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读之低效甚至无效,原因之一乃是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盲目强调“实感”者比比皆是。其实,文章之美,并不完全在客观之景,更在主体之情。“一切景语皆情语。”人们对于王国维此言耳熟能详,但到文本解读时,却背道而驰。原因在于此说不太完全,严格说应该是“一切景语皆个人独特之情语”。故同观草原,其美迥异。兹为文二则以明之。
鲍尔吉·原野《静默草原》:蒙古汉子的草原之美
这是一篇赞美草原的文章。文章一开头,就写在草原上“瞭望”,当然是要赞美它的风景。然而,作者却认为草原的特点是“前眺,或者回头向后瞭望,都是一样的风景”,到处都是“辽远而苍茫”。这种苍茫带给人的并不是什么愉快的感觉,而是一种“惊慌”。
惊慌有什么值得写的呢?
然而,这一种笔法,不是正面去写草原景色,而是写草原给人的一种心理效果,和城市人,和观赏景物的心理习惯相对照。这里直截了当地宣告,要想观看丰富多彩的景观:“草原没有。”蒙古牧人,眯着眼睛要看的,不是有形的景观,而是“苍茫”,“苍茫”是无形的,所以作者说:“草原不可看。”
不可看,还有什么可写的呢?作者接着说了一句很值得玩味的话:“只可感受。”
“看”和“感受”的区别是什么?看是感官的,外向的;而感受则包括感触、感情、感想。这不光是对外来刺激的反应,而且是由内心激发出来的,“因而草原的风景具备了看不到与看不尽这两种特点”。
怎么会看不到?前面写了:草原的“绿”,会“幻化出锡白、翡翠般的深碧或雾色中的淡蓝”。这不是看到了吗?但光看到这些是有限的,只是表面的色彩而已,最为深刻的东西,光用眼睛,特别是用城市人的眼睛,是看不到的。例如,草原可以接触,抚摸,打滚,海洋则不能。可见,草原比海洋更有直接的亲近感。这是眼睛看不到,却是身躯可以接触到的。
文章要害就是,看不见的比看得见的更重要。为什么重要,因为看不见的更便于想象,心灵更加开阔,更加容易激发出独特的感受:
辽阔首先给人以自由感,第二个感觉是不自由,也可以说是局促。
草原给人以自由感,这很容易理解,因为它太广阔了,无遮无拦,但是为什么又引起不自由、局促之感呢?请看下面:
人,置身于这样阔大无边的环境中,觉得所有的拐杖都被收去了,所有的人文背景都隐退了,只剩下天地人,而人竟然如此渺小与微不足道。
大地的广阔无边,空间的无限,固然可以引发自由感,但无边无际的空间,全部是大自然,任何人的创造痕迹和大自然空间相比,都好像不存在一样。人与之相比,就显得更加渺小了,渺小得微不足道:
在草原上,人的处境感最强烈。天,真如穹庐一样笼罩大地。土地宽厚仁慈,起伏无际。人在这里挥动双拳咆哮显得可笑,蹲下嘤嘤而泣显得可悲。
这里强调的是,不仅人和大自然的空间相比显得渺小,而且人的一切作为,不管是抗争,还是悲痛,都奈何大自然不得。这是从反面赞颂大自然的伟大。从正面来说,则是赞美感受大自然伟大的心灵。这种心灵,不是一般诗人的心灵,而是另有特点的:
在克什克腾,远方的小溪载着云杉的树影拥挤而来时,我愿意像母牛一样,俯首以口唇触到清浅流水。当我在草原上,不知是站着坐着或趴着合适时,也想如长鬃披散的烈马那样用面颊摩挲草尖。
体验草原的美,用人的眼睛,特别是用城市人的眼睛,用游客的眼睛是不行的,只能产生渺小的感觉,就是用强悍的咆哮和抒情的哭泣,都和草原不相称,文不对题。但是,用马和牛的感觉,接触草原、抚爱草原的感觉,倒是充满了诗意。这种诗意在城市人的视觉以外,是他们的想象力不可能达到的。草原上的“不自由”,就是城市的眼睛、城市的想象力的不自由,只能用草原本身的感觉来感觉草原,哪怕是原始的、牛马的感觉,也比文明人的感觉富于诗意。
这种诗意,不但看不到,而且也听不到,作者在最后把自我形象归结为一个排斥了听觉的静止的形象:
我扯住衣襟,凝立冥想。
草原之美不在可视、可听之中,而在沉思,不是一般的思考,而是久久地、默默地沉思。
故本文题目曰:静默草原。
草原之美,不在可见的美色,不在可听的美声,不在城市人的景观,不在美丽的语言,美在无言,美在静默,美在草原放牧者于静默中对草原自由的想象和感受。
楚楚《草原散章》:城市淑女眼中的草原的美
这是一组散文诗,与鲍尔吉·原野的《静默草原》有现成的可比性。原野是蒙古人,对草原有特殊的感情,在他的文章中,有这样的话:
