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第3篇
第一条 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
格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
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第4篇
第一条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第5篇
一、厅务会议
厅务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
(一)会议内容
传达中央、***、省委、省***府的重要会议和指示精神;部署水利厅全年或阶段工作任务;通报厅的重要工作;各部门汇报交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各部门阶段和年度工作。
(二)出席范围
厅务会议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及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扩大至厅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厅领导向厅长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请假。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厅领导确定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等,报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审定。
2、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并落实会场安排。
3、会议材料由各有关部门准备。并于会前7天一式50份送办公室,办公室将会议材料装封后,于会前3天送会议出席人员。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经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审签后,连同会议材料一并移交档案室归档。若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会议材料一并归档。
二、厅长办公会议
厅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
(一)会议内容
研究全省水利改革和发展、建设和管理中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包括研究需报请省委、省人大、省***府、水利部审定的法规、规章、议案、规划、重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请示事项;研究制定行业规范性文件;研究全省水利工作阶段性大事;研究重要水利工程立项、年度水利建设资金安排计划意见、厅机关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研究全省或厅系统重要会议主题、工作报告等事项;研究厅系统自身建设,厅各部门、直属单位的有关重要事项等。
(二)出席范围
厅长办公会议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议题确定厅机关部门、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厅领导向厅长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请假。
(三)工作程序
1、办公室每月向厅领导分送会议议题安排意见征询表,根据收集到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报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审定。
2、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并落实会场安排。
3、由各有关部门准备会议材料,并于会前2天一式35份送办公室,办公室将会议材料装封后,于会前1天送会议出席人员。
4、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凡内容涉及其他处室的,应在会前进行协商,或由办公室协调。未经协商一致的,一般不安排会议讨论。
5、有关部门向会议汇报问题,应简明扼要。汇报人要限时发言。
6、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分主记和辅记。书面记录力求完整准确、字迹清楚,主要观点和内容不错记、漏记。
7、每次会议原则上要编发会议纪要,根据需要,确定会议纪要发送范围。会议纪要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其他厅领导签发。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连同会议材料一并移交档案室归档。
8、严格执行会议纪律,对会议讨论的文件要注意保管,对标有“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会后即退回有关部门。会议决定需要传达的事项,以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讨论中的不同观点不得外传扩散。
9、凡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厅长碰头会
厅长碰头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
(一)会议内容
厅领导通报各自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研究、讨论确定近期工作。
(二)出席范围
厅长碰头会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
(三)工作程序
办公室根据厅长的意见,负责会议通知,并落实会场安排,负责会议记录。
四、厅长专题办公会议
厅长专题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一)主要内容
研究处理属于厅长、副厅长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某些专门事项。
(二)出席范围
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的主办处室(部门)和参加人员,由召集会议的厅长或副厅长确定。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厅长或副厅长确定的议题,由主办处室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等,送办公室报厅长或副厅长确定。
2、会议由主办处室记录,若需发会议纪要,由主办处室负责起草,由召集会议的厅长或副厅长签发,会议记录、会议材料等需移交档案室归档。
3、主办处室负责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全省水利局长会议
全省水利局长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一)会议内容
总结水利工作经验,研究全省水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工作任务。
(二)出席范围
会议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各市(地)、县(市、区)水利局长,厅机关有关部门、厅系统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邀请省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省级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厅领导向厅长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请假。
(三)工作程序
1、办公室按照厅领导的意见,拟定会议安排计划,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及规模,并按规定报省***府办公厅审批。
2、办公室草拟会议通知,由厅长签发。会议材料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围绕会议议题,组织市(地)、县(市、区)水利局草拟,经办公室组织修改,报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审核后,统一印制。省***府领导讲话代拟稿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草拟,经厅长审核后,报省***府领导审定。厅领导讲话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草拟,经厅领导修改,厅长审定后印制。
3、会场布置由办公室负责,若需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4、全省水利局长会议材料送档案室留存。
5、办公室负责与省级新闻单位联系有关会议宣传工作。
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根据省***府的要求,按有关程序,积极做好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参照全省水利局长会议有关规定办理。
六、市(地)水利局局长会议
市(地)水利局局长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
(一)会议内容
通报全省水利工作;总结交流各地水利工作情况;研究水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全省水利工作阶段性任务。
(二)出席范围
会议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各市(地)水利局长,厅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因故不能参加的厅领导向厅长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请假。
(三)工作程序
1、办公室根据厅领导意见,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
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第6篇
第一条 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
格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
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第7篇
2018年3月初,我来到平安县水利局工作,3-7月份我被局领导安排在局办公室工作,8月初安排到水利局设计室工作,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生活、学习思想总结如下:
一、不辱使命、扎实工作
1、迅速掌握业务工作
局办公室是一个有着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先进单位,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热情帮助下,很快的了解了局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及我将要开展的业务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收发文件和接听电话,包括接受上级单位下达的文件和局本单位上报的文件,并上报局领导批示,批复文件发至各相关单位,及时传阅相关文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在开展基本业务的同时,我也能够按时完成办领导交予的日常业务,包括公函文件、通知请示等
2、坚守岗位,灵活应对
设计室是局水利局一个特殊的单位,肩负着平安县全部水利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任务,今年我很荣幸的也加入了这个集体。参与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我对水利工程和平安县水利状况有了进一步认识,这对我开展以后的工作有了很大帮助,在此期间我完成了平安县湟水河防洪工程张家寨段横断面***纸绘制工作、冰岭山排洪渠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协助完成了平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及局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3、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在工作的这段时期,我服从领导的各项任务,不挑剔、不埋怨,每日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合理安排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早起锻炼,观看报纸和电视新闻,关心国家大事。闲暇之余与各单位人员探讨解决困难,互帮互助。
二、学习能力和思想觉悟提高
水利局注重人才培养和思想意识的提高,成功开展了多次***情、水情学习。作为一名新人参加***情、水情学习是我义不容辞的义务。就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我认真参加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十八大精神与八项规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平安县九届三次会议等学习活动,从中受益匪浅,思想觉悟明显提高。
在平时工作中,我也养成了一个良好的品质习惯,不懂就问,工作踏实认真、不好大喜功,与办公室工作人员团结和睦,关系十分融洽。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水利基础业务水平掌握不够,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2、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知识欠缺。
3、水利信息化技术薄弱。
四、今后工作目标
1、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及时有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2、认真完成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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