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法10篇

教学法篇1

目录:

1.六步教学法 2.情景教学法 3.“学导式”教学法

六步教学法

我国著名教育改革家,全国特级劳动模范魏书生老师在教改实践中,在新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以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为中心,重观科学与民主,创造出一系列新的教学方法。六步教学法就是其中之一。六步教学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六点。

一、定向。就是确定这一课的学习重点。例如讲《桃花源记》一课,生字有哪几个;词,虚词“焉”的用法,“妻子”“阡陌交通”古今词意的不同;句,这一课的省略句式比较突出,列为重点;译,哪一段是重点。还要理解作者在这篇文章里所表达的***治理想以及这种思想的局限性。

二、自学。学生把课文通读一遍,逐段翻译。不懂的地方,留待下一步解决。

三、讨论。前后左右每四人为一组,把自学中不懂的地方提出来,互相讨论;讨论也不能解决的问题,留待答题去解决。

四、答题。也是立足于由学生自己去解答疑难问题。由每个学习小组承担回答一部分问题,如第一组回答第一段中的疑难问题,第二组回答第二段。这样,疑难之处越来越少。然后由教师回答解决剩下的疑难问题。

五、自测。根据定向指出的重点、难点,以及学习后的自我理解,由学生拟出一组十分钟的自测题,由全班学生回答,自己拿出红笔来评分,自己检查学习效果。

六、日结。下课前,每个学生在自己座位上口头总结一下这节课的学习过程和主要收获,再不同类型的学生中选一两名单独总结,使学生接受的信息得到及时的反馈。

六步教学法以知、情、行、恒相互作用的规律为依据,重点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知,就是使学生认识求知的重要,唤起求知的欲望。

情,就是让学生体验获得知识的欢乐和幸福。

行,是让学生了解自身学习活动的方向和规则,提高效率。魏书生同志总结出的“四遍八步读书法”包括:第一遍,跳读。第一步记梗概,第二步记主要人、事、物或观点。这一遍的阅读速度,是每分钟1500字。第二遍,速读。第三步复述内容,第四步理清结构。这一遍的阅读速度是每分钟1000字。第三遍,细读。要完成理解和掌握字词句,圈点摘要,归纳中心这样三步任务。这一遍的阅读速度是每分钟200字左右。第四遍,精读。完成第八步分析写作特点的任务,速度不限。四遍八步读书法,旨在培养初中学生的阅读和思维能力。

恒,就是在学习中要有恒心,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

情景教学法

“情景教学法”是教师根据课文所描绘的情景,创设出形象鲜明的投影***画片,辅之生动的文学语言,并借助音乐的艺术感染力,再现课文所描绘的情景表象,使学生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仿佛置身其间,如临其境;师生就在此情此景之中进行着的一种情景交融的教学活动。因此,“情景教学”对培养学生情感,启迪思维,发展想象,开发智力等方面确有独到之处,起到传统的语文教学方法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采用“情境教学”,一般说来,可以通过“感知——理解——深化”三个教学阶段来进行。

一、感知——创设画面,引入情境,形成表象。

小学语文第五册27课《古诗二首》的“绝句”描写了诗人杜甫的住处——成都外浣花溪草堂的明媚秀丽景色。教学时,根据这首诗的每一行写一个景色的特点,创设出形象鲜明,色彩鲜艳,富于美感的投影片。这幅***的景象是:两个黄鹤在翠绿的柳林枝头上鸣叫;一行白鹭正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依窗可以看见西岭常年不化的积雪;门外停泊着要到万里之外东吴去的船只。随着画面的出示,教师作启迪性的发问:作者以住处为中心,写他屋子周围的景色,大家仔细看看写了哪些景色?让学生观察,思考。为了渲染气氛,激发情感,借助音乐的艺术功能,同时播放“绝句”的配乐诗朗诵录音。随着悠扬的乐曲声,又操作黄鹤在柳林枝头欢歌跳跃和一行自驾飞上蓝天的复合片。这样化静为动,化虚为实,学生仿佛置身于美丽的草堂,感受到课文所描写的情景。

二、理解——深入情景,理解课文,领会感情讲读时,抓住***文相通之处,从***导文,把课文与***意融为一体,加深对草堂四周景色的印象。让学生产生真情实感。讲演“两个黄鹂鸣翠柳”时,教师一边借助生动的文学语言描述:两只羽毛鲜艳,小巧玲珑的黄鹂,它们在柳树枝头,时而轻快地跳跃,像在欢乐舞蹈,逗人有趣;时而纵情地歌唱,以弹琴奏乐,悦耳动听。这时间学生:“诗中哪一行描写了这种情景呢?”对话音刚落,学生齐声回答:“两个黄鹂鸣翠柳。”为了加深对诗句的领会,教师向学生提出要求:谁能用一句话把这一行意思讲出来,要说得清清楚楚。一个学生说:“两个黄鹂在柳林上唱歌。”教师肯定这位学生说得好,接着教师又提出:“谁能说得再好一点呢?另一个学生马上说道:“两个黄鹂在翠绿的柳枝上,唱着悦耳、动听的歌。”教师加以表扬:“说得真好!这个景色实在太美了。好,把这很美的景色读出来”。随后,教师指导学生读好这首诗。这样,从***导文,启发学生想象,逐步加深了对诗句的领会、理解。

三、深化——再现情境,丰富想象,深化感情

《古诗二首》的“早发白帝城”这首诗把壮丽的长江三峡,雄伟的气势用28个字写出来了。教完讲文后,教师安排了两项练习,一是读,二是说。教师要求学生一边看幻灯片,一边把它读出来;这时,教师操作舟行三峡的投影连续片,学生边看、边读,随着投影片的迁移学生读道:朝辞白帝彩云间, 千里江陵一日还……。

之后,要求学生一边看幻灯,一边把它描述出来。一个学生随投影片的移动,对不同的场景用自己的话描述出来:

早晨,离开了仿佛在云彩中的的白帝城;

千里之外的江陵一天就可以回来,

听到两岸不停啼叫的猿声,

轻快的小舟已经过了很多很多座山了。

采用情景教学是否会削弱“双基”教学呢?体会是:运用的得当,更有利于进行字、行、句、篇的教学和听、说、读、写的训练,特别是在古典文学作品的教学中收效尤甚,关键在于教师精心设计画面,备好情景教学课,切忌粗制滥用,或画蛇添足。

“学导式”教学法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学导式”教学法,“学导式”教学法的基本结构如下:

1.学生略读课文、讲义,尝试练习,初步体验一下所要求的操作,发现新知识和疑难之处,反映给教师(这一步可以在上课之前的课前预习阶段完成。如果每节课以45分钟计算,也可以在这一堂课的、头3~5分钟进行;或者在前一次课的后面3~5分钟进行这一步)。教师在收集了学生的疑难问题,了解了学生的预习和自学情况、初步操练的体验之后,再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示要领,交代重点思考的问题或作出示范操作,供学生模仿。同时,可向学生提出简明扼要的有关这一学习单元或这一堂课的基本要求(教师的这些工作内容,可用3~5分钟进行,也可以在前一次课上利用下课之前的部分时间完成),要求学生***去获取答案。

2.学生明确了这一堂课的学习目的与要求各自带着思考题去深入自学或操练,第二次提出自己经过一定思考仍然不得要领的问题或疑难之处(这些也可以在课前预习时进行),向同学请教或反映给教师(一般可用3~5分钟时间)。

3.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按前后坐位或4~6人一个小组。互相讨论研究,交流心得体会,教师巡视并听取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注意学生的思路(一般可用3~5分钟时间)。解决不了的疑难第三次向教师提出或由教师就近随时个别辅导答疑。这时的疑难问题已为数甚少,确实是学生经过了一定努力仍然难以***解决的重大难题或关键环节。

4.教师抓住关键性的重大难点和本课的教学重点,加以精讲,再把学生正在掌握的知识、技能、技巧与开发智能的进展情况加以讲评。对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定理、公式,教师要讲清它的来源,说明它的性质,并举例说明它们的应用。对并列的概念,可以只讲清一个,以便引导学生去举一反三。避免“抱着学生走路”。同时,交代并引导学生在课后去阅读必要的课外参考资料,这是教师在以45分钟为例的一节课中,集中讲解重点内容,解除学生的疑难问题进行示范演示的阶段。这一阶段一般可用10~15分钟。如果加上在上课的开头阶段教师提示要领,交代重点思考的问题或作示范操作,提出这一节课的目的要求所用的3~5分钟。“学导式”教学法要求教师在一节45分钟的课上面向全体学生所占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主要由教师或学生分别占用课堂时间的比例大体为四比五,也就是说,主要由学生进行***活动的时间一定要多于主要由教师进行引导、讲授、示范的时间。同时,在教师进行引导,讲解和示范的时间里,也要伴随着每个学生的注意观察,认真思考,记忆,想象的智力活动和简易的模拟动作,教师也要着眼于教会学生学习,教会学生以尽量饱满的情绪和正确的学习态度去开发自己的智能。学生在听讲的过程中也必然伴随情感、意志等相应能力的发展。

教学法篇2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选择2001 ~ 2002学年上学期开课的第一临床医 学院98级中医本科班作为实验对象。

