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10篇

资产证券化篇1

论文提要摘要: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资金成本、改善资本结构,从而有利于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可以多样化投资产品,分散投资风险。但是,资产证券化存在着许多风险,尤其在我国,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及中介机构,资产证券化的运行会蕴涵着更大的风险。必须充分熟悉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办法降低风险,才能使我国资产证券化得以顺利进行,促使我国金融业健康、良好地发展。

一、资产证券化概述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包括未建项目和已有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所能带来的稳定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法。资产证券化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抵押支持证券化(MBS)和资产支持证券化(ABS)。

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通常由发起人将预期可获取稳定现金流的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然后将这一“资产池”销售给专门操作资产证券化的非凡信托机构(简称SPV),由SPV以预期现金收入流为保证,一般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并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对投资者付息还本。资产证券化主要参和者为原始权受益人、SPV、证券承销商、托管行、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对发起人来说,可以降低资金成本、改善资本结构,从而有力于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财务状况。对投资者来说,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可以多样化投资产品,分散投资风险。资产证券化可以引导储蓄转化为投资,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

资产证券化可以使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企业和银行获得新的融资来源,缓解初始债权人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提高融资体制的完备性,改善金融结构,促进金融发展,提高金融平安。但同时资产证券化也存在诸多风险。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金融、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再加上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够完善,相关中介机构的缺乏,使得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着更多的风险。因此,要使我国资产证券化顺利地进行,必须充分熟悉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办法降低风险,才能使我国资产证券化得以顺利进行,促使我国金融业健康、良好地发展。

1、***策、法律风险。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资产证券化正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和金融实际相结合缺乏经验,有关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策和法规建设很可能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府也必然会根据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发展的状况相应地调整有关***策。因此,***府***策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会产生很大的风险,非凡是在提供制度保障,如法律、税收、利率、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而且,***府的***策导向也很重要,比如商业银行盘活内部不良资产新问题,假如不良资产可以轻而易举地被证券化并出售,商业银行实际就可通过这种手段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市场上的投资者,那么商业银行可能会比以往更加不关注贷款者的资信状况,甚至故意降低贷款者的信用门槛,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制造出更大规模的不良资产,进一步加大投资风险。

我国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法律风险还可能发生在资产转让过程中优先权益的确定和真实销售的鉴定以及在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证券定义、税收、会计、产品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在我国短期内难以修改现行法律或为资产证券化单***法的情况下,目前只能采用一种折衷方案,即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但因为部门规章的法律层次较低,难以解决现存的一些法律新问题。以不尽完善的部门规章来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将使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风险。

2、信用、道德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信用敏感的固定收益产品,产品的信用评级是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能否得到保护和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证券化资产的信用保证。因此,在资产证券化的流程中,需要信用提升来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信用评级机构的介入为投资者设定了一个明确且易于了解的信用标准及严格的评级程序,以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然而,资产信用评估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由于资产本身历史记录的原因和对资产信用评级标准的缺乏,我国目前信用评级机构的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要求,既专业又诚信的评估机构少之又少,信息不对称情况突出,资产的评估会受到很多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信用风险。

信用新问题往往关系到道德新问题,在我国,像过去发行很多的公司债一样,有能力偿还但故意拖欠不还,再配合虚假信息的披露等,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资产证券化由于其多样的融资结构、多方协调运行的机构体系,更应加强对其信用的监管。因为投资者即便有了充分的信息,有了资产稳定的现金流,但是发行机构不按照约定的承诺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最后还是得不到收益,这会引起投资者对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失去信心。因此,我国资产证券化制度创新的关键是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尤其要注重道德风险的防范。

3、其他可能的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流程的复杂性、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多样性,在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中,投资者还会面临如下风险摘要:(1)资产证券产品设计风险。由于产品设计上的不成熟导致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价不合理,造成证券发行不成功,给发起人带来经济损失。(2)混合现金流风险。指假如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和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3)实体合并风险。假如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和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4)利率波动所引致的风险。假如利率下降,会导致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因为借款人可以用较低的利率从市场上借到资金用于偿还抵押贷款,这样会影响到稳定的现金流收入。中国外汇市场发展相对落后,市场发展不够深,跨境交易中可能会出现利率错配、外汇错配的新问题,这样也会加大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最终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资产证券化篇2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风险

中***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资产证券化概述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包括未建项目和已有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所能带来的稳定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法。资产证券化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抵押支持证券化(MBS)和资产支持证券化(ABS)。

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通常由发起人将预期可获取稳定现金流的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然后将这一“资产池”销售给专门操作资产证券化的特殊信托机构(简称SPV),由SPV以预期现金收入流为保证,一般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并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对投资者付息还本。资产证券化主要参与者为原始权受益人、SPV、证券承销商、托管行、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对发起人来说,可以降低资金成本、改善资本结构,从而有力于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财务状况。对投资者来说,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可以多样化投资产品,分散投资风险。资产证券化可以引导储蓄转化为投资,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

资产证券化可以使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企业和银行获得新的融资来源,缓解初始债权人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提高融资体制的完备性,改善金融结构,促进金融发展,提高金融安全。但同时资产证券化也存在诸多风险。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金融、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再加上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够完善,相关中介机构的缺乏,使得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着更多的风险。因此,要使我国资产证券化顺利地进行,必须充分认识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险,才能使我国资产证券化得以顺利进行,促使我国金融业健康、良好地发展。

1、***策、法律风险。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资产证券化正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资产证券化的理论与金融实际相结合缺乏经验,有关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策和法规建设很可能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府也必然会根据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发展的状况相应地调整有关***策。因此,***府***策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会产生很大的风险,特别是在提供制度保障,如法律、税收、利率、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而且,***府的***策导向也很重要,比如商业银行盘活内部不良资产问题,如果不良资产可以轻而易举地被证券化并出售,商业银行实际就可通过这种手段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市场上的投资者,那么商业银行可能会比以往更加不关注贷款者的资信状况,甚至故意降低贷款者的信用门槛,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制造出更大规模的不良资产,进一步加大投资风险。

我国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法律风险还可能发生在资产转让过程中优先权益的确定和真实销售的鉴定以及在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证券定义、税收、会计、产品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在我国短期内难以修改现行法律或为资产证券化单***法的情况下,目前只能采用一种折衷方案,即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但因为部门规章的法律层次较低,难以解决现存的一些法律问题。以不尽完善的部门规章来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将使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风险。

2、信用、道德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信用敏感的固定收益产品,产品的信用评级是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能否得到保护与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证券化资产的信用保证。因此,在资产证券化的流程中,需要信用提升来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信用评级机构的介入为投资者设定了一个明确且易于了解的信用标准及严格的评级程序,以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然而,资产信用评估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由于资产本身历史记录的原因和对资产信用评级标准的缺乏,我国目前信用评级机构的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要求,既专业又诚信的评估机构少之又少,信息不对称情况突出,资产的评估会受到很多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信用风险。

信用问题往往关系到道德问题,在我国,像过去发行很多的公司债一样,有能力偿还但故意拖欠不还,再配合虚假信息的披露等,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资产证券化由于其多样的融资结构、多方协调运行的机构体系,更应加强对其信用的监管。因为投资者即便有了充分的信息,有了资产稳定的现金流,但是发行机构不按照约定的承诺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最后还是得不到收益,这会引起投资者对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失去信心。因此,我国资产证券化制度创新的关键是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尤其要注意道德风险的防范。

3、其他可能的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流程的复杂性、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多样性,在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中,投资者还会面临如下风险:(1)资产证券产品设计风险。由于产品设计上的不成熟导致风险与收益不匹配,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价不合理,造成证券发行不成功,给发起人带来经济损失。(2)混合现金流风险。指如果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3)实体合并风险。如果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4)利率波动所引致的风险。如果利率下降,会导致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因为借款人可以用较低的利率从市场上借到资金用于偿还抵押贷款,这样会影响到稳定的现金流收入。中国外汇市场发展相对落后,市场发展不够深,跨境交易中可能会出现利率错配、外汇错配的问题,这样也会加大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最终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三、总结

资产证券化篇3

在许多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体系不健全,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过资产证券化,一方面企业获得了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效率得到提高。但是,新兴市场国家使用资产证券化的程度还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其主要原因在于:

1.新兴市场的投资者对资产证券化的认识有待提高。由于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缺乏了解,许多投资者对资产证券化仍心存疑虑,避免大规模的投资。

2.证券投资者需要了解抵押担保资产库的详细情况,以便通过历史数据了解资产库的风险,如提前偿付的可能性。在这方面,新兴市场的透明度往往不如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

3.在发达国家,法律规定特别载体不受原资产发行机构(如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破产的影响。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资产证券化在这方面没有得到足够的法律保障。

4.一些新兴市场的税收框架不利于特别载体,继而影响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5.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往往需要获得信用担保和著名评级机构的评级,才会吸引投资者。但目前最著名的评级公司都来自发达国家,它们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往往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搜集和处理信息的成本会相应上升。

尽管如此,但新兴市场国家资产证券化已经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甚至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出现了跨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随着新兴市场进一步完善法律和管理框架,资产证券化将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简而言之,资产证券化就是金融机构将资产打包形成资产库(assetpoo1)后销售给其他机构(在这里称为特别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特别载体以资产库为抵押担保发行证券为其购买行为融资的活动。这种证券被称为资产抵押担保证券(asset-backedsecurities,简称ABS)。资产证券化往往用于流动性较差或质量不高的资产。最初的资产证券化始于按揭贷款市场。试想,如果没有资产证券化,在美国纽约地区的人们不太可能投资于洛杉矶的房地产市场,而住在波士顿的人们也不会关心迈阿密的房地产。即使最初发放按揭贷款的机构将贷款在二级市场上销售,其购买者也只会是一些大型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金融机构,个人往往无法参与。但是,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出现,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按揭贷款的机构可以发行以按揭贷款资产库为抵押担保的证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每月所获偿还的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或部分流向按揭抵押担保证券的投资者。这样,原先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就会以标准化的证券形式在资本市场上流通。这不但可以为按揭贷款的初始发行机构提供大量的流动性,而且有利于增加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按揭抵押担保证券是按揭转手证(mortgagepass-throughcertificate)。按揭转手证的持有者每月将获得资产库所产生的所有本金和利息现金流。当然,资产库产生现金流的能力直接影响着按揭转手证持有人的利益。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美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增长十分迅速。1980年,按揭抵押担保证券的余额为1110亿美元,1999年底这一数字已经增长到2.2万亿美元。现在,资产证券化已逐渐发展到其他领域,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包括汽车贷款、信用卡业务和其他应收账款。不仅如此,使用资产证券化工具的机构也不再限于金融机构。一些制造商乃至基础设施的开发者也在使用资产证券化这一工具。总体上,资产证券化可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以下便利:

1.通过资产证券化,金融机构可以较低成本处置一些质量不高的资产,继而提高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核心原则的要求。

2.资产证券化的使用者可以更低的成本获得充足的流动性。

3.银行传统业务是借短贷长,因此通常存在资产和负债期限不匹配的情况。资产证券化可以缓解资产和负债期限不匹配的问题,并可用于负债管理。

4.资产证券化可以减少金融机构对若干经济部门和地区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对金融服务业的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金融机构管理资产和负债、筹集资金及控制资产质量的能力得以增强。另外,资产证券化改变了银行在原先简单的贷款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不同的金融机构可以分别扮演初始贷款发放者、担保者、贷款管理者和证券发行者等不同角色,因此金融机构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获得了进一步提高专业化和业务多元化的机会。1995年美国橙郡***府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量投资于利息—本金分拆证券的结果。新兴市场国家使用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和前景

