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尚指一定历史时期内的习俗或时尚,具体讲,是指一定时期特定区域环境中大多数成员在日常生活中所崇尚的社会意识与行为。一定地域与一个民族的社会风尚,是该地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与民族性,这主要是缘于其历史传承所造成。近代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风尚的显著变化从地域上来看,基本上是以东南沿海地区为中心逐步向四周扩散。东北作为中国内陆的边疆多民族地区,在社会急剧转型的近代,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以及日俄与关内移民的大量移入,其社会风尚的变迁在呈现多元态势的同时,也保留着自己独有的民族特色。
一、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社会风尚变迁的概况
近代以来的东北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地区,由于移民的大量进入,本土文化不断地与外来文化进行交流、融合,使近代东北渐趋形成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状态。据有关统计,“汉族人口约占当时东北人口总数的88.3%,少数民族人口约占东北人口总数的11.5%。东北地区的47个少数民族中,满族、蒙古族、朝鲜族所占的比例较大。满族人口约770万,占当时全国满族人口的85%;蒙古族人口约为300多万,占当时全国蒙古族人口的73%;朝鲜族人口约200万,占全国朝鲜族人口的99%。”[1](P112)除此之外,锡伯族、回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赫哲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等其他少数民族也以其特有的民族风情生活在东北的大舞台上。由于与汉族的杂居相处,各少数民族渐染华风。社会风尚在逐渐与汉族接轨的同时也保留着本民族的特色。具体在衣着、饮食、居住以及婚姻习俗、语言习俗等方面表现明显。
在服饰方面,城镇的蒙古族服饰渐用染色布,与汉人略同。冬则穿着不上面之羊皮袍,皆袖长幅阔,腰束条带,以绸为之,类用黄、紫、绿三色。头戴皮帽或缠巾。牧区则保留了更多的传统民族服饰。蒙古族牧民一般多穿皮裤以御寒,种类繁多,主要有熏皮裤、熏制去毛皮裤、吊面皮裤与单夹皮裤等。除此之外,蒙古族男子头顶喜戴“毡笠”,因用毛毡制成,故得名。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由于与俄侨接触甚多,渐渐也受俄国风尚的影响。如“鄂伦春人入俄籍者,尽变俄服”。[2]回族在民国时期,则渐渐被汉族同化,“渐染华风,其衣饰与汉族无异”。[2]男子喜穿白短褂,头戴白布(或深色料)单层无沿圆帽。此帽亦称礼拜帽,一般男子都在参加礼拜时戴之。妇女在参加礼拜时有戴“盖头”(大头巾,少女喜绿色,中老年妇女喜黑白色)的习惯,平时则不戴。迁入东北地区的朝鲜族社会风俗也在渐渐发生改变。19世纪末,朝鲜族的男人多戴笠。20世纪以后,则开始穿着西服,头戴学生帽、鸭舌帽以及西洋毡帽等。20世纪初之前,朝鲜族男女大多穿着草鞋、麻鞋与木屐等,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穿着胶鞋和皮鞋。外衣的颜色也由较单一的白色转变为开始穿着五彩缤纷的各种颜色。黑龙江下游的赫哲族虽接纳了汉族先进的生活方式与生活材料,但其服饰上也保留了自己民族独有的特色,多以鱼皮作为原料,靠打鱼为生的赫哲族选用厚大的鱼皮,将其煮熟后再把鱼皮缝合起来,制成鞋和衣、套裤、腿绷、围裙、手套、腰带等生活用品。鱼皮具有耐磨、不透水、抗湿、防滑等特点。用鱼皮制成的上衣款式基本与汉族的传统便衣样式类似,突显出北方地区简洁、明了的穿衣风格。
