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信息范文第1篇
一、税务信息质量的现状及原因剖析
目前我省国税系统应用于税收征管的主体软件是《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其采集的税务信息基本覆盖了税收征管业务的全过程,是支撑税收征管信息化的主要基础,已采集的税务信息为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部分地区的国税部门重视税务信息的采集、忽视税务信息质量的管理,导致基层国税部门采集税务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较差,一方面形成了大量错误的“垃圾”信息,影响了税务信息的加工、分析和利用;另一方面税务信息的采集面较窄难以满足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选案等多项税收工作的需要。经多次检查和调查分析,目前影响税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信息正确性的影响因素
1、前台采集的基础税务信息(如:税务登记信息、税务认定信息等)不符合规范、差错较多。如:(1)今年七月份南通市国税局信息中心仅抽查了全市“税务登记”中的15项信息,就查出错误及异常信息5200多条;(2)今年8月3日抽查了七项时间属性数据(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性、上解日期、入库日期、纳税人状态变动认定日期等)超过计算机系统时间的错误信息达2556条。
2、系统中部分关联数据不符合逻辑关系。检查发现:(1)经济类型、所属行业、税种认定、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税收会计及统计核算等关联数据之间经常出现逻辑性差错;(2)纳税申报的主表、附表及相关财务信息报表的表内及表间关联数据之间出现逻辑性差错;(3)税收会计及统计报表的表内及表间关联数据之间出现逻辑性差错等等。
3、对系统中部分税务信息的处理有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的现象。主要发现:在税务认定、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工作流信息处理中有违规现象,导致产生错误信息。
(二)税务信息真实性及完整性的影响因素
目前《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的涉税信息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申报的信息。不仅纳税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较差,而且现有的信息不能满足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的需要。具体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基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虚假信息检查核实的面较窄,对采用虚假申报手段进行偷骗税查处的力度不大,导致部分纳税人“铤而走险”。
2、对国税部门目前应用的《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金税工程系列软件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软件采集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信息未能很好地进行数据整合、信息共享,形成了多个“信息孤岛”,不利于关联涉税信息的核查。
3、基层国税部门目前对税源信息的采集主要依赖纳税申报的部分财务数据,缺少与纳税人相关的其它经济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比对、印证,加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占有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税务机关一方面采集税源信息失真的问题难于控制,另一方面信息来源渠道不畅、信息占有量匮乏,难以实施有效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选案。
二、提升税务信息质量的方案建议
影响税务信息质量的因素主要是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国税部门如何切实提升税务信息的质量,笔者建议如下:
(一)建立《税务信息审计系统》辅助信息正确性审查。
税务信息的正确性是目前基层国税部门首要解决的问题,它是税收征管及税收信息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笔者认为:在进一步规范税务信息采集、处理管理的同时,可将“国际内部审计”学科中“信息审计技术”的基本理念引入对税务信息正确性的审查,通过建立税务信息审计规则体系,创建《税务信息审计系统》,应用计算机软件辅助审计,以提高信息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二)规划建设“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辅助税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查。
针对税务信息真实性及完整性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
首先,基层税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纳税人虚假申报信息的查处力度,对故意采用虚假申报手续进行偷骗税的纳税人要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增加虚假申报偷骗税的违法成本(经济成本和***治成本)。严禁“以补代罚”和“以补代刑”,部分地区的基层税务部门对查到的偷骗税问题采用让纳税人自行调帐补税的做法必将“姑息养奸”,造成纳税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应予纠正。
其次,上级国税机关要尽快对现有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金税工程系列软件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软件进行整合到位,实现信息共享和关联信息的核查。
再次,要尽快规范建设“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税务部门单方面采集纳税人的信息难以解决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的问题,必须依赖于全社会各部门较强的协作和社会管理对税务部门获取和监控纳税人涉税经济信息的有力支撑。因此针对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纳税人申报信息失真、税务部门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单一和占有经济税收信息量匮乏等问题,为适应纳税能力估算、税源监控分析、稽查选案以及其它经济管理部门对经济税收信息的需求,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汇同国家信息产业部尽快规范建设“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各省、市、县建立分库,全国联网。初步设想建议:“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由“税收征管信息库”、“经济情报信息库”和“数据处理交换平台”三个部分组成。由国家信息产业部统一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审计署、国家工商管理局、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商务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电力和运输等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建设,并按各自的业务需求共享、加工、交换、处理信息。“税收征管信息库”主要采集国税局、地税局、财***局、海关等涉税部门的税收管理信息及金税工程发票信息;“经济情报信息库”主要采集工商管理信息、市场交易及价格信息、经济统计监管信息、资金流向信息、物流信息、国外税收经济情报及交换信息等;“数据处理及交换平台”主要为数据的整理加工、数据挖掘和增值利用、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建设“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既能为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丰富的“各取所需”的智能分析工具和“信息原料”、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又能有效地帮助各部门完成对内监督和对外控管。它是国家信息高速公路上的“立交桥”,将各个部门的“信息孤岛”连接贯通,可有效地解决单个部门采集信息的失真和各部门重复采集信息的问题。
在目前尚未建成“国家经济税收信息仓库”前,各地税务机关要拓宽信息采集渠道,除采集纳税人申报信息、税收征管信息和金税工程信息外,税务部门为取得真实信息,要绕开纳税人直接报送渠道,从其它部门和渠道掌握纳税人不易隐蔽的经济信息,尽可能与当地的工商、地税、海关、统计、金融、供电等部门协商实行信息交换和共享,完善税务信息的采集、分析机制。
三、创建《税务信息审计系统》的构想
针对我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软件的应用和信息采集的现状,如何创建《税务信息审计系统》,笔者拟从系统功能的定位、审计规则体系的建立、审计模式及流程等方面提出一些初步构想:
(一)系统功能定位
我们设想创建的《税务信息审计系统》在现阶段仅作为我省国税系统应用的《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外挂软件,对《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和处理的税务信息进行事后的审查、纠错和考核,必将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但《税务信息审计系统》软件不可能解决影响税务信息质量的所有问题,而只能对主要影响因素——信息采集和处理的正确性进行辅助审查,以提高税务信息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税务信息审计系统》的主要功能初定有两项:一是对税务信息采集和处理的正确性进行辅助审查;二是为审查出的异常和错误信息查询、分析、确认、修改和考核提供支撑平台。
(二)审计规则体系的建立及信息审计技术的应用
《税务信息审计系统》软件依据审计规则采用多种信息审计技术进行审查,因此审计规则体系是系统的核心,而审计技术是手段。我们设想暂定为五大审计规则:
1、单项数据审计规则:是对《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单个表中的单个字段或代码的错误信息进行审查,如:对税务登记表、税务认定表、纳税申报表等中的字段或代码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等。
单项数据审计主要应用“校验审核”技术中的“合理性校验”、“格式校验”的方法,利用审计软件例行程序校验采集的数据是否有误。(1)采用“合理性校验”技术,事先设置数据的取值范围的上限和下限,查找超范围的异常数据;(2)采用“格式校验”技术校验采集数据的类型和长度是否与要求相符。
2、数据逻辑性审计规则:是对单表或多表中的两个或多个数据进行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较,查找不符合逻辑关系的数据。如:对纳税申报表、税收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进行逻辑关系审查等。
数据逻辑性审计主要应用“校验审核”技术中的“相关性检验”和“存在性检验”的方法,利用审计软件例行程序检验相关数据的关系是否存在和符合逻辑关系。(1)采用“存在性检验”技术将采集输入的数据与专门的对照表或主文件中存储的参考数据比较,确认输入的数据之间关系是否存在;(2)采用“相关性检验”技术,对相关数据是否符合既定的逻辑关系进行程序化检查。
