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1
今天我刚刚去北大法学院参加了自考法律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过程还算顺利应该是通过的,有一些感悟和想法不得不说说,给那些没写过论文没答辩过的自考同学们讲讲经验。 在论文写作方面,具体的写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谈,因为不仅各大论坛网站都有介绍而且写作前北大也会召开说明会并且会发说明,通过跟指导老师交流也会得到相应信息,在这只是想就选题和答辩方面谈谈想法,我认为主要有三点: 其一,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你的指导老师的背景 这点太重要了,通常学校分配的指导老师都是法学院的教授或是教授的在读博士,这些人都很有名气,选择论题之前一定要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了解你的指导老师的背景,包括他的简历,目的在于知道他的研究方向、从事教学研究这些年来都写过什么文章出过什么著作,然后选择非他专业领域的论题来写。记住,一定是“非”他专业领域的,有些同学认为借论文撰写的机会得到指导教授专长领域的指导是很难得的机会,我要说的是,醒醒吧,那样只会给自己增添麻烦。原因是首先他的专长领域他已经研究多年,你在短短2、3个月的论文写作时间里所得出的结论有可能超过他或让他刮目相看么?往往我们写的论文都比较浅显,论理多过论事,如果你写的是他专长的领域那么只能让老师觉得你的论文更加没有深度,没有新意,那结果自然也就不会理想。相反如果是他不专长或非研究领域,通常他不会不自觉地带着审视的眼光来看,而是普通的阅读和指点,情况会截然不同。 我这次就是没有事先了解指导老师的背景,恰恰选择了他的专业领域写论文,结果答辩的时候老师问的问题都比较尖锐,让我为自己的答辩捏了一把汗。 其二,千万不要选自己不熟悉的领域 我这次的论文就是吃了这个亏,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是不得不承认,毕业论文写作不是发挥兴趣的时候,也不是让你在知识海洋自由驰骋的舞台,它是非常现实的,以至于几近功利,就是说此刻既不是通过撰写论文来探讨学术的时候也不是展现个人知识面的时候,因为就自考本科生的水平想写出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我只是对大多数人来讲,不排除有个别非常优秀的同学可以借论文写作一展才华。)如果说自考法律的15科是道道关卡那论文写作就是通往黎明最后的通道,选择最保险最稳健的论题写作才是出路,千万不要为了显示才能而选择晦涩偏僻的论题,相信我,你绝对驾驭不了,最终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我这次的选题就是前车之鉴,因为兴趣使然,我选择了非常少见的甚至在国家***书馆都找不到什么相关资料的论题,原因当然不是想显示什么而是的确出自兴趣,不过虽然一直对我的论题所涉及的领域很感兴趣但却没什么系统深入的了解,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有兴趣一定能写好它。写起来才发现,不光材料难找而且由于题目偏涩、社会讨论繁杂、案例稀少,论文体系一直不能确定,经过了3次大刀阔斧的删改(如果是很有信心的论文绝不会经过3次完全改头换面以至根本看不出前稿踪影的修改的)最后截稿日期过了仍迟迟交不出满意的定稿来。这样的结果是不仅要承担迟交定稿带来的麻烦还失去了对论文的绝对信心,直接影响了答辩的心理准备。所以告诫大家,论文撰写不是儿戏,一定要选择大众化、易于寻找材料和案例、方便阐述和分析的论题,此时兴趣应该先放一放,安全度过最后的一道关才是最重要的。 其三,答辩的准备一定要围绕论文本身 其实指导老师们都是很心疼学生们的,他们知道我们自考学生的不易,所以都是过程要求严格,结果都是很照顾学生的,所以答辩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一般来讲只要你对你的论文足够熟悉(哪怕不是自己写的也要绝对熟悉内容和体系)通常通过答辩并且取得优、良成绩并不困难。但我还是要说几个要注意的地方。 答辩之前一定要充分的了解你的论文都涉及了什么问题,把所有可能提出问题的问题点都做详细的了解,相关的知识要烂熟于心。但基本主抓的是论文直接涉及的知识和与实际生活相关的问题,答辩时通常问的问题都比较基本,千万不要好高骛远,专门去收集整理一些拔高的问题点而忽略了基本问题基本原则,这样在答辩的时候你不仅没有机会展示你准备的高深问题还会因为基本问题没抓住而让老师觉得你表现不够优秀,甚至怀疑论文的真实度。通常说来答辩的气氛是很轻松的,老师们评判主要是从论文本身来,答辩只是一个辅助,即便答辩不甚理想也并不意味着你不能取得好成绩,因为老师们都知道对于学生来说论文才是学识及态度的体现,答辩往往受客观因素及紧张程度的影响有时不能体现学生的真实水平。对我们自考生来讲,想要答辩顺利除了认真写论文、充分了解相关知识,还有就是对老师的尊重和体谅,只要这些因素具备了,得到学位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2
[作者简介]余华(1972- ),男,四川高县人,四川师范大学***治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治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四川 成都 610068)
[中***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05-0136-03
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简称《纲要》)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正式开始。《纲要》指出: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高等师范院校的思想***治教育专业(以下简称高师思***专业)的毕业生具有担任中学***治课教师的职业诉求和职业前景,该专业学生的学习、培养要积极应对新课改的机遇与挑战,主动与中学***治课的教育教学接轨。本文拟对该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模式作较为深入的探究。
一、新课改下高师思***专业法律课程目标的理性设计
思***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既能在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又能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以本专业为基础的宣传、组织、管理、思想***治工作的复合型人才”①。高师思***专业设置法律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较多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思维方式,能运用所学知识理性地观察、分析法律问题,具备向中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的能力。
高师思***专业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应在未来教学中“管用”“够用”。凡是中学***治课涉及的法律知识及相关法律理论,都应深刻理解和掌握,且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运用于实践。如果该专业学生在走上讲台前对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理论不甚了解,或者说只是一知半解,必然会在从教时以其昏昏而致学生昭昭,轻则让本人惶恐不安,重者让学生轰下讲台。该专业学生在未来的教师职业中,不但自己要正确理解法律、明辨是非,能分析、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还要能准确表达法律的内涵和要旨,进而影响他人。这就要求他们在学习时不仅要记住法律条文、法律原理,弄懂这些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怎样出现的?现实中针对哪些问题?法律又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等,更要能识别现实社会中各种争议、纠纷的法律影响,培育深厚的法律情感和坚强的法律意志,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此外,由于法律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新法律法规陆续出台,该专业学生今后要教好中学***治课中的法律内容,必须及时了解与掌握最新的法学理论研究信息与法律法规文件,因而还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习惯,具备不断学习的能力,在课程结束后或今后工作中能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能力。
为了在未来更好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该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应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相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更易树立“唯一性”倾向的法律思维方式,而高师思***专业学生更可能树立“优先性”倾向的法律思维方式,即社会问题一旦可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围,就优先按照法律的规则、原则与精神来思考和处理,且在合法性允许的范围内,去追求最大的最佳的***治、经济、道德效果。究其原因,一是高师思***专业学生是介于职业法律人和普通民众之间的法律中间人,侧重于养成解读法律现象、传播法治精神与法律原则的能力,而法学专业学生侧重于培养对法律条文的精细研读与法律实践的能力,其中始终坚持法律至上是重点。二是高师思***专业尽管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本的教学内容,但该专业同时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治学、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逻辑学等多学科知识,而法学专业的学科背景基本上是法学。高师思***专业的多学科背景一方面使高师思***专业学生的理论基础显得很厚实、广博,另一方面也让学生形成法律思维、经济思维、***治思维、道德思维等不同思维方式。一般认为,经济思维具有主观性、***治思维具有权宜性、道德思维具有多元性,一个社会问题如果任凭以经济思维、***治思维、道德思维来思考和处理,很可能难以达成共识。而法律是一元、客观、确定、公开的,法律思维围绕合法不合法、法律有没有规定来思考和判断一切有争议的行为及与此相关的利益与关系,从而为人们搭建了一座找寻“正确答案”的公平正义之桥,有助于复杂社会纠纷的有序控制和理性解决。高师思***专业学生的不同思维方式在与现实生活的交织中相互碰撞,逐渐形成“优先性”倾向的法律思维方式。
二、新课改下高师思***专业法律课程内容的科学安排
***同志高瞻远瞩地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②在此思想指引下,现行初中思想品德教材(人教版)与法律直接相关的内容包括:八年级下册“权利义务伴我行”等四个单元、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过健康、安全的生活”、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九年级全一册第六课“参与***治生活”;高中思想***治教材(人教版)与法律直接相关的内容有***治生活(必修2),包括“公民的***治生活”等四个单元;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选修3),包括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等五个专题;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选修5),包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六个专题。由此可见,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在中学***治课的教学体系中占有相当比重。
作为思***专业唯一以法学命名的专业主干课程,《法学概论》几乎覆盖法律专业所有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这样大而全的内容设计、面面俱到的知识要求似乎只是反映了我们的美好愿望,希望为高师思***专业学生打下广博的法律知识基础。作为一门课程,“法学概论”的教学时数不可能无限长,加之该课程的法学专业概念、术语较多,而学生的法律理论基础又相对薄弱,要让教师讲清楚、学生弄透彻全部教材内容,似乎只能是囫囵吞枣、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换句话说,仅靠这一门课程的教学就要使学生在未来能胜任中学***治课教学的要求,似乎也只能是一个应然目标,可以作为大家不断努力的方向。但是,高师思***专业开设较多的法律课程与该专业的培养要求不相吻合,在实践中亦很难被接受与运行。笔者认为,该专业学生可在开设“法学概论”前先行学习“宪法学”,同时对应中学***治课的教材内容,安排法学理论方面的系列讲座,如“人・社会・法律”“公平与正义”“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这样一方面为该专业学生学习“法学概论”奠定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如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应当履行哪些基本义务,使他们认真对待自己、他人的权利与自由,提升充分行使权利以及切实履行义务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完成了部分法律知识、法律理论的教学任务,从而减轻“法学概论”的教学压力。同时,鼓励该专业学生选修学校、学院开设的其他法律课程,这是对已学法律知识的拓宽与深化,亦是对本专业或今后工作所需法律知识的有益补充。