1.2教材选用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药类规划教材等6版《中 医儿科学》作为授课教材。

1.3教师由我院儿科教研室有多年教学经验的副教授、讲 师任教。

1.4方法在中医儿科学总论部分教学中,采取一种过渡性 的方法,即教师讲授部分重点内容,学生自学部分内 容,教师辅导答疑,以便使学生逐步适应PBL教学法, 并让学生掌握一些儿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为 下一步的学习奠定基础。在各论中,选择肺系疾病、脾 胃疾病两大单元,采用PBL教学。每单元实施步骤如 下:

    1.4.1预见习:在大课未讲之前由带教老师带领学 生先到病房见习下次要讲课的有关病例或模拟病人, 让学生自己采集病史、查体,使学生有初步的感性认 识,教师向学生提出一系列的临床问题,引导学生思 考、自学。

1.4.2自学:课前发给学生由儿科教师根据教学大 纲要求编印的PBL教辅材料,内容包括基本内容、难点 重点以及自学提纲、病案、思考题、参考资料等,学生根 据问题进行自学,查找资料,自己解答在预见习中提出 的问题及提出疑问,作好讨论准备。

1.4.3课堂学习与讨论:课堂上50 ~ 60%的时间用 于自学和讨论,40 ~ 50%的时间由教师精讲和总结。讨 论先由教师主持,逐步过渡到由学生主持,教师酌情给 予启发诱导,引导学生用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思维方法 去综合分析、解决问题,通过课堂讨论,将教学内容自然 地融合于一系列的临床问题之中,使学生既掌握教学大 纲所要求的内容,又拓宽了知识面,训练了临床思维。

1.5评价

    1.5.1全部课程结束进行期末考试,并进行考试分 析,评价学生的PBL课程与非PBL课程的学习效果与 教学效果。

1.5. 2学生评价:全部课程结束后,向学生发调查 问卷,以了解学生对PBL教学法的评价,并进行结果分 析。

1.5.3进人临床实习后进行追踪考核„

    2.结果

    2.1理论考试按传统方法进行期末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填空、论述题及病案分析等。平 均成绩78 +9. 26,与往几届相似;病案分析及应用题较 以往几届学生均答得好,分析较全面。

2.2学生评价课程结束后,我们给学生发了一份含20个问题的 调查问卷,以了解学生对PBL教学法的评价。

结果表明,大部分同学对该教学法给予肯定,约 95%的同学认为PBL教学法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 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临 床思维能力。

3. 讨论

    3. 1提高了学生的临床能力长期以来,我院中医儿科学的教学一直采用传统 的医学教育模式,即从概念、源流、病因病机、诊断,讲 到辨证论治。近些年来虽然也进行了一些教学改革,但 大都是增加一些病案分析、幻灯、***片等,基本教学法 没有大的改革。仍是以教师为中心,注重课堂讲授。然 而对于大学4年级的学生来说,他们已经系统地学习 了中医基础理论课程及中医内科学等临床科目,对于 中医儿科学尤其是各论中辨证论治等一般内容,完全 能自学理解。因此,对教师的枯燥重复讲解普遍缺乏兴 趣。作为临床学科的中医儿科学教学,如何让学生学会 老师的临床思维,培养他们***思考及自学能力,使他 们在将来的临床工作中能进行创造性的工作,成为新 型的21世纪的医学人才,是我们进行PBL教学法改革 的目的。

PBL教学法其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能力,它以重 能力培养代替重知识的传授⑴,因而检验这种教学法的 教学效果重点在于经过这种训练以后学生的能力如 何。因此,我们对进人临床实习后的98级学生进行追 踪考核,考核由儿科门诊、病房带教老师协助完成。考 核内容包括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及处方用 药等处理。结果该班学生临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 力较以往几届学生均有提高。理论考试中,病案分析及 应用题较以往几届学生均答得好,分析较全面。

3. 2提高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在学生诸多能力中,临床能力固然最为重要,但自 学能力、组织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亦会对今后 的实际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的教学,不只是单纯地 传授知识,还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PBL教学法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 式,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以***自学为主,教师 的职能则由“教”转化为“导”,使学生有了较大的提高, 调査问卷结果统计表明,87. 5%的学生认为PBL教学 法对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有帮助,并能调动学生的积极 性,启发临床思维。

3. 3提高了学生组织表达能力课堂讨论是PBL教学法的重要内容。在初期,学生 尚未掌握对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归纳和总结的方法, 讨论不知如何着手,语言支离破碎,思路紊乱,经常出 现冷场。67. 5%的同学表示不习惯。经过一段时间的启 发、引导和锻炼后,绝大多数同学能将自己对问题的观 点组织成有系统、有条理的语言文字,且能由口头清晰 地表达出来,讨论热烈,有时出现激烈的争辩。学生认 为,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学习,知识记得牢,并且提高了 语言组织表达综合能力。

3. 4存在的问题世界许多国家的经验都巳证明,PBL教学法是一 个成功的,带有方向性的教学方法。然而,PBL在中医 教育领域毕竟刚起步,在中医儿科学教学上的运用尚 未见报道,可借鉴的经验较少。我们亦仅在中医儿科学 肺系疾病、脾胃疾病两大单元内容的教学中,进行PBL 教学法初步'探讨。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3.4.1学生不适应调查问卷统计显示,部分学生未按要求进行预习, 其原因主要是不习惯(53.8%)、没预习(25%)、不敢 (13. 7% )、不懂(7. 5% )。说明虽然学生对新的教学方 法持肯定态度,但相当部分同学尚未能适应。

3.4.2问题的设置与课堂讨论部分学生认为有的问题设置过于简单,要求提高 难度以进一步训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说明学 生还大有潜力可挖。另外59%的学生认为课堂讨论时 间合适,约41%的学生则认为不合适,其中60%认为 时间过少。因此,如何安排适当的课堂讨论时间,仍需 进一步探讨。

3.4.3与现存中医学教育模式的冲突我们仅在中医儿科学部分课程中实施PBL教学 法,大部分学生希望能在全部课程中推行,但许多学生担心的仍是书本考试问题。并且由于学生人数多,在现有条件下,见习时间不足,许多学生反映机会太少,影 响学习效果。

教学法篇3

关键词: 语法翻译 交际教学法 外语教学

外语教学法是一门流派纷呈的科学。古今中外对于教学法的称法各异,对其理解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广义的教学法应该是一个理论体系,主要包含基本理论观点、基本原则,以及该教学法主张在课堂内使用的教学方法和步骤。为了使外语教师能自觉主动地掌握基本的外语教学法,驾驭外语教学,文章选取外语教学中最为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和国内比较倡导的交际教学法在其各自定义、理论基础及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比较,目的在于提高对教学理论的认识和对教学实践的指导。

1.关于两种教学法的定义比较:

1.1定义

1.1.1语法翻译法。英文译作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其最简单的定义为:用母语教授外语的一种方法,是外语教学的原始方法。

1.1.2交际法。英文译作Communicative Approach,是将语言的结构与功能相结合进行教学的一种方法,将语言作为一种交际工具的教学方法。

1.2比较

1.2.1从二者的定义不难体会出语言翻译教学法中突出了教授的概念,而交际法则将交际作为目的,教授作为手段。也就是说翻译法侧重的是纯粹的“语言”能力,而交际法则是侧重利用语言进行的“交际”能力。

1.2.2从二者的英文翻译不难看出,语法翻译法对应的是method一词,而交际法则用了approach一词。根据外语教学专家弗里斯的观点,method和approach有着严格的区别,method指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技巧,而approach则是指达到教学目的的途径和理论。由此可见,交际教学法强调第二语言或外语教学的目的是学生获得交际能力,其终点是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对象用目的语进行得体的交际,而翻译法则是偏重教授,不一定考虑到交际任务。两种教学法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2.两种教学发产生时间的比较

翻译教学法是外语史上最古老的教学方法,在历史上是欧洲人学习希腊文和拉丁文所采用的方法,大致兴起于18、19世纪。在我国则始于19世纪中期的京师同文馆的外语教学。交际教学法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并成为当前最为盛行的外语教学法。

3.关于两种教学法的特点比较

3.1特点

3.1.1语法翻译法特点。

a.将语法明确为学习的重点。

b.对文本中的语言,尤其是文本的语法结构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c.词汇的学习是通过双语词汇表来实现的。

d.在学习过程中有大量的翻译练习。

e.教学语言为母语。教学过程中母语与外语并用,侧重二者对译。

f.对听说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

3.1.2交际教学法特点。

a.遵循目的性教学原则。交际教学法的目的是满足实用性的需要,用什么学习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要求学习真实的语言,而不是加工后的虚拟语言。

b.从语言的功能或内容下手培养学生运用外语的能力。

c.重视学生的语言能力和以外语进行交际的本领。

d.学习语言要靠反复使用,要鼓励学生多多接触和使用外语。

e.学生在使用外语时,有不妥之处是难免的,不必强调错误,以致使他们顾虑重重,不敢开口。

f.交际法的教学过程交际化,把听、说、读、写四种能力视为一个综合的整体。

3.2比较

3.2.1总体比较。

由以上两种教学法的特点对比来看,两种教学的教学目的是不同的,一个是为学习而学习,将翻译既当成教学手段,又当成教学目的。而另一个则是严格遵循目的性原则,以交际中的需求为第一目标。不需要专门地、系统地学习语法。

