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篇1
通过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与法制建设理论、***的xx大报告中关于***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以及教育法律法规文件。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治教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推进我校的依法治教工作奠定基础。
二、内容安排
第一专题: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全面认识和理解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观点,从理论上搞清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搞好依法治校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推进我校的依法治教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二专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中要了解每一部法律的制定目的、范围、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第三专题: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实践。
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自觉服从大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做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学习方法
以个人自学为主,适当组织小组讨论。在学习中要把学习***理论与学习法律法规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教育教学的实际相结合;增强法制观念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四、学习要求
(一)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摆上位置,结合本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好各自的学法计划。
教育法规篇2
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全县“十二五”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3211”工程和“十二五”发展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县“十二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全县“3211”工程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继续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使广大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县城镇建设和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生活、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综治、民族宗教、流动人口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加强、投诉、调解、刑事、民事、行***诉讼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员干部的***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监察法、审计法和廉***准则、***纪条规的宣传教育。
(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制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探索建设法制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县人民广场、县标广场、文化公园等公共文化场所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文化宣传演出活动。
(五)广泛开展各项专题活动。要结合各重要节日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普法活动。
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节假日、纪念日、法律颁布日等,开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广泛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全面开展“依法行***示范县”、“依法行***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学法守法示范家庭”等创建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治***片展览、法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力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县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重点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新社会组织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重中之重。
(一)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县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县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专题研讨班。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县***校和县人劳社保局公务员培训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列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2年对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主要依据。加强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严格实行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中小学法制课每学期不少于lO课时,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八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针对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依法执教、教书育人自觉性。充分发挥126名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全县达到8000人,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县城、装备基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其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五)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培训纳入个体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特别是要把关系民生的食品、药品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规范引导和服务保障作用。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六)抓好新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把法制宣传教育向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体等不断出现的新社会组织或群体延伸,教育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行业依法自律与规范。加强新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
四、工作步骤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并报县普法办备案,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年10月年至2015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每年年终检查督导本年度计划落实情况,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2015年下半年开展五年检查督导和表彰。在县委和县***府统一领导下,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领导、人大监督、***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导检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少于3人。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配备1-3名专职普法人员。县、乡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委***法部门、宣传部门、***府司法行***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评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普法经费。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预算,按人均标准不低于0.4元,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制宣讲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全民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县城、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测工作,提高***申报比例,确保百万人口报告数,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报告质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六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举办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
教育法规篇3
我代表区***府,向人大***会本次会议报告我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的“*”普法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各时期的中心工作,以构建平安和谐*为目标,努力探索普法新思路、新方法。两年来,各街道、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认准目标、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创新形式,认真做好“*”普法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普法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
