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10篇

所得税篇1

1.1以分公司组织形式实现纳税筹划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中的纳税筹划,对现代大型集团公司选择组织形式是非常重要的,设立分支机构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也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由于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纳税的方式也不同,分公司与母公司的所得要合并纳税,在分公司亏损或母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盈亏不平衡时,可得到盈亏互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而设立子公司具有***的法人资格,可以***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与总公司视为两个主体;在纳税方面,作为一个***的纳税主体承担纳税义务,***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收,一方的亏损额不能抵减另一方同期的纳税所得额,企业得不到合并纳税的好处。既然新税法中基本纳税单位是公司法人,即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言外之意,只要将设立在不同地区的子公司设立为分公司,就可以取消其***纳税资格,而转由总公司汇总纳税,在这一流程机制下,各分公司之间就可以根据公司内部需要通过协调成本费用和收入均摊实现整体税负缩小。晋通邮电公司目前自上而下分为省公司、地市分公司及区县维护中心等三级组织架构,已经取得了整体减轻税负的作用。

1.2通过控制销售收入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

根据新税法相关规定,减少本期应纳税所得可通过推迟应纳税所得来实现,进而推迟或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晋通邮电公司而言,主要依靠销售通信设备类产品、通信设备维护服务类产品、开发软件系统服务类产品、通信工程施工类服务产品、物业管理服务类产品等多种产品类型获取主要业务收入。因此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运转的前提下,适当延迟各项销售收入的实现期限,并在业务扩展投资类型上,适度提高免税收入或低税收入的业务类型,比如选择购买国债等业务。

1.3通过控制扣除项目金额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

第一,根据不同种类成本费用特点进行分摊筹划。对于可以选择分摊期限的成本费用,比如摊销无形资产,考虑到税法只规定了其最短摊销期限,可以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对分摊期限进行灵活选择,提高整体纳税筹划水平。对于可以选择分摊方法的成本费用,可结合所在行业的年度经营水平进行优化选择。具体说来,在盈利年度,应通过改变分摊方式尽快使成本费用得到分摊,使成本费用的的抵税作用尽早发挥,推迟利润实现,从而推迟履行所得税纳税义务;在亏损年度,应通过改变分摊方式将成本费用从不能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转到可以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最大限度发挥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在享受税收***策的年度内,应通过改变分摊方式避免优惠***策抵消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第二,不同的项目类型,根据新税法将获取不同的税收减免***策。因此企业应优先考虑以股权投资方式去投资未上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项目。同时还应在项目建设中注意购置具有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业型设备,最大限度争取在项目扣除金额上符合新税法的减免***策。由此,晋通邮电公司可在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上进行统筹优化,找出维护业务、信息化业务、工程业务和物业管理四类业务中符合上述减免***策的业务成分进行定向经营投资,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第三,通过设计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法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根据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同的税率条件下,灵活采取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法将对企业纳税筹划起到不同效果。具体说来,实行累进税率的条件下可以采用直线摊销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实行比例税率的条件下,可采用加速折旧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在使用期限内尽量快速补偿固定资产成本,进而实现延期纳税。在这一点上,晋通邮电公司在维护业务、信息化业务、工程业务和物业管理上可根据具体税率调整固定资产折旧策略,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1.4通过利用国家地方税收优惠***策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策是税收***策的主要组成部分,税收优惠主要分为报批类税收优惠和备案类税收优惠,报批类税收优惠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税收优惠项目,备案类税收优惠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税收优惠项目和不需要税收机关审批的税收优惠项目。是对一些特定的对象、纳税人或企业给予的税收鼓励和照顾措施,以此鼓励企业进行投资生产。然而企业经营者通过合理筹划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策合理避税[3]。

2提高山西晋通邮电企业纳税筹划的有效措施

2.1推行集团***策型纳税筹划方案

首先公司应深入研究税收理论、税收制度以及相关***策的变动。在维护业务、信息化业务、工程业务和物业管理等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应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渠道及时获取当前经济***策中各行业相关纳税筹划的***策措施变化。

2.2推行优惠型纳税筹划方案

优惠型纳税筹划方案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利用税收的优惠***策制定出有利于自身发挥的筹划方案。由于通信设备服务企业涉及的优惠***策较多,所以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好这些优惠***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保障企业资金稳定高效运行。

2.3推行节税型纳税筹划方案

投资是一个企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的资金保障和物质前提,然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方案显得至关重要。首先要对投资的行业、投资方式等进行理智的选择,做到投资效益最大化,同时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其次,要牢牢贯彻、履行国家产业***策,选择有利的行业进行投资,不能盲目避税,要按照税法支持的项目进行投资选择,以免偷税漏税。最后,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等方法进行科学核算,达到降低税收的目的。在租赁业务中也要进行合理筹划,由于通信设备服务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资产租赁使用项目,所以要深入了解税法的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筹划,在融资租赁中还要考虑是采用直接购买租赁、转租、回租还是杠杆租赁,同时要考虑对通信设备服务企业整体效益的影响[4]。

3结论

所得税篇2

[关键词]所得税法 所得税会计 纳税

一、发展历史

(一)所得税法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从建国以来大致经历了如下的发展进程: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为原《企业所得税法》;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原《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

(二)所得税会计的发展历史。***于1994年6月29日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94_财会字25号),要求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按照税收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数额申报交纳所得税。自2005年初开始,***全面启动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建成了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会计准则体系的第18号为所得税,该号准则的意味着企业的所得税会计有了正式的法律规范。

