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荀子 生态伦理 人性恶 礼治
〔论文摘要〕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是以“礼治”对待天人关系。一方面,荀子认为人性贪婪,人性恶,而且人有能力“制天命而用之”,如果不加以限制的话,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要用礼义把人的欲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自然界有自己的运行规律,“天行有常”。人们应该在礼的指导下,服从自然规律,尊重自然,爱护自然,这样不仅自然万物可以持续发展,而且还可以为人类生活提供更多的物资,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需求,达到天人,’4目持而长”的动态平衡。
生态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究其本质,生态问题无非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荀子看来,生态关系中的人是有欲望的,且是贪婪的,恶的;自然(天)是“有常”的,有自己的运行规律的,人不能违背“有常”的天道。对于贪婪的人性与“有常”的天道之间的矛盾,荀子用“礼治”思想来限定人的欲望,爱护自然界,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达到人与自然“两者相持而长”的和谐状态。
一、人之性恶且人能“制天命而用之”
荀子面对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反思孟子的“人性善”,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认为人性本来是恶的,善良是人们后天努力的结果。
荀子指出“性恶”的种种表现,他说,人之“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进而,荀子说,“今人之性,
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所以荀子说:“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
很显然,不能顺从人自然之恶“性”,如果顺着这种天生的“性”,社会就会由于互相之间的争夺混乱不堪,无法发展下去。
通过对人本性中的恶及其根源的探究和分析,荀子看到了现实中人的“偏险悖乱”都存在于人的天性即自然之性当中。
另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荀子认为“天地者,生之始也”’和“天地者,生之本也”,也就是说荀子把天地自然界看作是所有生命的始初来源或本原。“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正是自然界演化的结果形成了人的形体,人的形体具备也就有了精神。可见,人来自自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荀子认为人有能力改造自然,他明确指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人在价值上居于自然万物的最高贵地位,肯定了人在自然界的主体地位,认为凡是“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的一切自然资源,都能被人掌握利用。
二、天道有常,人袄可畏
既然人是性恶的、贪婪的,而且人有能力改造自然,那是不是说人可以对天为所欲为呢?荀子认为天是什么呢?
在荀子看来,天就是:“列星随旋,日月递绍,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荀子眼中的天是没有神秘外衣、没有神灵本质的客观实在的物质自然界,是现代生态意义上的自然界的天。
他还说,“星坠、木鸣,国人告恐。曰:是何也?日: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再如‘旧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常见……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即星辰陨落、祭神的社树发出声音等现象是自然界自身矛盾变化、阴阳之间的交互作用的结果,人之所以惊恐是因为“物之罕至”,少见多怪罢了。不仅如此,荀子还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架亡”,自然界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律,不因人事迁移而变化。“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
既然“天行有常”,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律,那么人就不能随心所欲、盲目地滥加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打破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否则就要遭殃。
在《荀子·天论》中,荀子对“天职”、“天功”、“天情”、“天官”、“天君”、“天养”、“天***”进行了解释,要求人类“明于天人之分”。比如他说:“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就是指人类利用自然万物来养活自己;“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是指人类活动必须遵守自然规律,顺应它就会得到幸福,违背就会招致灾祸。他要求人类“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做到“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这样就可以“官天地而役万物”了,否则就有“大凶”。
荀子还把人类不合自然规律的任意妄为称之为“人袄”,指出“物之已至者,人袄则可畏也”,这样会出现“措耕伤稼,楷褥失岁,田聋稼恶”,所以人为的灾祸更为可怕。
三、以礼观之,相持而长
从上可以看出,荀子肯定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人能够改造利用自然,但是人类的欲壑难填,人类过多的索取会严重地破坏自然生态的再生循环。打破自然界的规律,人类就会受到天.的惩罚。那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达到人欲和自然生态的平衡呢?
