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论文第1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曹禺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与民间二元且以***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文学艺术论文第2篇
1.文艺复兴时期的数学与艺术———合作巅峰
经过了漫长的中世纪,欧洲于13世纪末进入了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在人文主义和科学思想的双重影响下蓬勃发展。为达到真实反映现实的目的,画家们面临着一个急待解决的数学问题———如何把三维的现实世界描绘在二维画布上?1435年,意大利画家、建筑学家、数学家、文学家阿尔伯蒂出版了《绘画论》一书,对基于透视几何学的焦点透视画法进行了科学的系统化。他认为大自然是艺术创作的源泉,数学是认识自然的钥匙,艺术的美就是和自然相符合。意大利画家、科学家达•芬奇用艺术家的眼光去观察自然,用科学家的精神去探索自然,深邃的哲理和严密的逻辑使他在艺术和科学上都达到了顶峰。达•芬奇***透视与色透视的基础上,创立了透视学的第三个分支———空气透视;同时他还创作了许多精美绝伦的透视学作品,其中最优秀的当属《最后的晚餐》。透视几何学的诞生和应用,使得数学和艺术的融合达到了一个里程碑式的高度。波兰数学家、天文学家、法学家、医生、牧师哥白尼经过长年的观察和计算,在1543年发表的《天体运行论》中提出了“日心说”,沉重打击了教会的宇宙观。近100年后意大利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伽利略以《星际使者》《关于太阳黑子的书信》等著作有力地支持了哥白尼的“日心说”,奠定了近代实验科学的基础。哥白尼和伽利略两人的研究成果逐渐瓦解了传统上神学、科学、哲学之间的统一关系,为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2.近代思想启蒙运动中的数学和艺术———渐行渐远
发端于17世纪中叶的思想启蒙运动揭开了欧洲近代史的序幕,启蒙思想家们力求探索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永恒法则。1665年,英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哲学家牛顿,德国数学家、历史学家、法学家、哲学家莱布尼兹各自***地创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微积分学”,彻底改变了数学概念绝大多数来源于直观的经验模型的面貌,开始更多地依赖于思维的构造。微积分学随即成为现代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生物学和地理学等众多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基础理论方法,而且还广泛应用于经济、管理、语言、***治、艺术设计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在微积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点集拓扑学与泛函分析等各个现代数学分支日趋逻辑化和抽象化,也远远走在了所有现代数学应用领域的前列。1750年德国美学家、哲学家鲍姆嘉通出版了一本学术专著《美学》,宣告了美学已确立为一门***学科。他将美学定义为“感性认识的科学”,认为“科学研究的初衷是追求真,而艺术研究的目的是创造美”。与之同时代的德国哲学家、思想家黑格尔在其1817年出版的《哲学全书》中宣称,“艺术的内容就是人们内心的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至此,人们对于数学和艺术更多的是强调它们之间的差异:数学作为自然科学的基础,主要遵循逻辑思维的原则,达到了理性认识的巅峰;而艺术作为人文精神的代表,主要运用形象思维的方式,达到了感性体验的极致。在鲍姆嘉通和黑格尔的指引下,艺术与现代数学都孤单地迈上了相对***的发展道路
3.近现代社会中数学与艺术的重新融合之路
进入20世纪,人类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人们的生活状态和思维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1945年美籍奥地利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发表了《关于一般系统论》的论文,从此人们开始以整体性的观点来分析系统、要素和环境三者之间的互动联系和变化规律,科学与艺术的基本原理、工作对象、研究方法等各个方面都重新开始互相渗透和融合。就像英国学者马丁•约翰逊在《艺术与科学思维》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科学家与艺术家,他们虽然岗位不同,但在各自工作中所追求的目标是相通的,他们实际所采用的工作方法比他们实际所承认的有着更多的相同之处”。根据思想倾向和艺术风格的不同,20世纪以来西方现代艺术史上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艺术流派。西班牙画家、雕塑家、剧作家、诗人毕加索的名作《亚威农少女》,引发了立体主义运动的兴起。立体派比较关注如何运用几何原理和数学概念来革新传统的艺术形式,表现生活在迅猛变化的工业社会里的人们内心的期待、躁动、彷徨与失落。而抽象派则尝试打破绘画必须模仿自然的艺术观念,主张以抽象的几何***形为绘画的基本元素,来构造普遍的现象秩序与均衡美感。抽象派的先驱、荷兰画家蒙德里安的代表作品《灰色的树》,通过直线与直角的“纯粹造型”达到了人神统一的“绝对境界”。说到20世纪的艺术界,必须提及荷兰的埃舍尔,他是如此的特立独行,甚至至今都无法将他归属任何一个流派。埃舍尔一生钟情于镶嵌艺术的研究与创作,他从圆、正三角形、正方形、正六边形等基本几何***形出发,连续多次地利用欧氏几何里的反射、平移、伸缩、旋转这四种基本变换,使得基本几何***形扭曲变形为虫、鱼、鸟、兽、人物、花朵、魔鬼与天使等镶嵌***案。后来,埃舍尔从读到的非欧几何、拓扑、分形几何等数学思想中再次获得了巨大灵感,使镶嵌艺术达到了鼎盛状态。在埃舍尔创作的那些充满现代数学气息的镶嵌艺术作品中,例如《红蚁》《瀑布》《鱼和鳞》《观景楼》,我们看到了一个个神秘莫测的神话世界。如果说,非欧几何直接造就了埃舍尔辉煌的镶嵌艺术,那么分形艺术则充分展示了后现代主义的艺术风格。为了表现变幻的云朵、蜿蜒的河流、神秘的星系和粗糙的断面等自然形态,1975年数学家、计算机专家芒德勃罗出版的《分形:形状、机遇和维数》一书,宣告了分形几何的诞生。在审美情趣与科学内涵完美融合的分形***形中,厚重的思想随着时间消逝,流动的秩序在平面上涌动,主体裂成碎片丧失了中心地位,艺术通过计算机复制走向大众化。虽然分形***形具有复杂的结构,但总是可以利用简单函数无限迭代而成。这个特征使得分形广泛应用于各个艺术领域,尤其是装饰设计方面,如早期的贺卡、壁画、明信片、书籍封面,以及现在的电信卡、购物卡、文化衫、广告画面等。北京服装学院高绪珊教授率领的团队将分形理论应用于纤维制造流程,创造了多维高仿真长丝SFY,使人造纤维呈现出“龙缠柱”般的天然纤维风格。
二、教育工作者的深度反思———和谐发展
