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10篇

法律基础知识篇1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牛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

1.教育学生了解宪法、行***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

2.指导学生提高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依法问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实践能力。

3.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治素质。

三、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热情。

(一)宪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明确宪法的特征,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努力做到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权组织形式;人权的涵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2.识记: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

运用

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原则。

教学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

(2)规定和保障墓本人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二)行***法

教学日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行***机关的构成及行***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明确行***违法的构成要件,掌握行***处罚的有关知识,提高遵守行***法规、依法监督行***的自觉性。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行***主体的范围,行***机关管理国家的墓本方式;行***许可的涵义;行***处罚的基本程序;行***违法的构成要件。

2.识记:行***处罚的设定权;行***违法的特征。

3.理解:行***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权。

运用

1.举例说明:通过实例区分抽象行***行为和具体行***行为。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行***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

教学内容

1.行***机关是国家实施行***管理的机关

(1)行***与行***法

(2)我国的行***机关体系

中央人民***府和地方人民***府。

(3)行***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行***法律关系;行***管理关系和行***监督关系。

行***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行***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1)通过抽象行***行为规范和调整社会事务

抽象行***行为的插义。

抽象行***行为的形式。

(2)通过作出具体行***行为维护行***管理秩序

具体行***行为的特征。

具体行***行为的种类。

(3)行***许可和行***处罚

行***许可的涵义和种类。

行***处罚的种类、设定权、处罚程序。

3.制裁行***违法,维护社会秩序

(1)行***地违法及其特征

行***违法的涵义。

行***违法的特征。

(2).行***违法的制裁

行***违法制裁的涵义。

行***法律责任。

(三1民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权利;自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要求

认识

1.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识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合同的订立程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3.理解:我国民法的摹本原则;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的意义;合同担保的形式和作用.

运用

1.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违反平等原则的现象;结合生活实际,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怎样运用民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担保的运用。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

3.实践体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合同签订;收集有关资料,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说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如何寻求民事司法救济。

教学内容

1.民法的墓本原则

(1)民法的涵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国家***策原则。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民事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2)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

法定代表人。

3.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物权及其种类。

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

知识产权及其种类。

人身权及其种类。

(2)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民事法律行为。

4.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种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2)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3)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经济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确企业设立的条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从事经济活动。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企业的分类;产品质量的监督方式;税收的种类;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2.识记:企业设立的条件;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3.理解: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扒法律责任;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违反劳动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运用

1.举例说明:企业与其他法人的主要区别;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2.分析判断:结合有关资料或者个人生活经历,分析产品质量对人们生产、学习、生活的重要性;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列举事例,说明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3.实践体验:根据个人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模拟一份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教学内容

1.规范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企业

(1)企业设立的条件

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

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

设立企业的禁止条件。

(2)企业的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责任的主体。

企业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2.加强质量监督保证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法概说

产品质量法的制定。

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

(2)产品质量的监督

监督主体。

监督形式。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范围。

3.加强税务管理自觉依法纳税

(1)税收与税法

税收的种类。、税收法律关系。

(2)税收征收法

流转税法。

所得税法。

(3)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4.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制定。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

(4)劳动争议的解决

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讼。

(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立法。

(五)刑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理解刑罚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认识几种常见犯罪的危害发生性,提高同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类;累犯、自首和立功的构成条件;常见的几种犯罪。

2.识记:犯罪的特征;刑罚的种类;刑事责任年龄。

3.理解:犯罪的构成要件;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刑事责任能力。

运用

1.举例说明:联系具体犯罪案例,指出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

2.实践体验:收集案例,体会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

教学内容

1.犯罪

(1)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及其特征。

犯罪的构成要件。

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2)犯罪的分类

根据犯罪客体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犯罪主体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进行分类。

2.刑罚

(1)刑罚的种类

主刑和附加刑。

(2)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3)累犯、自首、立功

3.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

(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

(六)专业法规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

(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由各校根据相关行业特点自行确定。)

(七)诉讼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诉讼的种类;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沂讼的受案范围。

2.识记:非诉讼途径的种类;法律服务的机构。

运用

1.举例说明: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具体纠纷,选择恰当的解决途径。

2.分析判断:结合诉讼案例材料,分析判断应适用的诉讼程序及确定应管辖的具体机关。

3.实践体验: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审判、实地参观等活动,体验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教学内容

1.诉讼途径

(1)诉讼的种类

(2)受案范围和管辖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3)审判程序和举证责任

2.非诉讼途径,

(1)非诉讼途径概说

非诉讼途径的涵义。

非诉讼途径的特征。

(2)非诉讼途径的种类

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

3.法律帮助

(1)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的涵义。

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

(2)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机构、法律援助的程序。

四、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

1.教学原则

(1)方向性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向。教学中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释问题,确保理论观点的正确性。

(2)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学生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是法制教育的基本任务,应当努力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宪法和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同时,应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教育,让学生在学法的基础上提高思想***治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做到自觉遵纪守法。

(3)学科性与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与其他德育课程相比,法律基础知识足由多门法学分支组成的专业性很强的课程,也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在教学内容上不能过分强调学科的专业性、完整性、系统性,而应强调和体现它作为德育课的综合性。要从德育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出发,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提出教学要求,把学科性和综合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与公民日常活动的联系非常紧密。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同时,应注意教育和指导学生用法,做到学以致用。

要多选用典型事例和案例进行教学,适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自主地学习,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做事、依法维权、依法问违法犯罪作斗争等实践能力。

2.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的选择。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教师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认知水平及思想状况的差异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2)教学方法的运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综合采用学生主体参与的启发式、直观式、讨论式及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特别要注意采用以例说法的方法,有条件的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3)教学方法的评价。评价教学方法要以实现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为依据。鼓励有所创新并取得实效的教学方法。

3.活动建议

配合教学内容,教师应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或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有计划地举办各种法制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旁听审判、模拟法庭、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并通过安排学生撰写小论文、调查报告及总结等形式考核成绩。

4.教学用具

教师应充分利用课本及教学参考提供的资料开展教学活动,并恰当使用电影、幻灯、照片、录音、录像及计算机教学软件和校园网等进行辅助教学。

5.课时计划及分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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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课程内容│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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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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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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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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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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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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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法│5│

├———┼—————————┼———┤

│(六)│专业法│3│

├———┼—————————┼———┤

│(七)│诉讼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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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考试│2│

├—————————————┼———┤

│机动│2│

├—————————————┼———┤

│合计│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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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一般每周2学时,总时数为36课时,其叫J教学时间32学时,复习考试2学时,机动2学时。

五、教材编写和选用

1.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

法律基础知识课教材,由***统—组织编写,在部分职业学校试用后由***组织审定。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教材。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和推荐教材

2.教材的范围

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音像教材、多媒体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资料。

3.课本的规格

课本作为实施教学大纲的基本工具,必须按照教学大纲提出的教学目标,反映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课本作为教与学的基本工具,应该***文并茂,既有正文也有辅文、事例,应采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叙述方式,提供新颖活泼的版式设计,文中穿插思考题、判断题,力求有利于教师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便于学生学习理解。

六、学习评价与考核

1.评价目的

学习评价是通过确认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以考查教学效果,为调节和控制教学过程提供决策依据。

2.评价原则

学习评价应遵循知识、能力和觉悟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的范围应包括学生对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识记、理解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评价途径

评价应采用书画测评考试与日常观察相结合的途径进行。具体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具体案例分析、法律文书撰写和实践活动考查等。

4.评价标准

学习评价标准分为认知水平评价和运用能力评价。

法律基础知识篇2

关键词 预防青少年犯罪 结合 案例教学 实用性教学 重点教学 心理辅导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世界各国均形成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犯罪成为席卷全球、具有共同性的问题,据《不列颠百科全书》披露,在逮捕的人犯中,11~17岁的未成年人占1/2,在美国,据联邦调查局统计,从1989~1993年,14~17岁的男性所犯杀人罪增加165%。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高发,据统计,2003年25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总数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1999~2003年间,青少年罪犯人数增长了4.7%,刑事案件作案率增幅1.4倍。同时,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明显(数据来源《嘹望周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家庭教育的缺失、未成年人自身辩知能力差,心理不成熟、不稳定等原因外,学校也应当责无旁贷的承担起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重大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专门学校应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57条规定中明确涉及到教育行***部门和学校预防责任的有24条之多,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我校的《法律基础知识》课采用四个结合,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取到良好效果。

