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1
自然界中,风是一抹无形的色彩,有温暖的夏风,有清爽的秋风,有凛冽的冬风,而我则是和煦的春风。
春姑娘在封冻的河面上蹦呀蹦,冰层裂成了碎冰,化成了流水;春姑娘在大地上踩呀踩,春草探出头来;春姑娘抱住花枝摇呀摇,花苞含笑绽开。阳春三月,空气清新,阳光柔和,大地上的万物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而这一切的变化无一不在唤醒已沉睡多时的我。
调皮的我带着道边槐花的清芬,轻轻的吹拂着路人的面颊与发鬓,吹拂着人们的胸膛,温柔地慰抚。这美丽的春景真是令我惊叹啊!我长大了嘴,深深地呼吸,像痛饮甘露似的感到清爽、陶醉。
就在我尽情地享受春天所给予我清新的时候,一阵阵孩童的哭叫声将我从享受中拉出。
这时,我本应是愤怒的,但更多的疑问提早占据我的脑海。那声音是从一座花园中传出的,他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在他身旁还站了一位气哼哼的女人。从他们的谈话中我才得知这位小男孩是来花园玩的,因为母亲有事情要离开,所以才哭了起来。
我实在不忍心不管这对母子,便大声地对母亲说出自己的看法,可母亲却听不到风的呼唤。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从男孩身边掠过,没想到反而逗乐了他,只见他拍着手说:“真好玩,真好玩!”
我回过头望了望他,也笑了。就这样,我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又踏上了新的旅程。啊,我是多么喜欢春天呀!同时也感谢大自然给予我“风”的生命。
同学点评:
中心明确、语言流畅、生动,开头是很精彩,想象合理,字迹工整,还有一些好词好句,符合本次作文的习作要求。从这篇作文看出你是一个热爱大自然的人。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2
自然界中,雨是一抹绚烂奇丽的色彩,有蒙蒙的细雨,有狂风怒吼的暴雨,有闪电雷鸣的雷阵雨。而我是淅淅沥沥的秋雨。
调皮的我开始霏霏地飘洒,密密麻麻的洒地面上,但是无声无息。我放眼望去,整个大地焕然一新,我仿佛给大地挂上了一层簿簿的帘子。小树们贪婪吸着雨露,爱美的花儿们脱下自己五颜六色的长裙,松鼠孩子躲在树枝下,摊开小手接着水滴,并兴奋的叫着下雨啦下雨啦。树林是那么安静,只有雨打在落下的树叶上,融入泉水中,滴在每一个小动物的脸上。雨,如丝如缕飘向森林,织起了一张无崖的绿茸茸的地毯。
不知不觉我来到了田野。我环顾四周,你看田野里层层梯田一片金黄,一人高的玉米,像老人捋着胡子笑口常开,沉甸甸的金黄色的谷子向你低头鞠躬表示欢迎。红通通的苹果,黄澄澄的梨,红玛瑙似的大枣子,咧开大嘴的石榴,灯笼似的西红柿,金黄的稻田里,已有农民在开镰割稻,这是胜利的秋天,丰收的秋天。秋天的田野啊!金黄灿灿,一望无际,到处是金黄的稻浪。秋风拂过那沉甸甸的稻穗,发出声响,仿佛在催促人们:“快收吧,快收吧!”这已到丰收的季节了。我微笑的望着稻田,我舞动着,将雨泼洒。我使劲全身的力气,因为我知道这场雨过后是农民的笑脸,是丰厚的丰收。
我笑着离开了田野,来到了熙熙攘攘的都市里。人们撑着花花绿绿的伞,滴滴哒哒声音化成了一个一个的音符,跳入了大自然的乐曲中。马路上畅通无阻,没有喇叭的不和谐之声,没有大声喧哗的吵闹声,只有蒙蒙的雾,细细的雨。一切是那么安静祥和。
我哗啦啦唱起歌,咦,远处波涛汹涌的不是大海吗?我急速飞奔,要知道看大海一直是我的愿望。巨浪一次一次打击着海面,时而雄伟,时而柔和。水面上的波浪翻动着,滚动着。伴随着激情澎湃、急速雄伟的海浪我不禁在天空中跳起了迪斯科。海浪越翻越勇,我越跳越快,雨越下越大。
渐渐的云散了,雨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空气那么清新,人们收起了自己手中的伞,小动物们也纷纷从树下跑了出来。我仰望天空想,接下来应该是彩虹姐姐接班了吧……
天空的那一边出现了彩虹,它凝结了我的汗水,它留给了天空一道绚烂。
天渐渐暗了下来。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3
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秋雨
世界上有暴雨、雷阵雨,我则是淅淅沥沥的秋雨。
我漫步在广阔的田野间,我越过挺拔的大树发出“啪啪”的声音,我真觉得自己就是一位钢琴家,这田野中的一切都是琴键,弹着弹着,渐渐的在琴声中陶醉了;我散步在无边的森林里,许多小动物都躲回自己家,有的还探出脑袋观看我带来的景色呢;我游荡在繁华的城市,人类神奇的机器早就预测到我的来到,有些人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雨伞,不慌不忙地走回家,有些人便成了落汤鸡,还有些人就地躲雨……这时,街上撑起各式各样的花伞,就像为我搭起了一座五颜六色的桥,我越过这座美丽的桥,也带来了“叭嗒,叭嗒”的音响,真好听!
我又坐着云伯伯洁白无暇的“汽车”来到了干旱的非洲,眼前的场景惨不忍睹:太阳像一个大火球烘烤着大地,大地大张着嘴仿佛渴望得到雨水的滋润,那里的人们为了一口水,似乎可以拼命。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命令所有的小水滴,毫无保留的赐给这些可怜的人最好的雨露。渐渐的我消失了,我欣慰地想:我做成了一件好事。可不久,我又化成了一片云彩,到处飘、到处飘……
经我洗刷的世界变得一尘不染。天色不早了,天空妈妈叫变成云彩的我回家,彩虹姐姐打扮得漂漂亮亮出去值班。我给人们带来的是是清新的空气,是生命的希望。所以我相信我一定是人们最喜爱的天气,我也是大自然中最受宠爱的孩子。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4
关键词:企业文化文化建设和谐企业
一、企业文化塑造是现阶段企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在当今,企业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潮流。这一潮流的涌现,蕴含着两个方面的客观必然性;一方面,先进的企业文化是中国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势所必然。根据集团公司在再造新企业进程中已经发生并将要发生的投资、经营、管理等崭新变化,基于企业当前“做强做大”和未来永续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在集团员工集体智慧和专家研究的深厚基础上,应适时推出打造企业文化的新战略。
我们认为,如同一个社会只有在和谐状态中才能顺利进步,一个企业也必须在和谐状态中才能持续发展。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以完善为主题的新阶段,在当代世界企业汇入以“竞争中合作”为特征的新潮流,追求并实现企业内部和谐状态,就必然地成为我们企业重要的核心理念。我们只能以诚信为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以开放兼容的胸怀汲取各方资源,构建企业内外部和谐关系,从而达到所有利益相关主体共创共赢的目标。因此,我们在重塑汾西企业文化时,既要继承以前企业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但更多的是面向现实与未来的创新内容。比如:我们可以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核心价值观,如:“合作,向上,爱心,进步”,如翟红董事长、***书记倡导的“热爱汾西、建设家园”理念等。这里的含义在于合作是当代开放社会经济环境下成就任何事业的基础,是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核心理念和企业精神。在多元化格局下,集团及其各成员企业需要确立“合作、向上”的核心价值观,由此不断增强集团的凝聚力,不断提升集团的和谐度。同样,“爱心”是人们工作生活的心灵起点和内在动力,是一种高尚、美好、善良、和谐的精神追求与精神境界。“进步”正是体现了员工的共同愿望,体现了现代企业员工自尊自强、自觉自省、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的诉求和情怀。这一核心价值观表现出求真务实的精神,而不求形式主义的“大而空”口号,也不存在虚无飘渺的浮躁性幻想。再比如,我们在经营理念上,可以秉承晋商文化的精髓,创新发展提炼出具有时代特点的新理念。理念的内容要突出“诚信为本,开放兼容,和谐发展,共创共赢”;其中心在于“和谐”,是对汾西半个世纪凝结而成的特色精神,管理理念的超越与升华。在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品牌发展战略和价值驱动战略过程中,凸显开放和谐为主题的较为完整的全新企业文化体系。
新的企业文化的提出,在得到企业各方利益相关者和广大员工的认同的基础上,可以强有力地激发汾西人在再造新企业进程中焕发出更大的创业热情与创新精神,有效地增强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增添生机和活力并健康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企业文化的引导下,一定能够使我们企业不断走向辉煌。
二、塑造企业文化,建设“和谐企业”,必须注意处理好几种关系
一是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关系”。员工是一个企业的主体,企业与员工关系也是企业各种关系的热点之一。没有员工,企业就无法让资本增值,员工是企业的动力。反之,企业也为员工提供了就业和发展机会,为他们提供生活资料,员工要感恩企业。这也涉及一个“ 和谐”的概念,要努力让双方达到一个平衡点,要始终关心员工的利益,帮助员工舒心工作,给员工培训机会,提倡终身学习的理念,要让员工觉得自己与企业并不是一个被雇用关系,要有“企业的事是自家的事”的概念。让员工在企业成长,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和谐了,员工才能爱企如家,才能主动热情的把工作做好。
