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 关键词】穿耳;女性地位;礼教
【论文摘要】在我国,“穿耳”从产生伊始到整个封建社会的结束,无论是象征意义还是人们对其的看法,抑或是在社会中盛行的程度,都经历过了数度演变。这些演变是由于不同时期社会文化尤其是礼教 发展 程度所决定的,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了我国传统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
“穿耳”习俗发展至今,几乎已经成为一种世界共通的妆饰行为,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文明社会或是未开化民族,在穿耳戴耳饰上,都有着惊人的默契。但殊不知,“穿耳”习俗源远流长,其在不同的 历史 阶段不同的地域,其象征意义以及在人们生活所处的地位,有着很大的区别。在我国历史上,“穿耳”从产生伊始至整个封建社会的完结,也经历过了数度演变,如若稍加考证,便可发现,这些演变,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了
而“穿耳”真正没落则是在唐朝。从现存的唐朝敦煌壁画中,女性皆不穿耳。在当时,几乎只有娟妓名伶穿耳戴耳饰。在唐朝,从很多记载中可以看出,“穿耳”是被视为一种异俗的,如诗篇《全唐诗》中的《昆仑儿》“金环欲落曾穿耳,螺髻长卷不裹头”《蛮中》及“铜柱南边毒草春,行人几日到金麟。玉镶穿耳谁家女,自抱琵琶迎海神”都是描述的少数民族的穿耳戴耳饰的习俗。唐代废止“穿耳”,大致与思想开放,不甘受旧的礼教约束有关。
在唐代,女性地位较之前确实有很大的提高。不仅在服饰上有所体现,女性甚至从“男外女内”走出来,女性不再局限于妻媳这种角色之中,有不少女性开始参与到公事***事之中。《唐律》中对官品封号的妇女犯罪中说道“若不因夫、子,别加邑号者,同封爵之例。”意思是说如果妇女的品位并不因丈夫,儿子取得,而是另外加封邑号的,就同男子享有封爵的待遇一样庇荫亲属。据此可以看出,唐代女性可以做官加品。此外,唐代的贞节观念也趋于淡薄。据记载,仅公主再嫁者就高达二十三人。如果说公主再嫁是因为其势位,那么韩愈之女再嫁的例子则充分说明了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子再嫁。在《唐律》中关于离婚的条件也有明文规定,其中就包括了女子可以请离即请求离婚的条件。
自此可以看出,“穿耳”的没落,在唐代是与女子地位的回归有着必不可分的关系的。
4.“穿耳”的全面盛行与女性地位的彻底沦陷
晚唐开始,“穿耳”习俗又渐渐复苏,五代十国时,大概是受少数民族影响,“穿耳”比较盛行。而根据宋代之后出土的大量耳饰及其 文献 记载,“穿耳”自宋代之后广泛盛行。宋代开始,上至皇后殡妃,下至普通民女都要穿耳。宋代穿耳戴耳饰的盛行程度,从《武林旧事》卷二“至夜阑则有持小灯照路拾遗者,谓之扫街。遗细坠饵,往往得之。亦东都遗风也”可以看出,而《宋史·舆服志五》“非命妇之家,毋得以真珠装缀首饰、衣服,及项珠、缨络、耳坠、头须(下有个巾)、抹子之类。”明清之盛则更无须赘述,只要从《***词话》及《红楼梦》等文学作品所描述的女性装扮中就可以看出“穿耳”之盛。
而与此相应的是,宋代女性地位的一落千丈。宋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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