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书格式范文第1篇
宁波贸促会出证认证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贸促法(2006)第15号文件《关于开展出证认证调研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出证认证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产地证部分
1、出证认证管理部门
(1)印章的管理:对总会下发的每一枚印章我们都进行编号,并都有专人保管。
(2)文件的存放:对总会下发的文件,除原稿一份存档外,复印件也存档一份,并及时下发到科里的每位签证员和各签证代办点。
(3)原产地证书空白格式的征订与使用:所有的原产地证书空白格式都向总会征订,并及时上交各项费用。今年共协助国外海外查询三批原产地证书真伪事件。
(4)对企业的年度审查及培训:我们每年7-10月份对注册企业进行年度审查,对于不符合原产地证申领资格和二年未参加年检的企业一概予以删除。每年举办1-2期出证认证业务培训班。
(5)是否认真组织下乡核查:由于来我会注册的企业大多是一般贸易性质的企业,其他类型的贸易比较少,对部分来料加工企业,我们觉得有疑问的,将加以核查。
(6)EDI开展情况:我们于2001年3月开展EDI网上签证工作以来,以其方便、快捷的方式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减少了单证员因错单而来回奔跑的时间,也使得产地证申领过程更快捷、准确。 经过五年多的实践运用,分会的EDI网上签证率基本已达到100%,各签证代办点已基本实行网上签证。
2、签证人员
签证员是否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2006以前每年选派1-2名签证员参加总会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今年新增加人员也会参加总会的业务培训。
签证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法律业务,也是我们贸促会与企业联系比较紧密的窗口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贸促会的品牌和形象。因此,我们要求每名签证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亲切的态度,过硬的工作技能,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为企业着想,企业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良好的服务赢得了企业的信赖,也为我会的签证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
3、对签证代办点的管理
签证代办点作为分会的基层单位,代办点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分会的发展,因此平时很注重对他们的业务指导,不定期对代办点进行核查,及时转发总会文件,每年都协助余姚签证点、慈溪签证点、象山签证点、鄞州区签证点、开发区签证点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每年举行一次签证工作会议。
二、 商事证明部分(包括单据认证)
1、 系统内监督检查
(1)机构设置: 我们设立两个点受理国际商事证明业务,一个点在宁波贸促会所在的天宁大厦的一楼,另一个点在保税区商务大厦通关中心一楼,两个点都以办证窗口形式设立,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外经贸工作、精通外语的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天宁大厦这个点有出证认证工作人员4名,共配备6台电脑、5台打印机、1台传真机、7部电话(1部为方便企业使用的公用电话),通关中心这个点有工作人员2名,配备2台电脑、一台打印机、2部电话。两个点都设立在周围企业密集的、交通便捷的写字楼的一层,出证认证标示牌明显,方便企业办理出证认证业务。
(2)人员管理:宁波贸促会出证认证处的工作人员都严格经过总会授权批准备案,其中国际商事证明的手签人员和经办人员都接受总会的出证认证业务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再加上这些工作人员多年来一直工作在出证认证窗口,与企业紧密接触,平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与总会经常保持业务交流,所以每个人业务水平普遍较高,每个人都能回答企业提出的一系列出证认证问题、熟练操作出证认证管理系统。
(3)收费情况:宁波贸促会出证认证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宁波市财***局、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计收商事证明认证费,其中加急件1个工作日每份150元,平件5个工作日每份100元。
(4)费用上缴:按规定每次购买商事证明相关文本、工具的时候向中国贸促会上缴费用。
(5)制作的商事证明书的标准格式文本、所用工具、所用印章都由中国贸促总会统一印制、制作、刻制下发下来,并且实行严格的专人管理制度,作废的格式文本由证明书经办人员负责整理、统一保管。
(6)国际商事证明书的经办人员在办理商事证明中都能按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证明事项及时请示、上报贸促总会,并且按时于每年的一月十五日上报证明书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
(7)按总会规定建立证明书档案管理制度,那些已出具证明书的档案严格存档备案,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2、对外办证流程检查
(1)对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核:经办人员在办理商事证明中严格审核申请人主体资格,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他人向宁波贸促会申请办理证明书。
(2)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商事证明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理或不受理材料。
