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防暴10篇

反恐防暴篇1

根据集团公司反恐防暴工作部署和要求,我段******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主导思想,严格落实反恐主义工作责任制,上下齐心,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查防范各类恐怖活动,单位内部全年未发生暴恐案事件,现将我段一年以来反恐防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反恐防爆开展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反恐稳定工作部署。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反恐维稳工作要求,年初将该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细化责任,确定了反恐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反恐防暴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部署,在职代会签订的综治责任书里明确反恐工作责任,具体是要求全段XX个车间和***支部负责人负责本车间管辖内的反恐防暴工作,逐项动员、逐项落实,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员,切实形成抓好反恐维稳工作的合力。

(二)做好宣传发动、增强反恐意识。

单位各项生产管理工作点多面广,要害部位多,人员分散,在客观上给单位反恐防暴防范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认真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动员和思想认识,在各类会议和培训上对反恐防暴工作进行宣传和部署,

把反恐防暴工作当作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职工切实担负起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反恐工作,把反恐防暴工作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共同推进。在重要和敏感节点期间,办公室在企业微信群发送安全工作提示覆盖1574人次,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反恐防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干部职工的反恐意识,时刻紧绷反恐防暴这根弦绝不放松,克服侥幸心理、盲目乐观、***大意、警惕性不高心理,主动做好我段反恐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开展反恐防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按要求上报了2篇反恐工作征文。

(三)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反恐防爆制度。

为了强化反恐应对,先后完善了《反恐怖重点目标安全管理经费保障和设备设施维管制度》和《重点目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制度》,加强了反恐防爆工作的制度保障,为今后反恐防爆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四)严格执行进出入登记管理要求。

办公室制定了反恐工作重点,并由安全科下发通知,重点加强了重点要害部位的出入管理,确保春运、春节、***情防控、两会、国庆期间安全,防止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五)抓好日常反恐防暴检查工作。

一是不定期对单位反恐防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建立和完善反恐工作机制和措施,并要求各车间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与反馈,形成至下而上的反恐工作互联机制,确保每个措施环节有序可控;三是完善重点要害部位和办公场所反恐防暴防范硬件设施,在今年投入3万元对

XX车间大院和围墙安装了3个高清视频监控和刺笼,不断提升单位内部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努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常态化检查,重点加强了各车间反恐防暴管理工作落实。

(六)加强反恐防暴培训工作。

结合适应培训班和新职工培训,组织开展了反恐防暴知识、治安综合治理的培训,共培训64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工班长和新职工对反恐防暴和综治维稳工作的认识,将在我段综治维稳和反恐防范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隐患问题。

1.目前单位内部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沿线材料库房位置一般较为偏僻,环境和路况较差且无视频监控和防侵入报警系统。

(二)整改措施。

1.做好对沿线干部职工的反恐防爆宣传教育,增加干部职工预防爆炸恐怖袭击的常识,增强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树牢全员反恐意识。

2.由根据风险大小、实际需求,对重点线路、重点区段、重点部位现场调研,逐年安排建设。

四、下一步反恐防暴工作打算

反恐维稳的工作艰巨繁重,在下步的工作中,将结合反恐防暴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加大要害部位的排查、管理和“三防”建设,确保单位管内无任何暴恐案事件发生。

(二)继续加大反恐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培训和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反恐工作部署和要求,《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反恐意识,克服***大意思想和松懈情绪。

(三)做好日常和重点时期反恐防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门反恐安保工作部署和要求,消除不稳定因素,防范各类状况的发生,确保铁路安全稳定。

(四)加强反恐防范培训和演练,开展反恐培训、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员的反恐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早察觉、早报告、早处置。

反恐防暴篇2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手抄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

1.

因为你珍惜生命,所以你的人生更精彩

2.

生命大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

3.

要想一生过得好,注意安全很重要

4.

多一份安全,生命就多一份保障

5.

安全是幸福之本

6.

安全伴我行,处处迎光明

7.

宁走一天路,不坐三无车

8.

安全随身携带,快乐无处不在

9.

反恐防恐,人人有责。

10.

反恐维稳,警民一心。

11.

提高公众反恐意识和能力,激发群众反恐防恐热情。

12.

推进反恐防范安全教育,倡导全民参与反恐演练。

13.

反恐防暴,人人有责。

14.

加强反恐防暴教育,增强民众安全意识。

15.

反恐安全,人人有责;保持警觉,全体动员。

16.

全民反恐,共建和谐社会。

17.

全民参与,让暴恐分子无处藏身,无路可逃。

18.

坚决打击恐怖暴力,努力建设平安家园。

19.

反恐防暴,保护自我。

20.

铲除恐怖毒瘤,倡导和谐新风。

21.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22.

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

23.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从我做起!

24.

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

25.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全国人民共同任务。

26.

打暴恐扬正气压邪气树新风!

27.

雷霆之势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1.

因为你珍惜生命,所以你的人生更精彩

2.

生命大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

3.

要想一生过得好,注意安全很重要

4.

多一份安全,生命就多一份保障

5.

安全是幸福之本

6.

安全伴我行,处处迎光明

7.

宁走一天路,不坐三无车

8.

安全随身携带,快乐无处不在

9.

反恐防恐,人人有责。

10.

反恐维稳,警民一心。

11.

提高公众反恐意识和能力,激发群众反恐防恐热情。

12.

推进反恐防范安全教育,倡导全民参与反恐演练。

13.

反恐防暴,人人有责。

14.

加强反恐防暴教育,增强民众安全意识。

15.

反恐安全,人人有责;保持警觉,全体动员。

16.

全民反恐,共建和谐社会。

17.

全民参与,让暴恐分子无处藏身,无路可逃。

18.

坚决打击恐怖暴力,努力建设平安家园。

19.

反恐防暴,保护自我。

20.

铲除恐怖毒瘤,倡导和谐新风。

21.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22.

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

23.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从我做起!

24.

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

25.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全国人民共同任务。

26.

打暴恐扬正气压邪气树新风!

反恐防暴篇3

海南边防总队训练基地 570311

[摘要]暴恐犯罪已经呈现从边境地区向内陆地区蔓延的趋势,不断宣扬“流动圣战”,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职能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暴恐犯罪向内地蔓延。

[

关键词 ]遏制;暴恐犯罪;蔓延

一、暴恐犯罪向内地蔓延趋势加剧

(一)“暴恐势力”向内地渗透加剧

目前,“三股势力”从事***和破坏国家安全的暴恐犯罪愈发猖獗,远有“***7.5”和“拉萨3.14”,近又制造了多起暴恐犯罪,以***和西藏等边境地区为主战场的恐犯罪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逐渐向内地转移,如果说“昆明”、“广州”暴恐犯罪只是开始的一个征兆,那么近段时间***暴恐势力提出的“流动圣战”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处处都是“圣战”战场,时时都可以开展“圣战”,暴恐势力向内地渗透和转移的力度正在加剧。

(二)“暴恐目标”逐渐清晰明确

暴恐势力已经不再满足于打、砸、抢、烧的简单街头暴力犯罪,渐渐将暴恐目标转移到重要场所、重点单位、重大活动。2014年10月28日,暴恐分子乌斯曼.艾山及其妻子和母亲等3人驾驶吉普车闯入长安大街,沿途快速行驶故意重撞无辜群众,造成5人死亡,40人受伤。他们之所以在北京天安门制造暴恐犯罪,就是为了引起国外新闻舆论的重视,制造恐怖氛围,从犯罪分子选择犯罪地来看,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以较低的成本换取较高效益,暴恐目标也变得更加明确和清晰。

(三)“暴恐手段”更加暴力血腥

暴恐分子从事犯罪活动最原始的手段是木棍、铁器,后来不断发展为经过打磨的冷兵器,现在有向热兵器发展的趋势,开始制造炸药、***支等武器,暴力手段也变得更加血腥,昆明暴恐事件法医解剖的结果表明,暴恐分子持双刀,攻击群众的颈动脉、心脏和腹部等要害部位,刀刀致命,很多群众是被一刀致死的,一方面说明犯罪分子经过了细心的准备和严格的训练,另一方面说明暴恐分子变得更加冷酷无情,不分男女老少,就是要致无辜群众于死地。“天安门金水桥”暴恐事件,犯罪分子最后点燃汽车自焚,说明暴恐分子根本没想逃脱,抱着“***”的心理,不计后果地碾压群众。

二、暴恐犯罪形势必须加以遏制

(一)点上要严查

暴恐分子从边疆渗透到内地,必然要乘坐交通工具,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成为边防部门防控暴恐分子渗透到内地的重点部位。

1.熟练运用检查常识

通用查缉常识主要有:证件检查、人身检查、物品检查、车辆检查等,检查人员必须通晓上述基本知识。证件检查就是通过人证对照、察言观色等手段确定被检查人的真实身份;人身检查就是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收集违法犯罪痕迹,确认或者排除违法行为,及时清除收缴凶器、危险物品;物品检查就是检查是否携带赃物、凶器、作案工具、危险品和违禁品;车辆检查主要查缉管制刀具、***支及车辆,同时确定或排除是否有企***从事暴恐犯罪嫌疑。检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检查常识,寻找并解决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嫌疑人员、车辆和物品,尚不能排除暴恐嫌疑的,要安排人员重点跟踪,直至暴恐威胁解除,从而第一时间发现暴恐分子,将暴恐犯罪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

2.设点组织协调到位

组织协调工作是确保检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的前提,是确保各项工作协调一致运转的关键,因此开展设点检查必须对可能遇到的情况、问题和风险进行细致的论证和风险评估。遇有紧急情况应该有应急处置机制,主要包括突发情况预判、人员数量及分工、武器装备准备是否充分、后续火力支援是否到位、后勤工作是否妥当等。总而言之,检查人员切不可疏忽大意,更不能骄傲自满,既要有充分的信心,又要对可能的危险有预判和准备,问题想得全面一些,困难想得多一点,加强各方力量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和到位。

(二)路上要力堵

暴恐分子对这些重要目标实施犯罪,有一些道路是进入这些目标的必经之路,举行重大活动时期,必须加强盘查和检查。

1.突发情况预判

路上堵截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有清晰的预判,特别是近些年来利用交通工具进行暴恐的事件再逐渐增加,遇有冲卡,暴力袭岗、甚至实施汽车炸弹的情况会愈来愈多,因此必须对道路地形、路面情况、突发情况有初步的预判,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2.预案准备充分

要准确分析敌情、我情和社情,针对不同暴恐事件的特点不断补充、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各种情况想定要全面、清晰,任务区分、兵力部署要明确,协同机制、保障机制以及应急机制要完善,绝不能打无准备之仗。

3.演练备战经常

防止暴恐犯罪,功夫要下在平时、下在经常,对反暴恐事件处置的训(演)练要常抓不懈,尤其对防袭击、防爆炸、防自焚、防投毒等技战术的训练要有针对性,要结合当前警务实战化训练,突出反暴恐技能训练的实用性和实用性,通过强化训(演)练提高官兵对暴恐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来之即战、战之能胜。

(三)面上要积极防范

暴恐分子实施暴恐犯罪,一定要有落脚点,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必须宣传国家的法律和***策,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努力搞好治安防范。

