclure,1986;SiebertandKoop,1993)。

国际论文篇5

论文关键词:产业;国际贸易;中国贸易***策

一、中国产业组织***策环境分析

(一)国内环境分析

1.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来看,我国工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国际竞争力弱。我国主要行业的平均集中率水平也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水平。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国内企业仅万分之三有核心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发展受制于人,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2.跨国公司利用其地理优势地位,控制市场、克制竞争的倾向初现出来。

在国内包装企业诉利乐案中,利乐倚赖其在无菌包装机方面的垄断地位。在包装耗材上实行了不正当的限制性商业策略,控制了绝大部分包装市场,并且使利乐纸的平均价格在2003到2005年的两年时间内上涨了大约2倍。

3.国内行***性垄断问题严重,行***性垄断产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我国的行***性垄断产业主要包括铁路、港口、民航、电力、电信、城市公用事业、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特殊行业、邮***、城市公交、烟草食盐粮食药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流通、***工、铸币、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产业部门涉及面广。行***性垄断造成了双重恶果:

一方面,垄断地位使得这些产业内的企业一方面攫取了远高于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排斥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和发展动力的缺乏,长期以来.使这些产业成本居高不下,产业经营绩效低下。行业的特殊性加上国有企业的身份,使得这些产业的改革举步维艰。

(二)国际环境分析

1.跨国兼并成为主体。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第五次企业兼并浪潮,这次兼并浪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兼并数量急剧增多。二是单项兼并交易金额世界记录屡创新高,兼并规模日趋扩大。三是跨国并购发展迅猛。四是兼并范围广。第五次兼并浪潮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加剧的结果,为了生存和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以取得竞争优势,同行业的领头企业纷纷走向联合。同时,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出现并没有缓和竞争。它使得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更趋激烈,通过此次兼并,在某些产业,只剩下实力超群、为数不多的几家巨型企业,为了争夺世界市场,这些企业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竞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波音和空客的竞争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注解。

2.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竞争***策,放松规制和提升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国际潮流。

以微电子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改变了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性质。竞争***策调整的另一个动向是从对反垄断的强调转向扶助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当前,发达国家的反垄断***策对垄断的认定已从结构标准转向行为标准。并且还要考察垄断行为的市场绩效,“一事一议”已经成为通行的原则,对横向兼并等过去严格限制的行为已基本放任自流。

3.网络经济的兴起,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经济是以计算机网络业为中心以及由这个产业派生出的若干相关产业。网络产品固有的规模经济性、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技术的市场不相容性和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造成了网络产品的锁定效应和先行者优势。从而使得垄断成为网络产品市场上的一种必然而普遍的现象。在结构和行为上显然构成垄断的厂商,在绩效上却无可指责,结构、行为和绩效的脱节将***府的反垄断***策推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反垄断,意味着绩效损失;不反垄断,从道义上又说不过去。网络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对各国***府的反垄断***策提出严峻的挑战。从1997年开始的微软垄断案,2002年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和解协议中,微软并没有做出多少让步。

二、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

2008年12月以来,计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超过10起贸易救济措施或者法案,而以其他方式抵制中国出口的***策也屡屡出台。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出口保持增长的前景更加难测。印度提高了部分钢铁产品的关税;南共市成员试***将外部共同关税提高5%,但未获其***会议通过。

2008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2.55万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900亿美元,吸引国外投资900亿美元。200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95万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5年对外贸易保持顺差,国外直接投资始终处于净流人,目前是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因此这两方面的净流入使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数量剧增。其规模已远远超出理论界提出的外汇储备应维持在其外债总额的40%左右的水平上。摆脱“金融恐怖平衡”的枷锁,是我国***府和学术界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扩大内需。加快产业调整步伐。降低对外依存度

以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以净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的依赖,这是减少巨额的外汇储备的根本方法。中国储蓄率高,除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外,很大的缘由是居民有许多后顾之忧而不敢消费和没有能力消费。实施扩大内需***策,***府应加大在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环保等方面的投入。使国内居民的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以内需为主的产业***策支持力度,逐步减少对出口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依赖,尤其是限制初级原料加工出口的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及资源性原料进口,从而减少国际贸易顺差,降低巨额的外汇储备。

(二)谨慎地购买美元资产,逐步加大黄金购买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购买美元资产是拥有外汇储备国家不得不的选择。美国国债因其良好的信用、稳定的收益及流动性,是各国***府首选的投资对象。但近几年美元贬值的狂潮也令各国忧心匆匆,外汇储备多样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的化解风险。同时。除了购买美国国债,还可以考虑购买美国通货膨胀保值债券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发行的债券等。

截止到2009年4月,中国已拥有黄金储备1054吨,在世界各国排名第五。2000年以来,中国调整过两次黄金储备,即2001年和2003年,分别从394吨调整到500吨和600吨。但目前中国的黄金储备价值约占全部外汇储备资产的1.6%,该比例远低于超过10%的全球平均水平。黄金在中国总储备的比重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一直在下降。中国黄金储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至少应达到10%左右的国际水平。

但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漫漫,2000年5月亚洲国家签署了《清迈协议》,开辟区域货币合作新篇章。2009年3月中国已经与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等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达6000亿人民币,与此同时,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也在香港和内地沿海城市开展,这种“贸易结算+货币互换”的模式,是两国规避美元汇率风险,扩大双边贸易的新探索,它对中国***府加快人民币区域自由化进程,增加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提供帮助,为中国外汇储备摆脱美元体系的束缚提供了新途径。

三、案例分析出口退税***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

(一)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历来是国家重点的关注行业。根据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新技术出口商品共分为十类。在这十类中,出口的主要是计算机类、通讯技术类和电子技术类相关产品,而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产品的出口相对薄弱。在进口方面,也主要集中在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类。可见,信息技术类商品在高新技术贸易方面占据主导地位。

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率看,2001年至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增长率均超过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但从近期看,无论是外贸总额的增长还是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的增长,其增幅均有所放缓,特别是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首次出现低于总体贸易额增长的情况。这也与总体的外贸环境不容乐观有一定的关联。即使外贸环境发生如何的变化,国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态度始终不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大部分都维持在17%的最高退税率。国家多次调低出口退税率。虽然使得一些生产效率低的中小企业从市场中淘汰,低端产品规模逐步减少.产业结构有所优化。国家又不得不提高其出口退税率,以缓解南于产业结构升级所导致的剩余劳动力释放所带来的就业压力。

