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营销方案篇1
可以通过多种信息沟通方式层层递进地接近消费者达成销售目标:
××媒体传播。这是信息传递与消费者沟通的传统方式,利用能影响目标消费群消费行为的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介绍活动和团购内容。媒体的选择、投放的频率和每次投放的主题要依活动具体要求而定,目的在于引导消费者关注本次促销活动,是促进消费的第一步。
××销售生动化。对卖场内货架、堆码陈列、pop布置、环境气氛等进行生动化布置,提示消费者有关促销活动的信息。在销售生动化过程中必须注意突出主题,一目了然。一般在活动的前3天到前1天就要将陈列做到位,此种沟通方式既加深春节的气氛,又可以更贴近老百姓。
3.人员促销。这是最直接的与消费者沟通的方式。在卖场内外设立活动兑奖点或直接销售,并通过促销人员与消费者的直接交流,面对面地将促销信息传达给消费者,促使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
二、针对不同消费心理阶段采用不同沟通方式
上述每种沟通方式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要依据不同的消费心理阶段来取舍不同的沟通方式,但这种联系是要求灵活的应该把握上应注意以下特点:
××属于注意、兴趣、联想、欲望阶段:主要采用媒体、市场冲击等方式,将消费者引导至终端。
××属于欲望、比较、确信、决定阶段:主要采用生动化、人员推销方式,促使消费者快速形成购买决策。
春节期间,约有近5成的消费人群,都是在尚未得到任何促销信息的情况下仅仅为了购买其他商品或本身因为必须购买该类产品而进入卖场的,因此,生动化及人员推销至关重要。
××春节高利润的商品应该以堆头的形式陈列,堆头要就强大的冲击力,要有气势,要注重堆头的造型,可以用中国传统的喜庆形象来设计。
三、认真做好商场超市的陈列工作
陈列包括卖场内所有的陈列点,如货架、专柜、堆头、特殊造型、冻柜等的陈列,这些陈列点的常规陈列标准,除上轻下重、先进先出、各种品牌产品分比还要注意颜色的搭配此外,在春节促销活动中,陈列还要注意以下主要原则:
××一致性原则,指的是在促销活动期间所有的陈列点表达的都是本次促销活动信息,而不应该含有其他非本次促销信息或过时信息。
××重点突出原则,指的是重点表现本次促销活动的核心品牌、包装。可采用集中陈列、加大陈列比例、专门设立特殊陈列位等等方式来体现。
各店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该要认真坚持是做好陈列的关键,因为再好的陈列标准和原则都是通过实际的陈列操作来体现的。春节经常遇到的问题是:由于销量太大,堆放在堆码或货架上的产品没有多长时间就会被顾客拿光,来不及补货或补充的货物无法按陈列标准执行,随意堆货;人流量太大,挤坏或拿走了生动化物品,来不及重新粘贴或悬挂等。针对这些问题,除了补充人员、适当安排外,重点在于向促销人员灌输陈列重要性的思想,如若没有充足的货品在陈列点上,消费者就会转向购买竞争品牌产品,如价签不明显或价格提示错误就会引起消费者误解等;此外,还要安排随时检查、随时培训。
四、简洁明快的pop
在卖场内直接展现促销信息的pop中,空白海报和各类价格标签是最有效的传递信息工具。
空白海报上促销价与原价同时标出,(但尽量不要过多打折,尽量以买赠捆绑的形式来促销)以示区别;尽可能减少文字,使消费者在3秒钟之内能看完全文,清楚知道促销内容;但要注意写清楚限制条件,如买什么送什么、限量销售、售完为止,以避免消费者误解。
价格标签要醒目、简洁,在价格随时变动后要及时更换价签,不能新老价签同时使用,造成价格混乱;一个产品品种只标示一种价格,依据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价格标签,如饮料类产品可以用瓶子形象价签直接挂在饮料瓶上,洗涤类用品可以用洗发水形象价签。通过价签样式的丰富变化,使消费者更容易在无意识中察觉促销信息,促成购买。
五:专业导购的口头推荐
1、严格筛选促销人员
促销人员的性格各有不同,除了先天条件外,性格是决定取舍的重要指标。有些促销人员虽然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可就是无法开口向消费者介绍产品,这种“哑巴”促销是不起任何作用的。
其他应关注的还有促销人员对消费者心理需求的悟性、是否有强烈的工作激情以及促销人员的个人品行。一个悟性极差的促销人员往往不能很好地把握消费者心理,使促销效果打折;只有一个有促销激情的人才能不倦地向消费者推荐、讲解,而不会在遇到困难时中途逃脱;春节促销中,一般会有大量的促销赠品和奖品,除了活动组织者的控制之外,促销人员也必须自律。
二、规范促销语言
通过促销人员的促销语言表达可以最直接地将促销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但是每个人对一个促销活动的理解会有所不同,如果放任促销人员“自说自话”,只会曲解促销活动内涵,误导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影响企业形象,因此促销语言必须规范。
商品营销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07〕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
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商部门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
按照川工商办(2007)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二、建立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三、强化职能,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07〕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
商品营销方案篇3
一、兼营行为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合理安排按照税法规定,在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下,不同的业务情况需要缴纳不同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主要是对比增值税与营业税税负的高低,然后选择低税负的税种。
1.兼营业务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税法规定兼营行为的征税方法,纳税人若能分开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若该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因为提供应税产品或劳务时,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少,所以选择分开核算分别纳税有利;若该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要比较一下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和该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如果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高于增值税税率,选择不分开核算有利。
2.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以货物销售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对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而言,如果将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加大了增值税税基,增加了企业增值税负担,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二、企业销售中有关折扣的纳税筹划税法中对折扣的划分有四种:即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实物折扣和现金折返。企业在选择促销手段时,一方面应考虑其市场营销效果,同时也不能忽视其税收成本,否则可能造成得不偿失的结局。
[例]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货物一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利润率为50%.销售价格均含税,成本不含税。本月为了促销,拟采取折扣销售方式,现有四种不同的折扣方案:
方案一: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200元的,按7折出售(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方案二: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200元的,赠送价值为60元购物券(不含税成本为40元),可在商场购物;
方案三: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200元的,返还现金60元;
方案四: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200元的,在10天内付款,给予30%的折扣,在30天内付款不给折扣(若消费者选择该方案的话,假设一般在10天内付款)。
现有一消费者购货价值为200元,则百货公司选择哪种方案最有利?现分析如下:
方案一,百货公司计算如下:
(1)应纳增值税额为:200×70%/(1+17%)×17%-200×(1-50%)×17%=3.34(元)
(2)销售毛利为:200×70%/(1+17%)-200×(1-50%)=19.66(元)
(3)应纳企业所得税:19.66×33%=6.4878(元)
(4)税后净利:19.66-6.4878=13.1722(元)
方案二,百货公司计算如下:
(1)应纳增值税额为:(200+60)/(1+17%)×17%-200×(1-50%)×17%-40×17%=13.98(元)
(2)销售毛利为:200/(1+17%)-200×(1-50%)-40=30.94(元)
(3)由于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17%)-200×(1-50%)]×33%=23.41(元)
(4)税后净利:30.94-4-23.41=7……53(元)
方案三,百货公司应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保证顾客得到60元的优惠,商场赠送的60元应是不含个人所得税的,该税应由商场承担。
(1)赠送现金商场需代顾客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0/(1-20%)×20%=15(元)
(2)商场应纳增值税额为:200/(1+17%)×17%-200×(1-50%)×17%=12.06(元)
(3)扣除成本、对外赠送的现金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利润为:200/(1+17%)-200×(1-50%)-60-1.5=-4.06(元)
(4)由于赠送的现金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17%)-200×(1-50%)]×33%=23.41(元)
(5)税后净利为:-4.06-23.41=-27.47(元)
方案四,假定该消费者选择在第九天付款,则消费者享受的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该百货公司应纳增值税额与第三种方案的计算结果相同,即为12.06元。
(1)企业毛利润=200/(1+17%)-200×30%-200×(1-50%)=10.94(元)
(2)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17%)-200×30%-200×(1-50%)]×33%=3.61(元)
(3)税后净利=7.33(元)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顾客购买同样价值的商品,由于企业采取的折扣方式不同,企业的税收负担和收益额也不一样。比较而言,方案一(折扣销售)最优,方案三(返回现金)最不可取。
三、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
其一,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即中间商按照生产企业制定的市场价格代销其产品,根据实现销售的商品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生产企业收取手续费。这种手续费收入对中间商而言是一种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其二,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即中间商和生产企业约定一个协议价,如果产品可以销售出去、双方按照此协议价结算。虽然不垫付资金这种销售是代销,但中间商所获取的收入来自于商品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这两种代销方式下,中间商都能够获取一定的收入,但这两种收入的税收负担却不同。假设两种方式下,中间商的收入相等,那么哪种方式税收负担更轻一些,中间商获取的纯收益更大一些,或者说中间商应选哪种代销方式呢?