在实际教学中,让学生了解系统、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必要的,但应对教材内容进行选择性的整合,与中学***治课涉及的内容重点把握、详细讲授。以“法学概论”为例,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对其中的法理、宪法内容不再讲解。第二,对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部门法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应用广泛的、特别是在中学***治课中有反映的内容,应作为教学重点,要求学生必须掌握并能融会贯通。如对刑法的学习,不但要搞清楚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该受到怎样的刑事制裁,更要提高法律风险和防范意识,自觉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对国家、集体、他人和自己合法权益的侵害。“法学概论”中的其他内容或与中学***治课没有直接关联,或在现实中用得不多,只作简单介绍或安排学生自学即可。第三,国际法、教育教师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现行的“法学概论”教材一般未包括这一内容,但中学***治课包含国际法律知识(特别是国际组织的知识),且对这些未来要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而言,补充教育教师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若“法学概论”的教学时数有限难以补充,也可将这部分内容以专题讲座形式对学生讲授。
三、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自觉探索和运用案例教学法、专题教学法
高师思***专业的法律课程涉及法学概念、法律术语较多,实践性很强,传统的填鸭式、灌输式教学方法难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改革势在必行。笔者经对案例教学法、专题教学法的认真探索和运用,证明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案例教学法是运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通过案例将所描述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让学生在群体讨论中进入法律情境,利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掌握其中的法学理论,并追寻解决问题最佳方式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③ 案例教学法的引入是在教师讲授法学基本概念或原理后,引入相关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推理、判断和总结。恰当的案例教学不仅使教师的讲解变得生动活泼,有助于把抽象的法律知识具体化、现实化,使学生能透过事实理解法律,透过法律解决问题,而且对锻炼学生的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养成法律思维方式,都具有极大的作用。
高师思***专业法律课程的案例讲解是为教学服务的,一次课不能讲太多的案例,应尽可能选择近几年能够反映中国法治进程的重大、热点、有代表性的案例。案例表述要短小精悍,言简意赅,如果案例材料太多、太复杂,就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或使学生不知所云。有些案例无法简化,可事先印制书面材料发给学生或播放案例内容的课件,使学生在课前了解、熟悉案例内容,必要时可安排学生进行初步的讨论。同时,案例教学法属于对话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常常是那些思维敏捷、口才较好的学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另一些学生参与较少,甚至一言不发,教师在课堂上要适当“分配”发言机会,启发引导不同个性的学生参与讨论、发表意见。最后老师要以案说法,对案例涉及的法律知识和理论作出总结,特别是针对学生对案件事实的把握不准确、不全面以及错误的法律理解、适用,作出正确的剖析和指导。
专题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上不是采取全面系统的方法,而是根据该门课程的基本内容或重点,分成若干个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的专题组织教学的方法。④专题教学法一改以往常规教学中教师按章按节讲授教材的传统,依托教材又不拘泥于教材,选定若干问题,对所选问题由教师分专题进行教学。专题教学法可对所用教材进行合理取舍、优化组合,能妥善解决课程内容多与课时少的矛盾,有助于推动教师不断深入钻研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教学相长。
在高师思***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中,除开设上述的系列法律专题外,专题选择应以教学大纲为基础,既要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又要贴近现实生活,着眼于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上产生的问题,注意选取学生所关心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根据中学***治课与法律相关的内容设计专题。在各专题教学中,教师注意以问题为突破口,着力于对学生的看书和思考提出要求,对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指导,对教材作必要的补充及学术层面的提升,使学生通过专题的学习,既能够掌握课程的精神实质,又不致对专题讲授产生断章取义和观点零乱的感觉。
四、重视学生平时的学习表现,摒弃“背多分”,实现考核方式的创新
高师思***专业法律课程的考核方式要改变传统的一次性闭卷形式,重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客观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首先,制定平时成绩的评定标准,以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的组合来考核评分。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相比,本应更加注重对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查,但考虑学生对这种方式的接受和适应需要一个过程,开始实行时平时成绩一般不要超过40%。这种组合方式可以避免以简单的卷面分数来判断学生的学习情况,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真正检验出学生知识、能力的提升。笔者在“宪法学”的教学中,采用公开、民主的方式制定了该课程的平时成绩评定标准,学生平时成绩占30%,其中学生按时上课、遵守纪律占15%,实行无旷课、扰乱课堂秩序等不良记录即得分,反之则扣分。学生勤于思考、自主学习表现占15%,如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宣讲以及课后收集宪法(***)案例、理论观点并评析,或开展宪法意识、法治观念等社会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或旁听法庭庭审活动并记录、写出感悟,或撰写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论文等,实行有则加分,无则无分。标准一经颁行,学生参与教学互动、自觉学习与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效果良好。
其次,进行期末开卷考试的探索。以往该专业法律课程的期末考试习惯于采用闭卷形式,考点放在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记忆方面,较少考查学生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客观上导致了“背多分”,考试作弊也时有发生。而开卷考试可消解闭卷形式死记硬背的弊端,但低质量的开卷考试也易导致学生不重视课程的学习,认为只要有教材或考前准备好笔记,抄一下照样可以蒙混过关甚至拿高分。期末考试采取开卷形式,必须提高考试的难度和质量,着重考核学生运用平时积累的法律原理、法律知识去分析问题、阐述见解,从而真正考查出学生对所学内容理解与否、接受程度的高低、实际运用能力的强弱。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73.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3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法学院,即北京***法学院、西南***法学院、华东***法学院和中南***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整个国家陷入无***府状态。1966年,包括***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按照***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府司法行***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978年西南***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紧接着,北京***法学院、华东***法学院、西北***法学院、中南***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然后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课程学***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新晨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府部门。超级秘书网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4
本着服务于本地区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目的,邵阳学院***法系顺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于2007年创建了法学专业,现有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300多人。4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地方性院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以寻求在现有条件下的生存和发展之道。 一从实际出发确立人才培养目标 2007年,我国法学已经有40多种专业,2000多个教学点,110000多本科学生。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似乎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 但是就个人律师的拥有量而言,根据2002年的统计资料,全国现有律师12万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美国30人,英国15人),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别达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家,仅有4万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①。而基层应用型法学人才就更为缺乏。邵阳市辖8县1市3区,人口750多万,面积2.1万平方公里。2007年只有律师不到400人,法律工作者100人左右。因此,面向广阔的就业市场,法学人才市场并没有饱和。我们对目前出现的法学人才就业困难情况做调查,发现主要是人才的培养与市场脱节,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缺乏相应的就业能力所致。如司法考试通过率低,考研率低,公务员考试通过率低,专业适应能力差等。 2007年我系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有1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律师2人,全国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骨干教师1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人。教学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本着与市场接轨,又与我们的实际培养能力相结合的出发点,我们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能够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良好训练,初步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业技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能力的,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较高的地方性应用性人才。 二课程设置突出实用性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有这么几个,一是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后挂律师事务所,走律师助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路。律师是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有身份有地位,是很多法学学生的职业理想。其就业关键点是司法考试加实践工作经验。中国加入WTO之后,懂外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被看好。二是通过公务员考试。 包括一般公务员和法检系统的公务员考试。在当今中国,公务员不仅意味着稳定和受人尊敬,同时也意味着很好的经济待遇。