(3)遵循《管理办法》的出证原则出证,证明事实性证明的材料,出证前先咨询总会相关人员,出证后严格落实向总会备案制度;在审核证明书外文译本一致性和文件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性的材料时严格对照是否内容一致。
(4)证明书的出证过程符合总会的相关要求,使用出证认证EDI管理系统制作国际商事证明文件,证词格式整齐规范,盖章清晰,加盖钢印美观。
(5)每年1-2次举办出证认证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国际商事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并且不定期在办证窗口宣传窗刊登一系列最新的与商事证明相关的资料,让企业随时查阅,在办证窗口设立意见箱,摆放服务对象评议表,让企业填写,以便及时了解办证服务的满意度,更好改进工作。
(6)单据认证的范围严格执行总会的相关规定,凡是L/C项下的未加附注内容的发票、装箱单、船公司出具的格式提单、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保险单才能作单据认证;单据认证的形式也严格执行总会规定,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和“单据说明章”,并“单据说明章”上签上经办人员姓名、签发日期。
宁波贸促会法律部
2006年5月20日
证明书格式范文第2篇
实习生学历证明
证 明
我校 *** 系***专业 学生 ***, 准备报名参加2xx-xx年(某某)考试。该同学系2009年应届本科(或大专)毕业生,已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条件。
特此证明。
******学院(校)
二xx-xx年 月 日
学历证明格式
1.办证申请人必须先亲自到原就读学校办理有关证明手续。
2.学校经专人核查,证实申请人学历后,出具学历证明书(电脑打印,格式附后)。其中,申请人是肄业的,要注明读到几年级;“经办人”指具体负责核查学历资料的人员。“校长签名”,“校长”指的是现任校长;学校曾更名或撤消、合并的,也要注明。
3.办证人持学历证明书、有关的证明资料(学校提供的毕业学籍册,如无毕业学籍册,要提供申请人的毕业集体像、学生手册等有效证明)、办证申请报告及个人身份证影印件到教育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签名、盖章。申请人属镇区学校的,先到当地教办,再到市教育局,属直属直管学校的,直接到市教育局。
注:
1.办证申请人现居澳门的,应先到澳门教育司领取学历申请表格,并按其要求回内地学校办理上述有关手续并到教育行***部门鉴证。
2.各学校要将发出的学历证明书复印一份自存,并立卷归档。
编号:
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系 省市/县人,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本校就读(普通高中/职高 /成高/ ) (专业)毕业。
现因遗失毕业证书,本人要求证明其学历。经核实,特发此件,以资证明。
学校(盖章):
现任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2
()ХХ字第ХХ号
根据ХХ中学ХХ年Х月Х日发给ХХ的第ХХ号毕业证书,兹证明Х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于ХХ年Х月至ХХ年Х月在ХХ市(县)ХХ中学学习,于ХХ年ХХ月高中(或初中)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 意 事 项
1.《学历证明书》应按相应市教育行***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出具;没有统一规定的地市,可参照此式样。
2.《学历证明书》必须由现任校长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3.学校校名发生变更的,必须到毕业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证明书格式范文第3篇
近年来,随着高科技信息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已经不断扩大,使产品的设计数据、检验数据和工艺流程数据等得到了系统化管理,推动我国产品检验管理系统向着信息化、集成化和现代化发展,给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构成
现展中,产品检验的部分数据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库管理,使企业的产品生产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给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根据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来看,产品检验管理系统主要由网络硬件平台、操作平台、数据库平台和应用软件四个方面组成,其中每个平台之间具有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共同实现企业产品质量的检验、管理和控制,确保企业可以全面、完整的了解产品的质量信息。
在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整个构成中,网络硬件平台是最基础的应用设施,以为其他平台的联系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而操作平台很好的解决了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之间的交互问题,使整个管理系统的运行环境变得更加清晰和协调。与此同时,数据库平台是用来储存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产品证明书相关信息和检验数据等,便于用户进行查询和编辑等相关操作,应用软件平台是采用Java语言开发出来的程序,为客户提供交流服务,是整个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根据企业运行流程和产品生产情况,应用软件平台中有生产部门、质量部门和客户等方面相对应的客户端,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权限进行不同的操作,以完成产品检验、产品证明书编辑、产品检验数据管理、产品模板定制、产品测试数据分析、产品生产状态检查和产品证明书签字等相关工作,确保产品检验得到有效管理。另外,客户还可以通过浏览器、系统查询等功能,对产品检验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审核,大大提高了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实践应用性和高效性。
