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10篇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1

关键词: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新会计准则;确认

中***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新会计准则实行后,在所得税方面的差异处理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旧的会计准则采用的是收入费用观,其中的处理方法有递延法和债务法。而新的会计准则后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其核心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要想掌握并且确认应纳税的暂时性的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就要掌握其确定的原则,即:

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虽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的基础存在很大的不同,产生了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但是在税法准则中规定的不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只要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按照税法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个原则只要是考虑到在交易发生的时候企业的利润和应纳所得税不会受到影响,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定就是增加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是降低账面价值,使得资产和负债在初始设置的时候,违背历史成本的基本原则,影响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不给于确定的。

(3)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满足上面两个条件的时候,投资企业就可以决定自身的差异转回或者不转回。这就需要要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加以确定。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原则相一致,在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时候,应该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使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就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产生而出现额,所以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确定的时候要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所得额为限。企业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企业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就需要以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1)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的差异,只要产生与权益法下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的时候,投资企业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确认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相应的来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是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持有期间不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在企业的亏损或税款抵减金额得到税务部门的批准后或者预计得到认可后并且能够在短期限内能够得到补偿和满足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除了准则中规定的不予确认的情况外,应该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加以确认,同时一定程度上减少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眼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代表的是有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期间转回时,导致企业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健身或增加的情况。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对原已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

四、总结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重点是确认资产或者负债在入账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把握企业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期。

参考文献:

[1]财务部.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Z].北京:经济科技出版社,2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2

【关键词】递延所得税资产;财务报表;影响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当企业发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大于税法的折旧、摊销;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降,内部交易形成未实现利润等交易或事项时,表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减少未来期间以所得税税款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符合有关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等,会导致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与负债相关的全部或部分支出可以自未来应税经济利益中扣除,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符合有关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所产生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条件,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账面价值为0,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零小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等。

4.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等的投资所产生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等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均能够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赖于企业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可获得性。如果企业在未来不能获得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使本期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也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判断企业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考虑企业在未来期间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某些情况下,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例如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后,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当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重新计量。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的影响

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即产生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

2.对资产负债表中商誉的影响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二)对利润表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时,首先按税法规定计算出当期应交所得税,然后按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当期发生或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最后倒挤出当期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当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当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当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角度来看,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有关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应减少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越多(或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越少),本期所得税费用就越少,由于利润表上列示的净利润等于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差额,则会导致企业利润表上当期的净利润的增加。反之亦然。也就是说,尽管企业在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企业的利润没有影响,但却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并导致企业净资产的增加,甚至有可能导致企业净利润高出利润总额。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计量和列报引发的思考

财务报表要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状况,提高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组成

关注递延所得税资产组成。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源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导致;发生的未弥补的亏损和内部交易形成未实现利润等,从而分析其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原因及其交易或事项发生的真实性。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存在是因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能够减少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潜在可能性,因此,只有企业在未来能获得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消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递延所得税资产所代表的所得税支付额减少的经济利益才会真正流入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也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要判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可能性时,主要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未来有很可能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预测、现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未来转回预测以及纳税筹划策略等因素进行判断。企业既要有规范的且经董事会批准的对未来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状况做出充分预测分析的相关文件,又要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提供的证据必须充分、规范,令人信服。给出企业未来应纳税所得额获取能力的证据可以是:企业的经营环境和历年盈利的历史;企业制定的计划、预算和战略目标;以行业发展、产业前景甚至国家宏观经济为预期;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所实现的收入,扣除有关的成本费用等支出后能够保证未来能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该部分情况的预测,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并对外公布的最近财务预算或业绩预测数据为基础,这样可以适度限制企业管理层预测数据的随意性,避免企业管理层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利润操纵,以使报表使用者对所披露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信息进行核实,进而做出有用的决策。

(三)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准确性进行跟踪管理并加强外部监督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3

关键词: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在对暂时性差异进行核算时,要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时,将涉及两个一级会计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两个科目不易被理解,且会计处理相对复杂,因此本文重点对这两个科目的确认与计量进行分析。

一、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计税基础是企业新会计准则提出的区别于企业账面价值的一项重要概念。资产在未来期间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企业收回这些价值的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资产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在计算应税所得时能够税前扣除,该部分金额即为资产的计税基础。换句话说,若假设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是税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会计准则,那么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金额。

企业资产在进行初始确认时,资产的取得成本一般就是其计税基础,也就是说,在取得该类资产时所支付的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在未来期间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如企业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时所支付的成本就是其计税基础。资产在持续持有的过程中,其计税基础通常为该项资产的取得成本扣除已经按税法规定税前抵扣掉的金额后的余额,该余额在未来会计期间仍可以税前扣除。如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取得成本扣除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累积折旧额、摊销额;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以其取得时支付的历史成本为基础扣除折旧或摊销计算确认。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去除以后会计年度中企业严格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能够税前扣除的那部分之后的金额,即企业在未来期间按税法规定不可税前抵扣的负债价值。

