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服务报告第1篇
一是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建设。服务中心成立了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专门指定一名副主任分管综治工作,成员由各股室股长组成,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真抓实干,形成了一种具有坚强领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
二是重视配套设施建设,不留任何治安隐患。综治工作必需的配套设施要跟上,否则搞好此项活动只能是一句空话。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不断加大治安防范设施的投入,例如:单位聘请了保安负责对服务中心大楼及大楼周边的安全进行24小时看守,在整栋大楼安装了监控设备,每层楼都配备了消防器材,以确保服务中心整栋大楼安全稳定。
三是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隔一个月服务中心都会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对一楼服务大厅银行及各窗口安全隐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健全了服务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服务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针对中心内部管理、安全保卫等事项,制定了《浔阳区社会服务中心内部若干事务管理暂行规定》。
五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全区维稳的相关规定,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意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化解群众矛盾,保证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无一人上访,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努力,全单位上下认识统一,齐抓共管,大家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今后,我将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举措,力争把服务中心综治维稳工作做得更好。
11月10日
自我鉴定
我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内部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面建设“和谐平安浔阳“的要求,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平安单位“建设,本人作为区社会服务中心的主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在开展此项工作当中,主要从以下几个环节来保证综合治理方针、***策的落实:
一是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建设。
二是重视配套设施建设,不留任何治安隐患。
三是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四是健全了服务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主要事迹
一是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建设。
二是重视配套设施建设,不留任何治安隐患。
三是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鉴定服务报告第2篇
本文以知识经济发展为背景,从审计服务拓展为鉴证服务,审计准则走向鉴证准则的角度,对美国现行的审计准则和鉴证准则进行比较,试***找出审计准则的发展方向,以资为我国审计发展所借鉴。
一、鉴证服务:审计服务的拓展
在传统的审计服务中,会计报表审计是基础的审计业务,其他性质的审计只是会计报表审计的延伸和发展。而今美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鉴证服务(AttestationServices),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另一经济实体所编制并负责的书面认定的可靠性进行查证后,签发一份书面报告,以反映其鉴证结果。鉴证服务可进一步细分为四类:审计、审查、审阅、商定程序。明显地,鉴证服务相对于审计服务范围更广,内容更多。这样,注册会计师(CPA)在鉴证服务中的工作性质和所起的作用与其在审计服务中的工作性质和所起的作用就有重大不同,具体如下。
CPA在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书面认定(会计报表)提供积极保证;而在审阅业务中,CPA只能提供中等水平的保证,即在审阅报告中,对被审阅单位的认定提供消极保证——仅指出被审阅的信息不存在重要错报;在商定程序和编制业务中,CPA不提供任何保证,只在其提供的报告中分别指出实际发展的问题和所编制信息的内容。
近年来正在向知识经济过渡的美国,除审计之外的鉴证服务已扩展到其他种类的陈述或报告,诸如验资、盈利性预测、遵守有关法令法规和合同规定的报告、投资收益统计、电算化软件的说明,等等。这些鉴证服务不同于会计报表审计,公认审计准则GAAS亦难以完全适用。正是由于传统经济向知识经济迈进,导致了鉴证服务内容增多,不确定性因素加大,行为主体多样化。为了规范鉴证服务行为,界定CPA的法律责任,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了一套具有广泛实用性的鉴证业务准则(Attestationstandards)来规范CPA对有关的陈述或报告执行的鉴证业务。
二、鉴证准则:性质、作用和结构
类似于现行的审计准则,鉴证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获取鉴证证据,形成鉴证结论,出具鉴证报告的专业标准。它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注册会计师鉴证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判断标准。
鉴证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使CPA及其从业人员在执行鉴证业务时有了规范和指南,也便于考核鉴证工作质量,推动了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发展。鉴证准则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实施鉴证准则,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2.实施鉴证准则,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鉴证工作质量;3.实施鉴证准则,可以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4.实施鉴证准则,可以促进鉴证经验的交流。
鉴证准则的结构类似于现行的审计准则结构,总体上也分为三个部分:一般原则,外勤工作准则,报告准则。其中:一般原则是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和执行行为的准则;外勤工作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过程中应遵守的准则;报告准则是注册会计师编制鉴证报告、选择表达方式和记载必要事项的准则。
三、鉴证准则与审计准则的比较
与审计为了便于鉴证准则与审计准则的比较,现将二者内容按结构顺序列表如下。
区别,从表中可见鉴证准则与一般公认审计准则有较大区别,主要表现在:
1.规范的范围不同
鉴证准则是所有执行鉴证业务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的原则;审计准则是CPA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中应遵守的原则。
2.服务对象不同
鉴证准则是针对所有的书面认定;审计准则仅限于对历史性会计报表的审计。
3.判定书面认定公允表达的原则不同
鉴证准则就某一具体的鉴证业务而采纳相应特定的标准或规定,并不限于公认会计原则;而审计准则则根据GAAP来判定书面认定是否公允表达。
四、鉴证准则的未来
鉴定服务报告第3篇
「关键词 内部控制 鉴证服务 需求 供给
引言