城里的人大睁着眼睛看草原,因而困惑。草原不可看,只可感受……草原风景具备了看不到与看不尽这两种特点。
楚楚是城里人,如果按照原野的逻辑,她来到草原,应该是看不到什么,就是看到什么也是很小的一点点。但是,她却从草原上看到了许多东西,文章写得也比原野长得多,比原野看到了更多的东西,看到了原野忽略了的,甚至睁着眼睛看不到的东西。
就以草而言吧,原野看到的是这样的:
脚下的草儿纷纷簇立,一直延伸到远方与天际接壤。这颜色无疑是绿,但在阳光与起伏之中,又幻化出锡白、翡翠般的深碧或雾色中的淡蓝。
而楚楚看到的草却是这样的:
草原上的草才是真正的草绿色。
不是都市工业污染的灰绿;不是乡村农业污染的土绿;不是园林移来植去的生绿;也不是下过一千次水,褪过一百次色的旧绿。
那是一种灵醒的绿,一种每个毛孔都会出油的绿,一种恣情率性、肆无忌惮的绿,一种看一眼就会让人心旌摇荡的绿,一种整个生命都跃跃欲试地要从绿色中挣脱而出的绿。
楚楚看到的绿色,第一个特点是城市人的感觉,与以草原人而自豪的原野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她看到的是和自己习惯了的城市园林、内地农村污染过的、灌溉过的、移植过的、人工很强的绿色的区别。城市人很少看到这样自然的绿色,所以才会说:这才是“真正的绿色”。但如果光是这样,还只是比较理性的。
楚楚看到的草原之绿的第二个特点,是带着散文诗意。仅仅是城市人的眼光,就没有她的个性了。最能表现她的个性的词语是:“灵醒”“恣情率性”“肆无忌惮”“心旌摇荡”“生命”“跃跃欲试”,等等。这些词语本来都不适合于草,而是适合于人的。作者是把草当成了人,给了它以人的灵气。但这种灵气又不是随意的,而是与草的特点结合得很紧密,“恣情率性”“肆无忌惮”,是人的心理特点;在没有拘束、没有限制这一点上,又有草的特点,二者水融。
楚楚写草的第三个特点是,在这诗的想象境界中,流露出心灵深处以无拘无束为美。以这种心情去看草原上的天空:
天空在草面前总是屏息低眉的。草原上天有多大,草就有多广。天空像草原的一件总不合体的蓝绸衣,草在长大在与天空赛跑,天空总是输。绸衣接了又接,还是捉襟见肘。
把草原宽广、无边无际,说成是草与天空赛跑,实际上是人看过去或者走过去,以为是到了天边,结果是天外还有天,但如果这样直接说出来,就不生动了。为什么?因为没有诗人的想象,没有那种好奇、又有点调皮的个性了。从“赛跑”这两个字,又体现了她的第四个特点,就是让人感到一点孩子气,特别是:
草们愿意风和日丽,天就晴;草们愿意雨雪风霜,天就阴;草什么也不愿意,天就只好走开,那是夜里。反正由着草的性子来,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作者赋予草原的个性,“由着草的性子来”和前面的“恣情率性”“肆无忌惮”是统一的。最精彩的是:“草什么也不愿意,天就只好走开”,这真是把任情率性写到极端了。可是天怎么走开呢?这不是不合理了吗?然而不合理中有合理之处:那是黑夜,什么也看不见了。主观的任性和客观的自然规律高度统一,二者巧合了,就既令人惊异又令人信服。
在这基础上,作者就有条件抒情了:
草原是草的天堂。
草原是爱草人心灵的故乡。
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心灵里有一个“爱草”。因为爱草,所以才有“天堂”的感觉。如果没有前面的一切,直接抒情,就会显得生硬。
文章接下去写“云”,她感觉中的云是“矮”的。
为什么矮?作者说了,“因为‘野旷’显得‘天低’”。这是讨巧的写法,把孟浩然《宿建德江》中的“野旷天低树”化为散文。化用诗句是散文家常用的手法。下面又把雾形容成猫:“像收了爪子、蹲在膝前撒娇的猫。”这也是化用诗句,不过不是中国古典的,而是美国现代诗人桑德堡的,诗的题目是《雾》(赵毅衡译):
雾来了,
踮着猫的细步。
他弓起腰蹲着,
静静地俯视
海港和城市,
又再往前走。
接着作者又从几个方面描绘云。先是从心理效果方面,说是看云看得让人要“痴”过去。这个“痴”字,和前面的看草有相近之处,就是很着迷,很任性。下面还说“云适合想象与幻觉”,“以为自己穿着云,以为自己就是云,洁白、柔软而温情”。她欣赏云的动态:“半推半就、半掩半露。”用的还是拟人手法,不过比前面写草少了一点孩子气,但是不是又多了一点温柔而多情的淑女气?
