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审戒子篇1
[关键词]李安电影;两难结构;未知结构
作为国际著名的导演之一的李安,以“父亲三部曲”——《推手》《喜宴》《饮食男女》走入国际影坛视野,开始了他闯荡好莱坞的电影历程。此后,李安相继执导了《与魔鬼同行》《理智与情感》《冰风暴》《绿巨人》《卧虎藏龙》《断背山》《色·戒》等影片。每一部电影的推出都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并获得了国际国内电影节一系列的重要奖项。近年来,研究李安电影的论文和专著纷纷出版,这些研究成果大都集中在家庭、同性恋、武侠、文化冲突、跨文化诠释、父权、人性、身份、社会背景、伦理道德、中西文化、叙事策略、美学风格等关键词上,没有脱离一般电影研究的方法,尚未对李安的电影结构进行深入研究。李安电影的最大特色在于他的电影结构中存在的“两难”情境,并且保有从“两难”到“未知”的行进脉络。
一、两难结构:话语的缘起及其影像呈现
余秋雨先生曾讲到,但凡能让人物陷入两难情境的文艺作品,就容易“不朽”。《红楼梦》《李尔王》《西厢记》《窦娥冤》等文艺作品皆是如此。戏剧和文学都是讲究结构的。任何一部伟大的作品之所以伟大,任何一个伟大的作家之所以伟大,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写出了人类所共同的、终极的悲剧宿命。余秋雨先生把它概括为作品背后所应该具有的“两难结构”。
电影与语言艺术的关系极为密切。那么李安电影中的“两难结构”又会如何呈现?
《推手》中的父亲和儿媳妇,一个是来自中国北京退休的太极拳教练,一个是整天在家敲打着键盘写作的美国媳妇,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两难。一个要吃中餐,一个要吃西餐,语言不通,在生活习性上有诸多差异。儿子夹在媳妇和父亲之间,两难。两难的结果导致父亲离家出走,来到华人街的餐馆里洗盘子,可是毕竟是七十多岁的老人,手脚不麻利,遭到老板的指责,更是两难。
《喜宴》中,一心想让儿子传宗接代的中国父亲母亲来到美国,而父亲却意外地发现在美国留学的惟一的儿子高伟同竟然是同性恋,两难。儿子更是两难,离不开同居多年的男友,又怕父母亲知道,临时请来一个冒牌的媳妇举办婚礼,而这位来自大陆的冒牌媳妇是个画家,早就喜欢上高伟同,但是她又明明知道高伟同是个同性恋,两难。
《饮食男女》里退休的厨师父亲每天做很多好吃的给三个女儿,但三个女儿还是各有心事,都不买老爸的账,而他自己没有味觉。失去老伴已经多年,该为自己老年着想,难道就这样一直下去,两难。
以上三部电影被称为李安的“父亲三部曲”,是李安最早的电影,而这三部电影虽然贯穿着“两难”,但是电影的结尾“两难”都得到了解决,按李安自己的说法,通过这三部电影把父亲送走啦,并且让父亲都有一个好的归宿。《推手》的结尾,儿子在公寓城给父亲买了一个单间,并且在自己的家中给父亲留下一间房,以便父亲在节假日的时候可以回来暂住。《喜宴》中的父亲瞒住母亲,给儿子的男友留下一份礼金,希望他们之间能够好好照顾。而儿子和男友最终决定,留下女画家,并留下肚子里的孩子,三人共同抚养。《饮食男女》中的父亲最终选择了自己的爱情,安排好了自己的未来生活。
送走“父亲”之后,李安的电影从“两难”逐渐走到了“未知”。
《理智与情感》,从字面上来看就是两难,要理智还是情感?这也是原著中的思想,不仅两难,更是未知,整部电影就是在这两难中不断推进,走向未知。
《冰风暴》的主题围绕着“家”展开,家也有缺点。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夫妻互相厌倦,人们逐渐从以家庭为中心转变为以自我为中心,主角们出于本性,不得不保守善良,维系家庭,重新思辨出轨,两难。李安在最后的结尾中,安排孩子看到在火车站接他的家人时,即使当时是冰天雪地的环境,但整个家庭却仍能感到一丝的暖意,使两难出现希望,但是这美好的愿望最终能够解决家庭的问题吗?未知。
《卧虎藏龙》一开始,李慕白就决定要退出恩恩怨怨的江湖,当遇到玉娇龙咄咄逼人的姿态时,是真的退出还是再现江湖?两难。面对相爱多年的师妹俞秀莲,爱意说不出口,两难。直到临死前才吞吞吐吐说出:“宁愿做野鬼,也不愿做孤魂。”而玉娇龙和罗小虎的爱情也是两难:“我爱你,但是不能嫁给你。”
《断背山》讲述了乡村牛仔的同情故事。莱杰和威廉姆斯之间擦出了爱情火花,但两人已经各自订婚。事隔多年以后,他们的爱仍然存在。“其实,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断背山’,有人正想回去,但有人永远也回不去了。”两难,未知。
《色·戒》,中间是一点,色戒之间是微妙的平衡关系,要色还是要戒,两难。张爱玲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也是两难,前后修改达几十年。李安敏锐地捕捉到张爱玲内心的“两难”,并把这种“两难结构”准确地表达在自己的电影中。可以说,《色·戒》是李安“两难结构”的高峰体现,那是因为他把人性最原始最本能的同***治性、社会性、道德性进行彻底的对立,而这种对立是永远存在、是无法解决的,也永远未知。
二、两难结构:属性魅力
两难结构至今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从缘起性方面来说,电影中的两难结构的塑造有两个背景:一是文学,一是戏剧,而它们的根源来自哲学。如果说哲学是思考人生,那么文学和戏剧以及艺术就是思考后的表达。“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先有物质还是先有精神?”从两难到未知,是哲学的终极命题,而不同年代的艺术家们就用不同的题材、人物与文化背景来阐释这个永恒的命题,在不断的阐释中体现出两难结构的属性。
(一)两难结构的多面性
多数艺术作品只能表现人和生活被切割的单方面,而伟大的作品则要表现出人和生活复杂的多层面。两难结构就表现了人和人生复杂的多面,只有两难才使唯美的人类感到生活本身的丰富和我们容易卷入的可能性。在伟大的作品里,你会发现人生的整体构架当中有一些问题确实是无法简单找到结论的,在未知当中能够触摸到伟大。哈姆雷特的“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恰能凸显两难结构的此种魅力。
(二)两难结构的思考性
两难结构的第二个魅力在于它的思考品性。黑格尔说过,在审美过程当中,思考也是。创作者要能引导读者思考。思考不是一种负累。一部作品能够让观众、让读者进行思考的话,是一种。如果你提出问题、你展开问题、你又解决了问题,读者就没了什么思考,只有期待,期待着你赶快把结论拿出来。期待也是文学审美的一个方面,但是这个方面层次比较低,我们在研究阅读心理学和观众心理学的时候,在讲人类的审美层次的时候,引起观众的期待叫浅层的审美机制的调动,深层的审美机制就是思考。思考不只是在看的过程当中思考,是看完以后还在思考。
(三)两难结构的永恒性
永恒性之所以永恒,就是由于它是两难,是未知,它永远得不出结论。一部作品的永恒就在于永无结论,“每代人都进入思考,每代人都得不到结论”。
李安在早期电影的拍摄中也意识到了“两难结构”的魅力所在,他在一次采访时说道:“《推手》《喜宴》《饮食男女》,其实我前面拍的几部片子就是有关理性和感性的挣扎,这两个元素正是生活底层的暗流……”而后来拍摄的《理智与情感》《色·戒》不仅具有多面性、思考性,最重要的是它的永恒性。要理智还是要情感,是要色还是要戒,永恒到永远也得不出结论。当《理智与情感》和《色·戒》涵容这个结构时,它的悲剧不可避免。悲剧的不可避免,某种意义上,就是我们面对的两难永远找不出一个最佳解决方案。在拍完《冰风暴》之后,李安说:“我觉得一个艺术品,应该是超越时间跟地域的限制,它具有这样的本质,除了做到特定性,一定也拥有一种持续性、全面性及概括性,才能触动很多人的内心,这也是我努力的目标。”
三、电影与“两难结构”的深度思考
当电影结构被用来专指情节的结构时,情节的结构也就俨然成了电影结构的代名词。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一方面,情节只不过是电影艺术中有关剧本构成的要素之一;另一方面,情节的结构又被视同于电影艺术整体的结构,进而获得超乎其他剧本构成要素的突出位置。如此一来,情节的结构既被用来描述情节本身的结构,同时又被用来描述电影的整体结构。那么电影是否不存在其他的结构问题了?前苏联的B·日丹在《影片的美学》中对此作了分析:“影片的结构并不等于剧作本身的结构。戏剧的完整性也还不能算作是结构的特性……影片的结构有两个向度,它仿佛处于一个边缘上,一方面是在文学的范围里,另一方面是在造型艺术中。电影艺术的本性表现为两种因素——剧作和造型(这两种因素的逻辑)的统一。”
的确,若按照传统的电影结构理论对李安电影进行分析,我们是无法参透李安电影中的“两难结构”或者“未知结构”的。许多影片之所以经典,就是因为它们呈现了类似的结构。
黑泽明的电影《乱》是其巅峰之作,它的构架来自莎士比亚的《李尔王》,黑泽明虽然更换了故事背景和角色性别,但《李尔王》的灵魂“两难结构”并没有改变,秀虎到临死前还是处于极度的“两难”之中,“乱”来自“内心”,来自“两难”,分也乱,不分也乱。
张艺谋的电影结构一向以“一根筋”的结构一插到底,但是他的电影《秋菊打官司》却是个例外。《秋菊打官司》除了“一根筋”讨个“说法”以外,最重要的是出现了“两难结构”。当电影结束时最后一秒定格在秋菊的脸上,秋菊奔跑着追赶被抓走的村长时,她的脸上并没有出现胜利者的微笑,而是迷茫的神情,这是秋菊的“两难”。她从头到尾不断地打官司就是为了讨个“说法”,可是这个“说法”给她的时候她又迷茫了,她到底要的是什么样的“说法”,未知。
李安的自身也是处处两难。他是一个华人,接受过中国传统的文化教育,同时又在美国接受过高等教育,无时无刻不处在两难的文化语境中。但可贵的是,李安通过电影把与自身处境相关的“两难”的境界和对“未知”的思考用艺术的方式表达出来。从他的第一部电影开始,“两难结构”如影随形。这是李安的独到之处,也是他成功的因素。我们有理由相信,李安在他以后的电影中会继续保持他的“两难”和“未知”的思考,使他的电影越来越走向国际,直达人心。
[参考文献]
[1] 张法.国家形象论[J].文艺争鸣,2008(07).