在许多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体系不健全,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过资产证券化,一方面企业获得了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效率得到提高。但是,新兴市场国家使用资产证券化的程度还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其主要原因在于:

1.新兴市场的投资者对资产证券化的认识有待提高。由于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缺乏了解,许多投资者对资产证券化仍心存疑虑,避免大规模的投资。

2.证券投资者需要了解抵押担保资产库的详细情况,以便通过历史数据了解资产库的风险,如提前偿付的可能性。在这方面,新兴市场的透明度往往不如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

3.在发达国家,法律规定特别载体不受原资产发行机构(如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破产的影响。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资产证券化在这方面没有得到足够的法律保障。

4.一些新兴市场的税收框架不利于特别载体,继而影响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5.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往往需要获得信用担保和著名评级机构的评级,才会吸引投资者。但目前最著名的评级公司都来自发达国家,它们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往往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搜集和处理信息的成本会相应上升。

尽管如此,但新兴市场国家资产证券化已经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甚至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出现了跨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随着新兴市场进一步完善法律和管理框架,资产证券化将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三、结束语

资产证券化篇4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影响;对策

1 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的作用

(1)提升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一般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于其所吸收的存款,而存款之期限大多为短期。但银行若将吸收之存款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之方式贷放出去,则所得到的是一个长期的债权资产。银行以短期的负债融通长期资产,很容易造成流动性的不足。如果银行可以将债权证券化,并于一般债权的二级市场中出售,银行就不必担心流动性的问题。

(2)资金来源多样化。

证券化本身就是一个外部融通的过程。证券化机制的建立为发起人又提供了一种资金来源的渠道。而且银行的资金来源多样化,也能使银行找出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源组合。

(3)达到资产负债表外化的目的。

由会计的角度来看,证券化的结果,会使表内的资产通过证券化而“表外化”。表外化的主要意义有三:其一为风险性资产比例下降,使得金融机构整体资产风险下降,则金融机构风险性资产准备可以下降;其二为资本准备下降后,原有资本可以产生更高的获利,因此可以提升权益报酬率的表现;其三为长期资产转换为高流动性的短期资产,可以有效地改善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

(4)降低资金成本。

过去承做贷款的金融机构,必须依赖本身的信用向投资人吸收资金,所以贷款承做机构本身的信用评级,决定了其获取资金成本的高低。但经由证券化,以所承做的贷款债权为担保,经过适当的信用增强措施后发行证券,可以使该证券能够取得比发起人本身更高的信用评级,因此可获得较低成本的资金。

(5)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

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银行的资金成本。商业银行存款的吸纳需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保证金,而资产证券化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不存在缴存准备金的问题,从而节约了银行资金成本。另一方面,银行可在证券化过程中获取一定的收入。作为发起人,银行可收取借款人贷款账户的利息收入、附加收入、借款人延迟支付的罚金以及为客户(如按揭贷款申请人)保险的佣金等等;作为服务者,银行可获得服务费收入,可以利用收取本息与转交特设机构的时间差获得利息收入;一些信誉较好的银行还可以在其他机构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充当担保人从而取得中间业务收入。

(6)化解不良资产。

资产证券化将以不良资产作为抵押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不良资产的所有权分散给众多投资者。由于资产支持证券背后有资产和信用增级工具作为后盾,信用级别一般都比较高,而且收益率较同一信用等级的证券高,这样,会吸引许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 资产证券化对银行体系的影响

(1)优化银行体系内部的资源配置。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新兴商业银行所拥有的资产规模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相差很大,难以同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另一方面,新兴商业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资金少,尚未在民众中建立起与国有银行相抗衡的信誉水平。但是新兴商业银行经营决策环节少,对市场需求的反应较灵活,新业务的开发速度快,资金使用效率高,比国有商业银行更富有活力。

(2)资产证券化将有利于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现代化和规范化进程。

资产证券化配合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为资本市场的供需双方提供收益稳定、投资风险小的新型投资产品和融资工具。一方面使金融资源得到新的、合理的配置,能满足不同偏好的投资者的不同需要,丰富投资人的选择,实现资产所有者转变资产形态的要求;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增加了资金来源,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改善了资金质量,缓解了资本充足压力。

(3)资产证券化将加剧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竞争。

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将使筹资、融资的渠道和手段进一步丰富,而市场直接融资的发展则将使非银行金融 机构逐渐进入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间接融资传统阵地将被不断侵蚀。不仅将会减少许多客户对大额银行贷款的需求,也将增加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从而导致银行筹资成本的上升。面对来自资产和负债两方面的激烈竞争,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利润空间将缩小,因此各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地扩展服务领域。

3 商业银行应对资产证券化的策略

(1)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

当前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首先应以住房抵押贷款作为切入点,因为该贷款较其他贷款更符合证券化资产的基本特征,比如,贷款质量较高,现金流可预测性较高且相对较稳定,贷款有抵押保障,利息收入持续时间较长,债务人分布广泛,等等。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最为广泛地被证券化的资产,这是因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助于缓解商业银行一直存在的短借长贷的矛盾。从现实意义来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作为二级市场,其发展有助于促使房地产一级市场运转更为快速和流畅,有助于在一级市场上建立有效的市场筛选机制,培育一个公平、高效的房地产市场,进而促进我国住房金融资金的良性循环。

(2)利用优势,积极参与,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充当多种角色,提高商业银行收益。

资产证券化使商业银行面临着非中介化的考验的同时也面临着机遇。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各专业分工细致,存在诸如专门从事贷款收购标准、组合资产池并按投资者需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特设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信用增级的第三方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出具财务报告、法律报告的服务机构等一系列专门化市场参与机构。而与其他机构相比,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并在长期的发展中有完善的信息收集系统、信用评估与追踪管理系统以及违约追索系统,具有强大的信贷管理功能。

(3)培养人才,加强研究,为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创造条件。

资产证券化业务复杂,其实施受制于法律法规的健全、资产评估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规范、专业 人才队伍的建设等诸多因素,而我国商业银行近期内大规模推进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各商业银行目前应着重考虑现实条件,将重点放在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推行创造条件和打好基础上。资产证券化是一项新兴而复杂的业务,专业性强,其开展涉及资产组合、出售、发行、管理等工作及大量的法律、税收、会计问题的处理,需要掌握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知识及了解我国的具体国情、市场情况、法律和财务制度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培养复合型人才,建立人才储备是现代银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目前,商业银行应从逐步发展担保类业务和商人银行业务,提供规范、优质的金融服务入手,积极调整收入来源结构,发挥其信息、人才、技术和专业优势,强化其获取收费性收入的能力,从而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涂永红,刘柏荣.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2]高保中.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陈文达,李阿乙,廖咸兴.资产证券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资产证券化篇5

    论文摘要:资产证券化融资是企业融资方式中重要的一种,全面的了解资产证券化融资对于企业合理采取融资方式、正确配置资源有很大帮助。针对这一点,笔者就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各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资产证券化融资基本知识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具有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信用等级,缓解原始权益人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拓宽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有效地转移和规避风险的作用。 

 

二、资产证券化融资优势 

 

(一)发起人的收益 

其收益包括以下方面:(l)资产表外化。通过“真实出售”,把资产移至表外,改善资产负债状况,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2)资产的流动性。证券化的产品存在一个流动性相当高的二级市场,因此,发起人可以利用该市场获得流动性,从而增强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3)低成本的融资渠道。通过“破产隔离”,把资产信用与发起人的整体信用隔离开,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达到融资渠道多样化的目的。(4)稳定的服务费收入。发起人在出售资产后往往充当服务人角色,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有稳定的服务费现金流流入。 

2.借款人的收益 

对于作为发起人的金融机构来说,资产证券化意味着能够及时回笼资金,增加融资能力,从而为借款人提供更多的低成本资金。 

(二)投资人的收益 

资产证券化产品类型多样,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搭配,能够满足投资人的多样化需求,便于投资人分散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三)投资银行的收益 

投资银行不但可以担任证券承销机构的角色,也可以参与甚至主导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的设计和执行、产品的设计和二级市场的交易等活动,这些业务为投资银行带来可观收益。 

(四)金融监管机构的收益 

资产证券化能够促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它提高了金融机构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丰富了金融产品种类,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深化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完善。它可以提高金融、法律、财会和信用评估制度的完善程度,提高相关扫机构和人才的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市场监督的形成等等。 

 

三、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 

 

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主要参与的是发起人、特设机构和投资者,此外还有服务人、履行受托和管理职能的受托人、承销商、资信评级机构和信用增级机构等其他参与人。资产证券化操作的基本过程是: 

(一)确定证券化资产并组建资产池 

首先选用比较容易实现证券化且具有以下特征的资产组建资产池:以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能够容易增强流动性;原始权益人持有该资产已有一段时间,且信用记录良好;资产应具有标准化的合约文件,属于同一种类,即资产具有很高的同质性;资产抵押物容易变现,且具有一定的变现价值高的特点;债务人的地域和人口统计分布广泛;资产的记录良好;资产的相关数据容易获得。 

(二)组建特别目的机构(spv) 

spv是一种特殊载体,专门为资产证券化而设计,是保证资产证券化的关键性主体。设计spv的日的是为实现证券化资产在结构上与其他资产隔离。spv可以是发起人设立的附属机构,也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 

(三)将证券化资产组合真实出售给特设目的载体 

设立spv的目的在于使发起人实现表外融资,割断发起人与投资者在法律上的关联,达到证券化资产破产隔离的目的。其职能是从发起人处购买基础资产并以此为支撑设计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用发行收入支付出让资产的发起人。 

(四)四级和信用评级 

信用增级目的在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信用增级可以使证券产品在上述方面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同时满足发行人在会计、监管和融资目标方面的要求。聘请评级机构对增级后的证券,进行信用评级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信用评级,通常要进行两次,即初评和发行评级。初评的目的是确定为达到所需的信用等级必须进行的信用提高程度。 

(五)发售 

spv将经过信用评级后的证券交给券商承销,可采用公开发售或私募的方式进行。资产支持证券主要由机构投资者购买。 

(六)受托管理及清偿 

寻找服务商和支付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受托人管理标的资产、归集标的资产的现金流以及向投资者进行支付等事项。在证券的到期偿付日,spv将委托受托人时,足额向投资者偿付本息。利息通常是定期支付,而本金偿付日期及顺序因标的资产和所支持的证券结构安排的不同而异。证券全部偿付完后,如果资产池还有现金流,这些现金流将被返还给发起人。 

 

四、融资模式及效用 

 

(一)应收账款证券化 

即企业将应收账款汇集后出售给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的特设机构sp从注入spv的资产池。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一种以资产估用为基础的融资方式,以企业应收账款的现金流为基础。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型融资方式。另外,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一种信用级别较高的表外融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证券化,企业也实现了风险的转移。 