二、检验过程和检验数据的管理
在产品检验管理系统中,产品检验的周期是指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到客户手中的整个过程,在这期间,产品检验周期又由不同阶段的检验构成,从而完成产品质量检验的整个流程。为了对不同生产阶段进行检验,用户需要根据检验阶段的实际要求登录相应的操作平台和客户端,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的周期包括“生产中”、“检验中”、“申请提交”、“申请驳回”、“再次检验”和“已交付”等不同阶段,最终确保企业产品的生产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在进行不同阶段的产品检验时,产品检验管理系统会将相应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储存和转发,以有效管理每个阶段的产品检验情况,实现产品检验流程。例如:对产品进行首次检验,当产品生产完成以后,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权限登录相应的操作平台,按照检验所需的内容,将产品型号、数量、重量等输入系统,然后向对应的质量检验员进行提交;产品质量检验员经过仔细审核和建档之后,确认产品的质量满足生产要求和客户需求,会创建对应的产品证明书,以证明产品质量已经合格;最后,产品检验完成,通过产品检验管理系统将相关数据导入产品证明书,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和确认后,将产品发往下一个检验阶段。
在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设计中,检验数据管理主要包括产品证明书模板定制、报表输出和查询统计三个部分,以有效审核产品检验的相关数据,便于修改和查询,确保企业产品生产质量。其中,产品证明书是与产品检验结果有着密切联系的数据信息,记录着产品检验、测试、维护等工作的信息,是产品严查和接收的可靠依据。一般情况下,产品证明书的格式都比较复杂,根据产品的类型、用途、规格等,产品证明书的模板各不一样,因此,产品检验管理系统中检验数据管理提供了产品证明书模板定制功能,以满足不同产品检验的需求。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相关数据的安全性,可以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制访问权限,例如:运用Excel进行模板定制,可以对相关数据进行保密设置,防止产品检验数据泄露情况发生。
为了便于操作,在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设计中,根据产品检验需求,通过产品证明书模板定制功能,可以在系统的编辑栏中设置相对应的数据输入和导出快捷方式,便于报表输出时操作,使报表输出变得更加方便和快捷,大大提高企业产品检验的工作效率。例如:从数据库中读取相关数据,并形成相对应的Excel表格,将每个sheet设置成一个产品证明书对应的格式,经过相关操作以后,将证明书报表转移到Excel中,便于进行报表输出的相关操作,完成报表输出工作。
随着企业产品生产数量、类型和周期的不断变化,在进行其他产品的检验时,工作人员可能会参考相关检验数据和信息,因此,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设计中,设置了查询统计功能,以满足产品检验需求,使产品质量信息更加完善,促进企业产品生产质量不断提高。例如:根据查询条件,在系统中输入需要检验的产品规格、尺寸和用途等,采用SQL和Hibernate等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进行查询,以搜寻出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使产品的设计和质量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实践应用
下面例举某生产日常生活用品的企业使用的产品检验管理系统,以实现产品检验管理。整个系统包括菜单、功能面板、工具栏和主窗口等,首先,生产工作人员从功能面板登录导航界面,根据产品的规格、编号等进行申请单填写,并通过任务栏将申请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检验员的邮箱中;然后,检验员通过检验申请后,创建产品证明书,并编辑产品检验的相关信息。同时,编辑面板会留下检验员操作过的相关痕迹,便于以后检查和核对;最后,检验员将产品证明书发送到下一个检验阶段,以进行更深一层的产品检验。与此同时,客户和设计人员可以通过系统的查询统计功能,对产品检验的操作、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查询与统计,并根据相关***表观察产品的质量情况,以保障产品的生产质量。因此,在实践生产过程,运用产品检验管理系统进行产品检验,可以大大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实现企业产品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产品检验管理,对于提高企业产品检验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产品检验是对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等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产品检验管理系统设计的不断完善,可以有效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提高产品生产效率,从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夏雯.基于web的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电子科技大学,2012.