[2] 百家讲坛[OL].省略/lm/131/61/70899.html.
[3] 张克荣.华人纵横天下:李安[M].北京:现代出版社,2005.
[4] 张靓蓓.十年一觉电影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5] 墨娃.阅读李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6] 郑培凯.色戒的世界[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李存审戒子篇2
【关键词】李安 《色•戒》 爱国主义教育
See the new tendency of the patriotism education on adults from the film
------Centering on Li An’s film, Sex•Abstention
He ZhongTu Xianjing
【Abstract】The writer thinks that the most effective way of the patriotism education on adults is the film, especially the works which abounds in culture connotation. With the novel and history original edition of the film, Sex•Abstention, as the base point, the writer has discussed on how to show the subject of patriotism education in the network times through producing the works which abounds in the culture details. It is more humanistic and is accepted by the adults more easily.
【Keywords】Li AnSex•AbstentionPatriotism education
爱国主义是动员鼓舞全国人民团结在一起的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精神支柱。那么,爱国主义教育的关键是在成人还是未成年人?进一步问,成人爱国主义的最有效的途径是什么?这些是当前爱国主义教育不可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成人爱国主义教育最有效的途径是电影,尤其是富于文化内涵的作品。
1.有关***的小说原型。近年来,经典小说改编成电影始终是一个令人兴味盎然的话题,李安的电影更是如此。得奖已成为惯性的李安,自1992年首次执导《推手》以来,1993年的《喜宴》,1994年的《饮食男女》,1995年的《理性与感性》,2000年的《卧虎藏龙》,2005年的《断背山》,几乎每部电影都得奖,“李安制造”几成为得奖的保证,但2006年的《色•戒》例外。但无论得奖与否,都不能抹煞这部作品视觉刺激下的艺术创造,以及这些艺术创作对于探讨成人爱国主义教育新模式的启发意义,本文试***通过剖析李安电影的艺术手法及其影响,探讨在新时期爱国主义电影的新趋向。
李安自己常说:“电影比人生简单,比人生理想,他的魅力也在于此。”加之,精通文艺片制作方法的李安,通过在镜头前复原时代,借以表现人生。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李安是通过电影叙事之镜,以烛照自己。从小说到电影,李安遭遇张爱玲,最困难之处在于绝大部分电影都是基于长篇小说进行改编的,要把短短1万余字的《色,戒》演绎成一部引人入胜的电影,让生鲜活泼的文字变成可视的叙事画面,其中艰辛不言自明。但这部小说和电影的影响已经显现,把我们带回那个热血奔腾的年代,更近,更真实。
问题还得从小说创作的原型谈起,通常意义上的电影改编,大都指电影故事片对长、短篇小说的“译写”[1]。文学作品感人,往往有其超越文字本身的深层原因,即便所创造的人物并不存在,但这种情感必定存在于普通人中,伤我所伤、喜我所喜,故能在感动自己的同时,也感动别人。《色•戒》原著故事《色•戒》完成于1950年,结集出版又晚至1983年,集子名为《惘然记》,故事女主人公原型名叫郑苹如。集子称为《惘然记》,当取“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之意吧!
当年,《色•戒》小说一问世,“同情***说”便甚嚣尘上,而失败的悲剧性结局,又注定它成为张爱玲作品中争议最大的一部。张爱玲在《序集》的序言中这样解释:“最近又有人说,《色•戒》的女主角确有其人,证明我必有所据,而他说的这篇报道是近年才以回忆录形式出现的。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哪里轮得到我们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细?”1972年又有人著文指责《色•戒》污蔑***,张爱玲便作《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文反驳:“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暗示《色•戒》确有出处。1983年出版的《惘然记》前言,张爱玲亦称包括《色•戒》在内三篇小说的素材“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等等。
但猜想终归是猜想,事实总归是事实。传言郑苹如还在狱中的时候,所有***府高官的太太们都不惜打通关节,怀着巨大的好奇去张望上海滩传说中的“艳谍”,看到后,多半是失望半是失态地摇头:这哪里是个特务?分明就是个女学生嘛。但有一件事却是真的,战后国民***府高等法院审判丁默村,丁百般开脱,却不能否认他和郑苹如的特殊关系。1947年2月1日的审判笔录中,有一段涉及郑苹如被害的记载。审判长问丁默村:“女孩子为国家做特工当然是要牺牲自己的,你陪她买大衣是事实吧!”答:“我没有陪她。”郑苹如的悲剧,丁默村的谎言,都是上乘的表演,只是结局让人扼腕叹息。
张爱玲的那个海内沸腾、鱼龙游走的年代已经逝去,但小说《色,戒》承载的那段历史记忆却并未淡漠,让那段悲情岁月中的男男女女唏嘘不已,不仅是王佳芝,也包括易先生。
2.当抗日成为一种文化。中国是一个封闭的开放社会,因此中国文化有其独特的特点,接续千年而不中断。中国人虽然属于蒙古人种,但是与他的邻国不同,本性上并不尚武,尽管中国历史不乏伟大的将士和统帅――在本性上,他们是商人,中国人总是努力地从对手身上赢得什么,并把所有人视是为对手――但对手不是敌人,他们并不想将其消灭或俘虏。基于这种民族特性,中国文化中对于外族入侵也有其独特的表达方式,抗日战争尤其如此,抗战文学从思想的层面上升到文化的高度,在文学中表现得更为具体。
小说《色,戒》情节的展开,是以当年主导的上海“孤岛抗战”为历史背景。中国八年的抗战,是邪恶与正义的斗争,艰苦卓绝。加上东北人民从1931-1937年六年间对日寇野蛮侵略的顽强抵抗,那就是长达14年的浴血抗战了。对中国人而言,抗日是一场战争,但却不仅仅是一场战争那么简单。历史上有许多战争,当今世界仍然战火连连,许多残酷的战争都已被人淡忘,有些却挥之不去。追寻其中原因,是个有趣的话题。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战争,许多已经被遗忘,但抗日战争在中国人记忆中不仅没有随着时间而淡去,反而愈发明晰,为什么?是因为它是中国人的耻辱史吗,未必。西方列强中没有侵略过中国的屈指可数,但引得中国人刻骨仇恨的却只有日本人。
众所周知,日本人是个固执的民族,而中华民族外表虽然不是如此,但是在温柔敦厚的文化中,却隐藏着一种惊人的固执,历久不磨。就现世中国而言,明显带有仇日的集体意识。中国近代遭受千年未遇的巨劫奇变,遭受列强的瓜分,但对于中国普通民众而言,刻骨铭心的却是日本对华侵略,尽管从结果上看俄罗斯略去的土地更多,更值得注意的是,抗日的文艺作品不仅数量超乎其他同类作品之上,而且其层次也不仅仅停留在宣传的层面上,转而成为一种文化,成为一种激励中华民族反对外族侵略的旗帜。
李安深深地理解这一点,李安作品不断发现新的情感类型,并且用电影语言表现之。相对而言,发现容易,表现难,因此《断背山》把男男爱情表现得如此完美时,举世震惊。继此之后,《色•戒》围绕着情感与理智的冲突再次展开,只不过这次加入了抗日文化的民族因素,展现出新的特点。
当抗日成为一种文化,抗日战争就不仅仅是一场战争,而成为中华文化坚韧不拔抗争毅力的马赛曲,在其中,中国人对自己文化表现出高度的自信。当抗日成为一种文化,抗日题材的作品就成为中国人反抗外族侵略的精神结晶,之前很少出现这种情况。诸如《烈火金钢》、《铁道游击队》、《地道战》等作品一旦产生,就根植于文化当中,激励着中国人不屈不挠地抗争。在中国文化中,没有哪场战争让中国人印象如此深刻,也没有哪次对外族的抗争能上升到如此高的精神层面。
从民族主义回到理性的原点,我们注意到,民众已经习惯了抗日影片中的英雄结局,却忘了我们在抗战中的失败和无奈,《色•戒》正好从这个角度重新表现抗日战争。在《色•戒》中,一反抗日影片歌颂抗日英雄的基调,抛弃英雄主义的套路,描绘抗战斗争中的失败例子,刻画抗战中的***的狡谲和坚韧,描写抗日志士的热情与幼稚,表现人性的弱点导致的失败,这是不能抹煞的事实,是真的人性,尽管带有悲剧色彩。《色•戒》的出现,打破了中国人一贯的思维,打破了中国抗日题材的文艺作品一贯所渲染的英雄色彩,让人们正视在抗日战争中人性的弱点,更多人性的。这是中国人,这是抗日战争中的中国人,这是在抗日战争中的中国女人,她们的爱恨情仇,需要人去表现,需要人理解,需要有人同情,张爱玲借助小说、李安通过电影表现了这一点,尽管许多的国人未必认同,声嚣尘上就不足为怪了。
在小说中说得很明白但在电影中却很难表现的一点是,***与大丈夫对于女人来说并不矛盾。中国人很奇怪,对于***的唾弃往往走向妖魔化的方向,否认其作为人的存在,但张爱玲的小说颠覆了这一点,对王佳芝而言,易先生粗暴的情爱方式、残酷无情的处世方式,都是“大丈夫”的表现,印证了“无毒不丈夫”的中国古语,尽管针对的对象是自己。比起那些没有胆气去爱、去引诱、去恨、去杀的阉鸡男人来说,***的身份并不能改变由肉体印证的男人标准。这一点,在任何公开的场合宣扬都会招致非议,张爱玲选择了在小说中、李安选择用电影的手段,在两个镜中世界表现人性的本来,表现了人性弱点带来的必然悲剧,描绘了这座爱情沙塔坍塌的每个细节。
3.结论。本文强调的是,网络时代的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电影一直以来都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仍然沿袭以前爱国主义影片的模式,显然不能达到普及教育的目的,对成人尤其如此,如何探索在文学与电影结合的新路,李安电影是一个绝好的示范。
当华语小说的内敛风格被热辣的电影手法搬上荧幕之后,张爱玲三十年磨一剑的苦心昭然天下,李安电影使之更为直观,把我们带回半个多世纪以前的奔腾年代。这个故事原型人物的青涩、天真与冲动,在小说中表现得很含蓄,悲剧性的结局让这部小说更具生命力,而其中最让人感动的是,人性在情感与理智之间进退维谷,稍纵即逝的情感动摇注定了生命历程上永久的遗憾,面具下的人生却有着真挚的情感,不管这种情感带来的是幸福还是灾难。就像痛苦不能让肉体忘记饥饿一样,理智也不能让肉体放弃对于情感慰籍的需求,对错之间只是理智的判断,情感的天平还有的尺度,对王佳芝是这样,对易先生也是这样,只有对于欺骗自己情感的邝裕民是个例外。总之,王佳芝是一位为国献身的人,就像她的原型郑苹如一样,是那个时代为国牺牲的众多志士中的一员。
李存审戒子篇3
关键词 张爱玲 李安 《色・戒》传统文化