3、信息处理合规性审计规则:是依据《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处理的结果,查找违反现行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信息。如;对税务认定、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信息处理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可为部分税收***责任考核项目提供辅助考核手段。
信息处理合规性审计主要应用“信息处理控制”中的“合规性检验”技术,即利用审计软件的例行程序检查相关业务处理信息是否符合既定规范。
4、征管质量信息审计规则:是对各单位征管质量指标考核结果的影响因素进行查找和分类,为征管质量考核的分析、评价和纠错提供依据。
征管质量信息审计应用的信息审计技术与信息处理合规性审计相同。
5、工作流信息的审计规则:是对《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6.0版软件应用中产生的不合格工作流信息进行分类查找、分析,为软件应用质量的评价和考核提供依据。如:对逾期工作流、退回工作流和撤销工作流信息的审查等。
工作流信息的审计主要应用“信息处理控制”中的“有效性检查”技术,检查流程信息的非有效处理的情况。
审计规则体系应根据《税务信息审计系统》应用范围的变化进一步完善。
(三)系统模式和信息审计流程
考虑到《税务信息审计系统》软件运行的信息量较大,对服务器资源占用量较大,若采用适时审计的方式会影响到正常的税收征管业务的***处理。因此拟采用定时审计的方式,即:将后台审计程序挂在税收征管服务器中,依附原征管数据库中或另建一个新的数据库,每天在非办公时间定时自动运行审计程序,并将审计结果存放在指定文件中。软件可采用目前流行的B/S模式开发,可由各单位数据管理员应用IE浏览器查询审计结果,并按原操作人员分发。
具体的信息审计流程为:
(1)市局信息中心在非办公时间依据审计规则将每天审查出来的异常或错误信息存放在后台数据库中。
(2)各分局信息系统管理员利用软件的查询功能,选择一定的查询条件和项目查询,并按股所和操作人员分发。
(3)操作人员分析确认产生异常或错误信息的原因,并提出修改方案。应由前台修改的错误信息由操作人员作前台修改;应由后台修改的错误信息通过批件流转程序上传县(市)局信息中心审核。
(4)县(市)局信息中心对应由业务部门审批的修改方案,通过批件流转程序分发给业务部门审批。业务部门将经审批确认的错误信息修改方案传送给县(市)局信息中心作信息修改的依据。对应由后台修改的错误信息,统一交由数据管理员后台修改。
(5)对经审计确认的错误信息分析主客观原因确认列入对信息质量的考核。
《税务信息审计系统》软件的应用必须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下进行,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质量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税务信息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务信息 信息披露 文献综述
一、国外税务信息披露
国外对税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较早。1861年,美国颁布的税收法案便要求公开税务评估信息。自此,国外开始就是否公开税务信息开始了激烈的讨论。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展开:
(一)企业税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Larry Gene Pointer(1973)从会计角度研究了公司税收***策的相关披露问题,认为公司需要披露税收***策对财务的影响。为了披露更详细的所得税信息,作者举例说明了在利润表中如何披露所得税费用,以便第三方更容易获取公司的税务***策。Peter P.Weidenbruch JR.(2004)主要讨论了美国国税局在向税务信息需求者披露税务信息中扮演的角色,讨论税务信息是否应该披露,以及其披露所依据的原则和存在的困难。他提及私人税务信息披露之后带来的问题,但最终认为纳税人应该对税务系统有信心并加以理解。但在美国,从联邦税收管理的角度来看,各地方对披露与不披露仍有不一致的地方。Michael Mazerov(2007)指出美国的许多州早在2004年左右就采用综合报告(Combined Reporting)的形式进行税务信息披露,大多数公司由一个母公司和多个子公司组成,综合报告将母公司和多个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合并成一家,将全国范围内的利润都综合起来。这将更好的披露税务信息,使企业的避税***策变得无效。文章还讨论了许多公司的避税***策,解释了综合报告是怎么帮助社会形成一个公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环境。通过这些***策,减少了纳税申报信息的不当披露,减弱了相关的财务和声誉风险。
(二)企业税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内容
税务信息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信息不对称矫正机制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中参与者一方拥有而另一方并不拥有或拥有信息较少而导致的信息资源占有量的差别,如消费者不如销售者了解产品信息,人保公司不如投保人了解自身健康状况等。信息不对称现象还存在于税收管理中,并对税收征管造成不利影响。
一、信息不对称在税收管理中的表现
(一)***府与税收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府与税收机关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的关系,***府是委托人,税收机关是人,税收机关根据***府的授权进行税收的征收管理。它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税收机关对于税收征管的过程和结果以及自身管理活动等信息的掌握要远远超过***府。如对于税源的分布、税收收入的增长或下降趋势、纳税人的经营和纳税状况、税收***情况等信息,税收机关都比***府更清楚。尽管***府可以通过相关经济统计和分析大体上掌握税收收入情况,通过审计、监察等手段了解税收机关的***情况,但更多的信息还是由税收机关来报告的,税收机关具有税收征管上的信息优势。
(二)税收机关内部的信息不对称
在税收机关内部,可分为各级税收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税收机关与税务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三个方面。
1.各级税收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下级机关对其自身的征税情况的信息远比上级机关掌握得充分,下级机关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获利。这种形式的信息不对称可以说普遍存在于所有类似的上下级机构之间。
2.税收机关与税务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税务人员对自身工作情况、工作能力的知识和信息超过税收机关。由于税务人员是实际执行税收征管各项具体操作的人,税收机关难以掌握税务人员工作的具体情况,税务人员拥有信息优势。
3.国税与地税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是税收机关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种特殊表现,存在于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国税与地税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两者都只掌握自身所管辖的税种和纳税人的信息,各自具有对自身管理情况的信息优势。
(三)税收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1.纳税人纳税情况的信息不对称。税收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息的掌握,是通过纳税人的申报表和税收机关事后的检查以及其它一些信息渠道获得。但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及某些私人信息存在的必然性,税收机关不可能完全掌握纳税人的所有真实纳税信息。在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上,纳税人远比税收机关了解自己的经济活动,也知道自己应交纳的税收,纳税人具有信息优势。
2.税法规定的信息不对称。征纳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税法规定,否则就会出现违反税法的征税和纳税行为。一般来说,税收机关存在着信息优势,其原因是:一方面税收机关作为税法的参与制定者和解释者,必然比纳税人更了解税法各项规定。另一方面,国家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税法公开披露机制,使得纳税人,特别是一些小规模的企业纳税人和自然人纳税人更难以了解和掌握税法的纳税规则。
二、信息不对称对税收管理工作的不利影响
(一)降低税收效率,增加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由于信息不对称,税务部门不得不设置多个环节来掌握纳税人的情况,这样不仅增加了纳税成本,也增大了征税成本。以一般纳税人办税为例,要经过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发售、纳税申报、计算机稽核、一般纳税人年审、接受税务检查等环节,这么多的环节必然使纳税人的成本增加。另外,这些环节中都要有一批税务干部的存在,以核实税务信息的真实性,有时还需配备现代的办公设备,这样一来,征税成本也不可能不高。
(二)扭曲税制。由于税收信息不对称,在实践中不得不取消一些本来很好的税种,比如出口货物根据国际惯例,应该实行零税率,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不得不降低退税率,造成征退税率不一致,违背了原来的设想,又不符合竞争的需要。
(三)导致纳税人的“逆向选择”。税收机关由于受客观条件(如技术和装备)和主观条件(个人素质、技能等)的限制无法掌握纳税人真实完备的信息,就会发生漏征或未能发现纳税人违法的现象,此时纳税人违反税法的成本极少甚至为零,而收益却较大,这会进一步激励纳税人隐匿有关的纳税信息甚至向税收机关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更大利益,形成恶性循环。这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纳税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一方面它们在市场竞争中会受到损害,更严重的是它们自身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也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来牟取利益,纳税人的“逆向选择”由此产生。
(四)引发税务征管人员的“道德风险”。从税收征管行为看,税务征管人员作为人具体履行着对个人或企业征税的职能,他们了解国家各项税收制度,面对的是广大的纳税人,因而掌握着较多的税收信息。税收管理机构是委托人,对税务征管人员和税收收入进行管理,但无法准确了解税务人员的效用函数和行为选择。在这种委托关系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也就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其“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类行为:一是偷懒,即税务征管人员所付出的(正)努力小于其获得的报酬;二是机会主义,即税务征管人员付出的努力是为了增加自己(而不是国家)的利益。换言之,税务征管人员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来逃避监督,从而使其行为发生扭曲,追求自身(而不是国家)的利益最大的目标。
三、税收管理信息不对称的矫正机制
(一)纳税人问题的解决
