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与管理篇1
关键词:高职;资产评估;管理专业
一、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起步较晚,1989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资产评估行业的诞生。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已初具规模,它作为现代服务业介入社会经济活动愈加广泛和深入,服务领域已由传统的国有企业改制扩展为企业价值评估、不动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等诸多新兴产业。近两年,国家相关***策的颁布,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更为深远。根据***2014年8月12日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同年8月13日,《***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取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这种变更是否会对资产评估行业造成影响等类似问题,已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
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发展历程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资产评估行业的诞生,20世纪90年代,一些院校开始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方向的专业建设。1996年,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的建立,促使一些本科院校将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发展为资产评估专业。2004年,经***批准,高等职业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始招生,2005年,国家***在高等财经院校恢复设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目前,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在高职院校开设的较多,全国有65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该专业(该数据来源于“中国教育***”)。高职教育注重对知识应用的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培养,经过10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在专业建设及实践教学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专业建设方面出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下述三点:第一,学校对专业的定位与学生就业实际情况不符。多数学校专业课程设置依据的是资产评估师考查的5门课程,学校的定岗目标大多锁定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评估机构。目前,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进入这些机构的人数非常少,多数毕业生从事会计、财务、物管等经济管理工作。第二,资产评估专业涉及的课程种类多,范围广,在课程设置上想要囊括所有的课程非常困难,高职学生接受起来也非常困难。第三,实践技能培养方面还存在实训室建设不够完善,专业教师实践技能欠缺等问题。
三、对高职资产评估专业建设的建议
1.以行业需求为突破口,明确专业定位,拓宽专业增值建设途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定位、课程设置要以行业需求为突破口,学生的目标岗位不仅仅是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还应包括资产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销售公司等相关岗位。院校应加强学生关于就业方面的学习,为学生设定短期及长期职业目标。短期职业目标可以去做资产评估师助理、注册会计师助理、房地产估价师助理、也可以尝试销售、管理、财务等岗位,专科毕业后要注重补充资产评估基本理论及专业知识,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训,争取通过进一步地学习获得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2.课程设置上突出特色。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涉及经济、法律、金融、工程等学科,在开设专业课程时,我们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学生也不可能在3年的时间里掌握这么多学科的知识,所以,专业课程设置必须根据自身资源、发挥优势、准确定位。如笔者学校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该区域金融、房地产等行业都比较发达,可结合地区优势,突出企业价值评估、金融资产评估、保险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房地产项目管理等课程。
3.开设资产评估模拟实训室,加强校内硬件实训条件建设。学校在校园内实现“教学做”一体化,为学生提供校内“教学办公室”;同时,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满足学生顶岗、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合作模式。在软件方面,学校除了配套教材建设及评估软件的配备以外,还要加强实践教师队伍建设。当前,多数从事资产评估教学的教师都是从会计、经济、工程专业转过来的,除了理论知识的完善以外,教师的实践培训要跟上。
四、结语
美国评估协会将评估教育课程分为入门教育、高级教育和后续教育。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教育应属于入门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初级以上专业技能型人才,而并非是终极教育。因此,开设该专业的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需求,选择适应社会和评估行业现在与未来发展所需的专业进行建设。
参考文献:
资产评估与管理篇2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建设
[中***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7- 0105- 02
1 高职院校建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必要性
1.1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1989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资产评估服务对象已由国有产权主体扩展为多种所有制产权主体,业务领域涉及企业价值评估、金融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诸多新兴领域,尤其是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收购与出售资产、资产减值测试等业务及其信息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等领域,扮演了价值发现、价值判断、价值实现的重要角色。
1.2 评估行业对于人才需求分析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服务领域的壮大,对资产评估行业人才的需求则日益趋增。目前全国已有3 000多家评估机构,38 000多名注册资产评估师,10万多名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与从业人员的比例约为1 ∶ 2.6。这一比例在企业中较为常见,一个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约两个评估助理协助开展评估项目。虽然目前注册评估师有38 000多人,但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7 000人,这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评估行业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