(二)不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针对流动性差的资产证券化的,不是所有的不良资产都可以证券化。通过资产证券化只可以盘活流动性差的资产,而不是盘活劣质的资产。这就要求资产管理公司认真筛选,按资产的不同特征对其进行分类,把能够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挑选出来,对不同风险档次的不良资产应区别处置。从投融资双方来看,资产证券化过程实质卜是对被证券化资产的特性进行重新分割和组合的过程,也是金融工具由初级向高级进行深加上的过程。一方面各种资产通过采取证券资产的价值形态,使得其期限、流动性、收益和风险的重新分割和组合变得更为容易;另一方面,从资产选择角度来看,通过资产证券化,使得本来不可能或很难进行的资产收益、风险空间的细分成为可能,使原来间断的收益风险分布逐渐连续起来,筹资者和投资者在投资空间中所能选择的资产组合点或集合大大增加,从而提高投融资双方的效用。 

 

参考文献: 

资产证券化篇6

一、资产证券化的过程

1.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对自身资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将流动性较差但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存量资产如应收帐款、住房抵押贷款等或未来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合同或项目进行剥离,出售给SPV。

2.SPV将从不同发起人处购买的资产“开包”,组合成资产地。这些资产地内的资产采用真实销售的方式从原始权益人处购入,与原始权益人进行了破产隔离,即它不属于原始权益人破产清偿财产的范围。

3.SPV将资产地内的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设计成各种期限不等、利率高低不一的证券。

4.进行证券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有多种方式:(l)破产隔离。由于实行破产隔离,使证券化的资产与原始权益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开,投资者不受原始权益人信用风险的影响。(2)卖方信用增级。一是直接追索权,即SPV对资产遭到拒付时有权向原始权益人追索;二是资产储备,即原始权益人持有证券化资产之外的足以偿付SPV购买金额的资产储备;三是购买或保留从属权利,即由原始权益人向SPV提供一笔保证金。(3)第三方信用增级。即由信用较高的金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5.进行发行评级。SPV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ABS进行发行评级,并对外。投资者据此对投资风险进行判断。在信用增级之前,SPV已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过初步评级。

6.进行证券销售。SPV发行的证券可采用包销或委托销售的方式由证券承销商负责销售。由于ABS进行了信用增级,已具备较高的信用等级,因此能以较好的条件售出。

7.SPV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格,向聘用机构付费。

8.实施资产管理,建立投资者应收积累金。原始权益人或其他受委托的公司作为服务人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该资产产生的现金收入,全部存入设在受托管理机构的SPV收款专户,建立投资者应收积累金。SPV向服务人支付服务费用。

9.还本付息。到了规定期限,由托管机构将积累金拨入付款帐户,对投资者还本付息。由证券化的资产产生的收入扣除本息、支付各项费用之后,若有剩余,按协议在原始权益人和SPV之间进行分配。

二、适合证券化的资产种类

从理论上讲,大多数流动性较差但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经过特别组合后都能证券化。从美、日等国家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看,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主要有:

1.住房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贷给购房者的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应收款项,期限较长,流动性很差,但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美国、日本资产证券化的实践都是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的。

2.应收帐款。应收帐款一般没有利息收入,期限很短,是否能产生现金流量取决于债务人的信用和支付能力。所以对单个应收帐款而言,其现金流量是不确定的;但对一组应收帐款而言,由于大数定律的作用,整个组合的现金流却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因此应收帐款可以证券化,并成为信用中下的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

3.汽车抵押贷款和其他消费贷款。

4.高速公路收费、版权专利费等项目。这些项目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以此为偿债担保发行的债券,也是ABS的一种形式。这种方式在美国已有了广泛实践。在我国,1995年铁道部门利用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现金流量的“铁路建设基金”作为偿债担保发行的铁路建设债券就类似于这种类型。

三、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特点

l.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表外融资方式。因为原始权益人对被证券化的资产采取真实销售的方式出让给SPV,因此,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25号的规定,只确认现金的增加、被证券化资产的减少和相关损益,而不确认负债。这种融资方式有利于保持原有负债比率,有利于维持原有的财务杠杆比,为企业再融资提供了便利。

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设计出一种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如多种资产支撑一种证券或一种资产支撑多种证券或多种资产支撑多种证券,有多个当事人参与。这样有利于提高ABS的安全性,以吸引投资者,提高ABS发行的成功率。

3.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由于信用增级技术的应用,使ABS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因此,票面利率一般较低。

4.资产证券化使筹资者匿名融资成为可能。由于ABS的到期清偿只与被证券化的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有关,从而只需向投资者提供该资产的相关信息,而不必提供企业其他方面的信息,有利于保护企业的财务秘密和商业秘密,尤其为资信等级较低的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资产证券化篇7

作为银行及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手段,资产证券化拥有巨大的需求,也是企业和银行时刻期盼的金融运作方式。自欧美等发达国家于上世纪70年代探索出成熟的资产证券化模式以来,资产证券化在国外已经发展出数十万亿美元的巨大市场。

在中国这一进程却经历了波折不断,迄今为止,标准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总额度不过数千亿,并实行“额度控制”、“逐单审批”等一系列制度。不过,今年以证监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定》的为契机,监管竞争正在涌现,也给金融业界进一步探索资产证券化提供了***策空间。

“中国有几十万亿的商业地产,都可能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证监会***助理张育***在2013年早些时候表态。在现有的资产证券化探索中,证券公司最为积极。

2013年1月及2013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举办了资产证券化专场培训,亦对资产证券化产品未来的入场交易制定了一系列准则,流动性安排或成为券商进***资产证券化最大的优势所在。各家证券公司或在公司投行内部或者固定收益及资产管理部,设置专业的资产证券化团队,开始为相关业务做前提准备。

但在中国金融市场,银行拥有最多资金以及客户资源,其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如何动作最为关键。

银监会下发的8号文为银行理财投资资产证券化相关产品“开了口子”,不过同时其比例也受到限制。此前已经完成众多非标准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信托公司则进一步在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担任SPV等领域不断深耕。

除去规模较大、模式也较为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企业资产证券化中,一系列法律问题及现实操作问题仍困扰着这项业务的进一步深化。这些包括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担任资产证券化SPV的合法性和风险隔离法律效力,实际操作的费率与企业融资需求的匹配,以及流动性安排等一系列障碍。

对于法律方面的障碍,业界正在通过不同渠道与监管层进行沟通和呼吁,而对于现实层面的人才及实际操作困境,或有赖于业界在不断的业务操作中摸索出更为有效的方式。

资产证券化会否成为银行及企业甩卖不良资产的“通道”?流程复杂牵涉多方的资产证券化中隐藏的道德风险是监管层担忧的重点。不过,在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对一定程度风险的容忍,或成为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深化的关键。

资产证券化波折

在中国国内,资产证券化的起步或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初,1992年海南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发行2亿元规模的三亚地产投资券,以投资券的形式,通过预售地产开发后的销售权益获取资金,开发建设小区。

北京大学金融学教授何小锋将其定义为“资产证券化”,这次发行具有破产隔离、以收益权为基础等一系列资产证券化特征。后续又陆续在海外发行了珠海高速、中集集团等一系列离岸资产担保债券等类资产证券化形式。

直至2005年4月21日和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相继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资产证券化才有了真正的法律依据。

一位当时曾参与相关法规起草的央行人士向记者表示,“资产证券化的功能主要体现在银行盘活信贷资产,满足信贷转移和信贷风险分散的需求。”

不过更重要的是,“资产证券化使得以前大量无法通过贷款间接融资的中小企业能够进入直接融资市场。也能促进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的转化,提升直接融资比例”。

在2005至2008年前的窗口期,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都曾发行总额约为数百亿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证券公司及信托公司也都曾掀起储备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热潮,并诞生了第一批拥有实操项目经验的中国资产证券化人才。

不过,随着2008年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基础的次级贷款衍生品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高层对资产证券化的态度转折颇多,资产证券化步骤也大大减缓。

“资产证券化暂停以后,大量资产证券化人才被雪藏,有些也在公司内部转岗。”一位申银万国证券人士表示。

直至2012年6月,央行终于重启了沉寂数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首批放出500亿额度。不过,仍然实行逐单审批等审批制度,并对一系列指标,例如发行方自留比例等做出严格规定。

资产证券化牵涉多方主体,流程亦比较复杂。“向高层讲清楚资产证券化的作用和功能不容易。”前述参与相关法规制定的央行人士表示,一定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跟实体经济挂钩,支持实体经济。比如发展挂钩廉租房、中小企业等证券化产品;第二是从简单到复杂。“先只做资产证券化,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上的那些衍生品先不要搞,否则解释不清楚”。

各方争夺

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以来,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陆续发行了数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2013年3月20日,工商银行即以中海信托作为SPV载体,以中信证券及中金公司为发行承销人,发行了一期总额约35.9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

该信托以工商银行所持有的来自29个借款人向工商银行借贷的63笔共计35.92亿元评级AA-级以上贷款为资产基础,发行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预计约为5年。

“从额度重启以来,我们接到了很多金融机构的额度申请。”一位央行金融市场司人士表示,“现在一共是四家银行、一家信托公司以及一家财务公司等六家机构发行了产品,很多机构还排不上。”

不过,相较于模式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在本轮资产证券化创新热潮中吸引了更多人的目光。

2013年年初,证监会推出《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规定中,明确了证券公司转向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隔离属性,大大拓展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资产范围,并允许证券公司进行一系列产品创新。

证监会相关领导也不断在业界“吹风”,支持证券公司进***“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巨大市场。“中国有几十万亿的商业地产市场、几十万亿的股权市场,都是资产证券化的潜在对象。”证监会***助理张育***曾表示。

央行管理下的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此前已经开发出注册制的资产支持票据(ABN)。根据中金公司研究,其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但实质是以资产现金流为基础而进行的“类资产证券化”,目前已经发行近千亿产品。

而银监会管理下的信托公司亦是此前非标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最大发行者,其总规模达到数万亿。由于信托具有明确的“风险隔离”法律地位,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企业非标准资产证券化领域,均有涉足。

无疑,若证券公司涉足此类业务,则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及信托公司形成部分竞争关系。不过,在银行体系掌握大量客户及资金资源的前提下,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也需要依赖银行,因此监管协调十分重要。

2013年3月18日公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删去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信托资产的风险隔离地位,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开交易的条款,并弱化部分基础资产投资范围的举动,或是监管协调的体现。

3月37日,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8号文”)或将信托及证券公司拉至同一地位。

“这个规定是把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债权产品合法化,但把比例卡死到5%。”一位央企信托中层表示,“如果信托公司能够通过做资产证券化,解决之前信托份额不能登记、不能公开交易的问题,是否可以视作标准化产品?”