著名导演李安执导的影片《色戒》延续了张爱玲同名小说《色・戒》的主体内容,也秉承了小说的灰暗格调以及叙事方式。叙述了一段战乱年代爱国青年对国家和民族奋不顾身的爱与责任的生命悲歌。这种看似朴拙的主题,在李安的全新演绎下,变得生动而有张力,从王佳芝那另类的暗杀计划到易先生这个特务头子身上所流露出的人性底层中的挣扎。无不给观众以强烈的心灵震撼,影片视觉上更是挑战了近年来华语影片的低线。可以说,李安在影片中,时时处处显示出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传统文化支配下的中国文艺的背离。
一、情节设置的背离
电影《色・戒》延续小说版《色・戒》的内容框架,讲述了一群爱国学生为了救国设计了一出荒诞的戏剧,由戏剧社的当家花旦亲自主演与特务头子易先生周旋,目的为了暗杀,但最终暗杀未遂。并暴露了自己和爱国学生的身份,遭致杀身之祸。
然而这种情节的安排对于传统文化和传统文化支配下的中国文艺是相背离的。影片中***者爱上了大***,阅人无数杀人如麻的大***能动了真情并为此一掷千金,女***者为了***不惜付出肉体的代价委曲求全,背负沉重的***行动却在成功前因为一念之差而功亏一篑,这些都是以往传统***题材的文艺作品中从未涉及到的,特别是李安在影片中运用大手笔,通过三次表现易先生对王佳芝情感的三个不同阶段,以此反馈人性的拍摄技巧和叙事手法,更是备受争议。影片《色・戒》大胆的尝试给国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不管这种尝试是否具有进步意义,也不管该尝试能否持久,但这种尝试却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二、人物塑造的背离
传统的***者形象在观众心中应该都不陌生,他们强硬坚毅,勇敢而大无畏,堪称时代的楷模和后人学习的典范。
反观王佳芝,从身份上说,她是一个***者,她因为爱演戏会演戏而成了戏剧社的小演员,为了***,她在戏剧社安排的爱好者帮助下变成了“女人”。可以不客气地说,她由女性到跻身为爱国女性的行列付出了精神与肉体的双重代价,“献身***”对于她来说似乎又有了更深层次的含义。然而,她所参与的爱国行动竟是一出可笑的独角戏,她成了除她之外其它戏剧社成员***的工具。在付出非常代价辗转成为特务的情妇之后,这出戏并没有如想象般发展,王佳芝背叛了她作为***者的身份,在***成功前的一瞬她变节了,遵从于她的另一个身份:人。人就必然忠于自己的性情,那枚有价无市的硕大粉钻的横空出现瞬间成了王佳芝爱和灵魂的全部寄托,爱情如排山倒海扑面而来,与此相比。她对***的追求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变节一触即发。
《色戒》反写人性,处处阴暗,在人性最底层的挣扎中保有一丝悲悯的目光。
三、主题的背离
在中国以往的文艺作品的创作中,一直贯穿着这条红线。即故事无论多么曲折,坏人多强势,好人处境多悲惨,但最后的结果必然都是好人翻身获***,恶人遭殃被唾弃,张显惩恶扬善的主题,表明***必将走向胜利的信心和勇气。
但影片《色・戒》似乎也抛开了这条***治红线。剧中大***一路走来潇洒自如,春风得意。既享受着荣华富贵,高官厚禄,又抱得美女,相交甚欢。大***不仅多次逃脱***青年的暗杀行动,还“成功”的对“地下组织”进行了清洗,将***青年悉数送上“断头台”,推下悬崖。作为爱国家、爱民族,献身抗日事业的***青年,作为传统和现代意义上的“好人”没有得到惯有的保护,“恶人”也没有受到正义的惩罚。
李存审戒子篇4
■乱象
包养情妇剧情不断刷新
一起起腐败大案,抖搂出许多贪官与情妇的故事,“剧情”不断刷新。9月15日,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伙同情妇涉嫌受贿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闻清良曾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副局长和昆明铁路局局长等职务。据媒体报道,检方指控闻清良单独或伙同情妇受贿2000余万元,其中有近1500万元是伙同情妇钟某收受。其情妇钟某已被另案处理。
此前不久的9月10日,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光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光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光当庭认罪,对指控没有异议。包养情人成为光受贿的动因之一。
在腐败案件中,“凡贪多色”的定律一再得到验证。贪官包养情妇、小三或出轨、外遇等现象十分普遍。有的痴情专一,将情人视为红颜知己;有的荒***无度,与多名甚至数十名情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有的共享情妇,还有的接受性贿赂,或被设局、落入圈套。
■分析
本质上与纳妾没有区别
包养情妇不仅伤害婚姻家庭,败坏社会风气,情节严重还构成重婚罪。这种丑恶现象为何在贪官群体中十分普遍?
云南大学教授金子强认为,内在原因是贪官群体道德品质滑坡,违背对婚姻和家庭的忠诚,受享乐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古代有权有钱的人可以纳妾,如今包养情人、小三,本质上与纳妾没有多少区别。
外在原因是权力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社会诱惑太多。有些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权力集中而监督失灵,给权力寻租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必然会面临金钱和美色的诱惑。
社会风气的变迁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随着道德观念和社会风气改变,一些人对婚外情的容忍度变大,对“包养情妇、小三”的行为见怪不怪。
从法律和***纪讲,对包养情妇的惩处失之于宽。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指出,有的已婚官员长期包养情妇,可能已构成重婚罪,但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当事人可以狡辩,因此很难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有关***纪规定,“重婚或者包养情妇的,给予处分”,但实际上,官员生活作风问题往往成了贪腐案件中的连带问题,单独因生活作风问题被查处的官员较为少见。
■观点
对包养小三应从严惩戒
包养情妇、小三,通常被视为个人道德的问题。但官员作为“人民公仆”,如果道德出了问题,能指望从不吗?显然不能。
因此,对官员包养情妇、小三的行为应从严惩戒。云南百姓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天盛提出,对官员道德失范行为的监督,依靠自律或空有规定还不够,还要有便于操作执行的惩戒措施。官员包养情妇,即属于“道德失范”,应当从严惩戒,将其作为一条不得逾越的红线,一经查实就应引咎辞职或予以免职。
■链接
官员与其情妇的N种结局
盘点近年来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件,官员包养情妇的结局各不相同,以下五种情况堪为代表。
一、私情曝光,身败名裂
江苏常州钟楼区原区委办主任杨波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
今年7月,一则举报时任常州市钟楼区委办公室主任杨波包养情妇的“实名举报常州钟楼区一官员”网帖,在天涯论坛等网站后迅速流传。
网帖以潘家小学教师张某自诉的形式,实名举报杨波包养其妻子马某。有媒体记者约见了张某,张某否认是他发的网帖,对帖子的内容也不了解。据一名知情者介绍,网帖可能是杨波妻子以张某的名义发的。7月11日,钟楼区委通报,以杨波存在生活作风问题为由,免去其钟楼区委办公室主任职务,并由区纪委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二、共同受贿,双双落网
***伊宁原市委书记焦宝华与情妇杜某共同受贿案
2012年7月1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杜某与焦宝华共同受贿210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杜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9月1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此前,伊宁原市委书记焦宝华受贿、已被法院判处死缓。二审法院经调查,杜某与焦宝华是情人关系,曾两次找到焦宝华为一家房地产公司拿到两块地的开发权,两人共同收取好处费1800万元;杜某受同学谢某请托,找焦宝华争取到一个项目,两人共同收受谢某300万元好处费。
三、情妇反水,检举官员
温州市委原秘书长吴开锋疑似因小三举报被免职
今年3月底,一条内容为“温州市委***、秘书长吴开锋遭小三逼宫,曝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帖子在网上流传。自称姓张的女士微博发帖,自曝与吴开锋保持不正当关系,在怀孕后吴开锋给其20万元作为补偿离她而去。4月2日,浙江省有关部门证实:温州市委***、市委秘书长吴开锋涉嫌违纪,已免去其现任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四、情妇敲诈,反被判刑
情妇分手后敲诈深圳海关缉私局原副局长获刑5年
广西籍女子高某某,被控对深圳海关缉私局原副局长李某某进行敲诈勒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高某某不服判决,上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8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法院审理查明,高某某于2008年6月结识了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的李某某,两人开始交往,2009年7月分手。分手后,高某某多次联系上李某某及其妻子,称要找到媒体披露其***的行为,并向海关纪委检举揭发。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某与高某某分手之后,共向高某某支付了38.3万元。法院认定其中5万元属于分手费,是李某某自愿支付,其他属于敲诈所得。
五、心狠手黑,杀人灭口
济南市人大***会原主任炸死情妇
李存审戒子篇5
过去的一年中,我在您的直接领导下,在岳父岳母的英明指导下,在大小姨子的集体关怀下,遵照您的指示,按照您的部署,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摸爬滚打、积极进取,各项家庭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至去年底,咱家的银行存款、股票市值、固定资产三项指标分别比前年增长了18%、19%、20%。超额完成了去年初制定的“三项指标增幅要达到12%”的任务,同时咱家还被本胡同评为“五好家庭”,我被本楼道评为“最称职老公”,您则光荣当选“最幸福太太”,实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服务夫人”为工作重心,抓好家庭曰常工作。