从所得税法和所得税会计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和所得税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所得税法发生变化时,所得税会计会随之改革;反之,当所得税会计发生变化时,所得税法也会随之改革。

二、所得税法与所得税会计的二次改革

(一)所得税法与所得税会计的第一次改革。在原《企业所得税法》和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上述二法下面简称原税法)实施后不久,由于各企业按照会计规定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或计算时间不同而产生差额,***制定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在暂行规定中由于计算口径不同产生的差额称为永久性差异,由于计算时间不同产生的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例如:原税法中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会计核算中,国债的利息收1人是计人投资收益中的,企业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应是企业的利润总额扣除国债利息收入后的数额,差异的数额在当期发生,不会在以后转回,这种差异在暂行规定中称为永久性差异。原税法中规定的: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附加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捐赠限额的扣除等在会计核算中都属于永久性差异。再比如:当企业会计核算上的固定资产折旧与原税法规定的折旧不同,固定不论对税法核算还是会计核算而言,其折旧最终都是要提足的,只是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中的每期折旧额不一致,由此造成的差异会随着时间逐渐消失,这种因时间造成的差额数额在暂行规定中称为时间性差异,原税法中规定的:可弥补的5年亏损、售回租回时确认的递延收益、坏账准备的扣除等等在会计核算中都属于时间性差异。

暂行规定中按企业是否确认时间性差异将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分为二种方法。第一种方法:企业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为应付税款法,在这种方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即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一所得税。第二种方法:企业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为纳税影响会计法,即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该法根据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是否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采用递延法核算时,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应当按照原所得税税率计算转回;采用债务法核算时,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应当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应当按照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转回。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一所得税,贷:递延税款。

通过比较应交税款法下、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下、纳税影响会计法,债务法下三种所得税会计核算的方法,得出应交税金的计算都是一样的,其差别主要体现在计人当期损益的所得税中。在应付税款法中。计人当期损益的所得税中包含时间性差异的影响,又包含永久性差异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中包含当期的永久性差异。但不包含当期的时间性差异;在出现税率调整或开征新税时,不考虑该因素的就是递延法,考虑该因素的就是债务法。

(二)所得税法与所得税会计的第二次改革。在企业会计准则后,由于此次会计准则的改革变动较大,引进了许多新的会计理念,像职工薪酬、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等;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所得税会计)也重新规范了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而且,在原税法的实施过程中,内外所得税法的不一致及税率不一致等等原因,束缚了企业的发展。因此,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

新所得税会计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该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二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殊情况除外);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特殊情况下除外)。当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重新计算。

新所得税会计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二个部分组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是确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以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确定计人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当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时,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重新计算;在发生暂时性差异时,如知道将来转回该差异适用的税率,应按将来转回差异的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所得税会计与所得税法改革的相互联系内容

在所得税会计与所得税法二次改革中,所得税法根据企业准则的变革的内容作了许多的改革,所得税会计的改革也更贴近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如:在新税法中,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不再实行原法的计税工资扣除制。在新法下,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合理的工资激励制度,而不必顾虑在原法下企业因实发工资超过计税工资导致多上税,从而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新税法中所指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该工资薪金的概念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的职工薪酬是一致。

还比如:在新所得税会计中,对所得税会计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原暂行规定的核算方法比较,所得税费用是企业当期应当承担的所得税费用,该种核算方法更能体现会计质量要求中的收人与费用配比原则及权责发生制原则。再比如: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非货币易,换出换人商品都应按公允价值入账,对取得商品方而言,在今后的会计核算中,不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后计算应纳税款;对换出商品方而言,也不需要根据新所得税法在纳税时对换出商品的价值进行调整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四、所得税法与所得税会计发展展望

所得税篇3

关键词:所得税;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该准则以全新的理念,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规范企业所得税核算,新准则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的会计理念完全不同。现就有关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问题进行分析,以便能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准则,准确的核算所得税费用。

一、关于所得税核算

财务会计和税收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确定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从所得税角度考虑,主要确定企业的应税所得,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进行征税。因此,按照财务会计方法计算的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结果不一定相同。

二、原制度关于所得税核算的规定

在新所得税准则颁布之前,所得税核算主要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其特点是,本期所得税费用按照本期应税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的金额均在本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或在本期递减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在会计报表中不反映为一项负债或资产。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被视为一项费用,并应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期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转回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借项)。在税率变动情况下,如果采用递延法,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采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新准则下关于所得税核算的规定

新所得税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新准则核算所得税的核心报表由利润表转变为资产负债表。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但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是,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即为暂时性差异。有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可能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不同。二是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的不同。三是自创无形资产摊销成本的不同。四是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不同。五是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等相关项目的确认和计量的不同。六是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同。七是或有事项所形成的非实现负债的不同。八是某些预收、应付款等,在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上产生的不同。

暂时性差异是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当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差异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所以在产生当期应当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当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所得税。所以在产生期间应当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情况外,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也可产生暂时性差异(如:筹建费用)和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确认了暂时性差异后,就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其中:当期所得税=[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适用的税率;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资产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适用的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的税率。

四、综合举例

公司2009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所得税税率25%。公司2009年利润总额6 000万元,当年发生交易或事项,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项目如下:

(1)200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 500万元,计提了2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5‰计提的坏账准备。

(2)公司承诺销售的a产品五年免费售后服务。2009年销售a产品预计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费用3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当年没有发生。

