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1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立法工作有些滞后
1951年原***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养老保险方面的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需要。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都有明确规定,但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实际操作性还不强。1999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法律效力还远远不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红头文件推进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如一些民营企业拒绝参统,而社保经办部门又缺少办法,原因就是目前国家法律尚无强制性措施。
二是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
目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而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人数还很少,大量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部分民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民工、季节工、临时性用工等还没有参保。全国1.2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参保人数只有1200万人。如*市20*年底统计的数字显示,全市参统人数中,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占85.04%,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人数只占9.76%,大量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民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民工、季节工、临时性用工等还没有参保。
三是中断缴费人员逐年增多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力度的加大,部分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未继续缴费,中断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截止到20*年底*市因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中断缴费的人员已达41394人,占参统总人数的13.36%。企业在改制、破产、拍卖过程中,由于要与原国有企业置换身份,所有职工都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少部分人员重新与重组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大部分人员下岗或失业。原企业不再为其缴费,部分人员由于生活困难或未再就业无能力缴费,只好中断缴费。所以随着企业改制、破产工作力度的加大,中断缴费的人员还会逐年增多。这些人员如不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方面会减少实际缴费人数,另一方面会影响这些人员的退休待遇。
四是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还没有真正建立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做实,未能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基金的需求。现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即“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河北省企业是从1996年1月1日起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个人帐户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和参加工作的职工,由于之前单位和个人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虽缴费但没有建立个人帐户,没有为自己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积累,从而形成了养老保险金的“缺口”或“隐性债务”。就是建立了个人帐户的人员,由于没有做实,实际上是空帐运行。据世界银行推算,空帐数额约占年度GDP的40%,国内统计部门统计也在3万亿元左右。如此庞大的空帐规模,不逐步做实的话,长期“空帐运行”是无法支撑下去的。
五是女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尽合理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38号)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现执行的退休年龄,仍为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满55周岁、女工人(工人岗位)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无论那种情况下退休,男职工都比女职工晚退5到10年,即同一年龄参加工作,男职工都比女职工多5到10年工龄(缴费年限),退休时基础性养老金多5%到10%。女职工因缴费年限短,个人帐户基金积累少,而在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时,同一年龄退休的,不分男女计发月数相同,女职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就少。而大多数情况下,因女职工退休年龄小,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大,个人帐户养老金就会更少。所以,与《***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和《***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相比,***《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38号)规定的计算办法,对女职工有失公平。
六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
我国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差悬殊。如*市20*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为594元,不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退休金的一半。而且企业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群体较多,如部分2003年底以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企业工资改革以前(实行岗技工资以前)退休人员,一些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多年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和过去家属工厂的老家属工等。造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策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的原因,还有职工自身的原因等等。
七是统筹层次低
目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比较低,多数地区还未实现真正意义的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能力比较弱,拖欠养老金的现象随时有可能发生。就河北省来讲,虽然叫省级统筹,其实仍然是以各市、县(区)自收自支为主,省对基金有缺口的市、县进行部分调剂。未能实现全省统收统支。
八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还没建立起来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状况会有一定改善,但根据我国的财***承受能力,在短期内还难以有明显提高。所以,加快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是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生活的重要措施。但现在大部分国有企业效益不好,还无能力建立企业年金,股份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又不愿意拿出自己的利润去给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目前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虽然明确“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但缺乏强制性和法律性,还很难推进。
社会保障被称之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和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百姓关心。在众多的化解矛盾与调整利益机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无疑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并能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还需要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本文结合*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践,粗略谈几点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思考:
1、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立法步伐,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有法可依
国家应抓紧制定《社会保障法》,如出台时机暂不成熟,也应尽快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同时,随着形势变化,国家还应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或补充。要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如企业到工商行***管理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年检等手续时,必须先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工商行***管理部门应拒绝注册登记或年检,税务部门不提供发票,企业不能享受国债投资等。从各个环节上采取强制性措施,形成合力,促使企业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拒不参统,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应采取强有力的惩处措施,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覆盖范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率,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给各类企业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否则,光靠发几个红头文件,靠社保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做工作,搞宣传,是很难改变目前现状的。