“如果信托也能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交易放在银行间市场,银监会肯定更愿意在自己监管范围内把事情搞定。”前述央企信托中层表示,“通道业务的名单制也会是信托的优势所在。”

通过前述措施,信托或可守住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阵地,而企业资产证券化“就看各自的产品设计和客户资金等资源的积累能力了”。

绑缚前行

在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所涵盖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ABN)这三大领域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可算是试点时间最长、规模也最大的“主力品种”。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银行作为基础资产的供给者、证券化方案的设计者以及主要的受益人,扮演着关键角色。

然而,时至今日,多数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银行业者却认为,受制于总体额度控制、严厉的风险控制要求乃至对基础资产的限定性要求,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可谓是“被绑住手脚向前挪动”。或许正如一家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所调侃的那样,到目前为止,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意义在于“聊胜于无”。

“从小川行长到央行的中层领导,在资产证券化这个问题上都很有远见。但是外部大环境的变化,实际严重干扰了资产证券化的试点。”一位从2005年起即参与资产证券化研究及试点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指,虽然央行、银监会及***三部委在2005年即相关文件,并在2007年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总规模扩至600亿元,参与机构扩至6家,但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侵袭,“区区600亿元额度还没用完,就戛然而止。实际开始操作的项目总额还不足500亿元,而且工行占了大头。”

在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看来,2012年三部委重启的新一轮资产证券化试点,才可算是对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阳光普照”,正是在这一轮试点中,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得以从500亿的总额度中,分得一定的业务空间。

可是伴随着相关项目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股份制商业银行试水资产证券化的“处女航”却遭遇了一连串难以逾越的“暗礁”。

“额度的问题就不说了,关键是在项目登记托管等技术环节上也遇到麻烦。”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按照银监会的批复,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需要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债登”)进行登记托管,可是按照央行的规定,这些项目的托管应通过上海清算所进行。“这个问题不是不能解决,但就为这个问题耽误几个月时间,在讲究效率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无法接受的。”

伴随着3月20日工行获准发行35.92亿元“工元2013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截至3月底,2012年新一轮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已使用额度达到228亿元。但这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商行的身影依然鲜见。

项目受阻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抱怨,做成了项目的国开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样感到郁闷。

“银行做资产证券化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把信贷资产占用的资金盘活,另一个就是分散转移风险,把针对银行的单一信用风险,分散到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众多投资者手中。可现在的情况却是,银行做了资产证券化,风险还是留在自己手里,风险出表的目的基本无法实现。”一位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称。

按照三部委在2012年重启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定,在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依照风险状况,进行分级后,对于风险较大但收益也较高的次级档,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银行需要自行持有,持有规模应该不低于资产证券化项目总规模的5%。

但从现有的项目实践来看,风险最高的C档资产在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中的占比约为8%到12%,而要满足5%的风险自留要求,则银行需要持有50%乃至60%的C档资产。“本来次级档资产,风险高收益高,就是来吸引投资者的,何况这种产品实际的风险量级还比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低得多,银行自己却要拿着。”前述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称。

至于试点期中对基础资产的特殊限制,则更令相关银行感到无奈。在2012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时,监管机构曾要求试点银行,要以资产证券化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可是从贷款项目本身的期限来看,小微企业显然不是资产证券化的理想对象。

“我觉得小微企业的贷款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不是很合适。本来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和贷款期限在各家银行都受到限制。可能此类资产证券化的产品还没做出来,小微贷款就已经还掉了。”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高管称,对基础资产的特定限制,足以让额度管理失去意义,“大家就是练练手,做一两个就差不多了”。

对此,监管层人士则有着截然不同的考量。“银行的抱怨,我们也能够想到。但这是推进金融创新的必由之路。”一位监管机构一线人士称,“这里面也是用心良苦。”

据监管机构内部人士表示,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资产证券化试点一直面临着危机引致的巨大质疑和批评,而作为金融创新的推动者,央行、银监会亦不得不以更为委婉的方式,令公众接受资产证券化试点的重启。

“直接推动资产证券化,公众会担忧会不会重蹈美国华尔街的覆辙。那么相对能接受的,就是促进直接融资,扶持小微企业。”一位前监管层人士解释称,“起码是把资产证券化先启动起来,后面才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起码是保留和延续火种。现在是爬着走,但只要道路正确,以后还是能站起来的。”

流动性与盈利

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资产证券化唯一的优势在于流动性安排。证券公司更多寄望于能够通过证券交易所及券商OTC市场,打通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障碍。此前,信托公司的非标准化资产证券化一直受到流动性不足的困扰。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均在对券商等机构举行培训,并进行流动性基础制度建设。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实行“一站式服务”,债券业务部代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并对挂牌转让实行免费。

对于企业资产证券化来说,信用增级措施也必不可少,一些产品采用了内部资产划分级别,一些采用外部担保的形式进行信用增级,以吸引投资客户,降低融资成本。

不过,目前资金实力较强的机构投资者如银行在银行间市场较为活跃,大部分业界人士认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初期投资者可能大多为机构投资者,因此与银行的关系式绕不开的。

券商及信托也在积极接触拥有长期资金的保险公司,不过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虽然期限及收益率较为匹配,但面临严格的投资限制。“我们找保险公司,他同意了一单批下来是半年以后了,但是我们的批文早过期了。”一位曾操作过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券商人士表示。

券商亦面临着重要的业务盈利问题。多名参与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一线券商及信托人士均证实,“在现有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承销机构为了赢得客户,其承销费率为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有些时候甚至接近零的程度。”一家市场份额较大的信托公司中层亦呼吁给予中介机构合理的收益。

不过,中信证券债务资本市场部的一位人士并不认可,在他看来,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相比银行在客户数量和业务成本上都没有优势,承销费率趋零是必然的结果。“我们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跟大行相比没有优势,唯一可能的优势是,一家银行不愿意把自己的贷款情况暴露给另一家银行。而信贷资产证券化又不能自买自卖。”

“证券公司应该赚的钱不是承销收益,而是在市场流动性形成之后的套利机会。”上述人士表示,“通过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获取超额收益。”

目前,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亦规定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这给流动性增加了很大的困难。一个可能的缓解流动性困局的安排或是由机构投资者充当“做市商角色”,以提供流动性。

真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与传统融资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发行的基础为权益信用而非市场信用,即其还款来源不与发行主体其它资产相混淆,因而在资产证券化以后,其负债及权益能从发行主体资产负债表剥离。

在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中,有“表内资产证券化”和“表外资产证券化”两者。前者情况下,投资人对发行主体拥有追索权,而非对权益组合拥有追索权。这种融资并不能被称为严格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而被认为是附担保债权。

“资产证券化产品必须实现风险隔离和真实出售。”前述申银万国资产管理部人士认为,“这样才会真正保证投资者的收益,避免产品异化为资产担保融资。”

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来说,这种办法不难实现。银行有足够的动力将信贷资产完全转移出表,腾出信贷额度并释放资本金。但对于企业资产证券化来说,实现这一操作却十分困难。

“中国现在正处于资产高速增值的通道,资产所有者虽然有短期的现金流问题,但对自己资产的估值非常高,与现金流不可能匹配。”前述申银万国资产管理部人士说。

“以一个商业地产项目为例子,市场估值是50亿,但按预测现金流往回推不过25亿,再打个折融资10 多亿,还要把整个项目抵押过来,老板怎么会干?”一位中信证券债务资本市场部人士表示。

在实践中,若原始资产所有者继续担任证券化资产的服务商,一般通过资产所有者拥有超过商定额资金流的回收权等一系列方式来平衡客户与发行人在估值上的差异,并允许投资人对发行人拥有一定程度的追索权。“不过这实际上就不是真实出售了。”前述央企信托中层表示,“如果商定固定收益,而且固定收益之外由发行人回收,其实质就是固定收益贷款。”

对于企业来说,相较于发行中期票据等其他方式约5至6个点的融资成本,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成本要更高。“大部分公司目前选择资产证券化还是因为没办法发中期票据,比如受到一些比例限制”。前述中信证券债务资本部人士表示。

目前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还很难做到就项目本身的未来现金流进行融资,而是集中在企业应收账款、特定收益权等一些确定性较高的领域。中信证券发行的华侨城欢乐谷门票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为此种典型产品。

在现实操作中,资产的所有权无法实现过户给SPV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及其他一些特定收益权能否登记过户转让给SPV,则是企业资产证券化得以成行的关键所在。

目前,亦有信托公司创新出股权强制分红及股权出售收益权等形式,希望以此收益权作为基础实现资产证券化,正是为了破解现金流不足带来的融资困难。不过这一尝试能否得到监管层的认可,仍待实践。

司法风险

“相比于银行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去做资产证券化,其实从司法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一位有着丰富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的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

在券商从事资产证券化时,首先需要定义的就是投资者和设计产品的券商,应建立何种法律关系。而依据证监会的新规,部分有意拓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券商,将这种法律关系视为信托关系,由此实现风险隔离。

“但这种做法可能在进入司法程序,不被法院所承认。”多位法律界人士和资深资产管理行业人士均表示,根据2001年***的国办101号文,证监会和银监会可以监管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营业性信托活动。这就意味着,获得***法律文件承认的,能够从事经营型信托业务的机构,仅有信托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而券商资管则无权和投资者建立经营性信托关系。即便证监会的文件中给予认可,但根据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原则,证监会文件的效力值得怀疑。

然而,即便是能够从事信托业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其按照证监会“基金监管新***”获准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能否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和投资者建立信托法律关系,在法律界和资产管理业界内部,同样存在严重争议。

“我的观点是比较保守的,即便是基金子公司,也是无权建立经营性信托关系的。”前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指,“要么是建立委托关系或者有限合伙关系,但这样是起不到风险隔离的作用,要么就是用民事信托关系去弥补。”

可是两位从业15年的公募基金高管则认为,基金子公司是能够“沾基金公司的光”,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建立信托法律关系。“这个和***文件的规定,是相符合的。”

资产证券化篇8

【摘要】资产证券化于20世纪70年代末起源于美国,首先被用于住房抵押贷款问题的解决,经过40多年的发展,资产支持证券已经成为一种应用广泛的金融创新工具,学术和理论界也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理论;实践;风险

1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国外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对资产证券化进行研究,主要从资产证券化定义、动因、风险、定价及收益等角度进行分析,对资产证券化结构设计已深入到利用计量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的层面,理论研究相当成熟。

1.1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美国投资银行家 Lewis S.Ranier(1977)首先提出“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这个概念。James A.Rosenthal & Juan M.Ocampo(1988)认为,广义的证券化是指一切以证券为媒介的一般化现象。“证券化之父”Frank J.Fabzzi教授认为资产证券化可被视为一个过程,通过该过程将具有同类性质的贷款、租赁合约、应收账款、分期付款合同以及其它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打包成可在市场流通的带息证券。

1.2资产证券化的动因

上个世纪50年代,Anrrowand Debreu 运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证明了经济主体可以利用有价证券来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为金融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动因提供了依据。Steven L.Schwarcz(1994)将资产证券化视为一种“炼金术”,即通过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原理与机制,企业可以通过SPV从资本市场上筹得资金,从而降低融资成本。Claire A.Hill(1996)认为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隔离机制可以有效降低信息成本。

上述相关理论主要是按实践进程发展延伸的,相对集中于论述证券化某一单一方面的社会经济功能。与此同时,很多国外学者从综合性角度对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效应进行了考证。JureSkarabot(2001)指出证券化是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最优选择;Gorton & Haubrick(2003)论证了流动性假说理论,提出商业银行的证券化能力可以影响其流动性风险的大小;UgoAlbertazzi(2011)发现证券化市场能够提供有效转移信贷风险的工具。

1.3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大量国外学者运用蒙特卡洛分析、期权定价和偏微方程等数理方法,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了定量分析。关于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主要研究了三方面: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计量、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管。

关于风险计量,国外对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的研究较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来自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和交易结构的证券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主要关注的是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

关于风险控制,普遍认为其实质是风险隔离。Gortona & Pennacchi(1995)提出y行对贷款者的审查和监督将随着贷款风险的转移而弱化。Hugh Thomas(2001)指出资产证券化自始至终与金融机构的贷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资产证券化的信用风险治理应回归到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治理中。

关于风险监管,该问题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Mark Fagan(2009)研究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和金融体系,从全球视角评估了资产证券化监管效果。James R.Barth(2013)指出金融监管部门犯下的错误以及对既有监管缺陷的无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累积,最终导致了金融危机的爆发。

2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资产证券化的尝试,于2005年开始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同时逐步深入。总体来看,我国关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2.1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前的引进探讨阶段