[例]某食品制造公司推出一种新食品,产品销售状况不佳,该制造公司决定委托某商业公司代销其产品,并借此打开销路。待选的方案有两种:
方案一:商业公司按照食品制造公司制定的价格10元/个对外销售,每月底,商业公司向食品制造公司返回销售清单,并按实际销售价格和数量与食品制造公司结算货款;同时商业公司根据代销的数量和销售额,向食品制造公司收取20%手续费。预计商业公司月销售数量为10000件,则其手续费收入为20000元(10×20%×10000)。
方案二:商业公司与食品制造公司约定交接价格为8元/个。每月底,商业公司向食品制造公司返回销售清单,并按约定的8元/个的销售价格和数量与食品制造公司结算货款,商业公司按照10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实际售价10元/个与协议价8元/个之间的差额,即2元/个归商业公司所有,假定商业公司月销售数量仍为10000件,则商业公司每月取得进销差价也为20000元[(10-8)×10000]。
两种方案中,商业公司每月毛收入额均为20000元,但两种方案下公司的税收负担和净收益额是不一样的,具体分析如下(忽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方案一,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与税负:
此方案中,食品制造公司收到商业公司的代销清单时,要确认销售收入额100000元(10×10000)及销项税额17000元(100000×17%),同时要支付商业公司手续费10000元,所支付的手续费作为销售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设食品制造公司销售的这批产品销售成本及其他期间费用为b,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p,则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与税负如下:
应纳增值税=17000-p(元)
所得税前收益=20000-1000=19000(元)
商业公司的收益与税负:
应纳营业税=20000×5%=1000(元)
所得税前收益=20000-1000=19000(元)
此方案下,消费者最终以100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产品并承担了全部增值税负担,消费者总支出为100000×(1+17%)=117000(元)
方案二,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与税负:
此方案中,食品制造公司收到商业银行的代销清单时,要确认销售收入额80000元(8×100000)及销项税额13600元(80000×17%)。设食品制造公司销售的这批销售成本及其他期间费用以及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均同方案一,则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与税负如下:
(1)应纳增值税=13600-p(元)
(2)所得税前收益=80000-b(元)
而商业公司在此代销业务中,相当于购进成本为80000元,销售收入为100000元,该公司应对此代销业务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则商业公司的收益与税负如下:
(1)应纳增值税=100000×17%-13600=3400(元)
(2)所得税前收益=100000-80000= 20000(元)
商品营销方案篇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营销已经渗入到各类工商企事业单位里,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需求持续升温。市场营销专业应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总体目标,为各类工商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现代营销理念和从事各类营销业务、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营销人才。
关键词:市场营销;教学改革
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关键和切入点,也是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市场营销专业应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结合课程特点,积极尝试和探索适合自身教育发展的教学方法,尝试教学手段的改革。改革过程中应注重市场营销专业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的相融合,体现专业教学改革的应用性、实践性和操作性。
一、教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以系统的思想来看待专业建设,同时要不断总结市场营销专业教育教学中重点核心问题,在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过程中重点突破。
1.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选取教学内容,整体优化教学内容,建设能够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课程结构体系。
2.重新审视教学计划,准确定位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突出重点、难点,制定完善的、符合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计划,建立相对稳定与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新型课程教学体系与教学大纲,体现专业特色突出的课程设置。
3.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教学计划中其它课程的关系。在课程体系整体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实现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结构优化,对相关课程进行删减,精选经典教学内容,删减陈旧过时的教学内容,去掉课程之间不必要的重复。
4.制订和修改适合学生的实践教学方案,加强实习实训的力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化学生的实操能力,提高学生的实操技能,让学生得到充分的锻炼。
5.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模式,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计划。
二、教学改革的方法与手段
1.积极实施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以具体实际案例为教材,以一些典型的案例为教学资料,通过小组讨论、课堂讨论、案例点评等的形式,以启发学生***思考,对案例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见解,做出判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教学方法。案例没有标准答案,教学的目的也不是寻求标准答案,注重的是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体性。不仅可以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知识原理,并能灵活运用,举一反三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用来解释知识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以及学生们的讨论,从中可以发现问题,进而针对问题寻求解决方法,以推动学习的发展与完善。因此,通过案例教学既可以把握知识内容的精髓,也能够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非常适应于市场营销学实践性、操作性的学科性质。案例教学实际操作时既应该注重市场营销举措的本土文化背景,又应该兼顾市场营销技术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在经典案例的课堂教学中,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常常能获得愉悦的心理体验,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所形成的是一种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和探索性学习的开放型学习氛围。
2.情景模M教学法
情景模拟教学是将企业的营销活动展现在课堂上,针对某一特定学习内容,给学生创设一个市场营销情景,在场景中设置各种角色,通过学生参与角色,体验过程,使他们在模拟中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学会***地分析判断,在多变的情景角色转换中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市场营销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相关的教学需要在理论层面训练学生的分析和创造力,然后再培养学生用“抽象”的理论演化成日常市场营销的技巧。因此,在市场营销教学中有必要将学生置身于一个较真实的商业环境中,使其身临其境地参与到营销活动中来,于是情景模拟教学便成为了非常理想的教学模式,可以通过模拟企业的市场运作,使学生加深理解,帮助开发其创造性思维。以真实情景的现实性和感染性、以课堂模拟的直观性和生动性、以师生互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方的有机结合,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情景模拟教学能在教学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具体来说,情景模拟教学可以与实验室的建设结合起来,在《市场营销学》、《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调研与预测》等课程的学习中,充分、合理地利用可能的教学资源、改善情景模拟教学的效果。具体做法是,一方面可以采用模拟软件全面模拟市场营销的整个环境和战略决策过程,并且将这样的模拟软件同传统的教学方法结合在一起。这种以营销理论模型为基础,以情景模拟为手段的教学工具可以让营销专业的学生有机会在复杂的模拟现实环境中演练他们学到的各种理论知识,充分体验企业从市场调查、竞争企业分析、营销战略制订到具体的营销战术的决策组织的全部过程,熟悉和了解各种市场调研预测工具的应用。以软件模拟实际营销环境的教学方式已经被发展成为营销教学过程的一种必要手段,在市场营销的专业教学以及企业营销人员的培训过程中被广泛应用。例如,根据可选择的剧情模拟不同产业环境中多个企业生产不同的商品相互竞争。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扮演各个企业的营销负责人,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和竞争者的情况制定各种营销决策来争取各自的经营利益。决策按照教学的要求分为多个阶段,每次决策全部完成之后,所有数据都将被送入优化的营销模型中进行运算。而学生们将通过各种实践中广泛使用的市场调查研究的工具和手段获得关于市场的实际情况和预测的报告,然后根据这些资料分析市场需求、竞争者动态,从而进一步修正自己的战略战术,制定下一步的决策策略,完成持续的营销管理过程。学生在系统中选择一个公司,模拟公司的市场营销经理,从市场调研开始,到市场的细分、定位,从产品的研发、包装,到价格的制定,到产品销售渠道的建设以及广告、服务、促销策略的设计和执行等系统都可进行详细的模拟。学生可以根据市场占有率、销售增长率等重要的营销数据衡量自己的营销结果。