(一)夯实基础,强化普法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在“*”普法规划实施初期,区***府及时健全、完善了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为区普法办配置了专职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人员到位;各街道、各部门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普法机构,制定了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落实普法专兼职人员,保障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加强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区***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对教育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普法工作在我区的全面开展。在此基础上,区***府每年均印发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的学法计划和普法内容,指导全区各单位有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街道、各部门位把实施“*”普法规划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3.丰富形式,规范管理,加强阵地建设。一是巩固传统做法,运用橱窗、现场咨询、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法制宣传浓厚的舆论氛围。区普法办结合各时期的宣传重点,坚持每月编印一份法制宣传资料,发给基层刊登。坚持每季度对各街道的法制宣传橱窗进行抽查、登记、拍照、评分,年终进行总评。全区现设有法制宣传栏442个,两年来共刊出法制宣传墙报10000余期。二是依托网络,通过*普法网*子网站,快速传递我区的法制工作信息。两年来,市普法网共登载我区信息75篇。三是建立平台,满足不同层次市民学法用法需求,继续开办法律***书室(角),发挥“12348”热线电话的作用,通过为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普及法律知识。四是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4.加强培训,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近两年来,我区不断强化对普法骨干的培养,举办及组织参加普法骨干培训班4期,参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各街道、务部门采取以会代训和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培训了一批业务水平较好的法制宣传骨干。此外,全区征订各种普法书籍40000余册,各单位编印法制宣传资料920000余册(份),满足了不同层次普法对象的需要。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普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年初,区普法办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制订了《*区贯彻实施〈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意见》,着重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此外,还制定了《*区法制宣传橱窗(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健全了干部学法培训、考试和登记制度,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促进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推动普法深入开展。
1.抓好领导干部普法,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区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影响和推动作用,带头参加《物权法》专题学习报告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各种普法学习和培训活动,带动全区掀起学法高潮。各街道、各部门都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结合起来,领导干部学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普法规划开展两年来我区举办了两期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达1100余人次。各级领导干部还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
2.抓好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把《公务员法》、《行***许可法》、《行***复议法》、《行***处罚法》和《公务员行***处分条例》等与依法行***密切相关的基础性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干部学习计划,不间断地开展培训、轮训,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逐步实现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为公职人员依法行***、公正***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3.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意识。作为*市教育强区,我区长期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普法的基础工程之一,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抓队伍。作为启动“*”普法的重要举措,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为区辖内的102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15名法制副校长,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基地。在全区22个街道司法所设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辅导站”,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实践性和实效性,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了新的发展。三是抓载体。各中小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区普法办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校园法制论坛、法律征文比赛以及让服刑劳教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多样、教育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增强了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2006年,在*市“青春与法同行——*市首届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中,培正中学代表我区获得了团体第一名,梅花村街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在我身边”征文比赛,这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增强法制观念。四是抓预防。继续推行******部门业务骨干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协助学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五是抓整治。区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尤其是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通过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4.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诚信守法。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把学习《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企业经营管理法》等法律列入企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区检察院在6家国有企业举办了4次以“如何治理商业贿赂”为主题的专题辅导讲座,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强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5.创新形式,大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特点,区普法办编印了6000本《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发放给区环卫局、区辖各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公司以及各街道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了更好地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区司法局联合区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举办了全市首次“法系我心中”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各街道、各部门也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激发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热情,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
6.抓好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在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堂法制课;一个法律服务咨询站;一个法律***书角。区普法办、全区22个街道及284个社区都建有一个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按月出刊;22个街道均成立法律服务咨询站,设立了“法制学校”或“法制课堂”,不间断地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和上法制教育课;各街道都设置了一个法律***书室(角),摆放法律书籍、杂志,供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及居民阅览。各单位深入社区,通过举办平安和谐社区法制论坛、法制文艺表演、有奖知识问答、***片展览、法制宣传集市等,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调解民间纠纷,赠送普法资料,讲解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知识,给居民群众带来贴心的法制教育。区普法办还通过举办模拟法庭的形式,援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用理论讲法,摆事实说法,真正把“法”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提高自身维法维权能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活动的开展。
(三)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各项工作同步推进。
我区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司法行***各项工作之中,凸显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正面作用,积极预防、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普法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以矿泉街KC有限公司制衣厂560多人的劳资纠纷为切入点,在全区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巡展,同时综合运用调处、法律援助及诉讼手段,有效解决了纠纷。二是把每一次矛盾纠纷的调解现场当作法制宣传的课堂,做到调处一宗,教育一片。三是针对容易在敏感时期引发的重点纠纷,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让居民群众了解应遵循的法律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在开展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结合帮教对象和受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丰富、创新宣传手段,宣传实践协调并进。
一是利用人民调解宣传月、综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纪律教育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今年12月4日,我区与省、市有关部门在英雄广场联合举办了*地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邀请了省委副书记、省委***法委书记刘玉浦等省、市领导参加。区委***、区***法委书记路瓯同志在现场向市领导递交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法责任达标书》。现场还进行了法制文艺表演及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内容的法律咨询,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根据各年度应学法律的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学法对象,分期分批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制论坛,进一步推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三是开展街头讲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有奖知识问答等,寓法制教育于娱乐活动之中,以身说法、以例释法宣传法律知识。四是利用网络媒体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竞赛活动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等,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主要成效