其就业关键是通过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三是企业法务职员。走助理-主管-高级法律顾问之路。但是一般只有大公司才有这样的职位设置,不仅要求法学专业能力还要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因此竞争相当激烈。四是中介所中介人员。要求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有良好的口才、熟练的文字表达和处理能力②。在中国大多数人大学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来很好的就业,专业课程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就业是无疑的。我们在课程开设方面主要体现这么几个层次: (1)整体专业素养的培养。主要指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课程,按照法学本科专业要求,与全国其他院校一样开设了14门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法与行***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等。有些院校开设了16门核心课程,我们暂时保持不变,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以后做调整。 (2)法学思维习惯和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开设了证据学、律师与公证制度、民商法案例分析等课程。我们培养的主要是将来直接从事法律事务的一线法律工作人员,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下不太可能依赖本科阶段的学习来获得,但是基本的法学思维习惯和法律实务能力必须在这一阶段形成。 (3)复合型应用能力培养。开设专业英语文字处理技术,(含速记技术)、文献检索与应用、逻辑学、企业管理学、行***管理学、申论、行***职业能力。考虑复杂的就业形势,无论是考研、考公务员、或者从事其他相关行业,这些都是很实用的就业技能。 (4)注重第二课堂的建设。作为文科学生。说读写是三项最基本的要求。与其他院校不同,我们也注重最基本技能的培养。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我们又开设演讲课、写作课和书法课、,每个学期或学年度组织学生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抢答赛和征文赛事和书画展。 三实践环节落到实处 与其他院校相同的是,我们的实践教学也由初级到高级的三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由法律见习、法庭观摩、实况录像构成感性实践教学;这一阶段主要在大一阶段结合基础课、专业课老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第二阶段由法律咨询与法制宣传、模拟法庭、构成演练实践教学,主要在大二进行;第三阶段由司法实习、律师事务实习、毕业实习和构成职业化实践教学,在大三和大四进行。作为邵阳地区唯一一个法学本科专业,每届学生不到100人,人少成为我们落实实践课程的优势。 我们实践课程的落实,一是,实习单位落到实处。很多院校的实习都是由学生自己联系单位,到时候交一份实习报告了事。实习成了走过场。学生学不到东西,学校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我们把实习环节作为本科学习重要的一环,学院领导在经济上给与支持,系里领导亲自落实。 2010年9月,我校与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协议。同时,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双清区人民法院、北塔区人民法院也成为我校司法实务实习合作单位。2011年又增加新邵县人民法院、隆回县人民法院、邵东县等人民法院作为合作单位。 律师实务实习2007级安排在邵阳市楚信、大行、富强三所律师事务所,2008级增加了天戟律师事务所。二是实习方式落到实处。学生全部在合作单位实习。司法实务实习全程是50天,分7个小组。我们采用的是一名专职法官指导一名实习学生的“一一对应指导”模式,保证指导老师有较多的精力实实在在的指导学生,而不是重形式、走过场,以使学生能在实习期间真正能学有所获。这种实习模式,在我省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尚属首次。律师事务实习,我们与三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分三个实习小组,全程是20天。采用的是导师制,一名律师带3-5名学生。三是实结落到实处。一些院校的实结停留在书面报告。我们把它做到实处。实习完毕后,系里召开实习报告会,对整个实习进行总结,有带队教师与法院带实习的法官的意见交流反馈,有各个实习小组的实结,还有学生代表的实结,对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同学提出表扬,评选优秀实习生。#p#分页标题#e# 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环节,我们根据实际条件,在市司法局、法制办、各级法院、市***局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都圆满完成了各项教学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教学管理注重关键 大学法学本科教育到底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一直是个争议的话题。我们的定位是有职业倾向的基础性法律人才,而且是应用类的法律人才,即实践性法律人才和复合型法律人才。那么在教学中这几个关系的处理就很关键。 1.与司法考试的关系处理 几乎所有的法学专业的学生都面临一个全国司法考试的问题,如果以后要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那是一个很重要的门槛。当律师、法官、检察官都需要过司考。考研和进入其他单位从事相关工作,通过了司考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在这个关系的处理上,一些院校走极端,把本科教学当成司法考试培训,这样虽然在考试中,学生的通过率高一些,但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和科目是有限的,而学生和教师一切围着司考转的话,学生的全面系统的法学素养培养就成问题,尤其是法学理论上的探索习惯就无法养成。而另一些院校则注重法学知识的系统性和理论性,不考虑司法考试的问题,只当作是学生的一个自愿的选择。我们认为作为法学专业人才,一定要具有法学专业的基本素养,养成法学思维习惯,培养法学道德,具有法学实务能力,同时能适应社会多层次的需求。因此首先是按照法学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来运作培养计划,但是在教学过程中,也适当参照司法考试的要求,对司考的重点做一个着重点的讲述,并且适当选用一些司考的例题,供学生练习用。大三暑假前,班主任开始做司考动员,系里根据学生的要求,组织学生集中准备司考,在后勤方面尽量与学校协调,保证给学生提供安全、安静的学习环境。也有司考培训班,但是学生自愿参加。整个教学活动的安排,司考主要在课外。 2.关于英语四级 虽然关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必要性,目前在网上有一些非议。但是无论是学士学位要求还是法学硕士入学考试要求,大学期间过英语四级是大学生重要的一个学习门槛。而随着中国与世界的交往的越来越频繁,学好一门外语已经成为一项必要的生活技能。法学类本科生作为文科生本书具有学科优势,我们把学业要求和职业要求相结合。一方面很注重学习风气的培养,要求大一大二的学生早晚自习,且七点半前进教室晨读,一方面在外语教师聘教学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的优秀教师主讲,另一方面,班主任和系教务人员配合外语教师的工作,进行一系列的模拟考试训练。又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3.毕业论文与考研、考法检公务员的关系处理 大四是学生最繁忙的一年,忙着实习、各种各样的考试和找工作。在这个同时,还要做毕业论文。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为了协调与学生考研和其他考试的时间冲突,我们在大三开设论文写作和论文检索课程,专门训练学生检索资料和练习论文写作,并且有一个毕业论文的预写作练习,从选题到开题申请到开题报告到正文的写作都有一个预热过程。大四毕业论文选题一般尽量早安排,最好在9月份司法考试之后马上进行,因为学生10月份司法实务实习期间有很多空闲时间来准备论文。而实习之后是11月份了,是考研复习的关键阶段,这个时候来开题,写开题报告对考研的同学的精力是一个很大的分散和干扰。在选题会上,指导老师与学生有关于如何开题的当面详谈,到开题会上,指导老师与学生错开,A组的老师审B组的学生的题,以便学生能听取更多的老师的意见。之后指导老师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灵活安排进度。为了让老师有充分的精力有效地进行指导,我们规定了每位指导老师带学生最多不超过8个,并且带优秀论文的老师的工作量多算。定稿一般安排在学生3-4月份法检考试后,以免学生顾此失彼,从而有效避开冲突。 五培养效果 目前,07级已经顺利毕业,08级也进入大四,总结来看,培养效果有如下特点: (1)学习成绩优秀。07法学英语四级一次性通过率90%,位居全院第一;08法学英语四级一次性通过率70%,位居全院第一;07级司法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52%,全省名列前茅,08法1司法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54%,全省名列前茅。 (2)就业能力强。2010年,07法学班在法检考试中,笔试通过为32人次,最后录取为16人;12人考取了研究生,1人考取了其他公务员,其他人进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行业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等,就业率为90%。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5
一、结合司法资格考试,夯实学生的
法学理论基础与其他专业毕业生相比,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带有显著的行业特点。一是职业化的门槛高。只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才可以获得从事司法工作的初始资格,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提高了法律职业的门槛,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因其是所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中过关率较低的,被民间誉为“天下第一考”。现在,各院校法学专业都比较重视司法考试过关率,以其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和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工作较少,检察官、法官、律师成为法学专业学生的首选。而从事其他工作则被认为与本专业脱节。学生都比较看重司法工作岗位,无形中增大了法学专业的就业压力。针对以上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司法资格考试,夯实学生法学理论基础,为学生司法考试做好服务。法学学科教育要求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理念和知识,而司法考试注重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和分析判断的能力。为此,在教学计划的设计上,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应该只涉及专业基础课,如法学理论、宪法、民法、刑法、行***法、诉讼法等。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具备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修养和专业基础。现有的课程设置中,可以适当增加如法律思想史等课程,以利于学生建立基本的法律理念和正确的思考方式。现有的一些必修课,比如法学逻辑、中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等,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不多,可以改为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设置旨在帮助学生认识自我,规划职业生涯,对法律某一领域的知识作进一步深入的学习,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和特长,确定未来的职业方向,并选择学习对未来就业有直接影响和作用的专业课程。因此,法学本科生的第三、四学年,可以通过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选修课等方面的系统学习,使得学生对未来职业有必要的准备,打下入门的基础。比如,未来的职业去向是公检法部门的,可以重点选修证据学、司法文书、司法逻辑、刑事侦查、诉讼程序、法庭论辩技巧等课程。在课时量的设计上,由于司法考试的范围主要以专业必修课内容为主,应加大必修课的课时量,减少选修课的课时量;教学方式上,专业必修课应注重考试辅导式教学,比如教学过程中加入司考特点、司考重点内容以及历届司法考题的讲解等;专业选修课应采用如专题报告、讲演、座谈、社会调查等灵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既节省课时,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真正做到即学即用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6
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
2014年10月25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华东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