二、以“夫人旨意”为工作重点,抓好家庭经济建设。过去的一年中,我认真贯彻夫人去年初作出“要把家庭经济搞上去”的重要指示,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经济建设,终有所成,家庭三项经济指标均比前年大幅度增长。
我的主要做法是: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去年,我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工资、奖金等主营收入悉数上交,再由夫人回拨零用钱的收支两条线***策,其余副业收入纳入预算资金管理,向夫人打报告审批使用,在过去的一年中,由于我财经纪律做到了不截留挪用,不挤占乱花,不隐瞒收入,不设小金库,使夫人总揽大权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家庭收入管理规范,资金专项使用。
2、厉行个人节约,注重自我节流。过去的一年中,我戒烟、戒酒、戒茶、戒零食、戒请客,总之,将个人吃穿用度费用降至最底,每月零用钱均有剩余,积蓄一定时曰,购买首饰、衣物若干赠于夫人,既增加家庭固定资产,又给夫人带来惊喜,一举两得。
3、积极探索,广开财路。一是充分发挥自身所长,笔耕不辍,投稿报刊、杂志赚取稿费。二是深入领会《麻将致胜大全》要点,掌握致胜技艺,与同事亲友小赌怡情,胜多负少,小有收获。三是苦心钻研炒股方法,向夫人申请专项资金投身股海,一级市场守株待兔,二级市场低买高卖,一年下来赢利颇多。
三、以“夫人喜好”为出发点,抓好家庭安定团结。过去的一年,我始终以“夫人喜好”为标准,一切听从夫人,听从夫人一切,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搞好家庭安定团结,主要有:
1、婚前死***小黄、小李、小谢、小***、小杨诸人一向好吃懒做,行事全无章法,经常来家骗吃骗喝,以夫人不喜,我遂将彼等列入损友名单,遂一割袍断义,中断往来(注:小李因欠我债务的缘故,暂还保持联系)。
2、过去我好吸烟,一天两包不在话下,夫人恶之,去年伊始,我便痛下决心,誓与烟绝。如今,瘾来时,我至多点蚊香一支嗅其味以解馋。
3、前年我看望父母次数多于看望岳父岳母一次,夫人不悦,去年我遂积极整改,以实际行动纠正偏差,据统计,至去年底''''我看望岳父岳母次数超出看望父母次数两次,在时间总量上超出45分钟,在孝敬财物总额上超出21元人民币。
4、央视主持人刘仪伟,风格清新,厨艺一绝''''夫人爱甚,视为新好男人,我遂理一板寸头,学一口鸟腔普通话,苦研《天天厨艺》菜谱,每曰推出一样特色小菜。
由于我紧紧把握“夫人永远是对的''''如果夫人错了,我请参照上句执行”的方针,认真贯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夫人一脚踹过来,我就躲着走”的基本原则,家庭安定团结局面一派大好,夫妻相敬如宾,居家气氛温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主持家庭曰常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夫人的要求仍存在大小差距,如:工作主观能动性还有待加强,工作前瞻性不足;工作尚存在畏难情绪等,在新的一年中,我将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在巩固去年成绩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咱家的生活水准芝麻开花节节高,夫妻恩爱此情绵绵无绝期。
李存审戒子篇6
关键词:《色-戒》;人性;艺术;生活;普世伦理
2007年末,张爱玲的小说《色戒》被李安搬上银幕,引来国外有识之士的诸多恶评。然而,《色-戒》却获得华人世界如潮的好评。在上海,电影放完,观众起立并长时间鼓掌欢呼“李安万岁,万万岁!”在台湾,著名学者龙应台对两位演员精彩的床上动作表示由衷敬意。一些大陆“女生”为“易先生”的心狠手辣和倜傥风度倾倒,视为理想佳偶。
面对各方面的非议,《色-戒》的“粉丝”们搬出“人性”和“艺术”两大盾牌。对于片中“爱国青年爱***”的安排,他们报以“同情之理解”,认为此乃人性之体现。所谓,***也是人,也有感情,也有真爱。主流媒体赞扬李安“以身体动作展示人性的真实,比张爱玲的原著更精彩”。
一部《色-戒》引来如此热捧,说明我们这个民族的道德底线已经失守。近年来,屡有冲击私德底线的行为,《色-戒》则冲击了公德底线,而民族道德底线的丧失,绝非民族之幸、国家之福。
一、冷血才女眼中的热血英雄
《色-戒》绝非向隅虚构,而是根据上世纪30年代轰动上海滩的郑苹如剌丁案改编而来,因此,其内容不能罔顾英烈的名誉而任意演绎。由于故事以抗战为背景,所以,其感情倾向也不能违背基本的民族立场。
(一)热血侠女郑苹如
郑苹如出身名门,抗战爆发后,年仅19岁的郑苹如为了抗日救亡,毅然加入了的“中统”组织。由于汪伪***府的特工组织七十六号,屡屡捕杀抗日志士,因此,中统指示郑苹如接近七十六号的头子丁默,伺机刺杀。郑苹如利用自己与丁默的师生之谊,很快取得了丁默的信任,成为往来密切的“朋友”。1939年12月21日,丁默约郑苹如随同赴宴,“中统”特务随即做好了准备。宴会结束后,郑苹如提出要买皮衣,丁默立即带她前往当时上海最著名的西伯利亚皮货店。在郑苹如挑选衣服时,老奸巨猾的丁默发现门外有可疑之人,意识到中了埋伏,他借掏钱之机故意洒落一地钞票,然后,突然冲出店门,待中统特工反应过来开***时,丁默已钻进汽车狂奔而去。
事后,丁默在电话里大骂郑苹如出卖自己,郑苹如坚称冤枉,丁假意相信,邀郑前往,为了继续与敌周旋,郑苹如毅然前往,到后即被逮捕。在狱中,她坚贞不屈。1940年2月,被汪伪特务秘密杀害,时年23岁。
这就是剌丁案的历史真实。女主角王佳芝的原型就是郑苹如,男主角易先生的原型就是丁默。与历史的真实不同,在张爱玲的《色-戒》中,王佳芝为情所迷而放跑了易先生;在李安的电影中,丑陋的丁默被演绎为风度翩翩的帅哥,而女英雄则在***的身下婉转求欢。
(二)冷血才女张爱玲
正如病态的母亲生不出健康的孩子,冷血的作家永远写不出热血的英雄。对于郑苹如***,稍具民族意识者莫不视为民族英雄而心生敬仰,张爱玲凭其真实的想象,美化***,丑化英烈,其实正是其冷血家底的自然流露。
张爱玲的冷血,首先体现在面对国难的漠然态度。抗战爆发,有骨气的知识分子或投身抗战,如抛妇弃子自日本归来的郭沫若;或逃离敌占区,如放弃舒适生活任教于西南联大的闻一多、朱自清等。即使被困敌占区,也保持民族气节拒绝与侵略者合作,如蓄须明志的梅兰芳、程砚秋。而张爱玲不仅自愿留在了沦陷的上海,而且,以她的丰产作品“繁荣”了日寇占领下的孤岛文坛,成为“孤岛文学”的代表作家,颇受日本侵略者的青睐。作家柯灵两度被日本宪兵队逮捕,只因曾经帮助改编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而免遭酷刑!
投敌,国人皆曰可杀,张爱玲却为汪伪***权的宣传部长――一个自嘲“我是***治的事亦像桃花运的糊涂”的胡兰成的风度所倾倒。在小至个人感情大至国家民族都没有任何操守可言的胡兰成而前,“她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可见,在感情方面,家国大义不是她考虑的因素。
无疑,与民族危难相比,她更在意与自己有关的事情,无论如何琐碎,比如小说、免考、冰淇淋。对此,她并不讳言。在《烬余录》里,她曾坦承“香港之战予我的印象几乎完全是一些不相干的事情,而这些不相干的事才是人生的乐趣所在”。在她看来,那些与战争(包括抗战)无关的事情才是快乐的源泉!
对待那些需要她帮助的弱者,张爱玲也表现出惊人的冷酷。面对病人的、哀号,身为护士的她无动于衷,而等病人去世,她却为之欢欣鼓舞,只是因为病人不会再给自己添麻烦。她自己也承认:“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良心的看护”。坦率中流露出无畏的玩世不恭!
一个对民族危难和病人的求助如此无动于衷的人,一个在***面前身段如此之软、姿态如此之低的人,写出丑化英雄、美化***的《色-戒》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二、源于生活低于生活的“艺术”
“人性”,是《色-诫》的追捧者炫耀的最大理由。所谓“***也是人、也有感情、也有真爱”,“《色戒》是在刻画”易先生作为人的私生活而不是评判其作为***的公生活”。有人甚至以讽刺的口吻反驳:“文学和电影不能完全忠实于史实……这一个基本认识,往往被不少历史研究者或文学批评家所忽略”,“对号入座式地做***治索引工作,虽有助于了解上海上世纪40年代初上海沦陷区的时代背景,但不一定能增进我们对于影片和文学原著本身的欣赏”。
人性有弱点、也有优点,人性的优点构成人性的光辉,为了信仰不惜牺牲是人性中最大的优点。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用他那著名的诗句形象地说明了信仰的力量。历史上从来就不乏为信仰而献身的英雄。对郑苹如而言,她不可能不知道特工的危险性,一旦暴露,往往被处死刑。以其家庭背景,她也可以像张爱玲一样在那些与国难不相干的事情中寻找生活的乐趣。在民族危难之际,加入特工组织的行为,充分表明她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一个舍生报国的人,只有杀敌的信念,怎会对敌生情、为情纵敌?
《色-戒》试***让我们相信,一个与狼共舞的志士,对“狼”生情,为情纵“狼”,是多么符合人性的逻辑。然而,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也告诉我们,人类最基本的需要是生存的需要,在随时可能牺牲的虎狼丛中,一个身负重任的特工,与猎杀目标擦碰出情感火花,已经违反了人性的基本逻辑。
“艺术”是《色-戒》的追捧者们炫耀的又一理由。然而,艺术有好坏之分,好的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坏的艺术则源于生活而低于生活,歌颂真善美的艺术就是高于生活的艺术,丑化真善美的
“艺术”就是低于生活的艺术。《色-戒》的小说版和电影版将一个舍生赴义的志士歪曲为一个为情忘义的弱智;把一个感人的爱国传奇演绎为低级的娱乐。丑陋、秃顶的丁默,被打扮为风度翩翩、整齐亮发的易先生;***的残暴、,被张爱玲塑造成男子汉应有的“心狠手辣”。如此讴歌***,丑化英雄,可谓源于生活而低于生活的典型。
三、天使的愤怒
郑苹如本可以像张爱玲那样享受青春的花样年华,等待她的本应是纯洁的爱情和生活的甜蜜,但在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她抛开女性的矜持,置个人安危于不顾,为民族大义,忍常人不能忍,义无反顾,最终献祭于祖国,毋容置疑,她是民族的英雄,应该得到国人的尊崇。
小说《色-戒》问世后,被海外华人痛斥为***文学。电影《色-戒》公映后,引起郑苹如家人的愤怒。当《色-戒》的粉丝们将《色-戒》的批评者指责为艺术欣赏的弱智的时候,他们可能没有想到,天堂里有一双愤怒的眼睛正在注视着他们。
可以肯定,***的在天之灵一定会为之愤怒,她一定不会想到,她的同胞竟会以如此不堪的方式亵渎自己。她也可能困惑,她为之献身的祖国怎么会容许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作品出版、放映。面对如此冷血的同胞,如果生命可以轮回,时光可以倒转,***还会“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吗?一个亵渎英雄的民族,还会有为之献身的英雄吗?