***曾于2001年11月了《***审计实务公告第X号——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作为第五批***审计准则项目之一) ,而在2002年2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中注协文件形式予以。导致这一变动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准则项目的征求意见过程中,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以及有关***策制订部门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性质、对象、内容、范围等存在着许多重大争议,而这些争议还需要在未来阶段进一步探讨和协调,因此在第五届******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与外方及港澳台专家咨询组第二次会议上,各位专家建议将该准则项目以中注协的指导意见形式。
本文综述了《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争议,并提出有关探讨。我们认为,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许多争议不仅涉及到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和会计服务行业的发展问题,在更深层次上也反映出我国会计界对内部控制理论体系的认识上还存在着不少差异。对有关争议的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在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开展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会计界研究内部控制理论及实务提供了新的角度。
一、 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和供给:初步描述
(一)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及其变动
我国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最初来自于中国证监会,而目前的主要使用者也是中国证监会。我们初步查阅并汇总了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以及各个具体要求(参见本文附录)。从该附录中可以初步了解到这种需求的基本特征、演变过程与现状。
第一个特征是:总体上看,从1999年至今,中国证监会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范围不断扩大。在2001年初以前主要局限在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 ;而从证监会于2001年3月和4月的几项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来看,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已经扩大到了在我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及申请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范围 .第二个特征反映在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结果(即报告形式)要求上。从证监会于1999年11月19日的《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来看,监管部门最早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提出的要求为“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而在2000年11月的一批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当中,对内部控制的外部评价要求则统一改为“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作出报告。”在2002年2月4日的《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修订)》对有关表述再次做出了细微改动,即“以内部控制评审报告的形式”出具报告。由于内部控制鉴证服务作为一种新兴服务,其需求形式是“作出评价”,于是证监会对报告形式的要求(及其变化)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应当如何界定“评价报告”或“评审报告”的性质?这一问题将在下文加以讨论。
第三点特征在于,中国证监会从一开始就提出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内容要求,这一要求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发生变化,体现出相当的“刚性”。我们并不了解这“三性”要求的最初形成过程,但正是此项要求构成了本文将要讨论的主要争议之一,具体论述将在下文进行。
(二)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供给
通过上述对有关需求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证监会的这种需求及其扩大趋势增加了我国会计服务市场的一种服务品种,即内部控制鉴证服务,而且这种服务具有类似于财务审计服务的强制性特征,尽管在实施范围上尚不如财务审计服务广泛或普遍;对会计服务行业而言,必须按照有关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出具内部控制评价(评审)报告;相应地,也对相关会计服务规则的制订提出了紧迫要求,具体表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1年度立项起草《***审计实务公告第 号——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
在《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立项起草之前或是制订过程中,已经有许多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内部控制评价业务并出具了相应报告。由于在报告格式和内容上缺乏统一规范,这些报告在措辞或格式的表现形式上五花八门。尽管这种状况在证监会于2001年1月31日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之后有所改善(至少针对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而言),但仍有不少突出问题,例如在评价对象与范围的表述、注册会计师的评价责任、评价建议的有用性、评价意见的表述方式以及报告格式(详式报告还是简式报告)等方面,其后果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与被评价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划分不清、不利于保护注册会计师自身的正当利益以及无法满足监管部门的特定目的和需求。总体上看,在这一新兴的会计服务领域中,会计实务界明显缺乏共识和执业规则,该服务的供给缺乏足够的质量保证,由此触发了相关执业规则的供给。下文便主要侧重于探讨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规范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重大争议。
二、内部控制鉴证服务规则的制订及其争议
《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经历了***审计准则组起草、多次研讨、广泛征求意见以及两次******审计准则中外方专家咨询组会议,形成了许多共识,也存在着不少争议。我们选择了其中比较突出的、至今尚存争议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未来的有关***策制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鉴定服务报告第4篇
今年以来,在***王***部长助理和中注协刘仲藜会长的亲切关怀和直接指导下,中注协制定了加快审计准则建设和推进国际趋同的计划。即,根据国际化趋同的要求,修订部分审计准则,制定一批新的审计准则,并若干征求意见稿,争取到2005年底或明年初,基本构建一个与中国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相适应,顺应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化要求的审计准则体系。目前,审计准则制定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此次的4个征求意见稿,重点突出了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多元化和高品质化,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征求意见要点包括:
一、对被审计单位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报告
从我国目前有关规定看,要求某些类型的上市公司应按照不同财务报告框架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例如,《***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含有B段或同时在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如H股、N股)的上市公司,除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外,还可以(或应当)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其他国家、地区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中。2004年年报中有142家披露境内外两份财务报表和有关差异调节表。上述上市公司分成四类:
