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目的性需要和手段性需要是哲学上最普遍和最基础的划分”,“目的和手段是两种最普遍的价值”,审美活动的最普遍和最基础的价值类型可以被认为是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对审美活动的价值在这一维度上的划分,属于按照主体人的尺度对价值进行的划分,其意义在于进一步理解不同的审美活动在人存在和发展中所具有的不同的性质和地位,进而把握什么样的审美活动更有价值,有效地实现审美活动的价值从工具到达本体。
关键词 审美活动 目的价值手段价值
一、审美活动的目的价值
目的是需要的具体化和现实化,是主体活动的内部规定性。在价值哲学上,客体满足主体活动的目的性需要所形成的价值即目的价值。以此为据,审美活动的目的价值指的是审美活动满足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即以人为目的所形成的价值,是审美活动具有的与人类的本质规定性与发展相目的一致的意义。审美活动的目的价值是人存在和发展的一种内在追求。承认审美活动具有目的价值,其前提是承认人的完整的本性和发展的能力和需求,承认审美活动与人的本性与发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此,审美活动的目的价值是本体意义上对于人的价值。
审美活动的目的价值具体地表现在审美活动给人带来的与其本性、存在方式和自由全面发展相一致的后果:
首先,审美活动是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中发展起来的,是人类活动的高级形式,而反过来看,审美在产生以后,在某种程度上创造了人自身,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人的活动是人能够生存发展的基本方式,人作为人的一切都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正是通过人的对象化的活动,使人在创造对象的同时也发现、确证了自己的本质力量,从而有美感的产生。而动物是不可能有对象化的活动的,因此审美是构成人类本质的重要内容。
其次,在审美活动中,人们可以获得感官、心理、精神上愉快的享受。审美活动可以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三个不同的层次,而每个不同层次带给人的美感是不一样的。
第三,在审美活动中,真、善、美实现最大程度的统一与和谐,人的本质力量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与发展,人在审美活动中可以达到自由的状态。人的身心和谐是真善美在人的内心统一的具体表现;人与外部世界的和谐是外在的表现,这种和谐最高境界就是王国维所说的物我两忘;在审美活动中,人的理想人格得到最大程度的完整和完善。人的理想人格是真善美三者的统一,它的最高境界是至真至善至美。正是在审美活动中,主体才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和放松感,在审美中人才是自由的人,***的人。
二、审美活动的手段价值
手段是指达到目的所需要的条件。审美活动的手段价值指的是人们通过进行审美活动以达到其某种或某些目的的价值,因此,它是工具意义上对人的价值。审美活动作为手段,可以实现的价值内容非常丰富,以人的需要为尺度,可以分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
物质价值主要表现为物质消费价值,即审美活动能够满足人的物质生活和消费需要的价值。大众的、浅层的、感性的审美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利用审美活动的这种导向作用,现代社会审美化越来越普遍,例如铺天盖地的广告利用各种各样形、色、声等因素,以达到吸引人的视听觉等的目的,扩大商品的知名度,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韦尔施在《重构美学》一书中说:“一旦同美学联姻,甚至无人问津的商品也能销售出去,对于早已销得动的商品,销量则是两倍或三倍的增加。”审美的诱惑力使其成功的为经济营造出属于美的氛围,创造出审美带来的独特的物质价值。
审美活动的物质价值集中地表现在审美的产业化上。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审美文化的消费也变得越来越快餐化,对于物质利益的追逐使得人们逐渐忽略了审美本身的目的和意义,而越来越注重美所带来的物质利益和其他功利性的东西,于是,审美被视为产业发展的经济增长点,遭到过度的开发和利用,审美文化被大批量、产业化的生产,文化的市场中充满功利性的色彩。例如,现代旅游业的高度发展,使得许多名胜古迹被过度开发,人们靠技术和物质等力量人为的建造了许多旅游景点,或者许多名胜古迹被各种经济的形式所掩埋,这些靠审美带来的快速消费和经济利益都无法长久,因为忽略了旅游本身的意义,忽略了名胜古迹自身的价值,人们很快就会产生审美和消费上的疲倦。只有当我们尊重审美活动本身的价值,其所带来的各种功利性的效益才能与之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并且共同发展。
“精神价值,是指对人的精神需要的满足”。从内容上来分,它包括认识价值和道德价值,认识价值指的是审美活动的成果对于主体认识本身的价值,主要表现在提高人的精神活动能力方面。道德价值指的是审美活动能够满足人们社会伦理关系的需要,是精神享受价值和精神生产价值的统一。审美活动的精神价值最主要的表现在审美教育上。