我们已经截取了西方艺术发展史上四个重要的阶段作为载体,简要地阐述了数学和艺术之间关系的来龙去脉。了解这一点,对于教育工作者有什么实际意义?美籍华裔核物理学家吴健雄曾经指出:“为了避免出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危机,当前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是消除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之间的隔阂,而为加强这两方面的交流和联系,没有比大学更合适的场所了。”近20年来,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反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工厂”拥有庞大的工程师队伍,可是为什么国内大多数行业仍旧处于世界产业链的底端?答案是明显的,我国目前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大师级别的科学家和艺术家,既不能开发尖端的突破性的核心技术,也不能设计前卫的独创性的艺术模式。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尴尬的局面呢?现行教育体制或许应当担负起一定的责任。我国的教育注重知识灌输、忽视能力培养的教学方式姑且不论,还在高中阶段就过早地文理分科,大学阶段专业划分过细,理工科学生不用学习如何欣赏艺术,而艺术类学生也不会主动关注数学。久而久之,在知识结构、认知行为与创造能力等方面产生明显的断裂是必然的。值得欣慰的是,2014年***已经宣布了高中不分文理班的***策,这是朝着“理性回归”迈出的第一步。可以期待,未来大学的一二年级将不再划专业,而进行“通识教育”。如此一来,方有可能造就逻辑思维能力和形象思维能力和谐发展的人才。数学和艺术的融合,从哲学上讲,源于它们共同的追求———普遍性和永恒性,以及在数学研究和艺术创作过程中共同的付出———智慧和情感。“数学求真,艺术求美”,因为只有真和美才是普遍的和永恒的。古希腊人认为“美是真理的光辉”,美和真实际上是统一的。数学和艺术的融合其实就是“艺术的数学化”和“数学的艺术化”。对于艺术的数学化,大家其实并不陌生。且不说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分形艺术”,美国商业电影《阿凡达》开启了一个广泛意义上的“计算机艺术”的新时代。从键盘输入设计巧妙的数学算法,线条、色彩、形态、结构等艺术元素连续地变换与组合,具有梦幻效果的艺术作品就神奇地显示在屏幕上了。相信这会对现代艺术的创作风格、传播方式和评价体系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对于数学的艺术化,可以像北京科教频道的纪录片《宇宙大探索》那样,用艺术化的浪漫方式来阐述深奥的宇宙演化理论。在“高等数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也要尽量把抽象的数学概念和深刻的数学思想进行艺术化的处理,让课堂始终充满着幽默风趣的气氛,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共鸣感。一方面拿一些经典艺术素材来表述,发挥艺术作品形象直观的优势,加强理解的深度和广度。比如在讲授极限理论时,不妨利用俄罗斯套娃来演示无穷数列的变化趋势,然后借用宋代叶绍翁的诗句“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来解释无穷与无界的区别。比如在讲授透视几何时,可以播放一段我国的传统艺术皮影戏来引起学生对于透视原理的兴趣,然后引导学生从数学的角度来欣赏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再比如讲到傅里叶级数时,先通过计算机播放一段舒缓的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让学生观察MediaPlayer上显示的声波的简谐振动,然后让学生课后查阅毕达哥拉斯用数学方法研究音程和音律之间关系后建立的音乐理论。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高等数学本身蕴涵的五大审美因素———简洁之美、对称之美、统一之美、奇异之美和运动之美。数学之美是一种通过赏心悦目的数学结构呈现的人类思维方式,是一种超越视听感觉的“抽象美”。要引导学生在学习数学概念、定理的过程中,发现与领略数学之美;在解答或证明数学问题的过程中,追求与创造数学之美,进而对数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感情。
三、结语
文学艺术论文第3篇
大学生艺术论文
摘要:在当前高校建设中,大学生艺术团作为独特的组织形式,不但起到了活跃大学艺术气氛、提高大学生艺术素质的作用,还对普及艺术文化、提升高校的精神文明建设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从目前的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来看,艺术团的活动对高校促进作用很大,使大学生更好的理解了文化内涵。随着大学生艺术团的逐渐成熟,所开展的艺术实践教育业取得了一定成果。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大学生;艺术团;实践教育
一、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现状
对于当前高校大学生艺术团而言,多数高校都已经成立了自己的艺术团,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将艺术实践教育放在了首位,旨在通过大学生艺术团来带动校园内高雅艺术的氛围,对全校师生进行高雅艺术的普及和推广,从而达到全面提升大学生素质的目的。当前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根据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大学生艺术团活动
在目前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求下,考虑到大学生艺术团能够带来的积极作用,当前高校纷纷组建了具有特色的大学生艺术团,并根据院校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大学生艺术团活动。对于北京物资学院来讲,其大学生艺术团下设管乐团、合唱团、戏剧团、舞团,他们取得良好的成绩,均在国家和北京市获奖,对艺术团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2、高校将艺术实践教育放在了大学生艺术团活动的首位,将高雅艺术的普及和推广作为主要目标
在高校目前的大学生艺术团活动中,高校不仅重视艺术团活动的开展,同时将艺术实践教育融入到了活动当中,并将艺术实践教育放在了首位,旨在以艺术团活动带动艺术实践教育的开展,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并积极做好高雅艺术的普及和推广,使高校具有高雅艺术的氛围,使高校师生都能够受到高雅艺术的熏陶。
3、高校在大学生艺术团注重活动开展的形式
为了保证大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取得实效,高校在大学生艺术团开展活动的时候,选择了多种艺术形式,主要有管乐、合唱、舞蹈、戏剧等等。由于目前高校将大学生艺术团赋予了更多的职能,希望通过大学生艺术团活动达到提升艺术实践教育效果的目的。因此高校在大学生艺术团活动上注重形式的多样化。
二、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高校将大学生艺术团放在了首要地位,并希望通过大学生艺术团的活动来提高艺术实践教育效果,但是在大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开展过程中,艺术实践教育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尤其是没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缺乏导向性,没有树立高雅艺术的核心思想
从目前高校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来看,多数高校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艺术实践教育的重要性,在开展过程中目的不明确,缺乏鲜明的导向性,导致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特点不突出,没有体现出艺术实践教育的意义所在。因此,要想取得艺术实践教育的积极效果,就要对大学生艺术团进行明确指导,并树立高雅一树的核心思想。
2、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开展方式单一
虽然目前高校大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管乐、合唱、舞蹈、戏剧等,但是对于艺术实践教育来说,开展方式还比较单一,仅仅依靠现有的方式很难取得积极的教育效果。因此我们必须要积极拓展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开展方式,丰富艺术实践教育内容,保证艺术实践教育取得预期效果。