两年来,全区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学法用法和崇尚法治的氛围越来越浓,被动接受教育的状态逐步改变,***府依法行***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逐渐形成风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更加注重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决策,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依法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两年来受理的19件行***复议案的办结情况来看,撤销仅1件,撤销率为5.56%,办案质量在全市属于中上水平,体现了我区领导干部和***人员较高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质量。
二是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行******机关依法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商类案件,以及各类疑难、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居民群众更懂得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请律师、找公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济民事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日渐成为人们的重要生活方式。此外,从我区的角度观察,来访的居民群众经过沟通交流,多数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遇到问题找法、解决纠纷靠法,正逐步成为我区居民新的行为模式。
三是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两年来,普法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使企业、商户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有效的整治和监管,形成了良好的经济管理秩序,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看来,我区“*”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也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单位和部分居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从现在起到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束还有三年时间。我们要以*大精神为总揽,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力求在工作理念上有新发展,在指导工作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有新举措,在方式方法上有新探索,在狠抓落实上有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大精神,深入开展“一学三讲”活动。
同志在***的*大报告中,建设法制社会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物质文明、***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三讲”活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司法系统干部,要使其真正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促进和带动全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社区、企业、单位的广大群众,要采取贴近生活、满足需要的多种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对青少年,要通过配强法制副校长、保证足够的法制课时、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尽可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
建设*普法网,及时更新*普法网*子网站内容,通过普法网站普及法律知识,区公职人员的普法考试力争在*普法网建成后通过普法网站“试题库”随机选题进行。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评估机制,把***情况、社会稳定情况等内容纳入评估体系,提高评估工作的实效性,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五)强化配合,形成普法宣传的合力。
教育法规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和合格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面提高广大干部、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他们知法守法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育行***部门和学校依法行***、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市教育法制工作的机构和制度建设,初步形成学校、社区、基层***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有效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振兴*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平安*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和师生中渗透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师生实际工作学习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师生喜闻乐见。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和谐平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系统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特别是新形势下教育法制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和培育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使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教育法律和其它相关的教育法规的学习,并加强依法治教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保障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规定,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教育系统比较集中地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不断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
(三)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学习宣传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培养学生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各种途径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都要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四落实”。逐步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估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选聘配备工作,积极发挥他们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四)把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并重,注重道德养成的实践。要进一步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教育,增强他们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要建立和完善校长亲自抓,班主任、德育教师为骨干,辅导员和全体教职工共同承担的学生德育工作体系,全力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治和思想道德教育。当前,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积极在师生员工中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依法治校。要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宣传、贯彻落实《行***许可法》、《行***诉讼法》、《行***复议法》、《行***处罚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实施纲要》,按照《***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教育行******和行***监督,健全行***申诉、复议等法律救济渠道,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和全面推行行******责任制,将教育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制研究。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建立推广普法经验的平台,形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使学校成为对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起辐射作用的阵地之一。要重视青少年学生中存在的违法犯罪现象,研究和探讨教育、挽救失足学生的方法,对青少年学生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障碍进行疏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法制教育贯彻到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各个环节中,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扎实有效。
三、对象与要求
(一)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
宣传教育的对象为教育行***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和广大青少年学生。
(二)工作要求
1、着力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融入学校法制教育中,将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进行;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的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法律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机关学法制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的能力和自觉性。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
3、要保证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法制学习的落实。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都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依法开展教学工作的能力。特别是学校校长,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法、守法,做师生员工的表率。广大教师要把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相结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培训专任课教师。
