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诗的意思翻译篇1
摘要:随着中国各方面实力的不断增强,文化走出去也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译者作为文化之间交流的桥梁,选择适当的翻译理念和翻译策略尤为重要。由于译者自身不同的知识结构和文化背景,译文出现对原文信息进行归化的现象,从而提高译本的可读性和读者的可接受性,更有利于中国文化的“走出去”。本文以霍克斯对《红楼梦》中酒文化的英译说起,在文化“走出去”的视角下探讨归化的作用。
关键词:归化;霍译《红楼梦》;酒文化;文化“走出去”
引言
归化是以目标语或译文读者为归宿,采取目标语读者所习惯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从而有助于读者更好的理解原文,增强译文的可读性。归化翻译理论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奈达,他强调的是译文的交际功能,认为归化能有效的避免语言和文化的冲突并使跨文化交际成为可能,他所提出的“动态对等”被定义为“目的语读者对译文信息的接受与源语读者对原文的接受应大体一致”。因此要实现文学文化“走出去”这一目的,归化翻译策略不可忽视。《红楼梦》霍克斯译本在国外更能被人接受,霍克斯运用归化策略对译文进行了整合和优化,既有忠实又有创造,为目的语读者营造出类似的阅读体验,也更加符合目的语读者的审美趣味,从而在中西方文化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一、由表及里
文中有各种类型的酒出现。霍克斯通过对中国酒文化的了解,并没有生涩地对其直译,而是由表及里地对它进行了归化。
(1)第7回:难道就不知道酒性最热,要热吃下去,发散的就快;要冷吃下去,便凝结在内。拿五脏六腑去暖他,岂不受害?
Wine has an exceptionally fiery nature,and therefore must be drunk warm in order to be quickly digested.If it is drunk cold,it congeals inside the body and harms it by absorbing heat from the internal organs.
从表面上看“酒性最热”似乎并不能太明白究竟指的是什么。中医讲究把酒热了之后喝,因为酒本性是容易让人上火的那种热,需要加热便可以发散,若冷酒下肚则需要体温将其暖热才会发散,积久则受酒性热上火之害,可见酒本身具有猛烈的特性。霍克斯通过表面酒性热,深入了解了酒的特性和本质,用了“fiery”一词来形容酒性,在牛津词典上,fiery一词有“(food or drink)causing a part of your body to feel as if it is burning”之意,恰当的翻译出了酒猛烈的本性,由表及里,译出本意,也使读者一目了然。此外,在翻译这句话时,霍克斯并没有遵从原文的句型,而是对这句话进行了整合。“要热吃下去,发散的就快;要冷吃下去,便凝结在内”这句话完全可以都用条件句使其形式对等,但霍克斯深入挖掘了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and therefore must be drunk warm in order to be quickly digested”表现出正是因为酒性最热,所以要吃热酒以便消化。这是一个完整的意群。然后才提出假设,并将受害的结果“五脏六腑去暖他”与受害原因“要冷吃下去,便凝结在内”合为一句,译为“If it is drunk cold,it congeals inside the body and harms it by absorbing heat from the internal organs”,从而又是一个完整的意群。汉语重意合,其逻辑关系是隐形的,而英语重形合,其逻辑关系是显性的。在由表及里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整合,霍克斯的译文不仅表达出了原文的意思,而且句子逻辑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楚,有利于读者理解,也符合目的语语言习惯。
二、巧用意象
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际的活动,不同民族都有着自身独有的文化传统。《红楼梦》中的酒文化博大精深,其中一些特定的文化性词语是翻译过程中的主要障碍之一,对这类词语翻译的不恰当也会造成目的语读者理解困难,因而也就不利于文化“走出去”。霍克斯翻译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让译作贴近读者,所以为了加强译文的可读性,进一步促进文化“走出去”,霍克斯采用了归化的策略,巧妙地使用目的语中的文化意象来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从而达到文化传递的目的。
(2)《红楼梦》第5回:此酒乃以百花之蕊,万木之汁,加以麟髓凤***酿成,因名为万艳同杯。
‘This wine,’said Disenchantment,‘is made from the petals of hundreds of different kinds of flowers and extracts from thousands of different sorts of trees.These are blended and fermented with kylin’s marrow and phoenix milk.Hence its name,“Lachrymae Rerum”.’