(3)2009年12月31日,公司y产品账面余额为4 000万元,计提跌价准备5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4)2009年以1 000万元取得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确认利息收入8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该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5)2009年7月,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 2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基金公允价值1 6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甲公司于2009年l2月20日收到一笔预付款,金额600万元,因不符合收人确认条件,作为预收账款核算,按照税法规定,该款项应计入取得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算交纳所得税。

假定预计未来期间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司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列账。计算结果如下: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6 000+187.5+300+500-80-400

+600=7 107.5(万元)

应交所得税=7 107.5×25%=1 776.88(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87.5+300+500+600)×25%=396.88(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0×25%=100(万元);所得税费用=1 776.88+100-396.88=1 48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 4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6.8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 776.88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m].北京:中国财***经济出版社,2006.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所得税篇4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探讨 对策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法也随着市场经济的进步而不断地完善,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给我国的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我国企业要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那就必须要读懂我国的新企业税法,严格按照我国新税法的要求来经营和管理企业。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企业的发展,本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含义和特点,并且,就当前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下,如何促进我国企业更好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可以帮助我国企业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更好的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的必要性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新要求,所以,我国企业有必要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我国新企业所得税还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税收的优惠范围和优惠方式有所转变,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上有所改变,提出“要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还有就是,我国对相关产业实施优惠纳税,而且,对这些进行技术研发、科技创新的产业所需要的费用还有安置一些特殊工人的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等等各种不同的税收优惠。第二,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在进行纳税之前要先统一规范税前扣除标准。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在我国原有企业所得税法下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不同的扣除办法和不同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这样就更加能够彰显我国新企业公平性。因此,更好的运用一些有力的***策,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营利润。进行一定的企业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节约大量的资金,帮助企业增强其自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更好的确保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最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探讨可以增强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企业纳税筹划,也是对企业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统筹安排,从而,将筹划的方案和运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始终,提高企业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促进企业的运转。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内涵

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具体是指:我国的企业纳税人在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对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所要进行的生产、经营、投资、组织机构以及理财这些行为和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提前进行预算和筹划。这样就可以促使企业在纳税这一方面获得最大的优惠,最大程度的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促使我国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我国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进而,让我国企业可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利益最大化。

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特征

第一,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企业纳税所得税筹划具有合法性。我国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先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有一个非常清楚的了解,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得企业的纳税筹划符合法律要求,可以实现正确、科学、合理地纳税筹划。

第二,我国企业纳税筹划是一种预见性的行动,因此,企业纳税筹划具有筹划性。纳税筹划是在缴纳税收之前进行的活动,纳税人在对国家税法有一个充分透彻了解的基础上,利用一些必要的财务知识,对企业纳税进行合理的预算,从而,促使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总之,就是通过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地设计、安排、规划,然后,使得企业承担最少税收,使得企业经济效益最好。

第三,由于企业纳税筹划是一种预见性的活动,所以,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果说,我国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方面的技术人员对我国的税法没有一个透彻的了解,就会造成我国企业在纳税筹划上出现偏差,或许还会导致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因此,这样就造成企业纳税筹划有一定的风险性。

四、企业实现正确纳税筹划的对策

首先,企业要对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有一个充分的了解。我国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组织好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新企业税法的学习,明白企业的要求,还要充分了解新企业税法对企业纳税方面的一些优惠***策,充分利用新企业税法来进行企业纳税筹划,从而,实现企业承担最少的纳税负担,争取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其次,国家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积极对企业进行新税法的宣传和解读,让我国企业可以进一步了解我国的新税法。国家一定要派遣相关专业人员对我国税法进行宣传和讲解,让企业人员明白新税法的要求,以及新税法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从而,让企业可以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

五、结束语

新时期,新企业税法的出台,对我国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一定要认真解读新企业税法,充分利用其进行纳税筹划,为企业自身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孙进鹏.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模式研究[J].消费导刊.2009(07)

所得税篇5

一、新准则与旧制度的主要差异

(一)提出计税基础新概念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简单地说,就是可以抵税的金额。

【例1】某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为500万元,期末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期末要以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它的账面价值就是600万元,可以抵税的金额是500万元,则计税基础就是500万元。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的规定可以抵扣的金额。简单地说,就是不可以抵税的金额。

【例2】因或有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按照税法的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是准予税前扣除的,则该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的规定可以抵扣的金额也是100万元,不可以抵税的金额是零,则其计税基础就是零。

(二)利润表债务法过渡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旧制度下对所得税核算允许企业选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又允许选用递延法或债务法。

新准则对所得税的核算限定采用债务法,并且从过去的利润表债务法过渡到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利润表债务法下利润表项目直接确认,资产负债表项目间接确认,即首先计算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应交税金之间的差额倒挤出递延税款。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资产负债表项目直接确认,利润表项目间接确认,即首先计算当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然后根据应交所得税加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定所得税费用,其中的应交所得税形成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递延所得税费用。

【例3】某企业2008年税前会计利润1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采用直接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因违法受到罚款80万元的行***处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2007年以前为33%,2008年及以后适用新税率25%(下同)。

1、利润表债务法下:

永久性差异80万元,会计折旧100万元,税法折旧200万元,应纳税时间性差异100万元。

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适用税率=(1000+80)*25%=270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80-100)*25%=245万元,递延税款=270-245=25万元

借:所得税 27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450000

递延税款250000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

2008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0万元,税法折旧200万元,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300万元,则其计税基础是300万元,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100万元,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应交所得税=(1000+80-100)*25%=245万元,所得税费用=245+25=27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450000