一、结合案例,生动教学

实施案例教学,将学生置于具体的社会情境并担当相应的社会角色,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它将教育的主要任务从知识的传播转向能力的培养,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流,使静态的、被动的接受知识变为动态的、主动的共同探讨过程,锻炼和提升学生思考角度和深度,强化教学行为的目的性,极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针对性。根据不同专业,有针对性的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案例教学。进入中职学校,基本上专业选择已经确定,他们所选择的专业基本上决定了今后的工作方向。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尽管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课的教材是一样的,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需求却不一样。上课时案例选择尽量适合学生专业需求,让教学更生动,学生更易接受,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服务。如财会专业的学生侧重挑选《公司法》、《流转税法》、《所得税法》等相关案例;旅游专业的学生主要选择旅游法规的案例;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主要挑选知识产权方面的、网络安全方面的案例。

(二)目的性。每一次的案例教学过程都必须明确向学生提出要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了解的知识点,即案例教学的目的性要明确。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分析案例,特别要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分析,不必给学生过多的提示,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思维能力,适时、适当地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深入的思考。使每次课都有所收获。

(三)多样性。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案例教学。

1、专题讨论的案例教学。针对典型案件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分组讨论或辩论,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以使学生知道如何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也使法律基础课真正进入学生头脑。

2、模拟法庭的案例教学。“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律课要加强实践性教学。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的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由于学生亲自扮演某一角色,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中,为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创造了一个“真实”的环境。采用这种教学方式应注意尽量“仿真”,取得司法部门的支持,场景按照国家有关法庭设置的要求进行,统一着装,体现正式、庄重的氛围;其次要注意事先做好案例的选择、角色的分配,老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搜集证据材料、分析案情、制作法律文书、熟悉诉讼程序等;第三,模拟法庭审判结束后,老师要注意及时讲评——运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

3、观摩审判的案例教学。组织学生到法庭旁听,目的是一方面让学生全面的、实地了解诉讼的庭审程序,另一方面对学生敲响警钟,起震撼作用。

此外,老师在每次的案例教学结束后,要进行点评、系统总结、消化提升。精彩的总结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首先是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充分肯定其优点,也要指出不足之处,有利于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其次总结案例的知识点及相关知识点的逻辑联系;再次,要求写出心得,以此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书面表达能力。

二、结合身边发生的事件,进行实用性教学

结合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法规进行教学。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诉讼途径等。学生是社会的一员,他们会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如购买到伪劣产品,这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一共有四种渠道:①找商家协商解决;②找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调解;③找工商管理部门反映;④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学习,学生能够活学活用,亲身感受到学法的直接好处,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合学生比较关注的,影响比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开展讨论教学,满足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习积极性。如,北京某重点大学的一学生用浓硫酸泼动物园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事件;再如,山西“黑砖窑”非法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自由等人身权利,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等。

三、根据教学目的,结合学生需要,进行重点教学

教学内容要敢于取舍,善于取舍。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多,课时有限,不能面面俱到。本书共有六章,每章都有所取舍。如《宪法》部分突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法》部分突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解决学生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经济法》围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展开,为学生走向社会做好法律储备;《刑法》以预防犯罪为重点;诉讼法则重点让学生了解诉讼的程序等。有的方矢的重点教学,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四、结合心理辅导,从源头上抑制违法犯罪苗头

调查发现,几乎所有青少年犯罪的动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心理扭曲因素,心理的不健康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按心理学划分的年龄阶段,青少年时期是指年龄处在十一二岁至二十五岁阶段。这一时期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是极其重要又极其特殊的阶段,处在这一阶段的学生,其生理和心理都处在大变动时期,尤其在心理上,表现为敏感、好奇、容易冲动,同时自控能力弱,缺乏足够的支配力,心理承受能力差,对异性产生好奇和好感,但认识水平不到位,性道德意识不强。可以说,这个阶段,这些心理特点使他们处在一个极其危险的时期,如果不好好引导,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作为法律课任课老师,要紧紧抓住学生的心理特点,因势利导,在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真诚倾听学生的心声,帮助其宣泄不良情绪,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和周围环境,克服成长中的诸多障碍。及时遏制一些不良行为,有效的把违法行为抑制在萌芽状态。

总之,教无定法,法律课教学要结合时代特点,要体现人本主义思想,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当成学校首要任务。

参考文献

法律基础知识篇3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课 应用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要考虑整个法律基础 课的教学内容, 因为不是任何法律知识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的, 案例教学法

也不是研究法律的唯一方法, 因此教师应首先确定哪些教学内容适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 案例并不能代替系统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案例应与系统讲授相结合, 分析案例必须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使之成为系统介绍法律知识的良性载体, 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知识的基础上去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目的性。 

案例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手段, 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博得学生暂时的关注, 因此不能为了讲案例而讲案例。运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内容, 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应始终将教学目的贯穿于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 否则可能会出现学生记住了案例的故事情节, 却不甚了解或忘记了其中要说明的法律原理。 

(三)法律基础。 

课课时较短, 一般为32学时左右。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 教师一定要注意课时的安排, 所选择的案例、所设计的问题及教师对学生的引导都要充分的推敲, 要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发挥出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参考文献: 

[1]魏敏.浅谈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东船舶工业学院学报(社科版), 2001(3) 

法律基础知识篇4

由于法律基础教学学习内容多,知识量大,伸缩性强、学时有限,加上近年来教师在教法上有的面面俱到,有的单纯的填鸭式说教与灌输,结果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觉得枯燥无味,昏昏欲睡或搞别的“副业”,教学效果其微。笔者认为,要想提高法律课堂质量,必须改革创新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下面是多年来笔者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法的一些粗线体会: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想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首先必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于是我在教学中采用有针对性联系实际的趣味性案例教学。坚持用案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诠释,通过学生身边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引起学生反思考与探讨,真正做到以案析法,以案学法。课堂教学中通过以课本内容为线索,把《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中的经典案例搬到课堂。学习刑法的内容时,围绕一些重点罪名,罪与非罪(如掠夺与抢劫罪)。案例教学法让学生置身案例中,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寻找存在问题,为理论知识转化实际能力架起了桥梁。把理论学习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联系,是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生命线。法律是“死”的,照本宣科枯燥无味,如果那课程内容和案例联系起来,那么就显得“活”了。同学们就感到津津有味了。教学中,联系实际有三大方面的内容,即国家最新的方针、***策和路线;国内外最新的***治、经济形势;学生的思想实际和他们所关注的热点和疑点。由于所选的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与学生乐于面对挑战、思维敏捷、勤于思考的特点相吻合,有效地激发了学生参与、积极思考的学习热情,为理论联系实际找到了契合点。

二、结合专业特点,开展专题式教学

法律知识是以体系模式出现的,就像一家超市清点货物,将相同品种的货物规整在一个货架,这就是“专题式教学”所谓专题式教学法就是指围绕某个理论知识、社会热点、考试题型、考试心理等进行专题教学。这种方法,一方面摆脱了传统法律教学环节上的知识脱节,内容不连贯等弊端;另一方面教师通过以基础知识为圆心,辐射相关知识的充分备课,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使授课环节中更具侧重点,学生接受教学内容更具有明确性、方向性。在此基础上,结合中职生的专业,进行对口法律专题。如笔者担任酒店管理与导游专业的法律课程,在完成教学大纲任务外,适当安排《旅游消费法律维权常识》的相关内容进行讲授,该法律案例贴近学生专业工作,如案例给导游“小费能够统一征收吗?”“游客猝死在酒店怎么办?”“乘客丢失财物谁负责?”等通过讲授——讨论——反馈——解惑——交流四个环节,让学生寓乐于学、寓学于乐。有效地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