3.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市场营销是一门操作性、实践性极强的专业,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践基地是保证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专业教学的重要一环。特别是校外实习很难进行时,营销实训就是学生巩固和深化书本知识的一种主要途径,应加大在实训室方面的建设投入。建设一个多功能的市场营销实训室,使市场营销专业主干课程的校内实践都能在这里进行。实践教学过程中,结合理论教学组织案例分析讨论、模拟或实际营销策划、营销策略技能模拟演练等等,使学生不仅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在理论知识的应用中增强了学习的兴趣,提高了职业技能。如市场调查、预测、分析的能力,营销策略方案的策划的能力,顾客的沟通与管理能力等等。学生在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为学生毕业后,迅速适应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一些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可以增加实践教学环节,而有些根本就找不到实习单位和合理实习内容的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则可以去掉。
各门实践课程的教学,以实践技能的强化训练和培养为主要目标,帮助学生形成全面、成熟的市场营销决策技能和相关管理技能。在实践课中,主讲教师可针对企业招聘营销人才的岗位要求,结合实践课本身的实践技能特性,在教学计划和教学过程中,明确学生实践技能培养的具体目标、具体项目和具体技能标准,并通过结合模拟演练和营销策划,熟练和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例如结合营销策划书的形式,营销策划书的撰写是W生在理论学习基础上,综合运用能力的最好形式之一,它不仅可以使学生接触营销管理的实际工作,掌握有关营销管理的实际操作技能和方法,而且还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营销创新的能力。具体来说,实践教学环节的进行重点在以下几方面:
(1)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建立教学实践基地,让学生亲身体验企业营销管理的全过程,了解企业营销的实际工作内容和运作方式,了解企业营销活动的现状与问题,开阔视野,丰富知识,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使学生在实践中进一步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并最终达到培养的人才符合社会需求的市场营销教育目标。
(2)建立实训室。实训室通过模拟商场的形式,使学生能利用现有的商场物品进行实际销售,进一步锤炼学生的营销技能和技巧,与实际市场接轨,使学生不断运用体会营销知识,从而为今后学习其他营销课程和从事营销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具体做法可以首先设置几种不同的货架及冷藏柜,让学生熟悉商品的不同摆放技巧、商品的包装设计与包装技术、商品的储运与养护、商标的特征与管理等商品学及物流学的相关知识。设置收款机,让学生熟悉编辑商品的编码输入数据库,熟悉收银的流程。设置广告展示架,让学生熟悉营销策略当中的促销策略以及广告学的相关具体知识。其次,实训室可根据商场中的实际布局设立几种不同形式的柜台,利于学生掌握多类型柜台和商品的陈列方法。同时商品陈列实训室对学生开放,作为学生的创业实训基地,让学生全面模拟商场的进、销、存各环节业务,为学生提供模拟商场的实战机会,增强实战经验。
总之,实训室可以提供市场营销学、推销理论与技巧、销售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市场调研与预测等课程实训条件。学生可以结合营销模拟软件,从公司的成立、经营、日常运作开始,同时利用该实训室提供的经营场所,训练商品分类、商品货架布局、商品标签配置、商品进货、商品入库、商品登记入账、商品上架、商品陈列、商品销售、商品出库、商品核算、盘点、POS机使用等营销过程的演练。
三、总结
市场营销的教学效果影响着学生后续学习和工作,其教学改革过程中应该将课程教学和工作实践、创业以及学生就业结合起来,突出营销的特色,造就适应市场和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层次、高水平、实战型的营销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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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营销方案篇5
1)营销策划的目的:
2)企业背景状况分析。
3)营销环境分析:
①当前市场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
A、产品的市场性、现实市场及潜在市场状况。
B、市场成长状况,产品目前处于市场生命周期的哪一阶段上。对于不同市场阶段上的产品公司营销侧重点如何,相应营销策略效果怎样,需求变化对产品市场的影响。
C、消费者的接受性,这一内容需要策划者凭借已掌握的资料分析产品市场发展前景。
②对产品市场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主要是对影响产品的不可控因素进行分析:如宏观环境、***治环境、居民经济条件,如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心理等,对一些受科技发展影响较大的产品如:计算机、家用电器等产品的营销策划中还需要考虑技术发展趋势方向的影响。
4)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
营销方案,是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和策略的运用,因此分析市场机会,就成了营销策划的关键。只是找准了市场机会,策划就成功了一半。
①针对产品目前营销现状进行问题分析。一般营销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表现为多方面:
企业知名度不高,形象不佳影响产品销售; 产品质量不过关,功能不全,被消费者冷落;
产品包装太差,提不起消费者的购买兴趣,产品价格定位不当; 销售渠道不畅,或渠道选择有误,使销售受阻; 促销方式不务,消费者不了解企业产品; 服务质量太差,令消费者不满;
售后保证缺乏,消费者购后顾虑多等都可以是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②针对产品特点分析优、劣势。从问题中找劣势予以克服,从优势中找机会,发掘其市场潜力。分析各目标市场或消费群特点进行市场细分,对不同的消费需求尽量予以满足,抓住主要消费群作为营销重点,找出与竞争对手差距,把握利用好市场机会。
5)营销目标
营销目标是在前面目的任务基础上公司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即营销策划方案执行期间,经济效益目标达到:总销售量为×××万件,预计毛利×××万元,市场占有率实现××。
6)营销战略(具体行销方案)
①营销宗旨,一般企业可以注重这样几方面:
以强有力的广告宣传攻势顺利拓展市场,为产品准确定位,突出产品特色,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 以产品主要消费群体为产品的营销重点; 建立起点广面宽的销售渠道,不断拓宽销售区域等。
②产品策略:通过前面产品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提出合理的产品策略建议,形成有效的4P组合,达到最佳效果。
产品定位。产品市场定位的关键主要在顾客心目中寻找一个空位,使产品迅速启动市场;
产品质量功能方案。产品质量就是产品的市场生命。企业对产品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产品品牌。要形成一定知名度,、美誉度,树立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品牌,必须有强烈的创牌意识;
产品包装。包装作为产品给消费者的第一印象,需要能迎合消费者使其满意的包装策略;
产品服务。策划中要注意产品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③价格策略。这里只强调几个普遍性原则:
拉大批零差价,调动批发商、中间商积极性; 给予适当数量折扣,鼓励多购; 以成本为基础,以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若企业以产品价格为营销优势的则更应注重价格策略的制订。
④销售渠道。产品目前销售渠道状况如何对销售渠道的拓展有何计划,采取一些实惠***策鼓励中间商、商的销售积极性或制定适当的奖励***策。
⑤广告宣传。
A、原则:服从公司整体营销宣传策略,树立产品形象,同时注重树立公司形象;长期化:广告宣传商品个性不宜变来变去,变多功能了,消费者会不认识商品,反而使老主顾也觉得陌生,所以,在一定时段上应推出一致的广告宣传;广泛化:选择广告宣传媒体多样式化的同时,注重抓宣传效果好的方式;不定期的配合阶段性的促销活动,掌握适当时机,及时、灵活的进行,如重大节假日,公司有纪念意义的活动等。
