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疑难俗字考辨方面,《正字通》用力尤勤,其中不乏可取者,亦有盲目武断者。本文即从这两个方面出发,通过举例性介绍,对《正字通》在疑难俗字考释方面的价值作出客观评价。
关键词:正字通 疑难俗字 考释
文章在对《正字通》沟通字际关系材料进行全面测查与研究的基础上,发现《正字通》在疑难俗字考释方面的工作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评价:一是考释正确的,后代字书应加以利用;二是考释错误的,后人在利用其考释成果时要慎重抉择。本文即从这两点出发,对《正字通》在疑难俗字考释方面的工作试作举例性介绍,以期对其价值作出客观评价。
一、考释正确的,可以为后代字书所利用
《正字通》在字书发展史上的重要性,很早就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但其学术价值仍未得到充分利用。在疑难俗字考释方面,《正字通》有许多可取之处,现代大型字书对其成果还未充分加以利用。以下试举几个例子:
(一):《正字通・欠部》:“,俗欷字。旧注音希,义与欷同,误分为二。”[1]
按:《玉篇・欠部》:“,呼兮切。叹息也。”《说文・欠部》:“欷,也。从欠,稀省声。”原本《玉篇・欠部》:“欷,欣既反。《公羊传》:‘在招丘欷矣。’何休曰:‘欷,悲也。’《仓颉篇》:‘泣馀声也。’”“欷”亦表示“叹息;抽泣”之义,故“”“欷”音义并同,“”即“欷”改换声符而形成的异体字。
(二):《正字通・心部》:“,旧注:音豆,怪也;诳也。又方九切,音缶,小怒。按《说文》‘’,从心,声。小怒也。孙氏充世切。旧本作,附七画,误。”[1]
按:《名义・心部》:“,充兮反。小怒也。”“”《名义》已见,《说文》有“”无“”,《名义》之“”与《说文》之“”位置相当,“”当是“”之讹。《说文・心部》:“,小怒也。从心,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字下注曰:“充世切,按《广韵》在十三祭,引《说文》‘小怒也’,尺制切。在四十四有、四十九宥,小怒也,芳否、敷救二切。《集韵》则祭韵有,有韵二同,匹九切。《类篇》从之,而无字。盖三字同。以《说文》或作及《说文》字《广韵》作求之,定为一字异体。”《玉篇・心部》:“,徒候切。候也,诳也。”胡吉宣《玉篇校释》“”字下注:“候”即“”之讹,“”即“”之重文。以上二说皆为“”即“”之俗讹之证。“”《广韵》音“充世切”,“”音“敷救反”,“”又作“”,“敷救反”一音可能是从“”形而来。又敦煌本《王韵》去声宥韵敷救反:“,小怒也。又充缶反。”“”亦即“”之讹,“缶”当为“世”之讹。“”《名义》、《切韵》系韵书、《广韵》皆训“小怒”,《玉篇》又增训为“诳也”,于文献无征,疑为妄补。
(三):《正字通・心部》:“,同。旧注:先结切,音泄。不安貌。同字异切异训,误。”[1]
按:《玉篇・心部》:“,私列切。不安。”[2]《名义・心部》:“,徒颊反。恐也。盈也。”[3]《玉篇・心部》:“,徒颊切。恐惧也。盈也。”[2]“不安”与“恐惧”义近,故“”当即“”偏旁易位而形成的异体字。胡吉宣《玉篇校释》“”字下注:“为重文。,恐惧也。恐惧则不安。”[4]胡氏所言是也。《大字典》[5]《字海》[6]俱收“”,皆有两个义项:第一个义项引《玉篇》训“不安貌”,第二个义项引《正字通》谓“同”。其实,此为同一义项误分为二,应直谓“”同“”。
(四):《正字通・心部》:“,字之讹。旧注:音覆,训‘怒’,误。六书无。”[1]
按:《玉篇・心部》:“,孚救切。怒也。”《方言》卷十三:“臆,满也。”郭璞注:“臆,气满之也。”《广雅・释诂一》:“,满也。”《疏证》云:“腹满曰。”《汉书・陈汤传》:“策虑。”颜师古注:“,怒之貌也。,音皮逼反。”“”与“”义同,又“富”“”形近,俗写可讹混。《可洪音义》卷二十:“,音富,丰於财也。又伏、二音,道满也。。”故“”当即“”之讹。《集韵》去声宥韵敷救切:“,怒也。或作。”然宋刻本、扬州使院本作:“,怒也,或作。”“”是“”之。此说即为“”即“”的俗讹之证。“”《广韵》音“芳逼切”,讹作“”后,改其音为“孚救切”,当即望形生音。《大字典》《字海》皆收“”,而未沟通其与“”之间的异体关系,失当。
(五):《正字通・肉部》:“,俗字。旧注音汝,非。”[1]
按:《玉篇・肉部》:“,而煮切。鱼败。”笺注本《切韵》(斯2071)上声语韵如与反:“,鱼不鲜。”敦煌本《王韵》、故宫本《王韵》、故宫本《裴韵》、五代本《切韵》、《广韵》亦同。“鱼不鲜”即“鱼败”,二者义同。《玉篇・肉部》:“,乃罪切。鱼。”笺注本《切韵》(斯2071)上声贿韵奴罪反皆云:“,鱼败。或作。”敦煌本《王韵》、故宫本《王韵》、故宫本《裴韵》、《广韵》亦同。故“”“”义同,“”即“”之俗省。“”俗写作“”,又改其读为“如与反”,望形生音也。胡吉宣《玉篇校释》“”字下注:“与上同,皆非本书所有。”胡氏所言是也。“”“”音义并同,“”“”当即异体字。《尔雅・释器》:“肉谓之败,鱼谓之”“”,亦上声贿韵泥母,奴罪切。故“”“”与“”音义并同,“”“”并为“”改换义符而形成的异体字。