国际论文篇6

论文摘要:目前在学术界领域,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针对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即国际私法究竟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围绕这个问题,目前学术界领域主要存在着国际***、国内***和两者兼而有之的二元论三种观点。分析国际私法的性质,首先要从符合法学当今发展的需要出发,从根本上理清国际法和国内法这两个概念,然后才能对国际私法的性质作出分析。国际私法在当前主要是国际法,将来随着科技及全球化的发展,这种趋势将会更加明显。 论文关键词:国际私法;分类;国际法;国内法 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国内外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他们的观点和看法。目前学术界存在着三种主要观点,即国际***,国内***和两者兼而有之的二元论。至于这些理论是否成立,需要在当今法学发展的背景下仔细分析。笔者认为,要准确界定国际私法的国际法国内法性质,首先需要在问题的源头上分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概念的理清 讨论国际私法的性质之前,首先要理清的是国际法和国内法这两个基本概念,这涉及到法理学中的法的分类,但与国际私法性质相关的两者概念和传统法理学中两者的概念并不完全相同。 传统法理学根据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对法律进行分类,其中,国内法是指由国内有立法权的主体制定的,效力范围一般不超出本国主权范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国内法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个人和组织,国家一般只是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作为与个人组织平等的主体出现。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间制定、认可或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并适用于它们之间的法。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和国际组织。 在讨论国际私法性质时,不同的学者容易在国际法的概念上理解不同。概括地讲,国际法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规范。什么是国际关系,是“公”是“私”还是“公私兼有”?我国学者王铁崖先生曾指出:“国际关系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国家之间的正式关系—这是严格意义的国际关系;另一种是人和团体跨越国界的交流关系—这是扩大意义的国际关系。人和团体跨越国界的交往关系往往先于国家之间的正式关系而存在,而且,在国家的正式关系存在的同时,人和团体跨越国界的交往关系更加发展更加有意义。”在此,我们接受王铁崖先生的第二种理解,对国际关系作广义上的解释,国际关系从主体上看,是一种“公私兼有”的关系。因此,对于国际法的理解,将不是作为单个部门法的国际公法的理解,而是将其他个人和组织的跨越国界的交往关系也包括在内。在这种意义上讲,国际法成为与国内法体系相对的国际法体系,它大体上包括了与国内法体系相对应的法律部门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之所以对国际法作出这种理解,是因为19世纪末叶以后,世界各国的交往逐步达到空前的程度,国与国之间的联系已远非传统的***府之间交往关系所能概括。鉴于这一现实,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特别在作理论探讨时,应对国际法作广义的解释,即它在调整不同国家之间的交往关系时,包括了不同国家的个人和组织之间的交往关系。 二、“国内法”观点的理论缺陷 赞成国际私法是国内法的学者被称为“国内法学派”或“民族主义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巴丹、巴迪福,德国的卡恩,英国的戴西和前苏联的隆茨等。支撑这些学者观点的主要论据如下:国际私法和国际法的主体和调整对象不同;两者的法律渊源不同;两者的法律规范的制定主体和适用范围不同;两者争议的解决主体和解决方法不同。 基于现代国际法体系的理解,“国内法学派”的观点存在诸多缺陷,表现在以下方面: 1.“国内法学派”学者认为国际私法和国际法的主体和调整对象不同,个人和组织间的交往不作为国际法调整对象。这是基于狭义的国际关系和国际公法的理解,排除了国际社会中不同国家个人和组织间的交往,而仅仅将国际关系限定在代表国家的***府和国际组织间的行为。很明显,这种狭义国际法的理解已经落后于时展的步伐和要求。现代国际法应该反映所有国际法主体之间的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了不同国家间个人和组织的交往,并且这种交往在国际交往间正在发挥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国家间的行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且随着时间的发展,这种比重将会逐渐下降,直至消失。法律应敏感的觉察到这种现实社会的变化,与时俱进,表现现实社会的需要。当然,这种变化亦应在法理学的理论中得以体现。所以,狭义国际法的理解应退出 历史舞台,国际间个人和组织的交往亦应是国际法性质的交往。“国内法学派”从主体和调整对象角度判断国际私法为国内法将失去理论依据。 2.“国内法学派”认为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的法律渊源不同。国际公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则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国内司法判例。但仔细辨别,不难发现,这种根据并非无懈可击。我们承认,国际公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但是,这两种渊源也需要经过国内立法承认才能在国内生效。基于此种理由,难道可以认为国际公法是国内法了?另外,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部分法律渊源相同,即两者的法律渊源都不同程度的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所以,“国内法学派”从法律渊源的角度也无法将国际私法和国内公法的性质进行明确区分。 3.“国内法学派”认为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的法律规范制定主体和适用范围不同。他们认为,国际公法是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协议的产物,具有普遍约束力,而国际私法主要是由主权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笔者认为,这种论据仍然不能将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性质进行区分。因为基于上面提到的理由,国际公法虽然是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协议,但同样是经过国内立法机关的确认,这与国际私法是相同的。就适用范围而言,冲突规范一经适用,一国法律就会对当事人发挥法律效力,具有普遍约束力。对于国际统一实体规范而言,更是与国际公法相似,对缔约国当事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说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存在当事人选择适用和法律***策保留等情况,国际公法同样存在类似的缔约国承认其法律效力以及缔约国声明法律保留的情况。所以,综上所述,法律规范的制定主体和适用范围同样无法将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性质截然区分。 另外,“国内法学派”还试***从两者发生争议的解决主体和解决方法角度区分,从两者的调整方法区分。笔者认为,这些角度的区分只能说明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存在不同,两者是不同门类的部门法,而不能触及两者性质的区别,无助于争议的解决。 三、国际私法性质的辩证分析 分析国际私法的性质,应该符合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广义国际法的角度进行理解,同时,以全面的眼光看到国际私法中确实存在国内法的成分,但主要是国际法,并且从发展的角度看,这种趋势也将会愈发明显,国际法的性质更加强化。 从广义国际法的背景出发,国际私法调整的是涉外的个人和组织的民商事关系和民商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人和团体跨越国界的交流关系”,是一种“扩大意义的国际关系”,因此属于国际关系的范畴,并且将会发展为越来越重要的国际关系之一。未来的国际私法将主要具有国际法的性质,并且是整个国际法学体系中的***的二级学科。 从另外的角度考察,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也存在着诸多密切的联系。具体表现在:两者所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相同,即无论是国际私法还是国际公法都必须遵循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等基本原则;两者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际私法主要是由各个主权国家自由制定的,它无疑是各个主权国家意志的体现,而国际公法也必须得到主权国家的承认,才能对缔约国生效;两者都产生于国际社会,如果没有国家之间的交往,则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都无从产生;两者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划分国家主权扩张的范围,不同程度地既涉及国际又涉及国内等等。另外,伴随着科技和世界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在国际私法体系中也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调整方式由更多的间接调整到更多的直接调整也是法律调整方式向更高级的方向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私法的国际法性质将更加明显。 总之,解决国际私法的性质争议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这要从社会发展的现实角度分析,并且用发展宏观的眼光看问题。我们得出以下的结论,国际私法在当前主要是国际法,将来随着科技及全球化的发展,这种趋势将会更加明显。

国际论文篇7

“国际贸易论文中国对外贸易论文”怎么写呢,请看求学网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国际贸易论文中国对外贸易论文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国际贸易论文中国对外贸易论文”,更多内容请点击求学网论文频道。