三、尊重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中职学校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要以学生为本,教师就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首先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就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地学习。其次,教师要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作为课堂组织者的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平等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第三,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使课堂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法律基础课集中了我国好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由于课时限制,每部法律只能蜻蜓点水般一带而过,造成大多数学生在接触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死板,对法律课毫无兴趣。为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出发,在教学中,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校园网”等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丰富、生动、有趣的感知材料,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把交流、讨论、实验、合作、研究、表现、创造等机制引进课堂。还做到注重案例教育、开发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举办有奖征文、法律知识竞赛、***片展览,播放法制教育片,把社会实践“搬到课堂”等形式,使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到师、生的互动中;生、生的互动中;主动实践中;健康和发展的教与学的过程中,从而得到体验、感受、经历,最终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总之,改革创新中职学校法律基础课教学,全面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能正确的行使权利,自觉的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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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而对于来自于其他文化圈,与汉语文化有着很大差异的留学生来说,非语言文化的教学还是非常重要的。比如, 向他们说明中国人谦虚谨慎的美德、对红色的偏爱、 热情好客等等内容,完全可以起到促进其语言交际、帮助他们“入乡随俗”的作用。 当然本着简单实用的原则,这些可以排在文化教育的后期, 因为只有他们的知识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能理解。

总之,对外汉语教学和对母语为汉语的学习者的教学,二者之间即存在着相同之处,又存在着巨大差异。对于我们正在从事汉语教学和即将从事汉语教学的人来说,掌握二者之间的差异和共同之处很有必要。我们不可以对两种教学的方法进行照搬照抄,但可以就其相通之处相互进行借鉴。希望,本文对于两种教学的初步对比分析,可以对汉语教学者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

[1]罗兰京子--《跨文化交际研究视角下的对外汉语教学》--洛阳师范学院

[2]张柔佳--《浅谈对外汉语语音教学的原则》--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

[3]朱博 --《浅论对外汉语语音教学》--吉林大学文学院

[4]鲁健骥 --《对外汉语语音教学几个基本问题的再认识》-- 北京语言大学

[5]张义萱--《浅议对外汉语词汇教学》--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6]梁萧,赵蕴萱--《对外汉语词汇教学策略初探》--山东师范大学 聊城大学

[7]杨津津--《对外汉语语法教学浅议》--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际学院

[8]龙青然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南开大学汉语教学中心

[9]郭掌印,李鸿亮--《关于加强对外汉语文化教学的几点建议 》--拉萨市范高等专科学校

[10]凌娟--《关于对外汉语文化教学的几点思考》-- 西南大学文献研究所

[11]张英 --《论对外汉语文化教学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

法律基础知识篇5

一、目前《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地位不突出,教学目标设定不明确

本课程是德育课程中的的一门,是考查科目,学生普遍不够重视。该课程课时少,有些班级由于专业实训课多,还会压缩基础课课时,导致法律体系中最基础的常识也来不及讲完,而书上教学内容却庞杂繁多,涉及各个门类多个法律部门的知识,因此,教者,只能赶进度,学生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这样的教学目的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

(2)知识更新慢,教材明显滞后

我国的法制进程很快,但教材的更新却是比较缓慢。现在所用的教材,往往是若干年前撰写的,实际上很多法律规定已经修改,学生们对社会发展中新兴领域的法律知识不能通过教材学习到,而这些法律知识往往又是非常重要的。

(3)注重理论教学,忽视应用教学

在本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体系选择上,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而没有把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操作技能作为培养的目标。法律概念和理论对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并没有多大的帮助。法学理论、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与法律的具体适用之间还存在一个转化的环节,我们的教学在转化方面做得不够,更重要的是,还要懂得如何应用以维护权益,制止违法行为。现行很多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学得很不够,这与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复合性人才的要求是有很大差距的。

(4)教学方法传统,评价方式单一,学生学习兴趣不浓

主要表现在教学方法还是比较传统式的讲授教学,缺少案例,缺乏师生互动,评价方式单一、一般以卷面成绩为主,起不到很好的检测作用,出题考试能测出学生掌握了多少知识点,但不能测出他们到底提高了法律素养没有,所以通过这种简单的测验方式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要提高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的兴趣,提高学生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必须在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上进行改革。

二、《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1)更新教育观念,重设教学目标

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目标主要侧重于强调帮助学生增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 而忽视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精神的培养教育。诚然,一定法律知识是学生确立法律观念的前提,但作为德育课的一门,单纯法律知识传授的局限性很大。法制教育不能就法讲法,而应更多关注人们活的法律行为。对学生进行法律行为教育,让学生明确各种法律行为,关键是要揭示法律条文和规范背后隐含的法律思想、法律精神和行为价值取向。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自觉主动调控自己的行为,不断提高行为调控能力,真正达到知行统一、理论与实践结合,真正显现法律基础课的教育功效。

(2)整合教学体系,精选教学内容

在教学体系上,打破原有的章节,采用专题教学和项目教学,增加法律技能项目训练。如将原来的六大章节整合为四大专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实用民商法专题、预防犯罪专题、维权之路专题,每个专题下设若干个任务,用职业教育的理念指导,实施任务驱动的方式展开法律知识的教学,并在每个专题下增加了若干个项目训练:如“我心中的法”主题演讲、模拟企业设立程序、草拟劳动合同、“从彭宇案看好事做得做不得”辩论赛,“我来当律师”案例分析、民事诉讼状的撰写等。体系的整合使教学目标更贴近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用法技能。

对于教学内容的选择也有所精选,并将德育教育融合其中,如:介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时,侧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起“宪法至上”以及“依法治国”、“依法行***”的现代法制观。预防犯罪专题,重点讲犯罪构成,解决学生对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即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的问题,提高学生防止违法犯罪及同犯罪行为斗争观念和意识。民商专题,讲清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权利义务等内容,引导学生树立“诚实信用观念”、“现代所有权观念”、“劳动者维权观念”“依法纳税观念”,运用案例帮助学生理解“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等。维权之路专题主要帮助学生明确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树立“依法解决纠纷”观念、“诉讼公正”观念、“诉讼平等”观念、学会一定的诉讼技能,如:书写民事状、明确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有哪些,如何举证等等。

(3)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我们讲了,法制教育应是以培养学生法律素养为目的的,因此以往的教师在黑板上写、自己满堂讲的模式已经不适应了,那种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较适宜的是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的教学过程,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来学习和感受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法律规范。要提高法律基础课教育效果, 还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如下集中教学方法效果较好:

第一,案例教学法和诊所式教学法。这两种教学方式都是在法律教育中比较适用和较为先进的教学方式。这要求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投入足够精力,精心备课,选择典型性、代表性和层次性案例,最好多选取有“邻近效应”的案例,利用多媒体等手段为学生提供模拟的真实的法律实施场景,引导他们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并能对案例进行综合分析,使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因势利导,培养学生分辨是非,学法用法能力。

第二,综合应用演讲、辩论、课堂讨论、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辩论的主题围绕热点法律案件焦点问题,反正和正方可以设置为原告、被告或者公诉人、辩护人,演讲可以以一个法律案件的判决为主题,要求学生用学过的法律知识结合案件做一个判决并将判决书作为演讲稿予以交流,老师进行总结和点评。

第三,开辟第二课堂,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通过活动吸引学生,使学生在理论学习、活动结合中产生对法制的浓厚情意、依赖和信仰,并将这种思想观念与***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主张和人生价值目标融为一体,逐步树立符合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现代法制观念。如带学生走出课堂,到法院听庭审,或者与学校社团活动相结合,在校组织模拟法庭,也可以开展法制讲座,邀请公、检、法部门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律师来学校开展讲座,进行法制影片宣传放映或***片展览等等,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用法的兴趣。

(4)改革评价方式,多元化、过程性考核学生法律素养

改变原有的一张试卷定成绩的考核方式,最终成绩由日常表现、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并且更侧重于日常表现。可尝试进行案例分析口试答辩或撰写综合性小论文方式。如采用笔试的,试题内容可采用开放性的有争议焦点的热点案例题或综合性的分析题,而不是对精准的纯知识点的考查。

