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1975年12月至1976年初,湖北省博物馆等考古人员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西郊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末年到秦朝安陆大小官吏的墓葬,出土了木器、竹器等387件古代器物,其中第11号秦墓出土了竹简,这是我国首次发现秦简,经安作璋、李学勤等10多位学者的拼接整理,排印成《睡虎地秦墓竹简》,该书内容丰富,是我国出土整理的最古老的法律条文,对研究秦朝的***治、经济、法律、兵制、文化,具有很高的价值。
关键词:睡虎地;秦墓;竹简;发现;价值
中***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17-0148-02
一、《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发现
我国秦律早已失传,1975年12月至1976年初,湖北省博物馆等考古人员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西郊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末年到秦朝安陆大小官吏的墓葬,出土了木器、竹器等387件古代器物,其中第11号秦墓出土了竹简,这是我国首次发现秦简。第11号秦墓主人是喜,生于秦昭襄王45年(前262年),他在秦始皇时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鄢狱史等与司法有关的职务,卒于秦始皇30年(前217年),享年46岁。
第11号秦墓出土了竹简,竹简原藏棺内,保存较好,字迹清楚,只有少量残断。第11号秦墓出土了竹简1155枚,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墨书秦隶,一般写在蔑黄上,近4万字,简的上、中、下有三道残存的绳痕,可知当时是以细绳分三道将一枚枚竹简编联成册的,出土时绳索已经腐烂,竹简散乱成堆,不见原来的编撰顺序。
二、《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主要内容
1975年12月至1976年初,经安作璋、李均明、张***、裘锡圭、李学勤等10多位学者的拼接整理,排印成书,即《睡虎地秦墓竹简》,该书内容极其丰富,有《编年纪》、《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乙种等九部分(《语书》、《效律》、《封诊式》和《日书》乙种是原有标题,其余各书书名是秦墓竹简整理小组专家根据内容拟定的)。
(一)《编年纪》53简
《编年纪》逐年记载前306年至前217年(秦昭王元年--秦始皇30年)间90年的历史,如秦统一全国的过程及墓主秦安陆令史喜的生平及经历(如17岁登记服徭役,19岁做过榆的地方官,20岁为安陆御史,22岁为安陆令史,23岁为鄢令史,28岁为鄢狱史,29岁从***参加秦始皇统一全国的战争)等。《编年纪》是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安陆令史喜46岁死时陪葬埋入的,司马迁未看到过《编年纪》,《编年纪》有些像后世的家谱和墓志,用隶书写成,可以弥补史书记载所缺,可以校正《史记・六国年表》等一些史事年代。《编年纪》主要反映的是战国晚期到秦代的历史,有助于研究这一时期的各国***事斗争、秦的薄籍制度、兵役制度、地方官吏制度、历法、记时等。
(二)《语书》14简
《语书》又叫《南郡守腾文书》,秦南郡太守内史腾在秦始皇20年(前227)四月初二颁布给本郡属县、道的文告及对属县官员要求奉公守法,引导民俗,严治不从法令的人的文书,强调“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号召官员要从善去恶,凡出现恶吏须通报全郡。“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凡法令者,以教导民,去其邪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
(三)《秦律十八种》203简
《秦律十八种》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均工》《工人程》《徭律》《司空律》《***爵律》《置吏律》《效律》《传食律》《行书律》《内史杂》《尉杂》《属邦》等十八种,不是秦律的全部,是按照喜的需要摘录的,内容丰富,反映了秦国的农业、货币、贸易、粮仓、置吏、徭役、***功爵等方面的制度,大致反映了商鞅变法后到秦统一这一时期的法律。
《田律》是关于农田生产、收藏、水利、山林树木保护方面的法律。《厩苑律》是畜牧饲养牛马、管理禁苑林囿的法律。《仓律》是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金布律》是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关市律》是管理关和市的法律。《工律》、《均工》是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工人程》是关于手工业生产定额与工人管理的法律。《徭律》是徭役征发的法律。《司空律》是规定司空职务的法律。《***爵律》是***功爵、拥***优属的法律。《置吏律》是设置任用官吏的法律。《效律》是关于核验官府物资财产及度量衡管理的法律。《传食律》是关于驿传饭食供给的法律。《行书律》是关于公文传递的法律。《内史杂》是内史为掌治京城及畿辅地区官员的法律。《尉杂》是关于廷尉职责的法律。《属邦》是关于管理所属少数民族及邦国职务的法律。
(四)《效律》61简
《效律》讲检验物资的制度,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帐目作了详细规定,律中对兵器、铠甲、皮革等***备物资的管理尤为严格,也对度量衡的制式、误差作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度量衡统一***策的执行。
(五)《秦律杂抄》42简
《秦律杂抄》是根据应用需要从完整秦律中摘抄出来的片段,今存11种,律名有《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屯表律》《捕盗律》《戍律》等墓主人喜生前抄录的11种律文,其中与***事相关的律文如***官任免、***队训练、战场纪律、后勤供应、战后奖惩等较多,是研究秦朝兵制的重要资料。
(六)《法律答问》210简
《法律答问》多以问答形式解释秦律某些条文,其术语理解、诉讼程序及律文意旨,具有法律效力。内容多涉及秦之刑律,诉讼程序等亦有记录,是研究秦朝诉讼制度的重要材料。