3、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取得效果不明显
目前高校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在开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整体教育水平和教育手段还比较欠缺,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强化。因此,对于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我们要有全新的认识,不但要认识到艺术实践教育的重要性,还要保证艺术实践教育有效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解决大学生艺术团艺术实践教育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大学生艺术团艺术实践教育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分析成因,努力丰富艺术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具体的对策有效解决现存问题,保证大学生艺术团艺术实践教育取得积极效果。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大学生艺术团艺术实践教育的指导方向
考虑到目前高校大学生艺术团艺术实践教育缺乏导向性的特点,我们要在大学生艺术团艺术实践教育中明确指导方向,明确艺术实践教育的任务,并制定具体的活动开展方案,使大学生艺术团艺术实践教育能够取得积极的效果,保证大学生艺术团艺术实践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同时,我们应树立高雅艺术为核心思想的指导方针,积极推动高校高雅艺术的发展。
2、拓展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开展方式和领域
目前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存在开展方式单一和开展手段不足的问题,为此我们要积极拓展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开展方式和领域,使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能够在开展方式上更加多元化,使艺术实践教育的领域能够得到有效延伸,起到艺术实践教育的预期效果。
3、制定具体的艺术实践教育目标,保证有效实施
考虑到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的重要性,我们需要制定具体的艺术实践教育目标,并在这一目标的指导下,大力开展艺术实践教育活动,使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活动能够在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上得到丰富,进而达到于小目标,保证艺术实践教育的有效实施。
四、结论
从目前高校大学生艺术团的组建和开展情况来说,不但丰富了校园文化,也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精神文明教育,同时在艺术实践教育上也取得了突出的效果。由此可见,大学生艺术团的开展直接促进了高校文化建设,同时艺术实践教育也获得了整体提升。因此,我们应该对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在今后的艺术团活动开展中,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实践教育存在的问题,保证艺术实践教育取得预期效果,提高高校的高雅艺术氛围和广大师生的高雅艺术素质,推动高校高雅艺术建设。
参考文献:
[1] 孙立***;;高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与管理的研究 [J];思想教育研究;2006年01期
文学艺术论文第4篇
关键词: 梦 艺术形象 艺术觉醒 文学样式 意识形态
梦,在我国文学作品里是不难发现的,尤其是志怪小说出世后,它的出现更加频繁。它在作品里,有的混有迷信色彩,有的只是提及一下生活常景,有的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喷发出压抑的感情,勾勒出生活的前景。梦是在什么时候以自觉的形式走上艺术殿堂,它与文学艺术关系如何,则是人们少有提及的。
一
在我国早期的作品中,梦多散见于诸子散文、历史散文,且常带有吉凶的征兆。“凤鸟不至,河不出***,吾已矣夫!”(《论语・子罕》)是孔子梦见不到这种灵瑞,预感到周道复兴无望以致叹惜。历史散文《晋楚城濮之战》更有子犯圆梦的记载:“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其脑,是以惧。子犯:‘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文中,子犯对梦的预见性本有所怀疑,却又担心晋侯迷信梦中所示放弃信心,不得不另辟蹊径,以“向天”“背天”忽悠。靠游梦、圆梦预示未来,其作用相当于龟甲上的卜辞,总带有迷信的色彩,并非以文学的角度有意地创造审美价值。再说,它只限于诸子散文、历史散文,不曾或少有在秦汉的诗、赋中露面,有其文学自觉性的欠缺。早期散文只是区别于韵文、骈文的一种文体,包括经传史说在内,概称散文。从今天的艺术角度看,它应当是与小说、诗歌并称的文学散文。梦,偶尔散见于这种散文,且带有迷信色彩,不能说是以自觉的形式进入艺术殿堂。
梦在文学作品出现较多的,在我国,当始于六朝的志怪小说。那时,志怪小说已从先秦的史说中分娩出来,相对成体。此时,梦已有向艺术殿堂迈进的趋势,这般说,是它仍带有迷信的胎痣。以《搜神记・三王墓》为例,“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纯属梦示;果真报仇,是应验了梦景的征兆。与其说是写主人公报仇,还不如说是为了佐证梦的灵验。在志怪小说里,梦还不如禽兽鬼怪在艺术上的成熟,后者已懂得用艺术手法通过它们折射社会现实,或是抒发压抑的情感,或是寄托生活的向往。同是《搜神记》里的作品,《韩凭夫妇》中的两只鸳鸯聚有灵性,象征着不死的爱情精神,表现出当时人们的情感与愿望。
我认为:只有当作者放弃它的征兆性,以梦的形象反映生活,呼出时代的强音,激活人们的心灵,梦才称得上是梦艺术的觉醒,才称得上是美。放弃,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形象性、时代性、情感性,迎合了感性显现的特征。艺术觉醒的梦,主要表现为描绘人们压抑心理和信仰危机,抒发人们的自然情感,寄托人们的美好希望。从这一角度上说,唐传奇的出现才使梦向艺术转化,梦才以自觉的形式步入艺术殿堂。
在《枕中记》的《南柯太守传》中,作者充分利用了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打破了时空的界限,摆脱了人世的羁绊,把主人公起伏变化的一生压缩于一梦之间,离奇神异、变化莫测,这样的奇思遐想,可以使读者的想象在更广阔的天地翱翔;可以更率直地评判人物,针砭时弊。这种巧妙的构思,往往能够更广阔、更深刻地反映真实的社会内容,有助于提示事物的本质。在唐传奇以后的作品中,梦多朝着艺术的路子走,且日益成熟。小说发展是这样,其他体裁也是如此,纵横发展。
我们以不同时代的小说加说明。志怪小说《搜神记・杨林》篇,梦者是一位商人,故事简单,意义平平。唐传奇的《枕中记》,把前面的主人公改成书生,糅进了作者个人的坎坷遭遇和官场的批判,却存有“人生如梦”的消极思想。清代《聊斋志异・续黄梁》,又把书生改为官僚,通过曾氏梦中拜相、谪官被杀、冥中受罪、转世遭难等情节,暗示了封建官僚制度的罪恶,表现了作者“忧愤深广”的态度,艺术上日益成熟。
横向上,我们同样可以证明。唐以前,梦在文学作品中仅限于志怪小说,或偶然提到的诗篇。唐开始,梦渐渐在诗歌、小说、戏剧等体裁中出现。如《梦游天姥吟留别》(李白),戏剧《玉茗堂四梦》(汤显祖),思想艺术水平都很高。近期的文学作品,关于梦的直接描写是少些,而冠于梦的题名则不少,以示人生的幽幻,或增强散文般的韵昧。关于这点,港台文学较大陆文学似乎突出一些,具体不一一列举。我们只求懂得这个道理:梦在文学作品中,从无到有,从不自觉至自觉,日益成熟,乃至借助梦的特点,写出不是梦的梦的作品。