二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和谐”关系。“和谐企业”概念中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和谐”关系是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企业要生存并得到发展,加强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关系的融洽至关重要。企业健康成长与企业团队的健康成长密不可分,团队的效益就是企业的效益。一个企业要可持续发展,除了做好企业远景规划,把眼光放远外,处理好领导者与员工的关系可以保持和增强团队战斗力;各级管理者要抱着对员工负责的心态来解决问题,要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克服浮躁心理,做好对员工思想的疏导工作,要多向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支持员工自身发展。
三是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企业成功归根结底是社会给予的,只有对社会抱有感恩之心的企业才能真正得到社会尊重,才能融入社会。只有理解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才能懂得回报社会是企业的责任;企业是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而盈利的,盈利只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
四是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关系。自然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对资源的浪费最终是要受到大自然的报应的,小煤窑乱采滥挖造成煤炭资源回收率很底,事故频发就是最明显的例子,由于不重视环境保护引发的自然灾害更是屡见不鲜。企业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代价,要努力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不能破坏自然环境。因为破坏自然环境,就是毁坏人类自己的明天,也是断绝企业生存、发展的希望。
五是企业与客户的“和谐”关系。从产业链的角度来说,和谐是上下关系,周边关系的平衡发展。在这方面企业追求的是生产的产品客户满意、创造的生产价值有利于股东,有利于员工,有利用社会,也有利于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上游、下游企业。竞争对手不一定就是敌人,要与对手进行良性合作,与产业链上游、下游及周边企业加强沟通,在竞争与合作中共同发展和进步,争取双赢、多赢、共赢。
六是企业与***府的“和谐”关系。***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加快经济改革,尤其是投资体制改革、行***审批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以及制定社会公共***策方面起着关键主导作用。在沟通和谐企业过程中,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担当着重要责任。主动处理好企业与***府的关系,对企业所在地的环境负责,为当地的居民生存环境负责,依法纳税,与***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取得***府的帮助和支持,也是构建和谐企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样是企业为保证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的内在要求。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5
我经常去参加一些层次不同的管理知识讲座,使我受益匪浅。不过,他们在讲授如何做好人事管理时,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向员工灌输“企业是员工的家”的思想理念,教育员工对企业要有一颗感恩的心等之类冠冕堂皇的俗套话。
最近,我又参加了一次民企讲坛,这是一个企业家的个人专题讲座。他的企业年产值数亿元,在关爱员工方面曾获得全国模范荣誉称号。他在讲到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时,其观点则与众不同。他面对200名企业老板和高层管理人员,直言不讳地说,“现在我们有很多老板和管理人员,在对员工培训时总爱说‘企业是员工的家’,以此笼络员工的心。其实,企业就是企业,它和家完全是两码事。家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住所,企业则是老板与员工共同挣钱的地方。只要员工能挣到钱,不用你教育,他自然会爱企业的。他挣不到钱,哪怕你说得天花乱坠,员工也不会留在企业里当家去守候的”。他还说,“要想员工对企业好,首先企业得对员工好。否则,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永远是对立的”。这位老板列举了身边一个个鲜活的事例,佐证“企业不是员工的家”的看法。我对此颇有同感,列举一些企业存在的行为如下。
第一,对员工睁眼说瞎话。事实上,大多数上了规模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老板们,脑子里没有把企业当成家的思想意识。他们上班来去自由,不受时间限制,大部分时间待在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中。即使上班,也是最后一个到,最先一个走,可谓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企业的内部管理基本上交给职业经理人去操持。一般的事情由经理人直接办好后,由他签字认可便是。重大的事情都是他自己决策,从不让员工知晓。他们的大部分时间耗费在打牌、玩耍和陪客人喝酒应酬上,两只眼睛也整天盯在生产和财务报表上。
第二,对员工持有戒备心理。毫不夸张地说,所有企业的老板都对员工不放心,一味地认为员工缺乏职业道德,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于是要求员工上下班必须刷卡考勤,防止员工迟到早退,缩短劳动时间;将所有车间都安装监控摄像镜头,对作业场所的员工进行监视,希望员工在上班时间就像机械一样不停地运转,限制员工的所谓非正常行为;三是行***管理人员的办公室除财务部是单独房间,其他多数都是大厅,而且门窗几乎都是透明玻璃做的,目的就是便于监视办公人员的行为。
第三,套在员工头上的紧箍咒太多。许多企业老板会打着“无规矩不成方圆”的幌子,制定出一条条近乎霸王条款的规章制度,去约束员工,要求员工们循规蹈矩地为企业做事。至于员工的成绩,视而不见或会说这是员工应该做的本职工作,没什么好说的,深怕员工要奖赏。而一旦工作中出了差错,不管你什么原因,都会说你工作不负责任,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员工并不希望企业是家,他对企业最大的企盼就是多一点实在,少一点虚伪;多一点亲切,少一点隔阂;多一点信任,少一点鄙视;多一点人性,少一些苛刻,这就足够了。当然,在利益上尽量合理一点,拿到理想的报酬就更好了。这些是员工最起码和最终的追求目标。
(笔名:巅瀛,宁波某印刷企业行***管理人员)
家园文化 不必太看重
半年前,我还是一名漂泊在外的打工者。十几年的从业经历,从一名小学徒到公司高管,跟随着印刷行业一起成长。当自己的理念与梦想全部被磨平,又一次面对跳槽的选择时,心中会很想问老板们一句话,“你拿什么给我?亲爱的老板!”我最终因为与老板们理念不合,放弃了自己的职场生涯,开始回乡创业。
半年时间,我有了自己的工厂与员工,虽然还未完全步入正轨,但自己也算是一名小老板了。当看到《印刷经理人》发的邀稿主题后,不禁心中一阵酸楚。面对家园文化问题,首先浮出脑海的一句话是,“我拿什么给你?亲爱的员工!”
印刷行业的现状,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清楚。面对技术、设备、人员、业务开展、运营资金等一系列令老板们头痛的问题,利润从何而来?所以现在谈论企业的家园文化时,对于大部分印刷行业的老板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梦想。
我的观点很明确:公司不是家!
缺少资金,这是其一。
其二,即使您资金充足,不缺钱,也不宜在公司打造家园文化。家是什么?温暖与亲情的象征。在家庭中可以不讲规矩,不付出只索取,犯了错只要道歉就能得到宽容与谅解。在公司经营中,需要制定各种各样的规矩,并且大家都要去遵守。管理是需要人情,但更尊重制度。老板是公司的家长,家园文化在运营管理中只能作为老板们人情关怀的一种噱头罢了,不要看得太重,不要让员工对您的期望太高,如果您什么都能给,最终还是留不住人。
打造家园文化的目的是为了吸引人留住人,既然公司不是家,拿什么给员工,留住人才呢?
在我的运营中,留人的方法很简单:员工最需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
首先要把员工(包括管理层)划分类型出来。在此必须注意,要根据员工的年龄段、性格来分类。比如,刚毕业步入社会至工作一年以内、谈恋爱到结婚前、结婚到生孩子前、有了孩子之后;性格方面则可根据每个人的工作态度来分类。分类过程中要充分了解每一名员工,不能道听途说。
其次根据员工年龄段与性格分类找到他们最需要的东西。比如,一名刚毕业进入公司的技术员工,上进心强,性格外向,那就一定要给他晋升学习的机会,当作千里马来赛。但一年后这名员工恋爱了,不想天天加班,要和女朋友约会,那就给他时间去约会;又过了一年他结婚了,虽然还没有孩子,但这时已开始有生活压力,需要老板关心,需要证明自己,那就一方面多去沟通,另一方面往管理上去引导;如果他有了孩子之后,为了养家压力更大,那必须给他与身价相等的工资待遇。
总之,我们必须找到每位员工在不同阶段最需要的东西给他。即使您能全部都给,也要因人而宜。
也许,您不认同我这些观点,但打造家园文化,绝非易事。当您的公司处在寻求活命时期,不宜用;当您的公司发展到以资本经营为主的阶段时,请慎用;当您的公司上升到品牌经营时,要考虑社会效应与责任,就请个懂得印刷行业的职业经理人,在不影响生产管理的情况下有选择地使用。
另外想补充一点,如果您要在公司打造家园文化,在这个过程中老板们不要把自己对待生活的看法、理念与思维模式作为企业家园文化的主题,强加给所有员工。因为每位老板都不会得到大部分员工的认同。
家园文化,只是众多用人工具中的一种,不必太看重!