法律基础知识篇6

[论文关键词]法律职业化 知识论 司法制度合理化 [论文摘要]法律职业化有其深刻的知识论根据,它建立在多种知识论基础之上,并与司法制度合理化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为法律职业化的知识论根据所内在要求的司法制度合理化的基本方面包括司法***、判决理由合理、司法权力中性化和司法程序正义等。 一、法律职业化的知识论基础 法律职业化作为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特定现象,有其深刻的知识论基础,释明这种知识论基础的基本方面,对于现代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认为,法律职业建构其上的知识论基础一定程度上也是推进司法现代化进程的一种重要动力。 对于法律职业化运动的知识论基础的基本内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简要界说。首先,法律职业化对应于法律知识的类别属性要求,是法律这一本性上属于实践理性知识所要求的法律实践活动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亚里士多德曾将人类的知识划分为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三种基本类别,法律属于实践理性知识的范畴,界说法律是一种实践理性知识,是将其与纯粹理性知识进行的一种必要区分。实践理性这一概念意味着:“理性不仅是一种理论观念或认识能力,而且也是一种行动者的实践能力和意志能力,是实践着的理性。”波斯纳则将实践理性概念很实用主义地理解为“不轻信者对无法为逻辑或精密观察证实之事物形成种种确信时使用的各种方法”,它用于解决人们面对现实问题时如何作出行动。在波斯纳看来,法律作为一种知识类别系统,它更多地不是一个数学式、逻辑般和科学论证型的知识形态,而经常是一个依赖直觉、常识、记忆、习惯、内省、想象等力量资源的过程。因此,作为实践理性知识的法律,如何创造知识和传播知识,势必需要通过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方得以可能,而法律职业化正是这种实践理性范畴的法律知识创造和传播的恰当社会组织形态,这种组织形态表现为一个共同经受法学理论教育和技能训练、并共奉法律信仰且专长于法律实务技能的法律职业家共同体的形成,他们坚持法律至上立场并恪守法律思维作出法律行动。 其次,法律职业共同体在认同法律知识之实践理性本质的同时,并不放弃对纯粹理性知识本性的应然法律的追寻。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作为一种经历是法律职业家区别于行业匠人的根本标志,“学识法律家集团的内部尽管存在着职能分工,甚至存在着(例如检察官与律师之间)对抗活动,但是他们具有共同的知识背景,必须以共同的法理语言来交谈。他们构成了一个有关法律的解释共同体。”这个具有共同知识背景的法律解释共同体的形成,没有经过正统的大学法学理论思维训练是不可想象的。在这个法律家共同体内部,作为成员之一的法学家更是注重对应然之法的追问,没有发达的法学理论根据,便不可能出现一个共享法律价值的法律家共同体。因此,法律职业化正是因为这种对纯粹理性属性的法学理论的开放,才得以区别于以单一的技能传授为特征的行业匠人。尤其重要的是,法律职业家对应然之法或正义法律的追问,并非一种思想实践或形而上学游戏,因为法律职业家追问应然之法和正义法律的过程重合于法律实践行动,即便是法学家的学理思辩,也是很实用主义的。 第三,法律职业化顺应社会经济发展所引发的法律知识增长要求,担负起市场条件下国家权力和市民权利之间关系架构的中介。知识的增长一方面决定于社会关系的不断分化和日益复杂,另一方面决定于社会主体对这种不断分化和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所内在的规律及其本质的追问和探寻。导致社会关系分化和复杂化的一个重要动力是人类经济行为的多样化和经济关系的日趋复杂,这种复杂和多元关系状况必然地要求产生大量以调整人们经济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这种法律规范对于那些必须将其作为行为约束和结果预见根据的社会经济生活主体而言,显然就是一类重要知识。但是,就社会个体而言,任何人都只拥有该类法律知识的十分有限的部分,哈耶克指出:“我们对于那些决定社会进程的大多数特定事实的无从救济的无知,正是大部分社会制度之所以采取了它们实际具有的那种形式的原因之所在。”因此,因经济市场化发展所引发的人类行动规范之重要一种——法律规范知识的不断增长,客观上要求社会形成一定机制以保证这种知识的创造、传输和服务,这样,法律职业才应运而生。由此可见,法律职业的兴起,根本上是以对社会经济交易活动所引发的利益当事人对日益增长和复杂的法律知识的需求为依据的,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必然地要求法律职业化进程的开始。法律职业家共同体按照角色分工,按照创造法学理论、解释法律规则、提供法律服务、主导司法程序、进行事实陈 述和举证等多种游戏规则,使得法律职业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权力和市民权利之间关系架构的一个重要中介和桥梁,“在这种体制下,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之间保持着适度的联系和交流;市民的个人选择可以反映到行***的制度选择上去,而实证的法律规范也可以渗透到自生的民间秩序之中。”(222) 第四,法律职业化按照其内在规则处理法律知识,使得法律知识始终能够保持一种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作为知识系统和行动规则的法律,存在一个如何保持其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张力问题,实在之法是一个事实性问题,法律如何合法是一个有效性问题。保持法律之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张力,根本上是一个法律的合理化问题。一方面,已经制定的法律应得到普遍的服从,而为人们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就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语),这样,就存在一个如何实现法律的合理性问题和怎样保证法律合法的合法性问题。对实在法律的实现,实际上就是将既有的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事实之上;对法律合法性的保证,则成为一个为实在法律的前提根据提供理由并进行合法性论证的事业。应当认为,法律职业化所内在的职业规则暗合于保持法律事实性和有效性张力之要求,对于法律职业处理法律知识的规则,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归结:(1)法律职业区别于缺失理论根据和价值引导的技艺,法律职业家按照理论和概念思维指导行为并通过专业术语进行对话和交流。上升为科学学科的法学,其理论原理和概念体系始终是职业法律家赖以为生的专业养分。(2)职业法律家因循法律解释学进路,在处理事实的同时也解释规范。守旧的法律与新生的事实之间始终对立存在,弥补这道鸿沟的正是职业法律家以三段论思维为基础的法律解释学方法,通过这种法律解释学方法,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获得了新的表述(法官造法),作为小前提的争议事实被赋予规范内涵(法律判决)。(3)法律职业家崇尚形式法律并持以对道德涉入的审慎立场,通过法律维系职业家共同体的自治和团结。道德、伦理、***策、习俗等外在于法律的权力话语并非绝对地无涉于法律,它们对法律这一社会行为规则系统也存在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仅仅只是法律规范系统的外部环境,它们影响着实在法律的实际内容,但没有为实在法律所吸纳的内容并不能成为法律事实结论作出的根据。(4)法律职业形成准入制度,这种准入制度强化了法律职业家对法律知识内容的熟悉范围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资格考试成为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基本形式,通过资格考试而促成的法律知识掌握和法律技能熟练,使得法律职业家能够胜任法律知识供给和法律服务之社会责任。 二、现代司法制度合理化的基本要求 法律职业化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仅仅为法律职业本身的目的追求和实现而出现的法律实践现象,法律职业化本质上没有自己的目的,其意义根本上在于推进法治进程。司法现代化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特殊地位,法律职业化更多地是通过对司法现代化进程的作用而推进法治进程,其中,法律职业化之知识论内涵在为法律职业化进程提供坚实基础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出了现代司法制度的合理化要求。 首先,作为实践理性属性的法律知识所要求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法律职业,要求司法***。法律职业作为法律知识创造、传播和运用的社会组织形式,意味着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共同成为法律知识的主体,他们推进司法活动过程或解释和评价司法活动现象只按照实践理性的法律知识所内在的规则行事,为法律职业家所共享的法律价值成为司法原则,为法律职业家所拥有的实在法律知识成为处理具体法律事务的直接根据,***治权力知识、道德知识、伦理知识、经济知识等,既不是法律职业家所求取的对象,也不是司法运行的决定性力量和司法结论作出的根据。司法权力话语的力量之源来自法律知识本身,任何非法律知识话语的权力形态均不得成为左右司法活动的主导。 其次,法律职业家对应然之法的追问及对正义法律的答案提供,要求司法判决理由的合理化。“判决理由是司法权合理化的最重要的指标,也是法官思维水平的最典型的表现。在学识性、合理性较强的法律体系下,判决书不阐述和论证把法律适用于案件事实的理由的事情是绝对不可想象的。”(229)法律知识之前提根据尽管有其客观性一面,也有其主观性一面,其客观性在于社会关系的法权要求,其主观性在于法律职业家(尤其是法学家)对这种法权要求按照怎样的方法和标准作出了识别和回答。因此,在抽象性层面上,司法判决理由应为法律职业家所共识的法学理论知识;在具象性层面上,司法判决理由应为实际参与诉讼个案的法律职业 家意见。 第三,回应法律知识增长之社会需求的法律职业,要求司法成为权力控制和权利维护的中性力量。以经济市场化发展为主要动力所引发的法律知识的增长,一方面意味着国家控制社会权力的强化,另一方面则意味着市民为实现其利益而对抗强制和摆脱束缚之权利依据的渴求。权力——权利作为一种二元对立构造,催生了以法律知识生产和服务为使命的法律职业,而这种法律职业所表现出的法律知识生产和服务行为的权力内涵是权力控制和权利维护,即作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中介,架构秩序与自由之间的通道。从而,以回应法律知识增长之社会需求的法律职业,实际上为司法权力的目的作出了定位——社会整合,也对司法权力的性质作出了限定——中性力量。诚如马克思所言:“***的法官既不属于我,也不属于***府。” 第四,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所遵循的处理法律知识的基本规则,要求司法程序的正义品格。如上文所述,法律职业遵循“理论和概念思维指导行为并通过专业术语进行对话和交流”、“法律解释学进路处理事实和解释规范”、“崇尚形式法律并持以道德涉入的审慎立场”、“职业准入制度”等职业规则处理法律知识,这就要求司法制度必须确保司法程序的正义品格。为现代司法制度所一致确认的司法程序正义性价值标准,诸如参与、自治、对抗、依法、合理、效率等司法价值标准的具体要素,很大程度上是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所遵循的处理法律知识的基本规则之要求的规范化确认。 [