本文通过百伯网,收集广州市资产评估企业的招聘信息,对各个资产评估公司的有效招聘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数据和结论。
1.2.1 评估企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
由***1可以看出,当前评估企业对估价师需求量最大,占总需求的53.33%,要满足行业对估价师的需求,需要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继续深造,考取估价师证,这样才能实现这一目标,而从业人员则来源于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递进关系;需求所占比例第二大的是评估助理类的人才需求,占30.00%,这一类人才需求可以通过高等院校培养相关人才来满足;以下比例依次递减的是项目经理、行***管理人员和实习生。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明显看出,满足行业人才需求的关键,在于增加高等院校相关人才的数量。
1.2.2 评估企业对从业人员学历的要求
从***2中可以看出,企业对人才学历要求比例最高的是大专,占50.00%;其次是对本科学历人才的需求,占30.00%,而硕士学历的比例仅有3.33%,比重较小,不限学历的比例为16.67%,主要是对评估师的要求,可以看出企业较为重视估价师的实践能力和职称,对学历要求不高。通过调查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评估行业的发展关键是依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所以大专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行业的发展前景。
1.2.3 评估企业对专业的需求
从***3中可以看出,自资产评估专业开设以来,企业对资产评估本专业人才需求增大,占39.02%,其次是不限专业,占24.39%,大部分都是针对资产评估师,原因之一是资产评估专业开设比较晚,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要求年限比较长,通过考试的基本上都是以前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对口专业的人才短缺,迫使企业放宽用人的标准,这也是造成评估企业质量参差不齐的根本原因。
由上述统计分析可以看出,评估企业对评估人才的需求量大,迫切需要加大评估人才的供给,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人才的供给,因此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十分必要的。
2 我国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现状
2.1 专业定位不明确
我国资产评估高等教育起步比较晚,对市场中资产评估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缺乏深入了解,而从事专业建设探索的人员较少,因此使得现有高职院校中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相对模式化、趋同化。大多数院校是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人才,而忽略了学校在专业建设中可以提供的办学优势。
2.2 师资资源匮乏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硕士招生始于2011年,而博士招生院校目前只有1所,因此现在从事资产评估专业教育的教师大部分都是相关或相近专业转行而来的,基本上没受过系统的资产评估与管理的教育,尽管有的教师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教育教学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教学经验,但其本人并没有资产评估与管理的实践经验,因而讲课中更多的是注重理论知识,难以同实践结合起来。其次,学校可以聘请评估单位专家进行授课,但企业专家缺乏讲课经验,并且也忙于实践,很少能抽出时间去搞教学活动。
2.3 专业课程设置比较空泛
目前,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大都围绕注册资产评估考试,课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未形成一套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体系,也有的院校受其师资力量的限制,少设相关专业课程。
2.4 人才培养模式不合理
大多数高职院校采用“2 + 1”培养模式,在校学习2年,最后1年去单位实习,这就使得大部分学校会压缩课程,学生学习任务比较繁重,学习效果不佳;学生最后一年都在单位实习,缺乏反馈。实习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 对于建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建议
3.1 专业目标定位明确
目前,***批准承认的评估资质有6类: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因此,高校在进行设置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应该结合学校自身优势,开设专业培养目标。只有结合自身优势,才能培养出更专业的人才。
3.2 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
以行业协会为平台,鼓励教师多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取长补短,对共同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和分析,以期得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提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资产评估实务操作,不断提高自身实践动手能力。同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 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3.3 设立实用型课程体系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应当结合学院专业特长,结合学院所设的专业目标定位,培养更专业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培养目标过于宽泛,从而培养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的实用型人才。
3.4 加强实践教学
高职院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出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因此在注重理论教育的同时,实践教学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更好地使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笔者认为可以开展“3 + 1 + 1 + 1”培养模式教学,即前3个学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第四学期去单位实习,第五学期回校继续实习,第六学期再去单位实习。通过这种培养模式,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遇到难点,可以反馈回学校再进行学习。
4 结 论
综上,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建设是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职院校需要积极开展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学校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依托各地资产评估协会,建设具有明确定位目标,能够结合理论与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小芳. 高职资产评估专业的现状分析[J]. 中国证券期货,2011(8).
[2] 林辉山,孔祥银,田平,朱晓丹. 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探索[J].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8).
[3] 张艳. 对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思考[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5).