二
在论述梦的艺术觉醒时,我以唐时期的文学为界,这仅从梦在作品中所出现的频率,以及在各种文学体裁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技巧来划分,它带有普遍性的特点。它还有特殊性,那就是不同文学体裁所显示的梦的自觉性是不一样的。
梦的艺术觉醒,随着体裁的不同,觉醒的时刻不一样,诗歌早于小说,小说早于戏剧,至于那些不梦而梦的近代作品姑且不去论述。秦汉时期,其他体裁里的梦还处于酣睡时,我们从乐府民歌中就能偶尔见到梦苏醒的前奏。如《饮马长城窟行》的两句诗:“梦见在我傍,忽觉在他乡。”这里的梦,已不是生理常景的梦;这里的觉醒,还是艺术上的梦觉醒。它通过梦中相随,醒来相别的反差,写出思妇的惆怅心理。它不同于《论语・子罕》中的梦,带有吉凶的征兆;也不像《搜神记・三王墓》中的梦,在印证梦的灵验。只是早期,这类梦的作品并不多,只能偶尔在某些诗篇中看到零星的闪光点,尽管如此,还是可以断言,梦在诗歌中“觉醒”时,其他文学体裁里的梦还将“沉睡”几百年。只有到了唐传奇,才有与之相媲美的作品,此时,唐诗中的梦也不逊色,而且更加成熟。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不亚于《枕中记》,它以梦游仙景来反衬人间官场的污浊,有那种不愿“折腰事权贵”,而欲骑鹿“访名山”的思想,风格逍遥、旷达。至于杂剧等戏剧文学,是在唐传奇上发展起来的,梦的艺术自觉性自然在诗歌、小说之后,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产生这种不平衡,以各种体裁的成熟有关:我国文学体裁成熟先后为诗歌、小说、戏剧。神话虽早,然文学的记载则多由历史学家、哲学家“订正”;散文虽早,然早期的散文只区别于韵文,骈体文不宜相提并论。这种不平衡,还与梦在各种体裁的适应性有关,这方面,后边将会论述。
三
以上,我着重论述了梦的艺术觉醒,那么梦这一生理现象有什么值得作家垂青的呢?这有文学作品本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
文学作品本身所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文学的形象性与形象的间接性。形象性,是艺术区别于其他的意识形态;间接性,又使文学从艺术中分离出来。它是用语言材料来塑造艺术形象的。形象的特点与梦的特点吻合,语言的线条性,有利于时间上描述像“蒙太奇”般的梦景。尽管如此,梦在不同文学体裁的运用,还是有其艺术能力上的差异。
我认为,借梦写诗要比其他的体裁容易得多。因为梦的特点与诗歌的特点较为相似。梦有形象性、情感性、跳跃性、无序性的特点,这里除无序性外,其他的特点基本与诗歌的特点相应。
梦的形象性是模糊的、类型化的。正因为模糊,才显得朦胧、含蓄、多义;正因为是类型化的,才有其明确的象征意义。介于这种朦胧与清晰之间,诗才不致沦为快板,诗才有其丰富的内涵。因此,它显得精巧、凝重。梦的情感性,较现实有更大的空间:它可以是记忆的回放,也可以是思维成像,还可以是潜意识的纵情,亦真亦幻,真假难辨。即使当朝,也不宜苛责。如《梦游天姥吟留别》就收到了很好的思想艺术效果。梦有跳跃性,诗歌何尝不是这样。如臧克家在《三代》中写道:“孩子在土里洗澡,爸爸在土里劳动,爷爷在土里埋葬。”仅有三句话,却写出了三代农民乃至我国世世代代农民都离不开土地的生活。
或许是梦有与诗歌相应的特点,加上诗歌又是早熟的文学体裁,才使梦在诗歌中的艺术觉醒早于其他文学体裁。至于梦为什么会有上述的特点,这牵涉到人的左右脑的生理功能,它属于生理学的范畴,我们就难于作进一步的探讨了。应当提及的是梦的这些特点,也基本适于散文,只是要适当地作好情感的冷化、整流,以追求当代的散文美。
梦与小说相通的特点主要在于“蒙太奇”的梦景与语言的线条性所显示出来的时间的连续性。小说借助于语言材料可把梦景一幕幕地显示出来,于是在小说中关于梦景的描写也不少。不过应该指出,梦的跳跃性特点不利于小说叙事的完整性,无序性更不必说。我们看到小说中的梦总比生理上的梦有条理、有情节,这是为小说的特点所矫正过的。对此,我们可以在《枕中记》里领略一斑。再说,小说中的形象力求典型,梦的形象是类型化的,运用时总不如诗歌合拍。至于剧本,还得考虑到舞台的因素,与梦相通的特点就更少了。早期戏剧还凑合,形象多为类型化,是莫里哀式的;近期戏剧的形象则多为典型化的(喜剧除外),是沙翁式的,梦那类型化的形象很难派上用场。再者,剧本中的梦可以写出来,表演时却得依赖于两个场景,以别魂体;或场景先后更替,以示梦景的出现,不如诗歌、小说,仅靠语言材料就能表现出来。
文学作品与梦发生关系的社会原因,是由于文学隶属于意识形态。人类早期,生产力低下,人们有在自然界中争得自由的愿望,却不能预测自身的行为后果,这酷似生活的梦不能不像卜辞一样来占卜自己的未来。我国历史散文中有关于子犯圆梦的记载,古希腊悲剧里有关于普罗米修斯圆梦的台词。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水平提高了,阶级斗争又接踵而来,梦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单纯,只是寄托希望,还反映出意识形态的特点,它以圆梦者的清醒,听梦者的“糊涂”流露于文学之中。自然,它无宁升华为教义,尤其是被统治阶级的梦,只能是成为折射社会现实的一种虚像,一种掩饰。李白的《梦游天姥呤留别》、蒲松龄的《续黄粱》就是梦中的离骚。当人们思想混乱,以致信仰危机时,梦以其虚幻的特点来摹拟社会,给人以启迪。这般说来,梦在艺术中似乎以其古怪的笔调来勾勒畸形的社会。其实不然,它也可以美化社会,剪辑现实中的美。
人们在现实中的遗憾往往会在梦中得到平衡,能予平衡的梦在文学艺术中不只是梦,它应该是一种艺术的表现手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遗憾会越来越少,梦在文学艺术中用于折射社会的频率也将越来越少。不过仿照梦的形式构思作品,以梦的特点来诠释社会,犹如海市蜃楼,美不胜收。
参考文献:
[1]刘叔成等著.美学基本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会,1987,9.
[2]以群主编.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8.
[3]宋元人注.四书五经.北京市中国书店,1987,7.
[4]李梦生撰.左传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6.
[5]汪绍楹校注.搜神记.中华书局,1985.
文学艺术论文第5篇
1.1虚拟网络艺术教学资源的设计与开发
而资源共建,共同运营的含义就是广泛吸取地方、企业、学校、个人的资源及资金和力量共同完成现代远程及***教育模式的框架构建。目前,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高等教育都在积极地探讨如何能不断适应不同学习需求,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新模式,探索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网络教育的新路子,以及虚拟云计算平台、教学资源、教学课程建设、资源共享、协作运营等多项合作的具体问题。而这一系列的建设问题,正是国内艺术现代网络教育实践创新和教学质量提升而迫切需要解决的。在虚拟网络艺术教学资源的设计与开发上要有五个由浅入深的交互知识建构层次:
①.信息分析层,学员可以相互分享各种信息、观点,针对讨论的主题进行描述;
②.深化认识层,学员发现和分析在各种思想、概念或者描述中不致的地方,深化对问题的认识;
③.意义协议,学员通过意义协商,进行知识的群体建构;
④.新观点的检验与修改,学员对新建构的观点进行检验和修改;
⑤.应用新知识,学习者达成一致,应用新建构的知识。总之,虚拟学习资源是建立在云环境下的网络教学平台之上的,可提供给师生们参与网络教与学的活动。通过大家的参与和协作不断地开展网络人际间的互动交流,通过沟通、交流、对话来构建起一个虚拟的学习空间。
1.2联合建设与联合运营资源的问题
联合建设资源与联合运营资源的关键性在于,通过收集课程利用数率,分析学习用户的特征、学习环境与工具,逐步确定教学资源的建设方向,并根据教育机构和运营商的各方优势来明确协作建设的任务,合理地创建优质教学资源和合理的内容结构,以及为联合运营的云平台设计提供有效的依据。网络学习群体的特征和具体问题以上三个问题的提出为艺术教育联合运营平台的设计提供了清晰的思路,使正个服务平台在使用上展现出一种新的学习用户体验方式、新的业务流程和商务运作的新模式。