税法规定税前扣除标准的负债的确认可能会通过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会计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造成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按照税法规定一些负债允许全部税前扣除,这些负债的计税基础则为零,即未来期间可予抵扣的金额等于其账面价值,例如预计负债、预收账款等;还有一些负债税法规定了其扣除标准,不能全额扣除,未来期间可抵扣额只是账面价值的一部分,因此使得该类负债的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但是其计税基础并不为零,例如应付职工薪酬等。

而大部分负债的确定与偿还并不影响企业的损益,税法规定不予税前扣除,这些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予抵扣的金额为零,此时其计税基础就等于账面价值,如企业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等。

二、所得税会计差异

财务会计和税收在进行收益和所得税核算时所遵循的原则和服务目的都各不相同。财务会计遵循一般会计准则,核算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财务报表使用者在进行有关决策时提供有用、可靠的信息;税收则是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规进行核算,并以课税为最终目的。由于这些不同,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按会计准则得出的利润总额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在金额上往往并不相等,形成永久性差异或者暂时性差异两类。下面分别对二者进行介绍。

(一)永久性差异

企业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口径和标准不同,使得企业最终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之间产生差异,由这种原因造成的差异即为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的发生只影响发生当期,并不会对其他会计报告期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其他会计报告期的摊销问题。因此,形成永久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金额相等,不需要进行递延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也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例如企业购买的国债利息收入,在会计上被确认为收益,而按照税法规定该笔收入是免税收入,不作为应税所得,由此会使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二者之间形成差异,该项差异只影响收入发生的当期,不会对以后各期的应纳税额产生影响,因此由国债利息收入引起的差异为永久性差异。再如企业发生的超过税法规定扣除范围的业务招待费,支付的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从其他单位分回的已纳税利润等造成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都是永久性差异。

(二)暂时性差异

不同于永久性差异,企业的暂时性差异是指当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金额不等时形成的差额,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在未来会计期间导致企业应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增加的暂时性差异称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当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二是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此时,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大于税法规定的未来可抵扣金额,或者未来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小于未来期间不可税前抵扣金额时,未来的纳税义务将增加,因此产生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某项资产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150万元,该项资产未来将给企业带来200万元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按照税法规定未来可抵扣的金额只有150万元,企业因为该差异将增加纳税义务,二者的差额50万元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且该差异加重了企业的纳税负担。

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对应,在未来期间导致应税所得额以及应交所得税金额减少的暂时性差异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情况同样有两种:一是当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二是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此时会减轻企业未来的纳税义务。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资产或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企业的纳税义务减少,因而应相应的确认一项资产,该项资产即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等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企业当期所得税适用税率二者的乘积,并且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一般地,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应对应地减少所得税费用。

例如,甲公司2011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100万元, 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假设甲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均不存在期初余额。经分析,2011年年末甲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90万元(100万元-10万元),而税法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计税基础为100万元,形成10万元的抵扣暂时性差异,由此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0×25%=2.5万元。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

贷:所得税费用 2.5万

然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企业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此时不应再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减少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对于确认时记入权益的交易,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应对应地调整资本公积。

例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股票,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购买时公允价值为100万元,2011年年末,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为90万。经分析,2011年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90万元,按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因而计税基础为1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由此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0×25%=2.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5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下文中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计量时应采用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期间适用的税率。目前我国除享受优惠***策的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在不同会计年度适用的税率不发生变化,但是当一些企业税率发生变化时,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也随之发生改变,应当重新对其进行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未来期间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利益无法收回,按照谨慎性原则,企业应计提减值准备,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该减值准备在未来会计期间允许转回,依据新的环境进行判定。

四、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将增加企业的纳税义务,除某些特殊情况外,根据负债确认条件应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应地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 应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对应地调整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和商誉等。

例如,甲公司2009年12月10日购入某设备,原价为120万元,使用年限为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税法规定应按3年计提折旧。经分析,2011年年末该设备账面价值为72万元,计税基础为40万元,因二者的金额不同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2万元(72万元-40万元)。由此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32×25%=8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8万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8万

然而,一些特殊情况下,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如果合并成本大于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按照会计准则该部分差异应确认为商誉,而按照税法规定不确认商誉,即计税基础为零。然而此时账面价值虽然大于计税基础,但是准则并不将二者之间的差异确认为商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在除企业合并外发生的交易中,若有关项目的初始确认对企业的收益和应纳税所得额均不产生影响,则由这些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对应地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新会计准则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使会计和税法的相关规定更加完善,使会计信息得到更为全面、准确的反映,同时增强了国内外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企业会计人员应对该部分内容引起足够的重视,使得会计报告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参考文献:

1.高樱.所得税会计差异分析[J].会计之友,2008(11).