资产评估与管理篇3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五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央企业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其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的统计分析资料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资产评估
第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第八条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九条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三)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四)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五)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第十条企业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隐匿或虚报资产。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其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章核准与备案
第十二条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及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附件1);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四)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五)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六)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
(七)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
(八)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三)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依据是否适当;
(七)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八)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九)参与审核的专家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七条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附件2);
(二)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三)与资产评估项目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所出资企业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对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五)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六)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二十一条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第二十二条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内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评估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四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经济行为的合规性;
(二)评估的资产范围与有关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三)企业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资质和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
(五)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六)经济行为的实际成交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七)评估工作底稿;
(八)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九)评估报告对重大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影响的披露程度,以及该披露与实际情况的差异;
(十)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抽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资产评估项目的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确认其相应的经济行为无效: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二)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
(三)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四)应当办理核准、备案而未办理。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国有资产评估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正当使用评估报告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受托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中介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产评估与管理篇4
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引起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资产评估风险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客观性。从广义上讲,只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必然会出现由此而引起的遭受损失的事件。
2.不确定性。从个案来讲,资产评估风险何时何地发生,发生何种类型的风险,发生的程度如何等具有不确定性。但通过人们的努力,可以将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之内。
3.潜在性。导致资产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已经客观形成,而有关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和遭受的损失暂时还没有成为现实。但是如果这种状况一旦被相关利益人发现,并且他们不能再容忍这种状况已经给他们造成的损失,那么,这种潜在的风险将会成为事实风险。
4.阶段性。资产评估风险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只是潜在性风险,而在另一段时期内则可能成为事实风险(指资产评估工作已付诸实施,并且已对相关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已被受害方发现,并且已诉诸行***程序或法律程序以保障其利益不受损害)。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
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通过分类,可以将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分为立法风险、管理风险、执业风险和结果使用风险四类。
1.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认识事物的阶段性的制约,国家制定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再相符,以至不能有效地指导当前的资产评估工作所带来的风险。
2.资产评估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主管部门在履行其资产评估管理职能时所带来的风险。对这个定义,要说明两点:
①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行***主管部门不统一,除了***门外,还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
②资产评估管理职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
一是规划职能,如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等;
二是控制职能,如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执业标准的制定以及国际协调等。在我国,资产评估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在目前资产评估工作的行***主管部门不统一的情况下,各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和制定执业标准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和相互矛盾而影响了资产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3.资产评估执业风险。资产评估执业风险是指评估人员在执业中,由于达不到专业标准而导致的风险。执业达不到专业标准,必然导致资产评估结果不合理,从而使资产评估当事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由此参与诉讼或仲裁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因败诉而承担的赔偿责任,这就是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4.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是指资产评估当事人由于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使用不当所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使用了过期失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未按资产评估报告书上所注明的评估目的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在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时,未充分考虑评估期后事项的发生而导致的资产评估价值的变化等。
三、资产评估风险的防范对策
如前所述,我们可以根据资产评估风险及其四个特点,对其加以控制。
1.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最主要的是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至今尚未颁布相关法律,这显然跟不上资产评估行业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把前述的资产评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并加以解决。同时,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立法风险。
2.理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因此,它应当有适合自己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①结束资产评估工作多头管理的现状,实行统一的行***管理。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统一管理,为评估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②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实行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依照现有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行业组织(如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等)状况,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由***府协调,组建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统一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可以按照资产类型(如建筑物、土地等)和地区设立分会,从而做到既有利于不同类型资产评估的完善发展,又有利于不同地区资产评估之间的技术交流。同时,实行统一的行***管理,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管理风险。