(1)银行、证券等金融类上市公司;
(2)同时发行A股、B股的上市公司;
(3)同时拥有A股、H股或N股等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
(4)只有B股的上市公司。目前,在对采用两种不同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国注册会计师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此前没有相应的规范,在审计实务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亟需出台相关准则予以规范。
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以下问题:
(一)关于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实务中,某些企业可能按照不同财务报告框架编带IJ多套财务报表,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如同时发行A股和N股或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或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同时,某些企业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可能还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或补充资料中披露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其他国家(地区)会计准则的遵循情况。如果遵循本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各类特定企业的相关审计实务在执行中可能存在哪些难以操作的问题?
(二)关于“财务报告框架”的界定
在起草本准则时,为了理解和行文的方便。我们为财务报告框架给出定义,即“本准则所称财务报告框架,是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我国颁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规定(简称国内财务报告框架)。”在我国,我们使用“财务报告框架”是否合适?
二、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近年来,企业经营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企业组织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方式目益复杂,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影响很大。目前,一些企业使用服务机构从事委托理财或期货交易等业务,由于使用服务机构方式不同,企业承担的风险也不一样,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提出了不同要求。
从目前来看,服务机构向客户提供交易服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接受客户委托,记录交易和处理相关数据;一是为客户执行交易并履行经管责任。无论哪一种方式,服务机构都可能针对委托的业务,制定有关内部控制的***策和程序。如果被审计单位使用了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应当确定服务机构活动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性以及与审计的相关性,以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征求意见稿对注册会计师规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如何确定服务机构活动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性和审计的相关性……以及在影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时执行的后续程序。二是如何使用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出具的鉴证报告,包括报告的性质和内容。
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以下问题:
(一)关于服务机构给客户带来的风险
在我国,服务机构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常接受客户委托,记录交易和处理相关数据,或为客户执行交易并履行经管责任。由于某些服务机构诚信存在问题,以各种手段挪用客户的资金,给客户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履行本准则规定的程序,是否足以识别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利用服务机构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二)关于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的报告
服务机构可能制定和执行影响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策与程序,但这些***策与程序在实体和运行上与被审计单位相分离。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服务机构活动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性与审计的相关性时,应当了解与服务活动相关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在这种情况下j注册会计师需要利用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针对内部控制出具的鉴证报告。如果服务机构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如何实施审计程序以降低风险?
三、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类型较多,既有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内部控制审核等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又有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和税务咨询等不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还有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
按照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业务,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以及相关服务业务。针对上述业务韦lu定的准则分别称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征求意见稿归纳了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的特点,有利于一直册会浏币开展新的鉴证业务。征求意见稿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提出的一般要求,内容包括承接与保持业务、计划与执行业务、利用专家的工作、获取证据、期后事项、工作记录、编制鉴证报告和其他报告责任。如果执行具体的其他鉴证业务,如盈利预测审核和内部控制鉴证等,注册会计师还需要与其他相关准则结合使用。
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以下问题:
(一)关于准则的名称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的国际鉴证业务框架统驭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及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针对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制定了《国际鉴证业务准则》。我们认为,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因此,涉及的准则包话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针对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制定的准则,我们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与国际准则相比,我们在鉴证业务准则加上“其他”两字,是否合适?
