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1
阳光也无法替代你给我的温暖
迎着刺骨的寒风
一滴泪落在脸颊上
苦涩而甜蜜
却代表着我给你的整个世界
冰凉的手
让我想起你为我暖手时的情景
让我想起你那帅气带点邪魅的笑
让我想起你那带点香草味的怀抱
让我想起你那酷酷的身影
让我想起你那怦怦的心跳
让我想起你曾经许下的
要爱我一辈子的诺言
我听见心在一点一点的裂开
我知道这是除你之外
再没有第二个人能治愈的伤害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2
“邹文莉,请你来背一下这个。”我忐忑不安地站起来,感觉周围同学的目光都汇聚在我身上,脸变得好烫。我沉默着,时间也仿佛停滞,教室里安静得令人窒息。
“邹文莉,你一定能行的!”您一边说着,一边带头为我鼓掌加油。我一抬头,看到您那期待的目光,像一束灿烂温暖的阳光洒满我心房。
在您和同学们鼓励的掌声中,我终于鼓起勇气,忘记了羞涩和胆怯,一鼓作气把熟读在心的课文流利地背了一遍。
那一刻,您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像为黑夜迷惘中的我点亮指明前程的灯,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就这样在您的不断激励下,我渐渐拥有了自信和勇气,如幼苗得到春雨的滋润,挺直了腰杆。
杨老师,虽然您是个严格的老师,但您也是最了解我们,最可亲可敬的老师!吴老师,在您的悉心教导下,我们惊喜地感受到,原来学物理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您总能把抽象数字变成活泼可爱的精灵,快乐地引着我们走进书中,收获也在那不经意中。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用心栽培、全心呵护。是您,让我获得战胜困难的信心;是您,让我们感受到学习中的无穷乐趣;是您,赐予我们开启知识大门的{MOD};是您,引领我们步入知识的殿堂!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3
琼入学时成绩排名倒数第一,顺理成章地被安排在这里。朱性格有点欠扁,人际关系奇差,加之老师对她也不感冒,经过几次微妙的座位调整,琼和朱便成为同桌了。琼的爸妈是外地来杭州务工的,朱是本地人,现在“同是天涯沦落人”,相处反倒很默契。琼喜欢看书,时常把从老家带来的地瓜干送给朱分享,公认吝啬的朱竟然会把复读机借给琼听英语,还把自己珍藏的《哈利波特》借给琼阅读。
春草绿了又黄,燕子来了又走,转眼到了初二。学习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教室后面右边的角落似乎更加冷清、暗淡了。
某天,语文老师兴冲冲地公布喜讯:在本届浙江省“文学之星”征文比赛中,我们班有同学获得了一等奖!这是全校唯一的一等奖!
教室里炸开了锅,纷纷猜测获奖者的名字:“一定是张静涵,她是校文学社社长嘛!”“我觉得应该是肖战波,他是公认的***呀!”“我猜是于洁,她妈妈是作协会员,将门虎子啊!”众说纷纭之际,老师揭开了谜底—获奖者是琼。一瞬间,教室无比安静。大家的目光投向了教室后面右边的角落。四十五双眼睛的亮度似乎照亮了那个终日不见阳光的角落。琼被这探照灯一样的目光晃得局促不安,她垂下头,用手绞着衣角。朱站了起来,拼命鼓掌。教室很快被掌声淹没。
按照惯例,班主任要调整琼的座位。琼拒绝了,她说:“谢谢老师,这儿挺好。这儿安静,这儿还有我的朋友,她对我的帮助很大。”朱的脸红了。像一朵害羞的春花。班主任宣布:从本周起,座位自由调配,每个月轮换一次。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4
电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以男女之情写社会变迁,描绘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刻画了个性鲜明的人物,细节描写也有动人之处。被遗忘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亲情、友情及许多其他宝贵的东西被人们所遗忘。
[关键词]爱情;男女之情;社会变迁
在一个偏僻的山村中,大姑娘存妮与小伙子小豹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生了性关系,从而原始的本能在他们身上爆发出来,这种带有原始的黄土高坡式的恋情原本可以结成红高粱一样的爱情,然而在这个被爱情遗忘的山村,两人双双被捉,存妮沉水自尽,小豹子以“致死人命”罪被判入狱。
姐姐的遭遇给妹妹荒妹留下了难以痊愈的伤痕,使得她性格内向,尤其对男性有种天生的恐惧与厌恶,本能地拒绝着男性,包括儿时的伙伴——从部队复员回来的许荣树。荣树是一个有理想有志向的新青年,决心用自己的才智来改变家乡造福家乡。荒妹欣赏荣树的朝气蓬勃及德才兼备,心中也暗暗点燃爱情的火焰,然而姐姐存妮的“丢人事”从小就给她留下了不可抹去的痕迹,使得荒妹如走在无边无际的旷野中,不知如何是好,正如电影主题曲中唱的“当年它曾在路边徘徊,徘徊”。
.荒妹的母亲为了偿还家中的负债,准备把荒妹当做商品一样嫁出去。荒妹责备母亲,但也没有办法,最后为了帮助家庭,她屈从于母亲而做出牺牲。就在她与母亲要去照相登记时,传来了三中全会的好消息,家乡正发生着巨变,荒妹扔下母亲,快乐而充满希望地向自己的村庄跑去…….
张弦的小说《被爱情遗忘的角落》被张其和李亚林改编成同名电影。应该说,这种“借男女之情,写社会变化”的模式在中国古代文学中是一个传统。最著名的就是孔尚任的《桃花扇》,它“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通过描写李香君与侯方域的悲欢离合来讲述南明小王朝的一段史实。而《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也正是如此,它表现的是爱情,同时也表现了影响爱情的社会因素,换言之,《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是通过爱情写社会,也是通过社会写爱情,二者达到了有机的统一。
电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取得了很大的艺术反响,感人颇深,它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真实地反映了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的种种变化,气势宏伟,画面鲜明,抓住了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农村生活特征。电影善于从小处入手,如用墙上的口号来预示及提醒观众:历史的车轮开到哪里了。如“苦战六个月进入共产主义”,“亩产粮食过三万斤”,“资本主义的黑样板”,“批林批孔”,“坚决实行”,“坚决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等。
这几个标语如同巨大的历史红线鲜明地显示了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让观众尤其是有过亲身经历的观众瞬间又回到那个历史时刻,让观众能够较为容易地把握电影的内容与思想。.
沈山旺在阻止人们砍果树时,充满了砍树声,人群的嘈杂声,更诡异的是传来几声揪人心魄的钟声。这大概就是丧钟吧。古老的上工钟声变成了口号声,口号声又变成了哭声。被砍倒的树砸倒的沈山旺说,我要去告你们,接着电影里出现了乌云,天上现出了阴霾。共产风刮了一阵,留给农村的是满目的疮痍。
.接下来沈山旺去告状,然而告了几年没有任何作用。当他拖着残疾的腿回到一贫如洗的家中时,妻子菱花正在地里干活,山旺叫了一声“菱花”,菱花站起来看着这个曾经生龙活虎的丈夫,拄着棍子,背着袋子,夫妻相向,有泪无言。此时电影音乐低沉,听之让人心碎,观之让人鼻酸。几岁的存妮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妹妹,菱花让丈夫给第二个女儿起个名字,山旺说,她出生在这个荒年中,就叫荒妹吧。可以说,沈山旺的女儿存妮与荒妹的出生见证了中国农村的历史,她们的名字也是带有历史印记的,然而反讽的是,出生在幸福岁月的存妮死在那个时代,而出生在荒年的荒妹却有幸进入了新社会,从而有一个幸福的生活。.