举国热捧《色-戒》,对于郑苹如***的在天之灵,对于郑苹如***的家属,真是情何以堪?对于一个民族而言,做出如此亲痛仇快的事情,既对不起先人,也无法教育后代。
四、普世伦理的应有之义
对于郑苹如的行为,东西方文化无不视之为民族英雄而倍加颂扬。
《聊斋志异》中有一个舍身报仇的故事,说的是民女商三官为报杀父之仇,离家出走,隐姓埋名,男扮女装,假扮戏子,混入仇家,以色相引诱,先杀仇人后自杀的传奇故事。对于商三官的行为,蒲松龄称颂有加,认为可与荆轲、关羽相提并论。
为报一己私仇而舍身的商三官尚能与关羽、荆轲并列,为民族而舍身的郑苹如,其应得的尊崇自然不在三官之下。
以色列历史上,有只身赴敌营,以敌,手刃敌酋,拯救民族危难的女英雄犹滴。在法兰西历史上,有为抗击外敌,为国捐躯的法兰西少女贞德。
对于这些巾帼英雄,各民族无不视为民族骄傲。犹滴的事迹被载入圣经,受到以色列民族和基督教世界的尊崇。贞德则被视为法兰西的“圣女”,成为反抗外敌入侵的榜样。
李存审戒子篇7
[关键词] 《色·戒》 叙事 比较
电影《色·戒》的公映以及引发的热烈讨论,无疑是2007年最受人关注的文化现象。在第64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这部由李安执导、根据张爱玲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影片,使李安事隔两年之后再一次赢得了金狮奖。2007年华语影坛的最后一项盛事——台湾电影金马奖对《色·戒》也是青睐有加,包括最佳剧情片、最佳导演在内的7项大奖都归属于李安的这部力作。电影中的***场面、演员的表演尺度等问题使影片在公映前即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而张爱玲的原著小说是否有美化***之嫌,随着影片的上映重新得到了受众的关注。电影与小说像或不像、孰优孰劣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既然是文学改编电影,自然免不了与原作进行一番对照。哪怕是些微改动,也会惹来观众(毋宁说是原著读者)的质疑。《色·戒》电不例外。事实上,改编不仅仅是被动的、完全的直译。它更是一种再创作。任何一部改编作品都不可能等同于原作。
《色·戒》是张爱玲晚年的代表作,写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几个青年学生施行“美人计”刺杀汪伪特务,因“美人”通风报信导致行动失败,青年学生们反遭捕杀的故事。依照我们对类似题材的惯性思维,这应该是一个精彩绝伦,曲折离奇而又险象环生的故事。事实却出乎意料。
小说叙事的重心并没有放在刺杀行动的展呈上。而在表现行动的参与者一女主人公王佳芝的内心感受和主观意识上。整个故事情节,是由人物的心理活动来推动的。虽然小说将叙事时间限定在刺杀行动的当天,也追叙了“美人计”的由来及过程;但是,处于情节链中的事件、以及与事件相关联的人物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倚赖王佳芝的心理活动从侧面加以呈现的,而且缺乏细节的描绘。因此,张爱玲的《色·戒》在叙述故事的同时也留下了巨大的空白。留白造就了小说叙事上突出的特点,即“似是而非,暖昧含混”。尤其表现在人物性格不鲜明,人物关系不明朗、情感关系不确定等几方面。最让人疑惑的是,小说在王佳芝的所思所想上花费了大量的笔墨,却并没有交代清楚她的临场变卦出于何种心理动机,且又有着怎样的心理发展轨迹。相反,我们从作品中看到的是,王佳芝从没有忘记她身肩的任务。为此,张爱玲细致地描绘了咖啡馆、珠宝店以及街道等几个相对***而又彼此联系的空间;虚构了王佳芝对于刺杀行动将如何进行的种种想象:还写到了她在等待刺杀对象——易先生时修补妆容、整理衣饰等细微的外部动作,以渲染压抑的气氛、勾画人物焦灼的情绪。除此之外,小说对于王佳芝与易先生的关系这一关键问题的表述,也具有相当的迷惑性。与张爱玲笔下众多女性角色相类似,王佳芝是个清高、矜持,又有些世故的女子。十五六岁时,她身边就不乏男性的追求,她则一味抵挡他 们的攻势,不为所动。然而,为了扮作已婚***去诱杀老易,她轻易就失去了童贞。之后,她差不多放弃了对爱情的渴望与梦想,冒着随时遭遇杀身之祸的危险,以情妇的身份接近老易。按照常人的思维逻辑,王佳芝不可能爱上这个毁掉她生活的男人。而王佳芝自己在审视与老易的情感关系时,本身也无法认同所谓由色生情、由欲生爱的可能性。她深谙男女之间感情游戏的规则,知道老易提出送她戒指无非是欢场上的伎俩,与爱情无涉。有了这些铺陈,王佳芝在一瞬间觉得老易是爱着她的,因此放走了他的“突转”显然极不合常理。而随着情节的急转直下,在叙事开始时就已设置好的、叙事中看似层层推进的悬念——刺杀行动本身,直到叙事结束时也没有发生,彻底成为了虚设。 )
小说叙事所留下的空白和疑点甚多,给阅读设置了重重障碍。它们一方面影响了对作品的读解,另一方面则激发了一如李安似的探寻宝山面目的热情。
不少人认为《色·戒》系影射张爱玲与胡兰成恋爱的往事,涉及到作者复杂而隐秘的心路历程,所以张爱玲才不得不用隐笔、曲笔。其实大可不必作这般猜测。张爱玲也曾告诫过读者,不要将小说中的人物与现实中的人对号入座。悲剧性是张爱玲作品一贯的底色。在张爱玲对现实与人生的冷静剖析里蕴含着一种超乎个人的、深刻的悲剧意识《色·戒》旨在描摹置身于宏大历史背景下的普通个体的悲剧性命运,张爱玲则自始至终关注着命运背后的阴影——人的存在与人性。小说为我们精当地诠释了诸如存在与虚无,意义与价值的失落,人际问的冷漠与疏离等现代主义式的经典命题。这恰恰得益于其叙事上的留白。
李存审戒子篇8
[关键词]《色・戒》,色,色彩,色调
每一部电影都有其独特的“色”的运用――这里主要指色彩和色调,或华丽或朴素,或者张扬或收敛,或大气或婉约……色彩和色调在电影中的应用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表现主题思想,反映影片整体风格,凸显导演思想的重要手法和反映工具。下面笔者就李安导演的影片《色・戒》来探讨其中“色”的其中韵味和它在影片中的重要作用:
一、色的心灵代表性
色对人物的反映,最直接地表现了人物的环境,身份,和特定的内心世界。《色・戒》中李安把对色的控制把握在模糊的昏暗污浊之中的暗淡色调和色彩的一定范围和空间的单调性,以此来表现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压抑和黑暗。主人公王佳芝那飘摇不定的心里世界正是处在这灰暗、沉重的色之中,她可以有选择,但她不能选择,因为她原本那单纯而善良的爱给了那些穿“土灰色夹衫”和“白色衣衬”激进的学生。最初她向着心中那些白色般单纯而美丽的爱情追逐时,却没有想到落入这灰色的圈套中,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获得那原本美好而纯洁的纯色爱情,因为这阴暗的灰色太重,太深,遮住了良知,遮住了积极和美好的一面。
当她遇见易先生,从用感情赢得暗杀易先生的机会后,画面的色彩和色调在凸显紧张的同时,渐渐变得柔和。那颗粉色大钻戒折射出的光芒,让女主人公在那一刹那间,感受到了来自她内心深处的一丝意识。在别人眼中,王佳芝永远是一颗棋子,但在此刻,她可以做出一点选择,这个选择是她发自内心的意识所为,尽管她知道这样的后果可能会是怎么样。
在整片昏暗和压抑的色彩环境里,始终都有王佳芝那白色的纯洁梦想的爱,有那像粉色钻戒折射出的美丽的光芒般的心灵之光,而影片最后当这颗钻戒的粉色之光再次在易先生的桌上闪烁时,成为整个画面的中心,这束光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让人觉得美丽,但现在只能替之惋惜。
二、色的文化理解性
色的生命力在于人们赋予它感情,赋予它生活的烙印,民族的色彩,反映了民族的情感和一定程度上对本民族文化的理解和阐释。色彩和色调所具有的文化代表了一定的历史时期,一定的地域空间和一定的人文风情背景下,人们心中的审美追求和价值趋向。
导演李安对色的运用反应了他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和诠释。我们不难回忆李安的家庭三部曲中那充满误解但温馨的色――暖家庭之间的隔阂再大也始终是一个爱的集体,《卧虎藏龙》里的每个场景如中国传统水墨画一样的柔和的色――韵:中国人最传统的审美观念和对事物的认识追求与自然的和谐,美丽的故事,美丽的打斗场面,美丽的中国人物。《断背山》中那至真至纯的色――醇:主人公之间的感情被主色调的雪山的白色映衬得更加纯洁和唯美,感人至深。
同样,色戒中的色文化,代表导演李安如何理解张爱玲小说中那段历史时期背景下,以独特的女性视角文化去解读这样的一个特殊的故事。在《色・戒》中我们可以看到,李安将自身所受到的中原、台湾、美国的文化都综合到电影身上,以昏暗而激进的色带领我们进入他的电影世界,以压抑而柔和的色刻画女性的经历,以中间穿插的宝石的闪亮光芒和外面紧张的色来表达女主角当时爱与无奈、爱与不知所措的选择等。他的色的运用,反应了他对张爱玲描述的当时那种***治、功利、利用、欺骗交织下的小说中人物的表现的理解,深刻而到位:象征复杂环境中的主色调的灰暗中,有柔和的色――表现王佳芝的色,有稳重的色――表现易先生的色,有轻浮不干净的色――表现青年学生的色,也有惋惜的色――被单上那王佳芝的唇印的色等等,加之与用光技巧的结合,把那种特殊的氛围和主人公在错综复杂的那个时代的中国大环境文化表现得淋漓尽致。
三、色的历史重塑性
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个特殊的主题,每一个时期都有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在《色・戒》的整部影片中,李安采用那样压抑的、昏暗的“色”突出对那段特定历史环境的渲染。整个画面深沉、暗淡,这一方面迎合了影片宏达的叙事背景,另一方面也定下了影片的整体感情基调。在《色・戒》所描述的那个年代下,***局***,民生艰苦,青年人和中年人、男性和女性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电影中的色的运用重塑了不同人物的历史性角色地位。
青年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对现存的社会现实已经失去信心,他们想象着变革,想象着时势造英雄,想象着通过一定的力量现实不合理的一面,成就自我,成为英雄。但现实的社会力量和他们扮演的角色使得他们处在理想和现实的徘徊中。于是青年人开始思考如何采用特定的手段来做他们认为有意义的事情,至少比袖手旁观和置之不理强,他们渴望胜利,担心前途,于是喊出救国救社会的口号的同时,也在证明他们在社会中的价值。那个历史时期的青年所反应出来的正是这样一种既高尚又龌龊,既有勇有谋又不择手段的双重准则。影片中的色正是赋予了学生们这样的一种矛盾的历史性事实心理,但为了从主人公的角度考虑,这种色的韵味定位在了灰暗和模糊的成分更多些,这些青年的思想在激进、爱国的背后,在这种色的衬托下显得更加浮躁和阴暗。
中年人是社会的上层力量,在当时的***局背景下,他们的一举一动甚至被人看成是影响这个现实的最直接因素。电影在塑造易先生这个角色时,色的处理虽然还是以暗色为主,但更加的稳重和踏实,易先生身上所折射出的色,此时并不是以往电影中那些反面身份的反面之色――下流、***、丑陋,反而从他身上我们看到的色,更加柔和,更加稳健,更加具有安全感和包容性。
男性和女性在影片中的历史时期所扮演的角色和承受的社会压力不同。男性是社会游戏规则主导者,是操控者,而女性仅仅起到了一个衔接的作用,正如片中女主人公王佳芝只不过是一个棋子,一个起到中介作用的非重要性人物,整个事件的结果对她而言没有太多意义。女性唯一能够承担的历史性作用在这里被提炼成了一个附属品,社会没有给她们太多选择权利。在影片中男性的色彩是以暗色的衣着为主,与那个时代的主背景色灰暗所表达的色彩一致,而女士所折射的色,可以成为整个的社会色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那个社会的主色。