3.2.2教学形式。

两种教学法的教学形式也有很大差异,语法翻译法主要从语法结构的研究和分析着手,侧重语法的灌输和严格的要求,交际教学法则不专门教授语法概念,而是让学生在交际的实际场景中通过反复实用的方式体会语言的规则。

再有,语法翻译法处处体现翻译的原则,主张学生在使用外语时严格遵循语法成规,不得有任何疏漏,而交际法则对于学生的要求较为宽泛,以顺利完成交际任务为主线。

3.2.3教授语言。

在教授语言上,语法翻译法将母语和所学外语并用,即老师说出一个英文单词,学生马上要反应出其中文意思,而交际教学法则侧重外语的实际应用,侧重于外语环境和外语的综合运用。

4.两种教学法的优点和缺点比较

4.1两种教学法各自的优点

4.1.1语法翻译教学法的优点。

a.语法体系的完整性和整体性。语法翻译教学法借助于“希腊-拉丁语法”的规则,形成了非常完整、系统的语法教学体系,这一语法教学体系对于初学者及外语学习者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学习者较好、较快地掌握目的语的整个结构。

b.语法翻译法较好体现了外语学习的本质功能,即两种语言形式的转换,进而达到语际信息交流的实际目的,它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学习语法和词汇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c.语法翻译法重视词汇和语法知识的系统传授,有利于学习者语言知识的巩固,打好语言基础。

d.方便实用。只要教师掌握了外语的基本知识,就可以拿起课本教授外语,不需要先进的教具和设备等。并且易于评估。

e.重视阅读、翻译能力的培养,强调对书面语的分析,着重原文的学习,有利于学习者对于目的语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4.1.2交际教学法的优点。

a.交际法以交际为目的,注重语言的运用能力,培养学以致用的意识。在使用中学习,在学习中使用,在使用中提高。

b.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钻研精神和自学能力。由于多种教具的使用,多种场景的模拟,使学生在兴趣导引下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

c.交际法在教学内容上重视语境意义和篇章话语教学,强调学生的主动性和相互作用。

d.交际法不专门系统教授语法,仅传授有关而且必需的语言,比那些试***教给学生整个语言体系的方法更节省时间和精力,讲究的是在使用中体会和提高。

e.从长远的观点看,交际法交给学生的实际生活中应用语言的适当技巧,因为它是建立在与这些实际用法十分接近的基础上的。

4.2两种教学法的缺点比较

4.2.1语法翻译教学法的缺点。

a.忽视口语教学,忽视了听说能力的培养,重文轻语。虽然学生能够具备比较好的语言基础,特别是扎实的语法体系,但是他们的口语表达能力较弱,口语交流意识不强,语音语调较差,虽学了大量的语法规则,一旦用于实践、口头交谈,便会频频出现错误,就像我们平常所说的“哑巴式外语”。

b.过分重视母语翻译,忽视了非翻译性训练外语手段的运用。容易养成学生在使用外语时依靠翻译的习惯,不利于培养学生用外语进行交际的能力。

c.过分重视语法知识的传授,过分强调了教师的语言讲解和教学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学习者的实践,不利于他们语言习惯的形成。使得学生过多地依赖课堂教学和教师的分析,不利于学生主动性的发挥,忽视了言语交际能力的培养。

d.教学形式比较单一,实践环节比较单调,强调死记硬背,造成课堂气氛不活跃,不易引起学生的兴趣。

4.2.2交际教学法的缺点。

a.语言的语法知识不好处理。以功能为主编写教材,打乱语法本身的系统,增加了学习语法的困难。不以语言形式作为系统来编排,而是着眼于功能、情景、角色、主题等语言内容为大纲的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某种程序语言结构的混乱,许多结构不同的语句可能出现在同一单元内,而某一语法结构的主要例句,却又不能不打乱分散在几个单元中。

b.交际能力不好界定。在起始阶段,交际法使习惯于其他方法的学生感到困惑。交际法比提到的其他方法更难评估和测试。

c.交际法要求有配套的教具和完备的教学环境,同时要求学习者有很强的学习动机和自主兴趣。但其是否适合基础教育的外语学习,以及外语学习条件相对较简陋的学校还需要进一步做实证性研究。

d.交际法还存在着潜在的问题。交际法对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能力有更高的要求。教师主导地位的减弱并不等于不再发挥作用。在备课方面和专业技能方面,对于如何把握时机和方法加以有效的干预,交际法要求教师具备更强的能力和适应性。教师还必须在外语方面具有极强的能力。另外,交际法不对教师提供使用教材的安全感。而用比较传统的方法,教师按照教材提供的规定进行讲就足够了。在交际法中教师有必要选择、改写和自编他们所用的教材。

5.结论

作为外语史上最古老的教学方法的语法翻译教学法和当今收到普遍推崇的交际教学法,二者并不是完全冲突、互相排斥的。两种教学法可以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翻译教学法主张学生在翻译中学习语法,有利于学生理解语言的规则,培养学生利用有限的规则创造出无限的句子的能力,但对于学生的听说能力造成疏漏。而交际教学法主张交际目的,侧重语言的实际运用,在交际中体会语法,然而这却打破了传统语法的系统性,不利于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语法。此时翻译法成为交际法的必要补充手段。所以,交际法和翻译法的结合更加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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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法篇4

1、法律人才的培养与现实社会需求脱节我国高校现在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普通存在一个弊病,实践能力不强。我国法律专业的人才,从90年代后期,得到快速发展,99年开始各个高校都在扩大招生,学生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增多,但教学环境,师资很多学校没有跟上,导致培养学生的素质不高,扩招生源质量也有所下降,实验实训条件不足,导致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不强,与企业需求的人才差距比较大,因此高校教学模式必须改革,以满足企业对法律高级人才的需求。

2、课堂教学方式和效果不佳在高校法律专业传统的教学模式就是讲授教学,很多课程都是大班课程,教师用心的讲,学生拼命记笔记。一般情况下,教师讲完课就走,教师与学生很少沟通,有的学生教师都可能不认识,课堂的效果不好。法律是一些按法律法规的课程,教师的讲解最后应该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积极参与,学生成为课堂主体,师生之间多互动,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能力。

3、考试方式单一传统的教学模式,考试就是笔试,期末以卷子的成绩为依据,这种考试模式严重阻碍教学改革,法律课程不应该以笔试浅析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白化秋哈尔滨金融学院摘要:在高校教学中,法学是一门基础课,当代大学生都要懂得一些法律基础知识,现在社会非常重视高校法律课程,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社会对法律方面人才的需求,要想培养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教学模式必须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培养需求的法律高级人才。关键词:高校法学教学改革改革构思成绩为主,考试方式应该多元化,以多元方式考核学生,才能公平、公正的对待一名学生,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法学教学改革的构想

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改革的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素质,如何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如何提高学生学习法学知识的技能,如何通过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自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增强职业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提高。

1、把素质教育作为法学教学的目标定位作为一种教育模式,素质教育包括的范围广泛、内容丰富,既涉及学科课程体系和内容的设计安排,涉及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也涉及教学的方法和手段。但法学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或核心要素,仍在于法律职业品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基础扎实、专业面宽、心理素质高和适应能力强的能够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实际工作和具有法学研究的初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改变教学方式以增强教学效果在现在教学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利用现在科学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法律课程的积极性。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了,积极主动性就有了,知识才能会融会贯通。现在法律课程的教学方式,比较有典型的,效果比较好的,就是案例教学,教师通过多媒体计算机,播放一段案例视频,通过视频让学生发现,视频中的主人公,都违法了那些法律,在我国法律条文中,是第几条等。通过这类实例教学,学生能很快记住法律的一些条文,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能复习基础知识,同时能对基础知识的应用,提高了学生实践能力,实践能力的提高,增强了基础知识的应用灵活性,对整个法律知识能起到一个融会贯通的作用。整体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能成为课堂的主体,教师搭建好平台,学生能演好各个角色,提高了学生实践能力,同时能为企业培养合格的法律高级人才。

教学法篇5

刑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中一门重要的主干课程,一向在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开设法学专业的各高等院校均十分重视刑法学的教学,力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刑法学的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刑法学课程一共6学分,这在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是学分最多的。一般的法学院系开设刑法课程都历时一学年,将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分成上下两学期分别进行讲授。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刑法学的内容也占有相当大的分值。以上无不说明刑法学在法学教育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传统的刑法学教学方法一般是以课堂讲授式教学为主,辅以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等方式,个别院校还开设了刑事法律诊所,进行诊所教学,作为刑法学教学的必要补足。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法学院系要采用的具体教学方法,因此,对于人才培养目标,也就是培养哪一种类型的人才,必须要有合理的定位。从目前法科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来看,能够到司法机关工作的毕竟只是少数,培养复合型人才是当前很多法学院系的培养目标。而刑法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就要求在刑法学的教学中,要突破以往以讲授式教学为主的格局,引入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一、刑法学教学面临的现实问题