四、步骤和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启动阶段:20*年。要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各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学校“五五”普法规划,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2010年。各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五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和抓好实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配备***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充分发挥骨干队伍的作用。教育局具体负责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并抓好各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程的建设和教材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与宣传、司法、公安、综治、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教育法规篇5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解析教育领域内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并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反思,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地位和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教育关系总的可以分为教育民事关系和教育行***关系,现实中出现的许多涉及教育的矛盾和纠纷可以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找到合适地解决方案,但是最终的解决和***府在教育领域内的角色转化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和先导,是塑造未来的事业,所以教育领域的法制化和法治化是非常重要的话题。
我国现已有大量的调整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出台,而且关于教育的立法活动还在不断进行。但是现实情况是近年来涉及教育权,教育活动的纠纷频仍,诸如涉及侵犯受教育权、残疾儿童的入学权、教师的惩戒权等等问题的案件不断出现,但是从诉讼立案到判决都遇到了难题,从程序到实体都遇到了适用法律上的障碍。有的案件如齐玉苓告陈晓琪侵犯其受教育权案最终按侵犯姓名权进行判决;有的援引了行***法的法律规定;有的是作为民事关系进行了解决,各地方法院在处理同类问题时依然存在大量观点上的不统一,这些法律适用活动仍然没有被最终明确。究其原因是当前社会处于迅速发展和剧烈变革中,***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对教育领域不断渗透,教育主体多元,教育关系错综复杂,来自于社会的各种矛盾与教育领域内部的固有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得矛盾与纠纷丛生。
另外,从法律的价值上讲,教育的法律控制的实现,不单是在于在立法上制定了多少倡导和维护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秩序的教育法律、法规,关键在于使这些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管理秩序在教育管理中得到全面的实现。教育法律适用过程是实现教育法律价值的过程,法律适用的概率越高,表明法律价值的实现程度越高,即法律价值化程度越高。
所以,通过对教育法律关系的进一步分析,明确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从而准确、及时、正确地实现教育法律法规的适用,实现教育领域的法治的要求已经非常紧迫,这种要求已经深刻触及了制度和法律的层面。
二、不同的观点
2O世纪60年代,日本法学界对教育法的地位提出两种对立的观点,即“教育行***法规学”和“教育制度***自法说。”这一理论启发了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者对我国教育法地位的讨论,探索,引发了1993年至今仍未衰退的学术争鸣,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观点:
(一)完全***说
主张是以特有的教育关系作为调整对象,有特有的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基本原则并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二)隶属说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教育法隶属于行***法,是行***法律部门的一个分支,不是***的法律部门,不具备构成部门法的条件。因为“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管理,或者统称为国家调控教育的原则,这种调控在我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行***行为实现的,因此,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可以界说为调整教育行***关系的法规的总称。”
(三)相对***说
认为教育法应脱离行***法,与文化法、科学技术法、体育法、文物保护法、卫生法等共同组成文教科技法,教育法是其中一个分支。从尊重人才,重视文教科技等因素来考虑,亟须加强这方面的法律,这一部门法中包括:教育法、科学法、版权法、专利法、发明奖励法、新闻法、出版法、文艺法、广播电视法、文物保护法。
(四)发展说
认为目前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仍以行***法律关系为主,调整方法也属于行***法范围,但教育法同时调节着具有纵向隶属特征的行***法律关系和具有横向平等性质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随着教育法的继续深入发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的继续完善、教育法应当***。由于教育社会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有明显的***性,这就为教育法归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打下基础。
以上的不同学说是在不同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上提出的。笔者认为,要明确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明确教育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使教育法律法规得到切实有效的适用,必须分析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性质,只有这样,才能从理论和现实上解决问题。
三、解析教育领域内的社会关系
“教育关系”属于行***关系,民事关系,还是其他性质的社会关系呢?调整这些关系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性质如何界定?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何种程序法呢?只有对这些与教育相关的社会关系进行科学地考察,才能明确“教育法”处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哪个部分。这是教育法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它不仅与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的分类、体系构成等直接相关,而且对教育立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学校作为法人组织(有的学者认为高等学校具有法人地位,中小学不具有法人地位),在社会生活中和方方面面发生着联系,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对一些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解析。
(一)我国教育与***府的关系
在我国***府《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领导下,由地方人民***府管理。”这说明***府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行***管理、行***干预和施加行***影响,学校处于行***相对人的地位,两者之间是行***关系。
随着大量社会力量介入教育领域,大量的私立学校纷纷建立,而私立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来源不是国家权力,而是民事权利,权利的特点是“法不禁止便自由。”但是这种权利的运用方向是教育,而教育是一个利益冲突集中的领域,不同的人对教育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试***通过教育实现不同的目的,因此决定了这部分领域而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如果出现“市场失灵”,将带来极大的影响,因为教育是有时效性的,但是也不能完全由***府来掌控,因为***府既不是投资者,也不是办学者,所以***府必须有限介入,进行宏观调控,对民间办学权利明确界限但同时给予保护,《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府的有限调控,在这个范围内形成的就是行***关系,在此范围之外形成的社会关系,应该定位为民事关系。
但是,***府在对学校的管理中关于学校的自主办学权的内容必须要研究,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的民主化的不断演进,学校需要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实现***府的角色定位和权力的分化是必然的要求。
(二)学校与学生、教师的关系
教育法律法规的功能简言之就是能够实现“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
《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以下权力:“……2.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3.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4.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5.对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所以,从教育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学校是经《教育法》授权,行使国家权力,学校在行使这些权力时,与学生和教师之间形成的是行***关系,学校是行***主体,学生和教师是行***相对人。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要接受学校的管理,虽然在学理上有从不同角度形成的不同的认识,如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论,教育法上的教育契约关系等等。但是学校出于教育目的,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设立校规,对学生进行管理,甚至惩戒,尤其是在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总体上应该被认为是行***行为;而涉及到学生在校内所使用的硬件设备,包括教学设施、伙食、住宿等完全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就可以解决。但是私立学校还是有其特殊性,学生入校时需要和学生的监护人签定相关的合同,不仅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服务标准进行约定,同时对管理的内容也进行约定,所以体现出了特殊性,公权力和私权利发生了一定的交叉,如果出现了纠纷,根据法学理论,我国一般是公权优先,可以按照行***关系界定,但大部分关系是作为民事关系界定的。随着社会力量办学规模的逐步壮大,对这部分领域进一步研究并作出相关规定是非常迫切的。
在学校内部,学校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权责分配和学校工作的特陛所决定的管理关系。