“万艳同杯”这种酒是在贾宝玉游太虚幻境之时,由警幻仙子所设,谐音为“万艳同悲”,暗指这万千女子虽才华横溢却命途多舛。这一词语只是一个酒名,在文中起到一个双关的作用。而通过查阅资料,发现“Lachrymae Return”一词来源于罗马诗人维吉尔的长诗《埃涅阿斯记》,意为“万物之泪”。因警幻仙子受宁荣二公之灵托付,前来点化宝玉入于正路,宝玉却不觉悟,所以万千女子命运无从改变,联系前文读者稍加思考就能很自然地将这“万物之泪”里的“万物”与那些女子对应起来,“Lachrymae Return”一词也与原文深层的悲剧含义暗合。通过这一巧妙地归化,将抽象的酒名译为目的语文化中暗示悲剧的文化意象,既符合目的语读者的审美,也使读者更容易理解。
三、补意达文
对于《红楼梦》这种古典文学作品的翻译,需要在掌握语境,意境,及文化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翻译策略。在对原文信息整合处理的时候,为了表现出原文的文化特色,有时还需要在翻译时对原文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增补。霍克斯在《红楼梦》关于酒文化方面运用了补意的方法,从而达到了达文表意的效果。
(3)第20回:交杯盏还没吃,就上了头了。
Doing her hair already before you’ve even drunk the marriage-cup.
“交杯盏”即交杯酒,源于周代,是古代婚俗之一。新郎新娘进入洞房后先各饮半杯,然后交换一齐饮干,谓之饮交杯酒。可以说,交杯酒是结婚的代名词,具有浓厚的文化色彩。霍克斯在翻译的时候加入了“marriage”这一修饰性词语,虽然失去了交杯的意思,但是“marriage-cup”一词准确地表达出了是结婚时喝的酒,弥补了文化差异带来的语义损失,通过补意,达到了传文目的,也使读者更容易明白句义。
结语
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不可译的现象也十分常见,译者有时不得不对原文进行归化处理。有些批评者认为归化的方法丢失了中国文化的精髓,大力提倡异化策略。但仔细探究就会发现,这些“归化”反而更符合奈达“动态对等”的理念,使目的语读者与源语读者感受大体一致,也可以说是更高层次的忠实。霍克斯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通过由表及里,巧用意象,补意达文等方法对《红楼梦》中酒文化进行适当的归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对等缺失和文化差异的问题,在中国文学文化与目的语文化读者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陆谷孙先生在谈文化走出去时说:“提倡谦虚,不是妄自菲薄,更不是鼓励多出‘***’,而是充分估计到历史的、传统的、社会―***治的、乃至文字语言的诸种因素带来的困难,放低身段平等融入,而不是居高临下地去空降,当然也不摆出Orz的姿势去逢迎。这样,‘走出去’的路子是不是会平坦一些?”(夏仲翼,2010)的确,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交际的媒介,使中国文化走出去成为可能。尽管中国综合实力日益增强,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即汉文化仍然处于弱势地位,通过适当的归化,关注目的语读者的文化差异和阅读习惯,才能减弱不同文化之间的陌生感,让中国文化实现“走出去”,并且一步步营造中国文化在世界上“苟日新,日日新,日又新”的局面。(作者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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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诗的意思翻译篇2
摘 要:对王佐良先生翻译《论读书》与培根原文of studies进行分析,有助于了解英汉语言对比的知识。翻译理论和技巧必须建立在不同语言和文化的对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英汉两种语言进行对比将对我们的翻译实践起到借鉴的作用。
关键词:论读书;英汉语言对比;翻译实践
中***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310-01
一、英汉语言差异
培根(1561-1626)于1597年首次出版《培根散文集》,以其文笔优美,语句简洁,趣味隽永,格言精妙而大受欢迎,历四百年而不衰。其中of studies一文,王佐良先生译为《论读书》,王佐良的译文通篇看来较典雅,用古文的方法翻译,在风格上与英文原文比较接近。本文通过王佐良先生翻译《论读书》与培根原文of studies进行分析,本文摘取了五个例子来窥视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
(1)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and for ability.