1、提高税收机关的信息获取能力。对于税收机关掌握信息不足、不准的问题,可以通过设立信息中心,建立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来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处理能力,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在此基础上,要拓宽信息获取渠道。税收机关不仅要通过纳税人的申报资料、税务检查收集信息,还可以通过税收机关之间通报以及群众等外部的举报等形式多渠道地获取纳税人资料信息,应该建立起与相关经济部门的税务信息情报网络。
2、建立科学的稽查机制。税务稽查是最直接地解决税收机关于纳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手段。税收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相关纳税资料的检查,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税收机关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税收机关会受到征税成本的制约,不可能对所有的纳税人进行检查,因此就需要合理选择稽查范围,运用科学的稽查技术手段,增大纳税人偷逃税的风险。
3、制定促使纳税人正确申报纳税的相关机制。让纳税人说真话,真实申报纳税:一是要有惩罚制度。在检查处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后,必须给予其适当的处罚。实践证明,加大处罚力度是降低偷逃税的有效办法,能够产生一种威慑作用,使纳税人真实地申报;二是实施声誉机制。所谓声誉机制就是指利用纳税人对其外部声誉的关注来制约纳税人。税收机关可以实行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一方面将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偷逃、欠税的情况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对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在税收***策和征收手续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
4、提高纳税人获取税收信息的能力。对于纳税人不了解税法的这种信息劣势,同样需要消除。为此,税收机关应该建立良好的信息制度,加大税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和教育,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优质服务,使纳税人能了解税法,掌握税法,正确纳税。此外,税务制度对于解决纳税人不了解税法的问题,可以发挥作用。税务机构可以在纳税人和税收机关之间形成一种沟通信息的桥梁,它替代纳税人来处理纳税事务,并形成与税收机关之间关于税法信息的对称。
(二)税收机关及税务人员问题的解决
1、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适当的工资制度(低工资)是引起官僚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税务征管人员发现他们的经济收入低于其他行业职工,就有可能不认真履行征税职责,甚至与纳税人一起进行税收串谋。这就存在一个以多高的工资水平诱使人廉洁征税问题。如果税务人的本职工资为X,离开***府部门后的市场工资是X0,获得寻租收入r(K),其中K为人的权利大小,腐败查出概率和惩罚分别为p和C。按照激励相容约束,人不腐败寻租时的收入须不小于腐败寻租时的收入,即X≥p(X0-C)+(1-p)[X+r(K)],可见,在X0、C和p给定时,人的权利越大从而r越高,其合法工资亦应越高,否则容易出现寻租行为。因此,在加强监督提高概率p、加大反腐惩罚C的同时,适当提高税务人的相对工资,或根据税收业绩酌情给予奖励,是一种相对有效的激励机制。
2、加大惩罚力度。我国对税务征管人员违规的惩罚力度明显偏弱。《税收征管法》对此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对税务征管人员究竟有多大约束力,还值得探讨。由于违规成本小,理性的税务征管人员就有偏离征管职责,谋取自身利益的动机。为此,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税收***责任制度和***督察制度,明确征管人员职责,同时建立合理有效的惩罚机制,加大惩罚力度,强化税收征管。
(三)***府税收立法要贯彻确定性原则,减少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税法的不确定性会掩盖税务征管人员或纳税人的不法行为,增加不可察性,导致监督成本加大。我国税法的不确定性,往往表现为税基和处罚额度不是一个确定的数,而是一个区间,这种不确定性往往会成为税法的漏洞,使税务征管人员获得一种特殊的权力,从而为其“抽租”提供了方便。因此,完善税收法规,减少税法的不确定性,使得税收规则不确定性降低甚至消失,从而削弱税务征管人员手中的权力,使其不能违规。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对自己纳税的权利和义务都十分清楚,可以减少由于税法模糊引起的征纳纠纷,同时对于税务征管人员也是一种逆向约束。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林秀香.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何做好税收征管[J].税务研究,2005,(3):78-79.
[3]刘大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税收管理问题[J].经济与管理,2002,(10):12-13.
税务信息范文第4篇
一、影响税收征管数据质量的因素
(一)“历史问题”造成征管数据分散、不规范
一是技术原因造成的。发达国家的信息化过程先是较广泛地使用了主机/终端方式,在PC机出现后才逐步过渡到客户机/服务器方式。因此,在数据管理上一直比较重视集中、规范,较早地使用了关系型数据库,并由此带动了领导者和计算机技术人员对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而在我国税务系统,虽然信息化起步较早,但税收征管中大范围的计算机应用是从PC起步的,PC机在数据管理上的优点是应用简单、人机界面好、灵活,造成系统操作的随意性大,又由于原先手工操作传统的惯性影响,数据的人为性较强,个人的随意性影响了数据规范。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年份之间、甚至同类业务不同处理环节之间,数据口径不一致,可比性差,造成征管数据上的“历史问题”,虽然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但利用率普遍很低。
二是原有管理体制造成的。从表面上看原有税收管理是高度统一的,但在执行中又是条条分割、各自为***。因此在数据统计上是各级税务机关各自定义指标体系,各自下发统计要求,各按自成体系收集,各自分析上报。同时由于在市场经济转型期,机构频繁变动,报表处理方式经常发生变化,具体征管人员在信息化浪潮下无所适从,这些不仅给基层部门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浪费人力物力,而且损失了数据之间的相关性,造成相当长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的征管信息系统,纯粹是一个开票系统,极大地影响了信息化的质量。
三是数据管理和采集不规范。例如用户权限设置不严密,造成越权越位操作经常发生,形成职责不清;采集的数据相互矛盾,如为停、歇业户开具或出售发票,为定额户进行零申报等;数据采集不及时,如不及时进行入库税票销号,不及时进行结帐等;数据分类混乱,如将企业正常纳税当作零散税收,将商业当作工业等等。
(二)征管系统设计时需求不明确,缺乏前瞻性
在软件开发中,需求是第一位的,当前在软件工程中已经分离出了需求工程,而需求是源于管理的需要,从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需求的制定,当然需求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管理流程的重新界定和调整,而当前税务机关的管理模式、管理流程还处于探索阶段,经常发生变化,从而很难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需求。同时在数据库设计中,数据库中存放的数据之间的相关性很强,相关性不仅表现在数据依存的时间、地点(部门)、类型、名称等原始属性上,还会在数据的转移过程中,产生再生的相关性。某些人为因素会使数据发生变化,这些因素也是不可丢失的相关性。而且希望从数据中发现的东西越多,相关性的要求就越高。一些领导对数据的认识缺乏严肃性和前瞻性,将手工处理时的随意性带到计算机处理中,因而需求分析肯定会受到影响。应用需求不明确,必然影响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另外,在系统开发之初,管理者说不清应用需求,设计目标难明确;系统开发中,不断冒出新要求,计划赶不上变化;系统开发完后,为了适应众口难调状况,修改、完善周期拖得很长,这样的系统,肯定会影响数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
(三)对数据采集的重要性、准确性认识不足
信息化条件下,税务部门数据采集、调用更为集中,数据交换、共享更为频繁。数据流、信息流、资金流在网上运行,其真实性、客观性构成税网的生命线,而当前,数据质量存在诸多隐患,如税务登记不准。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其资料是税务机关的源头数据,同时又是税务机关的基础性数据。如果登记不准,必然给纳税鉴定、税源监控、税款征收、会统核算以及税收分析后续工作带来困难和混乱。再加上征收操作欠规范,少数征收人员注重快速操作,忽视规范准确。在申报集中时期,尤其会出现操作不当和欠缺,造成税票限缴期、所属期等栏目内容开具不准确等。还有一些单位对档案数据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以为计算机是万能的机器,数据质量差些不要紧;也有的单位仅仅注重硬件建设,对数据工作的难度、工作量等缺乏思想准备;还有的单位是为了应付评比检查,并没有真正在征管数据质量上做文章。
(四)缺乏对征管数据质量的控制、监督措施
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数据质量的控制和监督往往被人们忽视。绝大多数单位在数据准备、录入阶段缺乏审核等质量控制、监督措施。一般采取自己审核或互相审核的方法,很少有单位设专人负责数据质量检查,而实际上由于数据采集人和录入人相分离,不能将数据之间的一致性随时检查出来,经常是事后才知道。还有就是一些税务干部的信息化意识不高,缺乏对数据准确性、一致性的认识,所以在具体操作时经常出错。上述诸因素影响了征管数据质量的提高,没有与应用需求相适应的征管数据质量,数据库利用率也很难提高,信息化水平也很难有实质意义上的推进。
二、提高税收征管数据质量的对策
(一)原始数据的全面、准确采集
在征管信息系统中必须保证正确无误地输入和记录数据,税务部门的原始数据来源于多个渠道,多个部门,一是来源于外部,如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和企业财务报表等;二是来源于内部,如核定税款通知书、催报催缴通知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等,这些数据既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列,也有税务机关、受委托代征单位填列,数据录入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严把入口关,保证数据准确、及时的进入征管信息系统。
(二)设置较完善的数据校验屏障
征管软件应当支持数据校验功能,进行数据逻辑审核和模拟人工智能审核,以达到所有的数据必须符合法定关系、会计关系、统计关系,表现为数据之间、表内之间、表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和平衡关系。如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资金来源=应征税收+应征其他收入+多缴税金+暂收款,等等关系,而当前征管软件的校验功能很不完善。目前,税银联网、税库联网和网上申报使得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与国库之间,与纳税人之间,数据更加方便、畅达,但也要防止非法数据的出现,这里,很有必要设置一道数据校验软件作为屏障,去检测和过滤不法数据,防止错误数据扩大化,并给后来的纠错工作带来压力。同时可以设计功能强大的网络化的数据监控分析软件,对录入计算机的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找出疑点,及时排查、纠正,防止不良数据的进一步积累。