递延所得税费用 2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4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00

(三)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在一个期间产生而在以后的一个或多个期间转回的应税所得和会计利润之间的差额,它是旧制度利润表现下的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它是新准则资产负债表观下的概念。暂时性差异较时间性差异的外延要广,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并非所有的暂时性差异都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侧重于从收入或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会计期间内产生的差异。暂时性差异则侧重于从资产或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差异。

【例4】某企业2006年发生开办费100万元,2007年1月开始生产经营。

2007年该企业开办费账面价值为零,是未作为资产确认的项目,但按税法规定应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摊销(新税法有可能改为3年),本年可摊销20万元,未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80万元,因此可确定其计税基础是8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旧制度下是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二、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同一资产、负债等会计事项的确认时点不同所产生的差异。永久性差异则是指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费用等会计事项的确认范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无论是新准则下还是旧制度下都有其客观存在。产生暂时性差异时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是不同的,由此可能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永久性差异时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一定是相同的,它直接体现在应交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费用上。

三、递延所得税确认的特殊处理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得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例5】2008年7月1日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24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

(二)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按照税法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税法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是,为了避免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新准则规定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这里要提醒的是:对于被购买方本身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的入账价值。

(三)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例6】某企业2006年应税亏损360万元,可以用未来5年的应税所得弥补,假定2007~2009年应税所得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企业对于能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运用职业判断,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税所得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假定2006年的应税亏损以后年度可获得足够的应税所得来抵减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8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188000

2、2007年转回1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33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30000

3、2008年转回150万元,适用新税率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83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83000

(2600000*8%+1500000*25%)

4、2009年转回11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275000-当期所得税费用 2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750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25000

对于企业合并时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在以前期间发生的经营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减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而未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后期间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带来的经济利益预计能够实现时,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减少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同时将商誉降低至假定在购买日即确认了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应有的金额,减记的商誉金额作为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

【例7】假定例6中的乙企业在被合并时有经营亏损200万元,亏损弥补期尚有4年,在购买日预计不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该项合并一年以后,乙企业经营好转,预计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税用来抵扣原合并时产生的2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则甲企业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00

贷:所得税费用500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660000

贷:商誉660000

(四)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要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会相应地增加或减少,但税法规定在持有期间计税基础不变,因此在被投资企业盈利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亏损和计提减值准备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现行税法下是否需要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尚需满足以下条件: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需要就收回的投资收益补税,如果不需要补税,自然就无所谓递延所得税负债。投资企业不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或者虽能控制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仍会转回;是否需要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需要就收回的投资收益补税,如果不需要补税,当然也不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不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已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看来新税法下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除了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以外是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了。

【例8】甲企业持有乙企业42.5%的股权,对乙企业产生重大影响,2006年乙企业净利润200万元,适用税率15%,甲企业的适用税率33%。

甲企业应确认投资收益85万元,将来需要补税的金额=85/(1-15%)*(33%-15%)=18万元,假定甲企业不能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则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8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80000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M].中国经济财***出版社,2006.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7.

3、企业会计制度[Z].

所得税篇6

[关键词]所得税;所得税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

1 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处理方法

(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指将本期税前账面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纳税影响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方法。按照这种方法,无论是对永久性差异还是对时间性差异均完全按照税法规定处理,有因所得税费用是税法意义上的费用,而非会计意义上的费用,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但违背了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容易造成企业各期净利润剧烈波动。目前,这种方法在国际上已逐渐被淘汰,随着我国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正逐步趋于完善。

(2)递延法。递延法是指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它确认时间性差异,比应付税款法有了进步,但当税法或税率变动后,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按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按原有税率计算,另外递延法有着本身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

(3)损益表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是指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递延税款余额反映的是按现行税率计算的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未转销影响纳税金额。损益表债务法是以损益表为导向,注重时间性差异,而非暂时性差异,所以,它提供的会计信息和揭示的差异范围窄小。此外,损益表债务法无法恰当地评价和预测企业报告日的财务状况的未来现金流。

(4)资产负债表债务法。①计算资产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账面价值。这实际上就是会计上各科目的期末净值,核算比较简单。②计算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这实际上就是按税法法规计算的各科目可以抵扣的金额。③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④计算当期应缴所得税。应缴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⑤倒挤出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缴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2 严格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重要性

(1)确保企业会计工作与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为包括所有者在内各方面提供经济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会计质量高低是评价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这些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无不要求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用性;真实性、合法性、有用性的会计资料则依赖于健全、高效的会计控制活动和严格的会计处理方法。

(2)保证所得税及时足额入库,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税收是国家财***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是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因此所得税的及时入库对经济增长有直接影响。从另外一个方面讲,经济又决定税收,税收影响经济,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消费、投资等要素对经济增长最直接。个人所得税直接影响消费需求,既而间接影响投资需求。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进而影响投资。

3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核算存在的问题

(1)目前我国没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标准。会计与财务及税务等法规搅在一起的现象至今还没有重点改观,如在企业有关财务法规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业务招待的开支标准,利润分配程序中的“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其实不是会计问题,而是税法应规范的问题。

(2)户籍管理漏洞较大。从现实情况来看,在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上,漏征漏管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主要的原因在于税务、工商信息交流渠道不够畅通,国税、地税协作机制不够健全。

(3)纳税核算比较混乱。由于纳税人对所得税***策了解不够全面、掌握不够准确,尤其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扣除依据、扣除比率等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导致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比较混乱。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方面,缺乏科学、有效的稽核手段和稽核方法,没有建立起能够和增值税管理相提并论的稽核机制。