国际论文篇8

前言刚刚结束的伊拉克战争,是美国强权在国际关系中的一个极端体现,美英等联***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支持的情况下,悍然出兵伊拉克,严重违反了不使用武力和不以武力相威胁的国际法原则,侵犯了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国家主权原则。应该讲,美国的此种强权做法已不乏其例,1999年,美国及其北约盟友提出“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在主权国家南联盟的土地进行了持续数十天的轰炸。除此极端的严重违反国际法原则的行为之外,美国出于自身的利益,对于国际法主要渊源的国际公约,更是接连的放弃,包括有关防止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有关防止小型核武器扩散的协议以及《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以及单方面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等等,其理由及出发点皆是出于所谓的美国要避免恐怖分子和“无赖国家”的导弹袭击以及“美国大量消耗能源的生活方式神圣不可侵犯”等等 ,应该讲,美国上述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其在现今国际关系中所遵循的强权做法,对现存的国际法原则及体系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在一定的程度上,使得国际法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因此,分析美国强权的属性,了解国际法发展的历史、可能及价值,对我们正确看待当前的国际形势,正确看待和发展国际法,于今存在着更为迫切的需要。 一、建立在平权社会基础上的国际法,其基本原则的形成是国际社会和平稳定的基础。本世纪,人类经过两次世界大战,战争造成的巨大的伤亡和资源的巨大浪费,使得人们认识到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对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各个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维护战争的和平与安全成为国际关系中的重要的内容,在此种理念的指导下,联合国应运而生,而同时,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并逐步成文化。国家主权原则、不干涉内***原则、主权平等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不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原则等国际准则被写入了联合国宪章。国际新秩序逐步形成,旧有的殖民主义下的国际秩序被打破,国际法准则以及依国际法调整国际社会关系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除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为国际社会接受外,现代国际法在渊源、形式、内容和数量上都有着较大的发展。国际法的发展呈现出成文化趋势,双边条约、国际公约不断涌现,内容涉及经济、文化、***事、天然资源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面。国际法形成的过程,也是各个国家行使主权的过程,公约、条约形成的内容正是各国主权的协调和让渡的结果,是各个国家为了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而做同的努力和贡献。正是通过国际法的造法运动,才使的各国利益得到协调和均衡,也是各国认同的非武力解决矛盾和争端的最佳途径。世界环境的不断发展,也使各国认识到,单凭一个国家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现存问题,比如跨国犯罪、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必须得到各国的共同努力和配合。而通过国际法来解决是目前最为普遍的形式,而晚近出现的国际社会组织化趋势,更是关联更为密切的国家间合作的形式。而所有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国际社会是一个平权社会的基础之上,由各国间采用共同承认的国际准则,应该讲,这是现代国际法发展的实践经验,也是国际法发展的基本方向。 二、大国操纵国际组织并影响国际社会,是不得不面对的实力决定一切的现实,是强权对国际法准则的巨大冲击。任何一个法律或者准则,有其理想化的一面,但也存在着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国际法作为国家、国际组织间的法律,其个体的主权及个体间差异的存在,使的国际法更有较之国内法难以操作的弊端。理想中的国际法,是各个主体平等相处,权利义务对等,但我们往往面对的现实却是弱肉强食、实力决定了一切。首先,国际法固有的特性,决定了在国际社会中没有凌驾于国家权力之上的权力和权力组织,也就使的国际法在执行中很难有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国家间组织也是各国依公约形成的,对各国来讲,并无超国家的权力的存在,对于大国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往往很难受到惩处,就象美国常年拖欠联合国会费,联合国也是无能为力。 其次,大国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国际法的形成过程中充分体现大国意志,比如,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双重否决”权,使的有关国际安全的重大决议的产生完全操纵在大国手中,而美国更有有则用之,无则抛之的趋势。又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加权表决权制度的确立,使的美国(占有17.5%的表决权)在重大事项须经85%表决权通过时,享有绝对的生杀大权。再次,大国利用其强势地位对国际组织进行操纵和破坏。大国不仅在制定国际规则时将不公平的条款得以体现,而且在执行中对 于阻碍其意志的程序也尽量予以回避、突破。如在联合国通过有关朝鲜战争的决议时,由于在安理会必将会受到苏联的否决,美国等国通过迂回,避开安理会,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违反了联合国有关权限划分的规则,而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美国意志;对于经联合国授权的行动,也往往实际沦为打着联合国旗号,由美国实施的行为,正如第一次海湾战争,如学者所指出的:“这是一场联合国授权的战争,但实际上联合国对发起战争的形式、时间和地点都没有发言权”,“联合国被排除在决策者之外,只有美国发号施令”。 而“默示授权”行为的出现,即联合国对国家行为事后追认,更使的联合国成为举手同意的机器。 另外,虽然美国在某些国际公约或国际组织中,也给以发展中国家以优惠,但其最终的考虑仍是出于本国利益,比如世贸组织,经济上的互惠决定给予发展中国有一定的优惠,但仍试***使自身的国内法效力及于规则之上,与欧盟的香蕉案及之后产生的有关301条款的诉讼,充分体现了美国的这一态度,而对于DSB裁决案件的态度,美国确立的“美国败诉不过三”“三击不中出局”的原则,更是说明了其对WTO这一经济联合国组织的态度。 但是,为维护美国利益,美国也有讲国际法的时候,在有关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对涉嫌***罪和战争罪的案件实施普遍司法管辖,适用于所有国家,美国则认为,其“国家主权”受到了损害。所以,美国并不是不讲国际法,不是不讲国家主权,而是他们所认为的国家主权,只指美国的“国家主权”,而不包括别国的国家主权。 因此,对于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是强权控制和利用的工具,其需要利用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的存在,并利用在国际组织中的强势地位,获取利益,使的自己的利益国际化;但同时,一旦国际法成为其强权***治的障碍时,其必然又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来实现自己的强权。而囿于其强大的***事和经济实力,尤其在经济往来日益密切、经济依托日益加强的情况下,各国利益及生存方式较之以往更受制于强权国家,经济的依托,实力上的差距,造成强权***治横行国际社会。而同防止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和近期的美国“近地太空”战略,更是无视人类共同财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绝对的美国强权主义。 三、强势必然会受到国际均势的制约,国际法将在曲折中发展。正如我们现在所面对的现实,冷战结束后,老布什***府提出要建立以美国为主导的“国际新秩序”,小布什***府的这一想法则更加迫切,而国际法多年发展形成的各国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及和平解决争议争端等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交往的准则,而上述准则显然制约了单边外交***策的施展,美国当然欲踢之而后快。但我们应该看到,国际法是国际社会各国、各民族、各组织多年长期交往中发展而来的,是各国长期交往的经验教训的结晶,是维护各国各民族***、公平、和平、发展的基石。强权***治和单边外交***策必然会受到来自国际社会方方面面的制约。国际法仍会在曲折中不断发展。 第一、国际法准则是世界各国希望并且应该遵守的原则,即使是强权国家,其也是应该承认国家主权之存在的。和平与发展是国际社会的主题,一个和平稳定国际社会环境是所有社会成员所共同希望的,做为美国也不例外,因此,主权原则这一国际法原则不仅是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也是发达国家的需要。 第二、当前的世界格局也客观上要求各国间应相互补充、相互依存。 目有的世界格局是一极超强,多极并存。美国做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在***事上、经济上有着别国无法比拟的优势,其在联合国、世贸组织、世界货基金组织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俄罗斯、中国、欧洲大国在国际事务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印度、巴西等地区性大国也在地区事务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而且,欧盟等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增多和加强,使得在经济、文化、区域、民族等方面存有共性的国家联合起来,对国际事务的影响日益增强。在美国一枝独秀的情况下,世界格局仍呈现多极化现象,国际局势呈均势状态。第三、联合国成立50余年来,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及制定国际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国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原则也写入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组织结构和表决机制虽然尚存有缺陷,但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和国际事务的变化中不断显现出来,近年来,联合国改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随着联合国组织结构的日益完善,联合国作为国际社会共同认可的组织性机构,其重要地位仍得到各国的承认。第三、各国之间的相互渗透首先在经济领域得到充分的发展。世贸组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越来越 重要的作用,组织成员的不断增加,协议内容的不断扩张,从单纯调整多边贸易的关贸总协定,逐渐扩展到投资领域、将贸易的范围扩展包括服务贸易并制定了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并且,采取了鼓励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的准则,从保障措施到例外条款再到授权条款的确立,实际上在逐步建立实质上公平的经济贸易规则。WTO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使得各国间经济贸易往来日益密切,而各国国内法受到规则的影响,也在不断的调整、趋同,国际法的发展首先在国际经济法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就。即使美国这样的经济大国,在面临WTO规则时,也不敢擅自依国内法采取单边***策。 第四、国际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不是简单地靠实力能够获取的,其他国家和民族也不是靠实力能征服的。 历史告诉我们,世界构成纷繁复杂,任何一个国家均难以长久地控制它,英国在殖民时期曾控制了地球的四分之一,希特勒的纳粹德国也曾几乎把整个欧洲和北非踩在其铁蹄之下,但到头来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没有任何一个强势能维持长久。而二战后,由于联合国的建立,国际法准则的确立,国际社会均势的发展,使的国际社会维持了较长的总体和平。因此,国际法准则的存在和确立,才是维护国际社会稳定的基础,否则,强势和武力只会遭到更为坚强的抗争。第五、在国际关系处理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民族性,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应遣责的行为,但却不断地发生,并会得到相关国家的支持,为什么,其本质就是民族性,其民族理念、宗教理念及对强权主义的反抗,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911”事件后,说到:“不论此行为出于何种原因,但行为本身是应受到遣责的”,这里,实际上隐含了对事件原因的一种分析。一个主权国家或者一个主权***府可能会被推翻,但其民族信念不会消亡,历史上反侵略的战争证实了这一事实,而美国时下正在推行的“中东和平路线***”受阻也更印证了这一判断。应该讲,恐怖主义的产生正是强权主义的结果,而防止恐怖主义仅依靠美国的强权手段是行不通的。第六、 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更提出了国际法保护的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现代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随之也带来了许多社会性问题,环境问题,气候变暖,资源短缺,而这些问题,具有跨区域、超国界的特点,而且要求是长期的共同合作和努力。仅靠一国的力量是难以满足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权的充分体现,必须由全体国际社会的个体共同实现。近期的******情更使人认识到,人类在巨大的天灾面前是多么的脆弱,但同时,又是多么的坚强,而维护整个生存环境是全部地球人的责任。如果全体国际社会成员都像美国那样以所谓的自身的“消耗能源的生活方式神圣不可侵犯”为由,放弃自身在可持续发展中应承担的义务,那么,可持续发展显然就是镜中之花、水中之月了。 小结 通过对国际法存在和发展以及美国强权在国际交往中的体现和属性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国际法准则是人类通过巨大的生命和资源代价换来的经验和教训,国际法的发展是人类对国际准则的承认和以国际法解决国际事务的共识的体现。虽然,因为国际法本身的特点,在其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实力优与理想中的各国平等相冲突的现实,也使的国力强劲的国家在国际交往中出现了利用国际法、抛弃国际法的现象,但我们应该看到,国际社会仍然是一个平权社会,国家无论强弱,其主权是完整的,其潜在的民族、宗教、社会、文化的影响和力量是巨大的,现代社会已完全摆脱了过去的那种依附型的殖民社会,而殖民历史也告诉我们,殖民统治、强权统治都是暂时的。当前,美国做为超强的一国,其强权势力的抬头是自我膨胀的表现,但它必然会受到来自不仅是发展中国家还包括发达国家的反对,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的要求、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都使国际社会成员义无反顾地选择国际法这一调整国际间关系的准则,以强权代替平权,以国内法代替国际法在现代社会中是没有生命力的。