B、实施步骤可按以下方式进行:策划期内前期推出产品形象广告;销后适时推出诚征商广告;节假日、重大活动前推出促销广告;把握时机进行公关活动,接触消费者;积极利用新闻媒介,善于创造利用新闻事件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
⑥具体行动方案。
根据策划期内各时间段特点,推出各项具体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要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又不乏灵活性。还要考虑费用支出,一切量力而行,尽量以较低费用取得良好效果为原则。尤其应该注意季节性产品淡、旺季营销侧重点,抓住旺季营销优势。
7)策划方案各项费用预算。这一部分记载的是整个营销方案推进过程中的费用投入,包括营销过程中的总费用、阶段费用、项目费用等,其原则是以较少投入获得最优效果。费用预算方法在此不再详谈,企业可凭借经验,具体分析制定。
8)方案调整。
商品营销方案篇6
[关键词]营销专业;学习情境;构建
[中***分类号]TQ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5-0114-03
营销学习情境是根据企业真实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营销事件而进行的情景化学习项目设计,它将学生置身于真实或接近真实的营销情境中,使其按照真实的营销工作过程,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它是营销课程的基本单元,是学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它能帮助学生有效地学习知识和技能,实现工作能力的培养,因此进行营销专业课程学习情境的构建研究对营销专业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营销学习情境的构建主要按照营销专业岗位分析——营销专业工作任务分析——行动领域的分析与确定——行动领域向学习领域转化——学习领域向学习情境的转化与构建的步骤进行。
1营销专业岗位分析
营销专业所针对的岗位主要有:市场调研、商品销售、渠道管理、营销策划、营销管理等岗位。
2营销专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及行动领域的确定工作任务源于实践,是具有结构完整的工作过程。工作任务的表述须体现行业的职责或实际要做的事情。行动领域是指工作行动情境中相互关联的任务集合,它要涵盖岗位群工作任务所对应的全部技能、知识和能力,具有工作过程的完整性、工作任务的典型性的特征。
2.1市场调研岗位
典型工作任务:调研问题的确定;调研方法的选择;市场调研方案的制订;市场调研项目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调查资料整理分析;市场调研预测;调研报告制作。
行动领域:市场调查预测与决策。
2.2商品销售岗位
典型工作任务:市场分析与开发;顾客心理分析;顾客沟通;产品认知;商品展示与推荐;顾客需求激发;顾客异议处理;商品销售;售后服务;客户管理。
行动领域:商品推销、消费者行为分析、客户关系管理。
2.3渠道管理岗位
典型工作任务:销售渠道分析;销售渠道设计;渠道开发和管理;渠道矛盾和冲突解决;营销渠道策划;窜货管理;中间商管理与激励;制订分销战略规划。
行动领域:渠道开发、设计与管理。
2.4营销策划岗位
典型工作任务:目标确定;消费者分析;目标市场分析;SWOT分析;市场竞争分析;产品策划;定价策划;品牌策划;广告策划;渠道策划;公关策划;促销策划;策划书撰写;营销策划管理。
行动领域:市场分析、营销策划。
2.5营销管理岗位
典型工作任务:目标市场选择;商务沟通;营销策略制定;营销计划的拟订、完善和实施;经营分析;任务落实;营销管理。
行动领域:营销管理、商务沟通。
3行动领域——学习领域的转化
营销行动领域向学习领域的转化是将营销工作的行动性特征转化为专业教育的任务性特质。营销学习领域是以整体、连续的营销工作过程为基础,是完成营销行动领域所必须学习的内容,它是以能力为核心的学习目标和以工作任务为特质的学习内容两部分构成的主题学习单元。
3.1行动领域:市场调查预测与决策——学习领域:市场调查技术所需知识:市场调查知识;调查方法和技术知识;调查分析知识;调查预测知识;调查报告撰写知识。
3.2行动领域:商品推销、消费者行为分析、客户关系管理——学习领域:商品销售所需知识:消费者知识;产品知识;行业知识;竞争者知识;商品销售技术知识;推销知识;客户关系管理知识。
3.3行动领域:渠道开发、设计与管理——学习领域:分销渠道管理所需知识:分销渠道模式知识;分销渠道系统设计知识;客户维护知识;窜货管理知识;渠道设计和改进知识;渠道管理知识。
3.4行动领域: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学习领域:市场营销策划所需知识:市场分析知识;渠道的设计和策划知识;产品策划知识;促销策划知识;品牌策划知识;广告策划知识;公共关系策划知识;营销策划的制订、安排、监督管理和分析知识。
3.5行动领域:营销管理、商务沟通——学习领域:营销管理所需知识:销售计划的制订;产品的调度管理;客户管理知识;销售沟通知识;人员接待;部门协调;人力资源的配备;异议的处理;销售统计分析、售后管理知识。
4学习领域——学习情境的转化
营销学习领域向营销学习情境的转化是指在具体工作任务和行动过程背景下,按照学习领域中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要求,对学习领域的内容进行情景化的转换,是学习领域的具体化、呈现化。而学习情境是完整的营销工作过程,包含一定的知识点、技能点和能力。学习领域相当于一门课程,学习情境是实现学习领域能力目标的具体的课程方案,相当于具体任务化的教学单元。
4.1学习领域:市场调查技术——学习情境
设计思路:基于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以市场调查工作的各环节为依据,以市场调查分析人员的工作职责与功能为主线构建学习情境内容。
学习情境1:熟悉市场调查。根据具体项目,明确该项目市场调查所采用的调查方法;描绘出市场调查的大概步骤、逻辑程序。
学习情境2:市场调查的设计。根据调研项目的具体要求,设计市场调查问卷,或者访谈提纲;结合实例进行市场调查设计。
学习情境3:市场调查的实施。根据调研策划方案,制订详细的调研活动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实例进行市场调查的实施。
学习情境4:市场调查资料的整理与分析调查报告的撰写。根据市场调研的主题、调研的资料,进行资料的归纳、分析、整理,撰写调研报告;结合实例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和报告的撰写。
4.2学习领域:商品销售——学习情境
设计思路:围绕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从消费者的思考模式、需求动机和购买行为模式的角度构建消费者认知学习情境,在此基础上以营销人员的不同产品销售为主线构建相应的学习情境。
学习情境1:消费者心理与行为分析。根据具体项目,在消费者分析的基础上,对不同消费者进行消费心理与行为分析。
学习情境2:消费者个性分析。结合具体项目,对消费者进行个性分析,探究消费者个性特征对购买行为的影响;结合实例进行消费者个性分析。
学习情境3:唤醒消费者需要与动机。根据消费者心理变化和反应模式,探究引起消费者需求和购买动机的影响因素和刺激点;结合实例进行唤醒消费者需要与动机分析。
学习情境4:消费者态度与购买行为完善。结合自我和不同消费者的特点,探究消费购买产品的消费态度和强化措施。
学习情境5:面对日用品的销售。结合具体日用品,根据日用品特点和消费心理,对日用品进行销售。
学习情境6:面对耐用品的销售。结合具体耐用品,根据耐用品特点和消费心理,对耐用品进行销售。
学习情境7:面对无形商品的销售。结合具体无形商品,根据无形产品的特点和消费心理,对无形商品进行销售。
4.3学习领域:分销渠道管理——学习情境
设计思路:基于不同渠道的特点,以渠道管理工作的各环节为依据,以渠道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与功能为主线构建学习情境内容。
学习情境1:认知分销渠道。根据不同产品,在产品分销的基础上认知不同分销渠道的特点和适用产品类型;结合实例进行分销渠道分析。
学习情境2:分销渠道设计与评估。结合具体产品,进行分销渠道设计,在分析不同分销渠道优缺点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评估;结合实例进行分销渠道设计与评估。
学习情境3:分销渠道成员的选择与激励。在分销渠道设计的基础上,合理地进行分销渠道选择,提出相应的激励措施;结合实例进行分销渠道成员的选择与激励。
学习情境4:分销渠道冲突与窜货管理。结合具体产品,分析分销渠道冲突的原因和不同区域窜货的根源,提出具体解决方法;结合实例进行分销渠道冲突与窜货管理。
4.4学习领域:市场营销策划——学习情境
设计思路:基于不同策划对象的特点,在认知策划工作的基础上,以营销策划工作的各环节为依据,以营销策划人员的工作职责与功能为主线构建学习情境内容。
学习情境1:熟悉营销策划步骤。根据具体项目,分析营销策划步骤,要求学生描绘出该项目营销策划的大概步骤、逻辑程序,并写出项目营销策划方案的框架及内容。
学习情境2:SWOT 分析。在具体企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基础上,让学生掌握和进行SWOT 分析,根据分析,制订具体的行动方案和费用预算,撰写完整的市场营销策划方案;结合实例进行相应的SWOT 分析。
学习情境3:品牌策划。根据具体的项目或产品,要求学生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品牌策划分析,撰写完整的品牌策划方案;结合实例进行品牌构建及品牌推广策划,并撰写完整的品牌策划方案。
学习情境4:广告策划。根据具体的项目或产品,在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让学生进行广告策划分析,撰写完整的广告策划方案;结合实例进行创意策划,并制订一整套广告行动方案,撰写完整的广告策划方案。
学习情境5:营业推广策划。根据具体的项目或产品,设计营业推广项目,在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让学生进行营业推广分析,进行策划营业推广方案,撰写营业推广策划方案;结合实例进行营业推广策划。
学习情境6:公关策划。根据具体的项目或产品,设计公关策划项目,在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公关策划方案;结合实例策划并撰写公关活动方案。
学习情境7:促销策划。根据具体的项目或产品,设计促销策划方案,在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让学生进行促销策划分析,撰写促销策划方案;结合实例让学生进行促销策划,并撰写促销策划方案。
4.5学习领域:营销管理——学习情境
设计思路:以销售管理工作的各环节为依据,以销售经理的工作职责与功能为主线构建学习情境内容。
学习情境1:营销管理认知。根据具体业务,分析和归纳总结营销管理基本知识。