四、色的强调点睛性
特定环境中的用色讲究,更加显现导演对细节的处理功力和对影片的思想情感的把握。在强调点睛性作用上,色的处理和运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斯皮尔伯格的《辛德勒名单》中与整部影片的黑白处理唯一不同是画面中出现了一个穿鲜红色衣服的可爱小女孩,而当观众再次见到这仅有的鲜红色时,这小女孩的尸体出现在了运尸车上……正是这鲜红色的闪现,使之在观众心中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在画面用色上讲究的导演我们可以想到张艺谋,红色是张艺谋电影中常常运用的强调颜色,像《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灰色的屋顶和白色的雪地中凸显的那么几个大红灯笼,像《英雄》中,红色的画面中极力突出的男女主人公更加鲜红的衣服,等等。在李安导演的这部《色・戒》中,红色虽运用不多,却恰到好处。例如主人公王佳芝鲜红欲滴的嘴唇、影片最后王佳芝在咖啡厅里印在杯子上的两个唇印。灰色的画面中凸现的红色,更增加了一抹惨烈的意味。
李存审戒子篇9
其次,公法上社团法人具有间接国家行***机关的地位,至于是否具有司法权限,却因为我国实务上将律师惩戒程序及会计师惩戒程序予以区隔而有不同。另外,就学理上对于公法上社团法人的类型区分来看,本文认为就法律层面来看,******也涉及重要的公权力行使,因此仍属于公法上社团法人,并应予以法制化的规范。又公法上社团法人应依法定任务行事,且因行使公权力,故需受到国家的监督。
本文强调,公法上社团法人在社会上具有重要地位,然因为法制面不足、***治力介入等因素,导致弊端丛生,实有予以深入了解之必要。
中文关键词:公法上社团法人,公法人,自治权,******,公权力,合法性监督,合目的性监督,间接行***
壹、前言
台湾省农会总干事黄锡星被检举在民国九十年三、四月间省农会选举时,涉及交付面额六千万元本票,使人教唆理监事绑桩,进而获得遴聘乙事,经台中地检署查扣相关证物认有重大违反农会法情事,向台中地方法院声请收押获准[1].又台湾电力工会于民国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也因台湾电力公司每年发包高达上亿元工程维修费与民营化释股产生的庞大商机,导致黑道介入改选事宜[2],被媒体指述选举「固票过程,比高市议长贿选案精彩[3].类似的是,全国总工会于民国九十二年四月十七日改选时亦发生肢体冲突事件,突显了工会法及工会组织运作不合时宜之情况[4].
另外,由一百四十多个产业公会组成,有十万个会员厂商,与全国商业总会、工会协会并称为国内三大工商团体的全国工业总会,最近改组理监事会时亦曾传出风风雨雨,引起舆论重现[5].
上述被学者称为「有限人格的公法人[6]的农会、工会、工业总会与「有时近似无限人格公法人的国家[7],虽有不同,但在现代公共生活领域上,却扮演着非常重要角色与任务。民国七十四年召开的行***院经济革新委员会虽也曾通过「健全工商团体组织功能与运作方案[8],希望健全工商产业自治机关,充分发挥其自治机能,使***府机关在工商产业管理上,得以提高效率及品质。但此一改革方案至今一直未能落实。行***法学者虽也曾注意到此一问题,并为文呼吁[9],但并未受到学界重视。国家赔偿法、行***程序法及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后,国家已非唯一的行***主体[10],因此,对于拥有自治权能,担负国家间接行***的公法上社团法人之认识了解与深入研究实为开展行***法学、推动社会分权自治[11]的重要步伐。
贰、公法上社团法人之概念
公法上社团法人在我国为数甚多,但其概念范围大小,学者意见不一。有采狭义见解者,如大法官吴庚、李惠宗教授、蔡震荣教授等认为公法上社团法人,除地域属性之直辖市、县(市)、乡(镇、市)等之外,只有农田水利会才是[12].采广义见解者,如黄锦堂教授即对农会、农田水利会、渔会、律师公会等身分性团体加以研究,认为该些团体,近似公法上之社团法人[13].又如陈新民教授,廖义男教授认为,依现时工业团体法所成立之工业同业公会,工业会,全国各业工会同业联合会以及依商业团体法所成立之商业同业公会、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商业会、输出业同业公会及联合会等,均是公法上社团法人[14].
关于公法上社团法人的概念,学者曾将之定义为「在国家的监督之下,国家赋予其存立之目的,承认他是公的行***主体,给予相当的公权力,使之具有相当***自主的法人性格的公法上的团体。[15]依此,公法上社团法人「具有法人性格及间接的国家行***的性格,所以其与行***机关不同[16]。又公法上社团法人「因是由国家赋予存立之目的,并且是行***主体也是与行***机关并列的团体,所以其与私的团体不同[17].
公法上社团法人,又有称为公法团体者[18].「系依据公法所设立之人的组合体,……其除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属区域团体外,尚有由特殊之职业、经济、社会、文化或其它构成员所组成之身分团体,在国家监督下行使公权力,以从事公法上职务并享有权利能力之公法上组织体。[19]
其实,公法上社团法人除有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之地域性社团法人与「有由特殊之职业、经济、社会、文化或其它构成员所组成之身分团体法人以外,尚有包括具有共同和***治理念者所组成之宗教团体[20]和******[21].
叁、公法上社团法人之特征
公法上社团法人之特征,为有自治性,分担一部分国家权力,并可做成行***处分、行***强制权(sie sind hoheitsgewalt ausgestattet, k?nnen also hoheitlich handeln und zwang anwenden)[22]学者曾将其特征加以归纳,主要的有[23]:
一、公法上社团法人之设立、变更或废弃,必须以法律或依法律之授权为之。对此,学者即以工业团体法为例,说明我国工业团体为公法上社团法人之种种特征为[24]:
许可工业团体组织的发起,筹备和成立,都是法律加以明定的;此可由工业团体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看出。
决定工业团体存立的目的,规定工业团体富有执行其目的之义务;此从工业团体法第四条规定之十六种任务可看出。
决定其任务范围或限制某种行为,如工业团体法第六十五条明定:「工业团体非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向所属会员劝募捐款。
强制同业工厂加入团体。工业团体法第七条、第四十九条,尤其是第十三条清楚规定工业同会公会的加入是强制性的。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不依法加入之处罚,皆在强调其被强制性。
禁止任意退出团体,如工业团体法第十四条:「工厂非因废弃、迁出公会组织区域或受永久停业处分,不得退会。便明定仅有此三种情况才可以退会。
禁止工业团体构成分子任意解散,如工业团体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是。
法律规定工业团体不能由一般私人意志来创设,这由工业团体法第十一条看出其成立须经过相当繁复的手续,而皆须有国家的参与。
二、公法上社团法人具有法人地位,得为权利义务之主体,并得提讼或应诉。公法上社团法人依学者之看法,「在行***法上他当然是当事人[25],故依行***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行***诉讼当事人能力,而依诉愿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公法上社团法人也可以提愿。
三、公法上社团法人为行***组织之一种,享有法定之管辖、职掌、权限。
公法上社团法人一旦设立,依学者看法,「便得享有该设立法律所授予之权利,主要包括组织权、立法权(所制订者一般称为章程)、个案执行权,并得要求会员必须强制入会、而且入会时必须缴交一定之会费,公法人并得对同业制订职业伦理守则,此外并得就违规之成员进行惩处。[26]如就工业团体而言,学者谓:「工业团体为达成其目的,在一定的范围内被授与国家的公权力,也就是公法上的权能,所以为了要继续维持其存在或活动,应允许工业团体征收会员的各种费用,这可从工业团体法第三十三、四十三、五十五条得到印证;比如有入会费、常年会费、事业费、委托收益等等的收入权限。而工业团体法第六十条规定如不按规章缴纳会费,可能受到劝告、警告,甚至停权的处分,可见费用的缴纳是义务而不是随意的。[27]
四、公法上社团法人必须受到国家之监督,监督之范围包括组织之规范、业务行为之合法性、会计、人事法规之遵守。公法上社团法人何以必须受到国家之监督?德国著名公法学者ernst forsthoff曾将之归纳为[28],保障其成员免于受社团领导部门之侵害。保护社团或社团之利益免于受社团领导部门有害行为之伤害。保护法秩序免于受社团领导部门违法行为之侵害。保护国家利益免于受社团领导部门有害行为之伤害。保障在从事国家间接行***任务时得有合适的协力。
五、公法上社团法人系由任意或强制加入之成员所构成之「人之组合(personenverb?nde),其重要决定应由成员全体,或由成员选出之代表机关为之。这些与公法财团或私法财团均有甚大区别[29].
六、公法上社团法人具有公权力,得行使公权力及强制手段执行其任务,或强制收费。例如依工业团体法第33条、43条、55条等规定,工业团体有收取入会费、常年会费、事业费、委任收益等权限。商业团体法第33条、43条及59条亦有类似规定。
七、公法上社团法人之组织,有时循行***区域逐级而上。例如农会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各级农会以行***区域为其组织区域。同法第八条又规定:「ⅰ乡、镇(市)、区内具有农会会员资格满五十人时,应发起组织基层农会。ⅱ下级农会成立三个以上时,得组织上级农会。ⅲ下级农会受上级农会之辅导;其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渔会法第十一条亦有类似规定。
八、公法上社团法人常设有惩戒罚如告诫、罚缓、取消会员代表资格、暂停被选举权,宣告被惩戒人不再有资格得以继续职业。例如工业团体法第六十条规定,工业团体对不照规定缴纳会费者,有停权之处分权。又如渔会法第十八条规定,渔会会员有违反渔会法行为,或不遵守章程或代表大会决议,直接危害渔会情节重大者,应予除名。
肆、公法上社团法人之地位
公法上社团法人为公法上所规定之组织,其内部组织以及公法上社团法人与其成员间之法律关系,具有公法性质。特别是公法上社团法人将其成员惩戒、除名之行为,影响其成员执业资格及工作权,乃公权力行使之行为。由此可知,公法上社团法人为具有公权力之公法人,法律经常赋予其完成任务所必需要之公权力,如可自订其自治章程,伦理规范[30]如惩处处分之行***处分[31],征收会费或规费等或以行***私法方式,完成其任务[32].故就行***法学上来看,公法上之社团法人、自治法人及有限人格的公法人[33]有间接国家行***机关(die mittelbare staatsverwaltung)之地位[34].