国际论文篇9

一、国际经济法理解的分歧 国际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这个词的首先使用是二战之后。自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集合名词出现以来,对于它的性质及由此而包括的范围充满了分歧。主要的认识有两种,一是认为它们是原有法律体系之内一种新发展,是国际法在经济领域的发展。也就是经济的国际法。法律依据其调整的对象可以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或者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的法律,而国内法是一国立法机关产生的法律,这种观点在国外有,在国内也有。〔1〕毫无疑问,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国际经济法这一名词的出现正是由于二战后国际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国际法的大量出现。试想,没有国际经济,没有相应的国际法,国际经济法这个专有名词就不会出现,也就是说,这个词正是建立在经济的国际法规范的基础之上的。 二战之后,由于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省,国际社会在***治上加强合作,成立了联合国,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及在此体系之下大批的国际条约;在经济上加强交往,从而有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brd(世界银行),和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贸易、货币、发展等领域形成了普遍性的国际法,并有大量的地区性条约和双边国际经济条约,如通商航海条约、各国经济、事务性条约,如促进和保护国际投资条约等,形成了一系列的特殊国际法。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经济的国际法形成一个体系,需要有相应的理论视角来进行观察。 第二种认识是认为国际经济法不是原有法律体系所能概括得了的,不是能按原有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截然划分可以概括这种法律现象的,而是突破了传统的法律体系,而形成一个融合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与私法的一个***的法学部门。这种理论在国外有美国教授杰塞普的跨国法理论。〔2〕(p8)这种理论指出了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一个基本特点,即私人性。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交易之主体往往是个人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即法人,这都是私人。在西方国家,由于实行市场经济,交易的绝大部分是在私人间进行的,而在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随着市场经济法律的逐步建立,从事市场交易的国营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的法人,即与国家责任毫不相干的法律意义上的人。由此可见,在国际经济中,交易的主体是法人,是与国家毫无责任联系的***承担责任的实体。这就形成了国际经济中的跨国性,这也是国际经济活动与国际***治活动及其法律关系不同之所在。国际***治活动有国家的行为,在国际社会中,有***的国家活动空间,如国家享有外交豁免权,国家及其代表能游离于其他国家的管辖权之外,即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这就构成了***的国际空间,这也是国际法所调整的主要范围。而国际经济交往则不然,国际经济交往并没有一个***的国际空间存在,这就是由于其私人性而衍生出的跨国性。 对于这种关系,国际法肯定不会作完全的调整,它只能调整其中的一部分关系,这种关系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针对国家的规则,即对国家的经济行为作出规则,二是通过国家对私人行为作出规定,前者是公法规则,后者是私法规则,它是以国际公约的面目出现,即国家承诺在私法中适用这一私法规则。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联合国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这种规则现象运用原有的国际公法的理论和视角是不够的。这种理论从国际法的性质出发指出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规则形式的不足,指出了国际公法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别,不能用国际公法的理论来解释国际经济和国际经济法律现象,而应该突破原有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截然区分,作一个综合的研究。 这种理论毫无疑问也有其合理之处。它指出了国际法在性质和适用范围上的不足,这也正是第一种理论的不足之处。 二、对两种观点的分析 以上二种对国际经济法及其性质的认识都有其合理的地方。第一种理论指出了国际社会是以主权国家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合体。无论是国家的行为还是私人的行为,所遵循的规则都必须通过国家来赋予其效力;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划分是构成当今国际社会法律秩序的基本划分,正是由于国际社会的和经济的国际化的发展,才出现了国际经济法这一个集合体。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也就是说,经济的国际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框架,离开了这个框架,国际经济法便无从存在。 但是,正如我们在上面所指出的,国际经济中的私人性和跨国性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大多数国家都以市场经济作为其基本的经济制度或是作为改革的基本方向,国际经济中的私人性和跨国性的特征就更加明显了,这也正是第二种理论所要说明的。 国际经济的这一特 征是国际法所不能完全包括的,国际法只能通过规范国家的行为或是通过国家来规范私人行为,这种规范由于主权因素的存在,其范围不可能涉及国际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相当一部分仍是由国内法,或是国内法中的涉外法来规范。我们不妨以wto规则为例子作一说明。 wto协定是迄今为止最为庞杂的对国际经济进行规范的国际经济法,wto是世界上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大大拓宽了国际经济中国际的范围。可以说是对国际经济法规则的一次大发展,它所建立的多边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为基本原则的国际经济法律体系对于形成一个稳定的国际经济法律秩序和促进国际经济的发展具有保障和推动作用。 wto规则建立了一整套对各成员国国内经济立法的有效约束机制,使在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之上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国际经济市场。wto成为国际经济法律中的基本的法律。但即使如此,wto仍不能有效、全面地规范国际经济行为,这是因为: (一)它的适用范围仍是有限的。首先,许多经济问题没有纳入到wto体系之中,如竞争法、环境问题、区域经济集团、***府采购、电子商务、劳工权利等等,这在wto的规则中是作为将来贸易谈判的议题。其次,即使是已经有国际法规则的领域,也仅仅局限于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规则还有待于进一步谈判,明显的例子就是投资领域,虽然形成了trim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但是这十三条的规则限于原则,缺乏具体的规定。再次,在许多领域,其规定往往是与国内法相联系的,本身并不是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则,如构成wto基本原则的国际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是建立在国内法的基础上的,这和国际经济的私人性和国际的性质相联系的,这也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了国际经济法的适用必然与国内法有衔接,否则,难以与国际经济中的私人性和国家主权的属地性和属人性相衔接。 (二)国际经济法与国内法有很大的衔接性。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部分对国家行为的限制,一是对国家行***权的限制,即***府行***权力在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中的透明化和逐步消退,另一方面,也是对一国立法权的限制,给本国市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如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是对一国法律的一个基本限制,而不是通过国际法提供一个具体的权利、义务模式,这和一般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模式是不同的。这是由国际经济活动的私人性所决定的。 (三)国际法具有指导国内法的作用,如wto所建立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国际经济体制成为各个国家的一个先决条件。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各国经济的开放程度和对外的经济依存度不断加强,国内国际市场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国内经济的发展与国际市场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不断地与各国国内经济立法相融合。如在我国的立法中,与国际接轨在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可以看作是立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一方面说明国际经济法在经济立法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部分是不全面的,需要有国内立法的补充和完善。 三、国际经济法法律性之欠缺 国际经济法作为规范国际经济的法律,具有本身的规范特点。对于国际经济法历来存在理解上的分歧,一种是认为国际经济法是经济的国际法,从字义上来理解就是国际的经济法。另一种将国际经济法理解为有关国际经济的法,国际经济作为一个单一的词来看待。如果以前者来看待国际经济法,则国际经济法成为国际公法的一个特别的类型,而若以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国际经济法,则国际经济法是一种由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规范共同构成的混合体。 那么,这两种观点是否是一种截然相反的情况?其实不然,二者也有共通的地方,即使是按后者广义的理解,国际法部分在整个国际经济法律体系中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构成了整个国际经济法体系的框架性文件,它是整个国际经济法的基础。正是由于规范国际经济的国际法的不完整和种种不足,才需要有国内法的补充。 另外,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的区分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际经济交往的私人性①。国际经济关系绝大多数是发生在私人之间,而不是国家之间②,对这种关系仅仅用国际法来进行调整是不够的,国际公法所能调整的国家或***府的行为,以营造一个有利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统一国际市场和尽量地减弱***府对市场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而对于私人交易所遵循的规则很难进行全面的规范。这也是为什么在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虽然具有基础性的地位,但仅仅由国际法来进行规范显然是不够的、不全面的。 > 从国际经济法的形式来看,无论是它的国际法形态,还是诸法合体的形态,在规则上,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缺乏体系性,从而使国际经济法形成一个松散的体例。体系性是成文法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成文法合理性的一个基本内涵。成文法法典化的趋势就是体系性的内在要求。法律只有体系化才能形成一个理性的东西,才能使法律内部没有逻辑冲突,才能产生出符合逻辑的法律的结果。这也是成文法的合理性及其生命力之所在。体系性是法律解释正常进行的一个前提条件。只有在一个体系下,才能克服法律由于语义的有限性、社会关系的变动和语言的相对静止等不足,使法律有其自身的生命力。体系化在民法和刑法典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如德国民法典中的总则、物法、人法、继承、婚姻法的五编制。法律的内在要求是法律本身无内在逻辑冲突,依据法律,会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而只有体系化的法律才能合乎这样一个要求。 在国际经济法中,体系性是欠缺的。构成国际经济法律中支柱的三项法律制度是gatt、imf和ibrd(世界银行),gatt是一种临时的安排,虽然这种临时安排长达47年,imf局限于货币稳定和国际金融稳定,而世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贷款,这些制度中,还存在着不能解决尖锐的国际经济新、旧秩序的矛盾和南北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对国际经济中的国际法的形成是不利的,对现存的国际法的解释也会由此而产生种种歧义。