译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这是《论读书》一文的第一句,毫无废话,直截了当。修辞上是三个短语排比,气势不凡。译文对仗蛮工整的,与原文形式基本对等,运用汉语中双音节词和四字结构,读来朗朗上口。原文中有尾韵:“t”“t”“ty”,译文中有“彩cai”“才cai”。原文中“delight”,“ornament”,“ability”为名词,译文译为动词,这体现出英汉语言的不同。还可以看到,原文中的连接词“and”在译文中并没有译出来,这说明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
(2)To spend too much time in studies is sloth;to use them too much for ornament,is affectation;to make judgment wholly by their rules,is the humor of a scholar.
译文: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之态。
从这里可以看出英汉两种语言在词序上的不同。英语原文用的是动词不定式做主语,译文的主语为名词,修饰词放在其后。“is”分别译成“易”“则”“乃”,用不同的词,增加其文采。“sloth”,“affectation”分别译为“惰”、“矫”,体现出汉语单音节字的简约。“the humor of a scholar”译为“学究之态”,用古字“之”来说明英语中所有格“of”的含义。
(3)Some books are to be tasted,others to be swallowed,and some few to be chewed and digested.
译文: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
英文原文用不定式的被动语态作表语,汉语译文则变被动为主动。同时还使用了增译法,添加了两个汉字“者”。
(4)Reading maketh a full man;conference a ready man;and writing an exact man.
译文: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精确。
原文使用了两个动名词做主语:reading与writing,译文中分别用汉语中的两个偏正结果的词语“读书”、“笔记”这两个词语来指代,原文中的宾语为“冠词+形容词+名词”的名词短语,译文中为宾语后加上补语的形式:“人+充实”,“人+机智”,“人+精确”。但是原文中谓语动词“maketh”为makes的古用法,在译文中并没有体现出来,此处译者的处理丢失了原文中的词汇色彩,应该用古汉语相对应。
(5)Histories make men wise;poets witty;the mathematics subtile;natural philosophy deep;moral grave;logic and rhetoric able to contend.Abeunt studia in mores.
译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原文中出现了一句拉丁语,出处在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公元前43-公元18)的《女英雄书信集》(Ovid,Heroides),意为Studies pass into the character.培根的随笔中不时加上一句拉丁文,使他的文章多了一份书卷气,带上一点古色古香。而王佐良的译文用半文半白的文体,十分精湛地再现了培根散文的风格,可谓尽善尽美。
二、总结
对王佐良先生翻译《论读书》与培根原文of studies从上面五个例子进行英汉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对英汉语言对比作出以下窥视:
(一)英语并列结构中,主语相同时,后面可以省去主语,谓语动词相同时,也可以把其后的谓语动词省略,有时保留介词(Vi+Prep时);汉语中,并列结构中,主语相同,也可以把其后的主语省去避免重复。
(二)英语喜欢用名词、被动语态;汉语喜用动词、主动语态。被动语态在英语里是一种常用语法现象。英语重形合,注重句法结构和表达形式,当主动式不便于表达时,出于造句的需要或修辞的考虑,往往采用被动式。论述问题也常使用被动式。汉语常用主动式。汉语中动词的使用率要高得多,因为汉语是非形态语言,动词没有束缚,使用十分方便灵活。
(三)汉语词汇中常常使用一些四字结构,双音节字,四平八稳,朗朗上口。
(四)在能明确表达意思的前提下,英语尽量采用替代、省略或变换等方法来避免无意***的重复,这样不仅使行文简洁、有力,而且比较符合英语民族的语言习惯。英语常用代词,汉语少用代词,因而汉语相对英语来说较常重复。
(五)英语造句主要采用形合法,而汉语造句主要采用意合法。英语注重形合,注重结构、形式,常常借助各种连接手段,因而比较严谨。汉语句子少用甚至不用形式连接手段,注重意合,注重功能、意义,因而比较简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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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诗的意思翻译篇3
论文关键词:互文性 成语典故 翻译方法
论文摘 要:互文性理论已广泛应用于翻译研究领域。互文性理论的提出为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成语典故的翻译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成语典故的翻译要求译者不仅要熟练地运用两种语言,更重要的是要熟悉两种文化,即要掌握丰富的互文性知识,并采用正确的翻译方法,才能在目的语中准确地传达原语的意义。通常有以下几种对应的翻译方法:直译、直译加注、直译与意译相结合、文化替代、套译等,它们各有其长,亦各有其短,应互为补充,译者应把几种方法辩证地加以灵活运用,使文通意顺。