(三)完善数据质量相关制度建设
一是要推行“数据质量责任制”,对机外数据、虚假数据、不规范数据从源头上严加追究,改变目前存在的重纸质资料,轻电子数据,重数据录入,轻数据质量等现象;二是要推行“数据质量主要领导负责制”。虽然征、管、查在形式上实现了三分离,但是他们之间仍然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他们必须首先集中自己的管理信息,然后才能利用更多的共享信息进行高质量的管理。由此看来,征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推行“数据质量主要领导负责制”,才可以有效地解决软件数据无人过问,职责不清等现象;三是要推行“征管数据维护、修改审批制”,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行为,严禁从数据库底层随意的修改数据,特别是随着税收信息集中度的不断提高,数据库管理员将管理更大数量的税收征管数据,其操作的隐蔽性更强,危害更严重,必须切实加以重视。三是在技术保障上做文章,业务处理软件要有明晰的操作权限划分,严格限制越权操作、越权审批等不良行为,这样才能使得各种“责任追究制”有据可查;四是尽量使用程序化的数据传递、接口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对数据流的干预,减少数据扭曲和信息衰减的机会。
(四)加强征管数据的整合与分析
要使数据质量有深层次的提高,必须注重数据的整合与分析。征管数据整合与分析是在原有征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挖掘、数据仓库技术对业务信息进行深加工,从中抽取知识或规律,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将所发现的知识运用到税收管理中去。这将是以后征管信息系统应用的重点。例如目前可以将征管软件的数据和金税工程的数据进行整合,进行有效的税控处理和数据的增值利用,在数据整合的基础上还可以在外部网站上设立一些查询系统,供纳税人使用,这样数据的质量自然也就得到了提高。
(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
利用流程管理思想,努力使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和征管程序协调一致,力求税务管理体制和征管程序设置合理,并辅以机构和人事制度配套改革,更新征管模式,规范业务操作规程,科学设置岗位和标准化职责。在科学化的管理方式下,才能产生科学的需求设计,进而才能开发出较好的信息系统,并顺利运行。这将是今后税务管理的核心思想所在,只有这样,税收征管数据才能有质的提高。
(六)强化税务干部信息素养的提高
税务信息范文第5篇
三、精品信息不多。由于信息人员少、事务多,加之其积极性不高,很难抽出时间走出去深入调研,而且与部门间协调、沟通不够,对外勤业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知之甚少。同时,信息人员很少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很难知晓分局研究布置的重大事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因此,信息也只能是反映一般性工作动态、具体经验和做法,无法发现亮点、抓住重点,更无法瞄准热点、关注焦点、主攻难点,报送的信息对工作的推动作用不大,对领导的决策也无参谋作用可言。
四、信息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各单位总人员数量的不同,从事信息工作的人数也就有多有少。同时,由于所辖区域的差别,有的既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等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所有制经济,而有的分局仅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涉外企业。各分局之间的“信息源”便存在很大差异,加之各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同,致使各分局之间信息工作开展不平衡。
五、领导重视不够。许多单位领导受税收任务“一票否决”的影响,往往唯收入论英雄,视完成任务好坏论奖赏,而对信息工作却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致使有的单位既无信息人员队伍也无具体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工作成了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应付差事。
六、信息阵地不足。因***策上的原因,过去公开发行的刊物因精简而停办,许多信息员失去了“耕作”的园地、创作的阵地,仅存的“一亩三分地”,只能容纳“专题”性、会议讲话型的空间,很难兼容各种题材的稿件。
因此,为发挥税务信息对税收工作的指导、推动作用,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领导重视是信息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将信息工作作为研究解决税收问题的必要环节、税收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一句话,要把它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一环,要像对待税收任务一样来抓信息工作。
二是要关心信息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帮助他们深入调研,搜集撰写高层次、高质量的信息,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更加有利的成长环境。三是加大投入,为信息工作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工具,既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也减轻信息人员的体力劳动。同时,很抓载体,扩大阵地,为他们提供用武之地。
二、信息人员要提高认识。一要热爱地税信息工作。要把信息工作作为沟通情况、反映工作、服务领导的重要手段;二要拓宽思路,充分挖掘更多的信息源,把信息的触角扩展到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纳税服务和队伍建设等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收集格局;三要深入调研,要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和税收工作重点,收集更多新鲜、真实、超前的信息。四要强化“精品”意识。要善于思考,勤于学习,不断总结,提高自身的选择能力、提炼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在大量获取原始信息的基础上,通过重组、整合、深度加工,使之成为各级领导需要的、促进区域税收和经济发展的高知识含量、高效能的信息。
三、基层单位要健全制度。为激发信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地税信息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税务信息工作制度是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作为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奖优罚劣。对与领导决策、处理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或能“快、新、实”反映纳税人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优质稿件给予重奖。
税务信息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关注度;税收遵从;宣传;普及;税务管理制度
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只有提高公众对税务关注度,才能够使得纳税人有益、有效地辅助和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工作,使得税务工作有序进行,顺利完成。
一、目前公众对税务的关注度状况
第一,公众对税务的关注度明显提高。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公众关注税收和参与税收立法的民主意识强力进步,公众参与公共***策制定的意识增强,并且在参与过程当中表现也日趋成熟,因此目前社会公众对税收问题也更加地敏感。去年历时37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活动,征得意见数237094条,创下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项立法意见数之最,可以明显看出民众“我是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强烈高涨,群众对于税收问题的关注度空前提高。
第二,公众对税务的关注度仍有极大提高空间。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家会考虑到企业相关税负,而个人通常只会考虑到个人所得税这种直接影响自己收入的税负,因此大多数的公众对税务的了解偏于片面,对税务的关注度自然也不会提升到很重视的程度,如何从宏观的层面,去正确引导公众对税务的关注度,确实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公众关注度现状的原因分析
第一,公众税务透明度不够。一是公众对纳税权利和义务不明。大多数公众由于平时无需与税务机关进行直接的业务联系,因此对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明了,甚至很多公众只知道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其他个人应付税种一概不清楚,更加不知道自己的纳税权利和义务了。二是公众参与税务定制的话语权不足。广大纳税人的普遍民意既难以被代议机关代表参与立法,也难以在公共空间直接参与立法。三是税务去向公开度信息不对称。目前之所以群众对于税务关注度不高,主要是由于透明机制不足,许多人对税收去向不清楚,公众对税收去向产生疑惑。
第二,宣传力度亟需加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渗透性,是税收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从目前情况看,税收宣传活动在形式、内容和深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宣传活动的效果。
第三,税收遵从引导力度不足。一方面,对纳税人来说,能不缴税或少缴税是增加自身财富的一种便捷途径,这就容易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因此,在实际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不可能做到“应缴尽缴”。另一方面,在现代法制社会,作为经济人的纳税人,迫于法律的威慑,对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的遵从度是必须的,但是由于利益驱动及各种侥幸心理的存在,纳税人的税收遵从程度还需逐步提高。
第四,公众纳税积极性有待提高。公众对税务关注度程度不高,必然会影响其纳税积极性。如果说,税收遵从度是公众愿意缴税还是不愿意缴税的问题,那么,公众纳税积极性就是指,基于公众在乐于缴税前提下的缴税态度。这个问题的解决,和公众纳税需求和税务机关的服务满意度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三、税务机关引导公众对税务关注度的举措
(一)普及税务知识,增加公众税务透明度