3.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分类是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按其所熟悉的专业进行划分,分为建筑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等。分类管理的好处是可以发挥每个评估师的专业特长。分级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按其执业年限和经验进行分级,一般可分为初级评估师、中级评估师和高级评估师。
同时,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4.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于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范围太广,而每个评估人员的知识面相对有限,因此,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十分必要。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可由财务会计、工程技术、经济管理、金融、法律以及特殊资产(如自然资源、珠宝文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基本任务包括:对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法律法规等进行研究;研讨资产评估执业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搜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信息资料并建立信息档案;接受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关于资产评估有关问题的咨询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研究;与国内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交流与合作;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等等。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5.建立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指导下的评估争议调解委员会。评估争议是指评估机构与客户或评估机构之间在评估依据、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等方面产生不同意见而发生的争议。如果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无论对哪一方当事人,都是一件很麻烦或不情愿的事情。因此,调解就成为解决这类矛盾的一种较好方式。调解的优点是:方式比较灵活,节省费用、时间和精力,可以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等。
资产评估与管理篇5
【关键词】资产评估 问题 改进策略
1988年我国就有资产评估机构开始步入市场,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达到3089家,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达到30696人,有关部门更是组织编写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有效的推动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但从实践来看,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还存在不少问题,并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资产评估的成要素
资产评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评估流程,有着明确的参与主体与管理模式,这为提高资产评估质量奠定了基础。
(一)资产评估的参与主体
资产评估的参与主体主要分为三类,首先,委托方,一般而言这种委托方就是资产所有权人,但也存在非所有权人委托的,如企业破产中资产评估等。其次,资产评估实施机构,这一机构是评估活动的主持人,是全过程参与人员。再次,评估结果应用主体,部分评估结果应用主体如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对评估报告格式、内容等有一定的要求,这就使得其成为评估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二)资产评估的基本流程
一般而言,资产评估单位都会建立标准化资产评估模块,即通过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类型,针对每一类型的评估内容确定评估模块,在此基础上开展评估工作。在接受客户委托后,资产评估机构会与委托方进行全面的对接,了解对方评估的目的或者说评估的用途,并通过查阅资产的档案资料了解资产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派出资产评估师现场调查,在此基础上综合各种资料,利用专业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论,出具评估报告。
(三)资产评估的管理模式
一般而言,资产评估报告采取“三审终审制”,即由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组织项目小组进行审计,再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计,最后由事务所的领导或者其他组织机构负责审计,通过三审保障资产评估的质量,这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为提高评估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资产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提高资产评估质量,国家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出台了《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关于推动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此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还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活动,这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资产评估水平。但从实际来看,资产评估业务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积极予以改进。
(一)资产评估能力与水平有待提升
首先,资产评估人员素质有待提升,资产评估人员特别是高素质的资产评估人员数量较少,业务素质较低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面临工作压力大、业务水平难以应对复杂局面的问题。其次,资产评估机构本身管理体系不严格,部分评估公司在设立了分公司后,评估报告简单的由分公司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即盖章认可,内部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导致评估结果不客观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资产评估受干预影响较大
首先,资产评估受委托人干预较大,部分委托人在开展资产评估时有着自身的目的,如融资等,因而在开展评估时会有着自身的目标,如果评估机构不能满足其需求,则双方合作关系难以确立。其次,从市场竞争来看,我国资产评估专业机构多,2013年,年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达到6家,前100强中业务收入全部超过1千万元,这就使得评估机构之间竞争激烈,资产评估机构要获得相应的市场份额,评估过程中难免会受到评估结果应用方等主体的影响。
(三)资产评估监督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机构主要由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管理,这种协会管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容易导致监督管理缺乏刚性,缺乏硬的约束力。此外,从其他辅助监管渠道来看,资产评估只需要评估结果应用对象认可即可,缺乏权威部门的认定审批,缺乏外部的监督力量,甚至***府有关主管部门都无需参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涉及到所有权的资产评估除外),这就容易产生评估缺乏监督的问题。
三、推动资产评估质量提升的思考
从长远来看,资产评估机构要在评估市场上有所作为,必须走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这就要求规范管理,创新手段,强化监督,构建一个完善的质量提升体系。
(一)规范资产评估质量管理体系
首先,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评估流程,要在进一步完善三审终审制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样检查制度,甚至成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委员会,对对外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查,强化质量管理。其次,要进一步规范评估过程管理,针对评估中现场调查等容易发现问题的环节,要建立多人同行外出、利用摄影摄像技术保留原始记录等方式强化管理,避免评估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二)注重创新提高资产评估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创新资产评估人员管理模式,资产评估机构要建立富于激励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高质量评估报告奖励制度,对于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本身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的个人给予高额奖励,反之发现质量问题则进行惩罚。其次,要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资产评估机构要注重引进、开发专门的资产评估软件,通过软件系统的自动设置进行评估,尽可能的减少评估人员的主观意愿对评估结果带来影响,提高评估的科学性。
(三)强化监督保障资产评估质量
首先,要加强对评估人员的监督,要利用评估人员诚信制度有效的对资产评估人员进行分析,重点跟踪诚信状况相对不佳的人员,跟踪其评估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诚信等问题。其次,要加强对评估报告的监督,国家***门、资产评估协会等单位要组织对评估报告进行抽查,评价报告质量,对于长期质量不高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持续监督。再次,要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要对所有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单位进行年度评价,并向社会公示,鼓励社会选聘评价排名靠前的评估机构开展评估活动。
参考文献
[1]王文斌.浅析资产评估行业风险管理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4(3).
资产评估与管理篇6
1.1起步阶段(1989年——1990年)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1990年7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
1.2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1997年)