2.张涛.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差异的处理[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2010(6).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4

【关键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即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等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将该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所得税费用。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主要产生于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以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文主要研究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在初始计量以及后续计量中的递延所得税问题。

一、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除此之外,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支出应予费用化计入损益;税法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另外,对于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税法中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因此,在初始计量时,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无形资产初始成本的150%;在后续计量时,其计税基础为无形资产初始成本的150%抵扣累计已税前扣除的摊销额后的余额。

二、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初始确认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成本与其计税基础应当是相同的。对于享受税收优惠的研究开发支出,在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成本为研究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而因税法规定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则其计税基础应在会计上入账价值的基础上加计50%,因而产生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在初始确认时的差异。

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必然小于其计税基础,从经济含义来看,资产在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少,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多,则就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企业在未来期间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减少应交所得税,即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三、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因适用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代表的是有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未来期间转回时,导致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减少的情况。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的变化导致适用税率变化的,必然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产生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变化,在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进行调整,反映税率变化带来的影响。

四、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所得税费用

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当期应当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应当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一)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是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假定税法规定的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的相同,则需要调整的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的当期所得税=调整的当期应交所得税=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无形资产当年会计摊销-无形资产当年计税摊销)×所得税税率=(无形资产初始成本-无形资产初始成本×150%)÷预计使用寿命×所得税税率=-无形资产初始成本×50%÷预计使用寿命×所得税税率

(二)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由于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假定税法规定的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的相同,则递延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初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所得税税率=无形资产初始成本×50%÷预计使用寿命×所得税税率

(三)所得税费用

企业因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在计算确定调整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就该事项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等于零。即:

所得税费用=调整的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无形资产初始成本×50%÷预计使用寿命×所得税税率+无形资产初始成本×50%÷预计使用寿命×所得税税率=0

通过上述分析得知,享受税收优惠的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在初始计量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以后期间通过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的方式转回,同时,通过减少当期所得税的方式,抵销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增加的递延所得税,即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案例】甲公司于2007年发生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支出600000元,其中400000元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假定所开发无形资产于2007年1月份达到预定用途并开始摊销,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使用年限较短是为缩减篇幅),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税法规定的预计使用年限及净残值均与会计相同。假定该公司各会计期间均未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除该项无形资产产生的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外,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假定2007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8年1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说明:为体现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调整,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支出发生在新准则执行开始的时间2007年1月1日,而未选择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执行的时间2008年1月1日)

【解析】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甲公司每年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应予确认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情况,如表1所示。

1.初始计量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2007年年初,因发生三新研究开发支出中的400000元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即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即其计税基础为600000元(400000×150%)。因账面价值400000元小于其计税基础600000元,两者之间产生的200000元差异会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0元(200000×33%)。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6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66000

2.后续计量时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1)2007年年末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当年会计摊销=(无形资产初始成本-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400000÷4=100000(元),当年计税摊销=(无形资产初始成本×150%-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600000÷4=150000(元),两者之间产生的50000元差异会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16500元(50000×33%),即利用初始计量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当期应交所得税。

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初始成本-累计会计摊销=400000-100000

=300000(元),计税基础=无形资产初始成本×150%-累计已税前扣除的摊销额=600000-150000=450000(元),因账面价值300000元小于其计税基础450000元,两者之间产生的150000元差异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为66000元,当期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6500元(66000-150000×3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为49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6500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65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00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16500

(2)2008年年初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于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由33%调整为25%,因此,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2008年1月1日按照新的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2008年年初,应按25%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调减12000元(49500-150000×25%),调整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为37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2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00

(3)2008年年末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当年会计摊销100000元与计税摊销150000元之间产生的50000元差异,应冲减当期应交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12500元(50000×25%),即利用初始计量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当期应交所得税。2009年末、2010年末与2008年末的会计处理相同。

因账面价值=400000-200000=200000(元),小于其计税基础=600000-300000=300000(元),两者之间产生的100000元差异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为37500元,当期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元(37500-100000×25%),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为25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00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25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00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12500

(4)2009年年末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账面价值=400000-300000=100000(元),小于其计税基础=600000-450000=150000(元),两者之间产生的50000元差异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为25000元,当期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元(25000-50000×25%)。其会计处理与2008年年末的会计处理相同。

(5)2010年年末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账面价值=400000-400000=0(元),计税基础=600000-600000

=0(元),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均为零,两者之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原已确认的与该项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予全额转回,当期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元。其会计处理与2008年年末的会计处理相同。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5

[关键词] 所得税费用 会计准则 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收益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中所得税费用变化比较

1.会计科目的变化

《企业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科目是“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所采用的会计科目是“所得税费用”,突出了所得税是“费用”要素,纠正了将“所得税”作为利润的传统观念。

2.核算内容变化

《企业会计制度》的所得税是按税法计算的当期应缴所得税十当期发生或转回的收入、费用的时间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的所得税费用是当期所得税费用(按税法计算的当期应缴所得税)十递延所得税费用一递延所得税收益(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变化导致的)。

(1)当期所得税费用,是以税法为基础计算的当期应缴所得税,即从“会计收益”调整为“计税收益”再乘以当期税率。

(2)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递延所得税费用,是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及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收益,是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及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产生的。“新准则”将上述两方面都称为“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为贷方)。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情况包括: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情况包括: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3.所得税费用核算程序变化

(1)《企业会计制度》的所得税的核算程序是:

①由“会计收益” 调整为“应税收益”,包括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

②将“应税收益”×当期税率=当期所得税费用;

③计算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④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原债务法下)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十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十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十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企业会计准则》的所得税费用核算程序是