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国际经济组织中的表决权中的加权表决制是一个寻求主权原则和市场商业规则(即依股本额来确定投票权)的统一制度,但它往往侧重于后者,对于这个问题,国际经济法未能有一个妥当的解决办法。 国际经济法的这一性质的缺乏是和其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相关联的。一个法律在其发展和未成熟时,在体系性上总存在着不足。但是随着gatt转换成wto,这个问题正在逐步地得到解决。wtp从货物贸易逐步地向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扩张,具有经济联合国的作用和功能。它在国际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逐步得以确立。这对于克服国际经济法中的体系性欠缺的弱点具有明显的作用。 (二)国际经济法的另一个特点是缺乏确定性。首先表现在法律形式上,国际经济中的大量文件还只是停留在决议、草案的层次上。如《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宣言》,《关于自然资源永久性主权的宣言》,和《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行动纲领》,以及《跨国公司的行动守则》,《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等等。这些文件并不是法律文件,而只是***治文件。虽然,它在国际法的形成和逐步成长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或是国际习惯法存在的一个有效的证据,但是,单从法律效力上看,它们的法律性是不足的,也就是在这些领域中的国际经济法是有争议的、模糊的和不确定的。这方面也使得国际经济法在许多方面是不完整的。其次是国际经济法中的大量用语是不确定的,如国际经济法中对司法不能、司法不公的认定,对有关国有化补偿中的“适当补偿”的规定……它是一种为避免不补偿和全部补偿之争的一种折衷的办法。又如imf中对成员国提供援助的规定的国内收支的严重失衡中的“严重”。又如外交保护权行使的条件中的本国侨民没有受到合理地保护的认定,又如wto中的对投资的原则性的规定。还有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的“最佳努力条款”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定义都是不确定的。类似的例子在国际经济法中都是很多的。这些例子都可以明确地看出国际经济法中所存在的这种不确定性特点,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国际经济法除了有限的国际统一法外,还有大量的规则来源于各国涉外法,而各国的涉外法在大量问题上是相互冲突的。这也使得在法律和法律选择上存在着不确定性。在国际经济法中,法律解释机关是不确定的。缺乏国际性的解释机构。这是国际法的一个共同特点。在国际法中,虽然有国际法院,但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是有限的,而且需要有关成员国的事先同意。并且管辖权与执行权是分离的,而在国际经济法中,这样一个机构也难以产生。在国际经济法律中,对法律的解释是各国的司法机关,而各国司法机关在处理国际经济事务上,毫无疑问会偏袒本国的当事人或与本国有密切关系的一方,至少会比较倾向认同他们的利益主张。因此,发生争议的当事方也经常主张本国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争议。在国际仲裁中,一些仲裁院由于本身的信用好而受到当事方的认同,但这种靠信用、声誉的制度是有限的、不全面的。 导致国际经济法缺乏确定性、明确性是由于***治因素和国家实力因素在国际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国际法中的问题并不纯粹是法律问题, 或是由法律因素所决定的,而夹杂着***治和国家实力等因素。国际经济争议越是与大国的利益相关,或是触及到大国的利益就越是难以解决。如美国国内曾对wto有“三击不中而退出”的观点①。这在国际法中是个普遍问题。如美国就以要求联合国改革为条件而拖欠会费,从而使联合国的日常运作产生诸多问题。这些因素都使得国际经济法的确定性产生问题,再加上国际经济法缺乏体系性,这使得其法律适用产生许多问题,其公正性也常会被怀疑。 (三)构成国际市场的各国市场及其法律的不一致。法律的有效存在需要社会关系的一致性,在国际经济中,各国有实行市场经济的,也有不实行市场经济的,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有强调市场的作用的,也有强调***府的作用的,不一而同,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对***府与市场的强调也不尽相同。〔3〕这就使得在国际经济中,构成国际市场的各国市场不尽相同,这也决定了为什么许多国际经济条约难以产生,国际经济法缺乏体系性,许多条约的用语弹性很大,不明确,这都可以从具体的社会关系的差异性中找到原因。最为极端的例子就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别,即使是在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中,情形也是各有差异。社会关系是形成法律规则的基础,一个法律规则即使存在了,也可能会由于有效的社会关系的丧失而不能适用。 四、wto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为了克服gatt的不足和应付国际经济的发展,经乌拉圭回合国际贸易谈判,wto得以形成。在下面几个方面,wto对gatt是有很大的发展的。 (一)极大地扩大了适用的范围,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等,还将纺织产品在适用gatt的例外上重新拉回到gatt的体制之中。乌拉圭回合在完善规则方面,最重要的成果是就保障条款、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纺织品和服装等问题缔结了协定。其中《纺织品和服装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特别重要,纺织品和服装占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总值的45%.三十多年来,这个领域始终游离于多边贸易体制的规则之外,发展中国家纺织品的出口长期遭到发达国家的歧视性限制,经过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中的努力,关税总协定终于决定分阶段取消这些限制。 (二)确立了wto作为一个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同时,还拥有争议解决机构,以解释wto国际文件和相关的争议,这在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条约的执行上具有重大的意义,使条约的解释有中立的解释者,争议的解决有仲裁者,这有利于条约涵义的明确和执行的有效性。任何对wto成就的评论如果不提及争议解决机制,都是不完整的。从许多方面讲,争议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 (三)将gatt的规则普遍地适用于各个国际经济领域,如扩大适用于投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使wto在国际经济法律文件中具有基本法的作用,这有利国际经济条约体系,形成一个有效的整体。 (四)对于原先没有形成法律规则或者不存在国际法规则的领域,在wto体系内形成了相应的规则,尽管有些规则比较原则(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但毕竟是形成了相应的规则,将这一领域纳入到wto的基本原则之下,对于国际经济法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在贸易的公正性上有所发展。由于发展中国家参与多边贸易谈判程度增加和集体谈判力量的增强,也使得新的全球贸易规则在一些领域体现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如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中成功地阻止了发达国家就缔结投资协定而进行谈判的尝试,发达国家的要求是给予投资者普遍的国民待遇,结果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只重申了货物的国民待遇,有关投资的国民待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只能通过谈判解决。〔4〕(p92) 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各项协议中获得了一些差别的待遇,包括:在市场准入的减让方面可承诺较低水平的义务;在实施协议方面享有过渡期或减让某些义务;享有某些执行程序上的灵活性。此外,还要求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应当尽力给予照顾,提供技术援助,改善市场准入机会。〔4〕(p92) 五、我国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就wto而言,存在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和权利不平衡的局面,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表现在:一是协定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讨价还价的权利。协定被定义为谈判机制,如关税谈判、重新谈判、有关关贸总协定条款实施的谈判,这些谈判的结果都体现了讨价还价权力的大小,这种谈判机制与那些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固定的优惠规则和原则有所不同。弱小的国家发现 ,在第22条至23条磋商条款下难以与强大的国家抗衡。从这种意义上讲,谈判中贸易规则的实施的条件因国家而异,这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3〕(p48)关税总协定一向引以为骄傲的传统是,使用真实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同时辅之以通过磋商和谈判,务实地允许例外,关贸总协定第四部分(贸易与发展)作为时代的产物,有其必然性,但这种妥协过于***治化,与它原来的合约式的法律框架格格不入,因此,这部分的空洞和缺乏约束力也就无法避免。〔4〕(p40)二是语义上的不明确性,特别是针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义务问题,即所谓的“最大努力条款”。从本质上讲,对发展中国家关税来说,第四部分是关税总协定传统上背离义务的一种例外,而对发达国家来说,虽然被要求优先降低和撤除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目前或潜在的出口利益特别有关的产品的壁垒,包括其初级产品和加工产品之间的不合理的差别关税和其他限制,但只是要求发达国家的各缔约方除因被迫原因,也可以包括法律的原因不能实施外应尽可能实施。尽可能实施条款说是所谓的“最大努力条款”,一直到乌拉圭回合,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来说,这种模式都没有改变。这些问题都是亟待改善的,也需要包括wto规则在内的国际经济法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参与对这些规则的形成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存在着一种对市场经济的迷信,当时,有大量的原计划经济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市场经济的模式,希望市场经济能解决一切以前所不能解决的问题①。其实,市场本身只是提供了一种资源的分配和劳动产品的分配方式,它本身并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它只是提供了一种市场财产权利的体系和一种竞争的环境,这种条件能否转换成生产力还是要有转换的过程。这种转换是有代价的,而正是这个问题在改革中被人们所忽视。从国际经济的发展上看,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中的比重是小了,而不是大了。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发展中国家曾在提出国际***治新秩序的同时,提出了国际经济新秩序。从国际法律的发展上看,国际经济新秩序,从很大程度上讲,还是一句***治性用语,在法律制度建设上,有利于国际经济平等和公平的制度还是缺乏的,在这一方面,是落后于***治秩序的发展的。***治秩序已从殖民制度转变为以国家主权为核心的国际法秩序,而在经济秩序中,仍是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私法自治规则的发展远远超过了规定私法公正性的规则的发展②。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的地位。平等的秩序不能有效的建立。 但是发展中国家占据着全世界人口和土地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和自主的意识也不断地增强,对国际经济事务的熟悉程度也不断地增加,发展中国家也出现了许多成功的发展的例子,如亚洲四小龙、巴西等国的发展。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高速发展也给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树立了一个成功的典范。在发展中,发展中国家对国内经济环境的治理应该是其发展的重点。而在国际经济环境上,争取一个有利发展中国家发展的经济和法律环境也是必要的。 随着各国实行市场经济,各国对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也认识清楚了,对以市场经济为基本制度背景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认识也清楚了,这对发展中国家争取相应的权利,避免国家经济主权过度让与是有好处的。作为发展中国家,加入wto是我国的基本立场,也是中国坚持自己的应有的经济主权表现,中国一方面积极实行市场经济,这是我们改革的基本方向,但不切实际的发展和开放只会损害本国的经济及其发展。