[2]李黎.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检验业务管理系统优化研究[D].山东大学,2012.
[3]张欣.基于项目管理的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
[4]孔令燕.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科技风,2013,01:27.
[5]邱胜海,鲁泳,葛燕,陆云,邵秋萍.CIMS环境下电子产品全面质量检验管理系统设计[J].机械设计与制造,2012,10:184-186.
证明书格式范文第4篇
随着中外交流的不断增多,有的外国人来华定居或加入中国国籍,有的中国公民赴国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对原内地中国公民而言,如果他们持有美国主管机关颁发的“美国绿卡”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是否意味着他们已丧失中国国籍?
持“美国绿卡”的原内地中国公民不具有美国国籍
定居在美国多年的陈先生携家人回到中国内地探亲访友。由于他们已注销原中国内地户口并持用“美国绿卡”,有的朋友或熟人便将陈先生一家当作美国人看待。那么,他们究竟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或者说,他们到底是具有中国国籍还是美国国籍?
(一)“美国绿卡”系外国人在美国的永久居留证明
“美国绿卡”正式称谓“Permanent Resident Card(永久居留卡)”,主要用于证明一个外国人拥有在美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利,具有“美国签证”的效用,持有人在进入美国国境时只要出示绿卡,护照上无须办理签证。由于这种代表永久居留身份的卡片最早是绿色的,故称为“绿卡”。之后采用过其他颜色,2010年5月至今又重新改用绿色。
绿卡是一张信用卡般大小,记载着个人的照片、指纹、姓名等信息的塑料卡片,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其种类主要包括:工作绿卡(申请人因本人在美国有固定工作)、依亲绿卡(申请人因配偶子女在美国定居)和特殊人才绿卡(申请人因有特殊才能)等。
(二)“美国绿卡”持有人不属于美国公民
美国绿卡,是美国给予移民美国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证明,强调的是一种居民权;美国国籍,则意味着当事人是美国的公民,强调的是一种公民权。“绿卡”持有人如有意申请加入美国国籍,必须在美国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满5年,并且在美国连续居住满30个月。
顺便说明一下,与“美国绿卡”相对应的是,中国自2004年8月15日起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针对外国人的“绿卡”制度。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7条规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第48条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永久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居留和工作,凭本人的护照和永久居留证件出境入境。”
持“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的原内地中国公民的国籍状态
居住在日本东京的原中国内地居民杨女士,为了申请加入日本国籍,应日本主管机关的要求,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申请办理了一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杨女士从领取该证明书之日起,她的国籍处于什么状态呢?
