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在时间过程中展示的诉诸听觉的一门艺术,它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构成的有特定精神内涵的音响结构形式,极善于抒发感情和情绪。有一种普遍的说法,即音乐是“以声表情”的艺术。学生在视唱练耳课中所学习的视唱曲目,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在教学上具有代表性的音乐艺术作品,它们有些是完整的(特别是一、二段体的歌曲等),有些则是选自音乐作品的片段,但是它们都具有音乐本身专注于表现情感的特性,他们都能体现出个性鲜明的音乐形象。我们在视唱教学中,特别是在遇到较复杂的视唱曲时,一定要先让学生把整个曲目在心中默唱“过”一两遍,引导他们认真深入地感受和体会其中的音乐情绪,在学唱几遍后还可以叫学生说出自己对作品音乐情绪的理解,老师再予以适当的评价和解说。这样,就能使学生逐渐在艺术的高度上把握好视唱曲,在提高了视唱能力的同时又不断培养了他们的音乐感。
为了使音乐能够准确地表达出所要表现的思想感情,必须要把作品按照一定的速度和力度来演唱。音乐的速度和力度与乐曲的内涵是密切相关的,同样的旋律由于演唱速度和力度的不同,可能会产生完全不同的音乐形象和意境。但是,在教学中有的老师改变了某些乐曲的固有速度和力度,特别是在遇到速度较快且音符密集的曲目时,由于受到教学时间和学生能力的限制(甚至学生的要求)而不得不让学生放慢演唱,对力度的处理更是无暇顾及而马虎潦草。这样做显然大大地降低了视唱的难度,达不到应有的教学目的,也破坏了作品的音乐形象和意境,导致了学生惰性的养成。当然,对于有难度的视唱曲目,我们的确不能要求学生一遍就严格按照要求唱好,而是应该由慢至快、先粗后细、按部就班地练习,最后达到音乐本身的速度和力度要求。我们来看下面这首视唱曲:
上例这首视唱曲是巴赫的一首练习曲,速度要求是小快板,有很多地方要求演唱成跳音,整段音乐情绪轻快活泼。那么学生首先一定要注意把跳音、连音衔接得自然流畅,按照力度记号和节拍重音的要求细致地处理好旋律的强弱,在练习了三至五遍之后就要求学生按照小快板的速度准确流畅地演唱。如果总是达不到音乐本身速度和力度的要求,则会有悖于视唱曲本身的专业要求,不能表现出应有的音乐情绪,而学生也不能体会到乐曲真正的音乐内涵,对于培养和提高他们的音乐感也是背道而驰的。又如下面这首视唱曲:
上例视唱曲是一首朝鲜国歌,国歌是进行曲体裁的歌曲,但又是一种特殊的进行曲,它要求演唱得庄严肃穆,速度比一般的进行曲稍慢,而力度则比较平稳,但又要根据具体的节奏型以及旋律发展的特点(或力度记号)有所处理。学生在演唱这首曲目时,一定要自始至终都保持稳定的行板速度,在连续二八节奏的旋律片段切不可有意或无意地改变速度。而全曲的力度则应在p至f之间进行一些适当的处理,要处理好每个乐句和乐节开头弱起小节的力度(即弱拍弱位的音稍弱,强拍强位的音稍强),以增强音乐的动力感,特别要处理好中间向上模进旋律片段的力度,一定要从p到f唱成渐强的感觉,以突出模进最后的高潮点。这样的演唱既能贴切生动地体现作品的音乐内蕴,又正是学生鉴赏音乐的过程,从而提高了他们的音乐感。相反,如果演唱的速度太快或太慢、演唱的力度太强或太弱,都破坏了国歌庄严的形象。
在有些音乐作品中,经常会出现连音与跳音这两种对比性很强的乐句。这时,教师需要提醒学生们注意连音的特点:连贯、流畅,而跳音的特点则是:轻巧、灵活,在演唱乐句内部的跳音时还要求声断气不断。另外,经常被学生忽视的还有对乐句、乐节尾部的处理,特别是句尾落在强拍上时,初学者往往会做强收处理。按照演唱的表现特征与乐句的结构功能特征,一般来说,除了乐曲本身有要求之外,句尾无论落在强拍还是弱拍上,视唱时都应控制得当,多以弱收处理,因为它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这样的处理使音乐的表现更加细腻,使视唱更加符合艺术美的要求,学生的音乐感受在无形之中也得到了提高。
深入地感受、体会和理解作品的音乐情绪,准确地把握演唱的速度和力度,贴切地体现音乐内蕴,是高师视唱教学的内在要求。在音高、节奏准确表现的基础上做到速度、力度甚至情绪的恰当把握,给老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增添了不小的难度,但这正是高师视唱练耳课程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进行音乐素质教育和培养高素质中等音乐人才的需要,更能体现师生治学严谨的科学态度。
收稿日期:20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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