1991年以***第91号令形式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同时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评估行业基本法规、制度的起草和工作也相继完成。这些工作的完成,为建立我国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初期阶段的快速发展。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开始成为一个***的中介行业。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也走向***府直接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1993年至1998年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同时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技术性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空前发展。
1.3发展完善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资产评估协会划归***,***府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对分离。2000年,***办公厅转发***《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102号),之后***相继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六个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措施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变革,***将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制度改为备案、核准制,加大了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行为中的责任。这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强化自律管理的新阶段。
2001年,根据***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和***的统一安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合并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评估和审计两个行业、两种资格进行管理,同时保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牌子,在国际交流和评估行业统一管理工作中使用。
2003年***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划归***。***则作为***府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这次改革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不分的局面,实现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完全分离,使评估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真正成为一个***的中介行业。
2003年12月,***办公厅101号文转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04年2月,***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名义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根据10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到2005年8月,我国已有3400多家评估机构,30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其中22000多人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自1998年以来,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累计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约15万亿元。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府大力扶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十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制、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建设、中外合资合作等经济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2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评估行业多头管理,不适应评估行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评估行业多头管理,在经济生活中先后介入评估行业的部门有财***(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建设、计划(物价)等9家部门,设立的执业资格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价格鉴证师、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评估师、珠宝首饰鉴定师等。虽然在2001年***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活动中,价格鉴证师已淡出中介服务市场,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被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集体资产评估员资格被取消,珠宝首饰评估也被纳入到了评估业的组成部分中,但目前我国依然有五六种评估执业资格。其中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的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三种职业资格。
各职业资格各有业务规范,各有收费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既造成了评估质量的不统一,又造成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局面;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评估行业无序竞争、条块分割。而且评估行业的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形成许多地方评估机构小、散、乱,服务单一,市场竞争乏力,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评估机构出现难以生存的情况。这些问题,使得评估机构难以发展壮大,评估标准不统一,也使得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不高。
2.2评估法制不健全,不利于行业的统一管理
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我国目前的评估法规体系是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央***府颁行行***法规和中央***府部门颁布的规章为主、部分省市出台地方性评估规章补充、行业协会辅之以自律规范并有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配套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已极大地影响到了行业发展。
2.3评估人员复杂,队伍不过硬
资产评估强调的是评定估算,如果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和职业道德,其评估的结果可想而知。同时评估作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涉及到会计、审计、机械、建筑、经济法规及经济学等方面的内容,而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大多是由会计人员或机械、建筑工程人员构成,其知识结构单一,评估范围受限。同时评估师队伍学历层次低,我国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在50%左右,远低于美国的85%以上的水平。这种局面既不利于资产评估理论上的研究和创新,又不利于专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评估准则体系尚待完善
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对于资产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假设、价值类型、评估原则等基本形成了统一认识,对于评估的三大方法及其程序以及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也都有了深入地探讨。但不可否认在一些资产评估理论问题上我们和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诸如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资产评估结果如何为会计报告服务等。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理论更多的是从便于指导实务角度论述的,如会计学原理那样的资产评估原理还是空白。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准则和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准则四部分。但目前颁行的只有两个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一个具体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其他多以指导意见、指南的形式出现,虽说也基本满足了评估实践的需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急需完善。
3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对策
3.1统一资产评估管理,变多头管理、***出多门为“一言堂”
所谓“一言堂”就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资格尽快统一起来,并出台统一的评估准则及行业执业标准。前文已述及,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管理***出多门,才导致评估标准的不统一、评估行业的恶性竞争;也正是缘于此,评估行业的发展及认可程度才不如另外两个中介行业。这是解决我国评估行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显然这样做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但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利大于弊,长痛不如短痛。
3.2加快立法程序,尽快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
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问题,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既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3.3发展学历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我国的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此行业协会应与***门协商资产评估学历教育的发展。虽然我国目前有些院校已开设了资产评估的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也已有个别开设。但各个学校的课程设置差异较大,这也需要协会出面予以协调统一。
资产评估与管理篇7
【关键词】 资产评估; 监管; 有效性
一、概述
从2004年的四川泰港到近年的PT南洋及正和股份,由于资产评估而引发的一系列上市公司欺诈问题已逐渐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与此同时,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及***组织的行业检查也表明,执业质量不高是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普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如果仅是个别现象,我们可以归咎为评估师职业道德低下或执业能力有限,但当类似情况一再发生时,就不得不考虑整个行业监管运行失效的问题。
二、现状及分析
(一)以资抵债
