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里,很多梁山好汉都因为以暴制暴、非法维权而最终走上不归路,成为命案凶手。这些凶手经历不同,性格各异,却有个共同的特点,都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而且他们都有一种奇特的习惯:不仅平时喜欢吃,甚至到了命案现场也要吃。
比如鲁智深与史进在瓦官寺合力杀死崔道成、邱小乙一案,当时现场极为混乱,有人上吊有人跳井。在此情况下,凶手还“寻到厨房,见鱼及酒肉,两个打水烧火,煮熟来,都吃饱了”。辩护人请注意,作案前两人都吃过“干肉烧饼”,“吃得饱了”才动手;作案过程仅“斗到八九回合”,并无进食的充分理由;案后为了吃喝,还要“打水烧火,煮熟来”,耗时半小时以上。可见鲁、史两位凶手视吃喝重于人命,当真令人难以置信。
再看武松系列杀人案的卷宗,可知身为连环杀手的武松,同样有作案之后大吃大喝的习惯性做法。比如蜈蚣岭杀人案,当武松击杀恶道后,民女张某向其哭诉了一番遭遇,武松随即叫民女收拾金银逃生。这时,怪事却发生了,“那妇人问道:‘师父,你要酒肉吃么?’”武松倒也毫不客气,说是“有时将来请我”,俨然杀人事小、吃喝事大。
呜呼,设想一下,深更半夜之际,荒山野岭之上,身边尸首横陈,周遭张皇恐怖,这边连环杀手和被救民女居然有问有答,民女居然还想着要给凶手提供酒肉,凶手居然也吃得下去!难怪此前武松在鸳鸯楼谋杀蒋门神时,他从一楼悄然摸到二楼,在先杀了蒋门神等六人、楼下已经察觉的情况下,“见桌子上有酒有肉”,亦有闲心“拿起酒盅子一饮而尽”,并“连吃了三四盅”。
抛开是非正邪不谈,面对命案现场的酒肉吃喝,常令人想起老街机游戏《三国志》。那些游戏主角打死敌人,总能得到包子或酒作为奖赏,吃下后补充能量再续征程。在长期征战中,作为游戏者,有时会忽然觉得,游戏目的原来只是为了获得包子和酒以延续一枚游戏币的时间,进而衍生了长时间沉湎后的强烈虚无感。
的确,武松鲁智深这些粗汉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不可能具备更高的思想觉悟和***治追求,惟有吃喝离得最近,所以每逢命案必吃喝,吃喝成了主要的战利品。但另一方面对社会治安部门来说,恰可以凭借命案现场的吃喝痕迹,就凶手是否来自梁山予以迅速甄别。
坡说,我生涉世本为口,人生在世吃喝为大,这或是梁山好汉普遍具有的错误人生观――事实证明,人生观出了偏差,什么事情都做不专业。
【原载2009年6月(上) 《决 策探索》】
题*** / 吃的进化 /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