当前在刑法学教学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忽视实践教学环节。纯灌输式、说教式的讲授式教学法往往在刑法学教学中占据主导地位,案例教学、模拟教学、讨论式教学采用较少或者有些教师嫌麻烦干脆弃之不用。这样导致的结果必然是教学方式过于呆板,难以培养学生***思考的能力和司法实务操作能力,将来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刑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还表现在从教学效果来看,学生对刑法学知识体系掌握不够。一些学生的学习方式基本是上课听老师讲,记笔记,下课之后看教材复习。虽然刑法学课程一般都历时一学年,但其体系与理论内容都十分庞杂,课时还是远远不够的。例如,讲到刑法各论时,一般教师的做法都只能选取其中的一些重点罪名进行讲授,有些罪名因课时原因几乎根本无法涉及。况且,自我国1997年刑法典颁布之后,到现在已经有八个修正案,加入了若干罪名;与此同时为了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具体操作,还出台了若干司法解释。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刑法典做到了与时俱进,而刑法学教学推陈出新的步伐却相对缓慢。例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虽然引用了某些司法解释,但作为本科生来说,很多人并不重视司法解释的作用,学习的内容跟不上司法的动态变化。因此,学到的理论知识还是书本上的、刻板的、教条的。甚至也有学生反映刑法修正案和司法解释太多,在学习的过程中无所适从。

二、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分析评价

作为当前在各法学院系中广泛采用的教学方法,讲授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都应被纷纷引入刑法学的教学当中,而现有的各种教学方法的优势和弊端,有必要在这里进行分析和评价。

(一)讲授式教学法

讲授式教学是最传统的刑法学教学方式。顾名思义,该种教学方式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和大陆法系国家相同,我国的《刑法》是完备的成文法典的形式,立法的指导思想长期以来都是宜粗不宜细,以适应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的需要。因此,刑法典中法律条文的规定较为抽象。对于普通高校的刑法学教学来说,是以解释刑法学为主,即注重对于刑法条文本身的解释,这也跟大陆法系国家法学教育的主流观点相一致:法学是一门逻辑自足、体系完整和真正的科学。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传统教学模式的讲授式教学仍然具有实践式教学方法所不具备的优越性。任课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完整、系统、按部就班地讲解刑法学知识体系中的具体内容,可以让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一般理论、原则、制度、具体罪名的认定等等,即是先有理论,再将理论应用于实践。这样的教学方式是符合认知规律的。因而,不能忽视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式的优势。但是,讲授式教学法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讲授式教学以课堂面对面的讲授为主,是一种被动的学习方式,学生是否真正获取了教师在课堂上所传授的知识,除了考试和考核外无从得知,很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非常不利,同时也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讲授知识轻能力培养的不足[1]。因而,各大高校都在不断提倡对讲授式教学法进行改革,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

长期以来,学界一直提倡在刑法学的教学方法中要加入案例教学,并且,案例教学也逐渐成为了刑法学教学的一种常规方法。一方面,案例教学可使刻板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起来,使得学生通过案例深入浅出地理解相关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法确实也能够有效地调节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在加强刑法学的应用性方面,案例教学法确实功不可没。

然而,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教师选取的刑事案例大多是两种,要么重大,要么疑难。联系到司法实践,课堂上选取的案例总是体现出以偏概全的特征,不能反映刑事司法实践中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的全貌。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刑法学的实践性特征体现得尤为突出。司法实践中的刑事案件形形色色,不可能形成某种固定的模式而加以表现,因此,对法科的学生进行素质教育,使其掌握实践技能尤为重要。此外,当前在刑法学教学中所采用的案例教学法,通常也是夹杂在讲授式教学法当中,仍然是通过教师讲授的方式来向学生介绍案件的整个过程。很少有学校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刑法学教学中的地位也近乎不言自明,也仅作为讲授式教学方法的某种补充。(三)模拟教学法

模拟教学法,也称为模拟法庭教学法,同样也是各法学院校普遍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其特点是,选择典型案例,将学生置于仿真环境之中,由学生来扮演控、辩、审三方的不同角色,身临其境地学习刑法学的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模拟教学法自推广以来,一时之间风靡于各大高校。其优势显而易见:能够在组织模拟法庭活动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也能够有效地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创造力,使得书本上呆板的理论知识活化起来,在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对刑法学知识活学活用。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刑法学的教学中采用模拟教学法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劣势在于,正如前述,刑法学的教学周期一般都长达一学年,本科阶段的刑法学教学主要涉及的是刑法解释学,内容纷繁复杂,单纯采用模拟教学法显然不能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多数高校采用的做法都是一学期举办一两次模拟法庭而已,涉及到的理论内容不会太多,故此,模拟教学法不可能成为刑法学教学的主要方法。

(四)讨论式教学法

讨论式教学法采用的步骤一般是,教师先行布置一个或者几个论题,学生在上课之前先行准备,主要是准备发言的内容。之后在课堂上,由教师主持,学生依次发言,最后教师总结学生们的发言内容。简单地说,是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教学方法。讨论式教学法特别适应刑法学理论纷争较多的现状,对同一种理论,不同的学者可能有不同的观点。学生对各种学说也有可能抑或支持抑或反对。因而,采用讨论式教学非常符合刑法学科的特点。并且,在此过程中,可以使得学生锻炼法律人才必备的两种素养:思辨的能力与雄辩的口才。也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调动学习积极性。但是,该种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也是十分突出的:学生毕竟仍处于学的阶段,对于刑法学整个的知识体系不可能十分了解,发言的内容难免有所偏颇,如果教师不能对学生发言的内容进行有效引导,导致的结果往往就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因此,在适用讨论式教学法的时候,虽然教师只是处于辅助的位置,但是其作用是不可取代而且非常重要的。讨论式教学法同样也只能作为刑法学教学的辅助方法,课堂教学不可能主要以讨论的形式展开,只能针对某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且必须强调在讨论式教学中教师的重要地位。

三、刑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思路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实现不能只依赖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的完善,法律人才和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也是其中关键的一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改革法学教学方法、使其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如上所述,传统的刑法学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急需对刑法学的教学方法进行适当的变革。对于刑法学本科教学而言,不仅要使学生掌握法学的理论知识体系,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只有学会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2]

(一)推进对话式、互动式教学

在刑法学教学中,讲授式教学方法存在很多弊端,但其主导地位也不能断然否认,这是结合我国法律体系的特点所得出的结论。在继续推行讲授式教学为主的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必须要对讲授式教学法进行改革,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尽量克服不良因素的影响。讲授式教学法的弊端主要在于在教学的过程中扼杀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笔者提出的改革方法就是在讲授式教学方法中推进对话式和互动式的教学,变教师的一言堂、独角戏为师生共同参与对话和互动的课堂教学方式。但采用这种教学方法时必须要注意与讲授式教学相结合,单纯令学生进行互动只会让互动的内容漫无边际。因此,进行讨论和互动应具备一定前提,即学生对互动的内容所涉及领域的知识已经有所了解。这种了解可通过教师事前的讲授或者令学生自学的方式加以实现。该种教学方法的优势是可以在对话和互动的过程中加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尤其是当理论学说存在争议时,可通过讨论的方式各抒己见,最终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二)加大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投入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方法有多种,如举办模拟法庭、开设法律援助公益网站、刑事法律诊所,等等。举办模拟法庭一度也被视为在刑法学教学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但笔者认为,单纯的模拟,实践教学效果欠佳,应当选取实践中真实发生的案件来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曾经一度主要被应用在程序法的教学当中,主要强调审理案件的程序,使得学生了解庭审的各个环节。在刑法学的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实体法的作用,如在宣读起诉书、发表辩护词或者法庭辩论环节中,对于案件的定罪与量刑问题,结合刑事实体法,由模拟的控辩双方各自陈述意见,展开辩论。

教学法篇6

关键词:小学数学 教学方法 快乐学习

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小学生也一样,只有当学习有积极性时,他们才能快速而准确地接受新知识。可是当前教学中,有些教师不研究学生心理,不顾及小学生的心理特点,一味强硬地向学生灌输知识,没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没能激发起学生的学习热情,那么小学生又怎能喜欢数学呢?因此,我们要讲究一定的方法与策略。那么我们数学教师究竟该如何做呢?