(二)关于本准则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关系
按照我国鉴证准则体系,第一个层次为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个层次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本准则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内容紧密相连。由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部分相同。为了保证本准则的完整性,我们借鉴了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部分的规定,以便于理解和掌握,但可能存在重复之嫌。这样做是否合适或有必要?
四、代编财务信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企业在壮大规模的同时,中小企业数量也在激增。一些中小企业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或一时准以找到合适的会计人才,往往委托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报表。与之相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领域也目渐宽广。
从开展代编业务的机构看,除会计师事务所外,还有其他一些中介机构。由于各类机构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编业务的声誉,误导了财务信息使用者。因此,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有必要出台《代编财务信息》准则,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明确执业责任,提高注册会计师从事代编业务的质量。超级秘书网
征求意见稿对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信息业务提出了一般要求,内容包括签订业务约定书、制定计划、实施程序、形成工作记录、编制代编业务报告等。
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以下问题:
(一)关于代编财务信息
采用的会计基础征求意见稿立足于注册会计师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代编财务信息,如果客户要求注册会计师按照其他会计基础代编财务信息,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接受该业务?
鉴定服务报告第5篇
今年以来,在***王***部长助理和中注协刘仲藜会长的亲切关怀和直接指导下,中注协制定了加快审计准则建设和推进国际趋同的计划。即,根据国际化趋同的要求,修订部分审计准则,制定一批新的审计准则,并若干征求意见稿,争取到2005年底或明年初,基本构建一个与体制要求相适应,顺应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化要求的审计准则体系。,审计准则制定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此次的4个征求意见稿,重点突出了注册师业务的国际化、多元化和高品质化,其出台背景、主要和征求意见要点包括:
一、对被审计单位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报告
从我国目前有关规定看,要求某些类型的上市公司应按照不同财务报告框架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例如,《***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含有B段或同时在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如H股、N股)的上市公司,除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外,还可以(或应当)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其他国家、地区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中。2004年年报中有142家披露境内外两份财务报表和有关差异调节表。上述上市公司分成四类:
(1)银行、证券等类上市公司;
(2)同时发行A股、B股的上市公司;
(3)同时拥有A股、H股或N股等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
(4)只有B股的上市公司。目前,在对采用两种不同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国注册会计师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此前没有相应的规范,在审计实务中存在一定的。因此。亟需出台相关准则予以规范。
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以下问题:
(一)关于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实务中,某些可能按照不同财务报告框架编带IJ多套财务报表,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如同时发行A股和N股或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或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同时,某些企业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可能还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或补充资料中披露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其他国家(地区)会计准则的遵循情况。如果遵循本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各类特定企业的相关审计实务在执行中可能存在哪些难以操作的问题?
(二)关于“财务报告框架”的界定
在起草本准则时,为了理解和行文的方便。我们为财务报告框架给出定义,即“本准则所称财务报告框架,是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我国颁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规定(简称国内财务报告框架)。”在我国,我们使用“财务报告框架”是否合适?
二、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近年来,企业经营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企业组织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方式目益复杂,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很大。目前,一些企业使用服务机构从事委托理财或期货交易等业务,由于使用服务机构方式不同,企业承担的风险也不一样,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提出了不同要求。
从目前来看,服务机构向客户提供交易服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接受客户委托,记录交易和处理相关数据;一是为客户执行交易并履行经管责任。无论哪一种方式,服务机构都可能针对委托的业务,制定有关内部控制的***策和程序。如果被审计单位使用了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应当确定服务机构活动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性以及与审计的相关性,以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征求意见稿对注册会计师规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如何确定服务机构活动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性和审计的相关性……以及在影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时执行的后续程序。二是如何使用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出具的鉴证报告,包括报告的性质和内容。
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以下问题:
(一)关于服务机构给客户带来的风险
在我国,服务机构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常接受客户委托,记录交易和处理相关数据,或为客户执行交易并履行经管责任。由于某些服务机构诚信存在问题,以各种手段挪用客户的资金,给客户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履行本准则规定的程序,是否足以识别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利用服务机构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二)关于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的报告
服务机构可能制定和执行影响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策与程序,但这些***策与程序在实体和运行上与被审计单位相分离。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服务机构活动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性与审计的相关性时,应当了解与服务活动相关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在这种情况下j注册会计师需要利用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针对内部控制出具的鉴证报告。如果服务机构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如何实施审计程序以降低风险?