法律基础知识篇7

【关键词】法律基础;教学;思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治理论课意见》(教社***[2005]5号)和《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治理论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2005]9号),就新时期高校思想***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做了新的规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06级新生开始,各高校严格按新方案的要求设置了课程。新方案背景下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进行了合并。新教材于2007年8月进行了修订。从教材内容体系看,对法律基础知识部分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篇幅有限、学时紧张的情况下,就如何搞好本部分的教学,笔者进行一番思考,供大家借鉴。

一、首先要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它由宪法、行***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组成。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到2010年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授课教师,首先要通读教材,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构成及其相互关系。这样才能把握重点,有针对地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把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重点

关于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重点,在教学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同认识。有的教师认为教学重点应该多向学生传授应用性法律知识,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因此,他们在课堂教学中,通常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讲授应用性较强的法律基础知识,诸如“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等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却常常被忽略。有的教师认为应该注重法治观念的正确引导,尤其应重视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信仰。要处理好这种教学的矛盾是值得思考和探讨的。本人认为不仅要讲清“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外,还要注重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基本的法律运用能力。要做到这一点,这不仅要求教师对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知识十分熟悉,而且要有很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教学方法及手段。

(一)以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为重点,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

我们今天所说的依法治国,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宪法治国,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制度,明确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础,了解宪法的特征和原则,深入理解宪法,对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和谐社会,必是公民意识普遍建立和牢固树立的社会。公民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于自身享有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自觉,其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既是现代社会发展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又是法治工作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注意培养大学生的主客体意识,营造宽松的学习氛围,让学生拥有最大限度的自主空间,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内心深处孕育出强烈的主体意识,能够从自我发展需求的角度去思考和分析问题。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如社会调查、案例讨论、志愿者活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使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融入到生活与学习过程中去,达到服务自己,服务社会的目的。

(二)注重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现代法治观念

和谐社会,必是厚德重法的社会。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传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中,不要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的分析上,要注意对个人法律素养起综合性、潜质性作用的哲学、史学、文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知识的融合。有些同学法律条文很清楚,但法律素养却不一定高。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领会法制精神,培养现代法制观念,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如果没有正确法制观念的支撑,就失去了对法律的尊重与信赖,即使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仍可能经受不住私欲的诱惑而违法乱纪、甚至犯罪。

(三)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材所涉及到的部门法和实体法较多,但高度概括,如果追求面面俱到,必然难以说清问题。应把重点放在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通过对民法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正确区分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理解民事法律行为与的基本含义及要求,了解公民的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的基本内容,初步具备解决简单民事问题的能力。同样,通过对刑法内容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熟悉我国刑法的原则和适用范围,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熟悉我国刑罚、犯罪的种类及主要罪名,培养学生解决简单刑事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方法的把握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

法律基础知识部分教育不要贪多求全,要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要解决问题。在教学实践中将系统讲授和专题教学结合起来,围绕教学目的与要求,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以及学生思想实际,慎重选择重点、难点、疑点、热点问题,高度概括并精心设计专题。首先要照顾到理论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尤其要重视道德与法的关系的契合点的理论阐述。其取舍以“够用”为度。其次是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要有针对性的提高学生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取舍以“实用”为度。

对于教材语言已经讲清楚的理论问题,可以通过引导学生阅读教材,教师只需提示或强化要点;而对于教材语言不可能通俗易懂说清楚的理论背景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则需要运用学生最易于接受的话语,通过课堂讲授介绍给学生,有的内容,则把相关参考资料介绍给学生,便于学生课后查询。

以启发式代替注入式,启发式教学方法在教育目标上,强调在传授知识的同时,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及其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在教与学的关系上,在肯定及时指导作用的同时,强调学生既是受教育对象,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认识主体。“基础”课教师一定要注意发挥主导作用,而不是主体作用。从教学实践情况来看,要注重“导入”的启发性、趣味性和多样性。导入方法有多种,如歌曲导入法、幽默导入法、故事导入法、漫画导入法、诗词名言导入法、案例导入法、悬念导入法、新闻导入法等等。在教学过程中要适当应用案例教学法,尤其要多选学生生活中的、身边的例子。不要过多反复讲学生都知道的案例。针对相关观点开展交流、辩论,促进学生思考。

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媒体手段,如PPT课件多媒体教学、电影、电视、录音、网络等,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还可以通自编话剧、自演小品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情景教育。达到增强教学效果的目的。

最后引用周济部长的一段话作为结束语,“广大教师要更新教育观念,牢固树立‘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一切为了学生的成长成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努力实现教材内容标准化要求和教学方法创造性运用的有机结合,讲究教学艺术,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切实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扎实工作,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效果”。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课题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8。

法律基础知识篇8

[关键词]法律基础教育 有效性 定位 优化

[作者简介]黄馨(1981- ),女,四川达州人,四川外语学院社会科学部,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工作。(重庆 400031)

[中***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2-0130-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面向广大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新生,群体相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相当庞大。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既需要法学专业人才的引领,也需要发挥各类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青年人才的作用。法律基础教育在整个高校教育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准确定位教育性质和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增强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效果,提高大学生的法律基本素养,促进青年人才法律水平的普遍提升。

一、领会课程基本精神,准确定位法律基础教育的性质、目标

法律基础教育是高校“基础”课的基本内容。对法律基础教育的定位即是对法律基础教育的性质、目标以及教育主体进行准确的界定,科学设置“基础”课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以及教学方法,有效实现课程的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要对法律基础教育进行科学的定位,首先必须全面领会“基础”课的基本精神和宗旨。关于“基础”课的性质,由全国统一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绪论”部分作了如下表述:“基础”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法律观为主要内容,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即“基础”课隶属于高校思想***治理论课的范畴。这一属性决定了这是一门培养人、使人健康成长、成为人的课程。所谓“使人成为人”,就是讲授做人的基本理论、价值和知识,使学生具备现代社会做人的基本知识和素养,成为合格的现代人。高等学校的课程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一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二是“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所谓“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就是讲授某一类理论、知识和技能,使学生能够胜任某一类工作,成为社会所需要的某一种人。这类课程可称为“专业课程”。“基础”课属于高等学校“使人成为人”的课程,不属于“专业课程”,肩负着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