1.积极宣传***策法律

暴恐分子往往以普通身份藏匿于群众之中,职能部门应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和***策,向群众讲清楚暴力恐怖犯罪的真实面目和危害,使人民群众对暴恐事件有较为客观、全面的认识,在人民群众中营造反暴恐的法治氛围;同时依靠法律惩罚的威慑力,震慑暴恐分子。

2.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职能部门应积极深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动群众,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及时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实践证明,很多暴力恐怖犯罪之所以被遏制在萌芽之中,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检举和揭发,只要群众工作做得好,做得到位,暴恐分子就会置身于“人民战争”的***大海,就会失去了存活的土壤。

3.努力搞好治安防范

要深入到群众家里去,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加强对重点目标的防范,有条件的单位尽量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尽最大努力将治安防范的网织大、织密,让暴恐分子无处藏身,无处下手。

总之,暴恐犯罪已经向内地蔓延,职能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性质,积极开展点上查、路上堵、面上控等工作,防止暴恐犯罪向内地渗透。

反恐防暴篇4

关键词:***边境地区;“***”恐怖势力;反恐

近年来,以“***”为主的恐怖势力,在***边境地区实施的恐怖破坏活动频繁发生,骚乱、爆炸、暗杀等暴力恐怖案件急剧增多,对我国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造成了很大威胁。

一、当前***边境地区反恐斗争面临的形势

(一)恐怖主义活动十分猖獗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为主的恐怖***活动进入一个空前活跃期。***境内外的“***”恐怖势力以实现建立所谓“***厥斯坦国”为目的,策划、组织、发动了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骚乱及***等恐怖暴力事件。据不完全统计,1990 年至2001 年,在中国***境内制造了200 余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 人丧生,440 多人受伤。2002 年后,***境内暴力恐怖事件不断,尤其是2008年8月针对北京奥运会更是制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如8 月4日,“***”在喀什制造重大袭击事件,16 名公安武警被杀、16 人受伤;8 月10 日、8 月12 日、8 月27 日“***”恐怖主义分子又接连制造恐怖事端,袭击目标直指我边防武警、公安等国家机关,气焰十分嚣张。

(二)恐怖活动组织受到的支持

一些对我国持有敌对态度的国家,以种种名义支持披着民族、宗教外衣的“”分子对我国***的***行为,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主要表现:一是搜集我方情报。境内外“***”势力与美中央情报局等相勾结,加紧搜集我民族、宗教、人权和维权等方面的信息,为他们进行所谓“揭露中国***府在***厥斯坦践踏人权”的阴谋提供证据;二是制造国际舆论,进行***宣传。如“美国之音”、英国BBC、德国“自由亚洲之声”以及伊朗、土耳其等***国家的电台,都开设了针对***问题的维语广播节目,多达74 个频道,不间断地进行***宣传。三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执行反恐双重标准。一方面认定“***”为恐怖主义组织,另一方面又为“***”分子提供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为“***”囚犯提供避难所,助长了“***”恐怖组织的嚣张气焰。

(三)地处恐怖活动高危地带

***地处亚欧大陆中心,周边与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俄罗斯八个国家接壤。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该地区跨国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错综复杂,且多有国际背景。21世纪初,国际恐怖与反恐怖斗争主要集中在中亚、中东这一“高危地带”。近年来,这一地带是世界上恐怖活动最为剧烈的地区,发生的恐怖事件就占世界恐怖事件总数的91%、死亡人数占总数的96%、受伤人数占世界总数的91%。因此,***边境地区的反恐斗争任重道远责任艰巨。

二、***边境地区反恐怖斗争的对策

(一)加强反恐宣传教育

由于***边境地区特殊的民族、宗教渊源,“***”往往藏匿于少数民族群众之中,他们“聚则为恐,散则为民”,使我防范和应对十分困难。因此,我们必须树立和坚持“合力制恐”思想,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防范和应对恐怖活动。公安边防部队要通过边防派出所民警走访边境辖区和边防检查站检查出入境人员等时机,扎实开展群众性防恐、反恐教育,特别是要教育少数民族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为防范和应对恐怖活动奠定坚定的社会基础,从而使“***”恐怖势力减少乃至丧失生存与活动空间。

(二)加强反恐力量建设

建立一支***治坚定、编组合理、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反恐力量,是反恐斗争取得胜利的首要前提。公安边防部队作为反恐作战的主要力量之一,必须适应反恐怖任务的需要,按照“精兵、精装、精训”原则,加强反恐应急分队建设,不断提高反恐制胜能力,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反恐力量建设的重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建立科学高效的指挥机制。科学的指挥机制主要包括合理的运行机制和密切的协调配合。在运行机制上,为保障指挥顺畅、各种参战力量密切配合,要建立统一的指挥机构和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指挥关系,科学编组并合理区分任务,统一计划、统一行动,充分发挥各种力量的特长和整体优势适应反恐任务的需要。二是建设***警民联合反恐力量。***警民联合反恐力量是反恐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恐怖主义活动的隐蔽性决定了反恐斗争是一场特殊的人民战争。在加强全民反恐教育、增强全民反恐意识的基础上,应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和联防安全体系,以公安、安全、武警和城市社区、企业治安联防人员为基本力量组成联合反恐力量,形成全民监督、重点防范的反恐、制恐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整顿,确保在投入力量、武器装备、战法手段等方面对形成绝对优势。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挤压恐怖势力生存空间

一是依法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由于“***”经常利用清真寺等宗教场所,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宣传,煽动民众闹事,所以对宗教场所必须高度重视,依法加强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以保证合法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是加大对文化领域的治理力度。当前,“***”加紧了与我在文化领域的争夺,制造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进行非法宣传和***演说,甚至在校园里也出现了一些***言论、歪理邪说,严重腐蚀、侵蚀着民众的思想。因此,必须对边境辖区认真排查,严厉整治,坚决扫除文化垃圾,整顿教育系统,以媒体、院校为主战场,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治理,坚决清理和打击非法宗教出版物。

三是加强出入境检查。“***”大批的“援助”物资,都是从境外经边境的一些口岸、通道直接进来的,境内外“***”分子勾结、集会、培训等的出入境以及进行非法交易,***弹、等的走私、贩运也必经边境口岸、通道。因此,在加强边检工作方面,公安边防部队要认真落实查控措施,严查过境人员、物资,严防敌对分子利用伪假护照潜入潜出,坚决切断“***”内外联系,卡断违禁物资的流动、交易渠道。同时还要加强边境巡逻,严防利用通道、便道等偷运武器弹药和物资。

(四)加强双边和多边反恐合作

加强与中亚各国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建立切实可行的各级***、情报、***事等机构的合作机制,与有关国家建立情报交流机制,拓展恐怖主义情报信息获取渠道,尽可能准确地掌握恐怖组织的动向;加强***事合作,设立***事观察机构,成立联合反恐指挥中心,定期举行联合反恐演习等。同时在反恐人员培训、装备配备以及反恐怖业务理论方面加强交流,在交流中不断提高反恐怖作战能力。

(作者单位:武警学院部队管理系)

参考文献:

[1] 李志坚.“***”恐怖组织发展趋势及对策思考[J]. 中国特警,2009(3).

反恐防暴篇5

当整个中国都沉浸在奥运会的欢乐里,远在奥运会举办地几千公里外的***,***分子却借召开奥运会之际,制造了两起让举国震惊,让世界愕然的恐怖事件。

奥运会开幕前四天的8月4日上午8时许,喀什市公安边防支队集体出早操时,突遭两名暴力驾车袭击,并引发车上的爆炸物,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伤,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奥运会开幕后两天,在***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暴力再次制造暴力恐怖事件,8月10日凌晨,十余名暴力向库车县公安局、法院、银行等机关单位投掷自制爆炸物,导致1名保安人员死亡,2名公安民警、1名保安员和2名群众受伤,多处房屋受损。

追捕中,公安共击毙8名,抓获2人,2人引爆身上的炸药,自爆身亡。另有3名逃脱。

虽然上述两起恐怖暴力事件仍在侦查中,不过,国内反恐研究专家指出,这两起事件应为***等***组织所为,其目的仍然是通过制造恐怖事件,以引起混乱,***谋颠覆现***权。国内反恐研究专家、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李伟指出,从所采取的方式和选择的袭击对象等方面的因素分析,这些暴力袭击事件很可能与“***”组织有关,至少是一些支持“***”的团伙所为。

像过去***等恐怖***组织发动的任何一次恐怖活动的下场一样,这两起事件仍然以恐怖***分子的失败而告终。

暴力恐怖活动新动向

不过,这两起暴力恐怖事件却与之前******组织发动的暴力恐怖活动有着质的不同。

研究***恐怖主义活动的专家、***社会科学院中亚研究所所长潘志平指出,***喀什和库车的恐怖暴力事件袭击目标和袭击方式出现了非常重要的变化。

这两起暴力恐怖活动透露出***组织正改变恐怖袭击策略,其暴力***活动出现了新的动向:

第一,***组织开始改变袭击目标,希望摆脱昔日臭名昭著的形象,以争取西方的一些国家和组织的支持,也即其所谓的“争取国际支持”。与之前袭击平民目标不同的是,暴力恐怖组织此次袭击的目标改为边防警察,以及公安局、法院等维护稳定的机关单位。

在过去的近20年,***组织发动了大量的暴力恐怖袭击,据《***反恐十年成果展览》统计,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势力在***实施暴力恐怖案件250多起,造成600多人伤亡。

自“9・11事件”发生后,世界各国都开始认识到恐怖暴力活动的危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恐怖活动目前已成为世界的共识,而***组织发动的暴力恐怖袭击几乎都是针对平民的,这使他们的名声越来越不好,许多原本支持他们的国家和组织都开始放弃对其的支持。

如果没有西方一些国家和组织的支持,***等暴力***组织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发动恐怖***活动了。

在此国际大背景下,境外的***等***组织显然已开始改变恐怖袭击的目标:由袭击平民转向袭击***法机构等维护稳定的权威机关。

这样的话,在袭击事件发生后,他们就可以为自己发动恐怖袭击找到伪善的解释――他们是不满暴力统治而奋起反抗的,这种谎言是可以骗过西方一些不明真相的国家和组织的,这样他们就可以继续获得其所谓的“国际支持”,继续在一些国家从事***中国的活动。

也可以说,这种方式也是西方一些***国家和势力喜欢的方式,这让他们找到了支持***组织制造混乱,从而遏制中国发展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第二,***组织恐怖袭击方式和操作走向国际化,其成功率更高,影响更大。***阿克苏地区行署专员穆铁礼甫・哈斯木在库车暴力事件发生后第二天举行的新闻会上说:“与以往发生在***境内的暴力恐怖事件不同,此次恐怖事件是以自杀式袭击为主。”袭击库车县公安局的两名恐怖子是驾驶机动三轮车冲进公安局大门,同时,引爆了车上的一瓶液化气罐,发动自杀式袭击。

而警方在追捕暴力时,有两人引爆身上的爆炸装置,自杀身亡,而且,这两人为两名***族少女。“这是典型的自杀式袭击。”穆铁礼甫・哈斯木说。这让人们看到了***充当发动自杀式袭击的“黑寡妇”群体的影子。