《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都规定了教师聘任制,双方作为平等主体签定聘任合同,但是基于我国教师制度的历史和现实中教师聘任制度和教师的资格制度、职务制度密切相关,而高等学校接受教育行***部门的委托,对本校教师以及拟聘本校的教师实施资格认定,代替履行教育行***部门的职责;在教师职务评审中,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具有行***主体资格。因此,无论是在教师资格认证还是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高等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教育行***关系,中小学教师也面临这个问题,所以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了微妙的关系,一方面作为管理者,与教师形成了不对等的管理和被管理的法律关系;而作为聘任人,学校和受聘教师问形成的是平等主体问的法律关系,在这双重身份下,学校很难主动放弃行***职权;而且长期以来,教师和学校形成的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如人事关系、住房、子女就学等等,使教师在聘任过程中更加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公办学校和教师的关系主要还是行***关系,是内部行***关系。但在私立学校和教师的关系是合同关系。
(三)学校与社会其他组织的关系
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它所处的内外环境构成了一系列的社会关系。学校和企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团体、个人之间,既有互相协作、又存在着复杂的财产所有和流转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学校是以***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参与其中的。最突出地反映在所有权关系、邻里权关系和合同关系上。这些都是明确的民事关系,完全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活动,不过由于我国还大量存在机关办学的情况,所以学校在产权的界定、变更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障碍,尤其是学校合并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府机关的财产权和学校的财产权无法区分,无法实现产权明晰。所以,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法人地位、实现***府的角色转化和权力分化是非常迫切的事情。
四、结论
综前所述,教育法律关系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教育行***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自然可以由行***法和民事法律进行调整,而不是单纯的讨论教育法,所以,本文作者认为,不应当把“教育法”作为一个***的法律部门,“教育法”的外延应当包括“教育行***法律”和“教育民事法律”两部分。由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调整方法不具有独特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就可以解决,如果按持“完全***”说的学者所论,“教育法”作为一个单独法律部门,就会出现法律部门间的交叉,给立法和***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和我们划分法律部门的初衷相违背。而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创新法律部门,而是实现公权利和私权利的边界的界定,明确***府、市场主体、办学者和参与学习者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并提供权利的有效救济途径和权力的恰当的实施方式。
同时对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性质认定需要进一步研究
本文的以上观点是基于为了解决现实问题而提出的相对有可行性的方案。如果从理论上仔细分析,还是有缺陷的,比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性质是不是行***法,如果是,学校当然是行***被授权主体,反之就面临立论被全面推翻的危险。
(二)***府在教育领域中的定位需要进一步确认
作为行***管理者必须和办学者、出资者的身份有一定的区别,尤其是高等教育建设中,减少直接以行***手段干预学校工作,而可以采取规划、审批新建高等学校、制定标准、评估和监督等手段对学校建设进行调控。从未来发展来看,教育领域的法治化发展和***府职能的转变有密切的联系。
(三)确认学校的法人地位,保护学校的法权利
虽然对学校的法律地位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但是学校作为法人不管是从《民法通则》,还是《教育法》的规定上看都是不容质疑的,但是现实中学校的财产权、人格权受侵犯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行***办学的情况下,行***权力和学校的法人权利间的冲突是经常存在的。
(四)继续深化教师资格认定及相关职称等认定的社会化
因为教师作为专业技术工作者在管理上应当体现更多的自由,使教师和学校能够真正处于平等地位上进行对话,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使之能具有更大的创造性。
教育法规篇6
【关键词】教育考试;考试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泄漏国家秘密
中***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5-073-02
当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计算机等级、外语职称等各种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考试种类繁多。据有关统计,除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就学资格考试外,中国每年报名参加各类考试的人数有数千万。在我国漫长的考试发展史上,考试作弊现象也是文化发展长河中的一种异化现象史称“科场弊案”,所涉惩罚之严厉程度,从“杀无赦”到“流放宁古塔”,但仍为历朝历代难以根治的重大弊端之一。近些年来我国教育考试违法违纪的现象更是对国家教育制度与社会风气带来了不良影响。
一、教育考试违法行为之界定
(一)考试与教育考试
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考试的一部分。目前,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国家考试有:国家教育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等。上述考试皆具有国家考试性质。以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为基础的国家考试制度,涉及面广,关系重大,已经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教育行***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中国人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可以参照该办法执行。
***立项的《考试法》(建议稿)将适用范围限定在由国家***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中,如高考、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成人高考等,而由其他部门和社会机构组织的考试,如公务员考试、众多的资格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等)、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等,被排除在外。同时也将由地方组织的非全国统一的考试,如中考等排除在外。因此,宜将该法案命名为《国家教育考试法》。该建议稿出来后,有关人士建议,应当将《考试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更多的考试类型,对不同类型的考试和不同的违法行为,设定不同层次的处罚标准。 在2007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上,***考试法立法工作小组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工作,拟尽快将考试法草案送审稿上报***,争取考试法所调整的范围包括高考等国家考试,并涵盖公务员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等各种社会公共考试。我们这里所说的考试主要指国家教育考试,同时也包括由其他部门和社会机构组织的考试如司法考试等将来应当在《考试法》中列明的国家考试。
(二)教育考试违法行为
广义的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的内容要求、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处罚的行为。根据我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教育考试的违规行为指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这其中,包括一般的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等等,也包括了应承当行***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教育考试违法行为。
对于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可以作如下的定义: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实施了作弊等影响考试公平与公正应受法律处罚的行为。
根据违法行为主体的不同,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包括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即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即考试工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如“替考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可根据违法行为类别,可以将考试违法行为区分为考试违纪、考试作弊、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将考试违法行为分为:考试违法行为(狭义上的行***违法行为)、考试犯罪行为。
二、教育考试违法行为之原因
当前国内的各项国家考试几乎都同一些关键的稀缺资源分配紧密挂钩。特别是目前我国的各种考试往往都是“一考定终身”,使得参考人员对于“通过考试”有着一种独一无二的迫切感。有的参考者为了获得较好的成绩,千方百计寻找考试捷径,违规作弊的手段不断翻新。
考试违法行为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利益的驱动。我国的考试被赋予了太多的功利和期待,考试分数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一个考生的升学、毕业、就业和生活状态。尤其是高考,更是“一考定终生”。研究生考试在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也被赋予了不亚于高考的重要性。司法考试对于有志于法律职业的人士而言是一道独木桥。因此一些考生与考试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敢于顶风作案。第二,考试内容和方法的不科学是照成考试违法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素质教育的口号提出已经有很多年了,但许多考试仍然侧重于死记硬背、考察陈述性知识,再加上考试试卷的答案多采用客观化形式,使得手机传递等作弊手段成为可能。第三,对考试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使得考试违法行为日益严重。目前我们针对考试违法行为特别是作弊的处罚,还停留在行***处理的层面上,如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或给予纪律处分,最重的也就是开除学籍。此外,对作弊者没有更有效的制裁手段,对其没有足够的威慑力。
教育法规篇7
关键词 高等教育 法规建设 高校教师
中***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5.08.033
On the Higher Education Regulations and Qualified College Teachers
ZHAO Nan, CHANG Chun
(School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68)
Abstract Teachers are the main parts in rule of education. Only teachers of legal knowledge enhanced, the process of the rule of education can be accelerated. In this paper,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law construction is firstly recalled, and then the main problems of higher education legislation and the necessity of legislation reform are analyzed. Finally, based on the higher education regulations, how to become a qualified college teacher is elaborated detailedly.