(4)企业所得税账务核算的监管有待加强。企业所得税分享改革***策实行后,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由国税机关负责。该***策实施后,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私营企业的所得税核算紊乱,存在收入核算不规范,存货的核算随意性较大,虚列费用增加成本,设账外账等现象,这些现象造成所得税流失特别严重,所以所得税账务核算的监管有待加强。

4 完善企业所得税核算的举措

(1)广泛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理论与方法研究。在我国,对于所得税会计的研究虽然正逐渐加深,但是总体来说还显得不够,研究范围也仅限于业务的会计处理,对于所得税的处理重视不够。应该加大所得税会计的宣传力度,通过研讨会、报纸杂志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所得税会计学术活动,进一步研讨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协调且具有

(3)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配备专职税务会计人员。企业会计利润与纳税利润不一致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折旧费用、工资及三项费用支出、投资收益、试营收入、利息支出、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国拨补贴、亏损弥补、减免税收入等,核算起来工作量很大。由于现在部分企业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税务会计人员,税务专管员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加上部分企业的纳税利润不真实,导致国家税源流失。因此,国家有必要明确规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税务会计人员,在财务会计核算基础上,另账反映企业税款的实现和上缴情况。这样,既有利于国家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源流失,也有利于企业重视对税务策划的研究,加强纳税核算与管理。

(4)强化所得税稽查力度。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审查企业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税务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坚决打击各种偷税行为,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总之,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本身是一项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为企业所得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待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把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所得税篇7

我国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税法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24%、15%三档,加上地方所得税税率3%,税率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基本相同,只是在征税对象的选择方面有所区别。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以后,是选择比例税率还是选择超额累进税率,是选择一档比例税率还是选择几档比例税率,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笔者认为选择一档比例税率为佳,其理由有三:

一是比例税率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和中性原则,内外资企业可以在同等税收负担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

二是多档比例税率或超额累进税率虽然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等优点,但是纳税人往往在适用不同比例税率或适用不同级次所得税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临界点上做文章,尽可能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税收负担。采用统一的比例税率会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减少税款的流失;

三是多年税收征管工作实践证明,多档比例税率在计算投资收益补税、抵免等方面难度较大,往往产生歧义,给实际征管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比例税率不宜定得太高,按照发展中国家企业所得税的平均水平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水平,税率上限不宜超过25%,下限不宜低于20%。税率太高将弱化吸引外资的能力,税率定得太低会丧失国家既得利益。

二、减少税前优惠***策

目前,在我国不论是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都有许多优惠***策,如对内资企业中的校办企业、民***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新办企业等分别享有不同的减免税优惠***策,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免二减三”、“五免五减”和再投资退税等优惠***策。应当承认,改革开放初期这些优惠***策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吸引了大量外资。但也应该看到,近些年来由于这些优惠***策的存在,出现许多新问题,如假校办、假福利、假新办、假外资企业相继出现,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给税收***带来难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以后,取消这些或类似的优惠***策,将会彻底根除这些问题,更有利于公平竞争,也有利于税收征管。

三、进一步规范税前扣除项目

第一,取消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税前允许扣除的***策。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法中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这项规定在两税合并后应作调整。从利率来看,国债高于国家同期银行的存款利率较多,购买国债已成为新的投资热点,某些地方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对其免征企业所得税,相对银行存款较低的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显失公平。同时,国家财***性补贴也应尽量减少,如果企业有这方面的收入,也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提高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审定,这个标准有些偏低。两税合并以后,税前扣除计税工资标准应上调,从我国目前生活消费实际情况看,以1500元左右为宜。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已经取消包括实物分房在内等多项福利,低工资高福利的状况已发生了变化,提高工资、薪金收入是必要的,以改善人民生活水

平,拉动消费,因为占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是社会需求、消费的主要方面。

四、正确处理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关系

所得税篇8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应税所得征收的税,个人所得税有三种征收模式: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和混合税制。综合所得税是在扣除最低生活费、抚养费等的基础上,按累进税率对全年全部所得征税;分类所得税是把所得按来源、性质分类,对每类所得分别制定一个税率;混合税制一般是先对各类所得课税,再按累进税率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全年所得征税。

从全球各国的实践来看,综合税制已经成为主流,因为综合税制的税率结构简单,纳税人按其收入水平和能力负担税收,体现了税法的公平原则。现在,欧洲各国大部分采取综合税制,只有英国、葡萄牙实行的是混合税制。在拉丁美洲,除了智利、厄瓜多尔等国采用混合税制,其他也大多实行综合税制。拉丁美洲、大洋洲也表现出相同的情况。在亚洲,只有中国、约旦等国家实行分类税制。下面从税制角度对个人所得税作些比较分析。

一、纳税人

各国对纳税人的规定虽然不完全一样,但基本要义一样,即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所得征税,不论其收入来自于国内还是国外,同时只对非本国居民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各国对纳税人规定的区别在于各国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不同。有些国家以是否在本国有固定居所为标准,有些国家以居住时间来判断,还有一些国家判断居民身份是看自然人是否有在本国境内居住的意愿。

英国税法规定,本国居民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个:在英国有永久居所;一个纳税年度至少在英国居住183天;一个纳税年度虽在英国居住没有半年,但连续4年来访英国,每年达3个月。

法国税法把纳税人分为定居法国的与非定居法国的,前者实际上类似于居民身份。法国定居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家庭所在地、主要居所在国内,在国内进行从业活动,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国内。