两类***组织正合一

***恐怖***组织的这种变化显示,“***”恐怖***组织正由单一的***事***组织向***治***组织和***事恐怖组织合一的***组织转变。

在国内,***族群有近千万,但是,从事恐怖***活动的只是极少的一部分,反恐专家李伟指出,***组织需要用***事恐怖袭击来放大他们的所谓诉求。但是,在过去发动的多次恐怖袭击中,由于其针对的是平民,不仅中国***府对其严厉打击,就连国外的***府也予以严厉谴责,并协助中国严厉打击。而且,连***族民众也对他们深恶痛绝,不仅与其划清界限,还主动帮助***府围剿这些潜伏在***境内的暴力。

潘志平指出:“这么多年,******分子之所以在***兴不起大浪,与普通民众对其反感是分不开的,到了***根本逃不出民众的视线。”“的许多暴力恐怖活动还没有实施就被群众举报而被端掉,能实施成功的暴力恐怖活动非常非常少。”

看来,在经历许多次的挫败后,***组织或许已开始改变袭击策略,由袭击平民转为袭击边防武警和公安等维护稳定的国家权威机关。反恐专家指出,这样做,******事恐怖组织既达到了通过暴力恐怖活动放大了他们******的诉求,同时,也有利于改变他们的暴力恐怖形象。

更重要的是,这还为******治***组织游说西方***府和组织,争取所谓的国际支持创造了条件。按照西方国家的逻辑,袭击平民就是不折不扣的恐怖主义,但是袭击***队、警察机构,就有可能是反抗暴力统治。耐人寻味的是,在喀什、库车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国外的******治***组织,以及一些所谓的人权组织随即就在境外发表声明称,这是当地***民众不满当局统治而发起的暴力反抗运动。

李伟指出,***的***治组织和武装组织表面上看各走各路,实际上相互呼应。而且,***恐怖组织为扩大其恐怖暴力活动的影响,恐怖袭击开始升级。无论是喀什的袭警事件,还是库车的连环爆炸恐怖袭击事件,都出现了国际恐怖组织惯用的自杀式袭击。

今年3月7日发生的***女孩携带装着汽油的易拉罐,企***在由乌鲁木齐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制造恐怖袭击的事件,同样是采取自杀式袭击的方式。

综合措施治理

现在,总部位于德国的世界***人代表大会已成为国外******治***势力的代表,他们以西方国家最爱的人权为幌子,对外宣称以和平的方式为***的***人争取平

等和自由,争取所谓的。

这些******治组织已获得了西方一些国家和组织的支持,在国外公然从事******的活动。与此同时,******事恐怖组织则完全模仿“”的模式,伺机在***发动暴力恐怖活动。这些***恐怖组织盘踞中亚、南亚、西亚,不仅不断派遣骨干分子潜入***境内,扶持和领导境内的***恐怖势力伺机发动暴力恐怖活动,此外,这些***恐怖组织还对***进行全面的思想渗透:他们在境外设立出版机构,编纂出版煽动***的书刊和音像制品,通过各种渠道不断输入***;在中亚设立专门电台,使用民族语言对***广播,大肆进行“心战”宣传战;还在国外召开各种名目的国际研讨会、举办展览和发表公开信,叫嚣,寻求国际敌对势力的支持;他们还不惜重金,拉拢、收买、策反驻外人员和出国探亲、朝圣、留学人员,进行情报搜集、串联和颠覆活动等等。

面对***组织的恐怖***新动向,反恐专家指出,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对于世界***大会等******治***组织,应积极寻找其与******事恐怖组织互相勾结、遥相呼应的证据,以事实揭穿他们的真面目,使西方国家和组织不再支持其***活动。一旦失去西方国家和组织的支持,******治***组织就失去了活动空间和资金来源,就再没有能力从事***活动了。

对于******事恐怖组织来说,目前,尤为关键的是加强与相关国家的合作,清除其存在和发展的土壤。近几年,由于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进行的反恐合作,***恐怖组织在中亚的活动遭到了致命打击。这一点,从***西部与中亚接壤的地区的和平和稳定中已可以看出效果,伊犁州自1997年“2・5”暴力恐怖事件后,再未发生过暴力恐怖事件。

反恐防暴篇6

尽管我国没有陷入世界矛盾的激流之中,但国际恐怖主义的阴霾也不时渗透到我国的某些地区,曾沉寂多年的民族***主义思潮,如今被的恐怖主义首领看中,他们互相勾结,沆瀣一气,企***在我国一些地区制造事端,严重地危害着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及遏制恐怖与暴力活动,防患于未然势在必行。

恐怖主义活动和暴力犯罪事件的频发,对公安警务和反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走“科技强警”之路已成为我国公安系统的共识。而设计研制无人机装备,无疑为卫国保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的最大特征,是以疯狂暴力犯罪的方式威胁文明社会,他们针对所有民众不加选择地实施恐怖暴力,不在乎受害人是谁,只要能达到威胁文明社会的***治目的,都可以肆意滥杀无辜。而恐怖和暴力行为的起因往往是道德恐怖主义犯罪,犯罪分子以道德为武器制造公众对某些群体或个人的愤恨,从而将这些特定群体或个人置于道德恐怖中—这种做法在网络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其实质是一种社会排斥,这种做法会掩盖事实真相……彻底解决恐怖主义的病原体要依靠文明的感召力,要靠社会健康肌体的化解力。

反恐防暴篇7

关键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控制对策

Theinternationalterrorismcrime?anditscountermeasures

Abstract:Theinternationalterrorismcrimeistheseverechallengetooursociety,9.11terroristattackstookplaceinU.S.A.pushedthischallengetothepeak.Theauthorattemptstoanalyzetheconcept,characteristicandcauseofsuchcrimetheoretically,exploreitsessence,andthenproposepointedlyseveralmeasurestocontrolit.Facingthechallenge,inordertoattackterrorismandsafeguardtheworldpeace,theinternationalsocietyshouldmakeextensivecooperationactively,discussandconstructtheinternationalconventionoftheanti-terrorism,obeytheneworderofthecontemporaryinternationallawtogether,adopttheappropriateactiononthetrackoftheUnitedNations.

Keyword:Internationalterrorism,crime,countermeasure

作为特殊的跨国暴力犯罪,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已成为整个国际社会所面临的最严峻威胁。恐怖活动由来已久,但到20世纪后半叶,才以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出现。[1]据统计,90年代,虽然和平与发展已成为世界公认的主题,但恐怖活动依然猖獗。仅在1995年,全世界平均每天发生17起严重爆炸事件,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万美元以上。[2]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仅表现在数量上,更表现在它导致社会动荡不安,并大量引起国际纠纷,加深国家、地区、民族以及宗教之间的矛盾,成为威胁世界和平的一个危险因素。

一、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各国对恐怖主义犯罪所下的定义约有110余种,譬如:

英国《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对各国***府、公众和个人使用令人莫测的暴力讹诈或威胁,以达到某种特定目的的***治手段。各种***治组织、民主团体、宗教狂热者和***者、追求正义者以及***队或警察都可以利用恐怖主义。”

美国***将“恐怖主义”解释为:“由组织或人为了***治目的有预谋地针对非战斗人员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通过这种行为试***对他人产生影响。”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及反恐怖研究中心认为,只要是“为达到某种***治目的,对第三者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行为,就属于恐怖主义的范畴。并且指明,“对第三者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是恐怖活动不同于其他暴力活动的最突出特征,强调“***治目的”是为了与普通刑事犯罪有所区别。[3]

然而到目前为止,仍无一种为大多数国家***府所接受的定义。在反恐斗争中,尤其是在国际反恐合作中,这些分歧成了一个沉重的羁绊。笔者认为,“恐怖主义”是“某种组织或个人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并非一定是***治目的)或实现某种利益,对一国***府、社会公众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相要挟,使人丧失基本安全感的战争以外的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二、恐怖主义犯罪的特征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在全世界频繁发生,虽然其具体犯罪行为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等均有所不同,但我们仍可以从整体上把握其共同特征。

(一)国际性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大多发生在多个国家,或者由国际犯罪集团策划实施,犯罪分子的活动也

是由一国转战到另一国,在若干国家范围内完成同一项犯罪计划。

恐怖活动的国际化是和恐怖组织及现代社会的全球化密切相连的。一方面,恐怖活动,尤其是国际恐怖活动多由恐怖组织策划实施。这些恐怖组织有的势力庞大,渗透到多个国家或地区;有的为共同或类似的信仰所指引,彼此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遥相呼应,加强了恐怖活动的国际性。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全球化也为恐怖活动国际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另外,金融交易的国际化使犯罪分子得以方便地获取和调配恐怖活动所需的资金。此外,通讯的国际化也使犯罪分子能够跨越国境来控制恐怖活动,从而在世界范围内有效地进行恐怖犯罪。

(二)普遍意识形态性

恐怖活动本身并不是目标,它只是一种手段,犯罪分子会不惜任何代价去实现其犯罪的根本目标。在国际恐怖主义事件中,行为实施者之所以诉诸暴力恐怖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出于意识形态的动机,即在***治、宗教、民族等情感的驱使下或为了达到其特定的***治、宗教、民族等目标而使用暴力恐怖手段。

(三)活动手段暴力性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是为了“制造恐惧和惊慌以影响公众情绪,以求影响国家、***府内外***策”,为此恐怖活动的实施者必须借助极端暴力活动或暴力威胁。这种“暴力性”在人群引起巨大反应并给人们极为深刻的印象,因此它虽然不是恐怖活动的本质特征,但却足以成为最明显的特征之一。

(四)犯罪形式多样性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犯罪,而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其行为方式主要是暗杀、绑架、爆炸、破坏等。这类犯罪具体包括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劫持人质罪、劫持航空器罪、海盗罪等,形式多样。

(五)有组织性

一般的恐怖活动,组织性或许尚不明显。而对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而言,这一点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往往以严密的组织形式出现,它往往是专门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组织发起和策划的,并以组织形式具体实施出的。这类活动一般都是有备而发,即事先经过精心策划和严密的准备工作,在实施中也往往有某种摇控指挥或其他人的密切配合,实施后也有专人负责逃跑藏匿的安置工作,[4]因而其具有高度的组织性。

三、恐怖主义犯罪产生的原因

恐怖活动的日益猖獗以及其严重的破坏性,使人们开始思考其存在的原因。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一语中的,“恐怖主义源于贫困和无助,源于许多悬而未决的纷争。”事实证明,恐怖主义的产生确实有着深刻的***治、经济和社会根源。

(一)意识形态差异

虽然当前恐怖主义十分猖獗,但没有一个组织承认自己是恐怖组织,所有极端主义组织都有自己的理论。从现代恐怖主义兴起至今,恐怖主义组织一直宣称“恐怖主义是弱者反抗强权的武器,”“恐怖主义是反西方的战争”,他们大多都是以***被压迫的劳苦大众、反帝国主义为理由,以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为目标,以暗杀、绑架以及爆炸等手段攻击执***当局。