C050114 (基础科段)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汉语言文学专业
C050105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565)鲁迅研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9074)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
(09071)红楼梦研究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公共关系专业
A050303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18)涉外事务管理概论
公共关系专业
B050309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方向)
A020109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经济学专业
B020115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9091)证券经济学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9092)投资银行学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电子商务专业
A020215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子商务专业
B02021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学前教育专业
B0401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84)学前教育行***与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881)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30007)学前儿童发展评估
(00885)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00015)英语(二)
*(00163)管理心理学
(00886)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A040109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952)心理学史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B040110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954)现代人格心理学
*(00015)英语(二)
文化产业专业
B020155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41)国际文化贸易概论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37)民俗文化
*(00015)英语(二)
上海外国语大学
英语专业
C050207 (基础科段)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英语专业
C050201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日语专业
C050208 (基础科段)
(00608)日本国概况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日语专业
C0502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601)日语翻译
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专业 A020203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会计专业
B020204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市场营销专业 (***本科段)
B020208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调查与分析专业(***本科段)
B020121 (停考过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 (见说明8)
A020265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 (见说明8)
B02028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华东***法大学
法律专业 C030112 (基础科段)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专业
C03010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法律专业
B030117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金融管理专业 (中英合作) (见说明6)
C020116 (基础科段)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金融管理专业 (中英合作) (见说明6)
C020120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公安管理专业
C030401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复旦大学
行***管理专业 A030301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行***管理学专业
B0303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新闻学专业
C050308 (基础科段)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新闻学专业
C050305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A082207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B082208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
A030307 (专科)
(05583)电子文件管理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计算机网络专业
B080709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计算机软件专业
B080711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370)编译技术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护理学专业
A100701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护理学专业
B1007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交通大学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A080602 (专科)
(02225)电机与拖动基础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289)企业供电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工业自动化专业
B080603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296)控制系统数字仿真
*(00015)英语(二)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A080701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B0807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饭店管理专业
A020211 (专科)
(00189)旅游与饭店会计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93)饭店管理概论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大学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A080301 (专科)
(02191)机械制造技术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B0803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1847)机电一体化原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209)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00015)英语(二)
金融专业
A020105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金融专业
B02010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项目管理专业
B02025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058)管理数量方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动画专业
B08074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7189)视听语言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能源管理专业(专科)
A020321 (见说明10)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能源管理专业(***本科段)
B020322 (见说明10)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A020201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B0202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汽车运用技术专业
A081702 (专科)
(03981)汽车专业英语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178)现代汽车检测技术
(05913)汽车维修技术
<!--[if !supportLists]--><!--[endif]-->物流管理专业(见说明7)
A020228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物流管理专业(见说明7)
B020229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if !supportLists]--><!--[endif]-->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A020231 (停考过渡)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if !supportLists]--><!--[endif]-->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B020232 (停考过渡)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
A020160 (专科)
(04567)民航企业管理概论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569)机场服务概论
销售管理专业 (专科)
A020313 (见说明9)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销售管理专业(***本科段)
B020314 (见说明9)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国际贸易专业 A020109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国际贸易专业
B020110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商务英语专业 (***本科段)
B050218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5961)会展英语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专业
C100803 (基础科段)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974)中药学(一)
中药学专业
C1008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049)数理统计
*(00015)英语(二)
上海师范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A050406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88)设计概论
旅游管理专业 (导游方向)
A020209 (专科)
(00190)中国旅游地理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6125)旅游美学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旅游管理专业
B020210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97)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广告专业 (专科)
A050301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35)广告法规与管理