①由“会计收益” 调整为“应税收益”,包括永久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

②将“应税收益”×当期税率=当期所得税费用;

③期末,确认“暂时性差异”,剔除不能确认数额;

④将期末能够确认的“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调整额,根据调整额,作上述“递延所得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

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十(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变化示例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其中:

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一减少)一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十减少)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①一般情况下计入利润表;②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③确认时计入权益的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权益。

示例1,任我行公司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下表:

该公司2007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万元,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7年该企业应交所得税为5.28万元。则该公司2007年所得税费用为:

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十(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50×33%=16.5(万元)

确认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0×33%=3.3(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16.5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3.3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1)=4.2(万元)

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5.28十递延所得税费用4.2=9.48(万元)

示例2,假设康熙公司 2006年、2007年和 2008年每年应交所得税均为 3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万元,2007年资产减值准备转回3万元,2008年资产减值准备转回2万元,无其他会计与税法差异,假设2006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0,所得税税率保持不变。则该公司各年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如下表:

注意:在采用资产负债表核算递延所得税时,如果预计转回期的税率能够合理确定,发生时按预计转回期的税率核算。另外,不论发生或是转销期间,如果税率变动,均应按变化后的税率进行调整。

另外,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

三、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企业在所得税费用核算时必须注意,不是所有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都计入递延所得税费用。

1.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二十二条规定,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该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对企业合并的处理不同,可能会造成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应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国财***经济出版社

[2]《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国财***经济出版社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6

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引进了国际会计准则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并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目的不同,两者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确认的时间、范围也不同,从而产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这一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它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预计收入所产生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其账面金额减去未来期间非应税收入的金额。

上述概念比较费解,确定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有一定的难度。下面笔者采用一种通俗易懂的方法“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比较法”,并将其与准则规定的方法“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比较法”进行比较。两者相互渗透,这样更易于理解。

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比较法的原理

计入应税利润和会计利润的费用和收益的不同是引起资产或负债计税基础不同的主要原因,进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这实质上是原会计准则的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但暂时性差异不一定都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由于会计和税法确认收益、费用或亏损的时间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现将其分为:时间性质的暂时性差异和非时间性质的暂时性差异。

(一)时间性质的暂时性差异

1.对于费用类的来讲,如果会计费用>税法费用,则会计费用-税法费用>0,为“+”,在借方,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反,如果会计费用

2.对于收益类的来讲,如果税法收益>会计收益,则税法收益-会计收益>0,为“+”,在借方,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反,如果税法收益

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会计费用-税法费用)×所得税税率

或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税法收益-会计收益)×所得税税率

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税法费用-会计费用)×所得税税率

或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会计收益-税法收益)×所得税税率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本期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二)非时间性质的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应税利润-会计利润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发生额=(应税利润-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

本期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

“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所得税”:反映本期计入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

2.“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反映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3.“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资产,表示将来可以少交的所得税金额。

4.“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负债,表示将来应交所得税金额。

(四)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比较法的原理

1.对于资产类来讲,资产计税基础>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计税计税基础-资产账面价值>0,为“+”,在借方,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计税基础<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计税基础-资产账面价值<0,为“-”,在贷方,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对于负债类来讲,当负债账面价值大>负债计税基础时,负债账面价值-负债计税基础>0,在借方,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时,负债账面价值-负债计税基础<0,在贷方,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所得税税率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本期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

举例: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1] 固定资产减值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甲公司2006年12月购入一台设备,原值1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三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2007年12月31日,因减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计提减值后,原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不变。假设所得税率为33%。

由以上“丁”字账户可看出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最终等于0,可用于检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比较法的计算步骤

1.计算会计费用或收益。

2.计算税法可抵扣费用或收益。

3.计算暂时性差异。

4.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发生额。

5.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

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比较法

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比较法的计算步骤

1.确定暂时性差异项目。

2.计算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

3.计算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

4.计算暂时性差异。

5.计算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6.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

2007年末:

[例2]弥补亏损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发生亏损后允许企业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乙公司所得税率为33%,2007―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40万元、40万元、5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比较法

计算步骤

1.计算应税利润。

2.计算会计利润。

3.计算暂时性差异。

4.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发生额。

5.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

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1]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变动

甲公司2007年所得税率为33%,2008年1月1日起所得税为30%。2006年末购入一台设备,原值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3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三、综合例子

[综合例题]说明所得税核算全过程

甲公司2007年有关所得税资料如下:

(1)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率一直为33%;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49.5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余额29.7万元,未弥补亏损项目余额19.8万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0。

(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10万元,因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30万元(可在税前抵扣),工资及相关附加超过计税标准60万元。

(3)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计入营业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40万元。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抵扣。

(4)至2006年末止尚有60万元亏损没有弥补,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9.8万元。

(5)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年初减值准备为0),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小5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使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年初余额90万元减少到年末的2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抵扣。

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计算甲公司2007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和所得税费用,并进行账务处理。

(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比较法

1.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利润总额500-国债利息收入20+违法经营罚款10+工资超标60+计提固定资产减值50-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计提保修费40)-弥补亏损60]×33%=[570-60]×33%=510×33%=168.3(万元)