(二)宗教、历史、文化价值观的冲突

***教与基督教都具有排他性,这两大教派间的敌对根深蒂固。历史上,基督教的欧洲与***教的中东之间的冲突持续了数千年,两者你争我夺,难得一刻安宁。“***和西方之间冲突再起的原因,在于权力和文化的根本问题……只要***仍是***,西方仍是西方,这两大文明和生活方式之间的根本冲突将决定未来他们之间的关系。”[5]因为从意识形态上,***主义运动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价值观根本对立。宗教极度思潮以遭到“文化侵略”和“宗教压迫”为借口,利用人们虔诚的信仰,打着宗教旗号进行恐怖活动,以实现一定的***治目的或其他目的。

(三)民族问题以及领土争端

由民族问题引发的恐怖活动频发,以恐怖手段进行民族***活动已成为当今世界最难解决的痼疾。极端民族***主义进行恐怖活动的理论是“争取民族自决权”、“建立单一民族国家”。比如阿拉伯社会就普遍认为,只要是为了***被占领土,可以采取一切手段。于是产生了一种“一方的是另一方的自由斗士”的观点。

另外,由于恐怖主义具有深刻的社会因素,不仅掺杂着种族、民族、宗教、领土争端等诸多并不是短期内就能解决的问题,而且某些超级大国不断推行“一超独霸”的战略,更加激化了各种矛盾,也是恐怖活动猖獗的原因之一。

四、恐怖主义犯罪的控制对策目前,恐怖主义在世界范围内还难以彻底铲除,现实的问题是如何防范和控制恐怖活动。因为如果不采取措施同恐怖主义进行斗争,民主社会可能遭到损害甚至毁灭;但反击过度,也可能对民主形成威胁甚至导致民主社会的毁灭。所以,反恐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防范可能发生的恐怖行动;二是在事件发生后能高效率地做出反应。

(一)加强国际合作,缔结国际公约,建立反恐联盟

>当前,各国针对反恐采取了诸多措施,但仍未能完全遏制恐怖活动的肆虐。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恐怖活动随着经济全球化而日益国际化,依靠一个国家的努力很难解决这个难题。目前,缺乏有效的国际反恐合作机制,成为制约反恐行动的一个瓶颈。

1、加强反恐怖情报的收集、合作与交流

在反恐斗争中,如何识别是相当重要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信息合作,而最重要的是如何获得及时而准确的情报。美国***反恐办公室前主任安东尼·奎因顿指出:“如果我们要事先对可能发生的事情有所了解的话,最关键的是准确且最新的情报。否则,我们既不能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也得不到足够的资料作为在某种现实的危机中决策的依据。”乔治顿大学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执行理事罗勃特·库伯曼也认为:“情报是防御的前沿。”为了识破恐怖活动的预谋,除了充足的人员及物资和资金保障外,通过立法赋予反恐机构拦截通讯、窃听电话、监视不同国家间异常的资金流动等权力也是十分必要的。

2、加强边界安全控制

世界各国对恐怖主义认识的不统一以及恐怖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第三势力的资助,这使得可以自由地穿越国境,而警察却无此权利。因此,加强边界安全控制,有针对性的禁止移民入境、限制飞机着陆权以及强制性的贸易限制等手段,就显得十分必要,以切断的交通线、运输线和补给线。

3、切断恐怖主义组织的经费来源

跨国恐怖犯罪活动与***、走私、洗钱更加频繁地联成一体,其目的是为了筹集经费以维持恐怖活动的开支。因此,广泛开展反走私、***、洗钱犯罪,切断恐怖组织的经费来源,对于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

4、加强国际司法协助,逮捕、引渡从事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

国际社会应采取共同的行动防止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将所有策划、筹资支持或从事恐怖活动的人以及使用武器犯罪的人排除在***治庇护之外,修订引渡协定,确保将他们逮捕、或引渡。

5、加强联合国的作用,开展区域性合作,建立反恐联盟

由于各国对恐怖主义的认识不统一,国家间的反恐合作缺少具体的对象;另外,恐怖活动常常得到第三势力的资助,使得恐怖组织有资金购买武器弹药和建立恐怖基地;同时,外部势力的干预,限制了国家打击恐怖主义的力度。正是由于恐怖主义问题大多带有国际因素,在国际反恐斗争中更应开展区域性国际合作,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首先,应统一对恐怖主义的认识,消除双重标准,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行径,使得恐怖主义失去道义上的支持;其次,应要求成员国协助其他国家打击恐怖活动,切断恐怖组织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最后,任何国家无权干预、也不要干预他国范围内的事务,由国家人民自己决定自己的前途与命运。只有这样,才能使国际反恐合作的协议发挥切实作用,从而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国际反恐合作机制。

(二)建立反恐部队,完善反恐机制

以美国为例,美国***府防范恐怖主义的对应机构有二:一是***策决定机构。成立***领导的包括司法部、联邦调查局、***、能源部、***、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等机构。二是***策执行机构。恐怖活动发生后,由相应机构处理。如***管辖海外事件,司法部及联邦调查局管辖国内恐怖案件,国内劫机事件由联邦航空局处理。1999年,美国***府为了更有效地遏制和反击国际恐怖势力,提高国家整体反恐怖能力,建立了以联邦调查局为主的反恐机制,并出台了一系列反恐***策与措施,如增加反恐经费、加强防范信息恐怖活动和核恐怖袭击等等。

此外,英国、俄罗斯、德国、印度等国家也建立了反恐机构,创建了反恐特种部队。事实证明,这样不仅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而且增强了国家整体反恐能力,为有效遏制和打击恐怖主义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刑事立法,将恐怖主义活动规定为特殊的刑事犯罪

国际社会对恐怖活动性质的认识并不统一,即把恐怖活动作为刑事犯罪看待还是当作***治活动处理。许多国家采取颁布反恐怖法来解决定性问题,以解决法律上的难点。实际上,较好的解决方法是把恐怖活动作为特殊的刑事犯罪来对待。美国和中国既是如此。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性犯罪防止法》及《反国际恐怖活动法》两项立法,联邦调查局根据刑法中250多项条文的规定开展调查和收集情报。2001年底,中国9届全国人大***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三),严惩恐怖犯罪。因为从长远的战略角度看,***事行动是有风险的,可能导致第三势力的介入,甚至是更疯狂的恐怖活动。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仅可以避免过分使用武力,而且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交流情报,提高处理恐怖事件的能力。

另外,国际社会在打击恐怖主义的行动中,应追根溯源,从***治、经济等各方面着手。要消除恐怖主义,必须解决国家间的贫富悬殊,必须公正合理地解决争端,如中东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遏制恐怖活动的蔓延,保证全球反恐斗争的最终胜利,维护人类的发展与安宁。

参考文献:

[1]参见[法]安德鲁.博萨著,陈正云、孙丽波等译,《跨国犯罪与刑法》,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11月版,第14页。

[2]参见赵永琛主编.《跨国犯罪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69页。

[3]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反恐怖研究中心《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怖斗争》[Z].北京:时事出版社,2001.3-4。

[4]赵永琛主编.《跨国犯罪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78页。

[5](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234.

[6]赵秉志主编:《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理论与立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邵沙平:《控制恐怖主义犯罪与国际法律合作——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向》,《求索》,2002年01期

[8]莫洪宪:《国际社会反恐怖活动组织犯罪及我国刑事立法》,《法学评论》,1999年04期

[9]翁星、王晓、潘建珍:《论依法控制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现代国际关系》,2002年08期

反恐防暴篇8

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界定

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是严重的国际犯罪,国际社会已经达成共识。但关于什么是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范围如何,却始终没有形成定论。尽管恐怖主义问题已经成为联合国有关会议的重要议题,但由于恐怖主义问题涉及到***治、经济、文化、种族、宗教、道德等多种深层次因素,因此,国际社会尚没有批准一部全面制止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公约,亦没有达成一个普遍接受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概念的不统一必然影响惩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一致性,进而抵消制止恐怖主义犯罪的合力。因此,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予以界定,乃是研究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前提。

(一)恐怖活动(恐怖行为)的界定

由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以实施恐怖活动为主要特征,故而本文关于国际恐怖主义概念的探讨从界定恐怖活动开始。

目前,关于恐怖活动(也有人称之为恐怖行为)的理解和表述,主要有以下几种:

1.恐怖活动是以刑事暴力形式指向公民,对其恐吓,施加压力;采取恐吓或施加压力作用于***府的行为;采取谋害或劫持人质作用于***府的行为 . 2.恐怖活动是指运用犯罪引起人们心理恐惧或者胁迫恫吓他人,并由此企***达到犯罪分子预期的运用任何手段争取实现的目标 . 3.恐怖活动本身是普通刑事犯罪的传统形式,但蓄意实施这种犯罪的目的是要制造惊慌失措、混乱和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恐怖,破坏社会秩序,使打击活动的社会力量陷于瘫痪,加剧社会灾难和痛苦 . 4.1937年11月16日在日内瓦签订的《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该公约至今未生效)中第1条第2款中规定,“恐怖行为,指直接反对一个国家,而其目的和性质是在个别人士、个别团体或公众中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

有些学者并未直接论及恐怖活动,而是对恐怖主义的概念予以界定。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恐怖主义是指“对人身或财产非法使用武力或暴力威胁,用以恐吓***府、公众、或上述二者的一部分,以达到***治或社会动机。”

2.某个***治集团,脱离群众地、不进行其他形式的斗争,单一地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以达到***治目的,就是恐怖主义 . 3.所谓恐怖主义,乃是一种崇尚暴力,主张由少数人组成规模较小的组织,脱离群众地采取单一的恐怖活动的方式来实现某种目的的理论和主张。凡是持有这种理论的人可以称之为恐怖主义者;持有这种理论的组织可称之为恐怖主义组织。“

4.俄罗斯即将颁布的《反恐怖活动法》(草案)第3条规定“恐怖主义是指企***杀害国家或社会要员,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自然人、组织,毁灭(损坏)或以毁灭(损坏)财产和其他物质客体相威胁,其目的在于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或社会***治局势的稳定以及国际法律秩序,或强制国家***权机关通过对恐怖分子有利的决定或满足他们非法物质或其他利益。”

综观上述各种观点可以看出,各观点既存在相同之处,又存在不同之处 .相同之处在于:

(1)恐怖活动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恐怖行为的实施只是恐怖分子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

(3)恐怖活动的实施伴随着暴力行为或以暴力相威胁。

其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1)虽然都承认恐怖活动具有目的性,但目的的具体范围不同。有的学者认为,恐怖活动的目的仅限于***治目的或社会目的;还有的学者认为,恐怖活动的目的可以指任何目的,如由于离婚,男方想获得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权,而通过法律途径或通常途径却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因此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来达到自己的目标;

(2) 各观点都同意恐怖活动实施的主要手段是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但对是否仅限于暴力或暴力威胁有不同认识。有的学者主张恐怖活动实施的手段只能是暴力或暴力威胁;有的学者则认为恐怖活动实施的手段不仅局限于暴力或暴力相威胁,而是包括任何手段;

(3) 各观点在恐怖活动实施主体的认识上也不尽相同,有学者认为,恐怖活动实施主体只能是犯罪集团或是犯罪组织,而有的学者认为,恐怖活动实施的主体无任何限制。

显然,对恐怖活动的目的、手段、实施的主体等理解不同,会导致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界定及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范围认识不统一。