广告学专业
B0503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7677)广告经营学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A020205 (专科)
(00165)劳动就业概论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63)管理心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B020218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5964)人事人才***策与管理实务
(05969)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00015)英语(二)
小学教育专业 (***本科段)
B040112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329)小学语文教学研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330)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08566)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
*(00015)英语(二)
(07688)小学班队工作原理与实践
艺术设计专业
B050437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同济大学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
A020206 (专科)
(00122)房地产评估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76)物业管理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A080801 (专科)
(02394)房屋建筑学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建筑工程专业
B08080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2446)建筑设备
*(00015)英语(二)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A082239 (专科)
(02394)房屋建筑学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1849)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工程管理专业
B020279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22)房地产评估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76)物业管理
*(00015)英语(二)
上海开放大学
市场营销专业 A020207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会计专业 (专科)
A020203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行***管理专业 (专科)
A030301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A030202 (专科)
(00275)社会问题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72)社会工作概论
商务管理专业(中英合作)(见说明6)
C020214 (基础科段)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治经济学(财经类)
商务管理专业(中英合作)(见说明6)
C02022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室内设计专业
A050405 (专科)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88)设计概论
室内设计专业
B05043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6216)中外建筑史
*(00015)英语(二)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A020166 (专科)
(03870)策划文案写作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872)会展营销
会展管理专业
B020180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8886)会展心理学
*(00015)英语(二)
(03872)会展营销
上海商学院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 A020255 (专科)
(07990)连锁企业门店开发、营运与管理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7984)商业法规
上海电机学院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A080744 (专科)
(01668)机床设备电气与PLC控制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395)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护
上海金融学院
投资理财专业 B020177(***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说明:
1、带“”专业为系统委托开考专业或与系统合作开考专业,具体报名办法请向专业主考学校询问。
2、注有“停考过渡”字样的专业已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进入停考过渡期。
3、带“*”课程为全国统考课程;带“”课程为华东区统考课程。
4、“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中的“教育学(一)”课程仅限在职教师报考。
5、表中“***本科段”专业开考的课程名称后加“(J)”者,为该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加考课程。
6、“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的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的中英合作证书课程开考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开考课程和时间安排请咨询主考院校。
7、物流管理专业中同“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课程的开考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开考的证书课程和时间安排请向上海市交通运输协会询问,联系电话:63904821;63904822.
8、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的开考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开考的证书课程和时间安排请向上海现代物流科技培训指导服务中心询问,联系电话:55399915。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7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司法部于2002年3月举行全国首次司法考试,确立了我国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搭建桥梁和平台,为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赋予了机遇。当前,作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就业的一道门槛,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在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是大多数法学专业学生的梦想和奋斗目标。与此同时,司法考试作为高难度和低通过率的新型考试,对循规蹈矩的法学本科教学工作提出挑战。十几年的实践显示,高等学校法学本科生虽然在学校接受正规的法学教育,经历过比较系统地专业学习,但在每年司法考试前,大多数考生首先在各类司法考试辅导班中经过几个月的补习、冲刺后才参加考试。因为未参加考前辅导班的学生很难通过考试,所以在法学专业学生中出现了或者奔走于学校和司法考试辅导班之间的“双学校”或者干脆放弃接受大学法学教育,而专注于辅导班的现象。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成了衡量其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学生和社会舆论中流行着“辛辛苦苦学四年,不如培训几个月”的说法。这些情况一方面表明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未能达成有机统一,法学教育长期脱离法律职业化的进程和要求,法学本科生缺乏应有的法律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职业思维;另一方面也证明我国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与新型的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①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制定的有关***策文件中。如***《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6)熟悉我国法律和***的相关***策;(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②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 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 ,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③,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法与行***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法与行***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三、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④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
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 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注释:
①牟文义,田建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版.第26页.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8
专业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专业核心课与主要实践环节:刑法概论、民商法概论、行***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概论、应用写作、法律文书、秘书学基础、档案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网络技术与办公自动化、电子信息管理、社会调研、应用文写作、秘书业务训练、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文秘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的文秘及相关岗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必备的法学和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职业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复合型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文献检索、司法笔录训练、书记员工作概论、档案管理、法律文书训练、现代汉语与基础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计算机与应用。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法律事务执业能力、掌握秘书技能、会英语、会电脑的应用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时,要求取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主要课:大学英语、英语视听说、专业英语、秘书实务、档案管理、企业管理概论、法律文书、民法、行***法与行***诉讼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税法、电子商务、商务谈判、沟通技巧、多媒体技术应用、网页制作等。
专业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复合型多元化的职业能力。
