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和长江是哺育中华古代文明的两个主要源头,由于南北地域和历史条件的不同,形成了我国南北文化各自的鲜明特色。
立国达八百年之久的楚国,是先秦时代幅员广阔、人口众多的一个大国。在其全盛时期(公元前689-278),统治势力几乎遍及整个中国南部。楚先民面对南方险峻而又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披荆斩棘,艰难开拓,创造了与黄河流域同样繁荣昌盛的经济和文化。南国楚地,是一片神话、诗歌、音乐、舞蹈交相辉映,充满着浪漫激情的肥沃土壤,在这片沃野上,既产生了光耀千秋的《楚辞》,亦培育了神奇诡秘的绘画艺术。
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说:“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画天地山川神灵,琦玮 ,及古圣贤怪物行事。”楚国的庙堂早已荡然无存,人们一直为无从目睹战国时期“琦玮”的神怪画像而扼腕叹息。
1987年,湖北省随县擂鼓墩战国早期曾侯乙墓的发掘,给战国时期的绘画艺术增添了极其宝贵的新资料。曾侯乙墓漆画为木胎漆绘,棺侧纵132厘米,横249厘米。尤以内棺漆画极富于装饰性,左右侧板***形基本对称,画面用整齐的方框分割成各相对***部分。内容诡秘,并以蛇形***案为主要装饰,更多地受到当时楚文化的影响。
一、内棺漆画“神兽”是何方之神
据《发掘简报》称:其主棺的棺画“有持双戈同或双戈戟的神兽像,当是用来表示守卫的武士。”这些形象怪异的“神兽”是何方之神?
有的研究者认为:一、人面鸟身者,皆头着两尖饰物,两翅舒展,一手握戈,腹部画鳞纹,两腿叉开,有扇形尾翼,为引魂升天的“羽人”。二、戴假面,头颈部都有复杂饰物,胸腹饰兽面,执双戈,胯下若火焰状纹的,为古代“傩仪”中驱鬼逐***的“方相氏”。有关“傩仪”的较详细记载,最早见于《周礼・夏官司马・方相氏》条:“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傩),以索室(驱)***。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魍魉)。”,从文献记载看,方相氏是傩仪中的头领,其扮相是蒙熊皮或戴上铜制的熊头假面具(即“黄金四目”),手执戈盾。其头特大,在眼睛外侧还绘有炯炯有神的圆形大目,状若佩戴熊头假面,操戈起舞,脚踩火焰纹,其形貌动作与傩仪中的方相氏十分吻合。三、羊首人身者,位于方相氏下,两腮有长,亦持双戈,为方相氏率领的由百隶装扮的神兽。四、位于“神兽”之上的状若大鸟者,是负载灵魂升天的鸾凤。
也有的研究者把这些怪异的“神兽像”和《楚辞・招魂》中的“土伯”互相对照,认为它们实即《招魂》里所描写的“土伯”。屈原《招魂》里有下列一节诗:
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
土伯九约,其角些。
敦血拇,逐人些。
参目虎首,其身若牛些。
此皆甘人,归来恐自遗灾些。
王逸注云:“幽都,地下后土所治也,地下幽冥,故称幽都。”“土伯,后土之侯伯也”,“言地有土伯,执卫门户。”
《招魂》在描写“土伯”形象时,说它们“其角”。王逸注云:,“角利貌”,“有角,主触害人也。”棺画上所有“土伯”尽管形态各异,但每个“土伯”头上都是有角的。有的双角盘绕,形状复杂;有的两角弯曲而外张;有的双角尖锐而直立。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角端锋利,故《招魂》用“其角”来描绘“土伯”的形象,是极其典型的。其次,《招魂》里又用“血拇”来刻划“土伯”的形象。王逸注云:“拇,手母指也。”其实是用拇指代表整个手爪。 所谓“血拇”,就是血迹淋漓的手爪。一手执戈,一手举臂作攫人形。因此,《招魂》所谓“血拇”,正是诗人对它们凶恶残暴之状的渲染。再其次,《招魂》说“土伯”之状“参目虎首”,王逸注云:“言土伯之头,其状如虎”。棺画上有一对“土伯”,的确是虎视眈眈,鼻眼毕肖。而且还有长长的虎分列于两颊。最后,《招魂》里还说“土伯”是“其身若牛”。王逸注云:“身又肥大,状如牛也。”从棺画所有“土伯”来看,所谓“若牛”,不仅是状其“肥大”,而且是状其体形的特征:即其整个躯干从腋到腰,上下小而中间大,呈椭圆形,跟牛的驱干是极其相似的。
从以上四个方面,已不难看出棺画上的“神兽”,实即《招魂》中的“土伯”。其形象特征,基本上是一致的。以时代而言,虽然棺画在前而《招魂》居后,但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楚国的诗歌因袭了曾国的绘画。而最大的可能,是“土伯”的传说,作为楚文化的构成部分,长期流传于楚国及其附庸国的领域之内;而曾侯乙墓的棺画跟屈原的《招魂》,各自根据主题的需要而摄取传说中的“土伯”形象进行描绘的。
“方相”乎?“土伯”乎?尽管各家论说不同,然而,曾侯乙墓主棺上绘上这些神异怪物,其目的显然在于执卫门户,辟除不祥。正象《发掘简报》说的“当是用来表示守卫的武士”。作为在人世间统治地位较高的曾侯,企***在地下仍然能保持其前护后拥、左侍右卫的显赫地位,因而在内棺上画上这些持双戈同或双戈戟的神异怪物卫护左右。综观整个墓葬,只有作为主棺的曾侯乙的棺画上才有这些神异怪物,而其余的陪棺上则只有几何纹,云纹等纹饰,则其为尊贵者侍卫于地下的用意甚为明了。