Key words higher education; 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college teacher
引言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不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依法治教作为依法治国在我们教育工作的具体体现,是二十一世纪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教师是依法治教的主力,只有教师的法制常识加强了才能进一步加快依法治教的进程。如今,我国已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制,然而,现有的教育体制缺乏与之相匹配的、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使得较难推进教育法规的普及工作。这不仅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而且制约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变革进程。因此,普及高校教育法规是当前我们面临的较为紧迫的任务。
从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教育法规的普及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目前,高等教育的发展日趋大众化,高等教育的类型不断丰富和多样,高等教育逐渐关注于综合性人才的培养和社会服务性。高等教育要想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和趋势,法律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主体,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路线,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发展的目标和规章制度,以保障高等教育的发展顺利有序的开展。本文从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的历史进程出发,分析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高等教育法规,详细阐述了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1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建设历程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①
第一阶段:1949年至1956年,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奠基阶段。***务院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等基于《共同纲领》和宪法所制定及颁布的高等教育法规和规章,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法规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1957年至1966年,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法规探索建设阶段。在此阶段中,国家制定了带有根本指导性质的教育法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和《高教六十条》。
第三阶段:1966年至1976年,高等教育法规遭受重大挫折阶段。在该阶段,建国以来相继制定的许多行之有效的高等教育法规和规章都被破坏殆尽,使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受到了严重挫折。
第四阶段:1977年至1992年,高等教育法规恢复建设与加强阶段。1980年,在我国第五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建立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制度,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立法真正走入正轨。
第五阶段:1992年至今,高等教育法规体系建立和健全阶段。1995年制定并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教育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建立和健全教育法规体系、全面规范和调整各类教育关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截至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行***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等,这些法规分别对高等教育学位、自学考试、教师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有效地保障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源源不断地输送高层次人才。
2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制度建立的不规范,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建设的瓶颈,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章制度的制定不规范。目前,我国高校的规章制度制定缺乏前期规划,规章制度的审查机制有待加强,规章制度起草水平较低,规章制度的透明化不高。
(2)规章制度的内容不恰当。高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问题,过多强调行***职能和权力,忽视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规章制度的适用和解释较混乱。目前,我国高校的规章制度对其适用范围、权力和义务等规定较为模糊,甚至对于同一事项,相关行***部门的解释不一致,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
3 加强和完善高等教育法规建设的必要性
虽然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但长期以来的规章制度建立不规范,抑制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校规章制度的不规范、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当、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比较混乱等方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已迫在眉睫。②
(1)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完善是高校行***能力提升的重要指标。我们知道,调整高等教育的格局,可以优化高校的学科结构,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扩大学校的办学规模。但高等教育的格局调整对高校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行***的各项工作需要服务于高等教育的格局调整,需要保障高等教育格局调整的实现。同时,高等教育格局调整是否完善和成功,不仅是高校行***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反映,同时也是高校行***能力提升的体现。
(2)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完善是国家法律在高校实行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已明显加快了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进程。要建设高等教育法律法规,需要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一致,否则,就很难保证高等教育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高等教育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高校法律法规的建设进度,而且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法规的进程,影响着我国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范在高等教育的贯彻实施。
(3)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建设是教职员工和学生权益的必要保障。在高校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如果过分强调行***工作的重要性和效率,就会忽视对行***人员及行***工作权力的约束,就会忽视对教职员工、学生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因此,要推进高校规章制度的良好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法规体制,重视和强化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权益,规范行***工作和行***人员的行为和权力,真正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职权与职责相一致,行***规则透明化,行***行为制度化。
4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我们知道,国之兴衰,系于教育;教育之成败,系于教师,因此,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梯队合理、积极进取的高校教师队伍,是高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③
(1)需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首先,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其次,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达到教育教学能力标准要求,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最后,努力提高自我修养,不断完善自身的师德修养,培养耐心、豁达、宽容的个性品质,以深厚的学养和高尚的人格吸引学生。
(2)需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高校教师的专业素养,不仅是教师教学水平的体现,也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成果。作为高校教师,要献身高等教育事业,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教师在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储备的基础上,必须随时对自己的专业结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调整,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研究和反思,必须对自己的知识、能力与经验进行整合,必须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目标,善于吸收和借鉴他人的教学成果和技能。
(3)需具备高尚的人格。要想成为一名高尚品德的高校教师,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个人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其次,要具有修身意识,正人者必先正己,做到为人师表,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用豁达的胸怀、积极的处世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去感染学生、教化学生。
(4)要真切地关爱学生,理解并尊重学生。高校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教师与学生,不仅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还是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发展的引导者,教师要用自身的学识去教书育人,要以自身的人格去感染学生。在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的驱使下,教师要将培养学生作为自己的天职,对学生的发展尽心尽力。真诚关心学生,是爱生的核心内容;尊重和信任学生,是师生感情沟通的桥梁;严格要求学生,是爱生的理智表现。高校教师要正确处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知法懂法守法,以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5 总结与展望
高校是我国教育改革的前沿,加强法规建设,建立统一协调、依法治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日常教学活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只有我们更好地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资助课题信息: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No. 2015CFB646)
注释
① 巩丽霞.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立法的困惑.探索与争鸣,2007(12).