2艺术教育联合运营云平台的设计理念
艺术教育联合运营云平台是一种新兴的带有商业计算模型,它将计算任务分布在大量计算机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能够根据需要获取计算能力、存储空间和各种信息服务。有利于创新和降低成本,它将带来工作方式、行业方式、商业模式的根本性改变和更多的力量。云计算的战略意义不仅被商界认同,更重要的是被教育界以及社会广泛的认同。当前在教育行业最热的是把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IT技术运用到智慧校园的建设中。其中,居首的云计算是其他几个方面的核心技术基础。因此,教育联合运营平台的建设首先要从云计算技术为切入点,并将大量传统技术和新兴技术进行融合与发展,它是云模式的一种创新。
2.1艺术教育云平台的模型设计
根据艺术教育资源联合运营业务的需要,运用IaaS、PaaS、SaaS的主流技术实现与教育云相关的业务、部署和商务运营。IaaS层主要整合资源,将云中的物理硬件资源和虚拟化资源提供给用户的服务。它是实现技术之服务器虚拟化、存储虚拟化、网络虚拟化基础资源管理的关键,也是云计算管理平台自动化部署、虚拟机迁移、弹性能力提供、资源监控、资源云调度、业务服务管理和计费度量管理的技术关键。因此,在整个联合运营平台中它结合咨询、安全、网络管理、资源管理规划等功能,提供基础架构服务。为各学习群体提供设施的利用,包括处理、存储、网络和其它基本的计算资源。PaaS层是在云计算基础设施上为用户提供应用软件部署和运行环境的服务。它能够为应用程序的执行弹性地提供所需的资源,并根据用户程序对实际资源的使用收取费用。它是分布式文件系统、分布式数据库、MapReduce计算模型、分布式协同管理技术、集群和平台管理,以及运行托管平台的关键技术。它是联合运营云计算发展的重要方向。从应用开发者的角度看,PaaS主要提供共享资源的动态调度应用、聚合和共享。如各艺术资源数据库整合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应用信息系统开发平台等。从服务单位的角度看,为能够实现长期的合作和有持续的发展,联合创建单位将开发的应用程序部署到供应商的云计算基础设施上去,控制运行应用程序的托管环境,不仅可实现云同步、智能搜索、数字版权等功能,更重要的是提高用户的黏性,通过提供易用的开发平台和便利的运行平台,吸引更多的应用程序和用户,从而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并扩大收益,循环建设。SaaS层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提供软件服务的软件系统应用模式,它直接面向最终用户并为其提供优良的软件系统使用体验,以及对用户的身份认证的管理和配置权限的管理。SaaS服务的呈现层、调度层、业务层、数据层技术来实现WEB的应用。互联网上不同需求的学习用户可通过各种设备上客户端界面访问联建单位建立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资源云平台,并对各学习软件和交互学习系统进行实操使用的体验。
2.2教学资源联合运营的平台组合模型设计
目前,互联网上的艺术信息资源、艺术教学信息资源种类繁多,国营、民企、个人建立的艺术网站已逐步形成了数字产品的艺术产业。根据高教育产学研的战略需求来规划设计联合运营平台,总的设计思路体现为五大模块:网络云环境、门户认证模块、版权管理模块、商务运营模块、艺术信息共建模块。
2.2.1网络云环境基于云环境下的平台设计体现为4个基本特征:共享的艺术资源池、按需的自助式服务、快速的资源调配服务、泛在的网络访问服务。
①共享的艺术资源池:艺术资源共建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服务提供运营商的存储设备、服务器、网络带宽等IT资源池化后,可以分别对不同的需求建设单位实施虚拟化技术和运用租户技术,将共享的资源池向多个单位机构提供服务,根据各单位的需求动态分配不同的物理和虚拟资源。例如:社会教育机构团体、各民间艺术团体、协会需要存储服务,他们不需要知道提供服务的资源确切位置,也不需要进行控制,但可以限定资源存放的抽象位置,比如某所大学或者某个数据中心。
②按需的自助式服务:学习资源需求用户可以单方面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云服务提供单位计算资源服务(如服务器CPU计算能力、网络存储空间或者***应用软件等),不需要繁杂的人工交互,只要通过云服务单位提供的简单服务接口自助服务。
③快速的资源调配服务:在各建设单位业务需求计算资源增大或减少的时候,系统能够快速地提供可扩展或自动释放资源空间的IT资源服务。云计算系统还可以通过对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控制和报告,自动地对计算资源进行管理、统计、优化和透明的计费服务。
④泛在的网络访问服务:资源使用用户可以通过桌面计算机、笔记本、平板计算机或智能通讯工具等便捷的终端设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访问机制,通过广泛的互联网来获取云计算的服务。
2.2.2门户认证模块构建联合运营门户平台和统一身份认证,整合各联合单位的用户信息和身份认证规范,实现门户的单点登录,并为学习用户群体公众利益,支持用户对数字内容的合理使用,是本平台应该解决的问题。
2.2.4商务运营模块教学资源联合单位、网络IT资源运营商、基金会、产学研单位进行商务合作,根据平台上不同的应用、第三方软件的实用效果,以及平台上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平衡和改进教育成本收益,大力降低联合单位实施建设的成本。例如:可以开设原创作品预约系统、演出预约系统、艺术品网拍系统、广告制作预约系统等。
2.2.5艺术信息共建模块集各联合共建单位,根据自身的教学特点和资源优势,分别对以下的各艺术服务区进行优质资源的建设。
①艺术信息服务区:文化艺术资讯服务(演出信息、艺术培训信息、艺术讲座、艺术会展、文娱视频)针对全国以及世界各地的优质艺术信息进行***咨询服务;文化特色服务(艺术创意、传承文化、民间艺宝)等民族特色的资源进行信息和搜索服务。
②国际艺术资源展示区:将世界各地的多门类的优质艺术资源进行搜集、归类和收藏。根据世界地域划分和艺术资源类别划分,为学习用户提供快速的搜寻服务。例如:MusicOnline、Smithsonian、RenaiassanceMasses等。
③国内艺术资源展示区:将国内各艺术教学机构、艺术团体的共建资源库、自建资源库采用虚拟技术和云技术进行网络***、远程的教学活动。例如:中央美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舞蹈学院等***教育资源及特色数据库。
④社会文化服务区:民间自建的各艺术团体、各艺术协会、社会艺术名人创建的资源进行网络传播。⑤社交区:以实名制注册的艺术社交网络。建立一个以SNS、FACEBOOK为核心技术的艺术沟通交流的网站。可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平台技术服务,学习内容专业,分享平台,分享知识,分享快乐。该交流工具可根据学习者的各种学术观点和观注点来细分成各种***的圈子。技术架构如下:
①社交区的系统全部是由开源软件构建的。使用Nginx做前端接入,resin做容器,Memcached做通用cache,Oracle做数据库,使用Linux操作系统。
②.前端WEB层采用框架技术,主要采用Struts作为展示框架。同时对于富有表现力的富客户端,可以使用AJAX框架和灵活的css模板和修改功能。
文学艺术论文第6篇
通过对现代艺术设计与科技、资源再利用和常用材料三方面的正面论证以及借低碳之名行炒作之事实的负面论证形式来突出“低碳”理念对现代艺术的影响就是形成了“低碳”艺术设计形态——“少即是多的绿色设计”这一论点。
【关键词】“少即是多的绿色设计”;“低碳”艺术设计;现代艺术设计;影响
引言