(一)中国公民的退籍申请由***负责审批
自1980年9月1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15条规定:“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第16条规定:“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经批准的,由***发给证书。”据此,中国公民(持用香港和澳门特区护照的中国公民除外)如已拥有双重国籍,可向中国内地公安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交退籍申请,此类申请应当由***负责审批。经批准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格式如下:
“XXX申请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条之规定,现准予退籍。特发给退籍证书,以资证明。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随同退籍子女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
发证日期”。
(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的含义和作用
“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根据驻在国主管机关的规定,应自愿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的要求,为其出具的一种领事证明。从理论上讲,国际社会有责任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消除多重国籍或无国籍现象。从实践上讲,海外中国公民有可能因为“与居住国公民建立收养关系”、“与居住国公民结婚”、“与居住国公民具有亲属关系”或“在居住国定居一定期限”而有资格申请加入居住国国籍。为避免海外中国公民在获准加入外国国籍前后出现双重国籍或无国籍的状况,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应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格式如下:
“兹证明XXX(男或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持有XXXX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件),于XXXX年X月X日提出退出中国国籍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9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XXX在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同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由此可见,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的基本含义和作用:一是根据中国国籍法为中国公民申请加入外国国籍奠定前提;二是当事人从领取上述证明书之日至加入外国国籍之前,没有丧失中国国籍;三是当事人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四是有效避免当事人出现双重国籍或无国籍的状况。
综上所述,当事人持有“美国绿卡”,并非意味着他(她)已取得美国国籍;已注销原中国内地户口并持有“美国绿卡”的当事人,属于定居在美国的中国公民即“华侨”。而依中外领事实践,上述“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属于中国公民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必备文件,当事人从领取上述证明书之日至加入外国国籍之前,未曾丧失中国国籍。
总之,无论是持用“美国绿卡”的陈先生和家人,还是从领取“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之日至加入日本国籍前的杨女士,中国法律均承认他们具有中国国籍。
(作者为外交部领事司官员)
证明书格式范文第5篇
1. 日本登记制度的现状
① 登记所
在日本,登记事务是由隶属于法务省之法务局主管,包括法务局所属派出机关,全日本各地计?有550个登记所存在。而由以法务局?为顶?H,统括登记官、登记官、登记专?职员等国家公务员接受申请人所提出之登记申请书后办理之。不动产登记?S依不动产所在地,商业登记则依总店所在地??Q定接受各该登记之登记所。登记?热?S?袢?⒅?窃赜谥奖镜羌遣径?娣旁诘羌撬??绞剑?蚪??4嬗诘绱偶锹嫉羌遣局?绞健1槐4嬖诘绱偶锹记业镁?傻缒晕?羌巧昵胫?羌撬??灾?黾又小H缬??さ羌遣旧纤?氐羌?热荻?馊〉玫羌锹睦?孪钪っ魇槭保?灾奖疚?羌遣⒈4嬷?羌撬??o法提供,但以电磁记录保存于登?所之登记事项?热荩?蛴锌赡茉谏傩硎奔?扔谌??鞯羌撬?腥〉谩#ú握崭郊?睦?孪钪っ魇?)