又公法上社团法人是否亦有司法权限?德国联邦认为公法上社团法人依据法律而国家参与其裁决人员之任用时,则公法上社团法人亦为国家之法院,特别是律师之惩戒法院(ehrengerichte für rechtsanw?lte)[35].我国大法官释字第三七八号解释即认,依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所设之律师惩戒委员会及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性质上相当于设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审与终审职业惩戒法庭。此与德国联邦之看法,颇为相近。不过,并不是所有公法上之社团法人均有与此类之职业惩戒法庭。例如医师惩戒委员会或其它专门职业人员惩戒组织系隶属于行***机关者[36],与律师惩戒委员会及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之相当于设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审与终审职业法庭,并不相同。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之决议即属法院之终审裁判,并非行***处分或诉愿决定,不得再行提起行***争讼[37].此与大法官释字第295号解释,认***会计师惩戒覆审委员会对会计师所为惩戒处分之覆审决议,实质上相当于最终之诉愿决定,不得再对之诉愿、再诉愿,显有不同。被惩戒人如因该项决议违法,认为损害其权利者,尚应许其径行提讼。为何同为公法上之社团法人,其惩戒委员会有具有法庭地位者,有只具有行***机关地位者,其理何在,殊难理解。学者认律师惩戒委员会或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之人员组成、惩戒程序,颇有专业司法保障色彩,其惩戒决议自应有较高之地位[38].此一看法,勉可认同。
伍、公法上社团法人之分类
一、地域性之公法上社团法人(gebietskorperschaften)
此乃由居住在一定地域内国民所组成之公法上社团法人。地方制度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设籍在直辖市、县(市)、乡(镇、市)地方自治区域内者,为直辖市民、县(市)民、乡(镇、市)民。而依同法第十六条规定之直辖市民、县(市)民、乡(镇、市)民之权利以观,乃为自为组织,行使地方自治之权,而属于地方制度法第二条第一款所称实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团体之成员。
二、身分性之公法上社团法人(personalkorperschaften)
此乃由具有特定职业、身分或有共同理念或共同利害关系之人,依据法律规定组成之公法上社团法人[40],其成员之加入通常具有强制性,如我国之农田水利会及德国之各种职业工会等是。又我国之各种职业公会如农会、渔会、工会、律师公会、医师公会、会计师工会、建筑师公会、技师公会、教师会[41]等,通说并不认为是公法人。但笔者认为其拥有自治权并行使相当的法定公权力,应以采认为公法上社团法人为是。学者亦有对之偏向改采德国公法人制度设计之看法[42].
三、联合团体(verbandskorperschaften)
此乃由公法人为成员而组成之公法上社团法人。如教师会为公法人,依教师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设立之地方教师会,全国教师会即为联合团体。同样的全国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全国各业工业同业通公会联合会、全国医师公会联合会、全国会计师公会联合会、全国社会工作师公会联合会、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43],亦均为联合团体。
另有学者依其社员与团体之间的结合关系与拘束程度(bindungen des mitgliedschaft),可分为「属地性社团(或称「地域性社团(gebietsk?rperschaften)、「属物性公法社团(realk?rperschaften)、「属人性公法社团(personalk?rperschaften)、「连合性公法社团(bundk?r perschaften)以及「合议制公法社团(kollegialk?rperschaften)等五种[44].亦即:
「属地性公法社团(地域性公法社团)系指以社团「所在地的居民作为成员的公法社团,其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凡是设籍于该社团所在地的居民,皆属其当然成员,最典型的例子是地方自治团体,例如乡镇(gemeinde)。「国家本身亦被认为是一种地域性公法社团。
「属物性公法社团,主要是依照人与「物的关系(ex re)决定社团的成员,其又可分为二种情形:一是基于人民对某一不动产或水道的所有权而组成的社团法人。例如水利及土地协会(wasser-und bodenverb?nde),依水利会办法(wasserverband-verordnung=wvvo)第三条规定,凡是在一定区域的土地、矿业或设施的所有权人当然为社员;二是基于人民对某种产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而组成的社团法人。例如工业总会(industriekammer)或商业总会(handelskammer)等。
「属人性公法社团,主要是以特定职业的成员或具有特定资格、身分的自然人所组成的社团法人,例如律师公会(rechtsanwaltskammer)、医师公会(?rztekammer)或公立大学等。另外,大学的学生会(studentenschaften),于法制上及司法实务上亦有承认其为公法社团者。
「联合性公法社团,系指以「公法人作为成员的社团法人,其又可分为狭义的联合公法社团与广义的联合公法社团,前者系指该公法社团的权限仅及于成员(公法人),而不及于成员(公法人)的成员,例如邦联国家、联邦律师公会联合会(bundesrechtsanwaltskammer);后者则指该公法社团尚得对成员的成员行使职权,例如德国联邦国家或乡镇联合(gemeindeverb?nde)。
「合议制公法社团,系指以合议制方式组成的社团,而其成员亦经由选任或选举产生。例如德国联邦众议院或联邦参议院,但是此种组织通常不具备权利能力[45].
除此之外,德国尚将大学、健康保险团体视为身份组合之公法上社团法人[46].又宗教团体在德国享有课税权[47],只要其能担保其与国家间互相合作所不可或缺之忠诚,则不管是天主教、基督教或与天主教、基督教有关之宗教团体,长久以来便获有公法上社团法人之地位[48].
至于******,是否为公法上社团法人?吴庚教授以德国法制为例,认该国******依******法设置后,向有关之邦法院登记,其取得者仍为私法人地位。我国现制采取与德国相似之立法例,人民团体法赋予******法人类似民法上公益社团之地位[49].笔者以为,******与民法上公益社团仍有重大区别,因民法上公益社团不涉入公权力之行使,但******则涉入公权力之行使,如对于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不分区国代,立委均有推荐及撤免之权,而重要的行***组织如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均须依*********籍为妥适之分配。再依民国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通过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二条规定之立法院开议日期,第十九条规定之******质询以及第六十八至七十四条规定之******协商,均涉及重要公权力之行使。最高法院七十八年台上字第四五四号刑事判决要旨即称:「******,系全国性之***治结社,以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为目的,因其目的与任务特殊,有分担国家统治权职务之作用,其设立与组成,应依公法之规定,与依私法而设立之私法人不同,亦与公法上一般人民团体有异[50].故笔者主张******应为公法上社团法人,并应加速对******民主化、财务监督、企业经营等法律规范之制定,而受国家社会之严格监督。
陆、公法上社团法人之任务
公法上社团法人均依法律设立,故其任务均与其设立目的有关,如直辖市、县(市)、乡(镇、市)等地域性公法社团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乃依该法办理自治事项,并执行上级***府委办事项。至于身分性公法上社团法人如同业公会、教师会[51]、律师公会等则依其成立法律之规定,处理同业会员之间与社会公众之相关事务。
德国学者认立法者对公法上社团法人之任务,不得任意指定,特别是在成员强制加入之公法上社团法人尤然。故立法者指定公法上社团法人之任务,必须与下列三者有关,即[52]:
一、非保留于国家,特别是非保留于立法者之任务,如特定职业人员之执业许可非由国家决定,而系由各该公法上社团法人决定。
二、非可放任私经济、社会领域从事之任务,而是基于公益之理由,应纳为国家间接行***领域之任务。
三、须与各该公法社团本身事务有关之任务。依此并非表示,公法上社团法人不得办理国家委办事务,而是指办理委办事务须与各该公法上社团法人本身有关事务为限。但此对于地域性公法上社团法人不适用,因为他们在其地域内所有任务-如为自治事务依自己裁量,如为委办事务则依指示-有权加以处理。
公法上社团法人如逾越法律所赋予之任务,则不仅是违法也会损及其成员之自由权利。公法上社团法人之成员有权力要求公法上社团法人依法定任务行事。在德国行***法实务上,即有税务师公会成员对税务师公会推销专业杂志(vertrieb einer fachzeitschrift)以及学生会、医师公会发表一般性、***治性宣言(allgemein-politische ?u?erungen)等向行***法院提出停止该类行为之诉[53].换言之,公法上社团法人应依法定任务行事而不得从事与其任务无关之事务[54].
柒、公法上社团法人之监督
公法上社团法人之设立乃基于公益之理由,且多从事国家间接行***领域事务[55]而时有行使公权力之行为,故国家必须加以监督。
公法上社团法人之监督原则上为合法性之监督(eine rechtm??igkeitskontrolle),例外为合目的性之监督(einezweckm??igkeitskontrolle)。大体而言,与国家对地方自治团体之自治监督类同,如有争议,则国家对地方自治团体加以监督之规定,亦可准用之[56].我国律师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九条,社会工作师法第二十八条至第四十条,会计师法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八条,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至四十条,药师法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八条,助产士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职能***师法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五条,护理人员法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四条,营养师法第二十条至第三十一条,兽医师法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一条,建筑师法第二十八条至第四十条,技师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六条,地***士法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心理师法第四十七条至五十九条等均有甚多国家行***主管机关可监督公法上社团法人之规定。
我国学者亦曾就实体法之规定,就各种监督方式加以说明而为下列之分类[57]:
一、一般的监督-如依工业团体法第十一条及第二十八条规定,由主管机关于工业同业公会筹备及成立时,派员指导或监选。又如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关于工业公会事业费总额及每份金额,必须报请主管机关转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
二、对公法上社团法人决议或处分的撤销-如工业团体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是。
三、对公法上社团法人职员的解除职务-如工业团体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四款之规定是。
四、对公法上社团法人之解散-如工业团体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六款之规定是。
五、对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督-如工业团体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工业团体非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经主管机管许可,不得向所属会员劝募捐款。
捌、结语
公法上社团法人为重要的国家间接行***组织,在现代社会上,承担许多国家所无法包揽的行***任务,甚或直接参与国家经济决策[58].我国许多法律虽也有规范,但因国家在及动员戡乱时期,地方自治、经济自治、社会自治并未受到重视,以致未能成为行***法学上之主要研究课题。而在行***实务,法律上虽赋予工业会、商业会、农会、渔会、工会等公法上经济社团法人许多行***任务,但因该些组织深受***治力之干涉,人事并不十分健全,以致经常发生如前言所述之贿选弊端或功能不振之情事。
本文试就公法上社团法人之概念、特征、地位、种类、任务及监督进行探讨,希望能有助于对公法上社团法人之认知了解与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一、中文书籍
行***院经济革新委员会报告书,第一册综合报告,民国72年11月。
吴庚,行***法之理论与实用,增订五版。
李惠宗,行***法要义,五南***书出版公司,2000年10月二版。
李震山,行***法导论,三民书局,民国90年修订四版。
林腾鹞,行***法总论,三民书局,2002年10月增订二版。
城仲模,工业团体之法律地位,中华民国全国工业编印,七十二年度工业团体理事长座谈会,总干事工作研讨会实录。
陈新民,行***法学总论,自刊本,民国89年8月修订七版。
黄锦堂,〈行***组织法之基本问题〉,刊于翁岳生主编,行***法,2000年3月二版,上册。
廖义男,国家赔偿法,自刊本,民国82年7月增订版。
蔡震荣,〈公法人概念的探讨〉,刊于当代公法理论,月旦出版公司,1993年5月。
二、中文期刊
李建良,〈论公法人在行***组织建制上的地位与功能—以德国公法人概念与法制为借镜〉,《月旦法学杂志》,第84期,2002年5月。
林腾鹞,〈公会不可从事***治拥戴〉,《联合报》,民国84年4月5日「民意论坛。
林腾鹞,〈***治拥戴不可假借社团之名〉,《中国时报》,民国89年3月7日「时论广场。
林腾鹞,〈欧洲各国公众参与经济决策之法律建制〉,《***大法学评论》第18期,民国67年10月。
三、外文资料
bverwge64, 115; bverwge59, 231; bverwge64, 298.