(魏亚旭,原任职于广州市旭泰纸品有限公司,现在河南自主创业)
我赞成 企业应如家 此家非彼家
“家”是什么?家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间的共同生活组织。家是温馨的港湾,是可以倾诉、可以发泄、可以获得无私帮助的小团体。因为有家,我们感到有奋斗的动力,遇到困难与问题我们自觉有着可靠的后盾。由员工集聚而成的公司应该成为员工的家,惟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才能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才能与员工分享由劳动获得的成果(不包括投资增值收益),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可能。
企业作为一个员工的“大家”,与“小家”自然有所不同。“大家”这个组织以实现投资人设定的目标为构成基础,在法律范围内行事,以获得利润为目的,因此需要每个成员尽自己所能为企业做出贡献,它容不得懒惰、不尽责,如若触犯厂规厂纪,必将被无情驱逐,因为,违纪可能影响整个公司的生存。由血缘关系组成的家庭则难以除名,更多地需要教育、容忍。
彼得·德鲁克说,“企业的价值体现为其存在对社会的意义。要衡量企业的价值,就要看员工是否为自己在这里工作而感到自豪,并充满热忱”。显然,大师希望把公司建设成员工可以依靠、可以信赖的家,而且,这个家还是高标准的,要让员工“自豪”,并“充满热忱”。
把公司当作员工可以信赖的家,就需要让所有员工意识到自己的利益与企业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旦企业缺失了员工将之当家的感觉,成了纯粹的雇佣关系,那就只有利益上的交易,缺失了情感上的沟通,雇主唯一考虑的是投资获利,就有可能抛弃员工利益。最典型的事例就是部分不把企业当家的企业主对需要支付费用的员工培训不加重视,因为在他们看来,培训会减少企业利润,会导致掌握技术的员工与自己叫板,提出增资要求,会为他们的外流增加砝码。如果是家长,一定不会剥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即使是“小家”也需要管理,父母的淳淳教导是管理,有时情绪难抑打骂孩子也是管理,因此,有更多人员组成的企业这个“大家”当然更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来加强管理,能够自觉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的留下,反之则只能自动或被动地离开,显然,这可以理解并应该得到认可,这与企业应该是家的概念并不矛盾。
因为外派把解决人员矛盾的责任移交给了第三方,滥用第三方外派是导致员工缺乏家庭感、导致员工流动现象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此举的结果是员工同企业就是纯粹的雇佣关系,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他们而言,企业失去了家的感觉,他们只是为钱而打拼,于是,今天可以是这里的员工,明天也可以成为那里的员工,他们的心在流血。
联想集团柳传志先生在企业裁员后称:“一个企业应该遵循的最根本原则就是发展,而从发展的角度出发,企业就必须上进,内部就必须引进竞争机制。员工在联想既要有感到温馨的一面,更要有奋勇争先而感到压力的另一面,因此不能把企业当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是必然的。”正如柳传志所说,企业这个“大家”永远不可能就是凭血缘组成的“小家”,划等号无疑是,忍痛割爱依然是把企业当作员工的家,解聘部分对象是为了让企业更好地生存,让留在企业的员工有更好地生活,这种处事方式是一种无奈,就像***前贫苦家庭难以维持不得不送掉甚至卖掉个别子女一样。
(潘晓东,上海印刷(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给员工安全感 企业应如家
一心以为找到了完美老公的美女嫁给富翁,发现富翁对其并不忠诚。美女面临着离或留的选择,或为了某种物质目的而留,但两人已经貌合神离了……这种现实也可隐喻企业中的雇佣关系,即薪酬福利并非个人长久留在公司的全部原因。
有个要好的知心朋友,他在五个发达城市工作过,体验过南北文化;求职从不主动提出薪资要求,且还曾因道德原因,放弃过一些到手的物质回报。然而他,依然是“跳槽频繁”的人。他深有体会地对我说,“家庭、朋友、事业三者兼得者,可在某城市或某公司呆上很长时间,但核心关键词是家庭,人如果在某地建立了家庭后,不管工作上多么的不顺利,他都不可能再像未成家者般拿得起、放得下了”。道理放在企业亦然。他认为中国相当多的雇主,属于利用信息不对称及理解力不对称,玩“语言游戏”者,即说话难辨真伪,不知其用意,多数为达到某种目的,更鲜有对基层员工乃至中层管理者付出真感情的。
人有自然人和社会人(或职业人)两重属性。唯有两者完美结合的管理者,才是真正懂管理的管理者。
人的自然人属性,与社会人属性相比,更为复杂。职业人尚有规则可循,职业上的制度、规章,你遵循之,基本上可以避免犯错。但是心灵则要复杂得多,其与心理学,与企业文化、文学、艺术,乃至与宗教都有关系。有人说职场无情!似乎公司里本不需考虑人的自然人属性。但,你对我无情,难道我对你会有义?恩报恩,怨报怨,职场无情,很容易埋下员工大规模离职的伏笔。
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生生不息,核心在于传承,而家庭是其中的核心。家庭是自然人的起点,融入社会后,自然人蜕变成职业人。但将心比心,公司里的同事原本来自一个又一个家庭,下班后回归的也是家庭。在单位的家庭感,和在家里的家庭感,有区别,但管理者也可努力令两者有类似点。
实践中的人性化管理,总经理对部门经理的充分授权是一种重要的表现。其二,由于印刷企业的一些岗位是“流水线”工作,从整体上说,需要通过办内刊、办企业文化宣传栏、增加内部文娱活动、增加内部文体设施,提高培训力度和拓宽知识面等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还可以通过改善饭堂伙食、办公条件、员工住宿条件,适当合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来体现人性化管理,即让员工“下班有所乐”、“冷暖有人惦记”、“心声有所表达”、“干活有所发展”。
不少中大型印刷企业24小时运转,制版、生产、装订、物流等部门两班倒,甚至有的大型印刷企业设计部也是两班倒,每个人都似乎奔走在永不停歇的高速公路上,尤其是实施了计件工资制及根据营业流水来考核绩效的部门更是步步务实。有的印刷企业员工,除了干活几乎没有别的“顾盼”,累了下班了就回宿舍休息,有时会到网吧里上网整个通宵,或约三五朋友大醉一场,员工打架、酗酒,毫无人生追求,认为打工只是混口饭吃,这些都是企业里缺乏企业文化,缺乏人文关怀的表现。恰恰是生产型的印刷企业,更需要人文关怀,尤其是话语权和待遇相对管理层要低的基层员工。
当下几乎所有印刷企业都面临着员工流失问题,只是严重程度有所不同。按理说,中国人原本安分,为何今日如此热衷跳槽。除了客观原因,主观上印刷企业的管理者亦应自问,是否将心比心?是否逐步合理提高员工的薪水福利?是否发自内心地营造家庭式氛围的公司?
这便是员工的安全感问题,也是一切问题的归结点。如果企业让员工有安全感,员工身上流淌的国人美德会焕发出来。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6
一、现象:必然还是偶然?
团体一旦形成,道德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1];团体抑或实体未形成之时,个体行为呈现的面相又该如何?从相关研究组织披露的数据来看,无论是从案件的绝对数量而言,还是从涉案人员的职务层次来看,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尤其是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展现了当共同体空场、不具备宰制性力量之时的多维面相。
其一,从案件数量上而言,从2008年至2010年,2008年,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050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248件;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145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222件;[2]2009年,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61人[3];2010年,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21人[4];其二,从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倾向性而言,主要集中在“涉嫌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领域,而这些渎职侵权犯罪都与嫌疑人工作和职务关联密切,均亵渎了司法权的神圣性,破坏了司法工作人员这一职业共同体在芸芸众生中的良好寄托与期望;其三,群体性、团伙性的窝案逐渐成为涉案新的倾向,且涉案主体出现了一种由审判员向庭长、院长等中高层领导、业务骨干发展的现象。
毋庸置疑,司法在回应社会急剧转型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纠纷上,努力有目共睹,成绩斐然,但是,努力与成绩并没有丝毫消除我们对越来越多的“轰动”案件所昭示的这个共同体方方面面存在问题的担忧与关注,也并没有阻却我们油然而生的追问: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为急剧变动的时代提供缓和机制的司法,作为“社会稳定器”的“操作员”———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现象,已如前述,是一种偶然还是一种必然?从内心的愿望而言,我们希望这只是一种偶然而已,但是,偶然,也许是一种自我安慰,也许是个体的自律缺位,也许是某一制度的漏洞,也许是某一环节监督的缺失,这里有太多的“也许”可以为个案提供足够份量的疏解和开拓,但是,如果是必然,我们又该如何洞悉此种必然背后的实然?
二、必然背后的实然:共同体及其话语系统已经形成?