从现代社会恐怖活动的现状及其特点来看,笔者认为,恐怖活动实施的主体不仅局限于犯罪集团和犯罪组织,个人亦可以实施恐怖活动,这在理论上说得通,在实践中也不乏此类案例,不能因为实际发生的案例少,就否认单个人成为恐怖活动实施的主体。实施恐怖活动的目的也不局限于***治目的,只要实施恐怖活动并有威胁、恐吓第三方以实现其预期目的,即符合恐怖活动的目的性。关于恐怖活动的实施手段是否仅局限于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否只要有威胁的行为即构成恐怖主义犯罪,笔者认为,不能将只要实施了威胁他人的行为从而达到其预期目的的行为都作为恐怖主义犯罪。恐怖的原意只是指由于生命受到威胁而引起的恐惧。如果界定恐怖活动不考虑手段,则有将恐怖活动扩大化之虞。因此,类似以计算机病毒作为威胁手段实施的勒索财物的行为不能理解为恐怖活动。这样,恐怖活动(亦称恐怖行为)可以理解为,对人身或财产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以引起人们的心理恐惧或者胁迫第三方(包括国家、组织或个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已实现行为人预期目的的行为。

(二)国际犯罪范围的界定

国际恐怖主义概念的理解同国际犯罪的认识也具有密切关系。从目前国际刑法研讨的情况来看,如何理解国际犯罪的概念和范围也是尚在争议的问题。不过,从学者的一般认识看,国际犯罪主要有两种情况:

(1) 以具有国际性为主要特征。也就是说,有些国际犯罪虽然可能在一国领域内实施,在外观上不具有跨国的形式,但由于这类犯罪为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性法律文献所明确禁止,故不论行为是否具有跨国性,都属于国际犯罪。例如,在1984年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明确规定了一切酷刑行为都是犯罪,每一缔约国都应将其定为触犯刑法之罪,并按其性质的严重程度予以适当惩处。为了保证实施酷刑行为的人受到应有的刑事追究,该公约对酷刑罪还规定了普遍管辖原则。因此,即使酷刑行为发生在一国领域内,也应视为国际犯罪。

(2) 以具有跨国性为主要特征。有些犯罪行为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跨越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以致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之享有刑事管辖权。虽然在有关国际公约或国际性法律文献中没有明确规定这类行为是国际犯罪,但有关犯罪的起诉、审理和判决的执行有赖于国家之间的刑事司法合作,而进行这种合作要依照有关的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进行,要以国际刑事诉讼原则为指导,因此,这种因跨国性引发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机制启动的犯罪也带有了国际性,并被视为国际犯罪。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跨国犯罪都是国际犯罪。如果只是犯罪行为的准备、实施或结果带有跨国性,而该行为仅有一个国家认为是犯罪,则其因缺少国际公认性而不能视为是国际犯罪。当然,以具有国际性为主要特征的国际犯罪和以具有跨国性为主要特征的国际犯罪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二者之间存在交叉与竞合,如劫持航空器犯罪、国际***犯罪就兼具两个特征。

(三)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界定

明确了恐怖活动的含义,理清了国际犯罪的范围之后,笔者认为,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可以作这样理解:即具有涉外因素的,运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制造恐惧和惊慌以影响公众情绪,以求影响国家、***府内外***策的行为。这里的涉外因素指“恐怖主义者行为的目标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诸如,行为发生在一个国家,但在另一个国家结束;或者在一个国家进行准备,在另一个国家实施;受害者的公民属于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成员;行为损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等。”

从上面的概念分析,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主要有如下几个特征:

1.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是相对于国内恐怖主义犯罪而言的,如果一国公民、犯罪集团或犯罪组织在其本国内针对其本国公民、组织或国家实施恐怖活动后,又在该国内被发现,显然属于国内犯罪,由国内刑法予以调整,即依国内刑法定罪、量刑及执行刑罚。

2.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具有国际危害性,这是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本质特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从而在国际社会造成恐怖状况,扰乱人们正常的活动以及不同国籍公民之间、组织之间、国家之间正常的国际交往。

3.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犯罪,而是一类犯罪的统称。这类犯罪包括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亦称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使用暴力和暴力威胁罪)、劫持人质罪(亦称扣押人质罪)、劫持航空器罪(亦称空中劫持罪、劫持航空器罪)、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妨害国际航空罪、海盗罪、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罪、危害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罪、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罪(亦称干扰海底电缆罪)、非法使用邮件罪等。

二、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构成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构成是指确定某种行为构成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三个要件。

(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

国际犯罪的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国际社会的行为, 依据国际刑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个人或组织。在实践中,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多表现为组织。

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以“个人的刑事责任”为基本原则的,这里的个人包括以个人的犯罪行为为基础的有组织犯罪中的犯罪组织。“国际犯罪的主体主要是个人,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个人责任。这种观点,不仅源自现有国际刑法公约中规定的国际犯罪都是以个人的犯罪行为和个人的刑事责任为基础的,而且因为这一点在一系列***的和非***的国际文献中得到了充分地体现和反复地强调。”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可以是组织是无可非议的。但个人是否能成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则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单个人亦能实施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实践中确有类似案例,例如,劫机是恐怖主义分子惯用的恐怖手段,而劫机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组织实施。第一起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劫机案就是由一名保加利亚叛逃分子所为。个人是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在国际公约中也有体现。如1979年的《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第1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如劫持或扣押并以杀死、伤害或继续扣押另一人为威胁,以强迫第三方,即某个国家、某个国际***府间组织、某个自然人或某个法人或某一群人,作或不作某种行为,作为释放人质的明示或暗示条件,即为犯本公约意义范围内的劫持人质罪行。显然这里的任何人不排除单个人。

国家是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在现有的国际刑法公约中尚未出现过把国家作为国际犯罪的主体的明文规定。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1979年起草的《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提出“国家刑事责任”的概念,并规定国家可能成为国际犯罪主体的场合,但是该条文草案至今未在联合国大会上得以通过。否认国家是国际犯罪的主体的理由之一是没有适合于国家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但是,这不能当然推出国家不能成为国际犯罪的主体的结论。笔者认为,国家应该成为国际犯罪(包括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只不过国家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不同于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而已。

(二)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观方面

国际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国际犯罪的实施者对其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必须有通过实施恐怖主义行为强迫第三方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以实现其预期目的的目的。恐怖行为只是恐怖主义分子为实现其某种目的的手段,恰如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恐怖活动更为普遍的是用来实现一个目标,犯罪分子会不惜任何代价去投身于和决心得到其犯罪的根本‘奋斗目标’……‘意识形态性的’恐怖活动则企***在根本上改变社会。” 这种目的既可以是***治目的,也可以是***治目的以外的经济目的或是其他目的。恐怖分子直接追求的目的就是强迫第三方为或不为某种行为,进而满足其最终目的。这在***治性恐怖主义犯罪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一般来说,***治恐怖主义有其系统的理论或学说指导,其目的就是实现这些“理想”。

(三)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客观方面

国际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国际犯罪主体实施的危害国际社会根本利益的行为、危害结果及其因果关系等诸客观事实特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客观行为方式表现为对人身或财产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以引起人们的心理恐惧或者胁迫第三方(国家、组织或个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以实现行为人预期目的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对人身或财产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行为;(2)教唆、组织、计划、筹备上述行为;(3)犯罪集团、犯罪组织为了实施恐怖活动,组织、参加非法武装组织的行为;(4)招募、武装、训练和利用恐怖分子;(5)明知是恐怖主义组织或恐怖主义团体而为之提供资金或其他帮助的行为。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作为一种国际犯罪,在客观上还必须具有跨国性,即恐怖活动从预谋到实施直至最后完成,是在二个以上国家的领土以内进行的,或者犯罪人与犯罪行为针对的对象或被强迫的第三方与其不属于同一个国家或组织,或者犯罪发生地不是犯罪人的国籍国。如果恐怖主义行为仅仅发生在一国领土内,而犯罪人和犯罪行为针对的对象是该国公民、组织或国家,而且犯罪人也是在该国领土内被发现的,就不构成国际恐怖主义犯罪,而只是国内刑法中的犯罪。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行为不仅包括实行行为,而且包括预备行为或未遂行为以及帮助行为。这些非实行行为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实施也具有重要影响。

三、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立法和实践

随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日益猖獗及恐怖手段的不断变化,国际社会反恐怖措施也日趋完善。虽然旨在全面制止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普遍公约并不存在,但联合国及有关组织已制订并通过了一些针对特别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多边公约,在美洲国家组织、欧洲委员会和南亚国家联盟主持下通过了一些区域性公约,各国亦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制止国内恐怖主义犯罪和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为国际社会制止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提供了可取的实践经验。

(一)国际社会反恐怖的立法与实践

国际社会制止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最早立法实践是1937年在国际联盟主持下,由27 个国家的代表在日内瓦举行的旨在更有效地防止和惩治具有国际性质的恐怖主义的正式外交会议上签署的《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该公约规定了各国不仅国家本身要避免作出旨在鼓励反对另一国家的恐怖活动的任何事实之义务,而且要承担防止和惩处此类活动并为此目的相互协助的义务。缔约国应在各国国内刑法中把该公约确认的恐怖行为规定为犯罪。各国应按照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实行“或起诉或引渡”。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该公约未能生效,但其某些内容和原则为以后的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公约所吸收、采纳,因此该公约奠定了国际反恐怖主义犯罪立法的基础。

联合国大会于1972年成立了国际反恐怖主义特设委员会,专门研究防止和消除恐怖主义,并于1973年12月14日通过了《预防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1979年12月17日通过了《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这两个公约明确规定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行为和劫持人质的行为都是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应当予以惩处。同时联合国大会多次通过决定,谴责国际恐怖主义犯罪行为,呼吁各国共同采取有效措施。1997年2月,国际反恐怖主义大会首次在菲律宾召开。可见,制止国际恐怖主义犯罪问题已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针对威胁国际民航安全的恐怖主义行为主持制订了1944年的关于国际民用航空的《芝加哥公约》、1963年的关于惩治在航空器内实施犯罪的《东京公约》、1970年的关于惩治非法劫持航空器的《海牙公约》、1971年的关于惩治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蒙特利尔公约》、1988年的《禁止在国际民用航空机场进行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作为《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1991年又签订了预防使用塑料炸弹从事恐怖行为的《关于在可塑炸药中添加识别剂以便侦测的公约》(该公约目前尚未生效)。

国际海事组织主持制订了1988年的《禁止危害航海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和《禁止危害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的非法行为的议定书》。为防止、测知和惩处与核材料有关的恐怖行为,国际原子能机构于1976年10月26日在维也纳通过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为防止利用国际邮***系统或国内邮***系统邮寄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或其他可能危及邮***安全物品,伤害传递或接受邮件者的身体,危及邮***安全的行为,万国邮***联盟于1891年签定了《万国邮***公约》。

从国际社会制订的关于恐怖主义公约的发展历程来看,上述公约均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制订的,主要原因在于国际社会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尤其是国际***治性恐怖主义犯罪的含义、范围尚未达成共识,而国际恐怖主义犯罪造成的危害又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只能采取“一行为一公约”的权宜之计。实践证明在一定时期内这种方式是有效可行的。这些国际公约的适用采取间接执行模式,各缔约国通过其国内刑法和国内刑事司法系统把国际刑法的制裁性规范适用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分子。