张超英(1998)在其著作《资产证券化――原理.实务.实例》第一次系统地对资产证券化的原理、评级、会计、税收问题以及资产证券化国外经验等方面进行介绍。汪利娜(2002)详细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美国、加拿大、欧洲和香港模式,并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适合我国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可行模式。在发展模式问题上,陈裘逸(2003)提出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该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不一定要照搬美国的“真实出售”模式,可以考虑采用从属参与模式。

该阶段主要引进介绍国外资产证券化基本理论,并从实践角度探讨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和潜在问题。

2.2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中的深入研究阶段

洪艳蓉(2006)认为在试点阶段,由于我国目前特定的金融市场环境所造成的发生于不同监管主体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制度竞争利弊共存,应该通过制度协调来营造健康市场。梁志峰(2008)运用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和方法,从提前偿付与违约行为、风险隔离制度和现金流管理等角度研究了证券化风险管理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该阶段主要以资产证券化结构为切入点,深入剖析我国证券化实践的现状与不足,提出相关建议。

2.3金融危机后的重新审视阶段

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内学者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了重新审视,形成了大量的反思性文献。李明伟(2008)从资产证券化的复杂性、真实销售和信用风险分散功能三个方面阐述资产证券化作为创新融资工具所具有的内在缺陷。温馨(2009)认为资产证券化在过度扩张中可能出现异化,因为其具有风险创造和风险规避的内在矛盾。

该阶段理论界开始反思资产证券化存在的先天缺陷,集中研究了监管、制度和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2.4近年来的继续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影响的逐渐淡去,资产证券化业务又重新活跃起来,相关研究也逐渐丰富起来。巴曙松(2013)指出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处于二次发展时期,各项业务的试点范围也在慢慢扩大。赵燕(2015)研究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现其存在贷前审查不规范、贷后管理忽视等问题,进而提出通过购买保险转移风险、利用计算机技术加强管理等有效建议。

该阶段主要针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特点和现实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3总结与评价

国外对资产证券化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早,伴随着其实践领域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不断演进和创新,其相关理论研究也不断深入,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国内研究起步于向西方的借鉴与学习,伴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实践的发展而呈现出阶段性特征。

总体来看,目前对于资产证券化的国内外研究主要集中于某一角度或某个方面的解读,系统深入的整体性研究并不多见。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资产证券化与银行风险控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3(11):1517

资产证券化篇9

Gardener认为[1],资产证券化是使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工具。在这种安排下,开放的市场信誉(通过金融市场)取代了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封闭市场信誉。该定义强调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信用中介,而与机构中介不同。在这里,“匹配”即指对原以机构中介信用为基础形成的资产进行可转让性的转换处置。

引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定义[2],资产证券化是指:“创立主要由一组不连续的应收款或其他资产组合产生的现金流支持的证券,它可以为固定的或循环的,并可根据条款在一定的时期内变现,同时附加其他一些权利或资产来保证上述支持或按时向持券人分配收益。”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可以将其简单理解为:创立以收益性资产为担保的可转让性证券的过程。

潘彦、张银旗认为[3],资产证券化是金融证券化的高级形式。从广义上讲,资产证券化包括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在证券化发展的初级阶段,资金短缺者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发行证券来融资,以取代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手段,所以又被称之为融资证券化。目前资本市场上所称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二级证券化,即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常是贷款和应收帐款)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库,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实现融资的过程。

何小锋、张伟认为[4],资产证券化和一级证券化有着本质差别。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两者具有不同的“发债基础”。区别于以资产所有者的整体信用为担保的一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以特定资产作为发债基础。这种基础资产范围上的区别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偿债现金流的风险和收益,进而影响到证券化交易结构的架构以及破产隔离、信用增级和资产负债表处理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廖乙凝等认为[5],作为一种具体金融创新的资产证券化与战后世界金融领域的证券化发展趋势不同,后者的含义更为广泛,前者是后者的具体表现之一。资产证券化把原本不易流动的资产转换为证券,通过实施精巧的现金流分割与重组技术,原始资产的风险和收益亦相应地得以分割和重组,从而实现将风险分散给那些最能深刻理解也最适于吸收这些风险的市场参与者,而收益也分配给出价最高的市场参与者,金融市场的融资效率由此得以大大提高。

二、我国银行业资产证券化的背景

吴晓求认为[6],经济金融化、金融证券化是21世纪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必然趋势。在这一背景下,新世纪全球经济将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征。经济体系之间将更加开放、更富有流动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经济运行的轴心发生转移,实质经济与符号经济(虚拟经济)的关联度逐渐减弱,经济发展中金融杠杆的作用明显加强;社会财富的形态也在发生重要变化,财富的物质形态逐步淡出,资产或财富的虚拟化倾向日益明显。21世纪的经济,已步入了金融经济的时代。

有观点认为[7],针对资产证券化这么一种融资安排,我国目前缺乏大量、持续、稳定的长期资金供给。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资产支持证券的最主要投资者是机构,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共同基金、外国投资者等。但是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现状却不令人乐观。一方面,我国能够参与各种证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很少,类似于国外典型的机构投资者的数量更是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能够真正用于投资的资金规模都很有限。无论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还是商业保险公司,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作为典型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基金,其成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主要投资者都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种背景下,一种可能的情况仍然是个人投资者来支撑资产证券市场。然而,考虑到资产支撑证券的复杂性以及个人投资者的不稳定性,它不可能成为一个稳定的资产支撑证券市场。即使是,也是暂时的。

何小锋、来有为认为[8],目前我国国内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广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在此情况下,通过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业务借鉴与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并进而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理由如下:⑴﹑离岸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中的大部分是在国外(或海外)完成的。它的一些关键环节,如信用评级﹑信用增级﹑发行证券等,都是利用国外的机构和人才去完成的。⑵﹑由地处本国之外的机构充当离岸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载体。这个机构既可以是本国为了完成离岸资产证券化而在国外专门设立的,也可以是国外已经存在的机构。如果将特殊目的载体设在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还可以起到良好的避税作用。⑶﹑由于离岸资产证券化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因而它是一种吸引外资的新方式。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本国的经济发展。

王旺国认为[9],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主要表现在:⑴、我国已经具备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宏观和微观基础。从宏观方面来说,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我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具有***治基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已具备了较强的金融监管能力、较强的信用重建能力。从微观方面来说,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因此,它们对于消除不良贷款、盘活存量资产有着较强的欲望和动力;另外,国有企业已认识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并且正在逐渐地接受通过市场融资、接受市场竞争考验的观念。这些都是有利于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基础。⑵、我国已经具备推行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来源。据估计,到2000年底,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总额已达80000亿元,这使得资产证券化能在庞大的金融资产中找到支持。另一方面,我国机构投资者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如1999年底,我国已有22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行总规模超过500亿元,这也为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来源。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工具,ABS只要设计合理,具备较高的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和信誉度,就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⑶、我国已经有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早在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通过发行地产投资券融资开发丹州小区,就具备了资产证券化的某些基本特征。1996年珠海市的建设高速公路案例则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较为成功的尝试,这次融资的程序及操作与国外资产证券化已相差无几。另外,1997年5月,重庆市***府与亚洲担保豪升ABS(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证券化合作协议,被认为是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重大突破。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我国已具备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经验。

笔者认为,关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运作环境,可以从两方面加以判断。

首先,从资产支持证券的需求方分析。经过8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成为企业融资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场所。但是在资本市场内部,各种不同筹资方式的发展表现的极不平衡。同相当活跃的股票、国债市场相比,我国一般意义上的债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异常冷清。目前我国的企业债券信用差、品种单一,难以形成市场热点,这些缺陷直接造成了债券市场的严峻现状。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由于缺乏投融资渠道,大量资金被迫流入容量有限的几个市场,造成国债、股票市场的异常火爆;(特别是股票市场,成了金融泡沫的发源地。)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债券的信用较差,投资者对其深具戒心。就这一点出发,资产支持证券恰能弥补企业债券的不足,因为,资产支持证券本身具有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强的特点。

其次,从资产支持证券的供给方分析。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内容在于风险转移、信用创造、及流动性创造;资产支持证券的生命力在于其可比风险程度下的价格优势。资产支持证券是对利率高敏感的金融产品。反观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利率被行***性的限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金融市场在低利率和高准入壁垒中实现均衡。结果是一方面大部分经济主体被排斥在金融市场之外,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银行等有限的金融机构成为市场的垄断者,具有相对充足的资金来源,丧失了利用资产证券化技术进行融资的动力。

三、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设计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如下:⑴、资产的产生与资产库的构造;⑵、特设机构(SPV)的组建;⑶、证券化资产的转让:真实出售;⑷、信用升级;⑸、信用评级;⑹、债券的设计与发行;⑺、维护与偿还。

(一)、证券化资产的产生与资产库的构造

从欧美各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来看,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多种资产被成功地证券化。这些资产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一是抵押、担保贷款;二是各种应收账款;三是各种有固定收入的贷款;四是各种商业贷款。在我国,我们应该首先选择哪一类资产进行证券化操作呢?从目前人们的认识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主流观点如李峻岭认为[10],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应该首先从住房抵押贷款起步。因为,从世界范围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最为广泛地被证券化的资产。从住房抵押贷款本身来看,许多方面的因素(如损失和拖欠风险相对较小而且相对容易估计,提前支付行为具有较高的可预测性,会计和法律环境更令人满意等)使得以这种贷款为基础或凭之提供所有者权益的证券在市场上比较容易被接受。从现实意义来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助于促进我国住房金融资金的良性循环,缓解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与资本充足率压力,填补公积金贷款的部分缺口;有助于深化金融市场、推动金融创新并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也符合国家对新经济增长点选择的战略部署。

也有人认为[11],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应以基础设施项目收费和企业出口应收款的证券化为切入点。理由是,我国目前存在大量能够产生稳定收入流的基础设施项目和企业出口应收款,能够形成证券化资产的有效供给,而相较之下,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尚处于形成阶段,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更是刚刚起步,而且,基础设施项目收费和企业出口应收款的证券化可成为我国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

张锡营认为[12],直到目前,我国在经济环境、法律框架、信用基础、利益驱动(融资收益)等诸多因素上,都无法支持资产证券化近期在国内大规模推进。因此,应该通过参与跨国界资产证券化运作,在21世纪初把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带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跨国资产证券化的适宜资产包括三类:一是离岸资产,即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的金融资产;二是有外币现金流的资产,如对外贸易和服务企业的应收款;三是国际上容易接受的人民币现金流资产,如向公众收费的大型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港口、电厂等。

另有人认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无论是***府主管部门,还是有关实际工作部门,最迫切希望证券化的资产莫过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利于摆脱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困境,而且有利于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可谓一举两得。如***贤认为[13],不良资产是我国目前首选的证券化品种。一方面,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了巨额的呆、坏帐,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生存能力,流动性危机使整个金融体系的信用基础遭到破坏;另一方面,投资者手中的巨额金融资产找不到投资渠道,大部分以储蓄的形式持有,加剧了银行的刚性负债与不良资产的矛盾。***贤认为资产证券化是理顺这两种不平衡关系的重要途径。