教育法规篇8
?S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技发展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越来越得以凸显。科学技术的发展,国民整体知识水平的提高,需要高等教育的支持,高等院校作为国家战略发展中人才培养的具体场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教师作为高校履行教育职责的直接实行者,其责任不可说不重,地位不可说不重要。因此,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不但要精通专业知识技能,还应当严守法规,对国家***策里相关的法律条款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从而更好地服务于高等教育事业,培养全方位的高素质人才。
1 高等教育法规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客观地讲,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教育体系,国家的教育管理活动也逐渐纳入法制的范畴。随着1995年《中华人共和国教育法》的出台,教育立法的步伐逐步加快。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法规建设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尚未真正形成一个理论彻底、形式统一的有机整体,这也成为了制约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建设的瓶颈。目前我国教育法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我国依托教育基本法已经制定了十几项相关的法律,国家与各地制定了数百项教育行***规章与地方性教育法规。应该说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相关法规的基本框架已初见轮廓,但是我们看到在这些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中还是存在着诸多问题。比方说在规章制度的建立上缺乏统筹规划,相关制度的审查机制还有待加强,并且部分地方性法规制度的起草水平较低,各高校出台的相关法规存在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甚至对于同一事项的描述,各地行***部门的解释不一致,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这些都暴露出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不完善。后期我们还需要认真研究并完善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这对于提高我国的教育立法水平以及高等教育法规的顺利实施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法治观念相对薄弱。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调节器,反映在教育工作中,教育行******是教育行***机关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教育活动进行的管理与监督。在我国教育法制初步建立的起步阶段,一些人和单位对于高等教育的依法实施显然是理解不够的。凭借着以往办学的经验主义,忽视教育法规,认为不依靠法治建设高等教育事业多年来依然能够做到较快的发展,甚至是忽视教育立法,将已经出台的相关教育法规当作一纸空文,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不切实际的发展规划、甚至出现用行***手段干预教育这种“开倒车”的现象,这其实都暴露出我国教育法规建设过程中法治观念的相对薄弱,这种思想方面的误区如果不及时得到扭转,将大大制约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步伐,这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不引起大家的重视。
(3)法规贯彻不够彻底。高等教育法规的贯彻实施主要体现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教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立法、教育普法、教育***、教育司法、教育守法、法制监督跟法律救济等方面。依法治教作为高等教育法规实施的重要手段尚未成为高等教育行***部门、相关***府职能部门以及各高校的自觉行为。在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过程中,时常暴露出对于高等教育法规的理解不够,不重视依法办事,甚至凭借个人的主观理解随意解读相关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这些不良行为的出现,不仅损害了高等教育法规的权威性,也极大地妨碍了高等教育的法制化进程。
2 完善和实施高等教育法规的重要性
虽然我国已经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多年历程里建立了相对完整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高等教育法规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已迫在眉睫。
(1)完善和实施高等和教育法规是各级行***工作水平提高的重要表现。众所周知,高等教育模式的大幅调整,优化了学科结构,扩大了学校运行规模,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这也对大学行***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特别是随着新世纪带来的社会变革,高等院校的办学水平作为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中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新时期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也代表了各级管理机构的行***工作水平。高等教育法规的完善和实施,不仅体现着各级行***部门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也是实现高校乃至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前提。高等院校的所有行***管理工作都需要服务于高等教育模式的调整,高等教育模式调整的完善和顺利实施,不仅反映了高校行***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而且同时也是高校行***能力提升的体现。
(2)完善和实施高等教育法规是国家法律在高校统一实施的法律保障。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法规建设步伐逐步加快,以教育基本法为框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行***法规。此外,对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也开展了一系列有条不紊的清理工作,可以说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建设顺应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规章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正自上而下完善和实施高等教育法规,以及对于现行法规及地方性***策的修订也都是以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为前提的。高等教育法规的颁布实施必须与国家法律制度相协调,这是国家法律在高校统一实施的法律保障。
(3)完善和实施高等教育法规是保障学生与从业人员权益的必然要求。在以往教育法规的建设、颁布与实施过程中,往往更多地强调行***职能,对于位于权利主体的学生跟广大的教育从业人员的权益却是有所忽视的,同时对于教育职能部门的自身权力也约束不够。而依法治教的理念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权利与义务相匹配,因此,推进高等教育法规的顺利实施,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体制,重视和强化学生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根本权益。高校作为教育改革前沿阵地,加快完善教育法规建设,提升依法治教理念,建立健全法治精神鲜明的规章制度体系,这对于加强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已势在必行。
3 高校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践行
高校教师作为高校教育的主体,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成败。因此,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高校教师队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践行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优良的师德师风。作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优良的师德师风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首先要具备过硬的***治素质,遵守高等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德为先,履行教师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其次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达到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能按照国家的方针***策与高校的相关制度良好地开展各项教学工作;第三要努力的提高教师自身修养,不断完善个人修为,做到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高尚的品德感化学生,以深厚的学养教育学生,以独特的人格吸引学生。
(2)上乘的业务水平。作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上乘的业务水平是立身之本。高校教师的业务水平,体现在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除了正确地传授知识,同时也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效果。作为立志献身教育职业的高校教师群体,要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在加强自身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还必须随时对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进行调整,在实践中学习和反思,勤于思考认真总结,用终身学习的态度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与此同时,还应该努力加强对于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教育理论的学习,善于反思和借鉴他人的教学方法,做研究型教师,关注学术前沿与教育改革的相关问题。