(七)《封诊式》98简
《封诊式》有审讯犯人、抓捕、自首、惩办、勘验、盗牛、盗马、盗钱、逃亡、逃避徭役、杀伤、不孝等方面内容,包括 《治狱》《讯狱》《封守》《有鞫》《覆》《盗自告》《捕》《盗马》《争牛》《群盗》《夺首》《告臣》《黥妾》《迁子》《告子》《疠》《贼死》《经死》《穴盗》《出子》《毒言》《奸》《亡自出》等25条,是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案例,以供主管刑狱诉讼的官吏习诵,并在审理案件时参照执行。《封诊式》是世界上最早的刑事侦查书籍,是研究秦朝诉讼程序的重要材料。
(八)《为吏之道》51简
《为吏之道》主要是关于处世做官的规矩,供官吏学习。治法之人必须自己修身、遏止私欲、宽容忠信、兴利除害。“君鬼神忠,父慈子孝,***之本也。志彻官治,上明下圣,治之纪也。”
(九)《日书》两种423简
《日书》分为《日书》甲种、《日书》乙种。《日书》甲种166简,《日书》乙种257简,都是预测吉凶祸福的卜蓍类书籍。主要记出行、见官、裁衣、修建房屋等选择时日、房屋布局、井、仓、门等安排在什么地方吉利,遇到鬼怪如何应付等内容,是当时的生活大全,是研究当时历法、社会生活、思想意识的重要资料。
三、《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价值
《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我国出土整理的最古老的法律条文,为我国研究早已亡佚的秦朝法律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研究秦朝的***治、经济、法律、兵制、文化,具有很高的资料价值。秦朝只有15年就灭亡了,因时间短,后来人们只从“汉承秦制”,用汉代制度比附秦的制度,秦的研究因史料缺乏,研究成果不多,从1975年出土云梦睡虎地的秦简之后,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重视,研究状况大为改观,1976年至1995年,已经发表有关论著近千种,《睡虎地秦墓竹简》对于秦史研究、秦法制史研究等意义极大,具有很大的史料价值。
(一)战国到秦这一时期留下的文献很缺,可资参考的文献资料不多,只有《商君书》、《战国策》等,资料极不足,因当时私家著述少,学在官府的格局未打破,再加上秦始皇焚书坑儒、项羽烧咸阳宫。《睡虎地秦墓竹简》保存了大量秦代史料,可补史书记载之缺,订史书记载之讹。过去史学界认为商鞅推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吴树平先生《秦代社会和阶级关系》(《文物》1977年第7期)从《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发现证明商鞅之后仍实行土地国有制,商鞅变法不是废除奴隶制,而是促进了奴隶制的发展。
(二)因现存战国到秦时期的史料本身残缺,因当时使用简牍、布帛、书籍由人代抄,错、漏、衍字很多,内容矛盾很多,出现后人伪托窜改、增删,给人们运用史料带来困难。《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出土整理可以在某些方面弥补其不足。如《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秦律十八种・***爵律》与《商君书・境内篇》中记的秦的赐爵制度相同,证明《商君书》说的“爵”分“公爵”、“***爵”,是正确的。
(三)《睡虎地秦墓竹简》可以订正战国到秦汉时期史书记载的讹误,解决《史记》记载的内部矛盾。《史记・韩世家》、《史记・白起列传》、《史记・六国年表・秦表》说秦昭王三十四年“白起击魏华阳***,芒卯走,得三晋将,斩首十五万”,而《史记・秦本纪》、《史记・赵世家》认为“秦昭王三十三年”,清史家梁玉绳《史记志疑》认为白起攻魏华阳是秦昭王三十四年,但一直找不到佐证,只能存疑,《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记“秦昭王三十四年,攻华阳,纠正了《史记・秦本纪》、《史记・赵世家》的讹误。《汉书・百官公卿表序》说“郡守,秦官,掌治其郡”,又说:“景帝中年,更名太守”,《汉书・百官公卿表序》认为景帝中二年前叫“郡守”,中二年才改名为“太守”。 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秦时有“太守”的记载,《战国策》中也有“太守”的记载五次,证明《汉书・百官公卿表序》记载是错的,纠正了《汉书》的讹误。
(四)《睡虎地秦墓竹简》补充了史书的一些缺漏。《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对秦和六国的战争、地点、年代,记载很详细,如秦昭王六年(前301)“攻新城”,八年“新城归”,二十四年“攻林”,二十九年“攻安陆”,三十二年“攻启封”,三十三年“攻蔡中阳”,还如《史记・韩世家》记秦始皇十七年(前230),“(王安)九年,秦虏王安,尽入其地,为颍川郡,韩遂亡”,王安是处死的还是流放的,《史记》未记,《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秦始皇)十七年,攻韩,┈┈廿年,韩王居口山。廿一年,韩王死。”韩王在秦始皇十七年(前230)并未处死,而是秦始皇二十年(前227)迁居口山。《睡虎地秦墓竹简》的记载,皆可补《史记》记载的缺漏。关于范睢怎么死的,史书未见有记载,《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五十年王稽、张禄(范睢)死。”王稽、郑安平是范睢推荐为官的,郑安平率2万人在秦昭王五十年(前257)攻赵,为赵围困,降赵,王稽任河东太守时与诸侯通被杀,秦王按秦律任人不善的,各以其罪杀之,因范睢推荐不当而被杀,《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可补史书之缺。
总之,《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出土整理,推动了对秦代社会各方面的重新认识和研究,对秦代社会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勋.云梦睡虎地秦简概述[J].文物,19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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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M].文物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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