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30年的发展,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我们已经基本解决了缺乏专业知识司法工作人员的瓶颈,甚至是窘境。
1981年法官数量为60439人,2002年增加到21万人,2004年为190961人,2010年为193000万人;检察官数量1986年为97730人,2000年为171189人,2004年为126246人;公证员的数量1986年为7594人,2005年为15876人。[5]
由此,客观上而言,司法工作的专业性队伍已经壮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确认司法工作人员这一职业共同体则已经水到渠成地形成了呢?事实并非如此。
因为物理学意义上的共同体并不能当然地生成价值认同上的共同体。“正如只有成文宪法并不足以形成秩序一样,仅仅存在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本身,也并不一定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6]。由此,庞大的、物理学意义上的司法队伍中的个体行为规制则完全交给了仍然处在建构中、并未十分完善的法律体系,而且在一定意义也只能诉诸已经失去宰制性力量的道德约束③,道德话语系统的约束力已经在我们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被“个人自由主义的话语”消解殆尽,针对具有“法律与道德明确界限思维”的司法工作人员而言,其结果只能是“不具有合法”的强制性之尴尬局面,并随之被抛置脑后,失去行为的约束力。然而,建设法治国家的号角已响彻神州大地,被动的行为惯性中所接受的西方法治话语虽然未能真正地发挥效用,但是,却也不能不说它的“熏陶”与“潜移默化”之端倪,如此一来,我们已经建构成型的庞大的、物理学意义上的司法共同体,可是,身在其中的个体———司法工作人员“身处的日常工作世界,却是一个脱胎于道德话语系统但却又并未建立起属于自身的、***的话语系统,一个纠缠在法治话语和道德话语系统之间的话语世界”[4]。由此可见,个体正处于道德文化与西方法治话语之间,左右为难,更有甚者,在一定意义上而言,我们却又将诸多的司法问题与现象在惯性思维的驱使下,有意无意地置于道德话语的延长线上思考、处理与反思。那么,置身于司法问题之中的个体应如何来寻找来自于自身的文化思维惯性以及大众对诸多司法问题的思维方式与移植于西方的司法价值诉求之间的平衡点?而且社会转型的当下,道德与纪律的同质性期望与强制,道德与法律的时代错位与纠缠,司法又如何逃脱其尴尬的境地,一如前述,我们为司法工作人员个体犯罪现象作出的诸多“也许性的自我慰籍、开拓与疏解”,其实是一种“必然性背后的无奈”。前述的偶然难道不是一种“必然性背后的实然”吗?在共同体空场的诸多境地之中,作为没有媒介可以真诚地认同共同体之中的个体,在这样的一种困惑的境地之中,如何能抵挡甚至不追求“法外利益”,又如何将谋生的职业锤炼成一种“安身立命”的追求,甚至提升为一种精神上慰藉,又何谈职业即是自身价值的事业追求?在我们看来,上述的尴尬与追问恰恰是我们忽视了共同体话语系统建构的后果,亦即司法伦理价值认同缺位所产生的影响。而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素养的共同体中对道德与伦理的惯性混同,造就了“道德(纪律)与伦理”同质化,将全体道德的个体所形成的物理学意义上共同体等同于具有统一价值认同感的精神上的共同体———司法实体,将个体道德的集合等同于伦理实体,将司法伦理与司法道德之间划上了等号。殊不知,道德主要是主观意志的法,即自我德行的法则,道德语境中的义务是单向度的;伦理则是客观意志的法则,也就是普遍意志的社会性伦理规范,伦理实体中的义务是双向度的。[5]
而且“伦理的侧重点强调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客观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而道德的侧重点强调的则是社会个体[6]”。司法伦理塑造的是一个具有共同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实体与共同体,而道德成就的是具有高度自律性的个体。
在司法伦理实体中,横亘在实体与个体之间的双向性义务,如此构造两者之间的关系:实体为个体提供安身立命的价值系统,为个体提供与此相适应的思维方式、行事习惯和传统与荣誉感;个体之行为充实、丰富和更新实体的价值内涵。勾勒的是这样一幅的理想***景:司法共同体则是“一群具有相同教育背景的人,信守大致相同的规则,遵循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业规范和价值观念,乃至于秉持共同的理念,追求着共同的理想”[7]队伍。而双向性义务的沟通机制则是建立在实体与个体之间的话语系统与价值认同上。尽管在某种意义上,话语并不能完全建构现实,但它无疑会影响到建构现实的人的行为。[4]
司法共同体的形成必须是已经建构了自己实体上共同的价值话语系统,具备了自身特有的共同的语言与媒介,个体的职业荣誉感以及对实体的忠诚度已形成。然而,对于目前司法伦理实体的建构,我们仍然还只能说仍处在构建过程之中。因为一个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往往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实体共同的价值话语系统的建构本身就是一个面对诸多价值、话语而不断选择取舍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又不可能置身于其赖以存在的社会之外,独善其身。
毋庸置疑的是司法共同体的价值话语系统不可或缺。然而,“在任何一项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力量一定与该项事业的社会文化背景有密切的渊源[8]”。为此,强世功博士在《法律共同体宣言》中呼吁:“……我们必须对这个法律共同体的历史、理论逻辑和思维方式以及我们对待我们这个社会的态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必须对这个共同体的现状、社会功能、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未来的走向有一个清醒的认识[9]”。
当下,在建构我们自身司法共同体所面对的是何种“社会文化背景”?对“法律共同体的历史、理论逻辑和思维方式”等范畴,我们是否已经有了一个足够的、清醒的认识,这是必须明晰的前提!惟有如此,才能将构建的共同体或者实体的价值话语系统与社会大众的日常日用之情理产生共鸣,直至产生共振,也才能实现我们的共识与追求,否则,司法共同体的价值内涵与外延只能造就大量的“秋菊式困惑”与“山杠爷的悲剧”[10]。
因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不是现实中的“实体意义上的共同体”或者具有相同职业人群的集合而已,它更多的是指精神上的一种认同感,是“精神意义上的共同体”,是现实中法律职业阶层的“认同上的共同体”。因此之故,司法工作人员需要在观念上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认同感”[11]与荣誉感,在精神上同一。
那么,我们在建构的庞大的司法体系过程中,我们认同了何种价值话语,又未认同或者排斥了何种价值系统,抛弃了什么,我们生活在何种法律的共同体中,我们的思维方式是否存在惯性并打上了文化的烙印?
(一)法律移植:时代的错位与认同的困惑
从1840年西方列强凭借自身的坚船利炮叩开中国的国门之后,我国步入了传统性消解和现代性生成的过程之中[12],而这一进程的展开,是以向西方学习为主流的,尤其在法律体系的建构过程中,奉行的是一种“拿来主义”,正如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一书的自序中说:“外国学者已经替我们把路径开辟了,我们接手过来,正好事半功倍。”[13]如此一来,共识在所难免:在西方,法学其位亦尊,其学亦盛;在中国,法学其位亦卑,其学亦微。然而,“逾淮成枳”的现象始终萦绕在我们的心头[14]。于是我们五千年文明孕育的法律体系分崩离析,随之而来的便是“拿来主义”的泛滥。
我们虽然建构了“现代性”的法律制度体系,也体现了一种“价值与传统”,然而,问题在于,这恰好不是我们的传统和价值。我们不但没有融入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经验,反倒常常与我们“固有的”文化价值相悖。于是,当我们最后不得不接受这套法律制度的时候,立即就陷入到无可解说的精神困境里面[14]。
困境源自内心的不安,而内心的不安则是没有自我认同,没有自我认同完全是失去了自我的可表现。
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相对于西方在发达的商品经济胚胎中孕育的法律体系以及对社会关系的型构能力与精细化程度上,我们远远地落后了,不言而喻,从法律进化历史阶段上而言,我们所处的当下的时代与其是错位的,由此,我们所处的当下的时代便被部分倡导法律移植论调的人群贴上了“落后与封建”标签,落入了一切都不如人的窠臼。
这种自我认同的“落后与错位”给我们带来的是对法律体系及其价值系统认同上的“急进主义”,进而选择了“拿来主义”,而司法共同体的价值系统之内涵与话语系统的构建主要来自于是一定的知识体系———法律知识的训育与传播,个体“以创制、使用和传播法律及其知识形态为业并以此安身。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为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知识、话语和理念[7]”。这是一个需要文化逐渐浸***的漫长过程,西方的法律发展史即使如此。因为法律不仅仅只是一整套的规则体系,同时,也是一定文化内涵与意义的承载体和展现平台。而且,社会的规则体系是否只能是法律独行其道从而排挤任何其他的因素与内容,是否只有斩断我们与“封建的、落后的”传统并“以西为师”才能实现我们的法治梦想,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那么,司法共同体中的个体必然在一定文化的背景之下来接受、消化法律知识,这未免在行为方式上留下一种文化的烙印和惯性。西方也概莫能外④。
因此,我们必须在建构司法共同体的话语系统的过程中,真切地关怀自身:从当下出发,从自身出发。“否则我们真要身在中国大地,却拿着西方(或外国)的‘法律地***’按***索骥找寻着中国的司法共同体的话语系统”[15],不能将自身的文化思维、文化传统等与身俱来的内容一概贴上诸如“封建、落后”等标签一股脑儿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从而,失去对自身问题与现状的追问,不能让“时代的错位与认同上的困惑”成为我们的绊脚石,杜绝出现一种“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困惑,同时,也才能让司法工作人员等“法律人为了避免过多的道德困境,会习惯性把法律世界的逻辑原封不动地带入到生活实际之中,从而拒绝或者逃脱道德论辩、沟通。”[6]让“时代的错位与认同上的困惑”通过一种文化上的反省纠正一种认识上的偏差。
(二)文化传统:认识上的纠错与文化自觉
何谓文化?文化本身是为人类生命过程提供解释系统,帮助他们对付生存困境的一种努力。[16]
何谓文化传统?文化传统不仅仅是在历史的世界里出现过,而且它已经经过千百年的生活习俗传下来了,并且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文化传统具有三个因素:一是历史上发生的;二是传下来了且成为了正统和法统的;三是现在仍然发挥作用的范畴。[17](P329-330)
由此,文化的影响力无处不在,其已深入到我们的精神世界和意识结构之中,为此,在建构司法共同体的进程中,文化传统是无法绕开也是不能绕开的范畴。当然,中华文明并不能直接为我们提供诸如基督教文明为西方法治文明所成就的知识场景与价值引导⑤,甚至在一定意义而言,此种文化传统下所形成的法治文明,成为了我们现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一种障碍性的文化资源。因此之故,在部分“法律移植论”法学研究者眼中,文化传统下所形成的法治文明就如同金庸小说中的“东方不败”之“葵花宝典”。“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其造就的结局则是我们司法共同体中个体所接受的法律知识让自身无法从文化情感上予以认同,在精神的世界里无法消解。因为“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认识世界里,司法机关一直都是‘***府机关’,法官也是‘***府的人’,因此,脱胎于行***权意义上的、全能主义的‘父母官’形象自然而然也就落到了司法机关以及法官的头上。然而,严格说来,对于司法机关以及法官的这种角色期待,又不仅只是社会大众‘根深蒂固’的道德认识或者‘一厢情愿’所导致的,实际上,当下中国的法律人与司法决策者对司法以及法官也同样有着类似的期望。[4]”这不需要回避或者辩解,这是文化惯性使然,也是我们的文化情感之期待。
