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原配,
离婚只写一个“可”字
国父孙中山一生为***鞠躬尽瘁,志同道合的夫人也不止***一位,他的原配夫人卢慕贞,就是一位与他同甘苦共患难,默默支持他的平凡女性。
年轻气盛的孙中山常惹祸端,为了让孙中山安于家庭生活,孙家决定为他物色对象,迅速成婚,当时算得上门当户对的女子只有卢慕贞最合孙家心意。孙中山虽然内心极不情愿,但出于孝顺之心,也只好顺从父母之意。于是,1885年,年方二十的孙中山便与这个自幼缠足、相貌平平、性格内向的旧式女子成亲了。
婚姻并不能“稳住”孙中山,反而让他更像一匹脱缰的马,驰骋于***中。孙中山潜心谋求救国之道,根本顾不上夫妻间的儿女情长。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孙中山被清***府列为叛逆要犯,家属受到株连,当官兵追到老家翠亨村时,孙中山早已前往日本避难,而卢慕贞只能借钱疏通关系,帮助家人逃过一劫。后受兴中会朋友相助,卢慕贞携带5岁的儿子孙科和襁褓中的长女孙蜒,与婆婆杨太夫人等人前去檀香山逃难,孙中山从日本赶赴檀香山后,立即与妻儿相聚,但这般团圆日后却越来越少。
1912年元月,孙中山就职临时大总统。2月,卢慕贞携孙蜓、孙婉两女来到南京与丈夫团聚,在这共同生活的20多天里,卢慕贞从不以“第一夫人”的身份抛头露面,更想摆脱各种***治场合,回归平静生活。3月,卢慕贞把女儿留在丈夫身边,独自回乡。
1915年,孙中山与***在日本相爱,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主张一夫一妻制,故若要结婚,孙中山必须与卢慕贞离婚。后来他郑重其事地给卢慕贞写信,请求同意离婚,卢慕贞在回信中写了一个“可”字,随后应孙中山之请,前往日本商讨离婚事宜。两人密谈良久后,卢慕贞当着胡汉民等人之面表示,孙先生为***奔走,她追随着到处流浪,身心疲惫,希望在家乡安度余生。既然现在有人照料先生的生活,且有助于其***治运动,她愿意成全其事,答应离婚。
卢慕贞曾对友人说:“我常识不够,更不懂英文,我又缠脚,行动也不便,我怎么可以帮到先生?”字字句句,都是为了成全孙中山的***事业。
原配,结婚三年未同过房
卢幕贞的名气地位虽不如***,但凭着为孙中山生儿育女的功劳和低调处事的人格魅力,还是颇受世人尊敬和纪念的,相比之下,的原配就更鲜为人知了。
关于的原配,其生平资料记载甚少,人们甚至连她的姓名都不清楚,只有《韶山***四修族谱》中记载“原配罗氏”,本人也从未与人谈起过她的生平和姓氏,甚至不承认这位结发之妻的地位。
1936年,他在陕北接受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采访时曾说:“我14岁的时候,父母给娶了一个20岁的女子,可是我从来没有和她一起生活过,后来也没有。我并不认为她是我的妻子,这时也几乎没有想到她。”
所说的“20岁”大概是以虚岁计算,事实上,罗氏是18岁那年(1907年)坐着花轿,吹吹打打,明媒正娶入的毛家,时年,比她小四岁,但个头比她还高。
这桩婚姻其实是传统的封建意识的产物,由两家长辈一手包办。罗氏嫁到毛家,克尽儿媳之责,帮助婆婆文氏干些针线女红之类的活计,相处得很好,而丈夫虽然因为早婚,开始有些腼腆,但也非常尊重她,关心她,叫她“大妹子”,这般在长辈看来,实在是一桩和美的婚姻。
然而,并不满意这桩婚姻,封建的包办婚姻使他和妻子之间无法沟通感情,此时也心存远志,对夫妻之情毫无感念。结婚近三年,他从不与妻子同房,这让罗氏有苦难言,郁郁寡欢。1910年春,的结发妻子罗氏病逝,按族规葬入毛家祖坟中,罗氏带着她从一而终的信念和不幸的婚姻走进坟墓,正应了她那句“生是毛家人,死是毛家鬼”。
俗话说,没媳妇留崽不住。一直想外出求学,却得不得到父亲的许可,如今儿媳已死,其父再也没理由留住儿子,只好同意离家读书深造。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或许因为对罗氏怀有歉疚感,作为补偿,便时常给予罗氏亲属关注和照顾,毕竟罗氏才是这门封建婚姻的不幸者。有人考证,的情诗《虞美人·枕上》应是罗氏去世后不久之作,那时与已擦出爱情火花,写到“晓来百念都灰烬,剩有离人影”时,不知道心里想着谁。
原配,多次被逼离婚
1901年,和一样,都是14岁时娶妻。原配毛福梅19岁嫁入蒋家,完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这种背景下,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又因毛福梅是封建女子,对其多有冷淡和抱怨。
毛福梅最幸福的时候,应是1905年,陪伴赴宁波读书的那段日子,那时两人朝夕相对,日子很融洽。此后考入保定***校,留学日本,即便假期,也难得回来一趟,从此夫妻见少离多,原本不深厚的感情变得更加淡薄了。
一生对不少女人倾心,多次为了别的女人与发妻争执并要求离婚。
曾经说过“娶妾为人生最不道德之事”,却于1907 年,纳姚治诚为侧室,以此反抗这桩包办婚姻,不料***为了讨丈夫的欢心,对姚冶诚嘘寒问暖,如此,让觉得妻子逆来顺受,更加看不起了。
1922年,又与苏州女子陈洁如同居,因向毛福梅多次提出离婚未果,遂决定无视原配的存在,开始一段事实婚姻,并在上海永安大楼举行婚礼。毛福梅坚决反对离婚,乡里亲朋故旧也不认可蒋的做法,加上此时离婚想法并不坚定,只是为了对陈洁如有个交代,所以,“离异”之说并无实质行动。
直到登上***治舞台,1927年,因为***治利益和爱慕之心,与***正式订婚,此前,特地回到老家,强迫***与他离婚,几番争执后,毛福梅妥协了,最终才达成离婚协议:仅是名分上脱离关系,离婚不离家。
给毛福梅留下累累伤痕,不仅伤其心,还伤其身。那时在日本留学,寒假归来探亲,夫妻之间偶有争吵,***顶撞几句,他一时冲动,竟对怀胎七八个月的妻子拳打脚踢,当夜***就小产了。1909年***出生,两人结婚近十年才育有一子。尽管如此,“母凭子贵”也只是***的一厢情愿,仍不顾发妻几十载对家庭的悉心照顾,多次逼迫其离婚,日后再醒悟“我对***太过,自知非礼”,终究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