但是,关于不良资产是否适合证券化这个问题争议极大。如汪振宁认为[14],中国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尤其是转移给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不良贷款,与证券化对资产的质量要求相去甚远。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相当一部分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并经过长期的“沉淀”已经没有什麽价值,也根本不可能产生现金流。剩下的一部分尽管还可能产生收益,但也因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其价值大打折扣,能否产生稳定的收益现金流量最终还取决于国企体制改革的进程,以及该进程中复杂的企业资产重组效果,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稳定性。更重要的是,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不良贷款大多数属于信用贷款,没有任何抵押品和担保品,这种资产几乎不可能进行有效的证券化处理。

从国外的实践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经历了一个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到非抵押债权资产(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企业应收款以及资产支撑商业票据等)证券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显示,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经济金融化、金融证券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原来认为不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也进入了证券化行列。从原则上讲,只要借助于各种技术安排,提高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设立各种安全机制,提高信用,减少毁约和拖欠,稳定未来现金收入流,降低证券化资产的风险,能够实现证券化的金融资产就会越来越多。

尽管如此,但进行证券化的资产还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而言,这些条件包括:可理解的信用特征;明确界定的支付模式/可预测的现金流量;平均偿还期至少为一年;拖欠率和违约率低;完全分期摊还;多样化的借款者;清算值高[15]。很显然,并非所有的资产都适宜于证券化,宜于进行证券化的资产的最关键的条件或者说最基本的条件是该资产“能够带来可预测的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换言之,证券化的成功必然是以被证券化的资产的良好的预期收益为前提的,对缺乏良好收益前景的资产进行证券化无异于缘木求鱼。我们在选择证券化资产时,也应该按照这些条件或标准来衡量。

在此,笔者想特别加以强调的是,不良资产一般不适宜证券化[16]操作。前文已经分析,资产证券化运作对利率相当敏感。同样的,我们可以得出另一个推论:资产证券化对运作成本也相当敏感。对于不良资产,且不说不良资产在进行资产库的构造及证券设计时所面临的障碍,只是信用升级和信用评级就足以在成本上使运作中止。归根结底,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手段,它的基本功能在于提高流动性;而不良资产所面临的主要是安全性受损,两者的勉强结合是没有效率的。笔者以为,这其中存在观念上的错位。

(二)、特设机构(SPV)的组建

特设机构的创立地点特设机构的创立地点的选择一般要考虑三个因素:⑴、法律规范而监管宽松;⑵、赋税较底;⑶、***治、经济、法律结构稳定。

特设机构的产权结构特设机构的产权结构有两种类型:⑴、发起人控制的特设机构,⑵、非发起人控制的特设机构。在发起人控制的特设机构中,发起人和特设机构之间的资产交易一般较难被法律认定为真实出售,表外处理也受到限制。

特设机构的资产管理特设机构是为了资产证券化融资设立的、法律意义上的经济实体,它不需要场地和员工,是典型的空壳公司。特设机构的资产管理和运营全部委托服务人进行。考虑到发起人熟悉自己“出售”的资产,便于维护原有客户的关系,在多数案例中,特设机构一般委托发起人管理其资产。但是也有的国家如西班牙为了在证券化的交易中增加制约力量,要求特设机构的资产管理必须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无论哪种管理方式,特设机构的资产都必须交由信托机构托管,信托机构严格按照信托合同进行帐户管理和资金运作。

特设机构的约束为了使特设机构成为不破产实体,它的运作受到严格约束。首先,特设机构不能从事资产证券化交易以外的任何经营业务和投融资活动。其次,虽然特设机构与发起人、服务人、受托人等业务关系交织,其自身也没有场地和员工,但在法律和财务上必须保证严格的分立性要求。

宋芳秀认为[17],SPV作为发起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的中心,也是资产证券化结构设计中最为典型的妙笔之一。SPV的本质特征——“破产隔离”给予交易的安全性以极大的保障。破产隔离,简言之,就是指实体一般不会遭受自愿的或非自愿的破产。无论SPV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只要它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有关的评级机构就认为它是破产隔离的:⑴对SPV目标和能力的限制;⑵对债务的限制;⑶***董事;⑷不会合并或重组;⑸***契约;⑹资产的担保权益。

王平认为[18],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非常不利于进行SPV的相关操作。SPV是为实现预期财务目标而设立的一个特殊的法律实体。在美国,SPV的法律形式主要有有限合伙、信托、公司三种,其中以信托和有限合伙为典型。反观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有限合伙尚未取得合法地位。《信托法》虽然早就列入了八届人大五年立法计划中,但至今仍未出台。自1979年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设立以来,仅有1986年的《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来规范信托的运作。这都严重制约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三)、证券化资产的转让:真实出售

资产证券化在许多国家得到认可,它和担保贷款、抵押贷款、信托贷款的区分具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发起人和特设机构之间的资产转让有三种法律形式:

债务更新发起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特设机构与债务人重新签署协议。

债权转让发起人通过法律合同将资产或债权转让给特设机构,被转让的对象具有法律认可的可转让性质。

从属参与发起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特设机构和债务人没有合同关系。一般是由特设机构先发行债券,将发债收入转贷给发起人,转贷金额等于资产池的金额。发起人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偿付贷款。

宋芳秀认为[19],真实出售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另一特色。要真正作到破产隔离,证券化结构应该保证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对SPV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为了做到这一点,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到SPV的转移一般应为真实出售,而不是担保融资。如果资产在发起人和SPV之间的转移为担保融资,那么资产仍保留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在发起人破产时,抵押支撑证券的持有人只能以受担保的债权人的身份,参加破产清算,因此投资者能够获得的款项会受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的影响。界定交易是真实出售,还是担保融资,各国法律的侧重点不同。美国的界定标准是重实质而轻形式。一般情况下,美国法庭在确定交易是否为真实出售时,需根据:⑴、当事人的意***;⑵、损失风险转移的程度/追索权;⑶、转移发生后卖方对转移资产的控制程度;⑷、会计和税收处理;⑸、对第三方当事人的通知等五个方面的因素来判断交易是否为真实出售。

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采用金融合成法对包括资产证券化以内的金融交易进行确认。在第170段,还对资产证券化的披露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指出“如果企业进行了证券化或签订了回购协议,则应就发生在当前财务报告期的这些交易和发生在以前财务报告期的交易形成的剩余留存利息,单独披露:⑴、这些交易的性质和范围,包括相关担保的说明、有关用于计算新利息和留存利息公允价值的关键假设的数量信息;⑵、金融资产是否已终止确认”。

(四)、信用升级

在实际操作中,信用升级有多种方式,并根据不同资产证券化交易的特点采用不同的信用升级方式。信用升级按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外部信用升级和内部信用升级两大类。外部信用升级是通过发行人之外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信用担保,借以提高证券化债券的信用级别的方式。⑴、银行提供的信用担保。具体分为信用证、第一损失保护、现金储备贷款等;⑵、单线担保公司的担保;⑶、保险公司的担保。

内部信用升级是通过证券化结构的内部调整,重新分配现金流,使债券达到所需的信用级别。⑴、优先从属结构;⑵、现金储备帐户;⑶、利差帐户;⑷、超额抵押;⑸、回购条款;⑹、担保投资基金。

针对外部信用升级方式,王旺国认为[20],应该建立权威的担保机构。理由是:只有权威的担保机构的担保,才能真正确保ABS的稳定和相对确定的收益,提高ABS的信用等级。所以王旺国建议,担保机构应由中央***府出面组建,而且必须是全国性的。

(五)、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是由专业评级机构应证券发行人和承销人请求进行,为证券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信用评级机构为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所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其标准和程序与对普通企业债券的评级类似,所评定的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按照契约向投资者及时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可能性。唯一的区别是,信用评级机构首先要确认资产证券化方案中的交易结构,在法律上已经将资产的信用和初始权益人或发起人的信用相隔离,然后针对资产或特设机构及其采取的信用升级措施进行评级,不考虑发起人的信用级别。资产证券化交易的法律、支持资产和结构特点是评级分析的重点。

评级机构对任何公司或债券的评级都需经历三个最基本的步骤:⑴、收集足够的资料作为研究评价信用质量的基本因素。⑵、分析并评定出恰当的信用级别。、⑶监督已评级债券和发行人信用质量,并随时根据信用质量的变化对评级进行调整。

有观点认为[21],我国目前缺乏被市场投资者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是投资者进行投资选择的重要依据,***、客观的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成败的关键。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仍不完善,评级机构的体制和组织形式不符合中立、规范的要求,评级机构的运作很不规范,信用评级透明度不高,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估。缺乏被市场投资者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必然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接受程度,进而影响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

(六)、债券的设计与发行

经过前几个阶段,证券化交易就进入了核心环节,即发行以资产为支撑的证券。正如前文所述,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各个环节都是相互联系和衔接的。债券的设计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步骤,证券化安排的各种独特结构都能在此得到体现。债券的设计与发行要根据市场需求、企业融资目标和融资成本,选择债券的种类、期限、利率、币种、本金支付方式、主要发售对象、发行方式等。根据对现金流处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证券分为过手结构证券、抵押担保支撑债券和本息剥离证券。抵押担保支撑证券和本息剥离证券可以被总结为转付结构证券。

1、过手结构证券

过手结构证券基本上不对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进行特别处理,而是在扣除了有关“过手”费用后将剩余的现金流直接“过手”给证券投资者。具体而言,抵押过手证券可以设计为以下三种:⑴直接过手证券。其特点是一旦收到借款人偿付的本息就立即直接“过手”给证券投资者。⑵局部修正型过手证券。其特点是不管是否收到了借款人偿付的本息,这种证券的投资者都可以获得一定本息的偿付。发行人可能会作出按时偿付本息的部分保证,其保证偿付额有一定的限制。⑶完全修正型过手证券。其特点是不管是否收到了借款人偿还的本金和利息,都要保证按计划向投资者偿付所有本金和利息。这是抵押过手证券中最为成功的一种类型。

在过手结构安排中,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没有经过重新安排,所以基础资产的任何波动和变化都几乎是“原封不动”地“过手”给投资者,中间没有任何的“减震”措施。所有的风险-收益都按比例地细化到每个投资者身上。由于缺乏不同风险和收益组合的证券化产品,所以不利于不同偏好的投资者对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这也是修正型过手结构证券更受欢迎的原因所在。

2、转付结构证券

转付结构证券是某一类证券化产品按现金流的偿付特征进行的概括。这种转付结构的特点是:用于偿付证券本息的资金是来源于经过了重新安排的住宅抵押贷款组合产生的现金流。它与过手结构证券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根据投资者对风险、收益和期限等的不同偏好对抵押贷款组合产生的现金流进行了重新安排和分配,使本金与利息的偿付机制发生了变化。目前,广泛使用的转付结构证券有抵押担保支撑债券、仅付本金债券和仅付息债券。

(七)、维护与偿还

债券发行后的维护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⑴、为了维持所发行债券的流动性,投资银行应负有造市商的责任。⑵、评级机构要对资产支持债券进行跟踪监督,根据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资产库质量和规模变动、本息偿还情况,以及作为第三方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变化,对债券信用等级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对外提供报告。⑶、服务人和受托人要负责维护资产库、分配现金流,对于滚动方式转让的资产库,发起人有义务通过其正常的业务运营,提供源源不断的资产,维持资产库的规模。