就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而言,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如美尔雅集团大股东用以抵债的磁湖山庄,其账面价值为9 627万元,而评估值竟达16 596万元,评估升值幅度高达72%,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抵债资产实质并不盈利。再如,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西钢集团以767 19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偿还西宁特钢16 966万元的应付账款,对于这项重大的以资抵债,其报告中只提到了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18 155万元,而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只字未提,投资者从何了解抵债资产的质量呢?在对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评估中,由于折旧、减值等因素的存在理应使得评估价低于账面价值,但很多企业却是评估价值接近甚至超过了所抵欠款的数额。如,ST冰熊的大股东分别以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和雪苑宾馆房产冲抵上市公司的两笔欠款,其中,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 260万元,而评估价为1 413万元,略高于1 409万元的债务数额;雪苑宾馆房产账面价值为906万元,其评估价为1 065万元,与相冲抵的债务额1 065万元基本接近。这不得不让人们质疑,所有一切都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此外,还有很多企业,如ST东盛等,公司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价之所以高出市场价几倍甚至十几倍,在于评估机构是在基于较好的业绩基础上来进行估价的,但最后这些资产却没有达到承诺的盈利水平,上述这些欺诈行为显然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企业合并重组
为了重组保壳,2009年11月宁波银亿控股集团以承担部分债务为条件,从S*ST兰光原控股股东兰光经发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并计划注入旗下房地产资产。在这一过程中,银亿房产100%股权溢价增值率为285%,评估后的资产溢价近3倍。除了未考虑仲裁结果的影响而乐观地将一些项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增值外,更多的是其账面余额仅为19.7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增值了22.3亿元,总值超过40亿元,增值率达到113%,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该项资产增值成为导致净资产最终评估增值2倍多的主要原因。类似的还有*ST亚华,股改重组后,其五家房地产公司净资产总额由评估前的9.14亿元骤增为45.68亿元,评估增值36.54亿元,增值率高达400%。在房地产市场发生极大变化的情况下,2008年3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估值竟然与一年多前估值相等,这不得不让投资者质疑评估的公允性。
2009年,沪深两市87家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账面值合计1 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 748.77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不难看出,资产评估已成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截至2010年4月,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 500余家,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多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达到8万多人,由证监会和***联合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有70家。2007年9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其会员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本次检查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次自律性的检查,共选取了22家特别团体会员及其11家分所作为检查对象,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122份评估报告,其中抽查价值评估报告8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67%以上,主要根据现有的准则、规范等着重考察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与2004年的检查相比,虽然很多方面有所改善,但此次检查中所涉及的本质问题更为突出,主要包括评估执业质量、事务所内部治理等。随后在2009年全国性的资产评估检查中,上述问题同样存在,如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少数评估机构对于整体资产的评估结论以及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策方面选择性地使用评估方法、部分项目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取舍受制于交易各方在博弈中的主动权、交易的目的、交易的关联性等多种因素,从而大大影响了交易定价机制的正常运作。这些情况的出现,除了新准则自身的原因外,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监管亟待加强和提高。
1.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少***性
评估业务的委托主体错位及评估机构没有真正***使得评估师在执行业务的时候缺少***性。在委托人、资产占有方、评估师构成的三方契约关系中,只有当评估师能完全依据事实作出正确判断并不受任何影响地出具评估报告时,所作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公允的。由于管理当局与事务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或利益关系,因此从理论上说可以保证其公正性。但由于业务的委托人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当局,而董事会决定评估费用的权力又被管理当局控制,因此聘任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委托主体的错位极大影响了评估师的***性①。同时,部分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离出来的评估机构实际上没有真正***,部分合并成立的评估机构合并后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多头管理依然存在,作为***性重要“保障”的内控体系也未予以真正实施。因此,如何在资产评估行业中保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性,减少相关方的利益冲突(Beauchamp&Owie,1988),客观***地出具评估报告是监管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2.规范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机制
截至2010年,***、中评协等已了18项评估准则②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办法,包括《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制度平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但迄今为止,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及资产评估法尚未出台,很难从法律上赋予资产评估的地位及明确权利和义务,且资产评估准则的内容也过于简单,难以为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因此,应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和惩戒机制,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三、对策
(一)借鉴国际经验,完善准则体系
美、英等发达国家资产评估业起步较早,在这一方面的经验较多,我国应吸收、借鉴国际资产评估行业的经验和做法(如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应由关联交易的受益人即大股东等出面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对交易的资产实施评估,而应由中小股东联合聘请,即实行少数股东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制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通行惯例相一致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指南等来对原则性条款进行更详细的解释③,规范评估程序,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惩罚力度,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评估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
(二)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加大责任比重
改变以往由事务所兼营评估业务的做法,由专营评估机构或第三方评估团体开展评估业务并全面实行合伙制。在推进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同时,适当加大事务所及发起人或合伙人的风险责任比例,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赔偿责任,提高违规者的投机成本,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三)促进业界合作,加强共享力度
随着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也日趋加强,进而使得会计信息责任体系由以往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二维责任体系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作为其应用的保障,评估机构应与会计部门积极沟通,加强配套数据库的建设,明确相关价值确定的方法、影响因素等,或适时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以加强对资产评估职业界的指导,促进会计界与审计界对公允价值等评估结果的认可和采纳。
(四)加强自律监管,建立双重监管体系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在目前环境下,评估机构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评估行业与***府的协同监管,实现行业自律监管与***府监管的有效统一。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但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能否真实、有效地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披露,则需要资产评估行业的紧密配合。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大力加强资产评估问题的理论研究,尤其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涉及到公允价值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规范评估实践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整个评估行业有序、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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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与管理篇8
【关键词】 资产评估教育; 资产评估立法; 资产评估教育供给侧改革
【中***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2-0029-02