一、快乐导入法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如果小学生从课堂一开始就能高高兴兴地投入到学习中,那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小学生注意力集中的时间较短,不可能大半节课集中注意力来听讲,所以教师在课的开始就要抓住学生的心,在较短的时间内,营造快乐的氛围。比如,在学习数学中的“奇数和偶数”章节时,我并没有从理论上讲解什么是奇数,什么是偶数,而是从筷子导入,让学生思考:一个人吃饭用几根筷子?学生回答2根。我又问,如果2个人,3个人,4个人呢?学生回答4根、6根和8根。我继续问,能不能拿三根或五根?学生回答不行,因为筷子是成双成对使用的。我接着引导,这2、4、6、8分别是几对呢?它们是2的几倍呢?学生很快回答出来。最后我告诉学生,偶数都是2的倍数,偶数都是能被2整除的。这样学生明白了偶数,奇数自然也就好理解了。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学习内容的呈现应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以满足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教师导入时可以根据内容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如可以通过寓言故事、儿歌等。学生对于数学课上讲的故事很好奇,带有数学问题的故事能激发学生兴趣,使其积极主动地学习。总之,新课的导入,就如一台好戏的开始,又如一首好听音乐的前奏,它不仅起到渲染课堂气氛的作用,更起到启迪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兴趣的作用。

二、实物教学法

前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曾经说过:“儿童是用形象、声音、色彩和感觉思维的。”小学生的思维不具备抽象思维的能力,而利用实物则有利于建立起具体形象的数的概念。生动有趣的实物极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感到数学知识也是可以触摸和感知的。比如,在学习“加法和减法”时,让学生计算5-1=( ),小学生琢磨了很久也算不出,当教师拿起5支铅笔,然后放下1支,让学生看,他就能很快地说出等于4。这种实物演示就能让学生通过实物,理解数学计算。

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学习活动常有赖于无意注意,他们的有意注意持续时间短,而实物教学法就是采用直观、生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比如在教“***形”时,教师可以准备用不同颜色的纸张裁剪成的长方形、正方形和圆形等,课上可以让学生动手去剪一剪,撕一撕。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然就掌握了这些形状的特点,学习效果比从理论讲解要好得多。

课堂摆设实物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也可能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所以实物运用一定要恰当,课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既让学生感到新奇,又不能让学生过分注意这个实物,因为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实物学习数学知识,而不是认识这个实物。运用实物时不要过早展示,也不能太粗略,让实物与知识讲解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达到目的。

三、联系生活教学法

新课程标准指出:让学生学习生活中的数学,感受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并且能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任何知识都是从生活中来,又运用到生活中去的,数学自然也不例外。

小学数学知识相对简单,与生活实际联系得也很紧密,教学时,我们应该有意识地让学生发现生活中的数学,体验数学中的生活。比如,在教学生认识“人民币”时,可以让学生活动起来,模拟生活中买东西的场景,用纸张自制钱币,学会使用人民币,在买卖中进行计算,做到给对钱,找对钱,在这样的模拟场景中练习自己所学习的知识,切身感受、体验生活中的数学,引导学生把数学知识运用到生活实践中去。

四、动手操作法

《数学新课程标准》指出:“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同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中也突出强调了“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性。小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动手中学习都能感到学习的乐趣。动手操作,可以使学生获取大量的感性知识,抽象的数学知识在实际活动中形象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就更深化。

动手操作有利于提高学习兴趣。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要能吸引住儿童的注意力,只有一条途径,就是要形成、确立并保持儿童情绪高涨、智力振奋的状态,使儿童体验到自己在追求真理,进行脑力活动的自豪感。”在教学生“认识钟表和时间”时,我让学生亲自动手制作一个纸质的钟表,上课时,我说几点几分,就让学生在钟表上摆出相应的时间来。这样,学生很快就掌握了知识。其实,在制作过程中,学生已经对钟表的时针、分针和秒针有了准确的认知,他们在动手的体验里追求到了“真理”,学起来自然快而好。这样的学习过程,学生肯定是情绪高昂的,心里充满着自豪感。

在小学数学教学法的探究中,我通过不断学习,不断反思,找到了既适合自己又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在课堂上把枯燥无味、抽象难懂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生动有趣、直观易懂的趣味知识,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增强了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教学法篇7

在笔者从事法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普遍反应法理学看似好学,实际上难学。而教师在讲授法理学课程时,如果只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 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如果要将法理学讲好、 提高法理学的课堂教学质量,那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因此,如何改进法理学的教学方式,如何提高法理学的教学质量,是法理学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这个问题,也是多年来师生一直以来在努力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一天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我们期待的法理学教学质量的提高也将束之高阁。因此,有必要对法理学的教学方式进行改革。作为一名法学教师,在讲授法理学时,大凡会对目前我国法理学晦涩深奥的教材语言和僵化的教学模式有着很深的体会,笔者想结合自己以往的教学经验,谈谈对法理学教学的一些粗浅看法。

法理学教学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掌握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在为学生学好法学专业的其他课程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的同时,培养学生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然而,因为法理学内容过于抽象,加之教学时间大多安排在第一学期,学生因缺乏部门法基础而难以理解,故教学效果往往不佳。因此笔者以为在法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宜采用以下教学方法。

一、追问式教学

追问,即对某一问题或某一内容,在一问之后又二次,三次提问,“穷追不舍”。追问可以避免教师在课堂上满堂问,随意问现象的出现。可以有效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保障教学目标的顺利完成。

追问式教学在课堂中应如何应用。WwW.133229.COM笔者以为,可以遵循以下七个步骤:第一,先指定好学生需要预习的相关内容,以及需要阅读与此http://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文献。第二,在上课之前,要求学生将自己拟好的问题交给课代表,以便老师能即时的获悉学生的问题。第三,授课教师在讲授课堂内容之前,先将学生的提问整理好,将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问题挑出来,同时迅速的在脑海中形成信息,对已准备好的教学方案做出微调。第四,在正式的授课过程中,教师要不断的引导学生追问,将问题引向深层次的内容。但注意,教师在此环节中,一定要善于驾驭整个教学过程,把握好课堂节奏。第五,要在课堂中实施追问式教学方式,最重要的是教师必须充分备好课,要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做一个充分的准备,要做到万无一失。即使某一个问题没做好准备,也要坦然面对,而不能与学生打太极拳。第六,要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积极参与性,即使有个别能力差的学生,也要鼓励其积极加入整个教学过程中,要做到给每一个学生展示自我的机会。第七,每一堂课下来,教师要及时的对自己的教学效果做一个动态的、量化的评估,以便能够及时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做出调整以及改进。

二、案例式教学

案例教学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常用的教学方法,世界著名学府哈佛法学院的案例教学法闻名世界。案例教学法是指用实践中的实际案例来进行教学,是指在学生掌握一定法律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有目的、有选择地把司法实践中的客观实际提供给学生,让学生思考、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培养学生法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提高学生的法学素养。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优势显而易见,它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克服理论教学中空洞说教的弊病,变枯燥的理论为生动的社会实际,激发学生求知的兴趣。[1]

采用案例教学法在法理学的教学是一项新的尝试,难度比较大。很多学科也早已采用了案例教学法,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然,案例教学法在法理学的教学中却还是一片处女地,还未充分采用。因为,多数人认为法理学无法进行案例教学,案例难找。难就难在抽象甚至枯燥的法理学很难找到合适的典型的而又真实的案例,很难在法理学的各个方面都使用生动的案例来说明相关的法理。这种看法,具有相当的代表性。[2]在法理学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难度大,但不是绝对不可行的。法理学需要用案例来阐释,法理学也离不开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设计案例时要将案例尽可能的贴近现实生活,在生活中找案例。如在讲解法律原则时,引用案例:1994年黄勇斌与张学英相识,于1996年底公开以夫妻的名义租房同居。2001年2月,黄勇斌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住院***期间,张学英不顾他人的嘲笑和挖苦,俨然以妻子的身份陪侍在黄的病床前。2001年4月,黄立下公证遗嘱,将其去世后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和原住房售价的一半赠送给张学英。黄去世后,由于其妻蒋伦芳拒绝执行该遗嘱,张学英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以原告与被告丈夫间的婚外情为由,认定被告丈夫的遗赠财产给原告的协议违背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法律原则宣告该遗嘱无效。[3]对于此案可以向学生提出以下问题:(1)该案中法院对法律原则的适用出于何种考虑?是为了防止个案的不公正,还是为了弥补法律漏洞?(2)你是否认为如果判决黄的遗嘱有效会产生极端不公正的结果?(3)法官在适用法律原则时应慎重考虑哪些原因?这样一连续问题的设计,学生浏览案件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三、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一般来讲,***像、 语音和文字都是表达思想的某种媒介或介质。但是,当利用其中的任何一种媒介来单独地表达思想时,都会存在某种缺憾。比如,文字的缺憾是存在着“辞不达意”的情形,其哲学认识论基础是“词与物的分离”(福柯);语音的缺憾是存在着“言不由衷”的情形,其哲学认识论基础的是“地方性知识”(格尔兹)。相反,***像却有一个明显的优势:“直面现象世界”。因此,如果在课堂教学中,能够综合地将这三种媒介统一起来,那么,教学效果一定会有一个很大的改观。比如,可以将《今日说法》、《经济与法》节目中一些相关案例的视频、音频穿插于多媒体课件中,这样例子就会鲜活、生动、有说服力。基于这样的认识,本课程应尝试通过多媒体教学手段,利用案例关系***和法理学漫画等***像资料来辅助教学。这一教学形式的尝试,突破了传统的法律类多媒体课件单纯投射文字材料的那样一种呆板的局面,使现代多媒体教育技术的应有功能在法学教育中被充分地开发出来。

教学法篇8

关键词:法理学;教材;教育法学

中***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4-0005-02

教育法学是高等院校教师教育专业的基础课之一,其教学目标是向初涉教师教育专业的学习者传播“依法治教”、“依法从教”的理念,进而规范其未来的教育教学行为。由于教育法学教材建设还处于初始阶段,编写人员的教育学背景更为深厚,所以目前教师教育专业使用的教育法学教材,多半是从教育法律法规的文本分析入手,解释教育领域各主体的法律关系。由于教材对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制素养提升的内容不足,因而学生对案例的分析仍旧停留在文字表面和浅层次的道德分析,缺乏法律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使案例分析流于形式。黑龙江大学教师教育专业“教育法学”课选用高教版《法理学》作为参考教材,在教学中和《教育法学》教材共同作为课程内容,效果很好。