2.确定年末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固定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会计费用-税法费用 =50

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本期发生额=50×33% =16.5

转回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0

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项目本期发生额=0-70×33%

=-23.1

预计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会计费用-税法费用 =40

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负债项目本期发生额=40×33%

=13.2

转回未弥补亏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

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弥补亏损项目本期发生额=0-60×33%

=-19.8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50+40-70-60)×33%+49.5=36.3

其中:固定资产项目=50×33%=16.5

预计负债项目=40×33%=13.2

存货项目=29.7-70×33%=6.6

3.递延所得税负债=0

4.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168.3-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发生额(16.5-23.1+13.2-19.8)=181.5

借:所得税181.50

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项目)16.5

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负债项目)13.2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项目) 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弥补亏损项目)19.8

(二)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比较法

1.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利润总额500-国债利息收入20+违法经营罚款10+工资超标60+计提固定资产减值50-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计提保修费40)-弥补亏损60]×33%=[570-60]×33%=510×33%=168.3(万元)

2.确定年末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1)固定资产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万元

固定资产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50×33%

=16.5万元

应计入本年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0-16.5

=-16.5万元(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

(2)存货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

存货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20×33%

=6.6万元

应计入本年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29.7-6.6

=23.1万元(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

(3)预计负债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0万元

预计负债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40×33%

=13.2万元

应计入本年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0-13.2

=-13.2万元(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

(4)未弥补亏损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0万元

未弥补亏损项目的年末余额=0

未弥补亏损项目的年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

未弥补亏损项目的年初余额=19..8

应计入本年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19.8-0

=19.8万元(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

(5)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年初余额49.5+借方发生额(16.5+13.2)-贷方发生额(23.1+19.8)

=49.5+29.7-42.9

=36.3(万元)

3.所得税账务处理

2007年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168.3+(49.5-36.3)=181.5(万元)

借:所得税 181.50

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项目) 16.5

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负债项目) 13.2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项目)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弥补亏损项目)19.8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7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  处理

        0 引言

        2006年2月15日***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首次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提前执行,力争在不久的时间内涵盖我国大中型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时确了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与绝大部分企业和上市公司目前采用的应付税款法有很大的差异;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本文要试谈使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如何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 资产负债债务法理论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经确定,即可计算暂时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企业取得资产和负债时的金额确定其计税基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进行比较,所产生的差异称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原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应纳税所得额为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1.3 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的列示。利润表中应当单独列示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二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交易和事项以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

        2 首次执行日所得税的处理

        2.1 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按税法规定计算计税基础进行比较,重点检查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折旧方法和残值率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固定资产和没有实际发生的预计负债等项目,分别计算出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金额和公司目前执行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出递延所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在期初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递延所得税税资产作为非流动资产单独列示,递延所得税负债作为非流动负债单独列示,将两者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例如:某上市公司所得税率33%,2006年末公司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为530万元,按税法规定坏账准备的扣除标准为5%。扣除金额为3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暂时性差异500(5470-5970)万元,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65(500×33%)万元;公司某机器设备原值500万元,2006年末会计折旧200万元,税法规定折旧为300万元,税法规定折旧为30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300-200)万元,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33(100×33%)万元;假设公司除以上两项以外没有其他暂时差异。在编制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时在非流动资产项列示16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在非流动负债项列示3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上年末留存收益132(165-33)万元。

        3 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正式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后,会计处理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3.1 公司在资产取得或负债发生时,确认其计价基础是否与所得税法规定的相关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对于存在差异的,就按照公司适应的所得税计算该差异对未来纳税的影响,并根据该影响的金额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相应的所得税负债。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税率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当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并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例:上例中该公司2007年末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仍为6000万元和530万元,2008年所得税率为25%,没有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0(165-500×25%)万元。

        3.2 在会计期末,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资产的价值进行检查复核,判断资产的价值是否下跌,并对于下跌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也就是对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价,当某一资产或负债的重新计价基础与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不一致时,则计算确定其计价基础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提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性差异,应当确认其纳税影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8

一、确定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该程序中的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有关资产、负债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金额。

二、确定资产及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按照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税所得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一即未来不需要缴税的资产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税所得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用公式表达为:负债的计税基础=成本一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即未来不可以扣税的负债价值。通常资产、负债初始计量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即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两者之间的差异多是反映在后续计量中。常见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见表1:

三、确认递延所得税

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资产负债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递延所得税。

通过程序一、二的进行,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得到确定,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形成暂时性差异。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之间的关系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确认如***1所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原则是尽可能谨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尽可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在不满足确认条件时可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对于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其计量依据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该时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时的税率;当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时,为新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时,为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该时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时的税率。当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时,为新增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时,为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以及和暂时性差异的对应关系如***2如示:

企业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税所得税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企业在确定应交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再结合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一般性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会计与税情之间的差异。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计税基础概念,注重暂时性差异。以会计利润为基础,通过永久陡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调整,推导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暂时性差异的调整参见上***的对应关系),如表所示:

五、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9

故事开篇

会计人感悟:在趋同中变化,在变化中趋同

我们从历史走来,又向未来走去。1994年,***首次《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思路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企业可以从两种并存的方法中选择其一。具体实施中,多数上市公司采用了应付税款法,而商业银行由于需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结果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较多地采用了纳税影响会计法。尽管许多会计人对此依然“似懂非懂”,每年临近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完全按照主管部门的暂行规定办理,但是历史的脚步从未迟缓,就多数企业而言,我们曾经的可能选择是,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二者之中任意选择一种方法,其中,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而债务法主要是指利润表债务法,不过就技术视角来看,债务法既可以是利润表债务法,也可以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见所得税会计家族也是体系齐全、方法多样。税收***策的变化莫测也给企业会计人员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在所得税监管***策越来越重要、越来越严密的背景下,所得税会计准则又演绎出了一个个新的故事。

一个费了好大劲才明白原来所得税纳税调整章法的老会计曾经调侃道:“当我们终于能够天天在城市拥挤之时,人家又过上住在乡间别墅的生活了;当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搞清了纳税影响法时,人家又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一统天下了。”当市场进化到国际准则开始唱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主旋律时,我们也必须在国际趋同的框架下,马不停蹄,统一采用债务法中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时不我待啊!因此,我们必须营造全新的理念,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通过暂时性差异概念,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看来,基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所得税会计又将成为新时期许多会计人的一个新课题。

名词在先

1.所得税会计的使命何在

所得税会计是针对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的差异,根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定期协调和处理所得税纳税事务方面的专门会计体系。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资产、负债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区别,将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归类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2.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3.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假定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算,则在其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资产负债表上,有关负债的应有金额。

4.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待交纳项目”吗

“应纳税”常常意味着还没有纳税,类似于应付账款,今天没有付出,未来则会付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对于资产而言,当会计口径的价值高于税收口径的价值时,在纳税时,可以在本期抵扣不缴税,等到以后再缴税,所以本期我们就将这部分差异称之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负债的情况也与此类似。

5.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已交待抵项目”吗

“可抵扣”常常意味着已经缴款了,但按税法规定本该在本期不缴的,所以等到以后就抵扣处理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抵扣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重点把关

1.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分哪几步

一般程序如下:第一步,确定账面价值,即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第二步,确定计税基础,即按照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第三步,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分析其性质,除特殊情况外,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该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第四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2.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确认和计量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对税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调整;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相应调整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或是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资产项目可能产生的差异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方面,由于折旧方法、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由于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无形资产方面,由于内部研发、后续计量产生的差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可能存在的差异;其他(如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存在的差异。

3.递延所得税负债如何确认和计量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税所得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从其发生当期看,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影响到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其所得税影响应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企业合并产生的,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应调整购买日应确认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负债项目可能产生的差异主要包括:销售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负债。

4.所得税费用如何确认和计量

(1)当期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即: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

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

(2)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用公式表示即为: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3)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

即: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账户收关

在所得税会计核算过程中,通常会使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三个会计科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期末,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期末,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篇10

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有了根本性变化,主要特点和突破有:第一,新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新所得税准则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所得税》,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要求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注重暂时性差异,因而能更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第二,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等新概念。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的期间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该差额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第三,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核算。但在新准则下,暂时性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

二、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递延所得税项目

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目前对损益影响较大的递延所得税项目主要有:

一是预收款收入预交企业所得税。依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房地产企业的预收房款收入应当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但这一问题相对比较复杂。对于一般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根据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需说明的是,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收入在两个方面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一方面是预收收入乘以预计毛利率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所得税的影响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方面是与预收收入相应的流转税金及预交的土地增值税等可在税前扣除,从而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所得税的影响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或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抵减项)。

按照上述规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预收账款×预计毛利率×预计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抵减项)=当期预收账款×流转税等税率(含预交的土地增值税)×预计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当已售商品房开始确认收入时,当期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已确认的收入×预计毛利率×当期所得税税率;当期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抵减项)=当期确认收入×流转税等税率(含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当期所得税税率

二是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新所得税法并没有规定坏账准备可税前列支的比例,因此,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全额做纳税调增。相应地,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预计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当坏账确已发生并符合税法确认坏账的规定时,应在当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已发生的坏账全额作为纳税调减项,则当期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确认的坏账金额×当期所得税税率。

三是预提费用。虽然新会计准则中已取消了预提费用作为一级会计科目,但企业中具有预提性质的费用依然存在,如每月预提借款利息等,这种费用可以作为应付利息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二级科目进行核算。税法规定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可税前扣除,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可以扣除;但会计上可作为费用当期扣除。当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的预提费用×预计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当期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实际付出的预提费用×当期所得税税率。

四是税前弥补亏损。按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可抵扣亏损金额×预计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当期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前期可抵扣亏损金额×当期所得税税率。