二、考释错误的,在利用其成果时要谨慎抉择
在疑难俗字考释方面,《正字通》有许多可取之处。然而,由于时代及材料的局限,其中也有盲目武断者。因此,在利用这部分考释成果时,务必确立一个客观的判断标准,对其正误作出客观准确的辨识,以免因承讹袭谬而贻误读者。以下试举几个例子:
(一):《正字通・大部》:“,字之讹。旧注音开,引《玉篇》‘大貌’,非。”[1]
按:《名义・大部》:“,口才反。大也。”《玉篇・大部》:“,口才切。大。”《龙龛》卷三《大部》:“,音开。大。”《说文・奢部》:“奢,张也。从大,者声。,籀文。”“”即“奢”之籀文,“”与“”音义俱别,不可误作认同,《正字通》之说非是。《广雅・释诂三》:“,多也。”《玉篇・多部》:“,口才切。多也;大也。亦作。”敦煌本《王韵》平声韵苦哀反:“,多。亦作。”故宫本《王韵》亦同。“”与“”音义并同,“”即“”义近义符换用而形成的异体字。
(二):《正字通・口部》:“,字之讹。旧注义与《说文》‘’相近,改邻知切,音,误。”[1]
按:《玉篇・口部》:“,力之切。言不正。”《说文・口部》:“,高气多言也。从口,省声。”“”《广韵》音“许介切”,“”“”音义皆别,不应误作认同,《正字通》之说非是。胡吉宣《玉篇校释》“”字下注:“《康熙字典》引此作‘言不止。’止、正形近,义亦两通。《言部》‘’下引《方言》‘欺慢之语也’,是为言不正。又引《说文》‘多言也’,则为言不止。此‘’当与‘’同。”其言是也。《说文・言部》:“,,多言也。从言,离声。”《玉篇・言部》:“,力支、力泥二切。欺慢之言也。”“”“”音义并同,“”当即“”义通义符换用而形成的异体字。
(三):《正字通・彳部》》:“,俺字之讹。旧注训‘匿’,义与‘掩’、‘’近,改去声,音厌,非。”[1]
按:《玉篇・彳部》:“,於剑切。匿也。”《说文・人部》:“俺,大也。从人,奄声。”“”与“俺”并去声艳韵影母,音同形近,然二者意义区别甚明,不应混同,《正字通》之说非是。《名义・言部》:“,於剑反。匿也;轻也;诬也。”《玉篇・言部》:“,於剑切。匿也。言轻也。””、“”音义并同,故“”训“匿也”当即“”改换义符而形成的异体字。《大字典》《字海》俱收“”,皆引《玉篇》训“匿也”,而未沟通其与“”之间的异体关系,俱失考证。
(四):《正字通・欠部》:“,缺字之讹。旧注:音,吹声。误。‘吹声’当作‘’。”[1]
按:《玉篇・欠部》:“,轻历切。吹声也。”胡吉宣《玉篇校释》“”字下注:“《切韵》入声锡韵:‘,吹也。去激反。’《广韵》云:‘吹器。’《集韵》皆无‘’字,即‘’之讹变。交、欠形近,又傅合‘吹’义所致也。《缶部》:,吹器也。即《尔雅》‘大谓之器。’”其言是也。敦煌本《王韵》入声锡韵去激反:“,吹也。”故宫本《王韵》亦同。《广韵》《集韵》亦皆作“”。“”“”形近音同,“”即“”之讹。“”训“吹声”,当即望形生训。《说文・缶部》:“缺,器破也。从缶,省声。”“缺”,《广韵》“苦穴切”。故“”“缺”音义俱别,不能因形近而误作认同。《大字典》收入“”字,未沟通其与“”之间的字际关系,又以《正字通》的辨析作为“一说”,失考证。《字海》亦未沟通其与“”字之间的字际关系,亦失考证。
(五):《正字通・心部》:“,字之讹。旧注音察,训‘’,当用察,加心非。”[1]
按:《集韵》入声黠韵初戛切:“,也。”《说文・宀部》:“察,覆也。从宀、祭。”段玉裁注:“从宀者,取覆而之,从祭为声,亦取祭必详察之义。”《左传・庄公十年》:“大小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杜预注:“察,也。”“察”《广韵》音“初八切”,“”“察”音义并同,故“”即“察”增加义符而形成的异体字。《集韵》去声祭韵丑例切:“,,未定也。”“”即“傺”之变,邓福禄、韩小荆《字典考正》对此已作详细考证。“”与“”音义俱别,不能因形近而误作认同。
参考文献
[1]张自烈(明),廖文英(清).正字通[C].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影印康熙九年序弘文书院刊本,1996.
[2]顾野王(梁).大广益会玉篇(简称《玉篇》)[Z].北京:中华书局,1987.
[3]释空海(日).篆隶万象名义(简称《名义》)[Z].北京:中华书局,1995.
[4]胡吉宣.玉篇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5]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第二版)(简称《大字典》)[C].四川辞书出版社,崇文书局,2010.
[6]冷玉龙等.中华字海(简称《字海》)[C].北京:中华书局,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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