同时,这也是我们建构司法共同体价值系统在文化上必须进行的一场纠错运动———“欲练此功,未必自宫”,因为“此功非我功”也!任何价值系统的建构必须是一种文化上的自觉,犹如我们的长达五千年的文明史所揭示的准则一样: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包括法文化和法律文明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和文明之所以具有坚韧的绵延力和特别强大的凝聚力,以及对传统中国社会及其问题之所以具有独到的分析力和极强的解释力,关键在于“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及其在深层次上所关联着的伦理与道德,共同构成了传统中国法文化的价值资源,并促成了中国法理精神的成长[18]。
所以,无论多么强势的西方“法治”话语,也不能成为我们抹掉自身道德世界以及心灵的理由。
因为那毕竟是自家的。
因此,构建自身的司法共同体的价值话语系统所需要的文化支撑资源还是需要从自身的道德世界与内心去发掘和开发,以期达致一种文化上的自觉。
三、自觉之后的追问:司法共同体价值话语系统内涵的实然
司法工作人员敢于知法犯法,背叛自己的职业价值观或者亵渎自己对法律的信仰,这绝不是可以用制度不健全、个体道德修养境界不高来解释的,也不是可以单单从法律的角度即可得到某种程度的“自我安慰”,我们认为是这个职业共同体的价值话语系统对身在其中的个体不具有约束力,或者是个体对内涵与共同体身躯中的价值在认同上出现了偏差,简而言之,共同体与个体在价值预设以及价值追求上不具有通约性,在一定程度上“背道而驰”。成就此种现象的原因至少可以明确如下:从他域文化移植而来的先进的西方法治文明与自身的文化传统产生了冲突与矛盾,此其一;其二,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是一个受自身文化熏陶的个体,思维方式与行为惯性毋庸置疑地被深深地烙上文化的属性,比如“我们却又将诸多的司法问题与现象在惯性思维的驱使下,有意无意地置于道德话语的延长线上思考、处理与反思。”由此,让司法工作人员常常处在法律规则与人情世故之间摇摆,左右为难[6];其三,基于西方法治文明所构建的司法共同体的价值系统所彰显的刚性追求与文化传统所营造的以和为贵的柔性关怀之间存在紧张之中。为此,司法工作人员必然二者选其一,而多数则是遵循自身的思考问题的惯性———合情合理之后才是合法!我们始终不能忘却这样一个事实:司法工作人员不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群体。因此,他们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中的行为惯性必然来自于自身的习惯,而习惯又来自于整个族类长期的文化熏陶与自觉。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7
同学中有的在这个假期去了北海香格里拉实习,有的回家找了工作历练自己,也有同学去了很多地方旅游,增长见识,还有的回家参加学习班提高自己……我在这个假期中到了重庆大足县服装城进行了社会实践,在这次社会实践当中,我接触了社会,做了服务人员,了解到服务行业的种种规矩与其中的艰辛,我的专业是酒店管理,也是第三产业服务行业,这次暑期实践让我对服务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了解,相信对我以后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大足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重庆市西北部,地处川中丘陵与川东平行岭谷交接地带,东连铜梁县,南临永川市,西接荣昌县,北依潼南县、四川省安岳县。西距成都市269公里,东离重庆市80公里大足县是驰名中外的"石刻之乡",人文自然景观十分丰富,有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大足石刻,省级风景名胜区龙水湖-玉龙山森林公园、黄花岗72***之一的饶国梁故居国梁白鹭自然保护区、白椤桫园、龙水湖温泉等一大批人文景观。是全国首批甲级旅游开放县,国家确定的长江三峡旅游线的起点,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示范景区、首批AAAA景区,重庆市最佳旅游景区等殊荣。……本文来自范文中国① ②本文仅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大足县是一个旅游城市,每年都有很多游客以及境外旅游者来这里参观游览,因此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我暑期实践的服装城位于大足县步行街口,地理位置很好,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以及本地人在店里购买衣物。
在暑假实践这段时间,我是服装城里面的导购员,该店一共有12名服务员,每名导购员负责几排衣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区域,衣物都由自己保管归类,衣物遗失也由自己负责赔偿。作为一名导购员,每天早上是八点半上班然后在自己打扫自己区域的清洁,拖地,抹灰,擦衣架等等。晚上九点半下班,时间很长,不过该服装城的管理体制是三天休息一天,然后每名服务员轮流到各个卖点。在实践期间,我最怕的是收钱,有时候很可能收到假钱或者给别人返错钱,这些都是自己负责赔偿的。该店有几名管理人员,负责看守货物和兑换零钱,如果电力人员特别多的话,他们还会帮忙买衣服。总的来说,该点的管理和体制都还好,不过也存在很多缺陷需要改进,以下是我自己的看法:
第一:该店应当装修适宜,门面太过老旧。在步行街,服装城共三家,其余两家装修都很好,空调设备很齐全,而本店则没有。本店的顾客对象主要在普通大众,所以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店里试穿衣服,而店里又没有空调,就会导致很多顾客试穿衣服的情绪烦躁,这就不利于买卖成功,而且其余两家服装城的优势就会更加突出。从成本问题来看,电风扇与空调,从长远的说,这种改进都是利大于弊的。
第二:该店应该设置收银台。对于这样大型的商城来说,收银台似乎是必要的,让店员负责不同区域的衣物,一面要收钱,一面要警惕小偷,还要热情的面对顾客,这对于服务员来说似乎有困难,难免会发生错误,或者导致服务员顾此失彼,不能很好的面对顾客,对服装城来说也是不利的。
第三:该店的管理体制应当修改。例如工作时间太长了,虽然是三天休息一天,但是一天超过八小时的工作,再加上挂货,排货等工作,都对服务员来说很是严峻,我觉得该店应该采取两班倒的工作制度,并且采取一定的奖惩制度,比如说每个月的总收入达到两万就奖励五十块钱,在每组当中选取一名组长,有组长管理她的三名服务员,…本文来自范文中国① ②本文仅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她来分货,排货等等,这样让服务员有更好的工作环境也能更加激励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且也减少了管理上的难度,让管理人员能更好的对店里的运作进行了解和处理。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8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总体竞技体育水平己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优秀运动员道德不断爆出,以及退役运动员就业难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唯有从根本上重视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确保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研宄方法
1、文献资料法
2、逻辑推理法
三、研究结果
1后运动员时期之思考
笔者在这里提出后运动员时期,特指在运动员退役以后,她在社会中的角色以及所发挥的作用。对于目前我国运动员的培养,大部分还是处于举国体制的范畴内,因而,无论是国家还是运动员个体,都需要对后运动员时期进行思考,并在整个运动员阶段予以逐步落实。如此,当运动员离开赛场的那一刻,个体知道自己的方向,社会也自然会有一个让运动员展现自我并为社会服务的舞台。这就是我们在培养运动员时,需要考虑运动员结束运动生涯,走入下一步,走入社会之根本。走入社会实际上就是运动员自身素养和能力真正地和社会群体结合起来,变成一个相对于个体的生活工作环境。社会最大的特点是是无常、变动,经常变动是无常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与契合社会发展的结合度,否则迟早被无常的浪头卷走而销声匿迹。在运动生涯之时,运动员每天的训练,保证了他们都能够得到健康,但是是否身心健康,这一点,我们都注意到了,相当一部分不能达到。所以,在运动员成长的过程中应提供养心之养分。
2.新时期运动员文化教育
运动员文化教育首先是保证运动动员的文化学习,其根本在于奠定运动员良好的道德修养基础,培养继续学习的能力。近几年来,我国运动员道德失范现象屡有发生,运动员融入社会能力差的案例不断出现,这不仅损坏了运动员的良好形象,也必将影响到我国体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以及运动员个体的后续发展,因而凭借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提升运动员道德素养,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中华传统文化是新时期道德建设的宝贵财富
新时期,无论是体育界、教育界还是文艺界,都出现了道德评价失范和非道德主义泛滥的现象,在这一道德困境中,进行道德建设,必须以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的精华为主体加强道德文化的教育。褒善贬恶、追求崇高的思想品德,向往理想的道德人格,涵养美好的精神情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主导思想。奋发***强、孜孜不倦、坚韧不拔、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自强不息的精神,是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4.中华传统文化在运动员文化教育中的现代作用
目前阶段,运动员训练和接受文化教育的矛盾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因而我们必须认真审视运动员文化教育内容,寻找能从根本上满足现代社会对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的教育。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天下为公”的社会责任,“仁者爱人”的处世理念;“以义为上”的气节操守,是中华传统文化所具有的现代作用,以中华传统文化作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重要工具和教育材料,有利于提升运动员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提升运动员退役后,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也必将推动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5.我国运动员培养社会责任之体现
从古到今,人的生存,都是不断去研究探索社会的发展,进而去创造,最后形成了我们的文化,形成了当下的社会。所以,运动员的培养唯有从遵循这一社会文化发展之规律,我们才能找到符合社会个体需要的路径。让我们简单思考一下,当我们这个社会一味地强化物质财富的创造,并将其中领先者,视为楷模,这个社会将变得越来越物质,而忽略了精神。显然,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除了物质的丰富满足以外,更重要的是精神的满足,精神上面的一种丰富,这已经变成一个越来越重要的一个特点了。而且我们精神越丰富越满足,我们对未来探索的也将越深刻。所以现在运动员因自己的运动成绩获得荣誉,和随之而来的物质丰富,已非常普遍,然而我们已经看到不同的运动员在这之后,所走出的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这不但影响到社会,更影响到其自身的生活。所以,要使我们的运动员在后运动时期,使其产生远远超于物质价值社会效应,我们必须为运动提供一个掌握社会变化、学习新知识的技能,使他们面对丰富的物质,在享用的同时,也去分享,在社会需求中寻找自己可以胜任的部分,承担起责任。在这个过程中,运动员个体也好,社会也罢,无需去上纲上线地喊口号,运动员本质上只要记住,一切的素养提升本质是时为自己服务的,是为自己成就的,到一定程度,这个社会责任自然会呈现出来。一个运动员从事某项运动,大部分是因兴趣而入。但是,开始运动生涯之后,他们首先得为生存而奋斗,但是到一定程度这就不够,他必须得把社会责任装在心里,为社会去奉献、付出,去帮助大家,因此,他将会在为获得运动佳绩之后,再次获得新的努力奋斗的动力,去提升自己。从这个更大的层面上去努力去付出获得快乐,在这个社会更进一步的价值实现。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9