告状的沈山旺像极了后来的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这两个不同的告状人的形象颇有相似之处,而且忠厚善良的沈山旺在小豹子被抓走时说,我们并没有告他。其人之善良可见一斑。
二是电影演活了几个主要人物。刻画人物形象是电影的主要任务之一。在《被爱情遗忘的角落》这部电影中主要借存妮、英娣、荒妹及菱花四人婚姻恋爱提示人们对社会现实的思索,扣问人心。存妮与小豹子在谷仓中发生了,结束后存妮打他,小豹子极为自责,这表现出他们对爱情的追求充满了盲目与迷惑。
导演说:“小豹子不是玩弄妇女,存妮也并不轻浮,在小豹子突然扑向她之后,她感到莫大的羞辱,抡起手狠命地惩罚对方;小豹子被打醒了,他又深感愧疚,抡起拳头狠擂自己……”观众从两人事后的表现就能觉察到两人的心情,演员的表演也非常成功。[1]
小豹子应该说是一个不错的青年人,他认为:“识字有什么用?只要认得‘男女’两个字,上城不走错厕所就行!”这固然表现了他的愚昧无知,但也可以理解成当时青年得不到适当的教育而产生的愤激的反语。
偷尝禁果的存妮与小豹子在爱河中沉醉又流连忘返。晚上小豹子偷偷到存妮家幽会,这种爱情在《诗经》当中是被赞颂的,如《诗经·将仲子》。然而在20世纪的中国,却演变成一出悲剧。两人被,存妮坐在床上只知道痛哭,而小豹子则被五花大绑捆住押到存妮家。我们听一下人们是如何评价这个事情的,一个中年妇女叹息道“真丢死人了,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呢”,年幼的荒妹知道这个事情如同五雷轰顶,她捶打着姐姐说“你不要脸,你不要脸。丢了全家的人了”,荒妹十几个“你不要脸”就表明这个村庄对爱情是一种什么态度。在这种情况下,绝不会有真正的爱情,只能有畸形的爱情。
英娣与二槐是一对情投意合的恋人,然而她的母亲为了钱财却棒打鸳鸯,把女儿嫁给了素不相识的男人,英娣回娘家后再不愿意到婆家,她娘说:小夫小妻的,就是有点任性嘛,都是这么过来的,孩子,你就忍着点吧,啊呀?英娣哭着说:忍着,忍着,忍一辈子啊!
英娣的娘说“都是这么过来的”,让我们无言、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就说“从来如此,就对吗”,是啊,都是这么过来的,就对吗?
荒妹与荣树的感情也是一波三折。作为从小长大的好伙伴,两人确实是一对金童玉女。然而由于荒凉山村,不但被爱情遗忘,而且被文化遗忘、被经济遗忘,甚至被社会遗忘,影片的后半部分,荣树对荒妹说:“根子就在我们这里穷啊!穷、落后、没有文化,这十来年折腾来,折腾去,越折腾越封建……不富裕起来一辈子就过穷日子,就什么也谈不上。”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贫困的爱情还是爱情的贫困,都不会让两人的爱情之花在这贫瘠的山村健康地生长开花,况且姐姐存妮之死给荒妹的心灵留下了难以痊愈的伤痕。然而正是由于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春风吹遍神州大地,爱情不再被遗忘,两人必将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最后一对夫妻是沈山旺与菱花,这对夫妻也是自由恋爱、冲破封建家长的重重干预而走到一块的,这对年轻人曾经经历了浪漫、温馨,品尝过爱情,然而,生活与社会的重担把他们压垮了,吓怕了,他们的浪漫融化为柴米油盐的逼仄,他们的爱情消失在养家糊口的艰辛中。
当沈山旺拿稻草时,两人争夺中,菱花把沈山旺差点摔倒在地。她说,你一个人挨批还不够?一家人都跟着你遭罪,你还不死心啊?山旺非常伤心与惊讶,他回想起以前菱花是一个多么大方、开明、美丽、善良的姑娘,年轻时有一次他要跌倒,菱花心疼地扶住他。曾几何时,菱花被生活变成了一个庸俗的家庭主妇。她为了还债竟然想把女儿嫁给她不喜欢不认识的男人。
.沈山旺与妻子的经历印证了生活中的一句话:贫贱夫妻百事哀。鲁迅先生在《伤逝》中说“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可以说,爱情的贫困或贫困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与经济有关系,不消灭贫穷就没有真正的爱情。这四个女性的婚姻见证了共和国不同时期的爱情,田洁在《妇女情感的困惑与归宿》中说:“她们各自的情感经历和婚姻生活,可谓是一幕幕民间爱情悲喜剧,折射出在‘’‘’‘’‘三中全会’等几个不同历史时期农村妇女的爱情婚姻观念和不同的遭遇命运。从中我们也可以摸索到女性自主意识的发展轨迹和社会生活变化之间的密切关系。”[2].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部电影与爱情有关,名字就是以爱情命名,但其实它不是主要写爱情的,它秉承中国古代传统的“借男女之情,写兴亡之感”。由此,如果仅把它当情电影或重点当情电影是失之偏颇的。
此外还有沈山旺与许长斌等两种基层***员干部的对比都鲜明地刻画了人物。郑立峰在《〈被爱情遗忘的角落〉结构深层阐释》中举出影片中有许多对立的人与事,这是非常正确的。
.三是电影在细节刻画上非常感人。这是描写农村题材的电影,农村风景在电影中得到了原生态的展示。农民的衣食住行,他们的话语,他们的神态,无不贴近生活。那清澈的水塘、那胖大的水牛、那散发着香气的稻草都浸染了农村的韵味。小豹子他们到城里去看电影,他们第一次见到铁路,把耳朵贴近铁轨听一下火车是否快要来了,这一细节不但显现了乡下人第一次进城时的新鲜好奇,又表现了农村青年见闻不广的少见多怪。更为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种真实——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于火车不都有这种经历吗?.
正如许多评论者指出,红毛衣像一根红线一样贯穿着电影的全部过程,这件红毛衣是沈山旺家的传家宝,先是沈山旺给妻子菱花,母亲菱花给了女儿存妮,姐姐存妮留给了妹妹荒妹。可以说,红毛衣上凝聚了菱花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凝聚着存妮对甜蜜爱情的向往及自尽前对生活的无限留恋、凝聚着荒妹对于姐姐之死的余悸及对未来生活的迷惑及向往。红毛衣见证了新旧生活的不同,见证了沈氏母女两代的屈辱、反抗及光荣,非常感人。
电影中花朵的出现也是一个特意安排的细节。电影开始时,屏幕上就出现了许多鲜花,女人是花。荒妹挑着水看到一朵花戴在头上,并临水照镜,自己笑了,这微妙的动作与奇妙的表情无疑表明荒妹的思想感情——她在恋爱着。这一情节不也曾在她的姐姐存妮那里出现过吗?然而情景依旧,物是人非,这强烈的对比把不同人物的命运鲜明地展现在观众面前。
电影中的插曲也相当精彩与到位。当荒妹去偷着卖鸡蛋而鸡蛋没有卖成又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批判时,姐姐存妮安慰她,给她唱歌。歌声渲染力非常强,存妮不就在等待爱情的春风把她吹拂吗!
极具象征意义的是,荒妹与母亲到城中与未来的男人照相登记时,母女两人一前一后,缓慢走在一条漫漫无际的路上,荒妹一步三回头,仿佛在告别自己的小山村,告别自己的意中人荣树,荣树跑着追荒妹,这时主题曲又恰在此时响起,真是动人心弦,催人泪下。邵牧君先生也指出,当荒妹与母亲出现在远景中时,凄凉惋美的歌声敲打着观众的心弦,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泪落。[3]
还有荒妹第一次与荣树看电影时,电影音乐柔和,霓虹闪烁,仿佛进入梦幻一般,这仿佛预示两人爱情的甜蜜。
爱情,也不一定仅仅是指男女之情,也可推衍为亲情、友情。可以说,既然爱情可以被遗忘,恐怕亲情、友情也不会被想起吧。《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中也写了亲情的缺乏,沈山旺与妻子菱花以前是何等恩爱,后来也反目。小豹子被时众人的评论似乎都缺乏一种友情。这部电影反映的社会生活非常广阔,不但被爱情遗忘,而且被亲情、友情遗忘,总之被人情所遗忘。
综上,《被爱情遗忘的角落》这部电影用男女之情写社会变迁是很成功的。
[参考文献]
[1] 张其,李亚林.求真归朴——《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导演札记[J].电影研究,1982(05).