三、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注册师承办业务类型较多,既有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内部控制审核等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又有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和税务咨询等不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还有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
按照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业务,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以及相关服务业务。针对上述业务韦lu定的准则分别称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征求意见稿归纳了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的特点,有利于一直册会浏币开展新的鉴证业务。征求意见稿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提出的一般要求,包括承接与保持业务、计划与执行业务、利用专家的工作、获取证据、期后事项、工作记录、编制鉴证报告和其他报告责任。如果执行具体的其他鉴证业务,如盈利预测审核和内部控制鉴证等,注册会计师还需要与其他相关准则结合使用。
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以下:
(一)关于准则的名称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的国际鉴证业务框架统驭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及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针对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制定了《国际鉴证业务准则》。我们认为,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因此,涉及的准则包话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针对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制定的准则,我们称为“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与国际准则相比,我们在鉴证业务准则加上“其他”两字,是否合适?
(二)关于本准则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关系
按照我国鉴证准则体系,第一个层次为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个层次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本准则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内容紧密相连。由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部分相同。为了保证本准则的完整性,我们借鉴了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部分的规定,以便于理解和掌握,但可能存在重复之嫌。这样做是否合适或有必要?
四、代编财务信息
随着我国的快速,大型在壮大规模的同时,中小企业数量也在激增。一些中小企业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或一时准以找到合适的会计人才,往往委托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报表。与之相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领域也目渐宽广。
从开展代编业务的机构看,除会计师事务所外,还有其他一些中介机构。由于各类机构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了代编业务的声誉,误导了财务信息使用者。因此,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有必要出台《代编财务信息》准则,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明确执业责任,提高注册会计师从事代编业务的质量。
征求意见稿对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信息业务提出了一般要求,内容包括签订业务约定书、制定计划、实施程序、形成工作记录、编制代编业务报告等。
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针对以下问题:
(一)关于代编财务信息
采用的会计基础征求意见稿立足于注册会计师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代编财务信息,如果客户要求注册会计师按照其他会计基础代编财务信息,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接受该业务?
鉴定服务报告第6篇
一、美国的CPA认证业务体系
随着美国事务所业务种类和需求的增加,其提供的业务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审计业务。如Alvin A .Arens所述(见***1),其业务体系具体包括:
认证(Assurance)包括“鉴证(Attestation)”,指由CPA或专业人士对某种信息发表专业意见,即对信息的质量进行报告或发表意见,信息既可以是书面形式的,也可以是非书面形式的;既可以是财务性质的,也可以是非财务性质的。
鉴证 ( Attestation ),包括“审计(Auditing)”,是指由CPA对有书面载体形式的某种认定符合既定标准的程度发表专业意见,也就是对某种书面认定传递信息的质量(如真实性、可信性、可靠性或公允性、公正性)进行报告或发表意见,属于认证业务的一种类型。
审计 (Auditing):是鉴证业务的一种,主要指审计师对历史财务报告之公允性发表专业意见(即财务报告的编报是否遵循GAAP的要求)。
其他鉴证服务(Other Attestation Services):是审计师提供的其他种类的鉴证服务,包括网络认证服务、系统认证服务、预期财务报表审核、内部控制审核、商定程序等。
其他认证服务(Other Assurance Services):指不完全符合鉴证业务正式定义,但却与鉴证服务很相似,因为它们都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性,必须为决策者使用的信息提供保证。但它不要求CPA出具书面报告,也不要求为另一主体的书面认定遵循特定标准的可靠性提供认证,而只要求对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提供认证,且这些信息不一定经过另一主体的认定。也就包括了鉴证业务在内的所有认证服务的共同特征――以提高决策者使用的信息质量为主要目的,如业绩评价认证、养老服务认证、风险评估认证等。
非认证业务(Nonassurance Services):包括其他管理咨询、会计与簿记服务、税务服务等,虽然咨询服务与认证服务可能存在重叠,但是其中的大部分都不是认证业务。