(3)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基本要求。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首先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从事的是缔造人类灵魂的神圣职业,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因此高校教师要以身立教,以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其次要做到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用豁达的胸襟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去感化学生;第三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教师岗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使得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只能以奉献而不是索取的品德去拥有人生、赢得尊重,只有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才能以自身的人格去感染学生,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驱使下,将培养学生作为自己的天职。
教育法规篇9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是“源头活水”,如果你经常计较个人利益,把教书当成一种索取,就难以引导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对此,我始终把无私奉献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作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因事耽误学生一节课,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并且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分析学生不足的原因,及时查找在备课和上课中的不足,反思自己的教学。八年教学教育工作,虽不算很长,但我知道对于一个深爱自己事业的人来说,必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为自己的事业奉献着。八年来,每每想到一批批学子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真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奉献的可贵。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公平地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理解“差生”,从不冷嘲热讽,而是耐心地帮助他们找差距,给他们安排适当的角色,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新课程标准》及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教育法规篇10
1、民办高等教育***策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4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都对民办教育做出了法律合法化还有办学规范的法律规定,鼓励提倡社会各方面的民资力量参与到教育体系中。在法律上没有得到具体办学指引后,民资办学组织、团体就从相关的规章和***策上进行参考,从民办高等教育被法律允许到现在,已经颁布了不少相关的国家指示、通知、决定、规定等反面规章和***策文件,这些规章和***策在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规范上做到了具体化。例如,《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时规定》、《关于大量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等都具体规定了民资办学组织、团体办学的停办、变更、申请、办学宗旨、办学方向等,其中还对国家的教育系统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国家出资进行教育建设为主体,社会民资力量办学共同发展的教育模式,改变传统的国家***办学对教育发展的限制瓶颈,《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时规定》就对民办教育在国民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并且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开展程序的有详细的规定。
2、民办高等教育法规的发展
自《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布标准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进入发展阶段,对公民个人、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民资办学中的法律责任、机构解散、财务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先前宪法上对民办高等教育规范的缺陷,并且在民办高等教学上具体规定了民办高等教育办学原则、管理在行***上的体制。民办高等教育法规由改革开放前的空白到改革开放后的出现,到2002年后的完善。2002《中国人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通过对民办高等教育在法规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对民办高等教育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在法律上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了支持和鼓励,确立了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把民办教育的办学、管理进行规范化。为了更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系统,国家在2003年还实施了《中国人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把民办高等教育资源进行国际化,把民办高等教育限制进一步进行开放,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民办高等教育的规范发展做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保障和规范了民办高等教育飞发展。但是民办高等教育***策法规的版本完善过程中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有促进效果,同时也有限制作用,例如1997年实施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就明文规定了“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对高等民办教育办学的申请提高了难道。
二、民办高等教育和相关***策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民办高等教育是以民间集资的一种形式进行国民教育的,很多是以营利性质存在的,尽管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少贡献,但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民办高等教育存在办学本末倒置,教学宗旨不明确,我国的《管理办法法》第四十三条中明文允许了民办高等教育的盈利模式的发展,很多民办高等学院都是以营利为目的,不重视学生的教育质量问题,同时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为了对付相关的国家单位的检查,在教学设施、教学项目上存在作假行为,同时相关的***策法规还不够完善,让很多民办教育有空子可钻,对相关的规定和出发不够完善,监管机制配套工作不到位。
三、***策法规在民办高等教育中的意义
国家的民办高等教育***策法规根据不同时期的民办教学中的问题,做出相应的***策法规制定或者完善,对民办教学规范和指导具有时段性的意义,在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具有很大历史和现实指导意义的三大***策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存进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规定》,这三大***策对民办教育的发展见证,促使民办教育的兴起、发展、完善。***策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对民办高等教育在办学前、办学中两个环节上都有很的办学指导、办学保障、办学规范化都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让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管理做到有法可依,首先在办学前,对办学的方案确认上,相关法律法规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机构对办学的硬件和软件投入都有指导作用;在办学的过程中,民办高等教育学院可以根据相关的***策法规进行教育管理规范化,及时调整教学方向,端正民资办学的宗旨。
四、民办高等教育***策法规的评价
我国明白高等教育***策法规的不断发展完善,根据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需求不断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高等教育***策法规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民办高等教育***策法规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影响具有时段性,不同时期的民办高等教育***策法规的版本都具有针对性,其中对民办高等教育影响最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规定》这三大***策,这三大***策在不同时期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现实的指导和规范,例如2002年通过,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适应了民办高等教育的需求,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上的一个里程碑,把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法律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民办高等教育***策规范中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盈利性的允许,促使了民资社会力量的办学热情,例如第一部民办教育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就规定了民资办学团体、机构、组织在预留民办教育的必须经费和发展资本外,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民办高等教育的出资方可以从中收取利润。
五、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