国际论文篇10

全球化对当代国际社会具有重大的影响已是不争之事实。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两极对峙的冷战时代的结束,全球化浪潮汹涌而至,人类真正进入了全球共存与竞争的全球化时代,由此而出现了经济全球化、***治全球化、生态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等诸多全球化现象。不管人们是否喜欢它,大凡一个明智的人都不否定它的存在,特别是在经济方面。 全球化不可避免地给法制带来冲击,引起法制的变革甚至***。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等现象的出现,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的演变,给世界***治、经济、文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由此而来的一系列新问题,要求法律制度作出回应,予以调整和解决。国际法作为法律的一部分,也应对全球化问题作出反应。在国际法学领域的问题是,全球化对于国际法究竟具有哪些影响?国际法如何应对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本文仅对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其目的在于抛砖引玉,以引起共鸣。 一、国际经济法领域全球化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在国际经济法范围内,全球化的影响表现在非国家行为体(含国际经济组织和跨国公司)已越来越多地介入本属于主权国家内部管辖的事务,或者表现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逐步被剥夺。而在非国家行为体中,尤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跨国公司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为甚。 全球化促进了生产的全球分工,在经济、贸易领域各国的联系程度较之以往更甚,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一些国际经济组织便借机将其“触角”延伸至成员国主权管辖的内部事务。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92年作出的关于前南斯拉夫在该组织地位的决定,裁定南斯拉夫联邦已不复存在,由其***的五个共和国为前南斯拉夫在该组织的财产和债务继承者。该决定与其说是裁定一个主权国家在该组织的成员资格,不如说是决定和宣告一个主权国家是否存在。当一个国家处于内乱或武装冲突时,并在该国境内少数民族或几个民族纷纷要求***的情况下,***府间国际组织通过审查成员国地位的方式作出原国家消亡并作出承认新国家的正式决定,这在冷战之前实属罕见。以泰国为例,东南亚金融危机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其贷款以实行经济稳定计划,但条件是由它监督泰国的财***预算,要求泰国进行改革并实行企业私有化。再如韩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提供贷款帮其渡过金融危机,但韩国必须接受的条件是:削减***府开支,减少进口限制,保证***府不干涉中央银行工作等。实质上这些国家的主权已受到了削弱。 另一个重要的经济组织是世界贸易组织。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世贸成员不得随意制订关税税则,非关税措施的制订也要遵循相关规定,成员国采取的技术标准和措施要顾及世贸组织有关协定并要有透明度,等等。它的大量***策触及到过去属于成员国国内管辖的排他领地,其范围延伸到一向为国内专属管辖的行业。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的进展以及我国先入关、后入世的谈判加速,我国将逐步降低关税并在一些专属我国企业涉足的行业允许外资介入,如律师、金融、电信等行业,其结果是由国家主权原则得出的国内***权受到了侵蚀。 跨国公司作为国际经济活动的最主要的主体,在全球化过程中其影响也不容忽视。当今跨国公司已经发展为影响和左右世界***治经济过程的实力强大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它们的财力和能量甚至超过了一些中小民族国家。全球化使跨国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运营风险而在全球范围内实施最佳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这就需要到其他国家投资,需要利用该国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资源配置能力和领土管辖权。经济全球化以跨国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如果主权国家为了保护本国民族经济而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其结局可能是跨国公司撤回投资,把资本转移到有较小贸易障碍、能获得更大利益的地区。面对全球化和发展本国经济的强大压力,主权国家不得不作出让步。但也应看到,有些跨国公司甚至通过收买和培养人的方法插手主权国家的内***,左右东道国的***治进程和经济***策走向。国际电报电话公司在1973年颠覆智利阿连德***府以及英国石油公司在1953年帮助推翻伊朗摩萨德***府中所起的作用即是很好的例子。可见,跨国公司可能成为制约民族国家主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协调好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的矛盾已成为全球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的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西方发达国家制订的。全球化时代需要发展中国家介入,这样才能不致使其游离于国际 经济运行规则之外,才能使全球化真正具有全球意义。就当前而言,相互依存态势深化和全球化进程主要外化为国际经济机制的广泛建构,而参与国际经济机制不仅本身意味着国家不再能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制定经济***策,在对外经济行为中受有关规则的制约,而且鉴于国际经济机制的体制和“游戏规则”均主要由西方国家决定,发展中国家在参与机制的同时,客观上处置天然财富和资源的主权能力却因此而下降,从而为其在世界市场上寻求发展机会而付出代价。 如一国国内企业产权的多样化使国家难以确定民族工业的范围,传统的保护民族工业的经济主权内容大为弱化,高新技术的发展使国家对其管理和控制越来越无能为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经济主权。而众多全球性经济问题,如自然资源的日渐枯竭、跨国跨地区的灾害和饥荒、生态平衡等的解决都超越了个别或部分国家的主权能力范围,迫使各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主权意识,包括弱化“自由处置天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绝对主权思想,以促进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的实现。 二、国际环境法领域全球化的影响 伴随经济全球化而来的是生态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大大提高了全球生产力和全球生产总量,使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早已超出国界而成为全球性问题,例如酸雨、热带雨林锐减、物种保护、臭氧层保护、全球气候变暖、土地荒漠化,等等。我们已生活在同一个生态圈里,任何主权国家和个人都对全球生态环境享有权利,但同时亦负有责任。这些全球问题的解决,需要主权国家之间的利益协调,需要一个新型的、跨国家的体制来解决,因为主权国家的存在使国际体系呈割据状态,各国***府间相互不停地竞争,不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恰如哥伦比斯和沃尔夫讲的那样:“在这个工业产值被视为国家***治权力中一项重大要素的世界体系当中,我们不应期望***府会自愿地限制本国的生产率,除非本国公民大规模中毒,或者本国领土资源枯竭等威胁迫在眉睫。如果说全球性问题确实能刺激建立全球制度的话,那么,这种趋势有可能向更多地导致国际(也可能是超国家的)调整方向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国家主权和***的削弱。” 在国际环境法领域,全球化的冲击,或者说国家主权的削弱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首先,对内各国需缩小国家主权权限以尽生态环境国际义务,如各国需按不同要求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减少汽油用量等,而这在纯粹国家主权观下完全是国家内部事务;其次,对外各国需服从跨国组织对全球公共资源的管理,例如各国服从联合国的管理,无权对南极大陆提出领土和主权要求;再次,越境生态环境问题使主权国家保护其领土安全的能力受到挑战,从而降低了国家主权的权威;最后,伴随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而兴起的“地球村”意识以及全球化意识,客观上也构成了对国家主权意识的淡化和弱化。 三、国际人权法中全球化的影响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问题目前已由国内法发展到国际法领域,并且已由第一、第二代人权发展到现在的第三代人权。全球化时代受其影响最深的便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发展权、文化权等。 全球化促进了国际间交往的频繁,使人类的认识由分歧逐步走向一致。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出现了一些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同时科技的发展,使人类对一些天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开发成了可能。但对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天然财富和自然资源,如国际海底、月球等外天体等,应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所有的拥有地球“球籍”的个人都有“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因为全球化的价值体现的是全球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的提出丰富了国际法理论,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对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开发应遵循哪些原则?如何顾及无开发能力国家所享有的权利?哪些资源可列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譬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划定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有人提出应将其列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但这些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都是处在主权国家管辖范围之内的财产,如果列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势必造成国家主权与开发、管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法相冲突。如何协调便是一个迫切的问题,也关系到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在以后的发展。 当代世界,和平和发展是两大主题,对广大的不发达国家来讲,发展是主要的。全球化时代国际间的相互依存空前深化,但国际机制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更有效地参与国际机制就要发展。发展并不是单方面的,要有来自发达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资助,而这种交易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平等的,而是在 一定程度上以削弱本国主权为条件的前述国际经济组织、跨国公司的活动对国家主权造成削弱即可为例。故在全球化时代,对广大的不发达国家来说,在享受发展权的同时,协调好发展本国经济与维护国家主权的矛盾是当务之急。 文化权最初为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确认,其中包括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有权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收益,以及有权使其著作权受到保护等等。全球化时代,以***治、经济、生态全球化为动力,以高新技术如卫星通信、传真、电子邮件、跨国数据交换等为手段,可将任一文化随时传播到不同文化的区域和人群中,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各地穿梭往来,文化再也不是区域性、民族性而是全球性的了。而文化的全球化意味着从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向全球文化的转型。文化权再也不是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事情。文化的全球化对文化主权提出了挑战,如非洲、澳洲、美洲土著人所使用的语言种类锐减以及保留其本民族文化习俗的努力成效很小即可予以说明。而且有些传输文化的高新技术对国家主权的冲击不再仅仅表现在文化主权上了。以跨国数据流动为例,由于其特殊性和重要性,不可避免地要对主权国家的经济主权(表现为搜集和处理国内外经济信息的能力)、文化主权(表现为西方发达国家推行文化帝国主义而进行的文化扩张)和信息主权(表现为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信息产业产生依赖性而丧失对本国信息产业发展的主动权)产生影响。 