学习情境2:销售规划管理。根据具体产品,结合销售要求,掌握销售规划,并对产品进行销售规划。
学习情境3:销售人员管理。针对销售人员特点,掌握销售人员管理知识,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对销售人员进行管理。
学习情境4:销售业务指导管理。针对具体销售业务,掌握销售业务指导管理知识,并对具体销售业务进行管理。
商品营销方案篇7
关键词:假冒注册商标罪;商品单价;涉案金额
中***分类号:D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3-0169-03
从我国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定罪和量刑主要与涉案金额有关,如没有能证明涉案金额的证据将难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因此,能证明涉案金额的证据是这类案件的核心证据。只有准确确定犯罪的涉案金额才能正确处理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才能保障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要正确适用刑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确把握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律依据
早在1979年我国的刑法即有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本罪也是商标犯罪中最早出现的一个罪名。现行《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律规定,也是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逻辑起点。
我国《刑法》在实施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实施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4年《解释》”)对刑法213条相关概念进行了明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实施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但该解释仅对知识产权犯罪的缓刑、罚金、单位犯罪、著作权问题等有所涉及,本文不涉及这些领域,因此本文不再引用该解释;2011年《意见》再次对该条的法律适用相关事宜予以进一步完善。但只有2004年《解释》中对“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2004年《解释》第1条即对该问题予以分别界定。具体如下表。
因此,在确定这类案件的涉案金额时,要始终牢牢把握住对“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这二个涉案金额的确定来展开。
二、确定涉案商品的单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均未出现单价的概念,但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单价是确定涉案金额时绕不开的一个问题,办案人员必须有明确的认识。
在办理这类犯罪案件中对涉案商品单价的确定,是难点中的难点,也是重点中的重点。在办案中,针对同一件商品会出现很多价格的表现形式,一是有进货价、标价、销售价;二是不同的时间三个价格都在波动;三是同一时间对不同的销售对象销售价格也不同。这些问题给办案人员确定销售价格带来很大的困难。加之很多买受人认为买受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是违法的,对办案人员的调查不予配合,而且时间地域跨度大,单笔买卖金额小,导致取证非常困难,是办理这类案件最困难的地方。
2004年《解释》第12条第1款,明确了确定侵权产品价格的方法。按照这个规定,已经销售商品首先按查清的销售价格来确定销售单价。在具体工作中,大多采用证人证言的形式结合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及其他关联书证、物证来认定的。对未销售商品中的金额,首先考虑采用其“标价”确定商品的单价,因为标价一方面能反映行为人犯罪的主观利益追求,体现了主客观相一致的归责原则;其次“标价”是在办理这类案件中最容易直接获取的一个价格,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最后,标价具有公示性,以此来确定单价容易让行为人接受。
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有些行为人标价畸高,甚至采用正品的单价来标价的问题。此时,应当结合考虑其实际售价,如果绝大多数出售价格都明显低于标价,大多数消费者也是知假买假,则应当按照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来计算,以体现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以及主客观一致的刑事责任原则。
在办案中无法查明标价或没有标价时,也采用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来计算。对没有实际销售行为时,按司法解释的精神,按该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其单价,这时就会出现被侵权商品的正品价格很高,而侵权人从来没有卖过这样的高价,以此来确定涉案金额,对侵权人明显不公,因此要注重相关证据的收集。一方面从标价入手,价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报价单、聊天记录、标记单价的网页信息、现场价签等;当没有标价或无法查清标价再进一步查清其售价。售价的表现形式一般是销售单据的收据(发票)存根联、销售清单、购货人的欠款单、购买人的证言、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等。在既没有标价也没有实际销售或无法查清其标价和实际销售价时采用被侵权商品只能依照市场平均价格来确定。
市场中间价看似是一个兜底的价格确定途径,但这个价格也是很难以确定的。因为由于市场的时间、空间跨度原因,以及批发零售的价格差异很大。因此,笔者认为,从空间上应当以行为人所在的地区为准,在时间上以发案时间为准,在交易环节上以行为人所处的交易环节为准。在市场采集价格时,确定一个中间数即可以确定市场中间价,而不用考虑其他地区的价格以及价格的波动情况,也不用考虑是批发价还是零售价,更不用确定是哪一级的批发价。以这个方法确定的市场中间价有较强的客观性,能最大限度地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实在难以确认,也可以通过委托具有价格鉴定资质的机构对该商品的市场中间价进行鉴定。但价格鉴定人不应当是受害人,从以往的案件来看,受害人的鉴定结果是都是依其正品的市场标价鉴定的,相对较高。笔者参与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涉案的LV提包,经受害人鉴定,涉案商品货值金额高达230余万元。该案在检察机关审查中,发现了嫌疑人在网络上的标价后,现场查获的和销售的货值总额只有7万余元,最后对被告人处以缓刑。因此,不能充分收集证据会造成给行为人带来量刑失衡的结果。
确定销售单价重在确定思路,有了思路就有了收集证据的方向。针对已经销售的部分,通过收集证据确定销售单价。对尚未销售的部分,在现场勘查的环节就要注意收集标价的信息,对涉及标价信息的证据予以全面收集。没有收集到销售价格和标价信息时,最后再考虑收集市场中间价或委托鉴定市场中间价的方式确定。
三、确定涉案金额
在确定涉案商品的单价后,就需要确定“违法所得数额”和“非法经营额”两个法律上的涉案金额。
(一)确定违法所得数额
目前,关于“违法所得数额”确定的依据,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对这个概念给予统一的界定,对违法所得的数额确定的标准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不扣除成本说
该种观点主张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收入计算,不扣除投入经营中的成本。主要依据有《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研字〔1993〕12号),其中第二条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而“销售收入”实际上就是“销售金额”因而该规定认定“违法所得”就是违法销售收入。
国内有学者支持这种主张。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而言,我们认为将“违法所得数额”解释为纯获利数额并不妥当,宜将其理解为包括成本在内的全部所得[1]。
2.扣除成本说
最高人民法院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法复〔1995〕3号):《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则规定,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根据上述解释的精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侵犯著作权犯罪当中的违法所得,应当是指非法经营行为获利的数额。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行为人从违法行为中非法获取的利润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就是获利数额。这里,应当计算行为人实施侵权活动,在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过程中所获得的非法利润,其为了侵权活动而付出的投入不应计算在内[2]。违法所得数额的计算,应当是行为人实际获得的非法收入,具体包括行为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过程中获得的加工费、运输费、保管费等的总和[3]。在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时,应当减掉行为人为犯罪而付出的各种投入[4]。
司法实践证明,从金额的数量来定罪量刑的时候,如果涉及有减法运算,难度就陡然增加了,如要规定以案款是否具有某一性质来定罪,难度则更大。因此采用这种观点来处理案件,难度可想而知,会严重地影响案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3.区别对待说