“低碳”一词自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以来,已经成为全球最热门的话题,各行各业都刮起了一股“低碳”之风。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低碳设计理念更是渗透到了人们的生活中,特别是在现代艺术设计上的表现最为突出。“低碳”的意义无非是指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其对现代艺术设计的影响在本质上也是如此,但就表现形式而言却又有所不同。低碳理念对现代艺术设计的影响其实最终形成的是一种新的艺术设计形态——低碳的现代艺术设计,具体说是指在节能环保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材料和技术的同时运用一定的设计理念,巧妙地从现有材料中来提炼设计元素,并以精练、纯粹的设计语言,来创造一个具有当代艺术内涵和精神的绿色设计。“少即是多的绿色设计”作为现今艺术设计发展的主潮流,其对现代艺术设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代艺术设计与科技的结合
低碳设计理念对现代艺术设计的影响,最为突出的就是科技的运用。科技的发展也带动了设计的发展,其在现代艺术设计里是低碳设计中最主要的表现手段之一。
(一)运用科技手段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在现代艺术设计中,科技的运用是必然的,而在低碳风潮掀起的现今,科技更是不可或缺的。如:在建筑领域,其产生的二氧化碳占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55%,所以科技的使用在这就显得尤为重要。就低碳理念而言,在建筑行业要想实现低碳化,首先就应该解决建筑设备对电力和燃气等化石能源的消耗,而解决的手段就是科技对现有资源的利用。如最近世博会上英国的零碳馆,其设计和建造主题就是零二氧化碳排放,向人们展示的就是一个零碳的未来。这个展馆集中体现了世博会的“低碳”主题,可以说科技对能源的利用发挥到了极致。在这个场馆中,空调使用的是太阳能、风能和地源热能的联动能源,通过安置在屋顶上的22个色彩鲜艳的三角形风帽,将室外风动力转化为室内建筑通风的动力,从而免去了传统空调通风系统的能耗,并在外界风力不足时,通过来自光电板收集的能量进行通风。这种通风方式使能耗降低为常规系统的1/5。而在零碳馆的地下埋着一根细小狭长的管道,可把源源不断的黄浦江水通过馆内的水源热泵装置,为游客送来徐徐凉风;在零碳馆最北面,有一套生物质锅炉,可把剩饭剩菜即时降解,转化成电能和热能,而被系统处理后的产品还能够用于田间生物肥。而这个展馆的外观造型并没有因为要体现低碳而忽略了设计元素,从外形来看,零碳馆更像是两栋造型别致的“小别墅”,而不是展览馆。它的外墙主要为黑白两色,最吸引人的部分是屋顶22个色彩鲜艳的三角形风帽和屋顶充满绿意的空中花园。这在各国的特色场馆中显得十分低调,但更为人性化更为低碳化,给人一种舒适惬意的感觉。当然,科技对现有资源的运用在其它现代艺术设计中也是都有着突出的表现的。
(二)运用科技手段推动现代艺术设计的发展
在如今低碳潮流的引领下,人们追求低碳的生活方式,这对于各行各业来说是一个挑战,当然现代艺术设计领域也不例外。如在工业设计上,人们对于当代低碳理念以及时尚的追求,促使工业设计在体现功能性的同时还必须具备时尚元素和低碳元素。就以手机设计来说,手机的基本功能定位在初期就是打电话发短信,随着人们不断的需求,手机功能也不断完善,到目前低碳风的出现,我们的一些高端手机已经如电脑一样可以进行软件的运用,这对我们来说手机设计的发展其实就是运用科技手段进行低碳设计的一个过程,把多种功能融合为一个物体,不仅在制作上节约了成本,降低了能耗,而且在环境保护上也起到了低污染,低排放的作用。从中可以看出科技带动了手机功能的发展,实现了低碳化设计。但反观,低碳化设计也促使手机外观设计发生了变化,随着人们审美意识的变动手机外观设计也发生了变化,同时还带动了手机界面设计的发展,而手机界面设计在一定时间的发展演变后,已然成为了现今一种新的现代艺术设计形式。所以科技手段的运用对于现代艺术设计的发展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二、现代艺术设计与资源再利用的结合
低碳理念对现代艺术设计的影响还可表现在对资源循环利用上。如在室内设计中对一些老旧家具,可在其表面刷上特定的颜色,再配以一些相应风格的织物和其它软装,打造一个富有情调的怀旧复古风格,也可打造一个时下最为流行的混搭风格,这样既可以节约成本又可以营造一个环保的绿色空间,充分体现了“少即是多的绿色设计”原则;又如在陈设品设计中,东京的艺术家河地贡士就利用旧的、厚厚的漫画书作为介质,开辟了低碳环保的“漫画农场”之“种植技术”,独具匠心地使植物种子以漫画书为营养源,发芽并茁壮成长,以这样的方法让泛黄的旧书再次重新充满生机,使之成为了一尊具有独特韵味的艺术品;所以,资源再利用的低碳设计理念不仅节省了一定程度的能源消耗,同时在现代艺术设计上打开了人们更为广阔的创意之路。
三、现代艺术设计与常用材料的结合
在现代低碳艺术设计中,要善于寻找和研发最常见材料的美,即利用身边最常用的材料,用合理的设计方法来进行现代艺术设计的创作。如在家装设计中,常用的纯棉、棉麻制品,对皮肤没有任何伤害,而棉、麻、木等非人工合成的化学材质,又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至于余下的碎布头也可制成布艺装饰、靠包、首饰袋等。这样,不但节省了购买和运输成本,还将材料的用途发挥到了极致;又如在服装设计中,可运用羊毛保暖的特性,在秋冬多选用羊毛做材料,亦可运用丝麻柔滑凉爽的特性,在春夏多选用丝麻做材料,并用现今流行的设计方式来带动人们的审美,让人们接受这些纯天然的绿色面料。这样不仅能够节约工序成本的消耗还起到了绿色环保的功效。由上述可看出低碳的艺术设计不光是要有低碳的理念还必须要有艺术设计的思想,只有这两者兼备才能真正成为“少即是多的绿色设计”。但是就目前来说,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借低碳之名行炒作之事实的风气,这对低碳艺术设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某书法爱好者在博客中这样写到:“我在90分钟内写了83幅书法作品,创下了用纸、用墨的最大节能,单位时间作品产量最多的纪录,我称这种节能为低碳艺术。”在90分钟内完成了如此多的书法作品的设计,对于纸和墨确实是做到了节能环保,但这83幅书法作品确实具有艺术价值吗?其实不然,我们所说的低碳艺术设计除了具有低碳理念外还必须具有艺术的内涵和价值,并不是随便一个作品就可以被称为是低碳艺术设计下的艺术作品的。在《艺术概论》一书中就这样阐述过,艺术作品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多元化的,艺术品所蕴含的价值是一种以审美价值为中心的多种社会文化价值构成的多层次的有机统一体——审美价值整体,其包含了审美价值、社会价值、认识价值、情感价值和历史价值等。因此从中可以看出,艺术作品除了具有艺术价值外,收藏价值也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成败,其与艺术品的创作者、材料、技术、稀缺程度是息息相关的。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这83幅作品与低碳艺术设计下的艺术品意义相去甚远,其充其量只不过是个人书法爱好练习下的产物,并不具备一定的艺术内涵和价值。如果反过来看的话,这种不具有艺术价值的书法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是浪费,并没有起到话中所说的节能环保的功效。要想使之成为真正低碳艺术设计的艺术品,贵不在多,而在于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少即是多的绿色设计”的含义。由此可见,这83幅的书法作品并不是低碳艺术,只不过是一种被冠以“低碳风”之名的莫须有的炒作。所以我们在做低碳的艺术设计时要正确认识其含义,只有这样才能做出精彩的“少即是多的绿色设计”。综上所述,“低碳”理念对于现代艺术设计是具有一定影响的。随着人们对于低碳这一词的深入认识,“少即是多的绿色设计”方式将会是现代艺术设计的一个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过程,其在现代艺术设计领域也将会成为可持续发展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李砚祖.艺术设计概论[M].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09.