职业前景:学生毕业后,既能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法务助理工作,又能从事法庭助理、书记员、律师助理职业,还能从事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行***助理和商务管理工作。本专业就业面广,适应性强,并有潜力成为高级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的基本路线,法律文秘专业第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学生应在掌握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技术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素质、知识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质基本要求
坚持***的基本路线,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诚实守信,团结合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和技能;养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认识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调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知识与技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具有一定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技能,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 知识基本要求
(1)掌握语言文学类、***治哲学类等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文秘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办文、办事、办会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论。
(2)掌握管理学、秘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程序的基本知识。
(4)掌握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懂得档案和信息处理的基本规则和法律法规。
(5)掌握公共关系、社交礼仪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则。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应用文的写作知识。
(7)熟练掌握计算机的理论知识,能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进行法律文秘事务运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练运用汉语语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领神会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法律咨询、中文写作能力。
(2)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文的能力。
(3)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事的能力。
(4)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会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法律文书制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6)运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论知识从事法律文秘运作的能力。
(7)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司法调解和解决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
(8)公关活动策划能力和人际沟通、接待协调能力。
(9)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事务处理、法律秘书实务活动的能力。
(三)证书要求
1.获取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获取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或大学四极以上证书。
3.获取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劳动部门计算机操作中级以上证书。
4.秘书资格证书。
5.争取获得汽车驾驶证书。
6.争取获取法律秘书相关等级证书。
就业岗位(群)
高职院校法律文秘专业是为司法行***机关,检察院、法院、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及社会输送熟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文秘业务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等职业人才。本专业学生应在具备文秘专业知识、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思想***治觉悟、良好职业道德、优良的警务素质的综合职业技能人才。
毕业生主要从事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秘书,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公关工作,办公室事务工作,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领导处理***务、商务及日常事务工作。亦可从事公检法等部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公证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法律服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处的司法文秘,乡镇、街道办和社区的法律服务人员,也可从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法律秘书培训和法律文秘教学工作。
主要课介绍
1.秘书学概论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在整个学科体系中居于提纲挈领的地位。主要讲授秘书职业的性质、特点、能力要求和工作内容,及秘书职业的国际发展情况。目的是让学生熟悉秘书日常工作程序及相关工作方式、方法,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成为从事秘书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该课的前修课为《管理基础与实务》;相关后续课为《秘书实务》;后续教学环节是参加中高级秘书资格证考试。
2.秘书实务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学生办会、办事、办文、办活动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技能为目的。主要讲授秘书工作的实际操作的技能与技巧,通过秘书案例教学和项目载体教学,以能力本位精神贯穿教学过程,从而使学生全面掌握秘书实务的各项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强化学生的各种现场处理技能,以适应企业、商务、机关使用单位专职秘书岗位的工作需要。
该课的前修课为《管理学》、《秘书学概论》,后续课为《办公室实务与管理》;后续教学环节是参加中高级秘书资格证考试。其中80%的学生须考取初/中级秘书资格证书。
3.文书学概论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应用型、操作型文秘人才为目标。通过文书学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和相关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文书和文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并按照公务文书的形成、运转、立卷、归档的工作程序,使学生掌握文书工作的基本技能和非纸质公文的基本知识,具备在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公文处理、信息管理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该课系《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相关后续课,是对秘书学的专业细化。
4.管理学基础
该课为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权市场营销的管理、战略和策略,结合营销实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策划活动,提高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并使学生了解现代企业管理中的组织设计与流程管理、决策、计划、控制、创新管理以及管理沟通与管理信息活动的组织等,逐步使学生树立起重要的现代企业管理意识和管理观念,提高管理的决策能力。
该课为《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档案管理实务》的基础
5.法学概论
该课为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一般的法,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成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识。通过该课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论、原理和知识,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使学生形成关于现代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具备对法律以及法律现象进行较深层次的分析思考和判断能力,为在实践中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该课为后续课《法律文书》打下基础。
6.法律文书写作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各类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内容、格式和写作要领等基本的写作知识。包括公安类法律文书、检察类法律文书、法院审判类法律文书、监狱执行类法律文书、公证类法律文书、仲裁类法律文书、司法鉴定类法律文书以及诉状类法律文书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在具备法律和写作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公安、检察、审判、仲裁和监狱工作以及律师业务工作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应用法律操作技能。
该课的前修课为《基础写作》、《应用文写作》相关课。
7.民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人身权,物权,所有权,共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民事责任。培养学生熟练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受到法学思维和民法学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民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8.刑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刑法的概念、性质、体系、解释、制定根据、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的概念、构成、特殊形态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罚的概念、目的和种类,量刑和刑罚制度;类罪、节罪特别是种罪的概念、构成特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问题的能力。
9.办公自动化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现代秘书计算机信息运用技能为目的。主要讲授办公自动化的涵义、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和模型,以及Windows 98、Word2000、Excel2000、Powerpoint等软件实际应用技能。通过课堂讲授和实际操作,使学生在网络上进行各种操作并建立简单的局域网技术,具备运用网络处理信息技能,掌握现代化通迅技术和文件处理之电传、复印、自动检索、微机处理、电视摄录及中英文打字等技能。为他们将来进入中小型企事业单位能迅速适应办公自动化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该课终结考核要求是通过省计算机一级考试。
10. 知识产权法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国际及我国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讲授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的有关理论和知识,尤其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以及专利权的法律保护。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的现状,掌握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调整范围和特征和知识产权法的主要法律规范,增强他们分析和处理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和案件的能力。