由全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主办、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承办的第11届全国资产评估教育发展论坛暨第8届全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年会于2016年8月27日在河北保定举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副秘书长卞荣华、河北省评估协会秘书长于永春、全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会长周友梅教授、厦门大学纪益成教授、东北财经大学姜楠教授、中南财经***法大学汪海粟教授、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裁刘登清博士、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首席评估师崔劲博士、《会计之友》杂志社主编笑雪等嘉宾出席会议。来自国内四十多所高校、行业协会、学术刊物和相关评估事务所的百余位资产评估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参会嘉宾及学者就《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师考试制度改革、资产评估教育及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资产评估学科和专业建设、资产评估理论及实务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就加快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达成了共识,对于加快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发展和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嘉宾及学者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资产评估立法
资产评估立法工作历经10年之久,终于在2016年7月2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资产评估法》的诞生对于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此次与会学者关注的重点。部分嘉宾和学者参与了资产评估立法工作,他们分别从资产评估立法过程、资产评估法贯彻落实以及资产评估法对行业发展的影响等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资产评估立法过程及难点处理
厦门大学纪益成教授总结了从2015年12月***、中评协组织《资产评估法》立法筹备工作到2016年7月《资产评估法》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这10多年立法工作的艰辛历程及主要关键节点,详细分析了“资产评估法”的法名、“资产评估法”的统与分、资产评估师资格管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考试管理、资产评估师规范、资产评估档案保存年限6大资产评估立法难点问题及处理结果。另外,他还提出了注册制、准入制与行***许可的关系,资产评估法对咨询评估业务的约束力等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二)《资产评估法》的贯彻落实与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改革
《资产评估法》的有效贯彻与落实需要一系列完善的配套措施,中评协卞荣华副秘书长认为在学习和宣传资产评估法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或者起草制定法律实施的配套制度,要积极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机制。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行业协会应在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资格考试和登记管理办法、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具体准则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并积极配合***有关司局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在行业自律管理方面,应健全和完善与***、***、证监会等相关评估行***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及与相关评估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自律管理机制。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是资产评估立法工作的重点内容,《资产评估法》明确指出全国评估师资格考试将由全国评估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未来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制度将会在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
(三)《资产评估法》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天健兴业评估公司崔劲博士从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视角分析了《资产评估法》颁布后对评估行业发展的影响。他认为评估法出台后“有喜有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必须承认现实,积极有为。从短期效应来看,在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与注册的风波以后,《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有望改观舆论与思想的混乱,对行业吸引资产评估专业毕业生等优秀人才有积极作用;从长期效应来看,明确了资产评估的法律地位,肯定了评估师行业与律师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同为中国三大专业中介行业。另外,评估法的深入实施将对评估机构设立条件、评估人才队伍结构、评估机构组织形式、评估准则体系等方法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资产评估教育及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
《资产评估法》颁布后评估行业发展将迎来重要的机遇,同时对评估人才的要求将进一步提升。评估实务界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评估机构面临着高端人才缺乏的窘境,这也对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的供给侧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企华评估公司刘登清博士认为目前资产评估人才市场面临巨大的困境,一方面作为人才供给一方的评估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作为人才需求方的评估机构人才却严重缺乏,造成这种评估人才市场结构性失衡的主要原因是人才供给与需求的割裂与脱节。
刘博士认为评估机构的发展面临着人才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人才梯队缺失、知识结构老化、创新能力不足、人才流失等困境。然而,近年来大型评估机构的境外评估业务、证券业评估业务、新型行业企业评估业务、金融衍生品评估业务迅速增长,对于综合型高端人才的需求在不断加大。目前,高校评估人才供给不能满足评估机构的需求,突出表现在应用型人才难以应用;资产评估理论基础薄弱,缺乏创新能力;知识结构单一;师资不足,缺乏实践经验。面对这些现象,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的供给侧改革刻不容缓。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应在完善评估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上,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破解结构性矛盾;理清“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等基本问题,因材施教,施行差异化人才培养;以评估师资格考试改革为契机,提高人才综合素质。
三、资产评估理论及实务的相关热点问题
与会学者结合目前资产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方向,就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农业资产评估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一)无形资产评估领域
在此次论坛中,与会学者重点关注了新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余炳文阐释了网络著作权与合理使用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网络著作权在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情况下需要考虑的价值评估维度,初步判断了合理使用制度的存在对价值类型选择和价值量的影响。胡晓明、王泽文利用工商大数据,以商标超额收益为基准,结合企业对商标的运营能力,采用主成分分析筛选商标作用力因子,针对商标价值成长阶段性特征引入Logistic方程将商标作用力因子进行量化处理,实现商标所有者内部自我测评的衡量,构建管理视角的商标价值评估模型。应尚***、杨冠武从定价的量化研究范式方面,将碳排放权定价途径分为解析途径和模拟途径两类,并对碳排放权定价研究作了展望。杨青、李丽根据碳排放权在二级市场的基本交易特质,将其确定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并将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应用到碳排放权的评估中。孟建锋认为品牌价值评估是品牌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打破发达国家垄断品牌评估话语权的关键环节,而且可为供给侧改革提供助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改善供需关系。
(二)企业价值评估领域
企业价值评估仍然是学者们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李小荣、薛艾柯运用财务学中管理者特征的研究成果分析管理者特征对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评估参数确定的影响,结果表明管理者特征影响管理者风险偏好与经营管理决策,进而影响企业风险与收益,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敬志勇、何阳利用沪市房地产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了股权结构对自由现金流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其他变量一定的条件下,股权集中度降低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并可能降低企业价值。胡晓明、刘东练关注了协同效应对估值的影响,分析已有协同效应估值模型,在此基础上整合静态与动态协同效应价值,并引入三角模糊数以改善动态部分估值的客观合理性,构建了投资价值视角的协同效应估值模型。
资产评估与管理篇9
1.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最主要的是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至今尚未颁布相关法律,这显然跟不上资产评估行业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把前述的资产评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并加以解决。同时,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立法风险。
2.理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因此,它应当有适合自己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①结束资产评估工作多头管理的现状,实行统一的行***管理。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统一管理,为评估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②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实行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依照现有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行业组织(如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等)状况,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由***府协调,组建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统一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可以按照资产类型(如建筑物、土地等)和地区设立分会,从而做到既有利于不同类型资产评估的完善发展,又有利于不同地区资产评估之间的技术交流。同时,实行统一的行***管理,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管理风险。