1.加强公众对纳税权利和义务知识的熟悉度。税务机关要大力引导公众对自己纳税权利和义务的熟知。通过对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宣传,重点要宣传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享有的十四项权利和九项应尽义务,让纳税人在充分享受权利的同时,明白不承担义务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2.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公开税收去向。公开税收去向并非税务机务的本职工作。一方面应联合***府***、***门大力宣传***府公共财税体系和民生的关系、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财***支出的趋向等等,在公众心中形成完整的公共财税链条,提升税务部门的地位。另一方面,应联合相关部门向公众公开一年一度的税收主要开支去向,运用翔实的数据来影响公众,吸引公众对税务的关注度,让纳税人明白税款已经真正地用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从而推动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形成,使公众确立正确的纳税观。
3.征求公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税务定制的话语权。税务机关及相关立法部门,应该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机会,使公众能够更多地加入到各种税务的增、减、免税,以及税种的改变、新税种的定制等等。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率的高低、税收优惠***策的制定等都由立法程序解决,使整个立法程序公开、透明、民主。公众在税务方面的话语权权利大了,对税务的关注度自然提升。
(二)利用信息化工具,把握税收宣传重点
1.信息化时代宣传媒体的突破。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府主导舆论的单一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涉税舆情更为直接坦白,也不乏与税务事实不符的言论出现。面对税务宣传媒体的多样化和自由化,税务机关应紧扣时代脉搏,加强涉税舆情应对,建立分级分类舆情预警机制,及时处理有关涉税舆情。
一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形象宣传,尤其注重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强大引导功能,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这也是我国税务部门传统的一贯的做法。另一方面,目前网络涉税舆情日趋复杂,有的网络涉税内容并不确实,有违事实,因此,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国税、地税******务微博,及时发现苗头,积极处理和应对。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设立税务咨询、办税指导、税收法规、税收优惠等平台,发挥网络覆盖广、信息储存量大、费用低廉、查询方便优势,便利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减少纳税人的纳税费用,提高税务行***效率。
2.信息化时代宣传内容的更新。宣传内容应该可以分为税前宣传、税中宣传和税后宣传。
(1)抓好税前宣传。税务机关应以“让不了解税法的纳税人能够非常方便地了解如何纳税”为自身的主要职责。在这个信息化时代,要建立税收信息网站,提供税收***策咨询、税收***策、操作指南等。通过设立纳税人专用咨询电话、专人解答等方式,长期为纳税人提供充分便捷的纳税咨询服务。
(2)提供优质税中服务宣传。税中宣传是直接与公众面对面接触的宣传,具有直接、快速的宣传效果。在公众进行纳税的同时,辅以因地制宜编写纳税服务操作流程,规范服务程序,明确服务标准并编成小册子发放给纳税公众。
(3)延续完整税后宣传。税后宣传内容主要是包括税务机关通过成立调研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或社区进行走访调研,为企业送***策、信息、服务上门,并利用税务机关掌握信息多的优势。
3.信息化时代宣传频率的改变。将短期突击和建立长效机制紧密联系起来。4月份是税收宣传月,一方面要把税收宣传月做成宣传品牌。另一方面必须建立税收宣传长效机制。首先,要建立日常税收宣传考核制度。要建立税收宣传的工作责任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使税收宣传的持续、稳定、日常性运作得到根本保证。其次,要确保税收宣传的经费。税务部门要确保宣传经费的支出,把宣传经费作为重要业务支出项目,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最后,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税法宣传,要保证队伍人员数量,提高队伍人员素质。
4.信息化时代宣传对象的选择。将纳税人分成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辅导和咨询。对不同的对象要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税收宣传辅导,融洽征纳关系。为了满足市民更大范围的需求,进一步增进纳税人对税收知识的了解。
(三)引导税收遵从,提高公众纳税关注度
要提高公众对税务的关注度,必须要科学合理地引导税收遵从,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优化税务服务质量。一方面要通过消除公众的不满意因素来提升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调查专家普遍认为,及早把握不满意顾客的不满意因素,通过消除这些不满意因素是提高顾客满意度的捷径。
另一方面,要不断去探索如何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比如税收优惠***策的实施,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优惠***策中的减免退税办理,不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才予以办理,而是税务部门按时主动办理,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受到尊重的期望得到满足,切实提升服务品质,使纳税人有主人翁的感觉,而不是死气沉沉地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伸手要税。
2.降低公众纳税成本。税务机关在征管过程中必须将促进纳税成本最小化作为应尽的职责来履行,这样才能引导公众真正自觉实现税收遵从。
(1)改革税制降低纳税成本。在税制设计时积极落实纳税成本最小化的观念,采取措施简化税制,构建科学税制结构,尽可能地健全税法,明确规定,要保持***策稳定透明,让纳税人更容易理解税法,更方便办理各种涉税事项。第一,努力构建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少减免的税制结构。第二,税法尽可能简单明了、清晰易懂。避免不同税种之间的重叠和交叉。第三,保持税制的相对稳定,避免对税法作大幅度的改动。
(2)注重税务人员能力培养和廉***教育降低纳税寻租成本。在培训上,重点培养税务人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廉洁自律教育方面,对包括税务人员在内的公务员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教育、管理、保障和约束机制,尽量减少因税务人员寻租而加大纳税成本的现象发生。
(3)确保评估检查的高效降低纳税成本。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税务检查的针对性,通过对纳税人信息的互通整合,减少各级机关对同一纳税人税收检查的次数,提高检查效率,避免给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4)确保救济渠道的多样化。主要渠道有三个:在行***复议方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在司法诉讼方面,可设立专门的税务法庭,确保纳税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周全保护。其他救济渠道方面有仲裁、议会救济和纳税人协会等多种途径。
3.对公众的税务行为,应实行奖罚并举。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组织开展各类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并公开曝光。同时,对税收遵从做得好的公众进行奖励也是必不可少的。奖惩并举,才能使纳税人心服口服,自觉进入税收遵从的良性轨道。
(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加强公众对税务的监督关注
1.规范社会监督制度流程,保证社会监督的有序进行。要畅通社会监督信息提供渠道,加强税务机关对相关社会监督信息的反馈力度,保护社会监督反映提供的问题和信息。
2.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社会监督队伍,有效监督税务机关的相关事务。建立社会监督队伍时必须由一个机构来负责运转活动,同时由各界公众来组成队员。
3.赋予公众更多话语权,关注纳税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凡是涉及到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上,税务机关都要积极、主动地创造机会和条件,让纳税人和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对税务机关的处理过程进行了解和监督,在了解的过程中进行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进一步了解。
(五)探索税务管理制度,提高公众纳税的自主积极性
税务管理制度可试点纳税人自我评定税收制度(Self-Assessment System,简称SAS)。在这一制度背景下,纳税人依据法律自主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责任,包括三方面的含意:一是纳税人自己盘算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在此基础上,自己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收;二是税额主要由纳税人申报肯定,纳税人依照本人申报的数额缴纳税款;三是如果少申报或不申报,税务机关有权调剂、决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另一方面,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供给指导,进行正当的监督,当纳税人不正确履行法定的纳税义务时,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实施必要的税收检查。全国很多地税基层仍反映人手紧张、工作负担加重,这一制度的试点实施,可以大大缓解这一情况。
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民主化时代,尝试在不同城市试点实行纳税人自我评定税收制度,这种制度极大程度地赋予了公众对税务的话语权,必定会大大提高公众对税务的关注度,激发公众对税务的参与热情,使公众对税务的态度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这无疑是吸引公众对税务关注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课题组.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降低纳税成本[N].中国税务报,2010-03-17.
2.王晓春.新形势下创新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考[DB/OL].中国税务网,2010-09-14.
3.齐宝田,徐继红,冯国滨.试论税务部门如何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渗透性[DB/OL].中国税务网,2007-10-29.