[2] 田洁.妇女情感的困惑与归宿[J].中北大学学报,2006(05)..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5
在某一渡,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
在岁月的冲刷下,唱着青的离歌;
在被所有忽略而渐次遗忘的年代里,顺时针想起,又逆时针忘记。
------题记
岁月模糊落落年华的精彩剪影,青里稚拙的涂鸦开始泛黄。
一个又一个草长莺飞的季节,目光总湮没在时间的无涯里。
来不及收,亦来不及告别,就这样度过了酡红如醉的年月。
檀香尽,梨花落,轻舐岸边;瞳眸滞,霓裳落,凄然止舞。
似流年稀释了粘稠的美好,百转千回旖旎风光渐淡。
明知回不去,偏偏要执念,牵动着感的命脉。
慢捻心韵,拢一袖惆怅,遗忘与被遗忘,斑驳的错。
璀璨的时光撞击现今的疲惫,逝去的韶华曲折了浓烈的青。
是诀别坚韧了心灵,还是生活战胜了感?
侧马而过的青啊,灌了生命的盐。
光倾城,懂得了如何隐痛,快乐而努力的追逐未来。
被艰辛逼出的泪啊,当是洗去眼角的尘埃。
红霞落里,淡定从容的对待生命中的起落,坚强而勇敢的明媚绽放。
一文笔,千般心绪,低眉信手,流露出的,总是无尽感慨。
偶尔回忆青,诉说生活的不易,是为了敲打萎靡的神经,叩问将要走入转角的灵魂。
让我掬一汪清澈的,润泽干涩的面颊;让我站在时光的渡,用素颜报以暖笑。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6
我一直是个迷茫的孩子,常常会一个人莫名的发呆,不是故作深沉,只是轻微的波动也会激起我微漠的悲哀。很多的时候我只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呆在一个有些昏暗,有些孤独的房子里,听着檀香木门沙哑的嗓音唱着古老的歌曲,吱哑,吱哑的在房子里回荡;我只是喜欢一个人坐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看着热闹的街市,人头攒动,漠然的眼神偶尔会透出一丝光亮,嘴角轻轻地上扬,就这样傻傻的坐一个下午;我只是喜欢听一些明媚却有些忧伤、空灵的声音,不是为了欣赏,更不是为了好听,只是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下雨的时候不打雨伞,一个人默默地走在雨中,看着周围匆匆回家的路人,他们不懂得享受;我还是更喜欢在发完呆,听完歌,淋完雨后,吃上一片感冒药,擦干了身子,泡上一杯或浓或淡的绿茶,写上一些孤傲的伤感的甚至有些苍老的生活上的文字,写到情深之处,停下来像一个老人一样的回忆着那些清晰的却又早已被遗忘了的从前,然后黯然神伤……。
就这样活着,活在一个只有我的世界里,从而造就了这个因为不愿所以不懂,因为不懂所以迷茫,因为迷茫所以痛却又快乐着的苍白而又斑斓的因果关系。
习惯了在每一个早晨回忆着夜晚,在每一个黄昏回忆着黎明的生活。习惯了回忆,所以开始觉得自己变老。我害怕变老,或许说是长大,因为长大会遗忘许多,而那些又很痛很痛。愚蠢的自己浑然不知,其实快乐一直伴随着痛。
看过一个同学写的若有深度的文字“活着一定要快乐,因为会死很久…。”我不怕死亡,死只是一瞬间的事,但是我却害怕死后灵魂空荡的孤独,忍受不了那种痛,却渴望享受那种快乐,一种被放逐,释放的自由,但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我一直想用自己的笔锋来给自己写一个很完美的人生,想莎士比亚的喜剧又像他的悲剧。可是当真正要着笔时却发现自己无从下手。我知道,这是一种悲哀,我却找不到任何理由,当一个人不知道他自己为什么悲哀的话,那就是真正的悲哀了。而我还很年轻,年轻的还未到十七岁,没有人想用一辈子来享受悲哀。于是,梦想与现实混合,长出一对翅膀,飞向炙热的火焰,执着如飞蛾扑火,悲壮如凤凰涅磐。虽然很痛,但却很快乐。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不能在回忆里沉沦,只能在回忆里遗忘。不要觉得痛苦,因为快乐也在身边。既然不能同时拥有,那就痛,并快乐着。
在十六岁我遗忘了快乐,选择了痛苦;在十七岁我遗忘了痛苦,选择了快乐。
痛,并快乐着。
无可奈何,似曾相识
庄周梦蝶,悄然逝去
蓦然回首,灯火阑珊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7
“五四”时期,“进化论”观念从西方的生物学科横移到了中国的社会学(包括文学)领域。严格说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学说依然属于当下的生态学范畴,但“五四”学人并未获得生态学的理论视野,只是基于学科范畴抱着文化实用主义目的将其拿来,于是谬误的产生在所难免。首先,从生物学的“进化论”到文学的“进化论”存在着逻辑推理的错误。其中的逻辑思路如下:既然生物秉承“进化论”思想,那就意味着今天的生物物种比过去的更高级、更复杂;从而,今天的社会形态一定也比过去的更为进步,进而推之今天的文学发展也比过去的文学更为进步。这种推理简直就是—个蹩脚的类比推理与三段论推理的结合,其症结在于将社会学、文学与生物学视为等同的类别范畴。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是站不住脚的,正如昂奈尔·戈斯曼所说:“历史学并非一直就是高歌猛进和进步主义的”。很多历史事实已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点。在文学领域亦是如此,t.s.艾略特曾明确指出:“艺术从不会进步”。因而,我们很难断定宋词比唐诗更“进步”,现代的小说比古代诗歌更“进步”。唐晓渡将这种文学的认识误区归结为“五四”文学所酿造的一个“时间神话”:“通过先人为主地注入价值,使时间具有某种神圣眭,再反过来使这具有神圣性0的时间成为价值本身。”进而指出它的负面影响:“就赋予本身并无目的可言的时间以内在目的这一点而言,新时间观体现了一种强力意志;就把时间理解为向前的线性运动这一点而言,它严重歪曲了时间和空间密不可分的本性。由于充满了紧张的期待,它很容易被情感化;由于标定了‘前方’的维度,它不可能不被事先注入价值。新时间观据此把历史截然而划分为过去、现在和未来;而既然‘光明在前’,未来即是希望,朝向未来的现实突然也就具有了非同寻常的涵义;唯独过去成了一个负责收藏黑暗和罪恶的包袱——正如它在现实—心理中所呈现的那样。”历史证明,尽管“进化论”观念对中国文学的现代洼进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往往被文化的激进主义者与机会主义分子所青睐。其次,“五四”学人只关注了“进化论”概念横移的相似性,却忽略了差异眭与多样性。因而,生物学领域的其它一些重要思想却被忽略了,甚至被人为地抛弃了。正如有学者指出:“随着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发展,生物进化论的冲击波遍及当时的学术界。受时尚所染,早期的文化人类学将‘进化’一词引人人类学的研究。但却没有连同引入对此相关联的重要概念,如变异、选择、适应等等。致使他们对文化发展的研究只能停留在文化事项的表层,去比较共时态的差异,人为构拟文化发展的脉络。”0此论断也非常适合“五四”文学界对于“进化论”的态度。经过一个世纪的文学发展,由“进化论”所推动的文学实践已逐渐显露出它不适应文学生态性发展的负面影响来。这主要体现为文学“进化论”观念所催生的文学的先锋性使文学发展的道路越走越窄,文学的遗忘性以及文学群落的削弱等方面。
一、文学“进化论”观念对先锋文学的非生态性影响
首先,“进化论”思想催生着文学的先锋性,而先锋性使文学发展的路子越走越窄。“进化论”背后的时间美学和先锋性 的内在审美要求是—致的,都意在搭乘线性的时间神话抢占话语资源,获得某种文化权力。因而,先锋性总是体现为一种创新冲动。在文学形态上,先锋性有时表现为一种思潮和运动,有时则表现为一种文本意义上的创新性。尽管“先锋性”给文学实践带来了活力和生机,但总免不了陨落的文学宿命,可以说是“各领风骚三四年”。