我国对居民身份的要求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期满1年。可见,大多数国家在规定居民身份的时候综合运用了居所所在地和居住时间的标准。

二、征税范围

我国目前征税项目有11个,除了工资、薪金所得,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2005年调整的个税减除费用标准就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而言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很复杂,有些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如住房公积金等。这里就征税范围中涉及的几个问题的处理方法,作些介绍。

合法所得与非法所得。个人所得有的来自于正当经营,是合理回报,有的来自于坑蒙拐骗,是非法所得。对于这两类所得的处理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所得的理解,也影响到一国财力。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做法是,不论所得在来源上的法律属性,都视为应税所得,也就是说不因为这些所得可能会对社会风气、风俗的不良影响而不征税。一般发展中国家采取的是正好相反的做法,征收范围被局限在合法收入内。

转移所得。转移所得是***府或个人将所得无偿转移给纳税人,不同于有偿性质的转让所得。转移所得改变了社会财富的初始分配格局。由于转移所得有不同种类,一国对转移所得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比如很多发达国家对离婚赡养费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而对社会保险福利则不征收。对社会保险福利不征税的理由是这类转移本来就是出于社会再分配的目的解决一部分人的生活问题,如果再对此课税反而会部分抵消这种作用。一般发展中国家的征税范围不包括转移所得。

三、税率结构

由于所得构成复杂,不同类别的收入税率结构不同。

各国的税制变动大都表现出了一种趋势,即税率结构逐渐简化,等级减少,税率降低。英国1977年左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有10档,最高边际税率为83%;到了1988年,税率只有25%和40%两档,现在基本固定为3个等级。日本个人所得税(国税)税率在1950年有8档,最高档税率为55%;到了1969年,税率档次达到顶峰,为16档;之后级数逐渐下降,1987年12档,1995年又减少至5档,最高档税率为50%。我国的工薪所得分为9档,在所列国家中等级数比较高,还有进一步简化税率结构的必要。四、征收办法

个人所得税属于较为复杂的税种,其征收办法也多种多样。

课源法,即从源课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所得产生的当时当地扣缴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缴纳给***府。

申报法,由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申报所得,总所得额的计算或自行完成或由税务机关完成。

测定法,是税务机关按纳税人的一些外部特征推断其所得并计税,比如可以根据银行账户信息判断纳税人的收入,还可根据纳税人的消费支出、生活水平来判断。

估计法,主要是以纳税人的历史资料为参考,估计其应纳税额。

可以看出,测定法和估计法都不能作为精确计量应纳税额的方法,主观估计的色彩较重,估算结果很可能远远偏离实际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因此只能作为课源法和申报法的补充,但可以在避免逃税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课源法由于征税手续简便,可以节省这方面的费用,并且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纳税人合作与否并不关键,逃税现象相对可以得到减少。申报法在发达国家推行较广,这种方法基于纳税人对自身收入的信息来课税,一方面激发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一方面为税务机关提供了便利,当然,它也对纳税人有较高的要求。

总体而言,这几种方法相互补充,可以从不同的方面完善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很多国家通常同时运用两种以上的方法。以法国为例,除了采用申报法之外,还有协商征税的办法,相当于估计法。协商征税的出发点是考虑到一些没有能力准确申报纳税收入的人,由纳税人提供与个人所得密切相关的资料如车辆数、房租、雇用人数及报酬等,税务部门以此确定应纳税额。日本和我国的课税办法包括课源法和申报法。英国首创了课源法,并一直在实践和运用这种方法。英国的课源法还分为所得税预扣法(主要是工资和薪金)和对利息支付的扣缴。其课源法也是离不开申报制度的。像所得税预扣法就是要求纳税人首先填写所得税申报表(不一定每年都填),再由税务机关标记每个纳税人可以享受的税收宽免并征求纳税人的意见,最后,企业的任务就是在得到纳税表及相关信息之后预扣税款。

五、申报制度

申报制度的区别主要在于申报单位的不同。是以个人、夫妻,还是以家庭为一个申报单位,各国有着不同的实践。从经济利益导向出发,申报单位可能会影响到纳税人的行为。

所得税篇9

一、目前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要求下,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企业由于对所得税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存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对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没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收发手续,常常是物一堆,货一堆。一些新办企业的投资者以自己使用过的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物资投资于企业,不能按照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正确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常常是高估固定资产价值,多提折旧。还有一些企业对所得税***策掌握不全,界限划分不清,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正确核算各项收入和费用,个别企业为了调整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把已经实现的收入人为的压到下一年度入帐,对应税所得额进行自我调节,以便达到少缴所得税或推延纳税的目的。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制约了所得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账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遵从意识和法律观念。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在履行正常的财务制度上,表现出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如在资金流通环节,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这种现象,不容置否地造成部分收入通过现金流通渠道,从企业账面上流失,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第二,对企业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由于有关部门对现行的会计执业资格缺少必要的监控和管理手段,致使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在不具备会计资格或未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事会计职业。更有甚者,个别企业借用他人的会计资格书,用对会计知识一知半解的人员从事其会计工作,造成账簿记载混乱,成本、收入、费用等项目记录不全面、不完整,影响了正常的所得税核算成果。第三,法律观念淡簿,个别企业的财务人员或法人代表,为了获取不正当的个人或企业利益,不惜以身试法,用编制两套账或提供虚假记账凭证或销毁记账凭证的方式,借以掩盖收入,隐惹企业所得税。