税务信息范文第7篇
我国税务管理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成功建成了一大批信息应用系统,税收信息应用水平得到一定程度地提高,取得了极为明显的成效,极大改善了税务管理的工作流程,有效提升了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发挥出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税务管理信息化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呈现出信息化发展与实际工作脱节的现象,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没有信息管理及数据管理的相关知识作为支撑,而信息技术部门也极少参与税务管理的决策,因此税务管理规程的科技含量不高,税务管理的模式有待提高,其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不高,信息支持的力度不足。其次,信息较难实现共享,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由于地域差异、税收业务需求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等方面的影响,税务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应用的系统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数据标准不统一,系统缺乏整合沟通,数据信息较为分散,致使资源共享的难度较大,共享的程度不高,难以对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功效,对其加以综合利用,税务信息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再次,从业人员的信息化素质不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掌握计算机知识及税收业务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维护计算机、处理数据异常情况、网络维护及税务管理的需要,而现行的税务管理系统中,复合型人才的比例不高,信息中心的从业人员多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对税务管理知之甚少,而税务管理人员多是税收及会计专业毕业,缺乏计算机相关的系统知识,信息化技术没有充分运用于税务管理服务当中,税务管理及信息技术的联系遭遇断层,极大限制了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制约了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健康有序发展,信息化手段对税收服务的支撑作用不明显,税收信息化的潜能得不到有效发挥,税收服务工作及效率有待提高。针对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业人员只有认真思考并努力解决,才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税务管理中的作用。
二、提高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相关举措
1.加强税务管理体制与信息技术的联系。提高税务管理规程的科技含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优势,构建扁平化、集约化的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强化税务管理机构内部各项工作职能的专业化分工,设置集中化的信息处理中心,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管理的成本,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由于税务管理的内容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发展,因而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需要紧密配合信息化知识与系统,才能充分发挥信息对管理的支持作用。在实际操作中,以信息管理及数据管理的相关知识支撑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使税务管理规程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让税务管理部门参与到管理信息软件开发中的各项工作,提出管理需求、分析需求、测试并推广运用,使信息应用系统能更好地适应实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实现税务管理与信息系统的闭合对接,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科学的管理理念与体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效益。此外,还需结合税务管理工作与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升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信息化运行机制,构建适应信息化背景的税务管理岗位责任体系,为税务管理信息化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2.完善一体化的税务管理信息建设。本着一体化的思想进行税务管理信息建设,组建能得到全体税务人员支持的网络组织模式,包括建立以信息化为目标的技术支持系统,逐步改善由于税务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应用系统缺乏整合引发的信息分散,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率,实现信息共享。在不影响现有税收管理业务及计算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数据信息管理中心,通过技术手段整合各种应用系统中的数据及各类税务业务数据,深入挖掘并分析这些数据,实现数据的整理、筛选和优化,改变长期以来各自为战的分散局面,利用技术手段对信息数据的业务逻辑关系加以归整,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与广泛共享,减少冗杂的功能,提升信息数据的加工能力和使用效率,提高数据质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以准确的前瞻意识把握住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推进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建设,依托开放性及先进性的技术,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发展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及要求,不断重组并优化税务管理业务及工作规程,打破项目壁垒,将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视为一个整体,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及安全策略,规范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平台,使系统中的数据结构统一规范、代码体系统一、功能齐全且不重复、数据接口标准,全面解决诸多应用系统互不兼容的状况,提升税务管理信息共享、数据资源的利用率以及税务信息处理的效率。
3.加强培训,提高服务。信息化背景下,税务管理的现代化建设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税务管理要实现全面信息化的目标,需要完善培训的制度,分门别类地对税务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展开培训,以顺应税务管理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加强对税务干部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系统地培训,保证税务干部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与应用;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软件维护和开发方面的培训,充分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提高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加强对业务人员在应用能力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其业务能力,适应税务信息化的建设。还需加快对复合型人才的选拔及培养,引进税收信息化专业人才,重点培养税务系统当中热爱信息化工作的干部,利用考核的办法提升税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及效率,实现税务管理内部人才培养的自我循环。此外,形成良好的信息化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科学化的手段对税务服务进行可行性地调查研究,不断提升税务服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足够的便利及有效的服务,充分发挥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潜能。
税务信息范文第8篇
本文对税务行业信息化建设进行了研究,探讨了基于行业云技术的税务服务体系,并进行了税务行业云服务框架设计,并基于这个框架分析了数据中心建设、安全设备和终端设备的问题。
【关键词】税务信息化 行业云 云服务
目前,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进入转折期,在《“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坚持信息化支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纳税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建立统一、高效、安全的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网络服务”。原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包括增值税管理在内,以税收征管业务为主的国税业务应用,共包括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税务执行、日常业务处理和税收分析与辅助决策七大模块,并具有地税业务的可扩充性。
1 税务行业平台研究的目的
目前,金税工程(三期)部分子税务系统在国地税局单轨试运行,原CTAIS和地税综合征管等系统停止运行。以建设税务行业云为目标实现了税务数据在部级和省级的集中处理与灾备,本文以云技术与行业相结合为研究方法,探讨了税务行业云的服务体系并以省级税务行业云建设为例,对云计算模型在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策略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2 行业云技术基础
行业云(Industry Cloud)是首先由我国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概念。行业云是由行业内部组织主导或掌握资源并建立和维护的云平台。行业信息化主要是行业内服务的信息系统辅助办公和对外进行以信息技术为支持的行业服务相结合,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内部逐步累积了大量相对封闭的异构海量数据,行业云是税务行业信息化建设中能将现有各类信息和资源转化为服务的一种解决方案。
3 基于行业云的税务信息化总体设计
金税工程三期是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项目,包括建设一个统一的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两级数据处理中心,覆盖所有税种、主要工作环节和各级国地税务机关,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为主的四大应用系统(包括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税务行***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和外部信息管理系统)。
3.1 税务行业云服务体系
行业云可以让行业发展更多面向社会和行业外部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税务部门现有纳税服务方式包括上门报税、安全介质报税、网上办税。服务咨询业务包括“12366”服务热线、手机短信通知服务和税务部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系统实现与金税工程、征管软件之间的数据交换[2]。由于国家与省市各税务部门都是根据机关内部特定业务需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系统,导致数据的共享与监管存在困难,税务部门业务办理方式有限,税务服务水平有待优化。研究与应用动态、分布式和集成化电子税务解决方案[3],能将数据与资源进行集中配置,再将其转化为服务提供给纳税人,相关部门和公众。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多种接入方式访问服务平台,例如通过互联网的浏览器进行咨询,通过物联网的智能终端访问税务信息,***府部门通过***府专用网络访问税务数据。云计算技术可以把分散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基础设施资源虚拟化,集中到税务行业云之中,根据SOA架构开发满足涉税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应用服务系统。如***1所示,纳税人可以通过不同的网络模式登录并进行访问权限认证后,按需得到云服务。
从服务的角度,行业云具有如下五个方面的优势:
(1)多元化办税服务。为纳税人增加大厅自助办税、手机自助办税、“12366”热线电话办税等新方式办理涉税业务,提供电子化税收业务办理,如数字证书与电子资料扫描。
(2)统一平台服务。一次登录税务行业云后,可以通行办理多种业务,访问不同类型的服务,包括申报、认证或事项审批等。
(3)个性化办税流程。通过建立征收管理电子档案,使办税人员无需网络查阅审核资料便能自动提示相关单位的待办业务信息。
(4)安全服务管理。对纳税服务建立风险级别模型,对税源风险进行预警、监控和痕迹化管理。
(5)提供精准数据采集。信息采集终端采用集成智能感知与信息监控的物联网技术,提供精准的数据来源。
3.2 数据中心建设
税务数据中心的建设是税务行业云建设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数据中心能提供高效和多样的税务业务服务,实现信息处理能力与信息技术资源分离,以降低税务工作成本和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