翻译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活动,是一种涉及不同语言和不同文化的交际过程。翻译不仅要跨越语言的障碍,而且要跨越文化的鸿沟,成语典故的翻译更是如此。成语典故是语言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不同民族的历史,反映了不同民族的经济生活,透视了不同民族的文化心态和思维方式,沉积了浓厚的文化色彩。然而,从英汉翻译的视角着眼,成语典故是最难翻译的语言现象之一。因此,要将孕育于不同文化背景中的成语典故译成不同的语言而又不产生文化冲突,确实并非易事。国内外众多翻译学者钻研于这方面的研究,互文性理论与翻译研究存在众多契合之处,互文性理论的提出为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成语典故的翻译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一、对互文性的认识
“互文性”(intertextuality)这一术语是由法国著名文论家、符号学家朱丽娅·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于1969年出版的《符号学》一书中首先提出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探讨语言、文化的关联性。她认为,每个文本的外形都是用马赛克般的引文拼嵌起来的,每个文本都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文本不是孤立地存在,它总是处于和其他文本关系的网络中,而文本的意义也产生于和其他文本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但互文本(intertext)决不是由摘抄、剪贴和仿效等编辑而成的产物,从文本之网中抽出的语义成分总是超越此文本而指向其他前文本(pretext),这些前文本把现在的话语置于与它们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更大的社会历史文本之中。(蒋骁华,1998)
所谓“互文”,概括地说,是指两个或多个文本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织的语言现象。较有代表性的有广狭义互文性和宏观、微观互文性。狭义互文性指一个文本与可以论证存在于此文本中的其他文本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有引用、典故和原型、拼贴、模仿等;广义互文性指任何文本与赋予该文本意义的知识、代码和表意实践之总和的关系,而这些知识、代码和表意实践形成了一个潜力无限的网络,(程锡麟,1996)即互文性延伸到了社会文化语境中,文化内涵和知识结构也被融入到了文本间的相互关系中;宏观互文性指互性涉及到文本与文本间的体裁,文本与文本间的风格关系;微观互文性指文本中的词、词组和句子与其他文本中的词、词组和句子之间的关系。(秦文华,2006)广义互文性和微观互文性对成语典故的理解与翻译有着积极的作用。互文性对翻译研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语言层面上的互文和文化层面上的互文。语言层面的互文往往比较直白和显见,它可以是直接的话语引用,也可以是标示清楚的文献参考;它可以是文本之间的相互指涉,也可以是同一文本、甚至是同一文段内部的互文见义。与语言层面上的互文相比,文化层面上的互文显得间接和隐晦,这种互文一般会超出局部的文本,与一个民族的文化,包括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学传统、***治体制、历史渊源、价值取向、知识结构等联系起来,而成语典故的翻译正是属于这一层面的翻译。
二、互文性与成语典故的翻译
翻译就是理解,并且让人理解。谭载喜说:“翻译中对原文意思的理解,远远不是单纯的语言理解问题,语言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它受着文化的影响和制约。对译者来说,没有对两种文化的对比知识,就无从谈起对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与表达。”互文性是理解一切文本的前提,它强调文本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这种互文性的关联因为所属文化圈的不同,往往不为处于另一文化体系中的人们所知晓,成为语际转换中理解与交际的障碍。译者要进入另一文化体系内,追踪互文性,寻找互文性标记(intertextuality signals),寻根溯源,找到互文性标记所在的文本,即互文参照,以求准确地解读和传译原作中蕴含的社会文化信息。因此,要准确理解每一个成语典故,就必须熟悉其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它所使用的文化语境,才能理解其内涵意义。这要求译者不仅要熟练地运用两种语言,更重要的是要熟悉两种文化,即要掌握丰富的互文性知识,并采用正确的翻译方法,才能在目的语中准确地传达原语的意义。就成语典故翻译而言,互文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翻译的理解和表达的过程中。
(一)互文性与理解
根据互文性理论,在成语典故翻译过程的第一步即理解的过程中,不能只满足于文字表面的含义,更重要的是深挖其文化内涵,找出暗含其中“前文本”的痕迹,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理解其涵义。