三、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强调差异的内容及对期末资产和负债的影响,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时,首先按税法规定计算出当期应交所得税,然后按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当期发生或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最后根据前面几项计算得出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当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当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当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1]某公司开发建设某项目,2006年1月1日开工,2008年12月31日完工并交房。2006年取得预收款收入10000万元,其中:住宅8000万元(1-8月5000万元,9-12月3000万元);公建2000万元(1-8月1000万元,9-12月1000万元),全年发生可税前扣除期间费用2000万元。2007年取得预收款收入50000万元,其中:住宅30000万元,公建20000万元。全年发生期间费用1200万元,包括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除坏账准备外,其他费用均可税前扣除)。2008年取得预收款收入30000万元,其中:住宅20000万元,公建10000万元。2008年底确认收入60000万元(其中含本年销售住宅20000万元,以前年度销售住宅20000万元,以前年度销售公建20000万元),结转成本40000万元,结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095万元,全年发生期间费用1500万元,包括预提费用500万元(除预提费用外,其他费用均可税前扣除)。2009年清盘,取得预收款收入10000万元,其中:住宅8000万元,公建2000万元。2009年确认收入30000万元(其中:住宅16000万元,含本年8000万元,公建14000万元,含本年2000万元),结转成本20000万元,结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105万元,全年发生可税前扣除期间费用1000万元,当年发生坏账100万元,当年实际已付出预提费用300万元。2010年,确认收入10000万元(全部为以前年度销售住宅),结转成本6000万元,结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655万元,全年发生可税前扣除期间费用1000万元,当年发生坏账100万元,当年实际已付出预提费用200万元。适用税率见表1。另假设:企业所得税每年计算交纳一次;企业按预交方法交纳所得税时,营业税金及附加和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允许按法定税率扣除;项目竣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后,新销售房屋所收取的房款在没有确认收入前仍按预交方法交纳企业所得税;2006年以前企业没

有发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例中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所得税因素。

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1)2006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25万元[(8000×20%+2000×25%)×25%],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60万元[(10000×5.55%+5000×0.5%+3000×1%+1000×1%+1000×2%)×25%],应纳税所得额为-540万元[-2000+(8000×20%+2000×25%)-(10000×5.55%+5000×0.5%+3000×1%+1000×1%+1000×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78.2万元(540×33%),本期应交所得税为0,所得税费用为-543.2万元[0-(525+178.2)+16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032000

所得税费用

-5432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600000

(2)2007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750万元[(30000×20%+20000×25%)×25%],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万元(200×25%),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868.75万元[(50000×5.55%+30000×1%+20000×2%)×25%],应纳税所得额为6525万元[-1200+200+(30000×20%+20000×25%)-(50000×5.55%+30000×1%+20000×2%)],弥补上年亏损后应交所得税为1975.05万元[(6525-540)×33%],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78.2万元(540×33%),所得税费用为222万元[1975.05-(2750+50-178.2)+868.7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6218000

所得税费用

222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8687500

应交税费――所得税

19750500

(3)2008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625万元(10000×25%×25%),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25万元(500×25%),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88.75万元[(10000×5.55%+10000×2%)×25%],应纳税所得额为10435万元[60000-40000-4095-1500+500+(10000×25%-10000×5.55%-10000×2%)-(20000×20%+20000×25%-40000×5.55%-5000×0×5%-1000×1%-15000×1%-19000×2%)],应交所得税额为2608.75万元(10435×25%),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250万元[(20000×20%+20000×25%)×25%],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为696.25万元[(40000×5.55%+5000×0.5%+1000×1%+15000×1%+19000×2%)×25%],所得税费用为3601.25万元[2608×75-(625+125-2250)+(188.75-696.25)]。

借:所得税费用

36012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75000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6087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00000

(4)2009年: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5万元(100×25%),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75万元(300×25%),应纳税所得额为3325万[30000-20000-2105-1000-100-300-(8000×20%+12000×25%-20000×5×55%-8000×1%-12000×2%)],应交所得税额为831.25万元(3325×25%),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150万元[(8000×20%+12000×25%)×25%],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57.5万元[(20000×5.55%+8000×1%+12000×2%)×25%],所得税费用为1723.75万元(831.25+25+75+1150-357.5)。

借:所得税费用

17237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75000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8312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00000

(5)2010年: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5万元(100×25%),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万元(200×25%),应纳税所得额为700万元[10000-6000-655-1000-100-200-(10000×20%-10000×5.55%-10000×1%)],应交所得税额为175万元(700×25%),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0万元(10000×20%×25%),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63.75万元[(10000×5.55%+10000×1%)×25%],所得税费用为586.25万元(175+25+50+500-163.75)。

借:所得税费用

5862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37500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17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篇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递延所得税资产10篇

学习

艺术教育

阅读(22)

由于教育当局对艺术教育缺少认识,历来私立艺术专门学校,既不曾好好注意监督过,国立的又只近于敷衍,南来一个,北来一个。(或因人而设,在普通大学里又来一系。)有了学校必需校长,就随便委聘一个校长。校长聘定以后,除每年共总花个三四十万块钱,就不..