11.行***诉讼法学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行***法、行***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法、行***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掌握行***法、行***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培养学生能够运用相关原理解决和处理行***事务及行***争议的能力。
12.劳动法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尤其是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劳动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9
中***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215-02
一、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学教学目标定位模糊
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目标较为模糊,通常采用“社会主义法制事业接班人”、“高素质、高层次”之类的模糊概念描述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学术界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往往争论不休,有的主张“素质教育”、有的主张“通识教育”、有的主张“职业教育”、有的主张“精英教育”等等众说纷纭。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在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存在断层,切断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必然联系,使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长期处于分离的状态。一方面法学院校越来越自给自足,自我办学、自我完善和自成一体,中国法学教育学院化成为主流,法学教材上理论性的探讨越来深入。另一方面中国的法律职业难以形成专门分工,法律从业人员难以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也难于适用市场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有一大批受过高等法学教育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从事立法、行******的职业法律人,更需要大批在一线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法律人才,诸如法律顾问,法律秘书,从事内部规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合同管理、账务管理、劳动管理工作的人员等。法学专业目标定位不适应新时期法律职业对法律人才提出的基本要求,应加以改革。
(二)专业实践性课程教学形式化
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活动趋于形式化,如模拟法庭和毕业实习等实践课程问题较为突出,模拟法庭的实训过程,老师导演,学生被动参与,模拟过程就是在背台词,缺乏角色意识,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训练过程没有有机地结合案情本身的需要进行设计。学生很难体会作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审理案件的感受,也不能运用其掌握的知识灵活地处理问题。毕业实习更是有名无实,由于实习往往安排在大四下半学期,而此时多数学生迫于就业压力开始考研的准备、找工作,实习管理不到位,实习对于许多学生来讲只是“找个单位盖章”的代名词。教学安排与实际情况完全分离,导致教学安排形同虚设。
(三)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担任实践性法学课程的教师除了要具备一般法学教师必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备实践能力,有办案的实际经验,而不能只是纸上谈兵。除传授专业知识外,还要讲授执业技巧、职业道德、关注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目前在我国的法学院校中,兼职从事法律职业的教师比例虽然不低,但实践能力强并能将实务操作能力应用于实践教学的教师却很少。教师虽然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但是教师本人更多注重理论研究,缺乏实践经验,有些甚至缺乏相应的从业资格,难以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二、国外法学实践教学
(一)美国法学实践教学
美国的法学教育属于职业教育,学生入学后主要进行职业训练,注重法律案例分析,以教授分析问题的技能、口头辩护以及语言表达的技能为主要形式。因为学生将来的培养方向为执业律师,所以美国法学专业对法律实践教学尤为重视。开设诊所课程培如:家庭法、移民法、行***法等培养学生实际办案的能力;开设民事法案例课堂实践训练、争议解决的选择方式、多方协商训练等课程培养学生分析、辩论解决问题能力;开设法律职业规范和伦理课程培养学生未来的执业意识。
(二)德国法学实践教学
德国的法律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进行基础教育,学制四年,学习法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学生通过各州进行的考试成绩达标以上者即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的资格,结束第一阶段的专业学习。这一阶段通过设置专题讨论课程、练习课程培养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能力。2003年法学教育改革后将谈判理论、辩论、调解纠纷和听证等实践课程加入法学教育中,作为法律专业学生附加的技能。第二阶段是见习期,为期二年,在法院、检察院和***府机构等部门进行,每个学生可以在不同部门实习,通过学习使学生熟悉法律实务工作,培养学生具备法官、检察官等的职业能力。
(三)日本法学实践教学
日本的法学教育侧重理论训练,是一种通才式教育即普及式教育而非职业教育。因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不仅仅想成为职业律师,还想成为国家公务员、记者和公司经理人等。同时法律考试通过率极低仅为2%~3%,教师教导学生时是站在法官的角度看待法律。但在上世纪90年代,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渗入法学教育中,日本各公立和私立大学均将公司法、会计法等课程纳入课表之中,通过其起到职业培训的作用。
三、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设计与选择
(一)专业认知式的实践教学
1.专业认知实习
通过专业认知实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国家立法、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相关机构的性质、设置、任务、职责等,明确法律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等)的特点、种类、任职资格、工作范围、内容等。使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中有的放矢、明确目标,为自己未来职业发展方向进行规划奠定基础。
2.课堂案例教学实训
课堂案例教学是老师根据教学进度和需要精选案例。也可以聘请优秀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为客座教师,定期为学生开设案例课,他们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生动的案例分析,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法律推理、分析技能和法律实践能力。
(二)理论应用式的实践教学
1.模拟法庭实训
模拟法庭教学是对学生所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灵活运用的实地检验与训练,推行模拟法庭教学,实现学生之间模拟角色的轮换互动。模拟法庭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专业技能的训练。教学目的是通过审判实务的模拟,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是将法学通识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有效手段。
2.法律辩论实训
法律论辩实训是指法学专业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职业语言和思维,根据案件事实进行论证、辩驳以说服对方及裁决者的技能,是其语言表达、逻辑思辨等能力在法律业务中的具体运用。掌握严谨的说理技术、雄辩的口才对律师等法律职业者来说无疑是一项相当重要的技能。
3.诊所式法律实训
诊所式法律实训强调职业教育,主要是教授学生如何去做律师工作,树立律师的职业责任心,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是把学生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能力,也是对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理论的检测,是学生走向社会的前期工作准备。
4.企业法律事务实训
企业法律事务实训是使学生初步了解企业法律顾问事务实体与程序的基本问题、难点问题及操作实务中的有关问题。了解企业基本法律实务的特点、种类和基本内容。了解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立、职责业务范围、工作程序。培养学生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实践动手能力。
5.毕业实习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与教育中的一个主要教学环节,是法学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教学过程,也是法学专业学生走出校门、适应社会、顺利就业的排演和前奏。根据毕业实习的性质目的与任务,结合本次实习实行分散实习与集中实习相结合,实习单位有法院、检察院、***府机关、企业单位、高校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单位的特点,学生在实习中存在具体的岗位差别,学院对学生的实习内容只作必须与法律事务和行***事务有关的统一要求,对每个学生的具体实习任务不作统一的具体要求,每一个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内容由实习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具体指派。
(三)理论研究式的实践教学
1.法律问题调查实训
法律问题调查实训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观察和认识社会的能力,提高学生对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理解力,同时也为学生写作毕业论文提供选题思路。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使学生通过关键或焦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圆满完成学习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2.学年论文实训
学年论文综合实训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法律逻辑思考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为将来毕业论文的写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毕业论文实训