② 登记对象
?S以不动产登记及商业?法人登记为主要,其他尚有成年监护登记或动产?债权转让登记等。并分?e以不动产登记法、商业登记法、监护登记等相关法律、关于动产及债权转让对抗要件之民法特例等相关法律为其依据。有关不动产登记,?如后述,其他登记简述如下,以为参考。
商业?法人登记,?S就以一般营利为目的之公司、或社?猓坎?夥ㄈ恕⒀?7ㄈ恕⑸缁岣l矸ㄈ恕⑿??M合(合作社)等其他非营利法人之?热荩??械羌侵?贫取R嗉唇??净蚍ㄈ酥?枇⒛康摹⑺?诘亍⒍?嗍碌仁孪畹锹加诘羌遣尽9?拘虢U登记始能成立。伴随扶植新兴投机企业之国家***策,透过2005年7月16日法律第86号公司法之施行,最低资本?制度被废弃,预计今后之公司登记申请将日益增加。
所谓成年监护登记,?S指在日本以20?q以上成年人因精神残疾以致欠缺或不具充分辨识事理能力者为对象,对其指定类似保护人之制度。法院基于申请,根据本人辨识事理能力之程度,审判其为被监护人、被保佐人或被补助人;而监护人、保佐人或补助人之姓名则与上?受其保护者之姓名一同被记录于登记簿中。
所谓动产?债权转让登记,?S指?对随著今日经济的发展或?杂化,致转让契约书类及确定期日常?o法?切因应之动产或债权之转让,透过登记形式而对其赋予对抗要件之方式。?S出自经济界之要求,乃经历数年而成立之登记制度;而目前已有相当数量之申请登记件数。
③ 不动产登记法
不动产登记法〈2004年6月18日法律第123号〉第1条明文,为谋求国民权利之保护,并以促进交易安全与圆滑为目的,而有公示不动产表示和有关不动产权利并对之进行登记此一制度之制定。明治初年所制定之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在其后曾历经数度变迁,?上述法律作为新的不动产登记法而被制定。不动产登记法除附则之外,本文计有164个条文,又相关联法规之不动产登记令〈2004年12月1日***令第379号〉计有24个条文(所附附表计一页,相当?,可再细分为75个项目),不动产登记规则〈2005年2月18日法务省令第18 号〉计有246个条文(附件格式及附表计有12个),不动产登记事务处理程序准则〈2005年2月25日民二第456 号〉计有146个条文(附件格式及附表有120个);而日本之不动产登记乃是依据上?法令而被?用。
2. 不动产登记
① 可为登记之权利
登记?S?对土地及建物等不?硬??硎荆?只蚓筒欢???率鋈ɡ??4妗⑸瓒ā⒁谱?⒈涓?⑾拗拼Ψ只蛳?鹞???/p>
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优先购买权)、?权、抵押权、租借权(?借权)、?窨笕?/p>
所谓不动产之表示登记,在土地之场合,?S将其所在、地号、地目、所占面?登载于登记簿;建物则?S就其所在、房屋编号、?类、构造、建?面?加以登记。土地之分笔、合笔、所占面?之更正、地目变更登记等,亦属之。除关于分笔、合笔等创设性登记以外之建物新建、增建等之表示登记,其申请乃属义务;怠于此一申请义务者将被科以一定罚款。为求不发生现地与登记簿不一致之情形,亦对所有权人课予责任(不动产登记法第47条第1项、同法164条等) .
在其他国家?其土地登记簿或许尚未能涵?其所有之土地,但在日本,土地未登记在登记簿上的,甚为稀少。
所谓权利登记之例,不胜枚举,诸如因建物买卖所为之所有权移转登记、因父母死亡所为土地等之?承登记、为确保通行之地役权设定登记、清偿借款时涂销抵押权登记等,均属之。
在日本,土地及建物各有其登记簿并?袢「?e登记方式,与其他国家不同。唯,在设定抵押权之场合,为登记权利者之抵押权人为求多一层法律效果,而将土地及建物一起登记者甚多,自不待言。
② 公的***面
登记所?备有地***及建物所在地***(同法14条)。缴纳一定规费,任何人均可阅览之;此乃透过对***面之确认?砼卸贤恋丶敖ㄎ镏??谟胝?访娣e之构造。
但是,实务上我等专家称之为14条地***之上?***面,?K未能完全涵?全日本所有土地,乃是实情。虽***府正积亟进行14条地***之整备,唯传言其至少须费时五十年以上。
因此,以使用所谓公***之方式?矶灾?右圆钩洹D壳肮?际歉?羌遣疽徊⒎旁诘羌撬???湓?臼亲魑?魇展潭ㄗ什??等?金而由?务署所保管之物。所幸者是,公***几乎涵?全日本所有土地,故在进行土地分笔等登记时,作为资料而被使用。在法律上存有标示不正确的***面上,不?在现地抑或登记簿上均应属面广大之土地,但?s比起相邻狭地被画的更为狭小的例子,散?各处。又,土地形?畋晔居胂值叵嘁煺撸?嘤兄?Nǎ?赜谌绾纬∷?嫌泻蔚睾糯嬖凇⒘诮油恋赜泻蔚睾磐恋卮嬖诘龋?鱿窒嘧笾?Σ⒉欢嘁?;故实际为登记申请时,尚不感有不便之处。
③ 申请人
登记之中,关于权利之登记申请,除法令另有规定外,登记权利者与登记义务者应共同为之(同法60条)。所谓登记权利者,是指透过申请该登记而取得权利之买卖契?之买方,而卖方即是登记义务者。
申请登记,除未成年人等部分例外外,因任何人均可自己为之,故表示登记之申请人或登记权利者?登记义务者均可自己前往登记所,或以邮送方式提出登记申请。唯,自己申请登记之案件,据推估仪占总登记案件之百分之五,大部分案件几乎是由以登记申请程序为职业并具备国家资格之专家为人,而由其为之,此为实际??r.