持此观点的人主张对不同违法犯罪行为采用不同的标准。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把属于行***处罚中的“违法所得”进行分类,并将刑事犯罪中的违法所得根据不同种类的犯罪种类区分开来,用不同的标准来确定违法所得数额。这种观点表面看起来更科学、合理,但不仅在实践操作中难以把握,也与我国的立法精神相悖。
同时,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在解决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一方面,真实的成本很难查清。原因在于具体的成本项目没有法律的规定,也没有法律的标准,在诉讼中当事人可能会提出人力、技术、原材料、机器设备、场地、销售费用、待摊费用等等项目,每项费用也会提出很多,办案人员都会觉得无法进行核算,即使专业的会计机构也会因为没有具体的标准而束手无策,刑事诉讼过程将会演变成如何算账的口水战。另一方面,由于假冒注册商标的时间、区域、侵犯的注册商标不同,个体的成本差异很大,会造成案件处理横向的不公。除此以外,利润是税务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给计算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
因此,笔者认为商标犯罪案件均存在假冒的情形,就不应当扣除成本,直接以销售金额计算,不需要做减法,仅需要按照2011年《意见》将可以合计的范围的销售金额予以合计计算,这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一致的。
认为非法所得数额的计算当然要扣除成本的观点,很大程度上受到财务、税务相关概念的影响。如在财税制度上,所得的概念总是与抵扣相联系的。如企业所得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等,这当然是针对行为人从事合法经营活动而言的。
因此,笔者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即是销售金额,销售金额的计算按照2004年《解释》第9条,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结合涉案商品种类和数量,参照本文第二部分“确定涉案商品的单价”的方法确定单价,再计算得出“违法所得数额”。
(二)确定非法经营数额
“非法经营数额”在2004年《解释》里有明确规定,该解释第12条: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具体的计算方法,我们还可以从2011年《意见》第7条可以发现一些线索。该条规定的是关于尚未附着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侵权产品价值是否计入非法经营数额的问题,2011年《意见》明确:在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侵权产品价值时,对于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附着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如果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其价值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由此可见,最高司法机关的意见是,非法经营数额仍然应当以侵权商品为基础进行计算,但是,涵盖的范围不局限于销售环节,包括行为人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所有环节涉及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总和。同样,行为人为造假、卖假而投入的机器设备、支付的房租和造假人员的工资等,在最高司法机关看来,除非确有证据证明是专门投入用于造假或卖假,否则就没必要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但在实践中,对违法经营数额仍存在不同的理解。有的人认为是总投入,不管盈亏,有的人认为是案发时总资产额,也有人认为是案发时涉案商品的总价值。笔者认为,这些理解都有失偏颇,在针对本罪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做到“具体案件中货值金额、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必须以大致接近产品销售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为要求”。该观点也解决了两种涉案金额之间的一个平衡点,应为司法解释的本意。
司法解释的规定是计算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最直接的根据。从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确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非法经营数额”的方法,应当从四个方面来计算。
1.制造环节商品或产品涉及的非法经营数额
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全过程来看,首要的环节是制造。在此环节上确定非法经营数额的标准当然是所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价值数额,包括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附着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也包括在制造现场已经全部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行为人销售的商品没有经过这个环节不构成本罪。如只有运输和销售环节,则只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另外对于在制作过程中的产品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应当计入非法经营数额。2011年《意见》第7条:在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侵权产品价值时,对于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附着(含加贴)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含加贴)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如果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其价值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2.储存环节涉及的非法经营数额
在假冒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品处于储存的状态也是常见的情形。制作完成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处于仓储状态时,运输过程中的中转状态也可以是储存状态,销售过程中也存在将待销商品存放入仓库的情形。因此,在确定非法经营数额时应当将处于储存状态中的商品货值计算在内。
3.运输环节涉及的非法经营数额
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处于运输环节时,非法经营额应当将处于运输状态的商品货值计入。这时的运输是指在销售前、尚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前的运输,如从制造现场,运输至储存场所,从储存场所运输至发货场所,从发货场所运输到客户处,自产自销的还包括从仓库运输到销售场所,这些处于运输状态货物总值,都属于运输环节的非法经营数额。
包括在销售现场,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处于待销售状态,尚未销售时,非法经营额应当将处于待销状态的商品货值金额计入。这部分金额需要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进行扣押,一般情况下这类商品是案件的直接证据,其数量与单价也较容易查清,查清的单价对处于制造、储存、运输环节的商品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对现场涉案商品当作重点进行扣押提取,为将来案件的处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4.已经销售部分涉及的非法经营数额
在这类案件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时,如果查明已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时,还应当将该部分金额计入犯罪金额中。对于制造后又进行销售行为的定性,依照2004年《解释》第13条的规定来看,如果既有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又有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按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结合前面涉案商品种类和数量,参照本文第二部分“确定涉案商品的单价”的方法确定单价,再计算各个环节上涉案商品的货物价值得出“非法经营数额”。
累计计算金额计算问题。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如果以前没有受到行***或刑事处分可以累计计算涉案金额。理论上一般认为,涉及刑法上累计计算金额,至少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违法行为未经行***处理或刑事处分;二是在追诉时效之内。因此,在累计计算这类犯罪涉案金额时,要计算那些尚未受到刑事和行***处理的涉案金额,而且犯罪行为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综上所述,在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在依据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本文所述方法就可以准确确定违法所得数额及非法经营数额,正确适用刑法,为定罪量刑提供条件。
参考文献:
[1]林清红.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数额的认定[J].犯罪研究,2012(4):68.
[2]连晓东.犯罪数额认定应把握的原则[J].中国审判,2006(6):58.