二、颇具争议的衣箱盖上的漆画
在曾侯乙墓出土的大批珍贵文物中,墓东椁室的5件漆衣箱,十分引人注目。箱呈长方形,盖隆起,箱盖与器身的四角均有向外延伸的把手,盖顶前后两侧各有一个长方形纽。箱内髹红漆或黑漆;箱外以黑漆为底,用朱漆描绘花纹,其中一件,绘有树、鸟、兽、蛇、人及蘑菇状的纹饰等形象,盖上还阴刻着“紫锦之衣”四字。
这些纹饰、***像为何?其内涵又是什么?学术界众说纷纭。
有的研究者认为,主干挺拔的树是扶桑树,我国古代流行扶桑树及10个太阳更迭出照的神话。《山海经・海外东经》曰:“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据此,扶桑树上的“” 当为太阳。树上的鸟是天鸡或载日的乌鸦;树上人面马足兽是、 凿齿、九婴、大凤、封之属。《淮南子・本经训》载:“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凿齿、九婴、大凤、封,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邱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断修蛇于洞庭,擒封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据此,立于扶桑树下的射手即是后羿。箱盖左边所画的两条双首彘尾大蛇,是被后羿斩于洞庭的“修蛇”。综观此画,当为后羿射日、为民除害的神话故事画面。
有的研究者亦认为此画为后羿射日、为民除害的神话故事,但对于箱左边所画的双头蛇却另有解释,认为此双头蛇是南方一种神蛇,是一种受先民顶礼膜拜的神。其意有三:一、神蛇是富贵和权威的象征。王充《论衡・福虚》云:“楚相孙叔敖为儿之时,见两头蛇,杀而埋之。归对其母泣。母问其故,对曰:‘我闻见两头蛇死;向者,出现两头蛇,恐去母死,是以泣也。’其母曰:‘今蛇安在?’对曰:‘我恐后人见之,即杀而埋之。’其母曰:‘吾闻有阴德者,天必报之,汝必不死,天必报汝。’叔敖竟不死,遂为楚相。”《山海经・海内经》亦云:“有人曰苗民,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猿,左右有首,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人主得而飨食之,伯天下。”可见此双头蛇是神蛇,一般人见了,则有生命之危,贵人见了,则大福大贵,升而为相。人主得而食之,就能称霸天下。曾侯乙生前为侯,死后还希望在冥府中继续享受荣华富贵,能够让双头蛇在阴府中陪伴着他。二、此神蛇归黄鸟管理。《山海经・大荒南经》云:“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鹿。有巫山者,西有黄鸟。帝约八斋。黄鸟于巫山,司此玄蛇。”按此,“食鹿”之玄蛇,亦有窃食天帝神药之可能,故黄鸟于巫山,司此玄蛇。三、是辟邪护灵之神。《山海经・海内东经》:“汉水山附鱼之山,帝颛顼葬于阳,九嫔葬于阴,四蛇卫之。”郭璞注:“言有四蛇卫守山下。”又《海外北经》云:“轩辕之丘,在轩辕国北,其丘方,四蛇相绕。”“相绕”亦“卫之”之意,四蛇盖为神蛇。此两蛇四首相互缠绕,极有可能象征四神蛇辟邪护灵之意。总之,南方地处亚热带,适于蛇类生长和繁殖。在人类尚处于较低下的生产水平之时,人们对于蛇类更多的是敬畏。上述传说和记载,其实包含着早期人类对蛇顶礼膜拜的心态。
也有的研究者在解释此***像时,称***像中的高树为扶桑树,矮树则为桂树,树梢上的“”分别为日、月,鸟为金乌,兽为玉兔。并根据“伏羲鳞身,女娲蛇躯”、“伏羲人头蛇身”等诸多文献及汉画上的资料,认定此两条反向缠绕的双头蛇为伏羲、女娲。
至于箱盖中央及右侧,以粗状的线条描绘的十三个“”纹饰,有的认为是蘑菇状的云彩。有的认为实际上是一个“王”字,或斧钺之形,表现曾侯乙活着时为诸侯王,死后还想在冥府中继续称王,以掌杀伐之权。
由于地域、时代和创作主体等外在条件的不同,曾侯乙墓漆器中的纹饰,形式多样,手法独特,很难一言蔽之。但这些千差万别的多样性之中蕴含着统一性,那就是楚纹饰所反映出来的楚文化的内在精神和造物思想:楚人强调的是主观意念的表达,那种率真的不受客观真实约束的精神,一切皆为我所用的气度。讲究的是神韵、气势,那种以有限的形象驾驭无限的“神”和“意”的“得意忘形”的浪漫情怀。当然对于曾侯乙墓漆画其内涵的研究远不止如此,但对于中国绘画艺术而言,曾侯乙墓漆画,造型优美,纹饰瑰丽,体现了战国时期的绘画艺术特点:既有较强的写实特点,又具有突出的意向性特点。线条表现粗犷有力、拙扑率真、动人心魄、韵律无限,为以后中国艺术的产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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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晖:湖南商学院艺术设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