文化权是一种人权,其享有是以文化主权为前提的,而文化主权是用以对抗“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化霸权、信息霸权的。在文化全球化时代,坚持文化权、文化主权、捍卫本民族文化发展的同时,如何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已成为涉及国家主权的最新课题。 此外,在人权领域,国际人权机制自二战以后逐步形成就伴随着其超国家性的不断增强。进入90年代以来,全球化突出,国际人权问题也呈现出了国际人权机制对国家主权的侵蚀,历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一些国家人权状况的谴责是最典型的表现。尽管某些西方发达国家常常利用国际人权机制的超主权性来达到***治目的,但由于它具有浓厚的道义色彩,国家在人权方面的绝对主权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和削弱是越来越难以避免的。 四、国际组织法领域全球化的影响 二战以后的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联合国、欧盟等一大批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建立,迎合了全球化趋势,同时也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但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组织与以往的国际组织相比,权力更大,对国家主权的侵蚀和制约也更强烈。 全球化导致国际间人员交往的频繁,产品的生产、流通跨国化,由此而产生的国际争端也较多。经济全球化、生态全球化必然带来***治全球化,一些全球性的***治问题,如维护全球和平、可持续发展、跨国犯罪控制、国际***治冲突等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球社会的共同努力,其结果便是发育出区域性的超国家***治组织和全球性的***治组织,如欧洲联盟、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等,其中尤以欧盟、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法的冲击为甚。 欧盟从20世纪50年代只涉及个别部门的煤钢共同体,到50年代后期包括整个经济领域的经济共同体,到目前已拓展至非经济领域和***治领域的欧洲联盟。在欧盟形成过程中,成员国在接受《巴黎条约》、《单一欧洲法令》、《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时,由最初把一部分经济主权让与欧共体,发展到最后把部分***治主权让与欧盟,在许多领域由欧盟行使过去属于国家的主权权利:从关税、贸易到整个商业***策;从劳动就业、人员流动到社会福利***策;从运输、渔业、农业、竞争到环境与科技发展***策;从司法协助到内务合作***策;从***治合作到共同外交与安全***策。总之,从内***到外交,欧盟的立法、行***和司法或是排他的,或是与成员国并存或混合的。而且,在欧盟内部,主权也同时被严格划分了,任何认为主权是体现于一国之内的、不可分割的、无限制的、排他的、永恒的公共权力的观念都过时了。 故欧盟的成立过程,或欧洲一体化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成员国逐步向一体化组织让渡或转移部分国家主权的过程。欧盟内这种国家主权的大范围深层次转移或让渡,应该说是现代国际关系中前所未见的,而成员国这种自愿让渡部分主权的原因之一便是国际经济全球化趋势的继续发展和欧盟成员国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加深,以及实行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国际调节 与协调的需要。[12]成员国让渡部分主权,并且不断有新的国家要求加入欧盟,在于它能更好地体现或实现成员国的根本利益,或者说,实现成员国单独所不能实现的利益。因此,欧盟成员国主权向欧盟的部分让渡,可以说首先是国家主权意志的体现。 冷战结束以来,全球化显示出强盛劲头,以联合国名义派出的维和部队的干涉行动大量增加。其原因在于原来被东西方对抗所掩盖的宗教矛盾、地区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凸现出来,武装冲突和战争日益升级。尽管这并没有违反《联合国宪章》,但冷战后的表现是联合国越来越多地介入成员国国内的武装冲突,部分地取代了主权国家处理这类事务的权力。如针对库尔德人与伊拉克***府的冲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先后在伊拉克设立了安全区和禁飞区;1993年安理会又通过了对波黑塞族实施空中打击的决议。在索马里内战、南斯拉夫境内民族纠纷以及卢旺达部族冲突等国家的内部武装冲突中,或多或少都有联合国秘书长或特使的斡旋和维和部队维持秩序。在一些主权国家如柬埔寨,联合国维和部队的职权范围比历次维和部队的职权都要广泛,超出了单纯的维持和平部队的使命,变成了掌握当地***事、外交、财***、治安、情报大权的实际上的最高权威。在经济方面,安理会从1990年起,先后决定对伊拉克、南斯拉夫等一些国家实施经济制裁,侵犯了这些国家的主权,因为它剥夺了这些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本国人民生活的权力。这些国家,尽管从国际法意义上讲仍是完全主权的国家,但它们的主权或多或少都受到削弱甚至侵害,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五、国际刑法领域全球化的影响 全球化加速了各国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跨国商业犯罪、***、恐怖主义等。这些问题早已超出国界,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通过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即可予以说明。 针对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全球化发展而不断增多的国际犯罪现象,1998年在罗马外交会议上签署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按照《规约》规定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对《规约》所列罪行享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管辖权。但《规约》规定的这种管辖权不是以国家自愿接受法院管辖权为基础,而是在不经国家同意的情况下,对非缔约国的义务作出规定:这违背了国家主权原则,不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13]《规约》还规定检察官享有自行调查权,而且赋予个人、 非***府组织、各种机构指控国家公务员和***人的权利。这种启动程序将个人和非***府组织的意志置于国家主权之上,将很有可能成为干涉别国内***的工具。[14]该《规约》一旦生效,据其建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将成为全球第一个真正统一的刑事法院,尽管它的管辖权只限于灭绝种族罪、***罪、战争罪、侵略罪,但它的主要矛头无疑针对国家及其权力者,签署、批准规约的成员国意味着其主权要受到一定限制,原来对《规约》所列国际犯罪有普遍管辖权的国家在签署《规约》后,这部分权力就要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将主权国家的行为纳入法院管辖权的事实是对绝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另外,联合国针对一些国家的内战而建立的国际刑庭亦可说明这一点。 此外,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影响,还表现在随着时间的推进,在国际法内将会出现一些新分支,如国际发展法、国际合作法等。 六、结束语 国际法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全球化对国际法必然要有一定的影响,这是不言而喻的。关键在于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对国际法如何认识。笔者认为,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在处理全球化与国际法的关系时,要坚持以下几点: 首先,国际法调整的国际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全球化对国家的影响,尤其是对主权的冲击最为显著。主权作为国家***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影响,或被侵蚀,或被让渡,或被削弱,故坚持绝对主权的观点目前看来已不可取。坚持绝对主权,也就意味着坚持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发生的事件享有排他的、最高的管辖权。我们应坚持各主权国家进行国际交往必须遵循“***平等”、“互相尊重”、“互不侵犯”、“互不干涉”的基本准则。 绝对主权理论在历史上有过巨大的促进作用,对二战以后广大亚非拉民族国家捍卫自主权、维护民族***也具有一定的屏障和保护作用。然而,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个民族国家的发展都被纳入了国际性、世界性的轨道,国家绝对主权理论也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一方面,全球化给各国带来了空前的机遇;另一方面,全球化也制约着各国的发 展,极大地影响着全球的***治、经济和文化关系,两者处于互动之中。也就是,全球化对国家绝对主权学说提出了挑战,在全球化风起云涌、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社会正在形成的过程中,那种将国家利益仅仅局限于强调维护自己的安全、经济和***治利益,已经不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现实和趋势了。[15]因此, 全球化状况下的国际关系需要国际社会的合作,尊重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而为达到这一目标各主权国家就要作出牺牲,让渡部分主权,这样才能及时地使自己融入国际社会,使自己在全球化过程中不至于落伍,以实现更大的国家利益。 其次,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是受到一定限制、制约的,而主权的制约者正是主权国家本身。只有国家自愿让渡部分主权的行为才是符合国际法的,而在外力作用下被迫放弃或让渡部分主权则是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参与全球化的国际社会,本身就要有一定的付出,通过参加国际组织、国际会议、缔结条约等形式,让渡部分主权,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国家自愿作出的,因此是符合国际法的。但也应看到,让渡主权的领域是有限的,在一些较为敏感的国际安全、***治领域,如核试验、核监控、削减武器等,则应坚持主权的不可分割性。主权的让渡与否是以国家自身利益为前提的,这与以前的主权观念相比有了变化。因为,国际法中的主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的产物,同国家一样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理解国际法中的主权要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不要幻想用固定不变的模式来要求它。固定不变的观念难以理解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现实,主权的发展变化同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是分不开的。主权不是永恒不变和静止的,而是动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16] 再次,全球化的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加上国际间交往的频繁,在国际法领域内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国际环境法、国际发展法、国际合作法、第三代人权等。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仅靠一国的力量是不行的,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因为它们致力于保护的目标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不是一国单方面的利益。而事实上,我们今天讲的全球化和全球化挑战,就是指立足于人类整体论和人类共同利益论的全球化。它着眼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共性,凸现人类的共同价值与共同利益。[17]这些反映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法新问题和法律制度如何规范将成为以后国际关系中谈判的焦点。但无论如何,坚持国际法基本原则是首先应当遵守的。 最后,全球化的发展,使非国家行为体日益增多,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非国家行为体已在国际法的某些部门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某些国际法规则的形成其作用不可忽视。如非***府组织在国际环境法中的作用即可予以说明。但需要指出的是,非国家行为体无论如何发展,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仍是主权国家。国家之间的关系仍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国家仍是国际法的制定者,国家作为国际行为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主体,仍然在国际关系中唱主角。那种强调非国家行为体而忽视国家在国际法中的作用是错误的。 总之,对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要以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去研究,囿于传统的研究方法去研究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不但不能促进全球化和国际法的发展,只怕其作用可能适得其反。