一、双重身份要求加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法学素养

2013年6月,***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强调“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1]。教师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承载者,教师自身的法学素养直接关系到法制教育的成效,所以,作为未来教师的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仅仅了解教育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不够的,需要获得法理学的支撑。同时,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当下的身份是“高等学校学生”,依据《意见》对提高高等学校学生法律意识的规定,他们也需要“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2]。双重身份要求在教育法学课程中贯穿法理学的内容,而高教版《法理学》“用实践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实践”的主旨正与这一需求契合。提高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教育法学课上对法理学的学习是不可或缺的。高教版《法理学》对教学的影响还反映在一定程度上补足实习、实训的不足,给学生一个想象的空间,通过现实的教育法律案件接触教育实践,在模拟学校的环境中体验为师的感觉,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二、用教育实践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教育实践

《法理学》揭示了日常生活与法学理论之间的关系,“善于从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或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或检验法理学理论。用生活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生活”[3]。教育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也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现实源泉,也需要法理的提升。

(一)教育是一种秩序

教育领域的一些违法行为,与教师的法律素养缺乏、法律意识淡漠直接相关。当教师把体罚当作“正当管理”、把侮辱性斥责当作“忠言逆耳”时,他已经毁坏了教育秩序。卢梭说,有人把自己看成是别人的主人,但他比别人更是奴隶。即使他并非总是果真如此,他也毕竟确实具有奴隶的灵魂,并且在遇到奴役他的强者面前,他会奴颜婢膝[4]。对学生权利忽视的教师,也会在教育管理中轻视自己的正当权利,陷入“在自己的权利上缺位,而在学生权利上越位”的怪圈。为此,在教育法学教学伊始,我们选择把“法的价值”补充到教学内容中。《法理学》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中强调了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和对自由确认保护作用。“秩序是指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5]。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是秩序的具体特征。抽象地说,社会秩序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依据《法理学》教材,我们从“历史上的几种主要秩序观”入手,分析当下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在中小学中,学校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和学生家长之间的秩序关系。

(二)以教材自身的学术性提升学生学习兴趣

教育法学的教学目的在于促进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法制精神的养成,使未来的教师能够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执教。现有的教育法学教材,对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释的比较多,但对于“为什么”和“怎么办”讲解的比较少,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科的悠久历史和具有挑战性的研究内容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对该课堂的学习兴趣。《法理学》教材关于三种形式划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的学理分析,使学生可以把教育法律部门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规定进行分类。如:我们以把《教师法》中关于教师的六项权利和义务归为一类,即“由法律直接设定权利义务,并赋予以明确的内容”;我们可以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的规定及未成年人工作原则的规定归为第二类,即“法律只提供依据或规定某种标准,由当事人自行设定权利义务确定具体内容”;另外一些偶发性事件的权利与义务模糊之处,可以归为第三类,即“法律设定了权威解释制度”。法学专业以及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不仅要知道有关的法律规范,而且必须知道它们是怎样成为这样的法律规范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法律规范;不仅要知道解释和运用法律规范的技术,而且必须知道解释和运用法律规范时应当坚持的价值标准”[6]。学习法理学,掌握适当的法律方法、培养法律理论素质和法律思维能力,比仅仅习得具体的法律知识重要得多。

(三)以法律思维分析教育法律条文

通过教育法学课程教学,不仅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教育法律知识,而且要锻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教育法律条文的能力,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教师教育,无论是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还是课程设置,都是以教育学理论体系构建为核心,正是基于这一点,学科交叉解决教育领域的实际问题就难以实现。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是未来的教师,他们在学习期间所接受的课程内容将直接影响他们未来的研究思路和审视问题的视角。为此,借助教育法学课程平台,把《法理学》的思想贯穿其中,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学思维能力,为日后依法从教奠定坚实的基础。高教版《法理学》特别关注法律的执行环境,弥补了当下教育法学教材偏重于法律条文解释说明,而缺少现实操作性的不足。在第六编“法与社会”中强调了法与***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不仅仅是法律系统本身的事务,任何法律规定的落实都离不开环境的影响,正如教育法律问题不能仅仅从学校、学生、教师、家长的微观层面来看一样。“法的生命在法的实施”,《法理学》在第四编“法的运行”中突显“法的实施”的重要性,详尽分析了守法的影响与制约因素,为分析教育法律条文提供了社会环境依据。“社会认同”走进教师教育学生视野,在没有补充法理学理论之前,针对《教师法》规定的六项基本权利,学生们通常从“带薪休假”等显性权利着眼,而没有认识到“专业人员”在身份认定中的重要意义;没有考虑到只有确定了教师的专业人员地位,才能使其他权利的实现成为可能。通过学习“法的实施”,学生不再把权利相对方固化,开始从更大的体统中寻找解决教育中主体利益受损问题的办法。

三、提升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身份荣誉意识”

德国思想家雅斯贝尔斯在论及“什么是教育”时说:“教育须有信仰,没有信仰就不成其为教育,而只是教学的技术而已。”如何在教育法学课上,通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部门法提升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荣誉感?《法理学》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路径。“在法律活动促进法律职业形成之前,其内部就已经开始酝酿着一种‘身份荣誉意识’,进而发展为一种传承后世的法律职业伦理,它从集团内部维系着这个共同体的成员并保证共同体的社会地位和声誉”[7]。教育职业共同体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一样不是行业,而是职业。它不仅需要有专业学识与资质资格,而且需要践行特殊的职业伦理,成为这个社会中最崇高的人群。这一人群的特征是什么?《法理学》教材弥补了已有《教育法学》教材的不足,明确了现代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首先是主体意识,即明确认识到自己是一名教师,职业平凡而又不平凡,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使命,为此自己是社会***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主体,而不是无足轻重的客体,要有***意识和***地位。其二是权利意识,即清晰地懂得权利的正当性、可行性、界限性,在法定范围内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一切合法的权利给予同等的尊重和维护。其三是参与意识,教师和法律人一样应对社会更具责任力,并且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公共事业管理。其四是平等意识和宽容态度,只有具有宽容品质的教师才能营造一个民主的学习生活氛围,只有讲民主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具有宽容胸怀的学生。

高教版《法理学》教材鲜明的理论引领特色,使教育法学教学突破对教育法条文的解释和讨论局限,使教育法律实践与法学理论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依法执教”奠基的课程目标,也为今后教育法学教材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2]***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

2013年6月13日.

[3][5][6][7]张文显.法理学:第四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17,260,22,224.

[4][德]费希特;梁志学、沈真译.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1.

收稿日期:2013-10-20

教学法篇9

中***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227-03

一、对案例教学法的基本认识

案例教学法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首开案例教学之先河。20世纪80年代末,案例教学法开始被介绍到我国,此后,我国的高等院校都不同程度地运用案例教学法尝试案例教学。但究竟什么是案例教学法,如何进行案例教学,人们的认识还不统一,做法也不一样。为了避免认识上的误区,本文首先要对什么是案例教学法,其特点是什么等基本问题进行阐述。

(一) 案例教学法的界定

目前,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并不统一,归纳总结现有的资料和研究成果,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1)案例教学的方法就是教师以案例教学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生达到特定学习目的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及技巧。 (2)案例教学法泛指通过案例或实例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它以重视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通过具体案例或实例的处理或操作,促使学生掌握学科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常常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应用学科的教学上,是一种效果较好的教学方法。 (3)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一个具体教育情况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景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 (4)所谓案例教学法,也称为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就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以案例为核心,指导学生通过分析、讨论等多种手段以实现教学目的的方法。

以上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对案例教学法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有相同之处也有差异。但笔者认为,其对案例教学法的界定均不够全面,也未能正确的解释案例教学法的内涵。本文认为,案例教学法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案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讨论分析案例,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运用,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第二,要有针对性强的具体典型案例;第三,要让学生在课堂上充分讨论分析案例(特殊情况下,还包括旁听审判和模拟法庭等)。基于此,本文对案例教学法作如下界定: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中,根据具体学科教学目的要求,选择典型的案例,采取组织学生全面参与、平等对话的课堂讨论方式,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

(二) 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方法尤其是与传统的讲授教学法相比较而言,具有如下特点:(1)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互动式的教学方法。传统的讲授教学法,教学活动是单向的,老师讲,学生听,学生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是双向互动的,在案例讨论中,教师不再是主导性地讲授,其更多的是组织和引导学生完成案例,学生与老师通过互相讨论、争辩的方式进行较为深入的沟通交流,这种交互作用为学生提供了更为丰富的知识,也使得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2)学生在案例教学中处于主动地位,是案例教学中的主体。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为了解决案例中的各种问题,必须亲自查阅与案例有关的资料,***地进行思考与分析,并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彰显了学生的主体地位。(3)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础与核心。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是关键,首先要求真实生动,其次要求能够营造一种情境,使学生如身临其境,能激发学生向难题进行挑战,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从中完成对知识的获取。(4)案例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当今我们强调素质教育,而素质教育主要在于锻炼和提高学生的能力。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讨论,在发表自己意见和与不同意见争论的过程中,其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从而也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