深刻领会“基础”课的基本精神,把握“基础”课的属性和任务可以帮助我们对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性质、教学目标作出以下基本界定:高校法律基础教育不是传授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业课教育,而是隶属于高校思想***治理论课程体系中的思想***治教育范畴。法律基础教育的价值目标不是“培养法律专门人才”,而是思想***治教育主体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治教育,开发大学生法律方面的潜能,激发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习、运用法律基础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养成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提高法律素质。

二、围绕教学目标,把握教学重点

从“基础”课教材来看,“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丰富,包括第七章和第八章,基本可概括为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精神、基础理论和具体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两部分。在教学中,存在“教学内容多”与“教学时间少”的矛盾,若试***通过法律基础教育将丰富的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体系统统触及无疑是空谈,势必造成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难以把握重点,影响教学效果。因此,要有效地对大学生进行法律基础教育,教育主体必须重新整合教材内容,将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根据教学目标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重点。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目标是增强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法律基础教育应重点围绕大学生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的提升两个方面展开教学。

(一)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1.培养大学生健康的法律心理。法律心理是指社会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的制约下,基于一定的社会条件、法律文化传统以及社会主体法律生活的实践而对法和法律现象的感知、情绪和习性。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具有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其生理发育日臻成熟,心理尚处于断奶期,发展不成熟,法律心理不健全,法律认知模糊,往往违法甚至犯罪以后全然不知、后悔不已。因此,对青年大学生进行正确的法律心理教育与引导,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价值诉求,也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需要。

对大学新生进行正确的法律心理教育需要抓好两个关键点:一是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帮助其形成正确的法律认知。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行的思想、观念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但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不是学法律专业,只要不违法,就不必学法;有的学生甚至公然挑战法律权威,走上了犯罪之路。药家鑫这样的“好孩子”撞人后为了掩盖罪行再杀人,这一悲剧虽只是极端个案,但给我们以警醒:当前部分青年法律意识缺失,教育必须肩负起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重任。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工程,思想***治教育工作者应当发挥思想***治教育的特殊功能,通过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学习法律、学习这门课程的自觉性。二是培养学生正确的诉讼心理。我国公民的权利受到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但生活中个体难免与他人发生纠纷,权利随时可能被侵犯。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依照法律程序,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权。而据调查显示,大学新生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选择法律途径维权的微乎其微。所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必须培养学生正确的诉讼心理,帮助学生形成诉讼权利意识,使他们懂得国家建立诉讼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公民的权益纠纷,制裁惩罚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帮助大学生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信仰属于信念的范畴,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而信念就其内在产生过程来讲,是人们对基本需要与愿望强烈的坚定不移的思想情感意识。可见,信仰是坚定的信念,是一种高级的意识形态;法律信仰乃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形态。法律信仰的培植体现了法律意识教育的终极目的,培养大学生坚定法律信仰是法律基础教育的核心,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另外,法律基础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学教育的生命就在于教师传授给大学生新颖的、符合其自身思想的知识,以唤起他们的自我意识。这种所谓的思想是原理性思维与追根究源的“本体论”思维习性,植根于对客观事实的终极性信仰。大学教育的精神决定了法律基础教育的目标应当重在培养大学生对法的终极性信仰。因此,在教学中,思想***治教育工作者应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为根本目标,改变“压缩饼干”式的法律基础教育教学内容体系框架,创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主线,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法律基础教育教学内容体系,使法律基础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真正融为一体。

(二)增强大学生的法律能力

法律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最高级形态,大学生法律能力的提高是检验其法律素质的核心依据,因此,法律基础教育的目标归宿应是提升大学生运用法律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

1.提高大学生的法律基本表达能力。刚从中学跨入大学的新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和考核的影响,运用法律的能力比较弱。以四川外语学院“基础”课为例,从考核结果来看,学生的法律基本表达能力欠缺,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加强对学生这方面能力的培养。首先,提高大学生法言法语的口头表达能力,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引导学生在记忆法律概念的基础上,理解书本上的法律词语;二是让学生比较法律词语的表述与一般词语的表达方式的区别;三是设计实践环节,让学生操练法律口头表达,其关键在于组织者要对学生的表现做出针对性较强的评析,并作为学生的平时成绩记录在案、予以反馈,以此激励学生持续训练的积极性。其次,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书面表达能力。“基础”课的课程目标是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养,因此学习完“基础”课后,学生至少应掌握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的书写格式,如书、简单的合同等。这就要求教师在讲解诉讼法时,适当扩大教材的知识范围,重点补充法律文书的写作。通过对基本的法律文书的讲解,使学生对法律相关知识的认知不囿于理论阶段,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学以致用”,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提高大学生的案情分析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法律基础课的基本教学方法,其关键在于列举的案例必须是具有很强代表性的经典案例,让学生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对所举案例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这既能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又锻炼了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对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期末考试中,应避免对书本知识教条式的考查,必须设置一定的案例分析题目,全面考查学生的案情分析能力,以检验学生学习的效果。在案例分析考查中,可将口试和笔试结合起来,对学生的法律口头表达与文字表达能力进行综合考查。大学生法律能力的提升必须在实践中实现,经受实践的检验,因此如果有条件的话,要尽可能带学生走出课堂,到法庭旁听、法律院校观摩或观看相关的录像片,还可以请司法人员走进法律基础教学课堂作报告。

三、发挥思想***治教育功能,优化教学模式

法律基础教育的思想***治理论课属性决定其主要功能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治教育。在教学中,应牢牢把握“思想***治教育”这一主线,从思想***治教育功能发挥和目标实现的角度,探索、优化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模式。准确定位法律基础教育的思想***治教育目标功能是解决“基础”课教材内容“多”与“实”矛盾的有效途径。“基础”课教材是众多专家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时代性较强的好教材,但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也发现教材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教材法律部分为了保持教材体系的完整性,内容层面过多过细、知识点繁多,而“基础”课教学时数非常有限,教师如果力求面面俱到,只能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轻描淡写的阐述,难免有不透彻、不实在之嫌。这就需要牢牢把握法律基础课的课程属性,以“思想***治教育”为价值目标,合理取舍教材内容、设置教学重点。如第八章实体法律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广,教师若想花大量时间详细介绍每一种法律、法规,讲授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在较少的教学时数内是无法完成的,而且其背后所蕴涵的基本精神也不能得到有效的挖掘。以宪法权利义务的讲解为例,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该清楚自己有哪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这部分内容应该是宪法部分教学的重点,教师要把握思想***治教育的主线,着重从宪法的基本精神和重要价值两个角度去灌输引导学生,使其认识到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是一对紧密相连的法律概念,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是为了神圣的权利得到实现,从而帮助学生理解宪法的自由精神、平等精神和法治精神,并在此基础上,理解法律内在的自由价值、平等价值、正义价值、秩序和安全价值、效益价值,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念,培养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他们就会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统一体。这样的教学模式可以使大学生在掌握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和提高自觉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基础”课程的内在要求。再如,第五章和第六章是教材的过渡章节,既有道德又有法律知识,对于这部分的讲解,教师可以运用思想***治教育的内在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治教育的特殊功能,通过灌输梳理相关知识,使学生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的内在依存关系,认识到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的价值基础、评判标准和推动力量,充分展现法律价值观念对大学生思想品德的导向性,从而顺理成章地从道德部分过渡到法律部分的讲解。只有这样的教学模式才能真正达到“基础”课对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进行有机整合的根本目的。

法律基础教育教学首先应科学定位法律基础教育的性质和目标,以及教育的主体。在准确把握法律基础教育的根本性质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思想***治教育主体必须对法律基础的教材内容进行有机整合,以思想***治教育活动为根本着力点,有效运用思想***治教育的内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治教育的特殊功能,找准教学重点,拓展法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只有如此,才能不断优化法律基础教育,有效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0年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邱伟光.人生导航的行动指南——一门引领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新课程[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

法律基础知识篇9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齐齐哈尔大学在校非法律专业大学生,大一学生54名,大二学生63名,大三学生56名为样本,男生80人,女生93人,文科学生73人,理科学生100人。此次调查采用自行设计的《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现状调查问卷》进行大样本调查,同时辅以现场采访的形式。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7份,有效问卷173份。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调查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已初步形成。56.1%的学生认为学好法律知识用处很大;权益受到侵害时, 42.8%的学生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参加勤工俭学相关工作时,53.8%的学生会与雇主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说明大学生通过学习,对法律在维系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了较深刻的认识,法律意识初步确立。与此同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存在很多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