关键词: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WTO
中***分类号:F7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7)03-0035-06
自然人流动是服务贸易的重要形式,是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规定的服务贸易方式之一,指WTO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即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在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教育服务是服务贸易的重要部门。和其他服务贸易部门一样,WTO成员的教育服务提供者可以以自然人的身份在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教育服务。但是,教育不同于其他的服务,往往牵涉到一系列***治、经济、文化问题。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流动也会引发一些问题。国内对教育的产业属性的研究方兴未艾,但多数是教育学学者从教育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而很少有人从法律角度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教育服务进行专门研究。我国已经承诺开放除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如***事、警察、***校等)以外的教育服务,并对自然人流动作出了开放承诺。因此,研究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流动对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GATS与自然人流动
自然人流动已经成为多哈回合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自然人流动服务方面谈判的进程对WTO谈判的成败具有关键影响。作为服务贸易领域的纲领性文件,GATS对自然人流动作出了规范。GATS所规定的自然人流动局限于专业技术人员,而不禁止各成员对所谓的“蓝领”采取限制的措施。GATS及其附件强调提供服务的自然人“不进入东道国就业市场和移动的短期性”,因为持续的自然人短期流动“客观上与东道国服务部门的劳动力形成竞争关系”,因而GATS实际上排除了自然人寻求永久居住权、就业权和公民权。尽管GATS鼓励各成员国开放国内服务市场,但是,多数成员尤其是发达成员很少对自然人流动服务贸易作出开放的承诺,各成员方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的谈判建议也存在较大的分歧。
另一方面,WTO成员也对自然人流动作出一定的限制。首先,开放的领域有限。自然人流动服务贸易额在国际服务贸易总额中只占1.4%左右。由于贸易利益的冲突和服务贸易水平的巨大差异,各WTO成员在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的谈判中分歧很大,谈判进展缓慢。各成员采用各种措施推迟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开放的步伐或减少开放的领域。其次,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待遇受到限制。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一样,在市场准入方面,GATS也包含了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两大原则,不同的是,GATS实行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允许诸多例外的国民待遇,对自然人进入其他成员境内也只限于短期和暂时停留。
因此,自然人流动体现了以下法律特征。(1)GATS对自然人身份严格限定性。根据GATS关于自然人流动的附件的第一项的规定,该附件“适用于影响作为一成员服务提供者的自然人的措施,及影响一成员服务提供者雇佣的一成员的自然人的措施。⑦根据GATS第28条(g)和(j)项的规定,提供服务的自然人包括本人直接***提供服务的自然人和非***提供服务的自然人,即受雇于其他服务提供者的自然人。一般说来,非***提供服务的自然人主要受雇于在东道国设立的外国公司或外国公司派驻东道国的分公司。但是,对于受雇于东道国的本国公司的自然人是否属于自然人流动的范畴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受雇于东道国公司的自然人与受雇于东道国境内外国公司的自然人均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东道国在性质上没有区别,应该属于自然人流动的范畴。(2)服务方式具有国际性。WTO服务的国际性决定了服务贸易方式的跨国性,即服务的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本国以外的WTO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其生产要素发生了跨国流动。(3)服务对象具有特定性。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的对象是东道国境内的客户,包括东道国国内的客户和来自于东道国境外的客户。(4)服务地点受到限制。无论服务对象来自于东道国境内或境外,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的地点是东道国国内,如果服务地点在自然人本国境内,其提供服务的行为则不属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的范畴。(5)东道国对自然人享有规范和管理权。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涉及东道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经济和国家安全等诸多方面,东道国必然会加强对自然人提供服务行为的规范与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也必须遵守东道国的法律规范。
二、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流动
1.作为教育服务贸易模式的自然人流动 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一个部门,教育服务具有本身的特殊性。教育服务的对象是受教育者,服务的内容是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与培训服务,即传授知识和培养技能,而受教育者的知识的增加和技能的提高程度及其实际效用需要通过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才能得以验证和评判,其验证和评判的标准与程序也比一般的服务活动复杂得多。同时,教育服务还承担着民族文化传播和传统继承的重任,甚至涉及国家、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诸多因素。因此,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比其他的服务贸易更加复杂,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WTO成员对自然人流动采取有限开放甚至限制的措施也就不足为奇了。
事实上,在148个WTO成员中,只有40多个成员承诺开放教育服务,从而使教育服务成为承诺减让国最少的部门之一。教育服务领域中的自然人流动是指一个WTO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在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教育服务,包括自然人***地和受雇于其他教育服务机构在东道国境内提供教育服务。自然人***提供教育服务是指符合东道国开放承诺和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自然人以***的个人名义和身份在东道国提供教育服务,如家庭教师、个人***举办(非以商业存在形式)培训活动等,这种服务方式实践中比较少。另一种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则是指自然人被在东道国境内举办的教育机构雇佣在东道国境内向东道国境内的受教育者提供教育培训服务,这时,该自然人实际上是教育机构的雇员,如我国高等学校中的外籍教师和到国外任教的我国教师。
由于国内立法、***策对服务业的影响很大,WTO成员往往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其境内的服务贸易,以维护本国的教育服务业秩序。由于涉及就业、移民、***治、意识形态等因素,自然人流动成为4种服务贸易模式中限制最多的一种。一些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WTO成员通过立法手段对自然人提供教育服务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如对提供教育服务的自然人身份、学历、资格提出严格的要求,对自然人在本国的居留期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欧洲地区的《跨国教育服务良好行为准则》和《关于外国教育资格评估标准与程序的建议书》就涵盖了包括自然人流动在内的4种教育服务提供方式。
2.影响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的因素 由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教育服务自然人流
动很容易受到东道国国内各种因素的影响,各国都会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教育服务作出不同程度的限制或采取措施造成事实上的妨碍。
(1)国家安全(反恐怖活动影响)***策。“9・11”以后,国际恐怖活动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国际间加强了“反恐”合作,各国采取严密措施强化国家安全,对国际间的人员流动也加强了管制,这对自然人流动服务贸易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如美国在“9・11”后加强了对非法移民的打击力度和入境签证的管理,这给自然人流动提供教育服务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
(2)教育。教育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是国家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所享有的自主处理对内、对外教育事务的最高权力,”包括教育立法权、教育行***权、教育司法权和教育发展权4个方面的内涵。教育服务不同于其他服务,涉及到一国的***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和人力资源再生产,必须处于国家权力的直接掌控之下。自然人流动存在很强的人员流动性、服务行为的隐蔽性和服务效果的后延性,国家为维护本国的教育必然加强对自然人流动的规范与管理。