在饮食结构上,各民族的差异性较大。中国素来民以食为天,从中可以看出饮食文化在国民生活中的重要性。清代,在山东人闯关东前,满族的饮食多以肉类为主,较少食谷米类,在饮食结构上较为单一,且对肉类的加工主要采用原始方式煮、晒、烤等,基本不使用任何工具。在汉人入关以后,汉人不仅把其主要饮食带进东北地区,最主要的是把食物加工的技艺传授给了满人。由于民国初年山东闯关东的人数较多,鲁菜在东北有较大的市场,不少名店均系山东人开设或由鲁菜的传人掌作。满族在汉族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掌握了各种烹饪技术如烧、烤、炖、炒等,饮食结构不断提升改进,饮食种类逐渐丰富多样,谷物粮食渐渐代替肉食。《黑龙江外记》记载:“满洲宴客,旧尚手把肉,或全羊。近日沾染汉习,亦盛设肴馔。然其款式不及内地,味亦迥别,庖人之艺不精也。”[3](P62)在满汉饮食文化交流融合的过程中,满族既保存自己饮食文化,如满族爱吃用小米、黄米、高粱米和玉米做成的干饭、稀饭、水饭和粘饭。打糕、玻璃叶饽饽、苏叶饽饽、盆糕、萨其玛等是具有鲜明满族特征的点心。同时也借鉴吸收了汉民族的饮食文化,最好的例证就是“满汉全席”。饮食文化的碰撞融合改变了满族原有的饮食结构,使饮食种类不断丰富多样。此外,其他民族如蒙古族主要以炒米、牛羊肉、牛羊***为主要生活食品。进入民国以后,城镇的蒙古族饮食已逐渐与当地汉族趋同,饮食结构也走向多元化。赫哲人在冬季款待客人多做鱼菜,过年则会吃猎取的狍子、鹿、野鸡等。“鄂伦春人,不解牧畜,以猎兽供食料”。[4]回族“平日饮食尚清洁,供客亦具肉食。教律戒专杀,其牛羊与鸡皆购于市,非清真寺掌刀所宰不能用也”。[5]回族日常生活中的主食基本与汉族相近,某些面食与糕点保留了本民族的特色,如油香、洋肉烧麦、五花糕、油炸糕等。朝鲜族则以大米、辣白菜为主食,喜欢吃狗肉、冷面、打糕、泡菜、大酱汤等。
在居住方面,民国时期的汉族多垒墙建屋,安土重迁。而其他少数民族如赫哲人,多住在用木头搭建的被称为“马架”的木屋子里。蒙古人则因游牧,常逐水草而居,转徙无常,因而都以蒙古包为屋子。蒙古包大小不一,都为圆形。普通的蒙古包,顶高大约一丈三四尺,其围壁高五六尺,蒙古包内圆径七八尺至十七八尺不等。贵族的蒙古包比普通人家的要高大,为显尊贵,在包的顶端有赤黄色绒毡,或黄铜镜。民国以来,大批汉族入蒙地垦荒务农。在汉族影响下,一部分蒙古人弃牧从农,或半牧半农。因此以土屋为居者逐渐增多。蒙古人的土屋因地区不同而不尽相同。在东北的兴安岭东南地区,“蒙民家屋,纯为砖木构造。周围筑以土墙,绕以柳栅。以白布或赤布细书经文,悬于门前。家畜则围饲于宅之附近。”[6]在黑龙江省,“蒙人居室多三楹,西室为上,谓西天迎佛也。院中树长杆,杆头悬白布小旗。”以上所说的土屋,皆为方形,多受汉族影响,与汉族土屋结构基本相同。房屋四周有用土墙及树枝围起的院落,院落内有畜圈与仓房。鄂伦春人,习居山林中,其庐帐率以桦皮为之。冬季复于桦皮之上加盖兽皮。此种庐帐,普通名曰“窝铺”。而朝鲜族住宅基本继承朝鲜半岛的居住风格与房屋特点:把房子多建在“背山临流”,即后面靠着山,前边有河流的地方。房子的正面朝南,房屋造型和结构基本保持一通间、三通间与拐角房等形式和富人居住的复合形式,受满族影响,在冬季喜用火炕取暖,至民国时期,朝鲜族的火炕也由满铺式低火炕逐渐向叠摞式火炕转变。