二、中国特色的CPA业务体系
为了加速实现与国际准则趋同的目标,***于2006年2月15日了48项新的审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其具体业务体系如***2所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的规定: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服务。
而基本准则又从定性的角度将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这种划分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划分。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而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如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从管理层(责任方)获取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责任方认定),或虽然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该报告,但预期使用者无法获取该报告,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该鉴证报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鉴证对象信息)。
相关服务: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服务包括代编财务信息,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等,中国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所有的相关服务都不具有任何认证水平。而美国注册会计师的商定程序业务却属于鉴证业务,其提供的认证程度依约定的具体程序而定。
三、中美注册会计师业务体系的对比
从上述中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体系看,两者存在如下差异:
1.两大业务体系总体区分程度不同
美国的CPA业务分布以是否具有认证水平作为分水岭,将业务初次划分为认证业务和非认证业务。然后在认证业务中,根据是否基于责任方的书面认定作出书面报告,再次将认证业务分为鉴证服务和其他认证服务(又称认证服务中的非鉴证服务),最后在鉴证业务中根据鉴证对象和保证水平的不同进行细分,分为审计、审阅等(见***3)。因此美国业务体系根据业务性质,以“是”与“否”的标准对认证业务进行三层细分,相对比较完整。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体系(如***2所示)只进行了两层细分,即首先根据是否提供保证水平把业务分成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也就是把不提供保证水平相关服务以外的业务全部纳入鉴证业务,不再区分鉴证业务以外的其他认证业务。因此美国CPA业务分布更趋细化,而中国CPA业务分布相对简单。
2.“鉴证”业务定位存在差异
美国的鉴证服务仅仅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就另一主体所作的书面认定的可靠性出具书面报告(阿尔文•A.阿伦斯,2005)。美国业务定义狭隘,而中国的鉴证业务定位相对宽泛。中国的鉴证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而鉴证对象信息又由于鉴证对象类型的不同而具有多种形式。而且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可以是责任方认定,也可以是鉴证对象。因此从这种层面上来说,中国的鉴证业务比美国的鉴证业务范围更加宽泛,可以理解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鉴证业务是除了没有任何保证水平相关服务以外的所有业务,这也是上述我国为何没有像美国那样划分出其他认证服务的原因之一。
(3)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存在差异
随着认证服务需求的日益增加,美国CPA业务领域已经做了很大扩展,如其他鉴证服务中的网络认证服务和系统认证服务。其他认证服务中的业绩评价认证,养老服务认证、风险评估认证等。而中国注册会计师这方面的业务相对开展少,甚至是没有。因此在注册会计师业务名称上也没有出现“认证”等类似的专业术语,这可能是基于中国鉴证业务需求发展的现实――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大部分都集中在审计业务上,据统计,目前中国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中有80%以上来自于审计收入,而其他业务的提供也就相对缺乏。所以相对于美国CPA而言,中国注册会计师服务仍处于业务相对单一的发展阶段。
四、美国CPA业务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从美国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不断拓展和细分的趋势来看,传统审计类业务已经承载了太多的风险,而风险相对较低的非审计类认证业务已经成为未来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发展的新起点。我国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取代了原来的《***审计基本准则》,充分体现了国际趋同的要求,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非审计类认证业务需求也会不断增加,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业务就有必要按一定的标准进一步地延伸和细分,同时现行准则中对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规定也为鉴证业务内涵和外延的扩展提供广泛的空间。因此我国新执业准则下的业务体系在总体上能够满足CPA业务拓展的需要,而在具体业务上将随着业务的需求变化进行不断地细分和规范。
鉴定服务报告第7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行业竞争的激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服务已出现收入难以增长,甚至下滑的现象。cpa的传统审计业务急http://需拓展以寻求新的增长点。在美国,国外“四大”和很多知名会计公司原来的审计部(auditing department 或division)的改名换姓(auditing & assurance department(division)或attestation & assurance department (division)),经典审计理论著作的重大修改,如“auditing & assurance science”或 “auditing & assurance services” 或“auditing ,attestation & assurance”的纷纷出现,这些名称的变化都可以看出美国实务界和理论界对cpa新业务的探索和拓展。而中国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在业务体系及其具体名称上是否也在向美国趋同呢?