为什么先锋性的文学活动如此短命?从先锋派文学思潮自度讲,它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首先,从作家角度讲,先锋作家的创新精神与守旧意识往往同时并存,形成其内在矛盾。创新性是先锋派文学思潮永恒的美学追求,因而先锋性文学思潮是—个“流动”的存在体,一个最终无法用标准尺度衡量的文学实践。但是作家为了彰显已有的文学成果,往往急于用较为固定的文学标准来界定先锋性的文学活动。因而,僵化与生机、固态与液态、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矛盾成为先锋性文学群体的内在矛盾,而且成为一个很难停歇的矛盾。“先锋性”就像一只困在麻袋里的疯狗,要么麻袋把疯狗闷死,要么疯狗把麻袋撕破,两者似乎永远不会和平共处。其次,从艺术角度讲,先锋思潮充满了自我否定性。何赛将先锋文学称为“自杀性的艺术”,因为它否定的正是艺术本身,“现代艺术家所做的一切不过是邀请我们观看实属一场玩笑的艺术之片段,它本质上是对艺术自身的戏弄,因为这正是现代灵感的滑稽性质所要表达的东西。新艺术并不是嘲弄其他人或事,没有受害者就没有喜剧,它要嘲弄的正是艺术本身。”0先锋文学一方面在绞尽脑汁地进行艺术创新,另一方面也在冷酷无情地绞杀艺术。此外,在文学精神方面,先锋文学思潮存在着先锋性与庸俗性并存的深刻悖论。雷纳托·波吉奥利认为先锋文学具有追求时尚的一面,而时尚性具有不可避免的庸俗性:“时尚的主要特征是把短期内非同寻常的或一时时兴的东西强立为新的规则或规范,并很快加以接受,然后在它变成平庸物,亦即人人皆有之‘物’之后,再次抛弃它。简而言之,时尚的任务是保持—个延续不断的平庸化过程:把稀有新奇之物变成广泛流行的东西,当这玩意不再稀罕新颖之后,又用另一个稀罕新奇之物取而代之。”0而基于时尚所产生的庸俗必然导致先锋文学的死亡:“由此看来,由于现代文化固有的狂热的天才崇拜中矛盾原理的作用,先锋派在时尚影响下注定要战胜它曾不屑一顾的通俗流行——这恰恰就是先锋派终结的开始。事实上,这是每一种运动不可避免的残酷的命运:兴起于反抗旧先锋派新近流行过的时尚,衰亡于一种新时尚、运动或先锋派问世之时。”雷纳托·波吉奥利的高明在于揭示了先锋文学与时尚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个持续被平庸化的过程。齐美尔曾如此界定时尚的本质:“时尚总是只被特定人群中的一部分人所运用,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是在接受它的路上。”@如此可见,先锋文学亦如此,它也是永远在路上。它是一次迅跑,一个超越别人也很快被别人超越的过程;它也很像人的某种生理欲求,随着生理能量的聚散,不断呈现出一个兴奋与疲惫、高潮与死亡的循环交错的过程。
但若从生态学角度考察先锋文学,先锋文学的短命亦有其生态学的解释。从生态学角度看,随着进化的发展,物种越来越趋于复杂高级,而越复杂的物种对适应环境的条件要求越苛刻:“进化的结果总是要造成自为体系自身的复杂化、多样化和层次化。然而,复杂化的生物物种,虽然抗拒外界环境变动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截取外界环境中物质与能量的范围却随之缩小……专用性能的提高,总是弱化了普适性能。”同样,先锋文学相对于通俗文学等其它文学样式来说,也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文学样式。这里说的“复杂”主要指创作主体构思时的“殚精竭虑”以及文学文本的“出奇求新”,创作过程往往是一种艰涩的思索过程和艰难的文字表达过程,中国20世纪90年代的先锋派小说的创作便是明证。但是,先锋小说犹如更为复杂的生物物种一样,由于“截取外界环境中物质与能量的范围却随之缩小”的缘故,使自己走上了一条偏狭的文学之路。先锋文学所摄取的“物质与能量的范围”,就是供先锋文学得以出现和存在的文化与文学的资源。以下两个方面决定了先锋文学资源的匮乏性。
其一,从文化与文学的共时代关系看,先锋文学很难从共时代的文学资源中汲取营养。一定程度上,先锋文学的标新立异使其具有很强的历史前瞻性,从而成为所处时代的文学“异己者”。因此,它和历史当下的诸种文学样式是相左的,与之缺乏文化与文学信息的互动交流。这样,与其它文学形式相比,先锋文学就缺少了一种普世价值。所谓普世价值,就是在文化的共时态上,基于本民族的文化心理而产生的一种被普遍认同的、有着广泛受众基础的文化价值观念。尽管先锋文学可能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可能被后世认同,但因割断了与同时代其它文学样式的联系,往往使先锋文学面临夭折的文学宿命。从一个时代的文学样式来说,诸种文学样式往往形成一个文学群落,如同生态学中的生物群落一样,每一种物种都有适合自己生存的生态位。所谓“生态位”,就是“在一个大的生态系统或生态群落中,某一个物种实--际上或潜在地能够占据的生存空间和地位”@。就先锋文学而言,在一个时代的文学生态中也有自己的“生态位”。但是在一个同时代的文学群落中,由于先锋文学的“异己性”,使它往往处于“游离状态”,因为它的文学观念与艺术手法往往建立在对其它文学样式的批判和否定之上。从而,先锋文学无法与同时代的诸种文学样式达成生态性的和谐共存关系。先锋文学与时代的这种文化关系,使它往往处于一种被遗忘状态,被读者遗忘,被文学的共时代遗忘。
其二,文化资源本土性的丧失也是先锋文学资源匮乏的原因之一。民族文化往往体现着本民族特有的精神积淀、心理范式和思维特点,以集体无意识的形式时代延续着,深深影响着一个民族的存在形式、生活方式和精神特点。同样,民族文化也深刻影响着本民族的文学样式。可以说,民族文化传统是+民族的文学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化资源。正是有了这一文化土壤,才使民族文学一代又一代得以繁衍生长,枝繁叶茂。而先锋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这种文化的血脉联系,使自己成为一种“无根”的文学。当先锋文学失去了它的“根”后,生命力便不甚长久。这可从20世纪90年代中国先锋小说(其文化资源来自西方)的短暂的命运中得到印证。当然,先锋文学由于某种历史机缘,在历史当下中拥有某些文化权力,甚至成为文坛“主力”。但这种“主力”角色绝非是普世意义上的,而是文坛各种权力关系综合绞力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往往不被大众所认可。
文化本土资源的丧失,使先锋文学的创新活动呈现出一种偏狭,一种片面,失去了一种多样性。生态学提倡生物的多样性,也倡导文化的多元性,它认为人类社会的多样性的保持应依赖于民族文化,“生物学家谈论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人类学家谈论的文化多元性,其实都是从一个同时态横断面上观察到的信息系统创新能力长期历史积淀的后果……对人类社会而言,支持存在的信息系统就是一百多年来文化人类学家一直在探索的民族文化。”这一点对于文学的创新来说非常有启发意义,文学的创新应该建立在本土的民族文化之上,而不是远离本土文化。
其次,由于“进化论”观念的影响,先锋小说的叙事语言的发展之路亦越走越窄。其实,文学的先锋性更多地表现为艺术形式的先锋。在中国,当20世纪90年代的先锋小说完成了由“内容”到“形式”的转移后,对文学技巧的倚重更变本加厉了,正如陈晓明所说:“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的中国先锋小说,其艺术***更准确的含义就是技术革新,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有系统而明确的文学观念和价值信念方面的变革,所有属于思想观念方面表达的新的意义,实际上不过是形式主义策略的副产品。”0因而,这种“技术革新”式的文学无法获得一种丰富性,这点可从鲁迅作品与中国先锋小说的比较中看出。就小说的叙事语言来说,鲁迅的小说和当代先锋小说都具有先锋性,然而两者大相径庭。尽管鲁迅对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采取了激进的否定性文化立场,但在小说的叙事层面并非如此,古代的炼字炼句、白描、含蓄手法等亦在鲁迅手中得到传神地应用。可以说,良好的传统文化素养已成为鲁迅的文化资源,以不在场的方式构建着鲁迅的小说世界。同时,鲁迅也从西方文学中获得文学滋养,这表现在它那种冷酷自嘲的语风,甚至文本中那种无师自通的“后现代性”。所有这些都体现出了鲁迅的超凡智慧。但是,鲁迅在叙事中没有像中国先锋小说作家那样洋洋得意,表现出一种自恋般的文学炫技色彩。鲁迅的语言博大而谦和,而先锋小说家的语言是霸道而单薄,这可从—例看出彼此的高下。在鲁迅小说《孤独者》中有如t---段:
那时我在s城,就时时听到人们提起他的名
字,都说他很古怪:所学的是动物学,却到中学去做
历史教员;对人总是爱理不理的,却常常欢喜别人的
闲事;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一领到薪水却一定立刻寄
给他的祖母,一日也不拖延。此外还有许多零碎的话
柄;总之,在s城里也算是一个给人当作谈助的人。有
一年的秋天,我在寒石山的一个亲戚家里闲住:他们
就姓魏,是连殳的本家。但他们却更不明白,仿佛将
他当作一外国人看待,说是“同我们都异样的”。
这也不足为奇,中国的兴学虽说已经二十年
了,寒石山却连小学也没有。全山村中,只有连殳是
外出游学的学生,所以从村人看来,他确是一个异
类:但也很妒羡,说他挣得很多钱。
在这二段叙事中,包含着巴赫金那种意义上的“复调”。这二段的叙述内容是魏连殳,但这个叙述内容是通过两种话语同时传达出来,一种是显在的作为叙述人“我”的话语(知识分子话语),一种是潜在的“人们”的话语(民间话语)。这两种话语构成了与魏连殳(另类知识分子话语)的对话关系。例如,在民间话语、叙述人话语同魏连殳的对话中,前者体现的是民间话语对魏连殳的难以认同,认为魏连殳古怪、异样,充满矛盾,而后者则体现了叙述人对魏连殳的认同和理解,“全山村中,只有连殳是外出游学的学生,所以从村人看来,他确是一个异类;但也很妒羡,说他挣得很多钱。”这种对话性一方面使魏连殳的特性变得摇摆不定,难以把握;另一方面也突出了各种话语自身的力量,使话语摆脱了单纯表意
的工具作用,而僭越为一种具有本体意义的东西。复调叙事的多义性与含蓄平淡的语气恰是鲁迅叙事语言中西合璧的绝佳体现。先锋小说则逊色得多了,例如被吴亮津津乐道的马原的“叙事圈套”,其实除了文学手法的炫技和表达一种虚构性的文本观念外,我们看不到其它,正如旅澳作家黄惟群所语:“透过《虚构》中那段开场白的玄乎往实处看,马原先生直接或间接向读者们说的到底是什么?他不过是说了他心中的高傲,说了他对芸芸众生一般智力的藐视,不过是居高临下目空一切地说了几句心中的大实话,不过是将充分自我的西方文学中学来的点滴进行一次小小的中文运用。他成功了,整个中国文坛都被唬住。”由此看来,鲁迅是缜密的,而马原的叙事是空疏的。鲁迅小说叙事的伟大之处在于,使小说获得西方文化资源的同时,并未忘记自己的本土文化。因而,鲁迅的小说话语体现了现代性与本士眭的奇妙融合,既充满张力,又完美无暇。而马原等先锋派作家的叙事探索中,中国本士性的东西则丢失良多。
二、文学“进化论”观念造成的文学遗忘性
由于生物学的“进化论”影响所致,历史与社会也往往被解读为“进步”与否。是否“进步”已成为一个典型的现代性的文化指标,正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语言与文学教授列昂奈尔·戈斯曼所言:“我将现代主义看作与进步和改善观念是无法分离的。”然而,这种“进步”观念往往是现代人的一种先验的理论预设。实际上,文学的进步观念往往在忽略艺术本体的基础之上,给文学赋予一种外在价值。因而,文学的这种“进步”不是文学本身的、而是一种文学观念的“进步”,甚至是一种文学的意识形态策略。所以,我们很难说一种文学形式比另一种文学形式更为进步。我们只能说,现代性的观念使文学以一种历时性的方式体现了文学史的丰富性。
文学的“进化论”观念导致了文学的遗忘性。所谓文学的“遗忘”,就是某一时代的文学出于某种原因被有意和无意地忽略与忘却,被排除在文学发展的共时态发展之中。黄发有曾说过,消费时代的消费文学患有“文学健忘症”:“作为消费文化的文学创作是注定要被迅速遗忘的,而这种‘遗忘’赋予大众文化以一种特殊的活力,因为一次性消费品迅速更新换代,它们被淘汰的命运为‘新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当旧的经典被反复地篡改、曲解、误读,而新的经典又无从诞生时,文学就患上了健忘症。”这里,黄发有的论证在概念上有些含混,“文学健忘症”在前面是指作为“消费文化”的文学被遗忘,而后面又是指“传统经典文学”的被遗忘。这未免有些混乱。其实,黄发有所说的“健忘”就是我们时代的整个世俗文化语境对于精英文学的悬置和瓦解,是整个时代对精英文学的戏仿与误读。然而,文学的遗忘并非如此简单,也并非仅仅发生在当下的消费文化时代,而且文学的这种“健忘”也不同于文学“进化论”思想所导致的遗忘。通常讲,“进化论”观念导致的文学遗忘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文学的遗忘发生在时代转型期。在时代转型期,伴随着时代的“进步”,某些文学往往被当作“旧有”的东西而被遗忘了,如五四时代对古典文学形式的遗忘和***时期因独尊样板戏对其它文学样式的强制性遗忘。这种“遗忘”往往因时代观念的更迭而造成文学观念的“断裂”。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断裂”多被理解为本民族文化模式的“断裂”:“是指某些国家和民族的文学,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异域文化(包括文学)的强烈冲击,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中断和背弃自己本民族的文学传统,接受异民族的文学模式。”0例如在“五四”时期,这种“断裂”往往被认为是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产生的,“断裂”对中国现代文学造成的影响是双重的,在对本民族传统革故鼎新的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钱念孙如此论及:“异域文化(这里主要指文学)的大量涌入和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否定,往往会引起该民族一度社会***和人们的行为失调,同时也不利保持每种文化的独特个性,使人类文化得到丰富多样的发展”。一言蔽之,就是造成了现代性与本土性的矛盾,这是一个民族的文学形式在现代性进程中的深刻悖论。文学的“进步”观念使“五四”文学获得了一副“西崽”的尊容,却也失去了中国本土的老实巴交的厚道面孔。其中,不乏讽束性,也不乏悲剧性。
第二种文学的遗忘情况发生在同时代内。在一个时代中,诸种文学样式所拥有的生存资本并非等同。这里的“资本”,是布迪厄意义上的:“资本是一种镶嵌在客体或主体的结构当中的力量,也是一种强调社会界内在规律的原则,正是这一点使得社会博弈(大部分社会博弈包括经济博弈)区别于简单的碰运气。”可见,这种“资本”是关联主体、客体和社会的种种关系组成的文化场域,最终各方权力因素的综合导向主体。布迪厄认为资本分为三种形式,即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而其中的文化资本具有“竞争性”:“文化资本是作为竞争中的一种武器或某种利害关系而受到关注并被用来投资的,而这些竞争在文化产品场域(艺术场域、科学场域等)和社会阶级场域中一直持续不断。行为者正是在这些竞争中施展他们的力量、收获他们的利益的。行为者的力量的大小、收获利益的大小,则与他们所拥有的客观化的资本以及具体化的资本的多少成正比。”正是这种文化资本的“竞争陛”,使得文学各方对文化资本的争夺变得十分激烈。如果这种“竞争”发生在文学本体内部,是正常的;如果与文学的本体无甚关系,则是不正常的。因而,一个文学样式是否具有“文化资本”,也就意味着它是否具有相应的“生存资本”。于是,在文学群落中的非法“竞争”,往往是某一文学样式压制他者、抬高自己的文化手段。唐晓渡认为这是“对价值制高点和话语权力制高点的占领”,是通过“时间神话”来获得的,并与“主体的自我神话密不可分。它们同步进行,互为支援”。这里,文学样式之间的对于生存资本的争夺实际是线性的“进化论”时间观念在文学种群间的横向变异,使本来多元并存的文学格局呈现出中心/边缘、主要/次要的等级划分,并在本该多元的文学群落中无形中植入了一种僵化与死亡的种子。于是,同时代内的文学的遗忘会最终造成文学群落的失落。