(1)节约硬件资源。税务私有云一般由税务机关投资建设,部署在机关内部,有利于数据的安全性和系统的可靠性得到有效的控制。随着税务行业云的基础设施重新部署,部级与省级税务局的服务器、存储器与网络资源的负载压力增大,市县级原先购置的硬件设备和软件部分闲置,包括小型机、服务器、存储系统和网络等。将使用效率不高的应用服务器进行整合,使用虚拟化技术提高系统运行效能,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的设备与网络,节约硬件采购成本和能耗成本。
(2)融合网络资源形成统一的网络环境。目前的税务数据中心建设存在相对***的三种网络:数据网、存储网和高性能计算网。数据中心服务器需要为每种网络配置单独接口,服务器部署多种接口降低业务迁移的灵活性,三种网络***运行需要不同网络的维护人员,运行维护和培训管理成本高。数据中心网络成为连接各类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公共通道,形成税务行业云的内部总线,消除数据中心的异构网络与接口环境,减少网络管理复杂度,统一网络交换架构,优化网络环境,降低单位建设成本。
(3)分级多层网络虚拟化设计。基于税务行业云的数据中心服务器覆盖在同一个分级多层网络环境中,实现从国家总局到省市、乡镇级形成的多层次范围内的虚拟机资源调度。计算资源池的建设形成了数据中心集中的计算资源的动态迁移,虚拟机可以在物理服务器之间实现迁移,要求迁移网络是在不同级别的多层网络之间。
(4) 部级和省级灾备中心建设。税务行业云数据中心的规划和建设中实现统一全国国税灾备中心和省级地税灾备中心,税务局之间通过光纤互联并实现远程实时备份。建设多级别的容灾备份,对于网上办税业务征管系统业务的核心信息系统实现应用级别容灾备份,其他非核心业务系统,实现数据级别容灾备份。对于核心信息系统数据在省级建立异地容灾备份。
3.3 安全策略
税务行业云需考虑安全的策略包括:
(1)用户应用层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和统一的访问控制管理。原有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访问不同应用,需要反复进行身份认证,实现数据共享后的税务行业云平台下,只需一次登录身份认证。
(1)提供公共标准接口的虚拟化隔离。在用户接入层进行访问认证控制,确保不同业务和部门***运行,在不同税务业务和部门的虚拟机之间实现隔离。对不同资源采用***的安全策略和对存储资源访问进行隔离。基础设施及网络进行虚拟化分离,基于不同的***安全策略。
(3)统一规划系统安全。系统的访问控制管理进行统一的规划,集中数据更容易实现安全监控。
(4)安全缓冲机制。数据中心的内部资源共享和智能分析业务部署对服务器群的缓存能力提出挑战,业务系统响应时间延长或数据丢失的问题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效率,在税务行业云中采用分布式缓存机制解决拥塞,可以很好的保证税务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3.4 终端设备
随着纳税服务的方式变化,开具***电子发票业务在有些城市已经使用,税务终端的发展更加多元化和智能化。纳税人在台式电脑端通过C/S或B/S的纳税服务客户端进行申报,可以支持智能卡、USB KEY等安全介质。税务行业云的发展方向更强调专业业务,一般纳税人客户端的开发包括多种安全的数据传输方式,加强与银行接口的对接,增加电信的定制服务业务,支持多种操作系统服务终端客户端。智能终端向更加的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自动税款收款机和自助报税终端设备为专业化的报税方式提供了便利。
4 结语
税务系统改革与信息化建设在不断深化中,建立云计算架构更有利于国家进行税务工作的监控与管理,提高了税务部门与***府运行效率,节约了信息基础设施与网络的成本,更有利于安全的维护。税务行业云运维后将提供更好的服务给公共纳税人,减轻了税务部门各项工作的工作量,提高了税务部门信息化水平,为在国家的各省市进一步推行金税工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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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海伟,徐秋亮,王忠天.基于J2EE的电子税务系统设计[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2004,4(25):606-608.
[3]吴应良,程艳霞,刘勇.基于.Net的电子税务系统解决方案研究[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6,17(5):26-28.
作者简介
喻晓, 硕士学位。现为武汉工商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讲师,主研领域为计算机软件工程、电子税务。
作者单位
税务信息范文第9篇
摘 要:通过对我国现有电子税务信息系统的研究,首先报告了我国电子税务的发展概况和现状,然后深入分析了税务信息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的框架.内容和步骤,最后在整合现有税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构建电子税务系统所应具有的服务子系统也作了相应的划分和阐述。
关键词:电子税务;信息系统;服务子系统
中***分类号:TP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07)01―10032-03
1 引言
二十一世纪以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使信息成为决策和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税收事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兴税”,但目前国内信息化状况尚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改革的需要,还需要按照一体化的原则,逐步整合当前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是单位利用科学方法对日常各种管理信息进行收集、储存、加工、处理,并辅助决策的技术总称,而计算机技术是信息技术主要的、不可缺少的手段。所以,在电子***务整个框架中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税务系统,实现由面向管理型的税务系统向全方位服务型的税务系统的转型,这才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根本目标。
2 电子税务的建设概况
2.1电子税务的概念所谓“电子税务”,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构建可以完成传统税务局各项管理与服务职能,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服务的电子化的税务机构。
2.2我国电子税务的建设目标
我国目前的电子税务建设内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2.2.1电子报税
电子税务的核心内容当属电子报税。电子报税包括电子申报和电子纳税两个部分。电子申报指纳税人利用电脑、电话机等相应的报税工具,通过因特网、电话网、分组交换网和DDN网等通信网络直接将申报资料传送至税务机关,以完成纳税申报的全过程。
2.2.2电子稽查
电子稽查的主要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1)电子邮件举报
(2)税务网站直接举报
(3)电子化查前准备
(4)典型案件网上公开
2.2.3税收电子化服务
目前,国内不少已经建立起专业网站的税务机构,都把电子化服务作为网站基本的应用。如把税收***策法规、纳税资料、办税指南等内容在网站上,供纳税人随时随地方便地查询.并向他们提供专业、系统、有针对性的服务。
3 税收信息化现状分析
纵览多年来税收信息化的建设,不难发现其轨迹是从单个软件到系统集成的方向发展,尽管我们已经取得了注目的成绩,但我们的税务信息化还不是一个统一的集成体.各种“网络、平台、系统”构筑的管理模式仍然是各自为***,信息孤岛依然存在,虽然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虽取得了很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影响着现实中电子税务的建设和发展:
3.1应用范围较窄
该问题主要集中在申报征收的前期,如税务登记与认定、双定清册产生、纳税申报,而在申报征收过程中的进度控制方面应用较少,整个征收管理仍然主要靠税务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处理能力。
3.2没有实现税务信息系统一体化
在税务系统内部,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管理经验不足,各部门、各地区各自为战,自成体系,造成系统条块分割严重、数据管理分散、信息共享程度低、设备和资源浪费、系统的维护难度增加、整体性能的提升受到限制。
3.3信息利用率低.且分散
税务部门目前多系统、多平台的共存,导致一方面数据采集不规范,数据的质量不高;另一方面信息重复与信息漏采的现象共存;这些“分散”、“多级”的数据对税收工作的分析、决策和管理应用带来很多难题,也给数据的备份增加了难度。
3.4在系统安全与监控上,还存在着一些漏洞等安全隐患
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没有足够重视,安全防范意识缺乏。对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重视不够。
3.5信息系统缺乏监控手段
目前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还没有形成科学统一的内、外监控体系,各种业务监控只能针对某一种应用平台.不能实现对多个系统综合监控,这些都不利于电子税务信息的深层挖掘和整个系统健康发展。
4 税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4.1整合现有税务信息系统.建立统一应用平台
解决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规范和统一的技术需求和业务流程,对税务系统现有的多平台的数据库和应用系统进行技术上的整合、梳理、优化和完善,实现在统一数据库和一体化应用平台下的各项业务集成,完善应用功能.提高资源共享水平,是实现电子税务建设目标的基础。
4.2税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框架、内容和步骤
4.2.1税务信息系统整合的框架
对现有的税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按照“数据整合和功能整合相结合、推广应用和优化完善相结合、升级移植和开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税收业务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科学规划、积极稳妥地分步实施,搭建一个立足于“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套数据标准”的全新应用框架(如***1),从而形成一个具有一定电子税务功能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4.2.2税务信息系统整合的内容
电子税务信息系统是在业务重组、优化的基础上.建设基于统一技术平台的四个有机结合的子系统:
(1)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收业务征管应用系统
是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应用系统。该系统应涵盖税收业务的各个部分,是对目前使用的各种税收业务系统的一个整合。另外,陔系统还负责对外部信息交换子系统中传输进来的业务数据进行处理。以多元化申报为例,纳税人申报信息进入外部信息交换子系统,该系统并不对数据进行处理,而是转化成标准数据流传输到征管业务子系统来完成纳税申报的整个流程。
(2)以行***管理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务行***管理应用系统:
是以行***管理事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应用系统。首先,该系统包含公文传送、人事监察、内部行***等业务,是对于税务机关内部行***办公系统的一个整合。通过这个子系统可以进行公文流转和审批、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管理、后勤管理、***书资料管理、各类报表统计、各类信息的共享和交换、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管理、Web服务等行***业务的处理。另外.行***管理子系统还需要对外部信息交换子系统传输来的外部行***信息进行处理。
(3)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外部信息交换应用系统。
该系统是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应用系统,是税务机关与所有外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的接口。出于对整个系统的安全考虑。该系统只进行信息交换,不进行信息处理,在业务处理程序上系统把交换得到的数据信息传输到征 管业务子系统或行***管理子系统,同时把征管业务子系统或行***管理子系统的反馈数据返还给外部系统。
(4)以税收分析和决策支持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决策支持管理应用系统:
是以税收分析和决策支持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应用系统。该系统是建立在其他三个子系统之上,分析和挖掘从其他三个子系统中得到的数据.完成分析、监督、预测、决策等业务功能,使得各级领导不仅能从宏观上把握税收征管工作所形成的各种信息,更能纵深查询各纳税人的明细信息,实现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税收***行为的全程和实时监控,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和预见性。
通过上述四个子系统,使税务系统内部管理全部实现网络化运行.可以更加有效地加强管理,提高依法治税的水平,同时实现与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4.3税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步骤
税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首先,要实现对当前使用的各种系统异构数据库的完全统一、数据的管理以及业务的整合,进而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实现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功能。其次.逐渐拓展网上报税、网上纳税以及其他更多的服务功能,最终全面实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