三是行***事业单位应税收入控管难。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行***事单位的有关经营所得要依法征收所得税。但是,就目前状况而言,税务机关对行***事业单位征收所得税的难度相当大。首先,监控难。由于大多数行***事业单位的经营所得在时间、地点和空间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再加上纳税意识淡薄、行***手段干预等因素,致使税务机关很难掌握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纳税资料。其次是管理难。由于行***事业单位大部分游离于我们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管理之外,因此,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税务检查手段、方式等相对弱化,再加上行***事业单位对应税所得的账务记载基本上是不完整、不全面,这也是造成税务机关管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新办企业所得税管理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征收方式确定难。目前在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的所得税管理方式下,由于每一种征收方式的鉴定,都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前期进行,税务机关核定出的征收方式,与企业后期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着很大的不一致性。同时,目前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与地税部门不尽一致,由于掌握的标准、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同等规模、相同行业或类似行业之间鉴定的结果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使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影响了公平、公正的税务机关形象。第二,应税所得率核定难。在核定征收所得税的方式下,虽然在应税所得率的设置上,体现出税负从高的原则。但是,由于核定的项目过多,纳税人资料又不齐全,很难给纳税人核定出一个合适的应税所得率。同时,由于应税所得率设置的过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纳税人不断扩大再生产。第三,新办非增值税纳税企业管理难。近年来我们国税机关主要从事增值税纳税人管理,而对由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几乎很少涉及。在这种情况下,对新办非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就相应给国税机关的管理和监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第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统一,也是造成所得税征收管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的***策尺度上不同,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资企业依法加强所得税管理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第五,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口径和有关计算所得税的口径不一致,也加大了所得税管理的难度。

五是干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弱化了所得税的管理。新办企业所得税业务重新归属国税部门管理以来,虽然我们加大了对企业所得税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但是由于国税部门对该项业务长期搁置,且其业务量大、面广、计算复杂,在较短的时间内,很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从而弱化了企业所得税管理,造成业务脱节、岗位间衔接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对策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各基层所得税征管单位,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所得税管理领导小组,充实所得税岗位人员力量,不断加强对搞好所得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加大对所得税工作的考核力度,扩大考核范围,提高考核分值,并建立健全所得税各项考核制度,保证把各项所得税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所得税业务培训,提高操作技能。要坚持“内外互动,共同提高”的培训工作思路,做好内外培训相结合的文章。一方面,在内部培训工作上,要向所得税管理上倾斜,要坚持专业培训与业余学习相结合,按照“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下大力气特别是要加大对从事所得税监控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其在***策咨询、资料受理、税款征收等各个环节,与现代高效、快捷的税收管理相吻合。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要定期举办企业所得税知识培训班,面对面,手把手,帮助企业财务人员熟练掌握所得税知识和操作流程。同时,要充分利用税收网站和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媒体,及时现行的所得税法规,把对所得税的宣传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深入开展对纳税人的所得税***策法规的辅导,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活动,随时掌握和了解所得税征管动态,促进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改进征收鉴定方式。首先,统一与地税的征收方式、征收范围、核定标准、以及所得率的核定。其次,对应税所得率进行调整,使按照应税所得率征收所得税的企业,税负不高于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税负率,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税收***力度。要在搞好正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行业的重点稽查,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人机结合的选案系统,对稽查工作中查出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要曝光,建立对偷税企业和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制度,真正起到对各种偷税行为的威慑作用。同时,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企业所得税检查办法,使稽查工作向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扩大检查面,提高检查质量。

所得税篇10

一、新会计准则所得税计量基础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所得税的计量基础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

(一)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亦称现金制,所有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为标准,即只有收到现金的收入才能确认为实现的收入,只有付出现金的费用才能确认为实际发生的费用。国家征收所得税的目的是公平征税,而且税法强调“有支付能力”原则。所以,税法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这种计量基础尽管不能将收入与费用恰当地配比起来,但在会计和管理上较权责发生制简便而客观。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制,所有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己经发生为标准,即一项收入只有当期享有了该项收入的权利才能确认为实现的收入,一项费用只有当期承担该项费用的责任才能确认为实际发生的费用。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企业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所以,从净收益的计量及其结果来看,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较之收付实现制会计提供的净收益信息更为公平而合理。

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中暂时性差异采用的是全面分摊法

(一)部分分摊法

部分分摊法是指仅对一次性非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作跨期所得税分摊,而对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则不作跨期分摊。对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来说,当旧的差异转回时,又有新的暂时性差异发生将其转回,而使原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永远不需要支付或不可抵减,会计确认以后不能转回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是毫无意义的,故可以不作跨期摊配。主张部分分摊法的人认为,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负债是一种遥遥无期的负债,通常不会产生现金流出,不需要跨期分摊。因此,采用部分分摊法时,只对那些预期在将来能够转回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全面分摊法

全面分摊法是指对所有的暂时性差异无论是否重复发生都要作跨期分摊,以反映他们对所得税的全部影响过程。主张全面分摊法者认为,根据暂时性差异的定义可知,既然它是暂时性的就不会是永久性的,每一种暂时性差异总是要转回的,这是由持续经营的假设决定的。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除外。这正是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中暂时性差异采用全面分摊法的体现。

三、可抵扣的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按税法规定能够结转后期的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于抵扣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为所得税资产。