第三种情况是作为先锋性的文学自身发生的“遗忘”。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先锋小说内部。这在上文已做论述,由于先锋小说自身的否定性和深刻的悖论性,使先锋小说的文学道路越走越窄,越来越失去本土色彩。这实际也是文学自身的一种“遗忘”,此处不再赘述。
三、文学的生态性发展:“灌木丛式”的发展
可见,先锋文学所造成的文学道路的窄化和文学的被遗忘状态,折射出了文学的“进化论”思想的非生态性的一面。在“进化论”视野之外,在生态视野之中,也许文学是以另一种方式前行的。埃德加·莫兰曾将文化的发展形式称之为“灌木丛式的方式”:“如果说人类来自同一个主干,那么我们可以认为,精神实体的进化是以灌木丛生的方式进行的,是一些***发生和形态发生过
程,并伴随着创造性的涌现。”@莫兰的论述非常深刻,虽然针对于文化的发展,但也可应用于文学。文学的“灌木丛式的发展”既是现实的,也是理想的。说它现实是因为这是文学发展的本然状态,只不过这个发展状态被人为地忽略了,被人为地建构成“进化论”式的发展道路了;说它理想是因为我们要改变文学的认识方式,在文学发展的本然状态上重新梳理、建构我们的文学理论和文学观念,使其具有一种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生态性。
文学的“灌木丛式的方式”发展,给文学发展赋予不同的含义。首先它是作为一个文学群落式的整体发展。在这个文学群落中,每一种文学样式与其它文学样式共同生存一个文学生境之中,每一种文学样式都没有被外在的、人为地赋予或剥夺其“生存资本”,它们是共生共存的。在“五四”以来的现代文学史中,以言情、武侠为代表的通俗小说被人为地剥夺了生存价值,使通俗小说处于极为恶劣的文学生境之中。同样,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当代文学也未建立起文学群落的整体性发展,在***期间尤甚。而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特别是网络文学兴起以来,许多评论家常常慨叹中国文坛缺乏主流性的文学思潮,倒是不乏有鲜明的文学个案出现。这不足为怪,从生态学角度来讲,它说明了当下的文学环境更具有生态性,各种文学样式之间并不存在宰制与被宰制的关系,而是“和平共处”,在当代的文学生境(特别是网络文学生境)中每一种文学样式都有其特有的生态位。可以说,当代文学思潮的陨落,不是中国当代文坛的不幸,而是大幸。其次,文学的“灌木丛式的方式”发展提供了线性和空间性并存的发展观念。可以说,这是对文学“进化论”只重线性发展而轻空间性发展的一个历史性的反拨。文学“进化论”的发展方式使“先锋性”文学的道路越走越窄,且造成了文学的遗忘状态。而“灌木丛式的方式”则同时注入了一种空间性发展的思路模式。这体现了生态学发展的整体性观点:“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观点,主要可从两方面理解:从空间结构来看,它是完整的系统;从时间发展来看,它是历史地发展的系统。”因而,在这个发展模式中,文学的空间性的生存状态将会得到肯定,传统权力关系中的所谓主流/边缘、精英/大众、先锋/世俗等二元对立的关系式将不复存在,而是差异性与多样性共存的文学生态系统。围绕差异性与多样性,文学生态将会重构—个类似于尼采意义上的系谱关系:“系谱学既意指起源的价值,又意指价值的起源。它既反对绝对价值,又不赞成相对主义或功利主义价值。系谱学意指价值的区分性因素,正是从这些因素中价值获得自身价值。”这种文学的生态性***景并非只是梦想,其实在当下的网络文化语境中已初具规模。网络技术对传统文化权力宰制的规避,各文学网站门户下多种文学样式的精彩纷呈,在传统和自由之间快乐游走的叙事语言,以及由此产生的合乎规范又难以规范的新的审美因素……所以这些都使网络文学呈现出“灌木丛式”的生态性文学***景。其次,“灌木丛式的方式”的发展,有赖于文学系统本身的自我调节。生态学认为,任何生命行为都表现为两个侧面,一个是历时态的生命现象,—个是共时态的生命行为。在描述历时态的生命现象时,生物学家往往用“进化”一词;而在描述共时态的生命行为时,则往往用“自组织性”。所谓“自组织性”,就是指“自为体系在其建构的过程中,总是按照自身的建构法则,利用自身特有的信息系统,把参与建构的各构成要素有机地联系起来”。在生态学视野下,地球生命体系和人类社会是两大并行的自为体系,都在很大程度上遵循自组织性的原理进行稳态延续。因而,莫兰认为:“凡是有生态自组织和循环—全息原理的地方,就不再有机械决定论、平庸机械论、线性因果关系和粗暴的简化论。”当然,中国当代文化语境中依然存在机械决定论、平庸机械论、线性因果关系和粗暴的简化论等错误认识。当代中国文化语境往往被说成因为商业文化语境的到来而具有多元文化的特点,事实并非如此。在当代中国,多元化的文化语境其实远未实现。可以说,文化的多元化与其说是现实层面的,不如说是学理层面的。而基于网络技术的网络文化语境却并非如此,具有了文化的自主性与充分自由性,使文学获得了与现实文化语境截然不同的生存空间。
总之,应充分认识到文学的“进化论”观念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所造成的非生态性影响,这种认识对于当下的网络文学发展尤为重要。因为传统的文学“进化论”观念在网络文学发展的现状面前已处于“失语”状态,又不能对其视而不见,而生态学视野不失为一种卓有成效的认识方法。当然,倡导文学的生态性发展,并不是简单地否认文学“进化论”影响下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成就,这也从根本上违背了生态学所主张的多元与差异『生并存的发展态势。也许,将文学的“进化式”发展和“灌木丛式”发展融合起来,形成更为生态性的研究视野,不仅对当前的网络文学发展,甚至对整个当代文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时代紧迫感。
注释
1 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杨梨编:《胡适文萃》,作家出版社1991年版,第4—5页。
2 [波兰]埃娃·多曼斯卡著,彭刚译:《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 艾略特:《传统与个人才能》,李良忠编:《在剑桥听讲座》,中国民航出版社2002年版,第237页。
4 唐晓渡:《时间神话的终结》,《文艺争鸣》1995年第2期。
5 庭硕:《生态人类学学导论》,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6 [西]何塞·奥尔特加·伊·加塞特:《艺术的非人化》,布尔迪编:《思想的锋芒》(上),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1页。
7 [意]雷纳托·波吉奥利:《先锋派三论》,布尔迪编:《思想的锋芒》(上),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8 齐奥尔格·齐美尔:《时尚的哲学》,罗钢、王中忱编:《消费文化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8页。
9 鲁枢元:《生态文艺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3页。
10 陈晓明:《无边的挑战:中国先锋小说的后现代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2页。
11 黄惟群:《中国当代文学鼎盛期再望》。《南方文坛》2008年第5期。
12 黄发有:《文学健忘症——消费时代的文学生态》,《南方文坛》2005年第6期。
13 钱念孙:《断裂与跳跃——试论文学的纵向发展与横向交流的变态关系》,《学术界》1989年第4期。