一、美国的cpa认证业务体系
随着美国事务所业务种类和需求的增加,其提供的业务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审计业务。如alvin a .arens所述(见***1),其业务体系具体包括:
认证(assurance)包括“鉴证(attestation)”,指由cpa或专业人士对某种信息发表专业意见,即对信息的质量进行报告或发表意见,信息既可以是书面形式的,也可以是非书面形式的;既可以是财务性质的,也可以是非财务性质的。
鉴证 ( attestation ),包括“审计(auditing)”,是指由cpa对有书面载体形式的某种认定符合既定标准的程度发表专业意见,也就是对某种书面认定传递信息的质量(如真实性、可信性、可靠性或公允性、公正性)进行报告或发表意见,属于认证业务的一种类型。
审计 (auditing):是鉴证业务的一种,主要指审计师对历史财务报告之公允性发表专业意见(即财务报告的编报是否遵循gaap的要求)。
其他鉴证服务(other attestation services):是审计师提供的其他种类的鉴证服务,包括网络认证服务、系统认证服务、预期财务报表审核、内部控制审核、商定程序等。
其他认证服务(other assurance services):指不完全符合鉴证业务正式定义,但却与鉴证服务很相似,因为它们都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性,必须为决策者使用的信息提供保证。但它不要求cpa出具书面报告,也不要求为另一主体的书面认定遵循特定标准的可靠性提供认证,而只要求对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提供认证,且这些信息不一定经过另一主体的认定。也就包括了鉴证业务在内的所有认证服务的共同特征——以提高决策者使用的信息质量为主要目的,如业绩评价认证、养老服务认证、风险评估认证等。
非认证业务(nonassurance services):包括其他管理咨询、会计与簿记服务、税务服务等,虽然咨询服务与认证服务可能存在重叠,但是其中的大部分都不是认证业务。
二、中国特色的cpa业务体系
为了加速实现与国际准则趋同的目标,***于2006年2月15日了48项新的审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其具体业务体系如***2所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的规定: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服务。
而基本准则又从定性的角度将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这种划分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划分。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而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如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从管理层(责任方)获取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责任方认定),或虽然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该报告,但预期使用者无法获取该报告,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该鉴证报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鉴证对象信息)。
相关服务: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服务包括代编财务信息,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等,中国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所有的相关服务都不具有任何认证水平。而美国注册会计师的商定程序业务却属于鉴证业务,其提供的认证程度依约定的具体程序而定。
三、中美注册会计师业务体系的对比
从上述中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体系看,两者存在如下差异:
1.两大业务体系总体区分程度不同
美国的cpa业务分布以是否具有认证水平作为分水岭,将业务初次划分为认证业务和非认证业务。然后在认证业务中,根据是否基于责任方的书面认定作出书面报告,再次将认证业务分为鉴证服务和其他认证服务(又称认证服务中的非鉴证服务),最后在鉴证业务中根据鉴证对象和保证水平的不同进行细分,分为审计、审阅等(见***3)。因此美国业务体系根据业务性质,以“是”与“否”的标准对认证业务进行三层细分,相对比较完整。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体系(如***2所示)只进行了两层细分,即首先根据是否提供保证水平把业务分成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也就是把不提供保证水平相关服务以外的业务全部纳入鉴证业务,不再区分鉴证业务以外的其他认证业务。因此美国cpa业务分布更趋细化,而中国cpa业务分布相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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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证”业务定位存在差异
美国的鉴证服务仅仅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就另一主体所作的书面认定的可靠性出具书面报告(阿尔文•a.阿伦斯,2005)。美国业务定义狭隘,而中国的鉴证业务定位相对宽泛。中国的鉴证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而鉴证对象信息又由于鉴证对象类型的不同而具有多种形式。而且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可以是责任方认定,也可以是鉴证对象。因此从这种层面上来说,中国的鉴证业务比美国的鉴证业务范围更加宽泛,可以理解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鉴证业务是除了没有任何保证水平相关服务以外的所有业务,这也是上述我国为何没有像美国那样划分出其他认证服务的原因之一。
(3)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存在差异
随着认证服务需求的日益增加,美国cpa业务领域已经做了很大扩展,如其他鉴证服务中的网络认证服务和系统认证服务。其他认证服务中的业绩评价认证,养老服务认证、风险评估认证等。而中国注册会计师这方面的业务相对开展少,甚至是没有。因此在注册会计师业务名称上也没有出现“认证”等类似的专业术语,这可能是基于中国鉴证业务需求发展的现实——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大部分都集中在审计业务上,据统计,目前中国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中有80%以上来自于审计收入,而其他业务的提供也就相对缺乏。所以相对于美国cpa而言,中国注册会计师服务仍处于业务相对单一的发展阶段。
四、美国cpa业务体系对中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