商品营销方案篇8
营销策划文案或称营销策划书,是营销策划的文字报告形式。营销策划文案从形式上要规范、鲜明、具体,具有形象性和可操作性。文案的篇幅要与策划内容的繁简相一致,文案的形式要***文并茂,文案的语言要简约、流畅、生动、绘声绘色,文案的结构要严谨、完善、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彼此照应。
一般情况下,一个完整的营销策划案的内容与格式大体上由前言——正文——结尾——附录四个部分组成。
1、前言
又可称为导言,是策划案的开头部分。其内容包括:策划专题(介绍专题的由来、背景及其意义)、指导思想(明确策划的理论依据、行为动力、基本要求和最终目标)和重点、难点与关键(重点是指策划操作中需解决的主要问题;难点是指策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与障碍;关键是指对策划最为紧要并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总的要求是:突出重点,明确难点,抓准关键。)
2、正文
正文是策划案的主体,其内容主要有:
①起止时间。说明本方案计划从何年何月何日起开始实施,到何年何月何日止结束。时间安排要经过科学推算,既能留有余地,又能讲究工作效率。
②地点环境。阐明本方案操作地域、范围及内外环境。并予以分析说明。
③内容对象。指明本专题开发项目、具体任务、主要创意及操作要点,并提出有关要求。
④方法手段。明确本专题运行的方式方法,选择操作的科学手段,落实实施的具体措施。方法手段的选择要依据策划的内容、对象而定,要因事制宜,力求科学有效。
⑤程序步骤。安排本专题策划进程,划分运作阶段,并指明各阶段的起止时间、具体任务和主要目标,以保证策划案得以井然有序地贯彻执行。
⑥统计分析。分析策划实施过程中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基本状况,统计其标准用量,尽可能做到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充分利用,少投高效。
⑦人员责任安排。将本专题策划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组织者、指挥者、参与者、责任人等具体安排,明确责权利,落实到人头。 程序步骤、统计分析和人员安排可以列表展示。
3、结尾
结尾是对策划案的总结、预测和建议。其内容主要有:
①对策划案全文作出简要总结;
②对策划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最终效果进行预测,并提出应对的措施;
③对策划案的有关事宜及其操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附录
附录是随策划案附带说明的问题和展示的资料,是方案的附件。其内容主要有:注明本专题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列出方案实施中所需参考书目和经验材料;指出其他注意事项;展示策划操作日程表及组织机构等。最后还需注明策划案设计单位和 执笔人的姓名,以及最终定案的时间。
营销策划书(一)
一、市场环境分析
进行市场环境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了解产品的潜在市场和销售量,以及竞争对手的产品信息。只有对掌握了市场需求,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减少失误,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以凉茶为例,凉茶一直以来为南方人所热衷,这其中有气候、饮食上的差异,因此应该将主要的营销力量集中在南方城市,如果将进行错误的定位,将力量转移到北方,无论投入多大的人力财力,都不会取得好的营销效果。
二、消费心理分析
只有在掌握了消费者会因为什么原因、什么目的去购买产品,才能制定出针对性的营销创意。当前的营销大多是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制定产品,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对消费能力、消费环境的分析才能使整个营销活动获得成功。脑白金能够畅销数十年,从它间断的广告和广告语中就能看出端倪:过节不收礼正是利用了国人在过节时爱送礼的特性,而作为保健品,两个活泼老人的形象在无形中驱使晚辈在过节时选择脑白金,相信如果换成两个年轻人在说广告语,影响力就下降很多。
三、产品优势分析
这里的产品优势分析包括本品分析和竞品分析。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战无不胜。在营销活动中,本品难免会被拿来与其他产品进行对比,如果无法了解本品和竞品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就无法打动消费者。在涛涛国际某次营销类课程中就发生过这样的情况,课程中的实作模拟中,两位学员进行销售情境模拟,其中一位扮演销售人员的学员在整个过程中对本品和竞品都缺乏足够的了解,导致另一位学员只能通过直观的感觉来交接产品特性,最终导致整个销售过程以失败告终。营销的目的也是如此,通过营销手段,让消费者了解到本品的优势,进而产生购买欲望是营销活动中重要的环节。
四、营销方式和平台的选择
营销方式和平台的选择既要企业自身情况和战略,同时还要兼顾目标群体的喜好来进行。例如针对全国儿童的产品,就可以根据儿童的特点,在央视的儿童频道以动画短片的形式展现出来,这样不仅符合企业战略,将产品传达给全国儿童,同时能够吸引儿童的目光。对于一些快消品,则可以选择和产品切合度较高的方式,例如当前SNS平台中十分流行的争车位、开心农场等游戏,就吸引了很多汽车企业和饮料企业的加入,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5、正文。这里以一般整体策划书为例简单介绍。
1)营销策划的目的:如,企业开张尹始,尚无一套系统营销方略,因而需要根据市场特点策划出一套行销计划。
2)企业背景状况分析。
3)营销环境分析:
①当前市场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
A、产品的市场性、现实市场及潜在市场状况。
B、市场成长状况,产品当前处于市场生命周期的哪一阶段上。对于不同市场阶段上的产品公司营销侧重点如何,相应营销策略效果怎样,需求变化对产品市场的影响。
C、消费者的接受性,这一内容需要策划者凭借已掌握的资料分析产品市场发展前景。
如台湾一品牌的漱口水《“德恩耐”行销与广告策划案》中策划者对德恩耐进入市场风险的分析,产品市场的判断颇为精彩。如对产品市场成长性分析中指出:以同类产品“李施德林”的良好业绩说明“德”进入市场风险小;另一同类产品“速可净”上市受普遍接受说明“李施德林”有缺陷;漱口水属家庭成员使用品,市场大;生活水平提高,中、上阶层增多,显示其将来市场成长。
②对产品市场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主要是对影响产品的不可控因素进行分析:如宏观环境、***治环境、居民经济条件,如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心理等,对一些受科技发展影响较大的产品如:计算机、家用电器等产品的营销策划中还需要考虑技术发展趋势方向的影响。
4)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
营销方案,是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和策略的运用,因此分析市场机会,就成了营销策划的关键。只是找准了市场机会,策划就成功了一半。
①针对产品当前营销现状进行问题分析。一般营销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表现为多方面:
企业知名度不高,形象不佳影响产品销售;产品质量不过关,功能不全,被消费者冷落;
产品包装太差,提不起消费者的购买兴趣,产品价格定位不当;销售渠道不畅,或渠道选择有误,使销售受阻;促销方式不务,消费者不了解企业产品;服务质量太差,令消费者不满;
售后保证缺乏,消费者购后顾虑多等都可以是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②针对产品特点分析优、劣势。从问题中找劣势予以克服,从优势中找机会,发掘其市场潜力。分析各目标市场或消费群特点进行市场细分,对不同的消费需求尽量予以满足,抓住主要消费群作为营销重点,找出与竞争对手差距,把握利用好市场机会。
5)营销目标
营销目标是在前面目的任务基础上公司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即营销策划方案执行期间,经济效益目标达到:总销售量为xxx万件,预计毛利xxx万元,市场占有率实现xx。
6)营销战略(具体行销方案)
①营销宗旨,一般企业可以注重这样几方面:
以强有力的广告宣传攻势顺利拓展市场,为产品准确定位,突出产品特色,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 以产品主要消费群体为产品的营销重点; 建立起点广面宽的销售渠道,不断拓宽销售区域等。
②产品策略:通过前面产品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提出合理的产品策略建议,形成有效的4P组合,达到最佳效果。
产品定位。产品市场定位的关键主要在顾客心目中寻找一个空位,使产品迅速启动市场;
产品质量功能方案。产品质量就是产品的市场生命。企业对产品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产品品牌。要形成一定知名度,、美誉度,树立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品牌,必须有强烈的创牌意识;
产品包装。包装作为产品给消费者的第一印象,需要能迎合消费者使其满意的包装策略;
产品服务。策划中要注意产品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③价格策略。这里只强调几个普遍性原则:
拉大批零差价,调动批发商、中间商积极性; 给予适当数量折扣,鼓励多购;以成本为基础,以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若企业以产品价格为营销优势的则更应注重价格策略的制订。
④销售渠道。产品当前销售渠道状况如何对销售渠道的拓展有何计划,采取一些实惠***策鼓励中间商、商的销售积极性或制定适当的奖励***策。
⑤广告宣传。
A、原则:服从公司整体营销宣传策略,树立产品形象,同时注重树立公司形象;长期化:广告宣传商品个性不宜变来变去,变多功能了,消费者会不认识商品,反而使老主顾也觉得陌生,所以,在一定时段上应推出一致的广告宣传;广泛化:选择广告宣传媒体多样式化的同时,注重抓宣传效果好的方式;不定期的配合阶段性的促销活动,掌握适当时机,及时、灵活的进行,如重大节假日,公司有纪念意义的活动等。
B、实施步骤可按以下方式进行:策划期内前期推出产品形象广告;销后适时推出诚征商广告;节假日、重大活动前推出促销广告;把握时机进行公关活动,接触消费者;积极利用新闻媒介,善于创造利用新闻事件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
⑥具体行动方案。
根据策划期内各时间段特点,推出各项具体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要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又不乏灵活性。还要考虑费用支出,一切量力而行,尽量以较低费用取得良好效果为原则。尤其应该注意季节性产品淡、旺季营销侧重点,抓住旺季营销优势。
7)策划方案各项费用预算。这一部分记载的是整个营销方案推进过程中的费用投入,包括营销过程中的总费用、阶段费用、项目费用等,其原则是以较少投入获得最优效果。费用预算方法在此不再详谈,企业可凭借经验,具体分析制定。
8)方案调整。
这一部分是作为策划方案的补充部分。在方案执行中都可能出现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方案贯彻必须随时根据市场的反馈及时对方案进行调整。
营销策划书的编制一般由以上几项内容构成。企业产品不同,营销目标不同则所侧重的各项内容在编制上也可有详略取舍
6、结束语。
选择直销公司的关键:一、 公司 二、 产品: 三、 制度 四、 切 入时机五、 团队、系统,工具。
7、附录。
营销策划书(二)
一、活动目的:中秋节的活动已经结束,由于人们在节日期间走亲串友,家中的礼品类商品比较充足,因此在国庆节期间,我商场的销售思路应在日常消费品上,因此我们在十一期间,可以再次组织,“超低商品、重拳出击”,推出十一超低商品的抢购大潮,再次吸引人气,带动商场的人流及销售高峰。
二、活动主题:精彩华诞,举国同庆
三、活动时间:9月30日—10月7日(据报纸消息,可能黄金周放假有所变动,因此,活动时间根据情况可能随时调整)
四、活动内容:
1、国庆节里乐无边,精彩大戏随您看
9.30-10.7日活动期间,在惠万家西门口,惠万家为您在南阳邀请来了精彩的文艺演出,高雅的演出风格,多种多样的文艺形式,让您在国 庆节里大饱眼福!