(3)劳工权利。劳工权利是基本人权。非歧视、平等待遇和法律的平等保护一起构成了人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一些发达国家认为,WTO成员应当实行国际公认的劳工标准,保护劳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际上包括劳工组织在内的一些非***府组织(NGOs)针对WTO发起一些抗议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WTO的谈判进程。就自然人流动而言,自然人在提供教育服务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待遇应当符合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原则。但是,由于贸易利益的冲突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劳工标准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服务基本上没有竞争优势,往往利用低廉劳动力资源巩固和扩大在本国的优势地位,运用劳工***策限制自然人流动提供教育服务。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希望适当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海外丰富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又不愿意让外国的教育人力资源过度涌入,损害本国的产业竞争力,从而维持本国教育服务的优势地位。
(4)资格认证。GATS允许WTO成员对自然人提供服务提出资格和许可方面的要求,但是,这种资格要求不应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然而,事实上,不少成员国的资格要求和认证程序缺乏透明度,许可程序缺乏公正、客观的标准,行***效率低下,这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GATS的适用效力,从而实际上构成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教育服务的限制和障碍。
(5)国民待遇。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客观上存在巨大差距,根据GATS第17条只将国民待遇规定为具体承诺的义务,并且允许各成员在谈判的基础上确定承担这一义务的程度。这样,各个服务部门国民待遇的范围也不相同,GATS在国民待遇方面更注重建立各国的权利和义务平衡。因此,在现实中,各成员对自然人流动作出不同的待遇安排,次国民待遇和超国民待遇客观存在。次国民待遇是指东道国对自然人提供教育服务给予的待遇低于本国相同或类似的教育服务提供者,而超国民待遇则是在东道国境内提供教育服务的自然人享有比东道国本国的教育服务提供者更广泛的权利和更优惠的待遇,从而在实际上获得竞争优势。
(6)行***程序。贯穿于WTO协定的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维护贸易的公平性,WTO规则首先约束***府行为。***府通过行***程序实施行***行为来实现行***目标。在教育服务贸易中,成员国***府应根据本国具体的服务减让承诺,通过透明、公正的行***程序规范和管理服务贸易行为。但是,一些成员国为保护本国的贸易利益和国内教育服务业采取各种形式的行***措施,实质上影响了外国自然人进入本国教育服务市场,如设定复杂的许可程序、不透明的行******程序、不完善的行***救济程序等。
三、我国的教育服务立法与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
在国际教育服务呈现日益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趋势下,我国对教育的属性仍存在不同的认识和激烈的争论,即教育究竟是公益性事业还是一种产业,是一种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还是一种服务性产业。在我国加入WTO并且承诺开放教育服务市场并先后颁布实施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一系列教育法律规范后,对教育产业属性的争论仍未停止。事实上,在我国,当代教育早已既是社会事业,也是服务产业。我国现行的《教育法》明确提出发展“教育事业”,又在第25条第3款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同时,《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1条允许民办学校“取得合理回报”;因此,我国在立法上并没有完全否定教育服务的产业属性。另一方面,WTO,已经把教育服务纳入国际服务贸易的部门体系,作为WTO成员,我国必须遵守国际条约,信守开放教育服务的承诺,这也就在事实上承认了教育服务的产业地位。
我国在加入WTO时对教育服务作出了4个方面的承诺,有限制地开放我国的教育服务,其中对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规定,其他成员的自然人可以接受中国学校和教育机构的雇佣和邀请到中国提供教育服务。但是,我国在具体承诺表中也对教育服务的自然人提供者作出资格的限制,对-自然人的学历、专业职称和专业工作经验作出严格的规定。为兑现开放教育服务的承诺,我国开始逐步完善教育立法。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教育法律体系,除了颁布实施了《教育法》、《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之外,还根据“人世”后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我国的“入世”承诺颁布了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在内的法规和规章。不过,遗憾的是,对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还缺乏高位阶的法律规范,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教育服务的规定仅散见于各种法规和规章。
我国现有的规范自然人提供教育服务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适用于所有在华外国人的法律规范和专门规范自然人流动的法律规范,前者如《海关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居留申请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章;后者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聘用已在华任职的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等。从法律规范的层次来看,除了国际条约(WTO系列协定和我国“入世”法律文件),还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法律规范的内容看,包括海关管理、居留限制、资格认证、雇佣与合同管理、争议裁决等;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性质来看,既有对自然人行为的限制和规范,也有对其权利的保障和救济。从整个法律体系来看,我国已初步建立规范和管理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的法律框架。但是,现有法律规范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除了立法层次低、内容散乱外,还有的立法内容陈旧,甚至与我国的“入世”承诺相违背,如《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第14条规定:“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相当的学历并在某一宗教学术领域有较高造诣”,这明显违反了我国《服务贸
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对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的承诺。
四、对我国教育服务的影响和我国的应对策略
1.影响 最近十几年来,我国的教育服务发展迅速,对外开放的力度也较大。一方面,1995年《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批准设立了700余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内的各级教育机构吸引大量的境外优秀教育人才资源充实到我国教师队伍中去,这有利于提高我国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国内教师以个人身份到或被派往海外任教,传播中国文化。自然人流动提供教育服务促进了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在教育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作文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篇10
【关键词】成都体育学院;健美操;文化精神
【Abstract】this article in chengdu sports institute at“the 2010 national sports college calisthenics championships and sports dance championship”as a background,separately from the team spirit,the referee JingSaiZu cultural spirit,coaches moral and spiritual,athletes culture spirit and volunteers culture spirit aspects,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competition are embodied in the cultural spirit.
【Key words】chengdu sports institute;aerobics;culture spirit
【中***分类号】G40-013.9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326-3587(2011)06-0001-03
当前的体育赛事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从赛事规格、赛事规模、赛事区域、赛事设置项目、运动员身份、运动员年龄上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体育赛事的动机各有不同,通常与其自身性质、需求密切相关,尤其是当前体育赛事早已远远地超越出体育自身的范畴,与经济、***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紧密联系,使组织机构在选择赛事的动机方面呈现多元化、复杂化、个性化的特点。从一场竞赛我们不仅能看到竞赛的表象更应该看到竞赛更深一层的内涵,它所传达出来的精神。这种精神不仅仅是运动员身上的,更是裁判员、教练员以及竞赛组、志愿者等团队中都有所体现的。
本次在成都体育学院举办的“2010年全国体育院校健美操锦标赛及体育舞蹈锦标赛”是一次高水平的竞技比赛运动,来自全国的14所体育院校的代表队,他们都是各省各地区的精英也有国家队的队员出现在竞技场上。这就要求本次赛事的组织者将赛事的各个方面都要做到精益求精。
成都体育学院的全体研二和部分研一体操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参与到此次比赛的裁判和组织中来,亲身体验和经历了比赛的全过程。一个体育赛事的全过程要经过申办、筹办、举办、收尾。中间包含着很多的步骤,赛事的举办并不是最主要的,赛事之前的筹备过程才是致为重要的。赛事能否成功举办要看前期的筹备是否完善,只有保证赛事中的每个环节都完善才能为赛事的举办打下坚实的基础。此次比赛我们未能参与到整个赛事的筹备过程中去,了解并熟悉体育赛事的赛前筹备工作对于我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以后的工作岗位中这些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学习并不是一个单方面的,现如今的研究生应该从多方面去发现问题和学习知识。例如在此次比赛中担任着不同的角色,边裁、跑分员、放音员、主持、记录等等。虽然并不是正规的裁判工作?但是对整个的比赛过程却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真正称的上是辛苦的幕后工作者。从学习这一层面来说,1、要有超前的学习意识,善于学习新的东西,做好自己眼前的事情是远远不够的,一场比赛是多个环节相互配合完成的,我们应该纵观全局,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了解别的工作是怎么样的,该如何去操作以及哪些地方存在着问题要如何去解决和避免。2、学习要虚心,研究生还处在一个学习的阶段,虽然经过了本科教育但是各个方面还并不成熟,要想能成为一个实用的人?必须加倍努力提升自己。在学习和提升的过程中研究生要正视自己目前的状况,有一个端正的学校态度,虚心是非常必要的。只有以一个虚心的态度去学习,才会有一个好的学习效果。