[2]吴建中.上海世博会看点[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10.
文学艺术论文第7篇
[关键词]民间;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论文是各民族、种族、种群等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濒临失传,因此,民间文学艺术形式亟待法律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由***另行规定,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诸多问题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至今仍未出台行***法规进行规制,使相关人的利益无从保护。所以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特征、主客体、权利内容等进行探讨,为其法律保护奠定理论基础。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
群众集体1:3头创作、口头流传,并不断地集体修改、加工的文学,是民间文学[1]。民间艺术则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工艺、民间美术等[2]。创作者的集体性或群众性、艺术形式的继承性和渐进性是两者的鲜明特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社会群体集体创作,或群体中具有传统技艺、反映该群体传统特征的个人创作并被群体认可,由该群体世代相传并不断发展的体现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环境地貌、心理特征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征
(一)主体的群体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往往表现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是一个或几个地域所共有的文化现象,它是该民族、种群、地域的某个个体或是群体集体创作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世代相传,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民间艺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工、修改,融入本代人的智慧、创作构思。就某一历史单元而言,它对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艺术形式的修改、加工,用现代版权法的观点来看,即是一种演绎、整理的过程。正是经过这种不断的整理、演绎,而形成本历史单元对前文化现象的继承,即整个前文化现象的沉积。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反映了该地域、民族、群体特有的精神风貌,它是该群体对外的象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毫无疑问地当属产生这一艺术的群体。
(二)时间上的延续性
民间文学艺术是经世代相传而逐步形成的,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对其继承的基础上,融入本代人的***意识,使其具有本历史单元特有的文化风格,这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而相对于后历史单元而言,它便成为彻头彻尾的前文化现象。所以在民间文学艺术发展的过程当中,其延续性表现的十分突出,这一艺术形式,是永远难以终结的,除非将其抛弃。
(三)艺术成型的渐进性
民间文学艺术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它须经过数代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大量积累、总结,同时又与某一时代特有的制度、环境、气候等密切相关,所以它的成型是渐进的、漫长的,从而艺术价值也是无与伦比的。
(四)法律保护的交叉性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使其法律保护具有了多样性,毕业论文仅仅依靠某一形式的法律保护,根本无法满足其需要。
(五)艺术形式的多样性
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多种艺术形式,它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仅以一种艺术形式体现的口述、音乐、舞蹈、美术等作品,它包含了这些艺术表现形式。’
(六)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
民间文学艺术扎根于劳动人民之中,根源于劳动人民的生存空间、生活环境,当地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可能渗透于民间艺术之中,脱离了这种地域环境,也就无所谓民间文学艺术,特有的地域风格培育了当地人相同或相似的审美情趣、心理特征、生活方式,当他们把这种文化底蕴宣泄于艺术创造之中,也就有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地域性。
(七)创作的随意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不局限于一定的形式,创作群体往往在生产、生活中即兴发挥,创作者的主旨并不是完成艺术,而是表达内心的感受,这就使得其艺术形式不拘一格。
(八)继承之外的创新性
民间文学艺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经长期的传述⋯⋯不断创新和进步⋯⋯而且这种创新和进步并非刻意所追求”[3]。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客体、权利内容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国家、民族等群体、国家民族双层主体等几种观点。
1.国家: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版权主体应为特定的个体,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不便于以类同于现代版权作者的身份去认定,因而不得以向国家“求救”。
此外,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分为事实主体、法律主体。硕士论文“群体或民族⋯⋯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事实上的权利主体。”[4]“国家应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权和著作权主体。”[5]此种观点实质上是确定国家作为权利主体。在法制社会中,对权利进行保护时,不会去考虑谁是法律上的主体、谁是事实上的主体。法律所要保护的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主体。所以这种事实与法律主体之分仅是理论上的划分,在实践中对于所谓的“事实主体”而言,并无多大利益。
2.群体(民族、种群、种族等):持此种观点的学者,是从艺术原创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群体成员个体或集体创作、继承、发展的产物,它蕴含着本群体的集体智慧和独创性,是本群体生活和生产的反映,与国家或其他群体并无密切关系,因而它的权利主体无疑应为群体。
3.国家和群体两个层面的权利主体:“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原始主体也可相应地在***国家和民族地区两个层面上进行区分。”[6]持此观点的学者,基于四点考虑:①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集大成的文化现象,它的艺术价值、经济价值非常之大,这使得它具有了易受侵害性和破坏性,这也就是近年来如此多的外国人前来观摩、欣赏、采风的原因所在。国际文化交流的频繁,国家站出来与群体同作为主体,可能会更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②群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单一权利主体,可能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保护意识淡薄:因为民间文学艺术在当地流传多年,人人得自由使用,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本没有形成这是一种权利客体的概念,所以也未形成一种保护意识。二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文化利用和开发的程度不够:国家作为另一主体。可能会促进其经济、文化价值的发挥,以防形成垄断。③“考虑到划分公有领域的标准。也即民间文化在何种层面上应该受到保护,在何种层面上应当自由利用的问题。”[7]民间文学艺术作为弱势文化与主流文化、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流地位是否平等?这是作者从文化交流的地位问题上所作的分析,这里更多地涉及到什么是公有领域的问题,将在下文着重论述。④国际上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国家仅为少数,而我国文化历史悠久,有着璀璨的民间文学艺术宝库,少数民族等群体面对来自国外的文化“掠夺”,自然显得势单力薄,这里似乎也凸现了国家作为主体的有益性。
4.国家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主体的弊端
(1)若国家作为权利主体,欲使用人向国家授权机关(学者多建议为文化部)申请使用,是行***许可,还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侵害人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侵害,文化部代表权利人——国家向司法部门侵害人,由于文化部(权利行使主体)属于行***机关,那么这时的诉讼是什么性质?民事诉讼?还是行***诉讼?