李诗晗认为[22],服务商是证券化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他们的工作将直接影响到资产池的现金流,并进而影响整个证券化交易。服务商是从事还款收集相关活动的服务中介,其作用主要包括:⑴收取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息;⑵将收集的还款存入受托人设立的特定帐户;⑶对借款人履行贷款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⑷管理相关的税务和保险事宜;⑸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实施有关的补救措施。实际操作中,发起人一般会继续担任证券化交易的服务商。因为发起人已经比较熟悉每笔应收款(以抵押贷款为主)的情况,并与每个借款人建立了联系。而且,发起人往往有管理应收款的专门技术和充足的人手。在有些情况下,发起人虽然继续承担为证券化提供服务的义务,但却把具体的服务工作分配给附属机构或专长于此方面业务的机构来完成。当然,服务商也可以是***于发起人的新实体。如果是新的服务商,就必须把每笔应收款文件的全部内容(而不是文件原本)转移给新服务商,以便后者全面掌握有关资料。而且,发起人还应采用适当方式通知借款人以后的本息偿还直接向新服务商支付。

四、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和对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资产支撑证券的发行人,通常是特设信托中介机构(SPV),有可能不履行义务而带来的风险。由于SPV通常被设计成除了存放资产池之外不持有资产或不开展其他业务的实体,它的本金主要源于那些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因此,最大的风险可能性是相关借款人不履行职责。

2、提前偿付风险

个人及商业机构或是由于自身环境的改变,或是由于他们能以更理想的条件再融资,通常预先偿还借款。一旦买方能以更低的成本融资,投资者也就必须以更低的利率再投资。这就是提前偿付风险之所以通常意味着利率风险的原因。虽然提前偿付风险是较多资产支撑证券风险中的一种,但它由于可能对过往现金流的当前价值产生最大影响,因此对长期、定息住房抵押证券影响最为深刻。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提前偿付风险和利率风险之间的区别,人们经常将其混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根本特征在于“资产支持”。这不但是指一般担保品意义上的担保支持,而是它们两者内在存在的一种平衡,在总量上、结构上、利率上都是如此。所以,资产证券化融资一般不存在其他融资方式面临的利率风险。因为它本身就没有或极少风险敞口。但它仍受利率变动的影响,这是间接的。利率的变动会引起再融资成本的变化,而支持资产的“到期偿付”又一般不具备硬约束。这就回到了我们前面所讲的提前偿付风险。所以说利率风险是导致提前偿付的原因之一,但不是充要条件。

3、收益率风险

目前,相关资产的兑付特点常常满足不了投资者的需求,这很可能导致利率风险提高。例如租赁资产,它是典型的定息贷款,现金流的结构可能并不适合偏向浮动利率的银行。那么,沟通这两者之间的桥梁便是引入定/浮息利率掉期,因为这种交易允许投资者以利率为基础参与市场。这对资金成本同样是以短期利率为基础的投资者来说尤其有效。

4、服务机构风险

资产一旦被证券化,某些机构--通常是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必须履行职责,持续收集本金和利息,保存经营记录,定期转交付款以及处理各种琐碎的行***事务。服务风险便来源于提供服务的机构有可能对这些工作处理不当。这种风险只有通过对服务机构的正常检查及监督才能降低。选择服务机构的能力对减缓这一风险尤为重要。

5、如果考虑离岸资产证券化,特别是本币资产境外发行债券,融资方还面临汇率方面的风险。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偿债货币和指出支持收入的不一致。降低这种风险的方法有二。一是在资产证券化安排阶段,就坚持货币同一原则,保持未来收入与负债在币种上的匹配。二是采用金融避险工具,如衍生金融产品规避风险。

6、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认为[23],资产证券化可能带来财务、运作、法律和其他形式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因卖方须履行的责任所引起,或被列为“道义追索权风险”。“道义追索权风险”是指卖方可能在法律责任以外,承受扶持由资产担保的资产化结构的压力。当这些资产贬值或不产生利润时,卖方为了保护它在市场上的声誉,而不得不出手扶持。此外,如果从证券化收取的资金被重新注入较高风险等级的资产,低风险资产证券化也可能导致卖方的资产素质恶化。为了确保金融机构谨慎重行事,金融管理局可能以总资产基础作比较,限制证券化的交易量或资产类别。当有关机构业务显示与资本相对下,风险水平或风险集中程度过高时,金融管理局也可能提高卖方的资本充足率。

五、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建设

刘永强认为[24],在资产证券化产生的初级阶段,***府的扶持帮助乃至直接参与对证券化的发展至关重要。回顾资产证券化在美国的发展历程,人们可以发现,资产证券化的产生与发展必须以一定的市场需求为前提,在此条件下,私人部门往往最先作出反应。但在制度环境存在诸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即使存在强大的市场需求,私人部门也很难(或不愿意)开展证券化交易。***府参与交易既可以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利于鼓励私人部门开展资产证券化,又可以为以后私人部门参与证券化业务积累经验。但当证券化的外部环境得以改善,操作技术不断成熟时,私人部门又会逐渐取代***府从而在证券化领域占据主要地位,特别是投资银行家们的聪明才智将会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推动证券化的发展。这是一个从私人部门到***府,最后再由***府回到私人部门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私人部门与***府的良性互动对于证券化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一)、国外资产证券化制度建设比较

1、法制体系

资产证券化的各个利益方均通过签约方式参与证券化过程,各种金融签约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才能构成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基础。金融签约的签订必须以一定法律为依据,从而为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提供法律保障。正因为如此,各国通过立法方式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比如法国专门制订和通过了资产证券化法,为资产证券化提供法律保障。美国虽然没有专门颁布资产证券化法规,但是美国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破产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信托签约法》等为资产证券化各个过程提供了法律依据。

2、市场主体的培育

美国住宅业和住宅金融业的发展绝非纯粹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是***府多年扶持和干预的结果。在理论上,***府干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干预,典型的如日本,***府不但出巨资参与住宅金融活动,而且通过制订利率等措施对金融市场实行多方面的干预。直接干预的特点是限制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种方式是间接干预,这方面美国堪称典范。美国在制订详尽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通过为抵押贷款提供保险和发起设立若干准***府机构,并通过他们的市场活动来影响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这里的关键在于:***府在采取所有这些措施的过程中,均是以一种平等的市场参与者身份进入市场,是为了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体制建设,并尽可能避免扭曲市场信息和破坏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本功能。

3、建立完善的自我融资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府担保和私营保险业的有机结合构成美国高效运行的混合抵押贷款保障机制.***府担保和私营保险业在市场功能发挥上做到互相补充,这样以来既可以降低住宅信贷的经营风险,改善住宅抵押贷款的信贷条件,提高抵押贷款的信用等级,又可以使住宅抵押贷款和证券化品种多样化和规模化,这极大地促进了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制度建设

王旺国认为[25],资产证券化中交易结构的严谨有效性应由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而且资产证券化涉及的市场主体较多,他们之间权利义务的确定也需要以相应的法律为标准。⑴、建立***府主导型的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成立中国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监管等工作。同时由有关职能部门参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国情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市场准入、市场退出、经营范围、业务品种、市场行为规则、服务对象、财务监管、风险控制、监管主体的职责与权利等,由***批准实施,通过***府推动资产证券化的五大运行主体的建立,运用强有力的***府力量完成制度变迁。⑵、建议由***府出面组建特设载体,其资产业务是向贷款出售银行购买信贷资产。⑶、规范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和资信评级业,建立一个以评估基本准则为纲、若干应用准则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标准体系。同时,借鉴国外资信评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的资信评级业应走“少而精”的发展模式,即着重培养几家在国内具有权威性的、在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资信评级机构。⑷、逐步向保险资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开放资产证券化市场⑸、做好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和突破口的选择工作,我国绝大多数基础设施项目的经济效益比较好,且具有稳定可预期的现金流,只是资金周转时间较长,迫切需要长期投资资金,***府和银行都很难能满足,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是最佳途径。基础设施证券化比较容易成功,因为其标的资产质量较好,只是流动性欠缺,因而它是资产证券化的首选对象。同时也可以选择住房抵押贷款作为证券化的突破口。⑹、尽快完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仿照美国的模式,成立由***府为主导的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与保险的专门机构,负责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或保险,统一抵押申请、抵押估价和抵押合同,并负责评定证券等级,使之标准化。此外,积极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发展拍卖市场,形成有利于抵押物变现的市场大环境。

徐加胜认为[26],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存在较大的障碍。资产证券化涉及资产出售及以融资为目的的各种交易,能否妥善解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问题,是证券化成功与否的关键,直接关系到证券资产的合法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也关系到每一参与者的利益。在会计处理上,牵涉到被证券化的资产和相关债务是否应该被分离出资产负债表,即是表外处理还是表内处理的问题、特设信托机构(SPV)是否需要和证券化发起人合并财务报表的问题以及证券化资产的定价、资产证券发行的会计处理问题等,不同的处理方式导致不同的结果从而会对各方面造成不同的影响。而目前我国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制度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而且由于缺乏统一的会计准则,使得主管部门很难对证券化业务实行有效的监控。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的创新,传统的会计方法已经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因此,迫切需要根据新的情况,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制度。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还涉及到税收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资产销售的税收、特设载体的所得税处理以及投资者的税收等方面。制定合理的税收***策,降低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对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将起到推动作用。可以说,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和税收法规,结合资产证券化本身的特性,制定相应的会计和税收制度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笔者认为,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市场发展的产物。虽然在发展之初,它得到了(美国)***府的大力支持。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府扶持,它不可能会有今天的大发展。但是,我们在强调***府扶持的同时,更不能忽视那萌发、培育证券化发展的土壤­­­­­­­­­­­——市场机制的巨大作用。明白这一点,能使我们在主张***府积极介入证券化运作时,多一点思考。

毫无疑问,我们***府也应该积极关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程,特别是加强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建设。但如同我们前面所说,我们更应该关注“市场化”。这是我们现在一些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资产证券化不是一群金融工程师凭空想出来的,它是市场发展、市场竞争的结果。谈到我们的制度建设,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为了资产证券化而资产证券化。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自身有着产生、发展、再创新的过程。

六、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及整个金融业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的成本-收益分析

何小锋、刘永强认为[27],对参与银行而言,资产证券化是否可行的关键在于成本是否能够低于收益。以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为例,银行接受存款并支付利息给存款人,该存款利率是最低的;银行通过房地产抵押贷款,收取利息,该贷款利率是较高的;银行如果以这些抵押贷款作为担保发行债券,该债券的利率应是居中的。从静态来看,证券化的收益是债券利率与贷款利率的利差;从动态来看,则要计算时间价值和银行资金滚动发展的效益,需要在一系列假设之上编制一个动态模型进行复杂的计算。总的来说,银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收益不外来自利差和时间差,这些收益要支付证券化所需支付的承销费、律师费、评估费和审计费,还要支付税费及证券化的开办、维持费用,一系列的无形成本是更需关注的,例如众所周知的“审批成本”,即从研究、内部审批到向上报批直至证券化产品终结所需支付的监管费用等。可以想象,较狭小的利润空间要支付名目众多的难以预估的费用,是证券化是否经济和具有可行性的关键。

(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

李维刚认为[28],资产证券化可以看成是金融中介职能的替代品。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因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市场透明度增强而产生;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又极大的推动了金融市场的改造。新兴的融资技术使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大为降低。这一过程当中,传统金融机构完成了一次蜕变。在资产证券化产生的初期,它对于金融中介机构特别是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金融机构形成了挑战,甚至不啻是一场危机;但随着资产资产证券化的深入发展,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逐渐成为证券化浪潮的生力***。金融机构也由原来的融资中介逐步向信息中介、服务中介发展,并最终促使金融市场过渡到强市场本位时代。