对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实训学习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在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运用知识能力、文献检索能力、外语能力以及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得到综合训练。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可以使学生了解科学研究的过程,掌握如何收集、整理和利用材料;懂得如何围绕选题进行调查、对掌握的材料进行科学的分析;掌握如何利用***书馆收藏的资料,如何检索文献资料,如何运用文献资料等方法。毕业论文实训是进行科学研究学习的一个极好的机会,因为它不仅有教师的指导与传授,学生本人还直接参与和亲身体验科学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及其各环节,是一次系统的、全面的实践机会。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是训练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法学专业人才既要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又能发挥无限的创造力,不断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时,通过毕业论文综合实训可以有效地检验以往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例10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除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外,我认为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是高等学校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实现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淮阴师范学院法律系在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通过调整人才培养计划,在强化实践育人意识、完善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改革实践教学内容等方面,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实践教学模式,取得了一系列实践教学改革成果。 一、强化实践育人意识,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路作为一个地方性院校,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而确定的一贯办学指导思想。体现在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实践中,学校进一步强化了实践育人意识,不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不断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路。 在我国高等法学专业教育中,以成文法典教育为基础的理论教学模式始终占主导地位,对于学生应用技能的培训,一直依附于理论教学,而理论教学又是以知识点的概念分析与讲解为重点,技能训练可有可无。这对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是不利的。针对这种情况,学校明确提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强调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及时调整人才培养计划,减少了理论教学的学时,增加了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的学分比重接近40%。我校法学专业教育的实质与特色就是应用型人才方面的训练,在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教学中,对于理论法学类型课程,如法理学、宪法学类课程,重点是加大案例教学的内容,结合真实案例,强化学生案例分析技能的训练;在应用法学类课程方面,如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课程,则加强课堂外综合性实践环节的安排,如诉讼程序的安排、综合技能的演练、模拟法庭的训练等,使学生对所学法学理论知识有尽可能多的感性认知和直接应用。 重视教学研讨,是淮阴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一个特色。通过举办教学观摩与研讨,教师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教师尽量避免从玄虚的角度进行空洞的概括,而是着眼于自己多年来从事法律教育、与社会进行法律交流的亲身体验,从立足现实社会中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公司职员等涉及学生就业领域的各行业人才标准出发,从事关学生素质的细小之处入手,从可操作的技能训练方面展开,对学生的***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修养、团队精神、形体动作、形象设计、专业技能等多方面提出要求。 多年来的探索,使我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标准逐步清晰,那就是:扎实的法学知识素养、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直接的司法实践体验、全面的法学技能训练、广博的文化素质积淀。与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整体安排紧密结合,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过程训练标准给予了基本的界定:每学期至少一次完整的法庭庭审感受,至少一次深入基层的法学社会调查,至少一次学以致用的专题法律辩论,至少一次面向社会的法律咨询服务,至少一次直接面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完善实践教学环节,拓宽技能训练的渠道 在学校强化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的浓厚氛围下,法学专业提出了较为完备的实践教学环节规划,并在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的严谨要求、各环节递进发展、强化综合技能素质训练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特色。 形成了严格细致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方面,通过调整人才培养计划,使专业认识实习、法学社会实践与调查、模拟法庭训练、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内容,成为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每一个实践教学环节都有严格的教学大纲,执行中有严格的教学日历安排,各环节结束有严格的能力素质考评标准,形成了适应学生认识发展规律的递进式实践教学特色。这种“递进式”的特色,在实施操作时表现为内容要求的递进、学生自主实施程度的递进、技能训练标准的递进。从专业的简单认识实习到模拟实训训练再到实战训练,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在内容与形式要求上,是逐步复杂化和专业化的。深刻理解“法”的涵义,本身就需要一个知识体系与层次上的循序渐进,同时在技能培训上也受制于这种知识学习进程的安排。递进式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教学内容的基础理论、部门法知识与跨学科知识素养的逐步积累,形成了一个相得益彰的认识渐进过程。 与上述递进式实践环节的安排相适应,对于各环节实践教学活动组织程度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对于专业认识实习,需要更加严密的组织安排,如安排对基层***权组织运行状况的调查了解,旁听人民法院的庭审过程等。对于模拟实训环节,其各环节的形式安排,均由学生根据所学内容自主实施,专业教师主要是对过程中所涉及的实质性内容及关键程序,给予概括性的指导,对于实训结果给予全面点评。而对于实战训练环节的安排,因为这种训练己经超出了学生专业技能训练的范围,具有了涉及具体当事人的社会影响,学院要求专业教师对于参训学生必须给予个别的、深人的专业性指导。 而毕业实习环节,类似于国外大学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安排的实务训练,实际上是学生以一个“准法律人”的身份介入到法院、检察院、行***机关、法律中介机构,在运用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所在单位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实际体验实务部门的工作进程,检验自身的职业素养。通过上述各环节的递进式安排,对学生的技能训练标准逐渐加强;社会实践与调查强调更多地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问题的提出,强调结合理论学习对现实制度运作形式的直接评判,强调分析、概括、归纳思维能力的训练;模拟实训环节强调借助“模拟”,着眼“实战”,强调对法律关系的明确界定、制度条文的清晰引用等专业理论素养和法律文书的精心制作、法庭辩论技巧的熟练掌控等技能素养的训练。毕业实习实际上是对学生就业能力的全面考察,强调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全面要求,我们要求学生从纪律、着装、日常行为、语气语调等多方面细小之处入手,全面接受“指导法官”(或检察官、律师、公务员等)的各方面要求。#p#分页标题#e# 注重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训练。法学专业在毕业论文的写作方面,有着严格的过程规范要求和学术规范要求。几年来,法学专业一直将毕业论文设计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得到了学生和专家的好评。学生的强烈感受是:得到了一次严格的学术规范训练和深入的法学应用训练,这是课堂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无法比拟的。 三、改革实践教学内容,保证素质培养的质量 加强教学内容体系建设,以实践教学内容作为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的重要考核标准,强化案例教学等是近年来法学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和主要特色。 立足重点课程建设,建立实践教学课程样板。在法学专业申报立项的《民法学》和《经济学法》等重点课程建设中,主持人和任课教师紧密结合课堂理论教学,设计出了考察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指标考核体系。在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过程中,不仅有基础理论知识点掌握程度的训练,也有立足课程要求的专业技能的考查内容。对于课程教学的效果评估与质量监控,学院也是将实践教学内容的安排、学时所占比例、学生技能训练的效果等,作为重要的指标。 借助设施完备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强化案例教学。近年来,学院加大教学设备投入,绝大多数的教室都配备了多媒体设备,为法学专业加大案例教学的内容信息,丰富教学形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也从真实的形象提示、案例事实的全面介绍、法庭审理的焦点分析、人(辩护人)的技巧运用、裁决结果的法律点评等五个环节上,强化学生对案例所涉及法律关系的准确定位、辩论技巧、法官裁决等技能的培训。在案例教学的实践中,我院法学专业教师克服了传统意义上“案例教学”仅仅针对消化、理解理论知识点,不着眼于技能训练的认识与做法,而是从法学专业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衔接上多作文章,从而实现了专业教学全方位强化技能训练、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教改思路的转变。 四、推进实习基地建设,保证培养计划的落实 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基地建设是“硬件”,是实现实践教学目标的基础保证。近年来,我院基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和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的目标要求,积极寻求社会支持,建立了比较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通过专项资金投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校内模拟实训基地,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训练,提供了充分的硬件支持。 在校外基地建设方面,我校近几年来与所在地区的近十多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等国家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实习业务联系。在学生实习过程中,院系通过严格的组织培训,强化纪律要求;通过系统的实习目标讲解,强化过程管理;通过严格的实习报告答辩,强化技能训练的效果。专业指导教师的全身心投入与精心组织,学生们良好的精神风貌,也赢得了实习单位的肯定,为实习基地建设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另外,院系还通过与所在地区人大、***协、街道办事处、基层法庭、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等的稳定联系,为学生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考察,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学院已建立了设施完备的模拟法庭、模拟公务员考试实训中心、大学生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中心,为学生提供了稳定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拥有完备设施的模拟法庭,是深得专业学生好评的技能培训中心。专业课程中的诉讼法学类课程的程序组织、庭审演练等法学专业技能的训练,都在模拟法庭内组织完成。除了硬件设施外,模拟法庭还有专门的诉讼技能培训大纲、法庭辩论指导大纲、专业能力素质考评指标体系、指导教师职责等详尽的“软件”。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要完成对模拟法庭全程的实际操作,熟悉相关的诉讼法律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对学生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训练是直接的,同时,也使学生对庭审程序有直观和切身的体会,从而对庭审的过程、证据运用的方法和技巧有深人的认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得更加透彻,从而达到了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效果。学院的法律先锋社与法律援助中心,是学生以自身所学真实参与实战训练的实践教学平台,因为其特殊的社会影响,院系一方面要求学生必须参与其中,经受实战训练,另一方面是指导,使学生的法律服务能真正满足当事人的需求。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探索实践教学的新模式,将培养服务社会的观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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