(2)如权利主体是国家,即所有权归属国家,就像土地、森林、河流等自然资源一样,由国家垄断所有。自然资源是自然界的恩赐,它具有有限性,国家出于整体利益出发,将其划归国有,以利于共享及合理开发使用。但民间文学艺术可以说与国家这一抽象主体并无关系,它是特定人群的智力成果。在经过若干年的流传、加工、发展、升华而形成的代表区域特色、文化、心理、习惯、风俗、的艺术成就,所以它的所有权绝不能从群体上升到国家。如果仅以“保护”、“发扬”为旗号,将其收归国有,这便是一种文化霸权、财富掠夺。民间文学艺术虽受生存环境、自然环境的影响,但它更多的融入人类特有的思想内容,它的创造性,绝非自然的原生力量能与其媲美。
(3)如果权利主体是国家,那么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原生境人则是一种难以接受的突变,成为一种对原权利人(群体)权利的限制而派生的使用权。而且此时既然权利主体是国家,权利属性是公权,那么作为权利人的相对方使用人应是一视同仁的,都须经过批准,都须付费,否则法律将有失公平,然而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故土简直不可思议。基于以上原因,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应当仅为群体,问题是这个“群体”该如何认定?是一个民族地方、一个村、一个地区等?这里我们首先要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生长环境,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在民间跨区域流传,也许不同民族、不同区域具有同一民间艺术表现形式,如果是这样可源引“最密切联系原则”,将具有相同或相似文化特征的区域群体视为该民间文化的权利主体。学术界同意群体作为权利主体的学者,多认为该群体中的每一成员均可成为权利行使主体,但由于群体中的个体成员众多,受自身观念、意识等条件限制,难以较为妥当的行使权利。所以鉴于群体行使权利的不便性,可成立“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推选出德高望重的民间艺人组成非***组织,由该组织作为行使主体行使权利。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客体:民间文学艺术不外乎包含以下几种艺术形式
1.口头艺术形式: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等。由于这类艺术形式以口头方式表达。与现代版权法保护的口述作品同属语言形式,它的独创性也体现在这种言语表达之中,所以完全可以以类似于口述作品的方式,对其给予版权法的保护。
2.声音艺术形式:如民乐、民歌等民间文学艺术,这种艺术形式与版权法中的音乐作品并无多大差别,医学论文都是声音彼此之间的协调、划分、结合以及对立矛盾的解决,声音量的不同、时间的长短和节奏是该形式的内在根据[8]。所以可以借助于音乐作品的保护方式予以保护。
3.动作艺术形式:对于这种艺术形式,也有学者称为形体表达或行为表达,如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等,均是通过连续的动作、表情、节奏等形体动作的组合来表达其艺术魅力,与现代版权法所规范的舞蹈作品、戏剧作品、以及曲艺作品极为相似,所以可以给予版权保护。
至于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游戏,如赛龙舟、朝鲜族的荡秋千等,起初表现为劳动人民在生产之余的一种娱乐活动,但随着不断发展、总结,对其技术要求和精度越来越高,现代杂技中多有高难度的荡秋千等艺术形式,所以我国著作权法给予保护的杂技作品有很多地方与民间体育活动相似,国内也有学者对杂技作品是否属于民间文学艺术有所讨论,因而从这点看出,民间体育活动可以以类似于杂技作品的方式予以保护。
4.造型艺术形式:如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雕塑、民间建筑以及民居、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这类民间文学艺术在外表甚至措词上均与版权法中的美术、雕塑、建筑等艺术作品极其相似。现代版权法对这类作品仅仅保护其艺术造型、艺术***案,即结构、形式,而其具体的制作工艺、技术手段等在所不问。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造型艺术形式可以与其类同保护。但这种艺术形式,毕竟有着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建筑等艺术作品。它往往从内至外都透露着极高的价值。它所表现的作为实物部分的物以及制作手段、技术构思、工艺手法往往才是最具吸引、最具魅力的地方,然而仅仅保护造型***案的版权法自然无能为力,所以必须通过其他法律给予综合保护。如民居、壁画(如敦煌壁画)等,除版权法保护其造型外,实物部分交由其他法律如文物法的保护。<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已有所规定:民间工艺如竹编、蜡染、木雕、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对于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高超的工艺技巧(现代版权法将此归入属于思想内容),可以予以专利、技术秘密的保护。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一些民间乐器如苗族的六管芦笙,其更类似于实用工艺品。虽然我国著作权法未将实用工艺品列入法条,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第七条将其纳入保护范围,世界已有国家承认实用艺术品既可享受工业设计和模型权的保护,也可享受著作权的保护,即双重保护。所以民间乐器等民间艺术以类似两者之间实用工艺品的方式加以保护会更为有利。
5.综合艺术形式:如祭礼(如民间祭祀活动)、宗教仪式、节日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民间游艺活动等,这种艺术形式往往集言语、声音、动作、艺术造型于一体,人们在这些活动中载歌载舞,这类富有民俗涵义的艺术形式,往往成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的代表、标志、象征。如果仅将其理解为习惯风俗不加以保护,实为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一种轻视。鉴于目前尚无相关法律给予保护的情况,应就其各个部分分别予以类似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曲艺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的法律保护。
通过以上几种艺术形式的列举,我们可以得出民间文学艺术大体包括三大类:即“传统工艺”、“文学艺术”、“民风民俗”[9]。
此处存在一个问题即公有领域的问题,哪些艺术形式进入公有领域,可以自由使用?我认为诸如白蛇传、花木兰、牛郎织女等在我国广为流传,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可以视为进入公有领域,自由使用,但这类艺术形式相对于境外,则尚未进入公有领域,如被侵害,由国家作为主体进行保护,须强调的是:国家在这里充当主体,并非本文所指的权利主体,因为进入公有领域的一切作品,其所有权归属国家,所以国家在此向境外侵权者主张权利,并无不妥。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内容
1.精神权利
署名权,此项权利对于权利主体至关重要,它有利于对创作者声誉的提高,(民间文学表达形式保护条约)(草案):一切使用者在使用有关民间文学表达形式时,必须指出它们的来源(不仅要指出作为居民团体的来源,如部落,还须指出作为地理位置的来源,如某国、某省);文化尊严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对外往往代表着该民族等群体,对这种艺术形式的肆意滥用、破坏常会伤害民族自尊心,所以有必要赋予权利主体此项权利,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不受歪曲;修改权,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创作者的群体应当享有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以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进步和发扬光大。
2.经济权利:按现有多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家的作法,保护到授予权利主体(只能是群体,不可能是个人)以“复制权”及“翻译权”两项,职称论文以及与之相应的“传播权”与“付酬权”,是没有多大争论的,争论集中在是否授予“改编权”[10]由此可见,群体至少享有四项经济权利,至于改编权,笔者认为有必要授予权利人。针对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改编,改编者利用改编作品获得暴利,而原创人(群体)却分文不得,实为不公平。
3.权利的行使:如前所述,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行使主体为类似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的民间团体,但对于精神权利的行使,一般由群体自己行使,无须代行,唯一存在问题的是当该类权利受到侵害时,则须由行使主体向司法机关请示救济;对于经济权利,自始至终由行使主体行使,所得收益用于保护、开发、推广、发扬本区域的传统文化。
四、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体系
探讨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英语论文必然考虑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群体性和客体艺术形式的多样性。民间文学艺术到底保护什么?进而民间文学艺术应由哪些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需要保护的不仅是具有版权特征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需对尚未形成作品的其他民间文学艺术形式通过专利、技术秘密等加以全面保护。这就是为什么<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使用“表现形式”的措词,而不用“作品”的原因所在,以免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仅限制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上。
所以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应当根据其特殊性,给予综合考虑,形成以版权法为主体,多种法律法规如专利法、文物法等全面予以救济的法律保护体系。
参考文献:
[1]夏征农.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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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蓉,刘晓霞.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J].法学,2003,(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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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