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给做好事、行善积德披上高尚道德的外衣,不能把他们放在道德的神坛上来敬拜,我们需要“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哪怕一个微笑,需要聚光灯下那种的哪怕陈光标式的作秀,也不想要为了出名而各种“门”事件,不想要为了出名而各种大尺度……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翻开报纸、打开电视或者浏览各大门户网站,你会发现除了很少一部分奇闻异事之外,几乎所有的信息无外乎暴力、***、犯罪,我们不得不反思这是个怎样的时代,现代的人怎么了?在这些新闻中我们似乎找不到正能量,找不回“人之初性本善”。
还好,也还有很多“最美”、“最帅”、“活***”活跃在人们的视线中,在媒体的报道中我们走近了他们的生活,走近了他们的内心,找回了最本真的那种善良。当然也不乏一些争议,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炒作行为,就比如以“中国首善”自称的陈光标,他时常会成为各大新闻媒体的头条,一个“慈善明星”也就这样走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支持和反对的呼声此消彼长,是为了名利还是为了慈善?观众的质疑并没有让陈光标有丝毫的不适,反而越发“勇敢”地用他的方式来做慈善。
这种善举被拿来说事或多或少都跟中国传统文化有关系,大家都会认为做好事就不应该留名,只有做好事不***报答才是君子所为,才是值得称颂的。而做善事如果留名则会被认为是一种为名或者为利的行为,是一种赚取眼光和关注的炒作行为。那么对于做好事到底应该留不留名呢?你心里又会有怎样的答案呢。
常言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平时生活中,要时刻提醒自我,多做善事,哪怕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都可能祛除别人心头的一丝忧愁。做好事留名之所以不容易被人接受,是因为他缺少了中国传统中认为的,君子要谦虚、低调,他们往往把别人做好事留名当做一种为名为利的炒作行为。但只要转念一想,这些做善事的人无论目的为何,至少他一直在做善事,为社会、国家、民族贡献自己的力量。陈光标把慈善当做一种“秀”来做,却也是实实在在为社会付出,总不是用几句空话去赚取吆喝声的。所以说,不管做好事留名的人是出于什么考虑,毕竟他做的是好事,抛开个人感受不说,这样做的结果是能够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是值得提倡的。
因此,做善事留名未尝不可,更应该大力提倡,让更多的人把做善事的正能量传递给这个社会。如今的社会缺乏正能量的引导,翻开报纸、打开电视、浏览网页,只要是你能接触到的信息通道大部分都被各种暴力、***、犯罪信息所占据,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之下,人们对杀人放火这种事情都变得“习以为常”、“麻木不仁”,在跟这些人的比较中他们会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不做坏事的“好人”。他们找不回本性中的良知,而会把道德当做一种可望不可即的东西,虽然也会为各种“英雄”叫好,但就是“不卖座”。所以,通过做善事留名的这种倡导、呼吁的方式,会让人们在一种真善美的环境中相互比较,你做一分善,我做两分善,那么社会就会充满正能量的引导。
说这么多仍然会有人坚持“做好事不留名”。这可以追溯到追溯到古代。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讲究做好事不留名。古人说:“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自己有美德不必挂在口头上,讲究的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讲究的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提倡的是谦虚、不张扬、不***报、不以恩人自居。但也透出一种有恩于人的心态。做了好事于是就有恩于人,彼此就不再平等。我施恩但我不***报,我自愿放弃留名的机会,因此我是君子,我在做好事之外再一次获得心理优势,这其实是一种“精神胜利法”。
中国人爱面子,总觉得“做好事留名”有邀功之嫌。其实,从法的角度来看,在“该留名”的时候留名,是一种责任。如果说“做好事”本身成就了一种道德义务,那么留下姓名,以备必要时站出来真实地反映所目睹的事实,就是在履行一种法律义务和社会义务。
做好事是值得称赞的,应该受到大家的尊敬,他们更应该低调、谦虚,切不可把做好事当做一种成名的机遇,希望更多的人能默默的在生活中积善行德,为社会注入正能量。做好事最好不要留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从传统美德的角度来看,做好事不留名,做好事不求名,是中华传统美德。这种美德,彰显了一个人乐于奉献、不计较得失的名利观,彰显了一个人淡泊名利、不沽名钓誉、做好事不求回报的至高思想境界。这种美德,好就好在主动奉献、不事张扬,好就好在勇往直前、不带个人目的。如果见义勇为或做了好事不求利就求名,或不求名就求利,或者既求名又求利,当初见义勇为或做好事的意***和初衷就值得怀疑,人品就要大打折扣,甚至为人所不齿。陈光标做好事留出名了,可结果却落下让人厌恶的下场。
第二,从帮助者角度来看,目前大多数人的心里接受不了做好事留名这种行为,做好事留名很容易让被帮助者有了回报的心理,甚至认为帮助者居心叵测,别有用心。最终会使做好事本身变了味儿,不利于助人为乐这最优秀传统美德的培养。社会上的留名现象引来的却是大家的质疑,所以我们不愿意去留名,我们只要踏踏实实的做好事就够了。试想当一位男孩捡起了一位女孩掉在地上的书之后,马上就告诉对方姓名、地址、电话,那么对方会作何感想呢?另外现今社会人心险恶,自从南京彭宇马路边扶老太太反被告上法庭以后,现在扶个老太太,谁敢报真名呀,回头就来问你要医药费了!
第三,从被帮助者的角度来看,我知道有这样一个好心人在帮助我,虽然我不知道是谁,但我至少知道社会还是有许多好心人的,会让我主动将这样的精神传承下去,将我的爱延伸到对整个社会的爱。如果我知道这个人的名字,势必让我产生报答的心理,从意识里觉得就要回报这个帮助过我的人,从而把这种对社会的感恩集中在了一个人的身上,从而会让被帮助者放弃或减弱对其他人的关心与帮助。相比而言,做好事不留名更能传承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
最后,从整个历史的发展观来看,适者生存是最终的生存法则。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之所以能够从悠久的历史中遗留下来,那就说明它适应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需要秉持这样的精神,不可抛弃!做好事不留名是一种纯正的道德行为,是一种个人素质,更是一种民族准则。做好事不必刻意去声张,应当看作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看作是人的基本素质的体现,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的去要求自己,那么这个社会怎么能不和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