英汉两种语言中含有大量的成语典故,这些成语典故结构简单,意义深远,往往是不能单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和翻译的,需要了解它们涉及到的互文性知识。英语典故习语多来自《圣经》和古希腊古罗马神话,如,as old as adam,据《圣经》记载,adam为人类的始祖,即最古老的人物,现意为“非常古老或非常陈旧”;fig leaf,指遮盖隐处、维持体面的无花果叶,此语典出《圣经·创世纪》,亚当和夏娃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裙子;the apple of discord,传说厄里斯女神因未被邀请去参加thetis和peleus的婚礼,由此怀恨在心,便把一只金苹果扔在参加婚礼的神与女神中间,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把它给了女神中最漂亮的维纳斯,从而引起了古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特洛伊战争,用来比喻“***的根源、斗争的原因”;homer sometimes nods,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出自罗马诗人兼讽刺文学家贺拉斯在《论诗》中的一句话;sword of damocles ,达摩克利斯的宝剑,出自古代希腊历史故事,用来喻指临头的危险或迫在眉睫的危急情况,类似于汉语的“大祸临头”。
如上文所言,微观互文性和文化层面上的互文性指一个文本的某些词句或某些语篇的表达与另一个或几个文本相关,有的与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知识相关。翻译时,译者需要熟知或查阅产生互文性的原文本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对这些互文性知识完全熟知,才能理解透彻,表达时才会得心应手,准确传译成语典故中的文化内涵。
(二)互文性与表达
谈到互文性对成语典故翻译中表达过程的影响,大多数互文参照是只属于某种特定的文化,译者如何处理这些特定文化中的表达形式,因人而异,但首先要能识别这些互文参照后面的文化因素。通常有以下几种对应的翻译方法:直译、直译加注、直译与意译相结合、文化替代、套译等。
1、直译
这是译本中用得较多的方法之一。对于含义比较明确、寓意不太深、英译后不会引起文化冲突的成语或典故,译者一般都采用直译法,保留其原有的形象特征,这有利于保留原语典故的民族特色,有利于英汉文化交流和融合,并能丰富译文语言的表达力。
2、直译加注
有时在译文中采用直译法保留了原文的典故形象,但由于文化差异,典故的涵义即蕴含的互文性知识难以为译语读者所理解,特别是有些典故蕴含着一个历史事件或一个故事,为了便于译文读者的理解,译者要完全体现原文的含义,加注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3、直译与意译相结合
所谓“直译与意译相结合”,就是将典故性成语按字面直译,同时增译简短的解释性词语,这样不仅有利于译文读者的理解,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译文语言的修辞效果。
4、文化替代
文化替代就是将原语中具有文化特色的表达方式,替换为译语中意思不尽相同但能对读者产生相似效果的表达方式。如:how she wished she could send that man to the furies--for the punishment she thought he deserved。“furies”是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在概念上与汉语的“母夜叉”是不能等同的,但在形象上有共同之处,两者都指女性,都具有凶恶可怕的外貌。汉语中“复仇”与“惩罚”在语义上并非完全对等,例句中强调的是惩罚,因此翻译时舍弃原典形象,借用汉语“母夜叉”来表达原句的意思,不仅形象鲜明,而且语句简约通俗。
5、套译
汉语典故成语与英语典故成语各有其民族文化渊源,相同之处甚少,即使可以找到一些含义近似的典故,用在译文中往往会因民族文化色彩不协调而显得不伦不类,所以,一般说来,翻译中不宜用典故成语套译典故成语,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笔者所提到的套译,是指以英语中相应或同义的习语或谚语,将原文中的成语之类作对等的翻译,反之亦然。如:“that’s done it,”said manby,tearing up the agreement.“now we’ve burned our boats behind us and we’ve no option but to go forward with the project.”(b. l. k. henderson: a dictionary of english idioms part 2,1956)孟拜把协议撕了说:“就这样了,我们现在是破釜沉舟,别无选择,必须把计划进行下去。”
三、结语
互文性理论不仅拓宽了成语典故翻译的新视野,而且对具体的翻译过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英汉成语典故各自含有丰富的互文文化知识,其源语文化与译语文化在性质和内容上存在差异,译者不仅应掌握原语的语言系统,还应尽量多的了解该语言所属的整个文化系统,并在翻译中对语义的文化相关性保持高度的意识。翻译时,译者可灵活地采取各种译法处理文化差异,但应设法尽量保留和传达原语特有的民族色彩。以上几种翻译方法各有其长,亦各有其短,应互为补充,译者应把几种方法辩证地加以灵活运用,使文通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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