《荀子·礼论》开篇就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荀子把“礼”与人性恶思想相结合,从物与欲的关系着手,把礼从何而来回答得十分清楚明白。礼的产生,是由于人生下来就有各种欲望,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会发生争夺,争夺必然会带来混乱,这样下去社会就会失去正常秩序。先王讨厌这种混乱,所以制定了礼义来确定人们之间的规矩界限,使人们的欲望不由于物质匾乏而不得满足,物资也不会因为人们没有节制而枯竭。物资和需要在相互制约激发中增长。这就是礼的起源。
荀子用圣人制定的具有权威性的“礼”调节二者之间的矛盾。
1.用礼来明确人与天的职分,制定人的欲求标准,使欲必不穷于物。
荀子指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
为了“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又要防止“乱、穷”,先王制定礼义规章制度来“分之”。先王的“分”是人们的名分即给人确立不同的等级、名分、社会地位,从而使人享有不同爵禄,将人们的欲望的满足纳人社会整体之中,使人之欲望满足有“度量分界”。
同时,荀子对人的欲求不是“寡欲”,更不“灭欲”,而是“养欲给求”。当然,养、给是有节制的,他认为“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按照“礼”的规定,尽量满足人的欲求,同时又用,’tL’’的规定节制人的欲求。“纵人之欲,物不能赡也”,只有用“礼”来调节人的欲望,并限制在一定的程序上和一定的范围之内,才能达到“欲必不穷乎物”,使人们的欲望不会由于物质缺少的原因而不得满足,物质也不会因人们的欲望而枯竭。
归根到底,礼是用来调养人们的欲望的,是对人的口、耳、鼻、目、体的欲望的有条件满足,“故礼者,养也”,用礼义来教化、改造人的本性,才能避免争乱。把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限制在当时物资条件允许的范畴之内。
荀子用在一定程度满足人欲望的疏导办法来代替一味的对人的欲求的阻截,可以看出荀子对现实人性的把握,彰显了荀子的智慧。
2.在礼的指导下合理利用自然,“备养动时”、“取物不尽”,使物必不屈于欲。
荀子看到了山川河泽等自然资源与龙鱼鸟兽等动物之间互为依存的生生关系,他说:“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林茂而禽兽归之”;“川渊枯则鱼龙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如此。
在《荀子·大略》中他还说:“杀大蚤……非礼也。“蚤,即早,指不合时宜过早宰杀动物是不符合礼的。他用礼来限制人的不合时宜的行为,以保护人与自然的生生关系。
作为圣王安国治邦之策,荀子提出了一些保护自然的主张:“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人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尾髦鱼鳖鳅缠孕别之时,阁署毒药不人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
这些主张表明,草木生长时期,应禁止砍伐;各种鱼类正在产卵时候,应禁止捕鱼;春耕、夏锄、秋收、冬藏不错过时候,粮食生产就有了保证,这些时月禁令有益于林木鸟兽鱼鳖等生物资源的生长发育,为满足人的欲望提供了物资保障。
他又说:“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即对于山林湖堤,按时封闭和开放而不收税,而且还要求“天子不合围,诸候不掩群”,要求天子诸侯打猎时不要杀伤过多,以免灭绝生灵。
他还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人与自然的生生关系,他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妖怪未至而凶”。如果加强农业这个根本而节约费用,那么天就不能使他贫穷;衣食给养齐备而活动适时,天就不能使他生病;遵循规律而不出差错,天就不能使他遭殃。……反之,天就不能使他吉利,他就不能富裕、健康,水涝旱灾还没有来到他就挨饿了,严寒酷暑还没有迫近他就生病了,自然界的反常变异还没有出现他就遭殃了。可见逆时、违时、失时、夺时,都不仅不能达到无饥、食肉、衣帛、胜用,而且还会遭到自然的惩罚。
当然,荀子主张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他说“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主张人类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以满足人增长的需求,即“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可见,荀子一方面用礼义把人的欲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又要求人们对待自然要“斩伐养长不失其时”,这样就可以“山林不童而百性有余材”了。天下的财富丰裕了,百性有余材了,反过来又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欲望,达到“求者近尽”的理想状态,“使物必不屈于欲”了。
四、结语
总之,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问题上,荀子认为,万物是密切关联的,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万物对于人来说,是十分重要且须臾不可离开的,不能将人同自然分割开来,更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人的生命存在,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重要条件。所以,一方面,人要在礼对人欲的限定范围内,通过自己积极地创造性活动即实践活动来改造、利用自然,使之为人们服务;另一方面,在礼的指导下,人要尊重自然,服从自然规律,爱护自然,保护万物,使自然万物能够持续发展,这样才能为人类生活提供更多的物资,满足人类增长的需求,达到人与自然的相互增长,即天人“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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