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的整合,将基本实现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即根据一体化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平台,并依托计算机网络,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的高度集中处理,并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同地税局以及有关部门联网和信息共享,包括征管业务、行***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等四大子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5 在整合税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构建电子税务系统
电子税务系统是在一个应用平台和一个门户网站基础上,采取“一站式服务”的电子化的税务机构,整合后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紧紧围绕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努力向功能更多和全面互动的方向进行拓展。最终构建完成电子税务平台。
在服务功能的实现上电子税务平台应包括以下两个服务子系统:
5.1税收公共服务子系统
它以行***管理子系统、外部信息交换子系统为基础,为纳税人提供全面、准确的涉税综合信息网上服务,其应该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5.1.1提供实时税法咨询系统,能够使纳税人在最快的时间里掌握最新的税法信息。
5.1.2建立工作监督系统,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加强对税务部门的工作和人员监督。
5.1.3提供快捷的***交流方式,开设BBS留言板、交流园地以及举报投诉信箱,给纳税人提供更好的交流方式和空间。
5.1.4电子税务监控功能。纳税人在通过电子税务平台进行业务操作时,能够知道业务已经走到哪个环节、有什么问题,这必将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纳税监控能力。
5.2税收征管服务子系统
这个系统建立在征管业务子系统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从管理服务、税收监控、稽查管理到税务法制、税务执行全程的网上业务处理,实现全天候、一站式、个性化的服务。其应该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5.2.1提供网上申报、发票认证系统.并能够通过网上银行业务直接将税款划人银行,使纳税人能够足不出户完成报税工作和发票认证工作。
5.2.2建立网上文书申请处理系统,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络可以直接对诸如减免税、缓缴等文书的申请,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5.2.3建立税票***查询认证系统,纳税人在网上可直接对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查询.协助纳税人杜绝假的增值税票,减少企业损失。
5.2.4提供手机短消息或E-mail通知业务,实现税歉的自动催报催缴和提醒业务。
另外,电子税务平台通过使用先进的用户认证技术,加强对用户使用内部信息资源的安全控制,同时使用户只用一次身份认证便可以进入不同的内部系统和信息资源,充分体现一站式服务的精神。
6 结束语
电子税务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电子税务建设是我国税收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途径之一。所以,通过电子税务信息化建设,搭建起纳税人、税务机关与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一条高速公路,既能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基本纳税人的根本利益,也能促进税务部门和相关部门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税务信息范文第10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的逐步建立,诚信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建立诚信社会,营造良好信用市场环境,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是关键。当前由***府构建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由各部门负责归集企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情况,通过网络联接,实现资源共享,对建立信用社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如何归集企业信用信息
(一)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意义
守信和失信,是信用度的两极。守信,就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信任;失信,就是违背诺言,背弃成约,从而失去信任。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守信就会赢得良好信誉和发展机会,失信就会失掉商机,受到惩罚。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形成了企业的信用观念,促使企业从内部建立起了信用体制。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用外部力量增强企业的信用观念,控制企业按正确信用机制运行的重要性。归集企业信用信息,把信用量化为信用度,标志信用相关者的诚信状态,由***府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机关的信息互联和共享,在社会上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找文章到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二)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的渠道
1、内部归集:通过各机关内部相关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和共享,归集企业与本部门相关的信用信息。
2、外部归集:通过网络归集本部门外***府其他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与企业相关联的企业所掌握的社会信用信息。
(三)税务机关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主要内容
1、税务机关从内部归集企业征、管、查三方面信用信息。税收分为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及税务检查三部分,从三个方面归集企业税收信息,可以全面掌握企业税收方面的信用信息。
2、税务机关从外部归集有关部门实施的管理及处罚的情况。一个企业在受到税务机关管理的同时,还受到其他***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这些部门对企业实施的管理及处罚情况,也是税务机关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主要内容。
3、各行***机关、社会组织、协会给予表彰信息的归集。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行***机关及一些社会组织、协会因为企业在某些方面做出的贡献所给予的表彰,与企业信用信息具有一定的紧密联系,也是归集的重要内容。
二、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与税务检查的关系
(一)通过归集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可以提高税务检查工作效率,使税务检查更具针对性。企业信用信息是企业相关信息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能够做到诚信经营,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在纳税方面也具有很高的诚信度,使税务检查工作可以对信用等级不高的企业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检查。
(二)税务检查信息是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税务检查作为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查处发现有无问题等相关信息是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涉税方面的重要资料。
(三)税务检查是对企业信用信息可信度的验证。企业信用信息在收集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而税务检查作为一种方式,检查了企业在涉税方面的所有信息,在验证企业涉税信息的同时,也可以验证相关的信用信息。
(四)信用信息归集对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税务检查工作具有积极的影响。当前税务机关系列推出了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多项新的税务检查工作制度,而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对这些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如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在依据企业的纳税信誉度进行评定的同时,还应充分参考企业相关信用信息,才能使评定过程和结果更具权威性和严肃型。
三、建议
(一)企业信息的归集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方法,但要做到切实有效的归集企业信息,建议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通过V3.0系统了解企业基本信息。V3.0系统作为税务机关内部主要业务处理流程,保存着企业最基本的经营情况和涉税信息资料,应充分利用这些基础信息,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
2、实地调查。实地调查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是一种归集企业信息的重要方法。通过实地调查,将能够准确了解企业的一些生产信息,如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业务流程、业务处理过程及企业相关内部控制的信息。
3、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对企业一些重要的涉税信息,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文件、合同等证明,搜集更多、更准确的信息。
4、税务机关内部实现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内部征、管、查信息尽管联网,但相互之间缺少有效的联系,造成征收、管理、检查三个模块人为的分离。我们应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内部有效信息的及时传递。
5、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扩大信息搜集面。当前网络的应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广泛的空间,可以通过网络,搜集企业相关的宏观市场和行业运行等背景信息。
6、加强与***府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税务机关作为***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不可能归集到企业所有方面的信息,这就需要***府其他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努力才能做好信息归集工作。
(二)我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归集工作
1、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归集企业信息要求税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日常经营情况,能够将管事与管户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底数清、税源明。
2、通过纳税评估发现有疑点的企业,做到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有效开展税务检查工作。税务检查工作作为企业纳税的最后一关,起着重要的作用,把好最后一关,对于企业信用建设有重要的作用。
3、税务机关应依照规则办事,公正诚信。税务机关作为***府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办理企业涉税事宜,不仅要求企业诚信纳税,税务机关也要做到诚信收税,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4、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外部做到税收***策公开,内部做到企业信息的准确、快速、有效传递。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税务机关应有效推动税务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对外实现税法公开,坚持“阳光税法”,使更多的企业及时了解各项税收***策,加强税收业务指导,为企业依法经营创造条件;内部实现税务机关各部门之间有关企业征、管、查方面信息的准确、快速、有效传递,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5、建立企业欠税情况公告制度和企业税收违法信息查询制度。《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当前我局应建立企业欠税情况公告制度,确定具体的公告范围、程 序及相关方法。与此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因而可以建立企业涉税违法信息查询制度,为社会提供企业有无税收违法行为的相关信用信息。
6、积极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是税务机关新推出的一项严肃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工作制度,是以依法、公正、公开为原则的综合行***行为,为社会广泛认可。荣获A级纳税信誉等级殊荣的纳税人将会得到税务机关最佳的服务,在诚信纳税上将得到全社会的公认和尊重。纳税信誉等级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税情况的综合评定,具有很高的信用度,积极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诚信纳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