14 皮埃尔·布边厄著,武锡申译:《资本的形式》,薛晓源、曹荣湘编:《全球化与文化资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15 [法]埃德加·莫兰著,秦海鹰译:《方法:思想观念——生境、生命、习性与组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 余谋昌:《生态文化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6页。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8
陈庆港,一个工作于繁华大都市的摄影记者,追踪拍摄中国西部农村已有10年。他的新书《十四家:中国农民生存报告(2000-2010)》,真实呈现了西部14个贫困家庭的10年日常生活。不必说细腻的笔触有多么感人,也不必说故事的残忍有多么刺人,单说这几百幅震撼的***片,就能击中你我的心窝。但我不得不说的是,和我一样,他不只一次被“看上去很凄美”的错觉所打败。
过去的10年,中国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这与西部农民无关。与之相关的是,希望工程如雨后春笋般“耸立”于西部乡村。陈庆港说,每去一个乡村,不管有多贫穷,总能看到“耸立”在高处的房子――“希望小学”。可是,走进去一看,找不到课桌板凳,找不到黑板粉笔,自然也找不到学生。看上去很凄美,爱心泛滥的悲情油然而生。捐款之人,爱心泛滥的愿望得到了满足;受款之地方,也如旱后甘霖般快活似神仙。(当然没经当地教育局的批准,学校不得私自接受他人捐款,不信有文件的)于是乎,“皆大欢喜”,只是贫瘠土地的真正主人依旧面无表情,不发一言,仍然看上去很凄美而已。也许,有一种凄美,就叫耸立吧,那就让它继续凄美下去吧。反正,有人乐意。
其实,还有一种凄美,叫坑。美国记者何伟在《寻路中国》中记述他在长城沿线乡村的见闻:“我顺着旁边的一条山路来到了城堡跟前,从那儿看到的景象让我惊呆了。那儿能俯瞰一连串的山谷,山坡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小小的植树坑窝。每个坑半米多宽,二三十厘米深。根据山坡陡斜的程度,这些坑窝被打成方形或半月形。坑窝里面金是空的,一直延伸过去,到你的眼睛看不见为止――简直就是坑窝的星系,只等着栽种树苗。在明代城堡的墙上,也刷着一条白色的标语:抓住世行贷款机遇,帮助山区脱贫致富。”原来,当地***府接受了世界银行大约两千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此举实是应付世行组织代表的检查,不得已而为之。前闻,刷绿漆来绿化山坡;今识,挖树坑来应对检查。果真聪明绝顶。
可哀的是,现如今,郭美美,卢美美不再美了,红十字会、中非希望工程也不再红了。连看上去很凄美的机会都没有了。其实,也不是今天才没有的。欺骗不改,就绝无真美的可能。涂脂抹粉,只能徒增笑料。
当然,如果需要帮助,相信还有很多人宁可被骗,也会慷慨解囊。但,这仅仅是杯水车薪,若演变成助纣为虐,反而不凄美。我所斤斤计较的是,这可怜又幸运的14家即便得到了“妥善安置”,又当如何?人贱如蚁的命运,难道就变成西部古老的传说吗?所以我无力,所以我哀痛。
陈庆港在接受长江商报专访时动情地说:
“我们已经习惯从东往西看中国,这样看到的中国金碧辉煌,繁花似锦,高耸入云的大厦遮去了它身后的一切。《十四家》让你从西往东看一下中国,这样看到的中国还有太多触目惊心的贫穷,而富丽堂皇的东部,只是这幅贫穷巨画上的一抹远在天边的模糊背景。”我以为,其实不是习惯了看的方式,而是习惯了遗忘。
我知道,有些事情不经常提起,喧嚣过后,会忘掉;有些生活不被关注,永世卑微,就像“呼兰河”既存在过、又当没存在过一样。于是乎,一种习惯形成(携利益之威坐享其成),难以撼动,可怕之极。有的人会被动性遗忘,因为无从了解,不知从何记起。有的人会选择性遗忘,不闻不见不感,消灭记忆。前者,只要记忆闸门打开,爱的种子就会复苏。后者则不然。我不知道,这样的遗忘到底应该叫欺骗,还是叫遮蔽,还是叫遗忘,然而终于忘了。身处和谐家,处身幸福乡,暖风熏得国人醉,依稀梦回盛唐。
然而,车应堂家、车换生家、车虎生家、李子学家、高发银家、王天元家、史银刚家、李栓患家、翟益伟家、蒋传本家、李德元家、王想来家、郭霞翠家、王实明家……是不应该被遗忘在西部的角落,那些无辜的孩子是不应该被遗忘在盛世的角落。对于十四家来说,他们属于被遗忘的人群。他们其实没有权利遗忘点什么。
王天元家的女儿出嫁那天,新郎单骑走来迎亲,两手空空。母亲罗文秀送女儿到村外,转身去杂货摊买了一根红头绳,给王小妹戴上,扎好蝴蝶结。陈庆港说,这也算是妈妈给女儿的一份嫁妆了。
相比而言,在城市打工的父母还有点“优越感”,他们至少有“权利”选择遗忘,将孩子丢给386160部队,哪天有钱有闲了,再带到城市接受好的教育。我所愤怒的是,任何人的遗忘,都不能以“暂时放一放”为由头,不应以“明天会更好”为说辞。去年,我与余世存先生谈及优秀人格及道德,同感三五年移风易俗,那是很容易的,只要有决心和智慧。改革初期,项南主***福建,两三年就让福建成为改革桥头堡,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了。当然,后来的变化之快也是显而易见的。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9
我先查了字典,“絮说”的解释是“絮絮叨叨地说”。风很罗嗦吗?我不禁哑然。由于这个题目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太好,于是就把它释义为“风如柳絮一般趴在我肩上悄悄呢喃”的意思。
只可惜风的速度太快,我无法捕捉她的声音。
写下作文题后,才发现窗外的阳光已在作文本上留下班驳的树影,有些模糊。这时才想起夏天的脚步声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风卷起他离开的后尘,落在肩上,我好像听见了她在说什么。
我停下笔,望着窗外凉爽的天地,怀想着。每一次,夏天都会在最后一场暴雨后,被风慢慢地吹散天边细碎的薄云,大厅里终于在下午七点的时候重亮起灯,渐渐地告别了之前八点都依然天边有红色火烧云的日子。
微微地,我好像叹了口气,又重新拾起笔。风啊,你要跟我说些什么?
如果不下雨,谁也不会想起门后的那把伞。如果没有日光,谁也不会怀念在游泳池边的嬉戏。现在夏去秋至,当我们换上毛衣、牛仔裤的时候,才会猛然间贪恋起美好的日光和淋漓的暴雨。
我们只是忘记了。当眼睛不断尝试接受新事物时,人已经变得健忘。当我们又重新回头去找某个重要的东西的时候,才忽然记起自己早已忘了那个东西是什么。它存在于被遗忘了的角落,守护它的只有贫瘠的记忆之风而已。
被遗忘的角落作文篇10
关键词:“遗忘物”“遗失物”“脱离控制物”侵占罪
引 言
侵占罪是1997年《刑法》确定的一个新罪,它与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构成了完整的侵占犯罪体系,从而有力地打击了侵占犯罪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公私财物所有权。但由于该罪毕竟是一新罪,理论准备不足,司法实践经验缺乏,因此尚有许多问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存有很大争议。笔者自感功力不足,再加上资料有限,本文只对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之一“遗忘物”的认定问题进行研究,该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最常遇到的问题。如何认定“遗忘物”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希望本文的讨论能对该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一、立法界对“遗忘物”的认定
我国《刑法》第270条确立了侵占罪,在法律条文中首次提出了“遗忘物”的概念。由此,关于什么是“遗忘物”,它和“遗失物”有什么区别的争论就从没停止过,至今也没有分出个所以然。那么我国《刑法》第270条关于“遗忘物”的提法其本意是什么呢?它有自己的确定涵义吗?