(二)国家间联合行动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国家间联合行动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性公约的签订

为有效制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一些地区积极签定区域范围内的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如1971年美洲国家组织通过了关于防止和惩治以犯罪形式违反人道和具有国际性影响的与抢劫有关的恐怖活动的《美洲国家组织关于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行为的公约》;1976年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惩治恐怖活动的《欧洲制止恐怖主义公约》;1993年在阿拉伯内***部长理事会第15次会议上通过了《阿拉伯反恐怖主义斗争协议》。这些区域性文件的通过,为国家之间联合反恐怖主义犯罪提供了依据,也有助于各国在反恐怖活动中制订共同的安全战略和具体的实施计划。

2.国家间的联合行动

对于纯粹的国内恐怖主义犯罪,如何追诉、如何惩处,完全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别国不应也不会轻易过问。但是,对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来说,由于其或多或少的涉外因素,使得犯罪与两个以上的国家有关,因此,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如何处置不再单纯是一国的事,而需要国家间的联合行动。一些国家适应这种客观要求,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例如,埃及、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和沙特于1993年建立了反恐怖统一战线以协调行动;西方各国领导人于1996年的西方七国集团***会议上一致表示将对恐怖主义犯罪进行无情打击,并与俄罗斯的安全事务部长在巴黎举行会议,制定了打击恐怖活动的具体措施。

3.国际刑警组织的举措

反恐防暴篇9

一、应激及PTSD的外周标记物

许多研究表明PTSD患者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ypothalamic-pituitary-adrenal,HPA)和交感肾上腺髓质系统(sympathetic-adrenal-medullary,SAM)将发生改变(Pace&Heim,2011)。应激源急性暴露后,可出现典型的应激生理反应,包括交感活动增强,副交感活动减弱,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皮质醇和儿茶酚胺释放增加,同时外周终端器官在自主神经的调节下也出现适应性反应,从而保证躯体紧急应对刺激的需要。应激反应的一个关键特征是由皮质醇负反馈抑制发起的自动调节,使得急性应激源结束后应激相关反应恢复至基线水平(Munck,Guyre,&Holbrook,1984)。研究显示,相对于正常人,患慢性PTSD的老兵在基线状态及面对创伤触发事件时,其外周儿茶酚胺水平及其他自主性生理指标均增高(O'Donnell,Hegadoren,&Coupland,2004)。目前还不清楚,已没有了实际的应激源(如战争),患PTSD的创伤幸存者体内生理内稳态为何没有达成。

PTSD患者外周血清皮质醇水平较低已被许多研究报道所证实(Yehuda,Teicher,Trestman,Levengood,&Siever,1996),面对下降的皮质醇信号,患者交感神经和中枢CRF活性增强。而且PTSD与皮质醇负反馈抑制增强还有关联,可能是由GR反应性增强造成的(Yehuda,2005)。一些前瞻性纵向研究提示PTSD的皮质醇相关改变可能反映了先前存在的易感因素。例如,对大屠杀幸存者后代的研究显示,与父母未患PTSD的相比,父母患PTSD的成年子女有着较低的皮质醇水平,并且服用地塞米松后皮质醇抑制增强(Yehuda,Blair,&Labinsky,2007);对摩托车事故的研究表明,与未发展成PTSD人员相比,后来发展成PTSD的人在事故发生后几小时内血清皮质醇水平较低;还有对在世贸中心911恐怖袭击中分娩的新生儿进行研究发现,较低的皮质醇水平出现在其母亲发展成PTSD的新生儿身上(Yehudaetal.,2005)。

如果皮质醇有利于制约交感神经系统(SNS)的应激反应,降低的皮质醇信号可能阻止了生理内稳态的复原。因为肾上腺素有利于那些威胁性记忆的巩固(McGaugh&Roozendaal,2002),SNS反应的制约失败可能导致编码更牢固,从而带来对事件感受更深的悲痛记忆。如果皮质醇低水平代表了一个先前存在的特征,经历创伤时被再度加强,从而不能正常制约SNS对创伤提示物的反应,那么就使―闪回或过度激惹等PTSD症状得以保持,使得疾病中常出现的回避症状得到复述。

二、PTSD脑机制的研究

1.海马

与正常人相比,PTSD患者海马体积更小,可能代表一个先前存在的PTSD易感标记。支持这种可能性的最有力证据来自对创伤暴露不一致的单卵双胞胎的研究,这些双胞胎两兄弟中均有一人暴露过创伤,而另一人未暴露过创伤,结果显示PTSD的严重程度与患者及其未暴露于创伤的单卵同胞兄弟的海马容积存在高度负相关,PTSD双胞胎对的海马容积小于无PTSD双胞胎对(Gilbertsonetal.,2002)。慢性应激的研究也表明,特质焦虑个体的海马形态出现双侧萎缩,复杂认知功能下降(王丽杰等,2011)。如果海马容积下降与PTSD相关的认知能力或缺陷有联系,它可能使人难以以一种有利恢复的方式去重新解释创伤经历或把创伤经历放在特定的场景下来考虑。即使在原来创伤事件消失的情况下,认知适应性受到限制也会阻碍创伤后的恢复。

2.杏仁核

过去30年神经科学家对于杏仁核(amygdala)的理解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基本一致认为杏仁核是情绪调控的主要组成部分(Ressler,2010)。巴浦洛夫的经典条件恐惧是一个理解恐惧的神经生物机制以及恐惧记忆强度主要工具(Johnson,McGuire,Lazarus,&Palmer,2012)。借用经典条件反射理论来解释PTSD患者持续存在的恐惧反应。个体起初面对创伤性事件(非条件刺激,US)出现警觉增高和恐惧反应(非条件恐惧反应,UR),后来在创伤事件过去很久后,遇到创伤相关线索(条件刺激,CS)时仍然出现条件化警觉和恐惧反应(条件恐惧反应,CR)。动物模型研究显示(Maren,2001),CS和US多次联结,来自CS和US通道的信息汇集到杏仁核的外侧核(LA),致其出现突触可塑性改变,从而形成条件恐惧反射。当个体后来再暴露于CS时,LA的活性通过杏仁核内部直接或间接通路传递到中央杏仁核,而后者又与下丘脑和脑干中控制着行为、自主神经系统及中枢警觉反应的结构相连接,最后让机体出现应对威胁的反应。儿茶酚胺、ACTH和皮质醇通过上述神经环路释放入血液,其中杏仁核对威胁的加工处理是关键一步。同样,对人脑的研究也同样显示了杏仁核在恐惧条件反射中起着关键作用(Phelps,2006)。

3.内侧前额叶皮质(medialprefrontalcortex,mPFC)

由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可知,条件化了的恐惧反应可以消退,而消退是一个主动过程,其涉及到新的学习。对啮齿动物的研究显示,mPFC的损害干扰了恐惧消退,使用药物破坏mPFC或杏仁核中的记忆也出现相同结果(Myers&Davis,2007)。近来对人脑的研究同样显示,mPFC和杏仁核脑区参与了恐惧消退,并且mPFC区域的大小与消退的快慢有关(Miladetal.,2005)。如啮齿动物暴露于威胁刺激相关提示物时一样,与正常人相比,PTSD患者面对个体化了的创伤脚本或战斗声音时表现出mPFC(尤其是ACC膝部)激活减弱,在面对更加普遍的负性刺激,该脑区的活动同样降低(Bremneretal.,1999)。总的来说,动物及人的研究表明,恐惧障碍可能与mPFC的功能不良有关,使其难以消退或者调节已获得的恐惧反应。

4.恐惧反应神经环路

研究表明PTSD与个体增强的恐惧学习以及条件恐惧获得后恐惧负载(FearLoad)提高有很大的关系(Norrholmetal.,2011);早期恐惧是PTSD回避行为长期改变的预测性指标(Chen,Li,Y.H.,Li,S.,&Kiroac,2012)。海马和mPFC可调节杏仁核对威胁刺激的恐惧反应,它们一起参与了恐惧反应神经环路的组建。三者相互关系及各自作用是,杏仁核主司威胁刺激的加工处理,并且通过与下丘脑和脑干的联系,最终使机体出现战斗/逃跑反应;海马则为杏仁核的恐惧反应提供场景性的前提,如当同样面对一条蛇时,个体可根据是发生在野外或动物园的不同场景而表现出不同的恐惧反应;而mPFC控制杏仁核恐惧反应程度,包括恐惧消退过程中的调节。动物研究显示,慢性应激影响了mPFC和杏仁核环路,导致mPFC内的树突数目下降,而杏仁核树突分支增多(Radleyetal.,2004;Vyas,Mitra,ShankaranarayanaRao,&Chattarji,2002),由此,慢性应激源的暴露,不仅引起杏仁核对威胁的过度恐惧反应,还使得mPFC对这些反应的调节能力减弱。还有研究显示,威胁相关刺激所发生的场景可经由海马的神经投射来调控杏仁核反应。海马的场景加工过程可区分刺激事件是发生在安全或是危险的场景中,这一加工过程的失效部分解释了为什么PTSD患者对创伤相关触发刺激事件出现过度反应。

三、由实验室到临床的PTSD转化***途径

基于临床神经科学资料,近来已有几个生物学途径来预防PTSD。首先就是针对PTSD患者外周皮质醇低水平,临床随机试验已证实了皮质醇对预防创伤体验的反复重现有特效(Schellingetal.,2006;deQuervain,2006)。有一动物实验,在大鼠暴露单一慢性应激之前给其使用GR拮抗剂,可预防潜在的由杏仁核形成的恐惧条件反射和海马长时程增强(LTP)的损害,加强对HPA的抑制以及提高海马GR的表达(Kohdaetal.,2007)。GR信号的敏感性和GR拮抗剂的失调是PTSD病理生理因素之一(Haugeretal.,2012)。考虑GR受体在创伤的记忆加工及在PTSD病理生理中所起的作用,GR阻断剂,如米非司酮,将来也许是PTSD的***途径之一。

儿茶酚胺类药物如普萘洛尔,胍法辛可更直接地限制创伤后急感神经系统活动,但是这些药物似乎并不能预防PTSD的发生(Neylanetal.,2006;Pitmanetal.,2002;Vaivaetal.,2003),其中一个随机试验显示,普萘洛尔只是阻碍了PTSD相关心理生理改变的发展。然而,动物实验显示,这些药物有改善恐惧条件反射的效果(Neylanetal.,2006);这种人类与动物实验的不一致结果,可能反映了人的复杂性,但同时,还不能否认这一途径的前景。最终PTSD的生物学机制预防可能要求广泛因素的识别,甚至包括潜在的基因或基因表达修饰等因素,这些是致使生理内稳态无法正常恢复的基础。基于PTSD交感神经系统改变的研究,可以预测儿茶酚胺类药物对这些改变应该有效,尽管α2肾上腺能受体拮抗剂的有关结果不一致,但α1受体拮抗剂如哌唑嗪,显得很有效果,尤其是在减轻PTSD的恶梦方面(Raskindetal.,2003),这一效应在动物实验中也得到验证(Manion,Gamble,&Li,2007)。还有研究显示糖皮质激素对慢性PTSD症状有效,但这一效果似乎与糖皮质激素诱发的记忆抑制更加相关,而不是它对应激反应的制约作用。