一、竞赛组的团队精神
整个比赛过程中这只研究生队伍也表现出高度的团结协作精神,为实现团队的共同利益和目标,需要团队内的互动、协调与配合。团队精神主要包括:1、共为一体:竞赛组所有成员结成高度牢固的共同体,个人的目标与团体的目标高度一致,都是致力与为大赛的顺利举行。每个环节一环扣一环,缺一不可。只有保证每个环节都做到完整无误,团队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2、协作互助:团队之间应该把其他成员视作为一家人。尽管每个人在比赛中所负责工作上重要性有所不同,但每个位置都有其重要性,不可缺失。同时,成员之间能协调配合、相互帮助。遇到问题是能及时的相互沟通,尽可能快的将问题解决好。3、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体竞赛组的成员要全方位投入,在履行任务时都要全力以赴、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相互之间能互敬互重、相互宽容。每个人的个性和做事的方式各不相同,这就要求竞赛组的所有成员相互包容和接纳彼此的差异性。
二、裁判员文化精神
裁判员是对竞技体育运动成绩做出评判的人员,同时负有组织、教育、管理的责任,因此,裁判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准确、公正。1、公正是裁判的天条,公正要求裁判员必须遵守规则的基本要求和运动员实际表现,对各队运动员给予公平合理的裁决,客观的反映各运动员的技术竞技水平和竞技状态以及道德行为表现,对于比赛结果排出的名次,基本符合各队实际水平,让运动员、教练员、其它裁判员以及观众都感到满意。在有些比赛中会出现如此情况:裁判员为了照顾主办方的利益而刻意提高主办方的参赛队评分,这种搞平衡、顾利益、照顾面子等问题,都是裁判员规范所不允许的。在本次的裁判工作中裁判员能秉着公正无私的态度来进行评判工作,虽然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小争执,但是这也是严谨公正的一种体现。2、精通业务是裁判的必要条件。竞技赛场比赛激烈,而规则很难对一些细小动作和所有技术环节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为求公正,裁判员必须刻苦钻研业务,精通项目规则。所谓精,就是洞察入微;所谓通,就是出神入化。3、为求公正,生活作风也要正。裁判员在生活中必须作风正派,不,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裁判的社会角色是具有同一性的,生活中的东西对他的职业生活必然产生影响。一个在生活中作风都不正的人很难要求他在激烈的比赛中以一个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相反一个生活作风很正直的人,也一定会以相同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
三、教练员的道德及精神
教练员是运动员的指导者和管理者,教练员应该爱岗敬业,勤奋创造,通过持续的、科学的教练计划寻求不断的改进,推动体育技术战术水平的提高。运动训练进入极限训练的今天,训练的刻苦要建立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现代先进的运动技艺,必须接纳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1、教练员应具备高度的创新和探索精神。创新一方面是要学会利用新奇的手段和生动的内容调整运动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使运动员成绩快速提高。另一方面是要在科学训练的基础上探求新的训练方法,以达到不同的训练效果,不断推动运动项目的创新发展。2、教练员在对运动员训练过程中,不仅要训练技术也要重视运动员的人格、个性和道德的培养。运动员只有有健全的人格、健全的心理、乐观向上的积极态度以及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才能有一个完整的人生。教练员在运动员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练员应该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3、教练员应该真正做到尊重、关心、爱护运动员。如何真正做到尊重、关心、爱护运动员呢?我觉得是教练员要舍生处地的为运动员考虑,而并非是仅仅将运动员视为取得成绩的手段。当我们看到那些成功的运动员在赛场上光鲜的一面,很难会想到那些在奋斗途中被踩在脚下的那些运动员,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取得突出的成绩。很多人从小就跟着教练员训练,生活中除了训练就是训练,文化知识学的少,与人交往少,与社会接触少,并没有学习到生活的本领。尤其是很多运动员在退役以后因为各种伤病或者长期训练的效果而导致长不高并使之后的身型迅速的发胖,这就严重影响了运动员后来的发展。真正爱护运动员的教练员应该做到多方培养,考虑到运动员的实际需要去关爱他们。
四、运动员文化精神
凡是优秀的运动员都有着诸多的良好品质。我想用一个词来形容他们“英雄”。英雄时代的英雄从外的体格上看,具有“健”与“力”的特征,从内的精神看,具有克服艰难险阻、天不怕地不怕的大无畏特征。这些内外的特征完全符合体育对英雄任务的要求。体育中的英雄人物也要主要是按照古代英雄的模式延续、顺承下来的。现代体育中的英雄是古代英雄的历史再现和现代翻版。体育是战争的仪式化,是无硝烟的战争。从运动员身上表现出来的英雄主义精神主要包括:1、搏击奋斗,它要求运动员在竞赛中全力以赴、奋勇搏斗、调动全部潜能去进行力与智的激烈较量。运动者不畏艰难险阻,以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压倒一切困难勇往直前,这就是搏击奋斗。2、刚毅执着,这种执着建立在运动者对体育酷爱的基础上,是一种对事业的忘我追求。运动者通过自我控制,不惧前进途中的任何困难、风险、障碍、挫折,具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坚忍不拔的品质。3、顽强抗争,竞赛双方不肯轻易退却和服输,这就是体育的争强好胜。4、奉献上进,高难度的竞技运动决定了必须要奉献,奉献意味着要献出宝贵青春,要面对疼痛伤病,要熟练高风险的技术动作,要承担逼近极限时的生理痛苦,意味着超负荷运转并失去部分自由和悠闲,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尽管从肉体到精神都面临重压,但运动员仍然努力向上、向前。5挑战征服,体育的挑战主要还是指挖掘运动潜能、挑战身心极限。有挑战存在就有征服出现。征服是由内向外扩张的,可以征服对手、征服裁判、征服观众、甚至是可以征服自然。6冒险精神,是英雄救意味着敢冒风险,体育敢冒风险去发展高、难、新、尖的复杂技术动作,敢冒风险去创造和发现新的运动项目,敢去尝试前人没做过的事情。冒险精神的背后隐含着人类具有英雄般勇敢无畏的优秀品质。
五、志愿者文化精神
谈论到竞技比赛人们往往会忽视在比赛中默默奉献和辛苦工作却不求回报的志愿者们。他们全部来自于成都体育学院的学生们,他们是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整个比赛活动服务的人。志愿者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1、奉献,“奉”,即“捧”,意思是“给、献给”;“献”,原意为“献祭”,指“把实物或意见等恭敬庄严地送给集体或他人”。两个字和起来,奉献,就是“恭敬的交付,呈献”。学会了奉献就等于学会了爱,它教育我们付出不一定是为了回报,精神的回报比物质的回报更加重要、更加有意义。2、爱,有许多种,母爱、父爱、师生爱。人世间到处充满爱,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爱的搀扶下生活,在爱的拥护下成长。在众多的爱当中,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但我认为最贴心的爱是经常爱被我们忽视的、也是最纯洁的――“友爱”。友爱,真正的友爱是心灵世界的感应,是生命不断的给于――给于了,你便充实。权利、金钱、地位绝不能充当友爱天平的法码,嫉妒、自私、仇恨是友爱的天敌。荡开世俗的迷雾,友爱才能像婴儿般可爱,大海般纯洁。志愿者将友爱带给每一个人温暖着每一个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都享受着他们的关爱。3、互助,意为彼此帮助、共同合作、互助互利。人类在一个大集体中,并不是一个***的个体,每天接触形形的人做着各种各样的事情。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关系,有时候会是相互配合、相互帮助,有些时候却是敌对或者是不友好的因素。志愿者向人们传达了一种互助的精神,“你们需要我,所以我就来了”。如果人们都有这种不计较自身利益去帮助别人的精神,社会必然会和谐、健康、向上。4、进步,社会不断的在进步,人类的精神文明也不断的进步。在社会急剧变迁的过程中,原有的价值观已不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新的价值观在产生。志愿者这种牺牲自己的利益并不求回报的精神品质是人类的一大进步,虽然这种进步尚未全面系统的建立,社会上大批的损人利己的事情比比皆是,但是志愿者们用他们的行动在告诉我们社会需要他们,需要他们的这种精神。在此次比赛中,我们的志愿者默默无闻,毫无怨言的为整个活动奉献着,做的是最累的工作,如搬运器械、布置场地、提供后勤保障等。为此我们对给予他们以崇高的敬意。
六、竞赛的整体精神文化
整个竞赛过程中处处都有闪光的一面,都有着不同的教育意义。放眼整个竞赛它所表达出来的精神和价值又是值得深思的。“2010年全国体育院校健美操锦标赛及体育舞蹈锦标赛”是一场在学校内举行的又是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大型比赛,与其说是比赛我觉得更是一种交流,学校是个教书育人的地方,这个竞赛更是具有其教育功能,它表达出来的精神和价值需要去认真领悟和体会。1、重视人的自身价值,体育的主体是能主动思考、有能动性的人,体育的课题则主要是人的“自身自然”自我的身心。在塑造人体格健康和体质强壮的同时,注重从观念上树立人的自主、自爱、自立,强调人***存在的意义,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和独特价值。2、重视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体育是人们经过自主、自由的选择后,主动并自觉自愿的参与运动项目的身体活动过程,它表现了人的自主发展、自我提升、自我完善。人们热烈的追求胜利,光明正大地通过公平竞争去赢得荣誉与尊严运动者自由和自觉的参赛选择,自尊和自强的强烈要求,都反映了人作为主体的权利、自由和尊严。3、乐观自信,体育反映了人类的乐观自信。体育运动中,人们注重人的身心愉悦,追求追求运动带来的快乐和乐趣,展现了人类旺盛、欢快、蓬勃向上的生命活力。传达了人类面对这种挑战与风险时豁达自信的乐观态度。4、运动家风范,运动者即公平竞赛,又敢于冒险,失败了也不恼怒或烦躁不安的高姿态、高风格。具备运动家风范的人能坦然面对成败、荣辱、得失,具有襟怀宽广、荣辱不惊得坦荡荡君子风度。5、尊重、理解、友爱。若运动家风范主要指人体的理想模式,那么尊重、理解、友爱则主要指个体与个体间的理想模式。体育不仅尊重对手、尊敬竞赛中的成功者,还尊重竞争中产生的大量失败者。一个真正的成功者在打败对手后,无论从技术、心理、意志或人品上都征服对手,从而赢得对方的尊敬、理解和友谊。
此次比赛已经顺利落幕了,它的精神是有待于我们去思考去回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收获到更多。
【参考文献】
1、刘飞舟,尹碧昌。 体育竞赛规则的文化审视 [J]体育与科学 2010年04期
2、郭建平。 社会转型期我国企业体育文化研究 湖南师范大学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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