2、我是中国人,国旗大派送:
国庆节当天,凡在我超市二楼一次性购物满38元,即可凭小票到一楼服务台领取小国旗一面。(限500面,送完为止)
3、秋装上市,名品服饰展示会
4、名品夏装、换季打折,超低特价、最后清仓
活动时间:10月1日——7日(7天)
10月1日起,在惠万家广场举办三楼名品男女夏装,换季打折活动,超低的价位,让您心动到家,带上您的家人,到锦上花西门名品服饰特卖场来淘宝吧!
由百货部安排三四楼各专柜,有出外卖的,统一安排处理。
5、国庆七天乐 欢乐实惠颂:
国庆7天假,每天推出一款超惊爆价。让顾客能感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除了菜价外,出惊爆价的部门依次为:二楼食品、酒饮、洗化、百货、针织、食品,酒饮。选择商品时,根据惠万家的近期活动,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商品,原则上为平毛利。情况特殊可作负毛利。一定要在活动 期间作出清早买菜老太太满场飞奔的情况
6、购物有奖刮刮乐,惊喜大奖乐翻天:
在10.1-5日,凡在我商场二楼次性购物满38元,或是在一三四楼一次性购物满58元,即可凭购物小票参加国庆刮刮乐活动,获得刮奖卡一张,刮开涂层,便可获得对应奖品:
一等奖:29英寸康佳纯平彩电一台;
二等奖:澳柯玛洗衣机一台
三等奖:电饭锅一台;
参与奖:洗衣粉一袋或是醋一瓶。
100%中奖!
国庆节,逛商场,顺便还能拿大奖!
7、黄金周,结婚季、浪漫而甜蜜!
曾经,因为那次的怦然心动,如今,我要对你实现我的承诺,那就是,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一生一世对你好!亲爱的,我们结婚吧!让锦上花和紫梦为我们共同见证,天长地久,此情不渝!
凡是在黄金周期间结婚的新人,且在我商场一次性购物满500元以上,即可获赠X县紫梦婚纱摄影名店提供的20寸免费艺术照一张。
8、您来购物我送礼:
凡在10.6-7日在我商场二楼一次性购物满48元,或是在一三四楼一次性购物满88元的顾客朋友,凭小票即可到服务台领取洗洁精一瓶。(小票不拆分不累计,每张小票限领一个单品)
商品营销方案篇9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姓驶В辖钏酱妗?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
商品营销方案篇10
西门子股份公司系“SIEMENS”商标的专有权人。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包括开关、插座等。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西门子公司)经授权获得该商标的普通许可使用权,并可以其自己的名义在中国大陆提起知识产权相关诉讼。
2010年5月,西门子股份公司发现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某摊位可能销售了侵犯其商标权的产品,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向该摊位经销商邮寄了《律师函》,称该摊位可能销售了未经西门子股份公司授权的开关、插座等电气产品,建议其采取相关措施。
2010年6月19日,西门子公司在该摊位公证购买了涉案开关、插座若干,并取得收款金额为122元的《收据》一张和盖有“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以及名片各一张。
郑某系该摊位的经营者,并确认收到了该律师函。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郑某销售的产品与西门子公司的正品进行比对,西门子公司的开关、插座产品的正品内侧均印有20位编码,郑某的产品上没有编码,且二者在产品外包装袋、产品构造等方面均存在明显不同。
西门子公司还了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灯火公司),理由是其未尽监管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商标直接侵权的认定
商标侵权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直接侵权行为包括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前(一)至(五)项,即(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该条第(六)项属于间接侵权的情形,即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就本案,海淀区法院认为,郑某认可收到了律师函,其应当知晓其销售的涉案商品系假冒西门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郑某作为经营者,其亦未证明其销售的开关、插座商品具有合法来源,故其销售假冒西门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主观过错明显,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万家灯火公司是否侵权
本案的争议在于,万家灯火公司并非直接的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海淀区法院认为,郑某系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灯具,与其实际经营的项目一致,万家灯火公司为其提供发票并无不妥。西门子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公证购买涉案商品之时万家灯火公司知晓郑某销售了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西门子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万家灯火公司在收到本案状之后应当知晓郑某销售了涉案商品,但在诉讼中,西门子公司认可郑某在收到本案状之后已经停止销售涉案商品,故万家灯火公司在知晓郑某销售了涉案商品之后,已经尽到及时有效制止的义务,不构成对西门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而在前几年我们熟知的秀水街公司相关案例中,法院却认定秀水街公司为被告于某的涉案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存在共同的侵权故意,构成共同侵权。
同样是综合市场,为何万家灯火公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秀水街公司却成为共同的侵权行为人?
综合市场监管义务的认定
不管是万家灯火公司还是秀水街公司,作为综合市场,两家公司均与相关摊位的经营者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的摊位位置、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等,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两家公司的权利 义务看,均包括对市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权决定市场经营时间、经营品种、范围等,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调整,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秀水街公司负有维护市场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并向有关行***管理部门报告等的合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综合市场作为经营管理者,提供经营场所,应知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综合市场如果可以认定主观上存在“应知”情节,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西门子公司案中,权利人律师函寄送的对象为摊位的经营者,且在收到本案状之后,郑某已经停止销售涉案商品,故万家灯火公司已经尽到及时有效制止的义务。在秀水街公司案中,权利人给秀水街公司的律师函中已经列明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具体摊位,要求秀水街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如有问题可与律师联系,并提供了详细联系方式,但实际上,秀水街公司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制止涉案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致使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继续。故可以认为秀水街公司存在“应知”的情节,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综合市场知识产权法律
风险提示
综合市场规模大,涉及摊位多,涵盖文具、服装、鞋帽、五金、建材、家电等各行各业,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比较多。综合市场如何积极有效应对?
首先,综合市场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认真审查摊位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经营资质,留存好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主要证件的复印件。尤其应当注意审查实际经营者与登记备案经营者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其次,综合市场应当与摊位经营者签订相关合同,明确约定各项权利义务,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在综合市场内诚信经营,保证其展示及出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权利,不侵权他人知识产权。综合市场还可以就如因摊位经营者原因导致侵犯知识产权时,综合市场被判承担责任时,约定具体如何在摊位经营者和综合市场之间进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