另外,新会计准则中还有以下几种变化。

(一)减值确认的变化,旧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对“递延税款”账户借项计提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计提减值准备。现行准则第二十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企业亏损处理的变化,经营亏损的处理由前溯和后转两种方法。我们国家采用的是后转。旧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可以接转以后期间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即以后结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称之为当期确认法。按照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有足够的利润来抵扣进行判断,如果不能取得足够的利润来抵扣亏损,则不应当确认。

(三)报表附注披露的变化,旧会计准则只要求企业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所得税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说明等等。虽然披露的内容更加详细,加大会计工作量。但是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所得税10篇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所得税10篇

学习

职工大学10篇

阅读(34)

本文为您介绍职工大学10篇,内容包括职工大学成果汇报,职工大学历史使命。基于低碳经济的消费模式探析基于心理契约的员工工作投入度提升我国低碳***策实施现状与对策研究——以“限塑令”为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思想***治教

学习

双电源供电10篇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双电源供电10篇,内容包括双电源10kv供电标准,双电源供电方案如何走流程。0引言矿井作为一级供电负荷,需由双回路供电,其两回路可能来自同一电源也可能来自两***电源,电压等级多为6kV,电缆线路多,负载主要是三相异步电动机。在其

学习

企业所得税税率10篇

阅读(25)

本文为您介绍企业所得税税率10篇,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年完整版。

学习

职工书屋10篇

阅读(28)

本文为您介绍职工书屋10篇,内容包括职工书屋新闻报道,职工书屋读书分享。实施“职工书屋”建设,是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深化“两争一树”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是改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学

学习

假期学习计划

阅读(23)

本文为您介绍假期学习计划,内容包括假期学习计划安排表,学生假期学习计划合集8篇。7:20----7:50:锻炼【跑步,爬山等】8:00吃早饭8:20---9:05做作业【第一节课】9:15—10:00做作业【第二节课】(可以利用第一、二节课时间上家教课)10:10---10:55复习

学习

师德表现自我评价

阅读(29)

本文为您介绍师德表现自我评价,内容包括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自我评价,师德表现自我评价幼儿园。1、在依法执教方面,我能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能够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没有违背***和国家方针、***策的言行,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策,从严格守法的

学习

个人所得税税率10篇

阅读(21)

本文为您介绍个人所得税税率10篇,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奖金税率,个人劳务所得税税率。(来源:文章屋网)

学习

智能化变电站10篇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智能化变电站10篇,内容包括智能变电站成熟案例,智能化变电站技术问答。一、智能变电站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智能电网作为城市智能化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能源保障和先行者,也是城市智能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

学习

高压直流供电10篇

阅读(31)

本文为您介绍高压直流供电10篇,内容包括hvdc高压直流供电系统,中国高压直流供电线路。1、1低压直流供电系统结构为了能够满足电力系统的要求,即在孤岛和接入电网的状态下正常运行、连续供电性、电压稳定行、可扩展性等,在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学习

多媒体制作10篇

阅读(27)

本文为您介绍多媒体制作10篇,内容包括多媒体制作和平面设计的区别,多媒体制作实例与技巧。我们还可以将现有的一些PDF文件作为素材,嵌入到电子杂志中。在当前打开的电子杂志中点击“导入PDF”按钮,然后选择预览模式为F18Sh还是HTML5(***5)。

学习

在职工程硕士10篇

阅读(22)

本文为您介绍在职工程硕士10篇,内容包括在职研究生水利工程硕士,在职工程硕士考研。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对企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起到促进作用的同时,也显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进而影响了培养质量。一、工程硕士培养存在的问题

学习

艺术教育

阅读(29)

由于教育当局对艺术教育缺少认识,历来私立艺术专门学校,既不曾好好注意监督过,国立的又只近于敷衍,南来一个,北来一个。(或因人而设,在普通大学里又来一系。)有了学校必需校长,就随便委聘一个校长。校长聘定以后,除每年共总花个三四十万块钱,就不..

学习

递延所得税资产10篇

阅读(27)

本文为您介绍递延所得税资产10篇,内容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录,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新会计准则实行后,在所得税方面的差异处理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旧的会计准则采用的是收入费用观,其中的处理方法有递延法和债务法。而新的会计准则后采用

学习

职工养老10篇

阅读(24)

本文为您介绍职工养老10篇,内容包括什么是职工养老手册,职工养老文件汇编。1.实施范围狭窄。《劳动保险条例》基本上是在国有企业中实行的大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执行,而小集体企业、新建的集体企业和私人企业基本上尚未实行。改革开放

学习

企业所得税税率10篇

阅读(25)

本文为您介绍企业所得税税率10篇,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年完整版。

学习

个人所得税税率10篇

阅读(21)

本文为您介绍个人所得税税率10篇,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奖金税率,个人劳务所得税税率。(来源:文章屋网)

学习

所得税审计10篇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所得税审计10篇,内容包括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所得税审计资料清单。一、制定企业所得税的审计计划制定合理的企业所得税审计目标,为实现企业所得税审计指明方向;确定科学的企业所得税审计程序,使企业所得税审计不偏离审计目

学习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内容包括所得税法规汇编,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笔记。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

学习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内容包括年金在个人所得税中怎样扣除,领取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二、企业年金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规定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

学习

企业所得税10篇

阅读(18)

本文为您介绍企业所得税10篇,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汇集,企业所得税的十个章节。《新企业所得税法》扩大了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例如,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学习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核算方法浅议

阅读(39)

本文为您介绍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核算方法浅议,内容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适用所得税法,金融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的核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二十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

学习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事项通知

阅读(57)

本文为您介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事项通知,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婴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最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为贯彻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