(三)案例教学法的局限性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新的教学法,其在提高学生的自主性,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其并非十全十美,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案例教学法比较适合于已掌握了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有一定知识积累的大学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的学习。因此,不能盲目地不看对象地随便应用这种教学方法。(2)案例教学法的成本高,投入大。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准备工作,如果一学期内采用这一教学方法的课程多,那么学生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分析、研究和讨论案例。因此,一学期内不可能安排较多的课程同时采用这一教学方法。(3)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条件要求高,教师需要经过良好的训练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果组织不好,引导不力,这一教学也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学效率也不一定高,甚至还可能影响教学进程,影响学生学习。案例教学法虽然存在上述局限性,但其优势是传统教学法和学生见习等其他教育方法不具备和不能代替的。所以,在具备条件的课程范围内开展案例教学是十分必要的。

二、行***法教学中引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行***法学》是高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中唯一一门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的专业课程,内容十分广泛,是法学主干课程体系中比较难学难考的科目之一,涉及到以行***、行***主体、行***权、行***行为、行***责任、行***程序、行***救济等为内容的行***实体法、行***程序法、行***救济法等领域,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学习的难度很大,被同学们认定为最难学的法学专业课之一。

当前国内法学教育以传统教材授课为主,传统的行***法教学一般依次介绍行***法的概念、原则、体系等基础理论,然后结合一些具体法律介绍行***法学研究的几个主要问题,如行***主体、行***行为、行***救济等内容,在大多数的授课过程中往往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手段,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未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操作技巧,不能***思考,***解决问题,所接受的知识得不到有效应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在行***法教学中的应用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意义如下:

(一)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行***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中,学生尽管能够记住所学的理论知识,但这仅仅停留在书本上的理性思维的认识和收获,是一种单一的,静止的,孤立的抽象认识。而案例教学法通过视觉材料,经过分析,将法学原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并利用法学原理分析说明复杂的社会问题,对学生而言,收获很大,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也会相对深刻。比如,在介绍行***法基本原则的时候,涉及到很多有关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理论问题,比较枯燥,学生理解起来很抽象,如果运用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二)可以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由于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直接参与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评价,这就为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造能力创造了条件。学生对案例进行探究、分析、讨论、归纳的过程,既是学生运用原理、观点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学生能力的全面培养过程。在对案例的分析中,学生必须要开动脑筋,苦苦思考,这样学生判断、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必然有所提高;学生在讨论、归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了语言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而且案例教学法中案例所描述是的一个两难的困境,没有分析,只有事实。案例讨论的结果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人告诉你答案,案例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学生置身于决策者的角色中,根据材料所提供的情况,作出自己的决定,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 可以缩短理论与实际的距离

行***法是调整***府与公民关系的法,其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却很难将行***法的理论与社会现象联系起来。比如,行***处罚是一种很重要的行***行为,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如交通违法被警察罚款,但问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什么和行***法有关,同学们却很迷茫。而通过案例教学就可解决这一问题。比如在学习行***法基本原则――法律保留原则这一理论时,同学们感到很抽象,认为跟实际生活没什么关系,这时如若让学生分析一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理解行***行为基本原则的要求,就会大大缩短理论与实际的距离。

(四) 可以提高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既有实际情况的描述,又包含着问题。它采取以学生为主进行课堂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弄清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学生能深刻理解课文知识。而且案例来源于活生生的现实,给学生造成身临其境的感觉。内容生动有趣,没有那么多抽象的、复杂的概念、理论。因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比较高,容易产生学习兴趣,能够提高教学效果。

三、案例教学法在《行***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在《行***法学》中的运用,以行***处罚为例,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 精选典型案例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内容,也是案例教学的基础,所以案例的选择十分重要。案例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1)所选择的案例应有针对性,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应和教学内容相吻合。(2)所选择的案例应具有真实性、典型性、新颖性和生动性。(3)所选择的案例的应具有综合性,综合性案例要涉及行***法的多个领域的内容。(4)所选择的案例的应具有理论性。案例教学选编的案例要将适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融汇于具体实例之中,或者明确地指出案例剖析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及准则,以便于学生掌握并善于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对实务工作的各种复杂情况进行科学、系统的论证,从而有效演绎出复杂实务问题的处理程序与措施。根据以上原则的要求,在行***处罚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我们就要在新近发生的行***处罚案件中挑选有影响的大家都感兴趣同时又有争议的典型案例。比如,就可将2014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对著名影星黄海波予以行***处罚的案例作为案例教学的内容。这一案件涉及到行***法多个领域的问题,如:行***处罚的实体与程序问题、行***法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还有行***复议和行***诉讼的问题,这个案例兼具针对性、新颖性、真实性、生动性、典型性、综合性及理论性的特点,应该是一个合适恰当的案例。

(二)教师介绍案例,提出思考题,推荐参考文献,学生进行准备

案例教学法着眼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关的知识讲解不再是教学的重心。但是为确保教学效果,案例分析前,教师首先要简明扼要地讲授与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案例的种类、性质、内容和对分析评价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简明介绍,以有助于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正确分析和评价案例。学生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在课下进行准备。以黄某某案为例,老师首先要通过一定方式介绍案情,比如口头介绍或将案例进行编写打印交予学生,让学生对案例有个详细的了解,然后提出分析讨论的问题,如北京市公安局对黄某某实施的一系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并分析原因以及黄某某可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等问题,最后推荐一些与此案有关的法条与文献让学生去阅读,如《治安处罚法》、《行***处罚法》、《立法法》、《行***复议法、》《行***诉讼法》、《卖*********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等法条及书籍与文章。

(三)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分组讨论

要求学生从自身角度来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看法,不要去猜测教师的思路、评价结论,或实际做法,不要照搬所谓权威性的分析评价结论,应要求学生通过分析和评价案例问题,掌握正确处理和解决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于不同意见鼓励相互辩论,形成热烈的探讨气氛。教师在此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干涉,让学生成为案例讨论的主角,只是适当维持秩序。

(四)课堂发言,全班交流

这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在老师主持下案例的正式分析讨论阶段。教师一方面要启发学生积极发言,另一方面要在案例讨论中进行必要的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问题展开,不要轻易参与讨论。学生是这一过程的主角,一方面要主动积极发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发言要求尽量做到有理有据,言简意赅;另一方面还应认真倾听别人的分析与见解,结合自己的观点,从中汲取并总结出更完善的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五)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在课堂讨论结束后,要求学生根据讨论情况***撰写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阐述自己的理由和根据。这是达到全体学生能力普遍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

(六)教师归纳总结

这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讨论和分析报告完成后,教师应对案例进行总结。首先,应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点评总结,肯定学生中一些好的分析意见及新颖独到的见解,指出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其次,教师要对案例本身结合理论进行讲解,提出自己的见解,得出经得起推敲的明确的结论,让学生对案例及案例所涉及的相关法理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最后,可以再留一些相关思考题,让学生运用在本次案例教学中所学习到的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论证。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对实现教学目的、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卓有成效,应该广泛运用。

注释:

[美]小劳伦斯E.列恩.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指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裴国智.法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反思与重构;李文燕主编.走向现代公安法学教育之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教学法篇10

关键词:案例教学;判例教学法;实践能力

中***分类号:G633.9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5-0163-02

在当前,法学毕业生实践能力不强是一个普遍问题,即使在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中,若以前没有从事过法律实务工作,也存在同一问题,而法学教育中重理论轻实践,特别是系统性的、深层次的、强调创新能力的实践教育缺乏是这一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虽然大家在教学中也都运用“案例教学法”,但学生们通过“案例教学”学到的知识与方法在实践中往往用不上或不够用。对此,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不论是我们教学中用的案例还是司法考试中出现的案例,往往是迎合某些知识点而选取的,甚至完全是编造的。“因法设题”,从中学到的东西往往是机械的僵硬的规则,一旦进入丰富多彩、灵活多变的实践,不够用也就不奇怪了。①

目前,法学专业的培养计划中普遍重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而这也是目前国家和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如何达到这一目标要求呢,依靠传统的纯理论讲授的教学方式肯定是不行的,需要探寻新的教学方式。而借鉴他人成熟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是捷径之一。

美国的法律教育是属于大学本科基础教育后的一种专业教育,属于职业教育。美国法学院的课程是按职业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的要求来设置,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而不注重抽象的理论教学。教学内容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外,更加重视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综合职业能力包括了三大能力即法律知识能力,职业思维能力和驾驭法律信息资源能力。基于这三种能力的培养,美国法学院普遍采用“判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是19世纪下半叶时任哈佛法学院院长的兰德尔开创的一种法学专业教学方法,该方法在教学过程中以法院的真实判例为讲授内容,培养学生的自主分析案件的能力。该方法一般在课堂上没有像序、概论、定义等这类理论性的教学,而是通过实际的判例分析讨论来理解法律理论和原则,整个的教学都是建立在以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目标上。“判例教学法”就是给受训人员提供一种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模拟实战机会,判例学习的最后结果往往是要找到解决法律问题的一个或一套方案,学生为了得到这样的答案,他们会像职业律师或是法官那样认真分析案由、找到法律上的争议点,从海量的法规判例资料中搜索出相关的法规判例,在认真分析比较其效力的范围和权威的大小后,确定适用的法律,最后对判例作出终结性的判断,并概括提炼出自己的基本意见。课堂讨论中,学生如同律师在法庭上那样,陈述自己的观点。通过教师的循循善导和集体讨论的相互碰撞,个人的见解逐步形成了统一意见,除了达成对基本法律理念和法律原则的共识外,还产生出了新的法律思维和视野,使受训者在获得知识的同时,得到了充分职业化的思维操练和技能的训练。②