3.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分类是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按其所熟悉的专业进行划分,分为建筑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等。分类管理的好处是可以发挥每个评估师的专业特长。分级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按其执业年限和经验进行分级,一般可分为初级评估师、中级评估师和高级评估师。
同时,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4.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于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范围太广,而每个评估人员的知识面相对有限,因此,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十分必要。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可由财务会计、工程技术、经济管理、金融、法律以及特殊资产(如自然资源、珠宝文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基本任务包括:对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法律法规等进行研究;研讨资产评估执业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搜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信息资料并建立信息档案;接受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关于资产评估有关问题的咨询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研究;与国内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交流与合作;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等等。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5.建立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指导下的评估争议调解委员会。评估争议是指评估机构与客户或评估机构之间在评估依据、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等方面产生不同意见而发生的争议。如果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无论对哪一方当事人,都是一件很麻烦或不情愿的事情。因此,调解就成为解决这类矛盾的一种较好方式。调解的优点是:方式比较灵活,节省费用、时间和精力,可以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等。
资产评估与管理篇10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商誉、商(字)号、专利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著作权(版权)、软件、网站域名、企业家价值、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资源性资产等。
1.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70%,货币占30%。与旧《公司法》的规定相比,国家相关的限制有所放松,但科技成果到底值多少钱?技术价值能否得到合资方的认可,在注册资本中能占多少比例,这就需要对其技术无形资产进行权威的价值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是吸引风险投资的需要。风险投资公司不会让自己的钱去打水漂,他们对项目的筛选极其慎重,对技术项目的科技含量、新颖性、成长性、成熟性、风险性等都很关注,然而他们更关注的是技术项目的市场获得能力。一个处于初试、中试阶段的项目如果没有风险投资的注入,往往会前功尽弃,但如果拿着权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其技术无形资产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去找投资机构,一定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无形资产评估可以增加注册资本金。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较小,在经营过程中就不能体现企业的形象和实力,可能会失去一些很好的合作和发展机会。注册资金50万元与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公司给人的印象截然不同。如果企业把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增加注册资金,就能巧妙、真实地展示公司形象,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4.以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担保法》第79条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以质押贷款。产权人及银行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同是否统一,这就需要权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评估客观的公允价值。
5.无形资产评估可以为侵权索赔提供价值依据。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在今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官司会越来越多,对知识产权损失的价值如何计算,这也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介入。
二、当前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在我国,现行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是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最高统一领导者,以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机构的行***主管部门、评估客体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分级管理者,以评估协会与自律性管理为辅助,以各类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为管理对象,以资产评估资格、过程与结果为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种体制下,严重影响了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目前,虽然已经设立了有关无形资产评估管理部门,但是有些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职能并未完全行使,也有些部门在明确职能、权限、责任范围上模糊不清,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评估业务,或为了收费而一味地迎合企业,只象征性地到企业走走过场,使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评估机构不健全,自然会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此外,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另一方面是,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道德失范。近几年资产评估业务需求的激增,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增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也随之增加,少数评估人员在评估中无视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4.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发育不成熟,无形资产成交案例较少,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要的许多参数很难取得。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有关资料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收益法评估中需要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
5.缺乏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工程技术学、市场学、法学等多门学科,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评估理论和经验、熟练的评估技巧。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只要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其执业范围就不受资产类型的限制。这种“万金油”式的评估师很难保证有足够的经验和技巧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
三、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对策
1.改革现行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实际,今后资产评估业的取向应该是***府监督下的行业自律与行业自我管理模式。因此,有两项工作是当务之急:一是要尽量减少***府部门对评估的多头管理以及行***干预,确保评估机构及人员的超然、***,还资产评估业本来面目,使之真正成为客观、公证、***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坚决落实评估机构与行***管理部门彻底脱钩的要求,从制度上和体制上解决资产评估业中存在的严重缺陷,发挥资产评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二是要强化行业协会职能,改革管理方式。建立起具有高度权威和高超管理芝术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的管理是在为管理对象提供服务基础上的管理,与一般行***部门的直接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资产评估协会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自身职责,科学定位,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依托社会需要,高效开展行业服务与管理。
2.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无形资产评估业有法可依。现代管理应该是法制化的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策法规体系,使无形资产评估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是搞好无形资产评估的根本保证。为了尽快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策,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或行业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地方性法规在评估标准、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致使无形资产产权交易缺乏统一的客观依据。为此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就迫在眉睫。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单项无形资产评估原则、无形资产评估操作规则、无形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守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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