在婚姻习俗方面,满族的婚姻礼仪,在早期较为朴素简单。山东人(多为汉人)移民进入东北后,满族的婚姻习俗逐渐发生改变。首先表现在婚龄上,满族旧的婚俗提倡早婚,有记载:“满洲之早婚在全国可居第一,奉天满族富裕人家男子,生十三四岁即结婚,至二十岁以上方结婚者,俱为贫人”。[1](P134)民国初年后,伴随汉族移民的大规模进入,在汉族婚姻礼俗的逐渐影响下,满族的早婚现象开始减少,并逐渐上升至法规层面而被禁止。婚礼仪式方面,满族亦吸收了汉族的传统。汉族早有婚嫁六礼之风俗,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满族虽无六礼之说,但其婚姻传统也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必须经过“问名”、“合婚”、“相看”、“放定”、“迎亲”等礼仪才能完婚,从中可以看出,此礼仪显然是受到了汉族婚俗的影响。据记载:“放定之日,女饰盛服出,用旱烟筒与男家来宾以次装烟,此乃参以满洲之俗”。[1](P156)从一定意义上讲,婚姻风俗的交流融合使满、汉之间的通婚往来更加密切,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蒙古族在长期同汉族杂居的过程中,也开始被汉族同化,“其结婚礼,皆供佛独向之膜拜而已。呼兰蒙籍甚少,自雍、乾以后编入八旗,多已移其旧俗,渐同化于满洲、汉***矣。”[7](P401)汉人婚礼过程中,新娘要盖红盖头,“蒙人则无此细节,入门令露头面,便登床坐帐(满汉谓之“坐福”),亦不踏红,即婚始许出房。三朝回门,午前返回。蒙与满同。”[7](P170)其他民族在被满汉同化过程中,一定程度上也保存着自己本民族的特色。“满、蒙婚礼与汉人同化,惟回民稍异。其定婚各仪节尚无出入,而结婚必用主麻日(即旧历书牛、娄、鬼、亢四日),请阿訇诵经,用阿拉伯字写婚书,不与汉族同也”。[8]回族婚礼,既不用鼓乐也不拜天地,而以宗教形式巩固婚姻关系。另朝鲜族的婚礼别具风采,婚礼分别在女家及男家两段进行。结婚时概不用鼓乐花轿,迎亲男女仅用喜车,少却了诸多禁忌。
在语言习俗方面,早在清朝时期,伴随大批汉民进入东北少数民族地区时,汉民族的文化、风尚习惯、价值观念与语言等也渐渐渗入其中。有些汉族人不仅拥有技术,同时他们能用汉语传播农业生产技术、进行思想文化交流等。这些汉人是语言与文化的缔造者与传播者。伴随汉人不断地进入东北,东北少数民族被逐渐同化的进程也在加快。汉语作为当时的交际语言,传播的途径与渠道也在不断延伸、扩大。至民国,此种变化就更为显著。满人中,已有大部分开始改说汉语、使用汉姓。蒙族人也逐渐通晓汉语并认识很多汉字。WalterYoung(美国学者)曾这样记载:“到了今日,旅行满洲者,从辽河口岸直达黑龙江,至多只能看见从前游牧人民的一点行将消灭的残遗物迹而已,他们昔日跨峙塞北的雄威,已经荡然无存了。现在满人几与汉人完全同化:他们的言语,也渐归消灭,转用汉语了”。[9](P52)因此,伴随汉族移民的进入,东北的语言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迁。时至今日,东北各少数民族均已经通晓汉语并将其作为交流的通用语,全新的语言地理格局已经形成。
二、东北少数民族社会风尚变迁的特点
民国时期东北少数民族的社会风尚呈现新旧交替、多元并存的状态。作为中华民族风尚变迁的一具体分支,变迁的趋势与全国总潮流保持一致。但是由于当时东北地区经济、***治、文化环境与全国主流的差异,使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的风尚变迁也呈现出如下几方面的等特点:
(一)新旧相杂、缓慢交替在日俄文化、关内文化与东北汉族文化不断碰撞、交融的过程中,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并不平衡,不同阶层、不同年龄对新、旧、中、西等事物的态度亦颇有差异。相对而言,开放口岸、通都闹市与民众社会生活同汉民族文化接触交流最为频繁的那些层面变化最大,就东北地域总面积与人数总体构成来讲,它们都不占多数。尽管我们可以将这些事象给予它所代表运动主流演变方向的认定,但大多数地区和其他许多生活层面变化不大,也同样值得注意。从各少数民族对自己民族传统风尚习俗的保留即可看到,新风尚在民众间的流传盛行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如在服饰风尚方面,虽然东北少数民族受汉族服饰影响深刻,但如赫哲族在衣料的选择上,仍以煮熟的鱼皮作为原料。回族在接受汉族风尚的同时,也保留着自己本民族的特色,如男子仍戴白色的单层无沿圆帽。还有在语言风俗上,在满汉人民和睦相处的过程中,满语虽在一定程度上被汉语逐渐同化,但汉语也吸收了满语中的大量词汇。民国时期乃至现在东北的一些地名、水名、山名以及使用物品中,仍存在一定数量的满语词汇。据不完全统计,仅吉林省的满语地名大约有五六百个,整个东北三省则更多。如:“吉林———吉林省松花江上游边陲重镇,满语‘吉林乌拉’的简称,‘吉林,沿江之谓;乌拉,大川之谓’;哈尔滨———黑龙江省省会,满语意为‘晒渔网的场子’;齐齐哈尔为黑龙江省的主要城市之一,满语为‘天然牧场’。”[10](P8)可见,伴随关内移民的涌入,满汉民族的不断融合,汉语借鉴满语词汇在量上是比较庞大的。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方言与地名等,满语中的部分词汇被保存下来,为东北各族人民接受,逐渐演变成为东北各族人民生活与交往中不可或缺的词汇,两种语言在融合与冲突中新旧相杂、缓慢交替。
(二)复杂多元、交错变异社会风尚的变迁是外部效应与内部因素的相互渗透叠加,共同制约其基本走向,导致东北少数民族风尚的变迁必然呈现出复杂多元、交错共生的格局。民国东北少数民族风尚的嬗变,主要源自于日俄等域外风尚的进入与中原移民迁入所带来的关内风尚的渗透。俄国影响较强的哈尔滨及其周边以及中东铁路沿线,风尚俄国化的韵味较为浓重;而在日本文化影响的地区,如南满铁路附属地沿线及沈阳、大连、营口、丹东等,则日本化的倾向较为明显,彰显出多元复杂的状态。在此期间,东北少数民族社会风尚也融合了中原各地如齐鲁文化等多种因子。而进入东北地区的移民,本身就是其所在地区风俗文化的典型代表。因而,在某种意义上,人口的流动即代表着文化的流动。中原数百万移民进入东北后,将其原有的文化不断地输入到东北,逐渐在多元文化交错融合的基础上演变成一种带有变异性特征的东北少数民族文化。可以说,各地风尚相继进入东北地区后,在异质文化的大环境中创造出一个个同质的风尚文化的小环境,以避免区域风尚文化差异而引起的心态失衡与生活方式失调,于是以移民为载体在东北重新找到了滋生之地而日益枝繁叶茂,从而对东北各少数民族风尚造成冲击与影响。民国时期东北少数民族社会风尚呈现出复杂的变异性,正是由于这种多元文化的并存,主要表现为东北少数民族固有风尚在不断变迁过程中渐渐适应近现代社会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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