楚楚不像萧红那样,花那么多篇幅,去直接描写云。可能因为难度太大,偶一为之,都带着幻想:
有一群肥羊,温驯地从中间小跑过去,好像急着去与天界的神羊会合;有一群瘦马,愣头愣脑地从中间踱过去。马太重云太虚,难免“马失前蹄”,铸成一个个美丽的错误。
这里又化用一个诗的典故,是郑愁予的《错误》: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这个“美丽的错误”,是爱情的等待,相当古典,更加淑女气。余光中批评朱自清早期的文章多用“女性拟人格”的修辞,其实楚楚更多。正是因为这种气质,她笔下的云就像她所向往的爱情一样,缥缥缈缈,充满了“错觉”,“变化无常”,即使沾着地面,也“不化为尘泥”。
下面写花,也仍然为这种淑女的感觉主宰着。
但是,这种淑女有着平民色彩,没有名字,不论形状,没有香气,这些都可以忽略,因为这些都是外表的“衣裳”,重要的是内在,她把这称为“花魂”。就是在冬天,衣裳脱了,花魂还会醒来,它是永恒的。正是因为这样,花的美是自足的,它连香气都觉得“俗气”,自信到有点自恋的程度:
花着自己的花,叶着自己的叶,美着自己的美。
从散文的句法来说,“花”“叶”“美”都不能作为及物动词,但这是一种诗的特殊技巧。在荒野里,在没有欣赏的目光时,对自身的美的满足,无须装饰,无以复加:
草原上的花究竟有多美,人类只能词穷。因为任何形容词都有可能弄脏它们。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它的美总是与纯洁、善良、真诚、欢乐以及一切美好的事物站在一起的。
这就是作者所强调的花魂的性质,也就是她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女性气质。这种气质显然是理想化的,所以她说,可以“把它移植到天堂上去”。显然,这样的诗化,浪漫化,使得她笔下的草原有点童话化了。
正是这种童话化,使得她的想象比较自由,而她的语言也就有一点秀外慧中、出奇制胜的气质。当她形容草原上的花非常茂盛时,借用了刘亮程的语言:
作家写道:“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全惹笑了。”
虽然不是作者自己发明的,用一片笑声来形容突然发现一片野花,还是很值得欣赏的。
写到虹的时候,楚楚的特点,只要把其中的关键词句列出来,就可以略知一二了:
虹是松松别在天空浴后长发上的一枚七彩发夹。
虹为天空画了一道柳叶眉。
真是惊“虹”一瞥。
比昙花长,比爱情短。
那么霓就是虹的孪生姐妹吗?
全是女性关注的,从外表的装饰(七彩发夹、柳叶眉等),到内心(比爱情短)的期盼,淑女气质更加集中了。
写到草原上的“水”,仍然用的是女性拟人格:
明净如眸,周遭绿草如睫,正是“毛毛眼”的眼波盈盈流转……蕴含一种说不尽的韵致。
当然,到草原去观光的楚楚,不可能回避近年草原退化、生态破坏带来的危机。她在《小水》中集中写到了“干旱”杀死了“小水”,说它是“草原的伤口”,并且有“不时发作的疼痛”。楚楚说“疼痛”,但是并不打算表现“痛苦”。她努力把它写成悲哀,十分婉约的悲哀。这更符合她的个性。她找到了一个可以说相当独创的意象:
小水死去了,如秋撤走后留下一枚惨白的蝉蜕。
小水干涸以后,将是土地的盐碱化,那是很严重很可怕的生态悲剧,蝉蜕即使惨白,也不能表现生态的丑陋和草原的命运威胁。换一个作者,悲剧感可能要强烈起来。但楚楚不喜欢严峻的后果,那不能为她的淑女式诗化模式同化。她的拿手好戏就是把悲剧淡化为哀愁,把哀愁再淡化为回忆,而回忆还是优美的:
草原上的小水,最终将变成一段回忆,让爱它的人只能隔着记忆的木窗,拓一幅“小池烟雨”。
唯美到这样极端,显得这个淑女可真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她的诗意模式,是不是太狭隘了?对于和南方烟雨蒙蒙完全不同的景观,借用了那么多诗人的散文的意象,她的话语是不是显得有一点不够用了?这也许就是她的局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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