在美国,判例是由一定司法机关通常是最高法院公布的要求本级或下级法院在处理相同或类似案件时予以遵循的具有典型性或制作良好的判决。一般情况下,是指对整个案情的叙述和报告,侧重于法官对法律问题的阐述。③我国虽然非判例法的国家,判例并没有法律渊源的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却越来越重视判例的影响作用。直接表现就是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1月26日出台了《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其中第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从2011年开始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共了7批31个指导案例。从法学教学角度看,判例即使没有先例约束效力,也具有极高的教学研究价值。

法学课程实践性极强,而美国的“判例教学法”始终强调实践能力,因此,在法学课程中借鉴美国的“判例教学法”应是可行的。通过对复杂的判例进行研究、模拟甚至实践,逐渐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实用操作技巧和方法,这些技能既有科学性又有经验性。此过程将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大有帮助。

一、判例教学的课程设计

在判例教学法中,教师应大量压缩传统纯理论讲授时间,把相当多的时间用于学生分析研究、模拟、实践典型判例上。让学生通过判例中对法律规则及证据的运用来体会相关法律概念、理论、规则,通过对判例的模拟、实践来摸索证据运用的技巧与方法等必须通过时间才能获得的经验。

需要注意的是,“判例教学法”不能等同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

有学者总结两者的主要区别有:首先,案例教学法有多种表现形式,而判例教学法的形式比较单纯。在采取判例教学法的国家,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大量地分析先前的判例,以教会学员正确地分析判例。案例教学法则是在法学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适时地运用现有案例释解和研究成文法。其次,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运用成文法分析案例,而判例教学法则是广泛地借助先前的判例分析新案件。由于分析案例的依据不同,依照案例教学法所得到的结论往往比较明确,而在采用案例教学法中,结论因其所依据的先前判例不同而有所差别,同一案例可以有两个甚至多个结论。再次,案例教学法和判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的方法体系中所处地位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案例教学法通常只是讲授法学基本原理的辅助方法,但课堂上讲授理论仍然是法学教学的主要方法,分析案例则处于次要地位。而在英美法国家,分析判例仍是法学教育的主要方法,教师讲授理论则居从属地位。①

判例教学应是开放性的,不应事先设定答案。案例教学通常只是用来证明某一个知识点,判例教学锻炼的是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重在学生的参与、体会和提高。判例是灵活具体、是复杂多变的,判例是没有既成不变的答案的,有的只是努力的结果。

二、判例教学的准备与实施

1.判例卷宗的搜集整理

在判例教学法中,教师首先应根据教学内容收集整理一些相关的判例(最好是案件卷宗的复印件),并作为教学资料发给学生,选编出来的判例应是具有代表性的。除了这些判例资料,教师应鼓励学生查阅更多文献资料,包括一些相关判例(如裁判文书)、法律法规、论文、著作,尽可能地全面阅读,多做比较分析,学生课前应做好准备。法学教师若能参与法律实践应多参与,以尽可能的搜集第一手的判例资料,判例资料越真实生动具体,学生锻炼的收获就越大。

2.课堂上,教师组织学生讨论分析判例,去发现和理解判例中的法理及规则

课堂上,学生要对判例进行分析讨论,学生可做角色扮演,分别从原告、被告、法官等不同角度进行阐述。教师应鼓励学生提出各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激发学生发言甚至质疑的积极性。教师也可以通过学生的讨论,观察和了解学生在理论及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不足,及时调整授课方向和重点,使教学更有针对性。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师发挥的是引导作用,而不是单纯的讲授。“判例教学法”要达到的目的不仅仅是要得出一个结论,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去感受获得这些法律知识的过程,去体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及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去感受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具体过程,这种职业的体验更多地是需要学生自己的主动探索和主动发现,而不是依靠教师的灌输。学生自己的探索和发现将是学生法学学习中难忘的经验积累。教师要能够在授课中为学生创造出更多自由展现的空间,教师一般不轻易地就某一问题下结论,而是通过各种提问、作业、质疑,引导学生从不同立场、不同角度进行讨论,最后才进行适当的点评和总结。②

3.课后教师还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辅导

在判例教学进行中,学生要用大量时间进行课下的准备,如同律师、法官、检察官庭前的阅卷准备一样,若想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优势,事前的准备必不可少。学生在准备过程中及模拟实战后,会有许多理论及实践问题,此时教师的辅导将起到抛砖引玉甚至使学生茅塞顿开的作用。

三、判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全盘对美国的教育理念与模式照搬照用,不结合中国实际,必然水土不服。美国是判例法国家,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文化差异较大,美国的经验在中国完全照搬照用是行不通的,但可借鉴。英美国家由其法律传统和思维方法所决定,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内容具体、推理非常严谨,判例法发达。而我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件,内容过于简单,尤其是推理部分过于简单,因而中国历来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而成文法产生的历史悠久,理论基础深厚,法律规范体系编排严谨,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法学教育以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为目的,形成一个全面的观念和知识结构。③针对我国法学教育的传统,我们应采取了保留理论讲授部分,但将其压缩,余出的时间采取判例教学法的方式,以取长补短。另外需注意的问题是运用判例教学法应尽可能保持案例的原汁原样,尽量避免加工,法学实践的特点及魅力之一就在于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例,每一个案件都需要认真准备对待,每一个证据在细节方面都是存有可辩点的,真实性、合法性尤其是关联性的问题,从理论上说,是不存在完美的无任何瑕疵的情况的,关键是我们能否发现并呈现这些瑕疵。

判例教学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是真实的从而也就更丰富多彩、灵活多变,判例比案例更生动精彩,更难以想象,对学生的创造力要求更高。在法律实践中,同一个案件、同一个证据,不同的律师、不同的法官对其认识和运用常常是不同的,即使是生效的判例,也不能说其中的律师、法官对证据的运用判断无可挑剔。判例教学法可反复咀嚼案件,集思广益,从而形成学生自己的技巧和经验。

①王利明:试论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育学法,原载于《法学家》1993年第3期,现访问于http:///lunwen.asp?id=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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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课堂体育教学10篇,内容包括体育优秀课堂常规教案,体育课堂教学特色100字。体态语言就是一种无声的语言,是广义角度的特殊语言,它是借助非有声语言来传递信息,表达感情,参与交际的一种不出声的伴随语言。它是超越有声语言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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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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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县医院半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关于医院年度工作总结3篇,县医院工作总结汇报。一、基本情况截止1——5月统计:职工总数××人。其中:在职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含陶村、冒合卫生院并入*人)。工作人员结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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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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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舞蹈教学10篇,内容包括舞蹈教学总结锦集十篇,舞蹈教学100个完整版。目前我国的舞蹈教学在科学运用的范围有:关于人体热身方法、身体***学、身体各项机能的相关研究及锻炼方法等。这几种舞蹈教学方式应在实际训练中多加运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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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学法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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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英语教学法10篇,内容包括英语教学法教程归纳总结,英语教学法教程笔记。语法作为形式语言的要素,是对语言存在的规则所做出的概括描述。其形式是一套规则,其作用是将负载语音的词汇组合成语言(language)并生成言语(words)。这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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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英语“任务型3P教学法”建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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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内学术英语教学方法多集中于单科领域进行研究。然而,学术英语具有一般特点,从学术英语的一般特点出发建构学术英语的一>>任务型教学法和“3P”教学法对英语教学的启示3P教学法与任务型教学法在外语教学中的对比研究英语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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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交互式教学法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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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英语交互式教学法初探,内容包括英语教学互动模式国外研究,英语教学法的研究现状。英语教与学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统一的过程。在英语课堂中运用交互式教学模式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语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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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交际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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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用好交际教学法,内容包括有关交际教学法的教材,交际教学法和情景教学法的区别。英语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因此,交际教学法被越来越多的大学英语教师所接受。该文就该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的优势及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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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任务驱动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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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职语文教学改革带来了教学方法的更新,任务驱动法以其任务的情境化、教学的探究化在实际应用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大大改变了传统教学的弊端,在很大程度上激活了中职课堂,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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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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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五步教学法”,内容包括五步教学法公开课,五步教学法名词解释。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教育制度改革的不断的深化,我国的教育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为我国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化学作为一门基础的自然学科,其重要特性是以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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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张教学法在小学英语课堂中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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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夸张教学法在小学英语课堂中的优势,内容包括小学英语夸张的肢体语言,浅谈小学英语激趣教学。夸张手法是文艺创作中为突出描写对象的某些特点而采用的一种手法,其原本意思是:夸大,过甚其辞,指为了启发听者、读者、观众们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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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专业理论模块化教学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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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画专业的理论讲授仅仅停留在几门理论课程上,而且是以教师讲授为主,而在校的中国画专业本科生、甚至是研究生的理论知识,以及在做学术研究、撰写学术论文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对学术规范、论文选题等知识没有很好的掌握,其直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