1979年《刑法》颁布之前,一些刑法草案稿中曾有过关于“侵占遗失物犯罪”的规定,例如,1956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第149条规定:侵占遗失的公共财物或者公民财物的,处训诫或者一百元以下罚金。在修订我国1979年《刑法》的过程中,也曾有关于侵占遗失物犯罪的规定。如全国人大法工委于1995年8月8日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稿》第5章“侵犯财产罪”第7条第2款规定:侵占埋藏物、漂流物或遗失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但在以后刑法修改草案中,却再也没有“遗失物”的字样,而统一换成了“遗忘物”,并最终在1997年《刑法》中确立了“遗忘物”的提法。应当认为,上述演变说明,立法者是肯定“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的,是有意将“遗忘物”而不是“遗失物”选定为侵占罪的对象之一的。1之所以在1997年《刑法》中确定“遗忘物”为侵占罪的对象,有其特定的立法背景。因为在新刑法颁布之前,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实务界为了能够对那些非法占有他人由于一时疏忽而遗忘于特定地方的财物作为犯罪予以惩处,而提出了“遗忘物”的概念,以区别于“遗失物”,缩小打击面。2
通过对侵占罪立法过程的回顾,可以看出立法者最终在1997年《刑法》中将“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有意为之的结果,立法者赋予了“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的确定涵义。
二、学界对“遗忘物”的认定
自从1997年《刑法》第270条中提出了“遗忘物”的概念,学界就没有停止过关于“遗忘物”与“遗失物”的争议,大体上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遗忘物”与“遗失物”不同。“遗忘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有意识地将所持财物放在某处,因疏忽而忘记拿走。“遗失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为疏忽偶然将其财物失落在某处。持有该观点的人还力***通过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区别:①前者一经回忆,一般都能知道财物的所在位置,比较容易找回,而后者一般不知道失落在何地,因而不易找回;②前者一般尚未完全脱离物主的控制范围,而后者则完全脱离了物主的控制。因此,“遗失物”不是“遗忘物”,不能成为侵占罪的对象。3该观点也是学界目前比较通行的观点。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遗忘物”即“遗失物”,二者并无根本的区别,都是指由于持有者的一时疏忽而遗忘在某处,从而丧失控制的财物,因而“遗失物”当然也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对象。4对此,陈兴良教授还作过精辟的论述;把财物遗置的时间、场所、遗置人的记忆能力等作为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的标准,并不科学,同时也不合理;对被告人是否定罪,取决于被害人的记忆能力,被害人能够记得遗置的时间、地点、就是遗忘物,被告人就有罪,反之,被告人无罪,这就违反了犯罪是危害行为的刑法学基本原理。5这是目前少数学者持有的观点。
如果以立法界对“遗忘物”的认定为标准,显然第一种观点是对该立法认定在理论上的提练与概括,并提出了一些将“遗忘物”区别于“遗失物”的细化标准,从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使司法实践具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而第二种观点由于与立法的认定区别较大,尽管笔者对其论证也很信服,但却很难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贯彻,而且也有违罪刑法定的原则。
三、司法实务对“遗忘物”的认定
目前司法实务界也是将“遗忘物”区别于“遗失物”来认定的。一是基于对立法本意的考虑;二则是参照理论界通行的区别标准来指导实践。但正如周光权教授而言,二者存在区别比较明显的典型状态,但很多情况下,二者的区别又摸棱两可,不易认定。例如,遗置于出租车内这一特定场所的财物当是“遗忘物”,但所有人下车后记不清财物遗忘于哪一辆出租车,连寻数日而无所得,等于完全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能力,该物似乎又成了“遗失物”。所以,要明确地说它是“遗失物”,还是刑法上的“遗忘物”,极为困难。6
刑事司法领域有疑罪从无的原则,当存在“遗忘物”与“遗失物”难以区分的情况下,根据此原则,则认定为“遗失物”,从而作非罪化处理。由此可以看出将“遗忘物”与“遗失物”相区别,并将“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可以缩小打击面,起码不会出现冤假错案。而且司法实践中确实也是尽量通过非刑事诉讼的途径对侵占“遗失物”的纠纷加以解决的。因此,没有造成刑法对这种侵占“遗忘物”行为过度干预的状况,人民法院以侵占“遗忘物”定罪的案件也非常少。
正是由于“遗忘物”与“遗失物”没有本质的区别,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难以认定的情况,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大量的侵占行为作了非罪化处理,从而导致刑法关于侵占“遗忘物”的犯罪规定形同虚设。既然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同时侵占二者的行为又具有相同的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为什么不将二者都纳入侵占罪的惩罪范围呢?司法实务界也越来越多地反思这样一个问题。
四、笔者关于对侵占“遗忘物”认定思考及立法建议
(一)笔者的几点思考
1、从实然的角度看,在刑事司法上仍应将“遗忘物”与“遗失物”相区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刑法》第270条中的“遗忘物”有其特定的涵义。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司法机关应注意将“遗忘物”与“遗失物”相区分。对于行为对象确属“遗忘物”,并符合侵占罪其他构成要件的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行为对象是“遗失物”的行为,要按照非罪进行处理;如果在“遗忘物”与“遗失物” 的界定上存在争议时,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应认定为“遗失物”,按非罪处理。
罪刑法定原则是1997年《刑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刑事法治现代化与进步的表现,上述处理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对司法实践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坚决予以贯彻执行。
2、从应然的角度讲,“遗忘物”与“遗失物”都应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7
首先,“遗忘物”与“遗失物”没有本质的区别。尽管很多理论工作者与司法工作者都在努力探寻二者的区别,并总结出很多区分标准,以有利于司法实践对“遗忘物”的认定。但从实际效果上看,实践中对二者的争议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这些区分标准(如把财物遗置的时间、场所、遗置人的记忆能力等作为标准)并不是二者本质上的区别,最多只是说明了二者脱离了所有人控制力的强弱不同。以这种程度上的差别来区分二者从理论上就很难站的住脚,而且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导致“遗忘物”的认定,见仁见智,效果不好。而二者在本质上却恰恰相同,即都是脱离所有人的控制之物。可以说脱离所有人的控制是二者本质上的共同点。正是因为二者在本质上相同,所以笔者认为在侵占罪上不应区分“遗忘物” 与“遗失物”,而应统一称为脱离控制之物。
其次,从刑法将“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犯罪对象的目的来看,也应将“遗失物”纳入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我国刑法之所以将“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就是要惩罚拾得他人物品,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拾得他人物品应当返还。并且在我国民法上对拾得他人物品如何返还也有相应的规定。拾得他人物品,如果知道所有人是谁,应直接返还给所有人;如果不知道所有人,则应当将物品交给***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一旦有失主认领,并证明确实是物品所有人,拾得人应予以返还。如果拒不返还,并且数额较大,则说明其主观恶性很大,不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给社会道德秩序造成侵犯,除民法和道德规范应对其加以约束外,刑法也有了干涉的必要。但一直以来,我国对处理拾得物的问题都是采取的民事处理方式,一旦将这种侵占行为都纳入刑事司法的范围,社会可能一时接受不了。基于这种考虑,1997年修订《刑法》时提出了“遗忘物”的概念,以缩小打击面,希望对社会能起到警示作用。随着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原来属道德或民法调整的事情也可能会纳入到刑法的调整范围,比如国外的“见死不救罪”、“见危不救罪”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8而实际上无论是拾得“遗忘物”拒不交出,还是拾得“遗失物”拒不交出,都具有相同的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前者按犯罪处理,后者却不视为犯罪,实在有违制定侵占罪的初衷,也难为人所接受。
最后,司法实践对“遗忘物”与“遗失物”区别对待,容易导致各地认定不一,从而有损法制的统一。“遗忘物”与“遗失物”没有实质的区分,但立法者应要将二者区分开来,却又没有科学并且便于操作的区分标准,从而就容易出现同一物品在此地法院被认为是“遗忘物”,在彼地法院却被认为是“遗失物”的情况,甚至在同一法院不同的法官都认定不同,实在是有损刑法的威严与统一。
(二)笔者的立法建议
鉴于上面分析,“遗忘物”与“遗失物”没有本质的区分,无论是侵占“遗忘物”,还是“遗失物”,都具有相同的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理当都应认定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为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作出司法解释,对“遗忘物”作扩大解释,以把“遗失物”包括在内。必要时全国人大应对《刑法》第270条进行修改,不再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可以统称为脱离控制物,统一纳入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以使我国的侵占罪更加完善。
结语
“遗忘物”、“遗失物”,剪不断,理还乱。本身没有实质的区别,却硬要将二者相割裂,不仅造成侵占罪立法上的不完善,而且不利于司法实践的顺利进行。当然关于侵占罪还有很多其他问题需要研究,本文只对“遗忘物”的认定略作了梳理与思考,希望有助于完善侵占罪的立法,也请各方专家予以指正。
注释:
1参见赵秉志著:《侵犯财产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第269页
2参见赵秉志、刘志伟:《论侵占犯罪立法的完善》,载《法学》2003年第12期。
3、参见王作富:《论侵占罪》,载《法学前沿》(第1 辑),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5页;周德鸾、张***主编:《刑法罪名精解》,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565页;高明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下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913-914页;敬大力主编:《刑法修订要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第239页。何秉松主编,《刑法学教科书》(下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第6版,第930页。
4、参见陈兴良著:《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42页;陈兴良主编:《刑法疑难案例评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362页。
5、参见陈兴良:《侵占罪研究》,载《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7页。
6参见周光权:《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载《法学》200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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