国际论文10篇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国际论文10篇

学习

会计电算化审计论文10篇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会计电算化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影响及对策论文,会计电算化审计学习心得。三、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要顺应信息时代潮流(一)会计电算化向网络化的进一步发展会计软件的网络化目前大多限于局域网,信息传输的范

学习

金融审计论文10篇

阅读(33)

本文为您介绍金融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金融审计方法探索论文,金融审计论文题目大全。1.入世后我国金融风险的诱发性因素增多,金融风险发生的现实可能性进一步凸现,金融审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开放后,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基

学习

小学数学教案设计模板

阅读(37)

本文为您介绍小学数学教案设计模板,内容包括小学数学面试教案万能模板,教资小学数学教案模板。小学阶段学生的求知欲虽然很旺盛,但更多的时候学生仍然童心未泯。再加上数学这门课程本身的严肃和严谨性,普通的教学和导学只会使学生越来越没

学习

运营主管工作总结10篇

阅读(32)

本文为您介绍运营主管工作总结10篇,内容包括运营主管个人年终总结,运营专员工作总结范文10篇。编号工作职责工作方式或流程售前1组织晨会1.点名,确定人员是否到齐2.检查仪容仪表,确保销售人员穿着打扮符合商场规定3.对昨天的销售进行总结,

学习

审计职业道德论文10篇

阅读(18)

本文为您介绍审计职业道德论文10篇,内容包括提升审计职业道德论文致谢,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论文题目。(一)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要进行适当的培训,必须了解培训的方法。首先,确立目标。培训中只有

学习

电子论文10篇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电子论文10篇,内容包括电子论文范文3000字,电子版毕业论文手机版。1.3招生宣传导向不利于电子专业调查显示,初中毕业生受到父母、老师或者朋友、同学影响而选择专业的占60%以上。而水利院校以水利专业为特色,国家又对水利类中

学习

幼儿园组长工作总结10篇

阅读(42)

本文为您介绍幼儿园组长工作总结10篇,内容包括幼儿园年级组长工作总结汇报,幼儿园教学组长个人工作总结。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各年级教师、保健医生组成。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向幼儿园园长负责。(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

学习

大班级组长工作总结10篇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大班级组长工作总结10篇,内容包括大班级组长总结发言,保洁组长工作总结10篇。3、每学期初组织班干部制定班干部工作计划,每学期末组织班干部进行工作总结。4、负责召开每月一次的班干部会议,总结当月工作,制定次月工作计划。5

学习

车间主管工作总结10篇

阅读(12)

本文为您介绍车间主管工作总结10篇,内容包括车间主管月度工作总结,车间主管工作总结及管理方面。前段焊接的工作中,因为工艺熟悉,又不面临直接出货,所以工作起来不会出现太大的困难,一切都很顺利。在调到后段工作后,虽然工作性质相同,很多事

学习

供应链金融业务模板

阅读(23)

本文为您介绍供应链金融业务模板,内容包括供应链金融合同范本,供应链金融商业计划书模板。(一)供应链。供应链由企业生产的扩大发展而来,传统的供应链定义认为供应链只是制造企业内部的一个物流过程,是指将企业从企业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

学习

税务审计论文10篇

阅读(31)

本文为您介绍税务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税务审计工作底稿范本,税务审计论文。3.在审计技术方面。由于审计的内容扩大到电算化系统程序、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数据文件与内部控制方面,传统手工审计已不能适应现行企业的实际情况,迫使审计人员

学习

审计舞弊论文10篇

阅读(33)

本文为您介绍审计舞弊论文10篇,内容包括财务舞弊审计难点,十大审计舞弊案例。美国舞弊审计人员协会认为舞弊审计是一种发现舞弊的先发制人的方法,即运用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性复核,识别出舞弊行为及其隐瞒方法。这种针对舞弊行为所

学习

商务论文10篇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商务论文10篇,内容包括商务论文选题,商务论文范文1500字。近几年,奥地利与我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与民间交往不断增加。据我国海关统计,去年两国贸易额高达6亿多美元,据说,今年的贸易额有望大幅增加。奥国的主要出口产品有钢铁

学习

高三年级组长工作总结10篇

阅读(42)

本文为您介绍高三年级组长工作总结10篇,内容包括高三班主任年终总结大全,高考年级组长总结感悟。二、采取措施,狠抓高考备考高考是国家最高级别的考试,关系着亿万家庭和学生的命运前途,也关系着学校的生存和声誉,因此,学校领导非常重视高三年

学习

会计电算化审计论文10篇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会计电算化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影响及对策论文,会计电算化审计学习心得。三、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要顺应信息时代潮流(一)会计电算化向网络化的进一步发展会计软件的网络化目前大多限于局域网,信息传输的范

学习

金融审计论文10篇

阅读(33)

本文为您介绍金融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金融审计方法探索论文,金融审计论文题目大全。1.入世后我国金融风险的诱发性因素增多,金融风险发生的现实可能性进一步凸现,金融审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开放后,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基

学习

审计职业道德论文10篇

阅读(18)

本文为您介绍审计职业道德论文10篇,内容包括提升审计职业道德论文致谢,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论文题目。(一)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要进行适当的培训,必须了解培训的方法。首先,确立目标。培训中只有

学习

电子论文10篇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电子论文10篇,内容包括电子论文范文3000字,电子版毕业论文手机版。1.3招生宣传导向不利于电子专业调查显示,初中毕业生受到父母、老师或者朋友、同学影响而选择专业的占60%以上。而水利院校以水利专业为特色,国家又对水利类中

学习

地产经济论文10篇

阅读(35)

本文为您介绍地产经济论文10篇,内容包括房地产经济学论文题目,房地产与经济的论文参考文献。建筑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建筑经济学的性质、理论、方法,建筑业的宏观经济问题,建筑企业的经济问题,建筑市场的建立与发展问题等。中国的建筑经济

学习

广告消费心理论文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广告消费心理论文,内容包括广告设计与消费心理论文范文,广告与消费心理学论文范文大全。电影中的广告电影中的夹带广告按其表现的方式来说,一般分为显性和隐性广告两类。显性广告主要以电影中的贴片广告为主,而隐性广告则以电

学习

汽车论文10篇

阅读(79)

本文为您介绍汽车论文10篇,内容包括汽车20篇最佳论文,汽车论文总结与心得。绪论1.汽车的诞生加速了人类文明的进程,汽车是现代科技的重要载体之一,是衡量一个国际科技水平和经济水平重要的指标之一。汽车车身是汽车的四大组成部分之一,也是

学习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10篇

阅读(44)

本文为您介绍上市公司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真实范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研究论文。由于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后才能披露年报,在我国,上市公司审计需求占审计总需求的绝大部分,且只有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