恐惧条件反射相关的研究进展,包括基础和临床神经科学方面,也许在将来可以为辅的心理***方法提供策略。临床上一个常用的PTSD***方法认知行为***就是着眼于促进恐惧反应的消退。然而,由于其失访率高,这一方法常常很难开展,需要病人有很强的毅力,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消退的恐惧反应也可能出现自然恢复。如果由几种方法共同协助进行恐惧反应消退,如心理***配合短期药物,消退成功率可能会增加。部分NMDA激动剂,环丝氨酸(DCS)就是一个可以考虑的药物。该药物可以有助于大鼠的消退训练,也可以促进焦虑障碍患者的恐怖反应更快消退(Ressleretal.,2004)。一个探索性的临床试验发现DCS在***PTSD上有些功效(Heresco-Levyetal.,2002)。尽管该药很有应用前景,但还需更多的工作来研究怎样最好的使用DCS来***PTSD,以及它的功效究竟有何。

另外一个基于动物研究的方法涉及到阻断记忆的再巩固过程。最初动物实验中大部分使用蛋白合成阻滞剂,后来对大鼠的研究显示β受体拮抗剂普萘洛尔可以有效地阻断记忆巩固过程,无论是腹腔内或是直接杏仁核内给药(Debiec&LeDoux,2004)。普萘洛尔被认为可以通过蛋白激酶负性调节蛋白合成,从而模拟蛋白合成阻滞剂的作用。尽管已有报道称普萘洛尔在预防PTSD发生上有些效果,对慢性PTSD而言,其阻断记忆再巩固途径可能更有潜在的用途,因为它将药物和创伤记忆的提取联系起来了。一个试验性研究论证了普萘洛尔对PTSD患者具有部分功效(Brunetetal.,2008)。

除了以上几个生物学途径外,20年的研究表明,暴露疗法和正念(mindfulness)疗法对PTSD有效。一种具体的暴露疗法——延长暴露疗法(prolongedexposure,PE)在很多不同的创伤人群的对照实验中已经证明了它的有效性(Powers,Halpern,Ferenschak,Gillihan,&Foa,2010)。有4个RCT实验证明了PE在老兵PTSD的***中起作用,有效地减少了PTSD症状,接受PE***后的个体可能不再符合PTSD的诊断标准(Steenkamp&Litz,2013)。有很多的研究支持使用正念机制来表述幸存者的PTSD症状和回避行为,学会观察和解释自身内部的想法、情绪和身体感觉对于PTSD的***是非常重要的。患者的大脑活动较多与以当前为中心的即时经验联系,暗示了与躯体感觉经验保持更多的客观性和分离;可能帮助个体更有效的从事不同信息加工或者从不同的信息加工中脱离开来(Thompson&Waltz,2010)。有研究者关注了正念因素的改变(Changesinfacetsofmindfulness)与PTSD***效果之间的关系,对48个部队老兵的PTSD住院患者研究发现,正念因素的改变能解释***后PTSD和抑郁症状的19%~24%。而且意识行为(actingwithawareness)的改变对PTSD症状严重性起到一个独特的作用,而无判断接收(nonjudgmentalacceptance)的改变对抑郁症状的严重性起到一个独特的作用(Bodenetal.,2012)。采用身心桥技术(mind-bodybridging,MBB)集中于睡眠,能改善睡眠和PTSD症状(Nakamura,Lipschitz,Landward,Kuhn,&West,2011);对美国卡特里娜飓风后20名幸存者经过8周的系统正念训练,发现幸存者的PTSD症状、焦虑症状有了很大的改变(Waeldeetal.,2008)。对低收入的非裔美国女性PTSD患者采取正念减压法(mindfulness-basedstressreduction,MBSR)有助于PTSD症状的改变(Dutton,Bermudez,Matás,Majid,&Myers,2013)。因此,就较少人力、物力消耗而言,正念***对现今自然灾害、战争频繁的社会无疑有着积极意义。但是以后的研究主要是去提高已有方案的有效性,尤其在特定的人群内的具体应用,同时发展针对那些不能从传统方案中受益个体的新方法。

四、展望

由实验室研究向临床应用的转化过程中,一个主要局限和转化缺口体现在,它们更着重强调创伤暴露的经典生物学后果。但对PTSD而言,一个关键问题是为什么只有一小部分人发展成PTSD:极少数研究探讨了PTSD的保护因素,对警察行业研究发现积极的世界观、良好的社会功能可能预防PTSD的发生(Yuanetal.,2011);对PTSD的条件性恐惧研究发现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Inslichtetal.,2013);因此,应激源暴露后,那些调查亚群体之间个体差异或表型差异的动物模型,可能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尽管PTSD动物模型的标准早在十多年前已建立,但基于面对相同应激源来检测个体差异的PTSD动物模型还不太多(Porges,2006)。

反恐防暴篇10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应尽快出台“国家反恐法”。据国内媒体报道,2005年,我国“反恐怖法”的框架结构就已经完成,但出于解决如何界定基础概念和设计特殊的反恐措施等需要,这部法律迟迟未出台。

3月9日,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反恐法的议案,全国人大***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接受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将根据反恐工作实际需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研究法律调整范围等问题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目前,我国反恐立法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标志是2011年全国人大***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意味着我国开始迈出制定专门反恐法的步伐。”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

这是一部什么性质的法律?它该如何制定?它的出台对完善我国反恐体系会起到怎样的作用?本刊记者采访数位长期关注反恐立法的学者,对此进行了分析。

形势严峻,必须专门立法

恐怖主义进入中国,最早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可以说,新中国成立时就开始了反恐工作,特别是新***府建立初期,外国在华的间谍特务和留在大陆的残余势力,进行各种恐怖活动。但是上世纪60、70年代之前,中国人很少知道或提及‘恐怖主义’。”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原中国***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梁淑英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

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大,我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飞速发展,犯罪手段和范围也多了起来。

“***打响了恐怖主义的第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理事会副***潘光说,“可以认为,中国当时才真正意识到了恐怖主义。”

根据国新办资料《“***”恐怖势力难脱罪责》,自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恐怖势力在中国***境内制造了至少200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中包括在公共场所引爆炸弹等事件。

“上世纪90年代,国内有一种看法,即中国的恐怖主义只发生在***,全国范围没有严重的恐怖主义。所以,当时没有真正形成国家反恐战略,反恐工作局限在***等局部范围,主要目标是‘***’。”潘光说。

2009年在乌鲁木齐发生的“7·5”事件,是近几年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影响最大、手段残忍、伤亡最严重的一起暴力恐怖事件,共造成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伤,331个店铺和1325辆汽车被砸烧,众多市***公共设施被损毁。

2013年的“10·28”恐怖袭击事件和刚刚发生不久的“3·01”昆明案都证明了一点,我国境内的恐怖活动犯罪进入了新的严重危害期。

“特别是2013年以来,‘***’恐怖势力开始走出边疆地区,相继在北京、昆明等地实施暴力恐怖犯罪,并以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为侵害对象。这意味着,恐怖活动向我国内地渗透成为现实,对我国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迫切需要更有力的法律武器予以应对。”赵秉志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控研究所所长李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我国一直都有很明确的反恐原则,但是对具体的局部问题的认识,比如对恐怖主义的严重程度和我们掌控程度的认识,有不足之处。而从国际社会看,‘9·11’以后不论是整体认识还是防治措施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9·11”后第45天,时任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两院通过的《美国爱国者法案》,该法又被广泛称作《反恐怖法》。俄罗斯在1998年就通过了联邦反恐法,2004年又提出根据新的形势对该法作进一步的修改。德、法、日、英、南非等国家也都陆续通过了反恐专门立法。

我国香港特别行***区先后通过了《2002年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和《2004年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修订)条例》;澳门特别行***区于2006年通过了《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法》。

从“协调小组”到“领导小组”

数次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危害远远超过了普通形式犯罪的损害和影响,在此背景下,虽然“反恐法”还未出台,但中国反恐机制建设也加快了步伐。

“***成立了反恐局,外交部成立了涉外事务安全司,地方也建立了相应的反恐机构,保证在遇恐怖袭击时各部门能协调一致。”梁淑英说,“目前部级、地区级、作战部队等层次的反恐机构已经建立,一旦这些机构高效运作起来,无论中国哪个地区发生恐怖袭击,应急系统都将迅速启动,确保反恐行动的实施。”

在我国反恐体系占据举足轻重作用的机构是2001年成立的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其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反恐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2013年,国家反恐怖协调小组更名为国家反恐怖领导小组。

“这些调整体现了中国对反恐工作的重视,对恐怖主义在中国境内的严重危害程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层面。更名后的国家反恐怖领导小组能更好协调各职能部门,调动部级资源对重点地区反恐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加强。”李伟说。

国家反恐领导小组是***的议事协调机构。据李伟介绍,国家反恐领导小组由国务委员领导,下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具体执行领导小组的***策、意见和决议。

反恐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将包括公安、安全、武警、***队、外交机构等职能部门,还会有交通、卫生、民***等配合单位。在反恐方面,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进行直接领导,这将有利于各单位在收集情报、应对恐怖威胁、处置善后等方面各司其职、提高效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设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维护整个国家安全问题上出现的最大的一次结构性改革。在统筹协调整体国家安全、顶层战略上将会发挥极为关键和重要的作用,可以改变以前我们在面对国家安全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状,必须要统筹我们面临的各种威胁,其中就包括恐怖主义威胁。”李伟说。

组建专门的反恐机构,对恐怖袭击的快速反应机制产生的效果相当明显。

“2009年的‘7·5’事件发生后,虽然立即成立了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但截至当年8月3日,首批83名犯罪嫌疑人才被批准逮捕。而刚发生不久的昆明案,在30个小时之内就侦破案件,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虽然两起案件的严重程度不同,但从中也能看出,不到5年的时间里,国家对恐怖袭击的快速反应机制在逐渐完善。”梁淑英说。

全民意识与国际协作

除相关部门构建反恐系统外,对于中国***府,反恐方面的工作还包括培养公民的自我安全意识、与其他国家间在反恐方面的协调互动。

观察近几起恐怖袭击事件中的群众应急反应和处理方法,可以看出我国民众严重缺乏反恐意识和科学的逃生技能。

“反恐机制中的防范预警、快速反应、后果处理和全民教育这几个方面,我们最缺乏的是全民教育。”李伟说,“近几年的几起恐怖袭击,我们还没有把全民反恐安全意识作为顶层设计以各种形式落实下来,目前没有一个部级的培养公民安全意识的整体机制,这个战略还没有形成。”

李伟建议,中国公民的安全意识培养要包含野外求生、逃生和救助(自我救助和相互救助)三个方面。

“安全是和谐社会最根本的一个基础,全民安全意识,应该贯穿从幼儿园到整个教育过程的结束,这样才会使得公民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会有一种条件反射的应对措施,比如日本的防震减灾的安全意识教育,其他国家的童子***夏令营,就是培养孩子从小知道在不同突发事件过程中需要做什么。”李伟说。

赵秉志举例,***反恐怖局曾经印发《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可以引导社会公众采取正确措施规避危险,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恐怖活动的危害程度。