审美教育是智育的基础。从历史渊源上看,审美是建立在对真理的认识和掌握的基础上的,人类与对象先建立起认识关系、实践关系,才产生了审美关系。审美本身凝聚了人们的知识和智慧,审美的历史就是人类发展的历史。审美所培养的形式感是智力的基础,通过各种美的对象对于人的感官的刺激,人们得到审美的享受,身心感到愉悦,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感官得到开发、感性得到发展。而一切真理都是从人的感性认识开始的。其次审美的情感因素是促进科学认识发展的重要力量,审美的发生意味着主体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并不为对象所束缚,主体与客体处于和谐的状态,主体的情感可以充分的发挥作用,虽然在理性认识的过程中,感性因素是不允许加入进去的,否则不利于对客观事实的认识,然而,作为主体的人不可能完全排除掉感性的东西,而其所产生的积极的作用我们也不可忽视。作为完整的人,当其感性生命得到满足时,其理性生命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另外审美过程中的想象、联想与理解等因素也是审美教育的重要内容。审美过程中不仅有感性因素的存在,还有各种理性因素在发生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审美是另一种方式的认识,审美活动与认识活动、感性活动与理性活动是相通的,二者没有绝对的分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促进和发展。
审美活动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超越性,摆脱了个人得失,去除了功利性,让主体在无功利的状态中获得自由和满足。这对人并不是一种压抑和限制,相反是人的一种自我完善、自我实现。审美教育是通过情感向道德领域渗透的,审美活动中的情感、欲望、兴趣已经摆脱了主体个人的局限,主体从自私的、有限的占有欲中解脱出来,站在感性生命的高度,乐于与他人分享美和美所带来的愉悦,主体的人性得到彰显,人格得到升华。审美活动中的理性因素例如审美理解等等,往往是主体个人的一种感悟,其中包含了对人生、生命、宇宙的真谛的把握,在这个过程中,主体的心灵得到净化,精神得到升华。
三、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的统一
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密不可分,目的决定手段,手段检验目的。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主体按照自己的目的,能动地采取与目的相符合的手段,从中找到解决主客体问题的方法,以实现目的,因此,目的与手段之间是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
明确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分析审美活动的目的价值与手段价值。为了实现审美活动以人为目的,我们要首先要明确目的,使审美活动的目的更完整、全面、系统,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论是审美活动哪一个层次,都要以符合人的本质与发展相一致,不要使审美活动与人的本性、根本需要和根本利益相冲突。对于正当的审美活动,可以充分发挥创造力,放开手段,以免束手束脚,导致思想僵化。比如美术创作中对于模特的鉴赏,多少年来受到封建文化的束缚以及人们脑中固守的观念,从20世纪初一直到建国以后30年,的艺术创作受到禁止,甚至被列为黄色一类,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藩篱才被打破,人们才开始追逐对于人体美的欣赏。对于人体美的鉴赏,其实是对于人健康身体的追寻,这属于审美的正当目的,并且这种鉴赏对于人们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体、培养正确的观起着引导作用,因此,不妨放开手段,让的艺术创作发挥它应有的功能。放开手段意味着***思想,多几种选择和可能,但也不是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到最后容易偏离原本的方向。比如上面例子中对于人的健康身体的欣赏目的而选择偷窥别人的身体,进入黄色网站***黄色***片等等,即使人最初的目的是正当的,但由于选择了不正当的手段,其行为也是不正当的。
以审美活动为手段,要求我们明确目的。这个目的的标准首先是与主体自身的规定性、本质和发展相符合的,不能因为满足了目的但却影响了主体其他方面的需求。表面上看这种情况似乎不太常见,事实上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像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过度的财富积累和过度消费使得消费主义流传到中国,这原本是西方发达国家流行的一种社会现象,传到中国后被一部分人所吸收,盲目追求体面的消费,渴望无节制的物质消费与享受,甚至把这些当做人生的目的和价值追求,其结果往往是悲剧。人们在对于进口商品的追逐的背后,实际上是对于西方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的追崇。所以,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设置我们的目的,充分利用审美所带来的价值,才能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其次,目的的标准必须符合社会规范标准,合理、正当的目的不仅是符合主体的利益和发展,而且应该有利于整个人类群体的和谐与发展的,应该建立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之上的。
总之,目的决定手段,目的的决定作用要求目的必须合理、正当、全面,符合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手段受到目的的检验,在实践过程中手段的选择可以根据目的进行调整,以达到目的的顺利实现。审美活动的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正是在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中实现自己的统一,进而实现审美活动的价值从工具向本体的转化。这是审美活动的最高境界。
参考文献:
[1]李德顺.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德]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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