表示登记可由具备土地家屋调查士此国家资格者为人代为提出申请,另一方面,司法书士则可代为权利登记之申请。亦即,表示登记之申请及权利登记之申请,?S由法律所分?e规定之不同资格者?硖岢觥?/p>
不?袂壮稚昵胧槔喾绞蕉??玫缒酝?诽岢錾昵胝叩娜耸???ㄗ魑??砣酥??以?龋?K不多?;目前尚在逐步推广中。
④ 登记之效力
权利登记乃是对抗要件,除部分例外外,其?K非发生效力之要件(契?生效要件) .举购买土地的例子?碚f,因为纵不为登记亦与效力?o关,故如买卖契?在法律上成立的?,未必有提出登记申请之必要;不过,实际上在日本购买土地而未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的例子,除非有特殊情事,否则应不存在。
一般土地买卖之交易,?S由卖方提供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所必要之书类,交由司法书士确认后,由买方向卖方支付买卖价金,再由司法书士担任人持上?申请书类迅速至登记所办理,乃为一般情形。关于登记之申请,一个司法书士可同时担任买方和卖方双方的人。
在日本,不动产登记不具有公信力。因为在不动产登记法制定当时,日本虽参考了其他国家法律,但或许在?受方法上有其原因,而?还是?袢〔桓队牍?帕χ?⒎ǎ黄湎晗冈蛉弥钇渌?柿现?f明。
⑤ 登记之申请
登记之申请,在备?畔铝幸??笪???/p>
· 登记申请书之提出(参照附件申请书格式1)
· 登录免许?之缴纳 原则上以?金??,?付印花??亦可。
· 附件书类之检附
申请登记之登记义务者其登记申请意思之确认,?S由登记官检查申请书所检附之书面为之。以土地买卖之所有权移转?碚f,作为卖方之登记义务者,必?依据附件申请书类格式提出下述文件?K检附于登记申请书中,以担保其申请意义。检具下述所有书类后,登记始能完成。(参照附件履历事项证明书1)
· 证明登记原因之资料 (土地出卖证明书或买卖契?书或其他类似书面)
· 对司法书士之登记申请委任? (由登记义务者填写并加?印章)
· 印章证明书 (证明确属印章之书面,?K以发行日起三各月以?日呶?蓿?/p>
· 登记事项证明书 (登记义务者为法人之场合,为证明其权限)
· 登记识?e?? (或被称为权利?之登记完了证明)
· 以第三者之许可、承诺或同意为必要之场合,可判断受有许可、承诺或同意之书面。
⑥ 登记之嘱托
承前所述,权利登记?S以共同申请为原则,但嘱托登记为其例外。此限于一般被称为官公署,亦即国或地方公共团体或法院等为登记申请之场合,有被特?e称为嘱托登记之登记存在。作为县道用地而被县买收的土地,即属此例。虽登记原则上须共同为之,以如前述,但嘱托登记则可由官公署单独提出登记申请。(参照附件嘱托书格式1)
作为县道用地而由县所买收土地之嘱托登记,须检具下述书类:
· 证明登记原因之资料 (土地出卖证明书或买卖契?书或其他类似书面)
· 对司法书士之登记申请委任? (由登记义务者填写并加?印章)
· 印章证明书 (证明确属印章之书面)
· 登记事项证明书 (登记义务者为法人之场合,为证明其权限)
若有?碜怨俟?鹬?鐾械羌牵?胍话闵昵氚讣?煌??杂姓???夭斡氩恢脸龃砦?碛桑?鲂杓旄郊虻ナ槔嗉纯伞S郑?俟?鹞?羌侨ɡ?咧?『希?豢握鞯锹贾凑斩?。
在嘱托登记中,为提升农地便利之土地改良登记、公共设施之新设修缮或为促进住宅用地利用之土地使用更新登记、为供公益事?I使用而让用地事业者??制取得所有权等基于土地收用法所为之登记,均被包括在?取F渲校?赜谕恋厥沼梅ú糠郑??痪推涞羌浅绦颍?约咏榻B.