ernst forsthoff, lehrbuch des verwaltungsrechts, band ⅰ, allgemeiner teil, c.h.beck, münchen 1973, s.491.
hartmut maurer,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c.h.beck, 12 aufl. rn44, 1999.
maurer, allg. vwr.§23 rdnr. 42.
wplff/bachof, vwrⅱ,§71ⅲb, s.
注释
[1] 参阅联合报,民国92年4月15日,a4版,记者白锡鉴台中报导;中国时报,民国92年4月16日,8版,记者卢金足报导。
[2] 参阅联合报,民国92年3月24日,a13版,联合报记者台北报导。
[3] 同上注。
[4] 中国时报,民国92年4月18日,记者高有智、廖瑞宜专题报导,第5版
[5] 联合报,民国92年4月12日社论,a2版。
[6] 城仲模,工业团体之法律地位,中华民国全国工业编印,七十二年度工业团体理事长座谈会,总干事工作研讨会实录,页16。
[7] 同上注。
[8] 参阅,行***院经济革新委员会报告书,第一册综合报告,民国72年11月,页380-393。
[9] 城仲模,上揭书文,页13-21。
[10] 学者谓:「过去行***的主体,没有疑问地被认为只有国家,可见今天的行***主体除了国家以外,还包括公共团体;同上注,页13。
[11] 黄锦堂,〈行***组织法之基本问题〉,刊于翁岳生主编,行***法,2000年3月上册,页292-305。
[12] 吴庚,行***法之理论与实用,增订五版,页161;李惠宗,行***法要义,五南***书出版公司,2000年10月二版,页74,蔡震荣,〈公法人概念的探讨〉,刊于当代公法理论,月旦出版公司,1993年5月,页253以下。
[13] 黄锦堂,〈行***组织法之基本问题〉,刊于翁岳生主编,行***法,2000年3月二版,上册,页248;253-255;296-305。
[14] 陈新民,行***法学总论,自刊本,民国89年8月修订七版,页144-146;廖义男,国家赔偿法,自刊本,民国82年7月增订版,页119-120。
[15] 城仲模,上揭文,页14;ernst forsthoff, lehrbuch des verwaltungsrechts, band ⅰ, allgemeiner teil, c.h.beck, münchen 1973, s.491。
[16] 同上注。另参阅,李建良,〈论公法人在行***组织建制上的地位与功能—以德国公法人概念与法制为借镜〉,月旦法学杂志,第84期,2002年5月,页50-51。
[17] 同上注。
[18] 陈新民,上揭书,页144;李震山,行***法导论,三民书局,民国90年修订四版,页100。
[19] 李震山,同上注。
[20] 学者指出:「德国的天主教、基督教亦为公法社团,早经威玛宪法第137条第5项及德国基本法第140条所明文保障。参阅,陈新民,上揭书,页144之注三。另参阅,黄锦堂,上揭文,页258-259。
[21] 林腾鹞,行***法总论,三民书局,2002年10月增订二版,页244-245。
[22] walter rudolf, in: erichsen/martens, allg. verwr, 10 aufl, 1994, § 53 rn.12;另参阅,李惠宗,上揭书,页74。
[23] 林腾鹞,上揭书,页243-244;陈敏,上揭书,页800-801;黄锦堂,上揭书文,页295-296;城仲模,上揭文,页17-20。
[24] 引自城仲模,上揭书文,页18。
[25] 同上注,页17。
[26] 黄锦堂,上揭书文,页296。
[27] 城仲模,上揭书文,页19。
[28] ernst forthoff, a.a.o., s.491;另参阅,城仲模,上揭书文,页19。
[29] 其重大区别请参阅,陈新民,上揭书,页148-150.另参阅,黄锦堂,上揭书文,页294。
[30] 例如律师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应订立律师伦理规范,提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请法务部备查。又如社会工作师法第十八条第二项亦有类似规定。
[31] 例如心理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临床心里师公会或谘商心理师工会会员有违反法令、章程或专业伦理规范之行为者,公会得依章程、理事会、监事会或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予以处分。又如药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药师公会会员有违反章程之行为者,公会得依理、监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之决议;其违反法令应受除名处分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将其事实证据报请行***院卫生署核备,并应分送内***部备查。
[32] hartmut maurer,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c.h.beck,12 aufl. rn44,1999。
[33] 城仲模,上揭书文,页16-17。
[34] maurer, a.a.o., rn. 42。
[35] a.a.o., rn.44。
[36] 如医师惩戒办法第四条规定:「医师之惩戒,由行***院卫生署设医师惩戒委员会处理之。;建筑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对于建筑师惩戒事项,应设置建筑师惩戒委员会处理之。
[37] 黄锦堂,上揭书文,页305。
[38] 同上注
[39] 德国行***法学者maurer曾就经济、社会保障、自由职业、文化、农、林、渔、牧等领域加以区分。请参阅maurer, a.a.o., §23 rdnr 31-36;另参阅陈敏,上揭书,页801-804;黄锦堂,上揭文,页282-286。
[40] 此种社团如合伙之人合组织体(personengesellschaften)不同。请参阅陈敏,上揭书,页802,注七;wplff/bachof, vwrⅱ, §71ⅲb, s.7。
[41] 依教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教师组织分为教师会,地方教师会,全国教师会等三级并依同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派出代表参与教师聘任、申诉及其它与教师有关事项之法定组织。
[42] 陈敏,上揭书,页803。
[43] 参照商业团体法第四十二条、工业团体法第四十二条、医师法第三十五条、会计师法第三十条、社会工作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法第十一条。
[44] 引自李建良,上揭文,页50。
[45] 同上注,页50-51。
[46] 黄锦堂,上揭书文,页253。
[47] 李建良,上揭书文,页51。
[48] 黄锦堂,上揭书文,页258-259。
[49] 吴庚,上揭书,增订五版,页160之注七。
[50] 同上注。
[51] 例如教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教师组织之基本任务如下:一、维护教师专业尊严与专业自。二、与各级机关协调教师聘约及聘约准则。三、研究并协助解决各项教育问题。四、监督离职给付储金机构之管理、营运、给付等事宜。五、派出代表参与教师聘任、申诉及其它与教师有关之法定组织。六、制定教师自律公约。
[52] 参照maurer,allg. vwr.§23 rdnr. 42. 陈敏教授对maurer教授书上之说明,似有不妥适之翻译。参见陈敏,上揭书,页804.
[53] 参照bverwge64,115;bverwge59,231;bverwge64,298.
[54] 参照林腾鹞,公会不可从事***治拥戴,联合报,民国84年4月5日,「民意论坛,第15版;林腾鹞,***治拥戴不可假借社团之名,中国时报,民国89年3月7日,「时论广场,第15版。
[55] maurer, a.a.o., §23 rdnr. 42.
[56] a.a.o., §23 rdnr. 45.
李存审戒子篇10
【关键词】女戒;女论语;中国古代;缠足;封建礼教
中***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282-01
班昭在《女戒(第三,敬慎)》中写道“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可以看出她在女戒中强调男和女的差别,阴和阳的特性各是不同的,男女的行为也应有别。阳性以刚强为品格,阴性以柔弱为表征,男人以强健为高贵,女人以柔弱为美丽。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女子应该有阴柔之美的观念在东汉时期已经流传了。
缠足是中国历史上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缠足与放足的历史过程本身也透露出中国妇女生活的历史发展轨迹。说到缠足的起因大概有四个方面,即审美的要求、汉族历史上两性隔离制度发展的结果、宋明理学的推动、处女嗜好的促进。历朝历代歌颂美女们身材姣好、步履轻盈的诗句不胜枚举,五代以前虽然妇女不缠足,却有不少歌颂小脚的诗。在男人们呼喊着“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而不肯伤及自己一根毫毛的时候,却被一种极近变态的性心理驱使着,口耳相传着女人小脚的千般妙处。而正是这种“楚楚动人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优越感,从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秘”。
关于缠足之流变的历史背景,据传缠足最早起源于南北朝陈后主宫中,有明确记载可考的,大约始于五代南唐李后主的后宫。紧随其后,北宋理学初兴,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极力劝导妇女守节。正如《女论语(第十二,守节)》中云“古来贤妇,九烈三贞。名标青史,传到如今。后生宜学,勿日难行。第一贞节。神鬼皆钦。”缠足,遂由过去为趋奉一两位帝王变态的审美嗜好而发育起来的畸形宫廷文化,进而流传民间成为全民追求的爱美风尚,一变而成为束缚妇女行动自由的有效工具,妇女由此从以往社会交往舞台上的主要角色,变成了深锁重楼的男性私物。
缠足能够出现在中国,而且能够成为中国仅有且世界上其他国家绝无的陋俗,只能说明在中国这块肥沃的土地上,有滋生缠足陋俗的这种土壤。然而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封闭状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体力生产工作由男子来完成,妇女的工作地位和经济地位明显下降,结果男子成为养家糊口的主要劳动力,而妇女则逐渐沦为男子的隶属,这就给妇女缠足之风创造了基本的物质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