除了国内反恐体系的建立,作为联合国的会员国和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高度重视反恐国际合作,参加联合国主持制定的或国际会议通过的反恐怖国际公约。例如2001年的《打击恐怖主义、***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等一系列公约、条约。

近年来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边防部门在多边和双边合作领域及时互通情报信息,协调行动,在维护边境秩序、防范打击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方面进行了合作。

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反恐合作一直比较顺利,但在打击以“世维会”为首的***势力上,我国与欧美国家的合作面临诸多困境。

“一些欧美国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和自己的价值取向,即‘反恐双重标准’,使得我国和欧美国家合作反恐时遇到很大阻碍。比如以‘世维会’为首的***势力在西方国家得到非***府组织资金上的援助等,这种障碍还要进一步的逾越,需要西方国家在反恐合作方面拿出诚意和行动。”李伟说。

反恐法首先是一部预防法

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为了有效遏制和打击恐怖活动所通过的一系列公约、条约和决议,如《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就列举了特定行为,要求缔约国在本国国内法中将该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赵秉志认为,我国要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对照国际反恐公约、决议的要求,推进反恐立法的完善。

“9·11”事件后,美国、俄罗斯、英国等国均通过新的专门立法促进反恐怖工作的开展。尽管各国和地区反恐法的内容各具特色,但在概念界定、反恐怖措施的设置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共同之处,甚至具备某种规律性。

赵秉志分析,恐怖主义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更具有较为浓厚的社会***治色彩。如2001年《打击恐怖主义、***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就使用了“恐怖主义”的概念,并对此进行明确界定。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渐淡化***治色彩的过程。

早期国际社会通常认为恐怖主义具有某种***治目标或***治目的,影响了国际反恐合作的开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突出恐怖主义“制造社会恐慌”的特点,呈现出“去***治化”趋势。

“从法律视角来看,我国反恐法律体系使用的专门概念主要包括‘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犯罪’等。根据2011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恐怖活动包括采取暴力手段,造成或者意***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暴力恐怖活动’。同时,恐怖活动还包括破坏、恐吓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赵秉志说。

对恐怖活动进行明确的界定后,迈出了反恐立法的第一步,下一步就是如何制定这部法律的问题。

反恐法不同于我国任何一部法律。“从犯罪术语来说,其他犯罪是隐性犯罪活动,但是恐怖袭击是显性犯罪活动,公开实施恐怖袭击。恐怖犯罪实施之前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组织活动的严密性,发生后最突出的是突发性和显性的影响和危害。正是这些特殊性,使得以往打击犯罪的法律在面对恐怖威胁时有明显的不足。”李伟说。

目前我国对犯罪处罚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法》对恐怖犯罪进行了入罪,还有刑法处罚,我称之为威慑性法律,不犯罪就不会受到刑法的惩处,犯了罪就要依法惩处。我国《刑法》最高的处罚就是死刑,但是死刑对不具备威慑效果,因为以死作为所谓自身追求,所以《刑法》很难威慑。”李伟说,“这样,对恐怖活动就要有另一部法律来制裁,这部法律是一部预防法而不是威慑法,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及时遏制恐怖活动的发生才是最终目的。”

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公民权利的不当限缩

在赵秉志看来,“反恐法”之所以久久未出台,是因为它和其他法律存在两点最大的不同:一是反恐怖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涉及行***法、刑事法、***事法等多种法律关系,在反恐立法过程中,需要使反恐法与原有的法律法规保持衔接,以保持我国法律体系的内部和谐,避免与相关条款存在重复、交叉乃至矛盾之处。

二是反恐法是一部动用最优势国家权力防治恐怖活动的法律,除了常规的行***机关、司法机关之外,甚至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组织等力量,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公民权利的不当限缩,或是影响国家法治建设的正确走向。既要确保预防和惩治恐怖活动,又要做到充分保障人权,是我国反恐立法的难点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对恐怖活动犯罪的规定主要存在于刑事法领域。在实体法方面,我国近年来通过了一系列刑法修正案,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进行修订,增设资助恐怖活动罪,并且将恐怖活动犯罪规定为特殊累犯;在程序法方面,2013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更是有七个条款明确涉及恐怖活动犯罪的追诉,包括级别管辖、律师会见、证人保护、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内容。”赵秉志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

在制定反恐法的过程中,要对中国近年来实际工作中的一些有效做法,如认定恐怖组织和、冻结涉恐资产、恢复社会秩序等做法及时纳入法制轨道,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同时要对反恐工作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将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恐怖活动,全部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此外,可以通过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增设恐怖活动罪之专门罪名,加大对恐怖活动的制裁力度。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反恐防暴10篇

学习

信仰纪录片观后感10篇

阅读(25)

本文为您介绍信仰纪录片观后感10篇,内容包括信仰纪录片观后感1000字,信仰纪录片观后感手写。《信仰》站在历史层面,回溯90年的光辉岁月,突破传统思维模式,用现代语境和通俗语言解读***的历史。以***的90多年历程为背景,采用"大背景、小细节"

学习

育儿心得幼儿园10篇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育儿心得幼儿园10篇,内容包括育儿心得幼儿园怎么写,二年级家长育儿心得。

学习

本一大学10篇

阅读(13)

本文为您介绍本一大学10篇,内容包括一本大学排名完整版,一本大学简介加相片。(来源:文章屋网)

学习

学生会部门工作汇报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学生会部门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关于学生会部门工作总结合集8篇,学生会工作汇报卡点模板。1.***员向***支部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对照***员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在近段时间自己的学习、工作、思想、生活等情况和问

学习

六一儿童节串词10篇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六一儿童节串词10篇,内容包括六一儿童节主持人台词串词,六一儿童节舞蹈串词怎么写。3:六月是火红的石榴花点燃的季节4:六月是歌声飞扬的季节合:噢,六月的日子是多么地精采,六月的日子多么令人向往1:现在,当春姑娘的脚步渐渐远去

学习

续写小摄影师10篇

阅读(32)

本文为您介绍续写小摄影师10篇,内容包括续写小摄影师的日记,小摄影师作文续写。“先生,您想见的小男孩来了。”“高尔基同志,打挠您了。”小男孩深深地鞠了一个躬。高尔基抬头一看,小男孩的脸被寒风吹得红彤彤的。高尔基连忙叫秘书倒了杯水

学习

借口作文10篇

阅读(38)

本文为您介绍借口作文10篇,内容包括借口作文怎么写,借口为题作文范文。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深深的庭院,明眸的宫女,沉寂的粉蝶,慵懒的梳妆,犹如宫廷的车轮在她心里缓缓辗过。她,想到了戍边的将士浴血奋战,想到了沙场的父兄喋血,为了

学习

劝说作文10篇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劝说作文10篇,内容包括劝说作文大全400个字,劝说作文100篇。雪这是一个超越时空,超脱尘渍的形成。------清纯无瑕,玲珑精透。白,一抹平凡的鱼慷,然而到了她的身上却因为质朴与纯情的参糅而凝为脱俗超然色愫。六棱,脱俗的格调,脱俗

学习

品品人生10篇

阅读(41)

本文为您介绍品品人生10篇,内容包括品品深度美文,品品人生深度解析。不一样的心情,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时间,它给你的是不一样的感觉。每个人的人生旅途,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有欢乐,有痛苦,亦有麻木不仁,感觉不到生活的温度。对于种种得失荣辱

学习

计划生育检查10篇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计划生育检查10篇,内容包括实用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集合8篇,计划生育检查是免费的吗。二、工作目标及任务1.继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力度。一是加大人防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规范的安保队伍;二是完

学习

元旦祝福语老师10篇

阅读(55)

本文为您介绍元旦祝福语老师10篇,内容包括元旦祝福语老师怎么写,送老师的元旦祝福语。4.上联:一根教鞭作篙撑苦也不说累也不提引领学子遨游于知识海洋;下联:三尺讲台当田种名也不求利也不取甘为园丁浇灌出桃李芬芳。5.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

学习

关于圣诞节的英语作文10篇

阅读(31)

本文为您介绍关于圣诞节的英语作文10篇,内容包括小学圣诞节英语作文,英语作文圣诞节过去时态。2016最新圣诞节英语作文精选2016关于圣诞节的英语小作文2016关于圣诞节的英语小作文带翻译2016关于过圣诞节的英语作文带翻译2016年最新圣诞

学习

暑假里难忘的一件事10篇

阅读(16)

本文为您介绍暑假里难忘的一件事10篇,内容包括暑假里难忘的几件事,暑假里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我最喜欢做手工了。因为做手工可以让你的手做什么活都那么灵巧。今天我又做了两个小东西,一个是“土电话”,还有一个是“手工琴”。“土电话”

学习

六一诗歌朗诵10篇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六一诗歌朗诵10篇,内容包括一年级六一诗歌朗诵,六一毕业诗歌朗诵。男:爷爷、女:奶奶、男:叔叔、女:阿姨、合:老师、同学们:你们好!女:六月的**,气候宜人,鲜花盛开。男:六月的**,草长莺飞,生机盎然。女:伴着花的芬芳,披着节日的盛装,男:“六一

学习

反恐工作汇报模板

阅读(126)

本文为您介绍反恐工作汇报模板,内容包括反恐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及下步打算,公安反恐工作汇报范文。国家反恐中心的职能定位有11种之多,但最基本职能定位是跨情报机构的伙伴关系整合平台,用现任反恐中心主任尼古拉・拉斯姆森的话说,“简而言之

学习

基于“大数据”的反恐作战思想探析

阅读(21)

本文为您介绍基于“大数据”的反恐作战思想探析,内容包括大数据对反恐作用,大数据时代的反恐情报体系。当前我国国家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威胁。云计算与物联网的运用利于采集、挖掘、分析、甄别出利于反恐的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

学习

中外反恐立法比较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中外反恐立法比较,内容包括各个国家反恐立法形势,国内反恐形势及特点。接二连三的恐怖主义袭击让每一个中国人感到生活不安,心神不宁,总担心自己身边也会出现极端的。爆炸、砍人、劫机、汽车冲撞人群这类暴力的恐怖事件出现在

学习

反恐情报战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反恐情报战,内容包括反恐宣传全文阅读,大数据反恐情报。被追杀了10年的本・拉丹终于走到了人生的终点。2011年5月1日,恐怖大亨本・拉丹在位于巴基斯坦的一处寓所中被从天而降的反恐士兵击毙。据说,他死得“很难看”。有关专家

学习

反恐战争第二战场

阅读(25)

阿富汗战争、第二次海湾战争对于美国来说都是目标明确的速决战,而在反洗钱领域的战争则将是一场看不清对手的持久战阿富汗战争、第二次海湾战争对于美国来说都是目标明确的速决战,而在反洗钱领域的战争,则将是一场看不清对手的持久战。继阿

学习

新安全观和反恐斗争

阅读(26)

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增多,国际安全问题突出起来,成为许多矛盾的交汇点和爆发点。

学习

反恐尖兵:中国“雪豹突击队”大揭秘

阅读(24)

本文为您介绍反恐尖兵:中国“雪豹突击队”大揭秘,内容包括反恐尖兵利剑雪豹突击队,雪豹突击队国家级反恐特种部队。随着“雪豹突击队”第一次走出国门跨国“亮剑”,以及在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精彩亮相,“雪豹突击队”以忠诚、敏捷、顽强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