学习

在职工程硕士10篇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在职工程硕士10篇,内容包括在职研究生水利工程硕士,在职工程硕士考研。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对企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起到促进作用的同时,也显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进而影响了培养质量。一、工程硕士培养存在的问题

学习

多媒体制作10篇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多媒体制作10篇,内容包括多媒体制作和平面设计的区别,多媒体制作实例与技巧。我们还可以将现有的一些PDF文件作为素材,嵌入到电子杂志中。在当前打开的电子杂志中点击“导入PDF”按钮,然后选择预览模式为F18Sh还是HTML5(***5)。

学习

高压直流供电10篇

阅读(23)

本文为您介绍高压直流供电10篇,内容包括hvdc高压直流供电系统,中国高压直流供电线路。1、1低压直流供电系统结构为了能够满足电力系统的要求,即在孤岛和接入电网的状态下正常运行、连续供电性、电压稳定行、可扩展性等,在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学习

智能化变电站10篇

阅读(16)

本文为您介绍智能化变电站10篇,内容包括智能变电站成熟案例,智能化变电站技术问答。一、智能变电站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智能电网作为城市智能化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能源保障和先行者,也是城市智能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

学习

所得税10篇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所得税10篇,内容包括最新发表关于所得税文章,所得税汇总2012年。1.2通过控制销售收入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根据新税法相关规定,减少本期应纳税所得可通过推迟应纳税所得来实现,进而推迟或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晋通邮电公司

学习

职工大学10篇

阅读(28)

本文为您介绍职工大学10篇,内容包括职工大学成果汇报,职工大学历史使命。基于低碳经济的消费模式探析基于心理契约的员工工作投入度提升我国低碳***策实施现状与对策研究——以“限塑令”为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思想***治教

学习

职工养老10篇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职工养老10篇,内容包括什么是职工养老手册,职工养老文件汇编。1.实施范围狭窄。《劳动保险条例》基本上是在国有企业中实行的大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执行,而小集体企业、新建的集体企业和私人企业基本上尚未实行。改革开放

学习

高压供电10篇

阅读(22)

本文为您介绍高压供电10篇,内容包括高压供电系统识图,高压供电方式解。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电力系统向_________供电。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

学习

职工养老保险10篇

阅读(21)

本文为您介绍职工养老保险10篇,内容包括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举例,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大全。1.实施范围狭窄。《劳动保险条例》基本上是在国有企业中实行的大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执行,而小集体企业、新建的集体企业和私人企业基本上尚未实行

学习

企业所得税法10篇

阅读(23)

本文为您介绍企业所得税法10篇,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及细则,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范例6篇。

学习

广播媒体10篇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广播媒体10篇,内容包括广播电台媒体,广播媒体。④本文中的“娱乐内容”泛指非新闻、教育、记录类等内容之外的,为大众提供快乐、缓解生存压力的节目内容,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追求。参见百度百科“娱乐”词条。⑤⑧GuyStarkey《

学习

小学生活动总结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小学生活动总结,内容包括小学生活动总结万能模板,小学生活动方案及总结。一、活动内容具有针对性、教育性、实践性。五、六年级利用每个周五学生托管时间开展了去实践基地清捡白色垃圾、清除乱贴小广告活动、清扫、擦拭楼道

学习

宣传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宣传部上半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宣传部个人工作总结2000字,宣传部工作总结14篇。一是以学习中心组为龙头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目前,我市有***学习中心组45个,覆盖了全市各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各***学习中心组,强化领导负责

学习

所得税10篇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所得税10篇,内容包括最新发表关于所得税文章,所得税汇总2012年。1.2通过控制销售收入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根据新税法相关规定,减少本期应纳税所得可通过推迟应纳税所得来实现,进而推迟或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晋通邮电公司

学习

企业所得税税率10篇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企业所得税税率10篇,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年完整版。

学习

个人所得税税率10篇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个人所得税税率10篇,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奖金税率,个人劳务所得税税率。(来源:文章屋网)

学习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10篇

阅读(23)

本文为您介绍资本资产定价模型10篇,内容包括资产资本定价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案例分析。摘要:以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基础,指出顾客资产计量模型中应该考虑顾客信用因素的必要性,并将其导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建立计量模型的必然要求

学习

金融资产10篇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金融资产10篇,内容包括总结金融资产的内容,金融资产最基本特征。其二,变更金融结构的***策无疑是着眼于改善金融体系的效率。而对效率的理解,此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决策层几乎都是从单一金融资产的功能出发,去考虑拓宽企业融资

学习

交易性金融资产10篇

阅读(11)

本文为您介绍交易性金融资产10篇,内容包括初级交易性金融资产总结,交易性金融资产解读有哪些。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占用水平分析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占用水平,通过计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占用率来实现。交易性金融资产占用率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占

学习

所得税审计10篇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所得税审计10篇,内容包括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所得税审计资料清单。一、制定企业所得税的审计计划制定合理的企业所得税审计目标,为实现企业所得税审计指明方向;确定科学的企业所得税审计程序,使企业所得税审计不偏离审计目

学习

固定资产审计10篇

阅读(16)

本文为您介绍固定资产审计10篇,内容包括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范本,固定资产的审计思考及案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是和固定资产再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其本质就是固定资产再生产。它的范围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车船飞机购置和其它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