刘文龙、杜修立认为[29],发展资产证券化可以推动我国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融资结构调整。经过20多年的高速增长后,中国经济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攀上了一个平台。但是伴随着这种高速扩张,经济体制内部的结构性矛盾也愈加突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总投资出现了持续低于国内总储蓄的态势,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原有的投融资渠道不能充分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原来的融资主体银行的贷款增幅趋缓。资产证券化是以预期收益为导向的融资技术,其本身具有寻求高收益的动力。发展资产证券化,能有效缓解目前出现的投融资脱节现象,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

何小锋、刘永强认为[30],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以预期收益为导向的融资方式,资金的流向直接地取决于对欲证券化资产的收益预期,而原始权益人的综合资信水平退到相对次要的位置。资产层面上的“竞争”由此得以实现,优质资产和劣质资产在获取资金支持方面的差异通过资产证券化日益凸显出来,其结果必然是资金更精确的流向优质资产,这无疑会促进资产之间的“优胜劣汰”,金融市场上的资源配置因而得到优化。可以这样说,资产证券化是市场机制在金融市场上深化的产物,它是一种更富有效率的融资方式。

沈沛认为[31],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技术是缓解当前财***和货币***策效力不足的有效选择。不论是扩张性的财******策还是扩张性的货币***策,在刺激最终需求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就财******策而言,其直接刺激的是中间需求;就货币***策而言,其直接刺激的只是潜在的最终需求,若潜在的最终需求转化为现实的最终需求存在障碍,则极易导致证券市场泡沫的产生。因此,单纯推行财******策和货币***策可能会对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相当的负效应。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衔接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资技术。它直接以最终需求为融资导向,能够优化产业结构,并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刺激最终需求。

资产证券化篇10

(1)提升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一般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于其所吸收的存款,而存款之期限大多为短期。但银行若将吸收之存款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之方式贷放出去,则所得到的是一个长期的债权资产。银行以短期的负债融通长期资产,很容易造成流动性的不足。如果银行可以将债权证券化,并于一般债权的二级市场中出售,银行就不必担心流动性的问题。

(2)资金来源多样化。

证券化本身就是一个外部融通的过程。证券化机制的建立为发起人又提供了一种资金来源的渠道。而且银行的资金来源多样化,也能使银行找出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源组合。

(3)达到资产负债表外化的目的。

由会计的角度来看,证券化的结果,会使表内的资产通过证券化而“表外化”。表外化的主要意义有三:其一为风险性资产比例下降,使得金融机构整体资产风险下降,则金融机构风险性资产准备可以下降;其二为资本准备下降后,原有资本可以产生更高的获利,因此可以提升权益报酬率的表现;其三为长期资产转换为高流动性的短期资产,可以有效地改善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

(4)降低资金成本。

过去承做贷款的金融机构,必须依赖本身的信用向投资人吸收资金,所以贷款承做机构本身的信用评级,决定了其获取资金成本的高低。但经由证券化,以所承做的贷款债权为担保,经过适当的信用增强措施后发行证券,可以使该证券能够取得比发起人本身更高的信用评级,因此可获得较低成本的资金。

(5)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

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银行的资金成本。商业银行存款的吸纳需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保证金,而资产证券化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不存在缴存准备金的问题,从而节约了银行资金成本。另一方面,银行可在证券化过程中获取一定的收入。作为发起人,银行可收取借款人贷款账户的利息收入、附加收入、借款人延迟支付的罚金以及为客户(如按揭贷款申请人)保险的佣金等等;作为服务者,银行可获得服务费收入,可以利用收取本息与转交特设机构的时间差获得利息收入;一些信誉较好的银行还可以在其他机构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充当担保人从而取得中间业务收入。

(6)化解不良资产。

资产证券化将以不良资产作为抵押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不良资产的所有权分散给众多投资者。由于资产支持证券背后有资产和信用增级工具作为后盾,信用级别一般都比较高,而且收益率较同一信用等级的证券高,这样,会吸引许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资产证券化对银行体系的影响

(1)优化银行体系内部的资源配置。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新兴商业银行所拥有的资产规模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相差很大,难以同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另一方面,新兴商业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资金少,尚未在民众中建立起与国有银行相抗衡的信誉水平。但是新兴商业银行经营决策环节少,对市场需求的反应较灵活,新业务的开发速度快,资金使用效率高,比国有商业银行更富有活力。

(2)资产证券化将有利于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现代化和规范化进程。

资产证券化配合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为资本市场的供需双方提供收益稳定、投资风险小的新型投资产品和融资工具。一方面使金融资源得到新的、合理的配置,能满足不同偏好的投资者的不同需要,丰富投资人的选择,实现资产所有者转变资产形态的要求;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增加了资金来源,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改善了资金质量,缓解了资本充足压力。

(3)资产证券化将加剧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竞争。

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将使筹资、融资的渠道和手段进一步丰富,而市场直接融资的发展则将使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渐进入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间接融资传统阵地将被不断侵蚀。不仅将会减少许多客户对大额银行贷款的需求,也将增加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从而导致银行筹资成本的上升。面对来自资产和负债两方面的激烈竞争,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利润空间将缩小,因此各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地扩展服务领域。

3商业银行应对资产证券化的策略

(1)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

当前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首先应以住房抵押贷款作为切入点,因为该贷款较其他贷款更符合证券化资产的基本特征,比如,贷款质量较高,现金流可预测性较高且相对较稳定,贷款有抵押保障,利息收入持续时间较长,债务人分布广泛,等等。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最为广泛地被证券化的资产,这是因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助于缓解商业银行一直存在的短借长贷的矛盾。从现实意义来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作为二级市场,其发展有助于促使房地产一级市场运转更为快速和流畅,有助于在一级市场上建立有效的市场筛选机制,培育一个公平、高效的房地产市场,进而促进我国住房金融资金的良性循环。

(2)利用优势,积极参与,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充当多种角色,提高商业银行收益。

资产证券化使商业银行面临着非中介化的考验的同时也面临着机遇。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各专业分工细致,存在诸如专门从事贷款收购标准、组合资产池并按投资者需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特设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信用增级的第三方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出具财务报告、法律报告的服务机构等一系列专门化市场参与机构。而与其他机构相比,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并在长期的发展中有完善的信息收集系统、信用评估与追踪管理系统以及违约追索系统,具有强大的信贷管理功能。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资产证券化10篇

学习

大学生期中总结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大学生期中总结,内容包括大学生期末总结20篇,大学生期中小结怎么写范文。此次活动由湖北经济学院计算机学院网络q0741班发起,以黄冈中学为活动基地,范围涉及黄冈中学新老校区,活动历时十天。此次活动全方位了解了黄冈中学的信

学习

招股说明书模板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招股说明书模板,内容包括招股说明书流程,百果园招股说明书***。

学习

国有资产10篇

阅读(18)

本文为您介绍国有资产10篇,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的十大特征,国有资产重大知识。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由于是2003年修宪和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的新法,加之处于一场国际金融危

学习

金融界10篇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金融界10篇,内容包括金融界收益排名,金融界资讯精选。一、银行业危机的缘起在2006年甚至更早的时候,美国的银行开始允许房地产业进行无担保贷款,这种行为被视作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源头。这场房地产业的危机是由20世纪80年代中

学习

幼儿园消防演练活动

阅读(18)

本文为您介绍幼儿园消防演练活动,内容包括幼儿园消防演练方案完整版,11.9幼儿园消防演练美篇。为进一步增强我园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防范能力,做到在发生火警火灾时,能临危不乱,有序、迅速地按照消防逃生路线安全疏散,确保生命安全。通

学习

大学生自我总结总结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大学生自我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大学生自我总结200字,自我总结大学生1000字左右。我认为存在的问题是对专业方向的定位以及对***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以及在工作上未能及时有效的将工作完成,达到预期效果。所以,今后我将更加认真的

学习

工作调查总结

阅读(18)

本文为您介绍工作调查总结,内容包括调查总结范文,调查结果总结模板。在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工作的同时,我室克服人员不足的条件,全体科室人员不忘本职工作统筹安排时间努力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2018年12月份,我室共参与办理各类

学习

财务报销制度10篇

阅读(16)

本文为您介绍财务报销制度10篇,内容包括财务报销制度细则范文,财务报销制度的作用。一、办公费办公费主要是指维持日常办公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办公用品方面的支出。⑴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员填写物资申购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行***部,行***部

学习

信贷资产10篇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信贷资产10篇,内容包括信贷资产清单怎么写,信贷资产的主要内容。9月份以来,随着内外部约束条件变得更加严格,商业银行开始选择后者,加速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据了解,这种转让主要包括两种手段:一是转向信托贷款类理财;二是同业之间

学习

幼儿园数学教案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幼儿园数学教案,内容包括幼儿园数学一一对应教案,幼儿园面试教案模板数学。1、通过游戏的形式让幼儿自由探索了解单数和双数。2、感受同伴间相互交流的乐趣。活动准备:花片、大数字卡片若干、一幅美丽的***片(各类动植物若干

学习

课程顾问实习总结

阅读(20)

一、利用回顾法优化小学数学课堂总结回顾法是一种较为传统的课堂总结方法,利用回顾法引导学生反观课堂所学内容,加强学生对新知识的印象,有利于学生建立完整的数学知识体系,在总结过程中查漏补缺。首先,利用知识回顾法实施课堂总结。知识回顾

学习

流动资产10篇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流动资产10篇,内容包括流动资产知识点总结,流动资产的分类口诀。

学习

资产评估与管理10篇

阅读(24)

本文为您介绍资产评估与管理10篇,内容包括资产评估与管理学习心得,资产评估和人力资源管理哪个好。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起步较晚,1989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资产评估行业的诞生。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资产

学习

资产评估法10篇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资产评估法10篇,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法开始施行时间,资产评估法对评估机构的解读。一、资产评估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法律责任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资产评估人员在接受委托方委托之后,对评估标的进行估价过程中,因自身的过错行为而导

学习

信贷资产证券化10篇

阅读(23)

本文为您介绍信贷资产证券化10篇,内容包括信用卡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盈利模式。目前资产证券化已形成三种模式,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债券和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三类,存量仅463.5亿元,但这三个市

学习

信贷资产证券化论文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信贷资产证券化论文,内容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论文,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论文。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一系列用途、质量、偿还期限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稳定现金流且将已经形成的信

学习

资产证券化论文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资产证券化论文,内容包括资产证券化经典案例论文,资产证券化相关论文题目。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包括未建项目和已有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所能带来的稳定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

学习

美国次贷危机看资产证券化

阅读(24)

本文为您介绍美国次贷危机看资产证券化,内容包括次贷危机资产证券化流程,次贷危机源于资产证券化吗。【摘要】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从资产证券化的角度全面解析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全过程及其对资本市场的

学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内容包括不良资产证券化回购是什么意思,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什么意思。不良资产证券化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诞生以来,一直备受资本市场的青睐,并日益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各个层面。是一种被国际经验证明了

学习

资产证券化分析

阅读(33)

本文为您介绍资产证券化分析,内容包括资产证券化分析网怎么查,资产证券化分为哪些。[摘要]资产证券化是近年世界金融领域是重大的创新之一,对相关国家的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产年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因此,深入、系统地了解资产证券化的

学习

资产证券化发展历史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资产证券化发展历史,内容包括军工资产证券化最新政策,资产证券化什么意思通俗。【摘要】本文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史出发,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给参与各方带来的收益,并着重阐述了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对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产生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