3. 土地收用法之登记
裁?Q程序?始之?Q定作出后,收用委员会嘱托为?始收用裁?Q程序之登记(土地收用法第45条之2) .(参照附件嘱托书格式2)
此一登记是限制处分之登记,因之而诸多权利将被确定,以避免权利变动之混乱。(参照附件履历事项证明书2)
关于收用之各项程序,本文将予以省略;唯在最?作出收用裁?Q之场合,需用土地之事业者得单独为收用登记之申请(不动产登记法第118条第1项) .此项登记亦属共同申请原则之例外之一。又,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为需用土地之事业者之场合,官公署必须为收用登记之嘱托(同法同条第2项)。
因收用而取得之所有权虽被认为是原始取得,但其登记方法?s?袢∮肼蚵舻忍囟ň@承相同之所有权移转登记之形式。又,依?r效而取得所有权者虽亦属原始取得,但其登记亦同。
应检附之资料有收用裁?Q书正本(包括和解调解书正本等),以及用以证明该裁?Q未失其效力之书面或资料,诸如收用委员会之证明书等。(参照附件嘱托书格式3)
申请或嘱托为所有权移转登记时,有必要指定已消灭权利或已失效抵押等之登记,而登记官接受上述指定后应依职权涂销该登记。又,就?始裁?Q程序之登记,登记官亦应依职权涂销之。
4. 全国公共嘱托登记司法书士协会
以县为?挝唬?飨鼐?栌幸桓鍪粲谏缤欧ㄈ酥??仓鐾械羌撬痉ㄊ槭啃?幔ㄋ痉ㄊ槭糠ǖ?8条) .该协会所属司法书士为官公署之人,为其作成嘱托登记申请书并为申请之。此乃协助公益之司法书士的重要工作。而为统合以县为单位之公共嘱托登记司法书士协会,另设有全国公共嘱托登记司法书士协会协议会。
证明书格式范文第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府和新西兰***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这也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为使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产品能够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各地出入境检验检***机构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预先注册
我国对办理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人采取注册登记管理。凡办理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人,必须预先在当地检验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没有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将不能申请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提前申请
《协定》对货物在进口时无法按规定提交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的,规定进口方可视情况对该货物征收非优惠进口实施关税或要求交纳保证金,进口商可自货物进口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退还多征的进口关税或已交纳的保证金。前提是在货物进口时,进口商向进口方海关提交了报验货物具备原产货物资格的书面声明,并且在货物进口后提交了与进口货物相关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但该项规定在2009年10月1日前不适用,各出口企业还应提前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以便顺利享受到新西兰提供的关税优惠待遇。
符合直运规则
中新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所列货物应是在中国与新西兰之间直接运输的货物,即符合直运规则。根据《协定》规定,下列情况应视为直接运输:
货物运输未经中国和新西兰之外的第三国或地区境内;
货物运输途中经过中国和新西兰之外的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境内,不论是否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转换运输工具或临时储存不超过六个月,只要货物在其境内未进入其贸易或消费领域,并且除装卸、重新包装或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所需的其他处理外,货物在其境内未经任何处理。
为符合上述规定,应向新西兰海关提交非缔约方海关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加以证明。
规范制证
申请签发中新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时,必须提交《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证书编号不得重复,证书包括的货物应在一份进口报关单上,并用英文填制证书。
此外,还应注意证书第7栏所列产品项目不得超过20项,证书第10栏中所指HS编码应填写我国现采用的国际协调统一的六位HS编码。
正确标明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标准应在证书的第11 栏中加以标明。该栏目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新西兰海关将对货物是否 具备原产地资格产生怀疑,从而引发原产地核查,甚至拒绝给予关税优惠待遇。
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情况
原产地证书未正确填写或签章;
货物的原产地不符合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原产地证书中的信息与所提交的证明文件不相符;
所列货品名称、数量及重量、包装唛头及号码、包装件数及种类与进口货物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