采访中,绝大多数学生能够意识到法律对自身生活的用处,很多学生表示权益受到侵害会运用法律来维护,但在问卷中,28.9%的学生自认倒霉不追究,24.3%的学生选择“与对方私了”。更为严重的是,46.2%的学生在勤工俭学时不会签订合同,占被调查总人数的近一半。

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度也让人堪忧。21.4%的学生认为“法律处理纠纷效果好”;32.9%的学生认为“权大于法”,42.8%的学生选择“有时权大于法,有时法大于权”;43.9%的学生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种宣传口号,不可能实现;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只有13.3%的人选择“充分信任”。

综上,当今大学生的法律观出现了偏差,他们低估了法律的作用,把权力、关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架于法律之上。

(二)法律意识存在年级、专业、性别差异性

大学生法律意识在不同群体之间具有一定差异性,主要表现在:

1文科生和理科生法律意识差异较为明显

理科生和文科生法律认识有差异,理科生对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比较少,所以对法律认识的掌握等方面和文科生存在一定的差异。当问及“您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对自己有用吗?”75.3%的文科生认为用处很大,而44%理科生认为有用,明显低于文科学生。64.4%的文科学生选择签订合同,而46.0%的理科学生选择会。这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理科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引起必要的重视。

2不同年级学生之间法律意识存在差异,但不明显

考虑到不同年级学生的法律意识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我们在问卷调查中设置了年级一项。调查发现,在“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项中,选择“是”的人员比例随着年级的升高而呈递增趋势。但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卡方检验,不同年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差异并不明显。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另外,法律意识存在性别差异,男生明显高于女生。这与男生性格、热衷注时事***治有一定关系。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存在的问题

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组成部分的法律基础课是对大学生普及法律常识的主干课程,旨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其对法律有基本了解,培养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但是,法律基础课在现实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学生对于法律基础课兴趣偏低

对任何学习活动的创造性态度都与学习者自身兴趣密切相关。兴趣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对学习具有推动作用。调查中,33.5%的学生对法律基础课感兴趣,44.5%的学生兴趣一般。另外,有46.8%的学生在法律基础课上只听不做笔记,“不太听,做别的事”的学生占到19.7%。

(二)学生于法律基础课的受益程度偏低

法律基础课涵盖了各部门法律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学好法律知识,可以开拓学生视野,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但现实中,该课程并未真正发挥其作用。

调查中,11.6%的学生认为法律基础课对生活有实效,48.6%的学生认为“受益不大”。这些数据表明当今高校法律基础课的实效性并不乐观。同时,在某种程度上,由于法律基础课对学生的受益程度低,也影响了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兴趣度。

(三)教师教学水平和方式有待提高

法律教育作为一种理论性、实践性相结合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而现实并非如此,大部分高校对该课程教师的培养远远不及其他专业教师,加之高校连续几年扩招,师资严重不足,学校行***工作人员兼职“两课”教学现象相当普遍。

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法律基础课教师无论在教学态度还是知识储备方面得到了学生的肯定。但是,27.2%的学生对教师的知识储备“基本满意”;在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方面,只有23.7%的学生选择“我喜欢参与,喜欢回答老师的提问”;38.2%的学生选择“我喜欢参与,但是只喜欢跟旁边的同学交换看法”;31.2%的学生选择“我不喜欢参与,但我喜欢听老师和同学说”,后两者比例之和高达69.2%。这说明教师在授课时不重视课堂互动,忽视了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作用。缺少互动的课堂,没有了学生的参与,课堂效率可想而知。

三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对策

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对法律基础课的态度以及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现状令人堪忧。种种问题的出现与学生个人因素不无相关,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高校法律基础课的问题所在,并找出提高该课程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一)明确课程目标是提高课程实效性的前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设的初衷之一在于通过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教育学生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因此,该课程不仅要让学生初步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提高法律意识。知识教育是手段,观念教育是目的,这是必须明确的。而现实中,法律基础课作为公共课,课程数量设置不仅少,而且学生上课目的仅仅是为了考试。鉴于此,要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使法律基础课取得实效,最重要的是要端正与明确法律基础课的课程目标,使学生树立和培养法律信仰。

(二)教师素质的提升是提高课程实效性的保障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提高课程实效性的保障。79.8%的学生认为是否喜欢法律基础课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态度”,可见教师素质的关键性。高校扩招,学生数量剧增,导致师资欠缺,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因此,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进行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培训。在引进专业人才的同时,可以在校外聘请资深法官、律师来充实师资。

教师自身也应提高素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感染学生。同时积极了解立法动态,主动接受新信息来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授课时不仅要语言生动,而且还要善于提出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活跃课堂氛围。

(三)关注“特殊”群体,实现法制教育的持续化

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同群体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存在一定的差异化。文科生和理科生法律意识差异较为明显,理科生低于文科生;女生法律意识低于男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文科生学习的内容涉及法律;性别的差异决定了男生较女生多关注法律、***治。因此,我们应在进行课程设置、授课方式选择时多关注这些“特殊群体”。

高低年级的数据比较已经表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已经不能有效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随着社会阅历的增加,高年级学生法律意识和知识掌握原本应高于低年级学生,但事实上两者差异性并不明显。因此,法制教育不能“虎头蛇尾”,只在低年级开设法律基础课,而忽视了高年级学生的后续法律教育,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而应实现持续化、常态化。

(四)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提高课程实效性的关键

在关于法律基础课教学存在问题的调查中, 11.6%的学生选择“非常有效”, 35.8%的学生认为“比较受益”, 48.6%的学生认为“受益不大”。为了分析“学习兴趣”、“法律基础课受益程度”、“学生上课表现”三者是否存在相关性,笔者对数据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显示三者存在极其显著相关。加强法律基础课针对性、实效性,基于学生需求,选择具有时代感的内容是当今课程改革的当务之急。

教师应对教学内容进行重构,内容应贴近学生生活,集中在他们最熟悉的就业、兼职、知识产权、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部门法律,为其走向社会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五)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式,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

法律科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密切结合的学科。如果教学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理论便成了空中楼阁。

调查中,在问及喜欢何种授课方式时,59.3%的学生选择“参与社区的司法实践活动”,61%的学生选择“聘请法律工作者开设法律讲座”,25.6%的学生选择“法律知识竞赛”。同时,在问及考核方式时,31.8%的学生选择“开卷考试”,36.4%的学生选择“提交论文”,而只有9.8%的学生选择“闭卷考试”。因此,我们可以把课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理论教学,在教学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多运用案例教学、讨论时教学方式,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另一部分为实践教育,实践课可以灵活多样,如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法律讲座、社会调查等,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加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

除此以外,还应当改进考试方法,实行闭卷与开卷、写调查报告或小论文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试办法,注意考察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本研究凸显了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以及当前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但是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改革,加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是一项综合的工程,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

参考文献

[1]崔洪弟.教育与心理统计中SPSS的应用[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

法律基础知识篇10

关键词:新课程 矛盾 偏差

全国普通高校从2006年秋季起开始使用思想***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新教材。该新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大部分。其中“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旨在向大学生传授基础法律知识,讲授法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通过具体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条款,体验并内化法律所具有的公平、正义、秩序的精神,以形成权利与义务、规则和规范,民主与法制、依法行事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随着新课程的实施,该部分内容的教学定位进一步明确,具有德育性和思想***治教育性,是高校德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笔者认为在“法律基础”内容的教学中,存在着一些制约课程宗旨实现,必须引起我们重视并解决的问题。在教学实践中影响“法律基础”教学作为培养学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主渠道这一教学宗旨的问题主要是“一矛盾二偏差”。

一、教材内容的专业化、体系化与教学课时有限的矛盾,制约了教学宗旨的实现

根据“05新方案”,和***将“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有机融合为一体,形成新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尽管新的教材内容有所精减,设置上更注重和显现了课程的德育性,但从现有出版的教材来看,“法律基础”部分既包括大量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原理,也囊括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几大部门法,如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法、诉讼法等。为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还包括国际法的有关内容,***事院校还包括***事法。追求大而全的知识结构和框架使教材的体系痕迹仍存在,思想性、德育性、现实性、针对性仍然欠缺和薄弱。作为公共必修课“法律基础”这部分的内容一般只有40个学时左右。因此,教材内容相对庞杂而课时少就成为最突出的矛盾。因此,教员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仅仅注重具体法律知识的传授和讲解,而忽视了其中蕴含的思想教育性。在教学中教员要么撒糊椒面,“蜻蜓点水”,把时间和精力平均分配,面面俱到,缺乏重点,缺少针对性;要么就顾此失彼,一部分内容讲透彻了,另一部分内容就放弃不讲。这些方式都无法实现教学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因此,如何突破法律学科系统性的束缚,怎么样在有限的课时内通过教学内容的改革来实现新课程设置的目的,是改革“法律基础”教学的关键环节。

二、教学内容选择侧重点的偏差制约了教学宗旨的实现

从理论上讲,知识的获得最终要取决于学生的接受行为,学生的学习往往具有很强的实用色彩。而“法律基础”部分既包含一部分理论性较强的基础性内容,又包含一部分实用性内容。由于基础理论和宪法部分理论性强,比较枯燥,与学生日常生活联系又不密切,导致学生往往重视实用性强的部门法,对法理和根本法部分重视不够。教员一方面也觉得理论部分不好讲,另一方面也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就迎合学生的兴趣,把课堂教学的重点放在如刑法、民法、婚姻法等实用性、可听性强的部门法上,而忽视了对基础理论和宪法内容的传授。而笔者经过长期的教学实践,认为基础理论和宪法部分的教学恰恰是实现教学宗旨即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关键内容和环节,因为该课教学的终极目的是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法律态度和法律心理,在于培养具有法治精神和懂得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的其他学科门类的专门人才,而不是在于培养懂得具体的案件如何处理的法学理论和技能的法律工作者。而理论性强相对枯燥的基础理论法和宪法所包含的法律知识、规则和原理,恰恰是现代法治社会公民必须具备的最基础的法律意识,如法理中的公正意识、公平意识、理性意识、规则意识、秩序意识等,宪法中的民主意识、公民意识、人权意识、平等意识、监督意识、契约意识、诉讼意识等,无一不是法律意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而其他的法律意识无疑皆由这些意识派生而来。正因为理论教学环节的薄弱,就直接制约了学生对现实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掌握,影响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养成,出现了上课听得过瘾,可是一出课堂,却不能以法律角度和健全的法律心理来看待社会生活、看待人们的行为。也就是说未能真正培养起学生的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在这个教学内容侧重点选择的偏差上,教员没有理由苛求学生的短视及功利色彩,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调整对基础理论和宪法部分教学内容和方式的改革来吸引学生的兴趣,实现教学宗旨。

三、教学方式上的“轻实践”和教学手段上的“矫枉过正”的偏差制约了教学宗旨的实现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是任何教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就在于对法律由认知转化为认同,由认同升华为信仰,再由信仰外化为行动。要达到这一目的,不仅要借助于课堂教学,更应借助于实践活动。而作为高校中的公共必修课,因课时的有限和学科地位的不受重视,教员普遍认为在该课上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一件费时费力且并不一定讨好的事情。因此,教学只局限在课堂上灌输传授理论和知识点,而不愿意费精力、费时间去组织生动、直观的法律实践活动。导致教学内容与实践的脱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不到锻炼,因此,当学生现实生活中真正面临法律问题时,却不知如何解决,而这意味着该课的教学宗旨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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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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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城市建设10篇,内容包括城市建设文章亮点标题100例,城市建设成就与特色。主办单位:联合国全球人类发展中国协会指导,***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出版周期:出版地址:语种:开本:大16***际刊号:1674-781X国内刊号:11-5897/F邮发代号:发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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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进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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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建筑企业进度管理,内容包括建筑企业项目管理最新范本,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表格大全。做好进度管理工作可以确保工程的按时竣工,也就是说进度管理的效果决定着施工进度及工程整体质量。我国建筑业的迅猛进步,使得建筑企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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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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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职高教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职高专业教学工作计划,职高汽修教师工作计划。一、学习提升:1、加强***治学习,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新世纪教师职业道德》和重温《***章》,使自己思想***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关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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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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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师范教育论文,内容包括师范初等教育论文范文,师范学校论文题目大全。实施素质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期盼。因为在当今世界,时代不断向前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突飞猛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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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概预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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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水利工程概预算10篇,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概预算国外现状怎么写,水利工程量报价清单。3.分析外业调查资料外业调查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概、预算文件质量的基础工作,与水利工程外业勘察同时进行。凡对施工生产有影响的一切因素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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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概预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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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通信工程概预算10篇,内容包括通信工程概预算怎么入手,通信工程预算步骤。我们早期使用的教材,定额陈旧,工程项目案例偏少,项目案例不够典型,不利于教学。现在我们采用的教材是于正永教师所主编的《通信工程概预算项目化教程》,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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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预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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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工程概预算10篇,内容包括工程项目预算公式大全,工程概预算总结1000字。收录日期:2014年12月17日国家近年来在经济领域不断进行体制改革,概算编制工作有了显著的变化,由于现阶段工程施工涉及领域广泛,规模庞大,往往需要很长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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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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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中小学德育,内容包括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摘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美篇题目。根据这一定义,创新人才的素质应该由两个因素组成:一是智力因素,二是非智力因素。它反映的是创新人才的世界观与方***的完美统一。它要求创新人才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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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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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法律咨询10篇,内容包括婚姻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真实案例。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第一条委托咨询事项上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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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关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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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经济法律关系10篇,内容包括经济法律关系知识导图,10个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强烈的国家思想性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之一,它是由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公共管理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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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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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法律效力10篇,内容包括法律效力正确排序,法律的效力高低。我们认为,法律效力是内含于法律规范中的对法律调整对象产生作用的能力。在这一概念中,我们不难得知法律效力其实是由法律规范而连接社会关系的内在根据。这一概念大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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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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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依法治校10篇,内容包括依法治校的案例分析,依法治校现状。从法律概念上讲,依法治校必然体现一种教育法律关系,即依法治校必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大要素构成。把“依法治校”当作一个学理概念来理解,须从多视角把握其本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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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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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教育法律法规10篇,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中最常用的规范,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二、内容安排第一专题: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全面认识和理解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观点,从理论上搞清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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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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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银行个贷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银行个贷档案管理工作总结,个贷客户经理工作总结。四、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业务操作有条不紊,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业务发展。我行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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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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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内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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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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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护理法律论文,内容包括护理卫生法律法规论文,护理伦理和法律法规相关的论文。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选取2005年1—12月病历130份,其中妇产科60份,综合科60份,新生儿科10份。1.2方法。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2003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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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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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年度总结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今年是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二年,本村将依法治村作为村委工作的重要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首先成立了法律顾问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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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担保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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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法律担保书模板,内容包括法院担保书模板,反担保书范本。请将此次“提款”之款额付入(银行帐户)帐号我公司确认:(甲)“借款合同”第14条所载的声明及保证,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实和环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实和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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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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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法律基础论文模板,内容包括法学论文格式模板范文大全,法律的规范论文范文。(五)考试评价方式不科学***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与评价方面,一般采用书面考试的形式进行。实际上,学生的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很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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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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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总结,内容包括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总结,法律援助中心根治欠薪总结。(一)管理层面流动式《法律援助》课程设置规范1、开设方式,应当以***开设为选项。依附于理论课程而存在,予人的第一印象:流动式《法律援助》课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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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法律实习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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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学生法律实习个人总结,内容包括法律实习心得题目,法律实习个人总结。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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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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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法律专科论文,内容包括法律系毕业论文完整版,法律专科论文题目大全。1、毕业登记表2份(自考办领取):自行填写封面(在"准考证号"下面填写好身份证等证件号码)、第一、二页,"组织鉴定"一栏以组织的名义自行填写,贴1寸蓝底照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