2、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可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强其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互助互济功能。而且,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越大,保障程度越高,保障成本越低。《***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38号)已经明确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特别重要的是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把近年来发展迅猛且工龄结构相对年轻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吸引进来,不仅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可以迅速扩大,而且可以相应地减轻国有企业日益沉重的缴费负担。近年来,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大量招用农民工、临时工、季节工,且用上一年半载就辞退,不给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尤以建筑业、餐饮业为甚。所以,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民工、季节工等临时性用工的参保缴费和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研究制定被企业临时聘用的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退、下岗等人员的缴费和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等***策,并将其纳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一个重点。各级***府在招商引资时,应欢迎那些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商家,拒绝那些不遵纪守法,不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商家,更不能以牺牲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而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虽参加但不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其法人代表和企业,不能参加***府和社会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法人代表不能参加人民代表和***协委员选举。劳动保障、税务等部门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搞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对不按时足额缴费的,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要积极支持和鼓励职工通过行***的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
3、努力做好中断缴费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中断缴费人员充分认识到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本人将来领取养老金的好处。同时要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简化有关手续,提供优质服务,为中断缴费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方便。建议将中断缴费人员档案托管费,改为财***补贴,即由档案托管部门为中断缴费人员免费托管档案,以减轻这些人员的经济负担。
4、要加快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步伐,尽快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
尽管今年国家又在8个省区市搞做实个人帐户试点工作,但对全国来讲,范围很小。在全国范围内,应采取以下措施做实个人帐户。
一要转移部分存量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老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权益过去已转化为***府财***收入,并凝结在国有资产当中,这个债务是历史上国有体制下造成的,迟早都应该有国家来承担。但我们已不可能向历史追偿,只能通过各种筹资手段筹集资金来补上这个缺口。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提出,***府通过转移存量国有资产来偿付隐性的社会保障债务的具体办法有:①结合对我国企业的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革,将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划归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用股权收益支付隐性负债;②将部分国有企业划归社会保障机构进行经营,以其经营收入偿债;③将一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出售、租赁,以销售和租赁收入偿债。***府应当明确规定,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及国有企业股权调整过程中,不管以何种方式所得,都必须按照一定比例划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二要开征社会保障税。征收社会保障税支付养老保险金是国际上通行的办法,这样可使所有工薪收入的职工和用人单位都成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以增加基金积累,偿还“隐性债务”。
三要发行特别国债。发行长期的特别国债是***府支付养老保险转制成本的又一条可行的筹资渠道。有关资料介绍智利的经验表明,通过制定恰当的***策,特别国债的相当大部分(40%)由养老保险基金持有,既可以使养老保险转制平稳过渡,减小震荡,使转制的成本最小化,又可以从体制上改变***府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低效率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挤占挪用问题。
四要发行社会保障。通过发行社会保障,可以募捐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同时也可以提高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注。
五要减小个人帐户规模。在目前企业基本养老金缺口较大,财***压力难以承担的情况下,适当减小个人帐户规模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所以将个人帐户规模由原来的11%调整为8%是实事求是的,可行的。
六要分期分批逐步做实。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可以采取已退休的“老人”先不做实个人帐户,将新参加工作的即“新人”的个人帐户做实,“中人”从现在开始分步做实个人帐户。以我市2006年为例,如按8%做实个人帐户,我市一年需资金约2.47亿元,按5%做实个人帐户一年需资金约1.54亿元。可先将5%做实,今后有能力时再将另外3%的个人帐户逐步做实。这样可以缓解财***和基本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
5、调整女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和退休年龄,体现公平原则
在未改变女职工退休年龄之前,将女职工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改为45周岁退休的为195个月、50周岁退休的为170个月、55周岁退休的为139个月为宜。或者,国家对女职工退休年龄进行修改,只规定女职工退休的最小和最大退休年龄,如特殊工种退休45周岁到55周岁、正常退休50周岁到60周岁之间,由女职工自愿选择。这样可以更多地体现男女公平原则。
6、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据我们对*市企业调研,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一是在国家财***能力能够承受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适当降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幅度,以逐步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差距。
二是今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应向以下人员倾斜:①应向建国前参加***工作但享受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倾斜②应向参加过抗美援朝的人员倾斜。③应向工伤退休人员,特别是缴费年限短的工伤退休人员倾斜,最好有最低保证数。④对低收入人群继续按2002年、2004年调整待遇时一样制定特调***策。对养老金偏低的,根据缴费年限、退休时间等情况设保底数。⑤应向未按岗位技能工资为基数计算基本养老金人员倾斜,按新办法计算的除外。⑥对2003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应根据缴费年限、退休时间、养老金水平等不同情况进行适当倾斜。⑦企业退休干部是一个特殊群体,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应向2002年调整待遇时一样制定特调***策或根据原部队级别设保底数。如师级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1200元,团级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1000元,营级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800元,营级以下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750元。
三是将部分补贴如房补、书报费、20元生活补贴等列入统筹项目,并适当提高标准。
四是加快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前企业退休人员主要依靠基本养老金生活,应当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刘永富副部长的设想(见《中国社会保障》杂志20*年第6期),可以将企业养老金的结构逐步调整为五块。第一块是基础性养老金,由统筹基金支付,基金实行现收现支,体现***府责任,条件成熟时实行全国统筹。第二块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确定,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体现个人责任。第三块是地方养老金,在将来基础性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后,由省级***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确定,体现地区差别和地方***府责任。第四块是企业年金,在国家***策指导和税收优惠支持下,企业根据效益情况自主建立。第五块是商业保险,鼓励职工自愿参加,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如按照以上设想进行改革,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多源化,中央***府、地方***府、企业、职工个人、社会共同承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责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会有一定的提高。
五是加强对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稽核。对少报漏报工资基数,隐瞒缴费基数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当前,要特别注意稽核那些实际已在企业就业,应按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企业20%,个人8%)缴费,但因为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由职工本人按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基数和比例(20%)缴费的现象。要调整职工个人最低缴费基数,由不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不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7、完善省级统筹,确保企业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我省在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面,可采取以下措施:
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与地方***府脱钩,以减少地方***府对企业养老经办机构工作的干预;
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收统支,如条件暂不成熟,可先实行以市为单位统收统支,待条件成熟时,再实行全省统收统支;
明确省、市、县(区)***府的责任,统一规定地方财***负担基金缺口10%的机制,但对部级贫困县等老工业基地在***策上应给予适当倾斜。
8、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国家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具备条件的即赢利企业都必须依法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不建立的要进行处罚;积极建立的在税收特别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进行减免。
9、加强街道、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建设,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2
关键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
1引言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实施,相关条例的立法层次和权威性得到提高。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策宣传、执行力度不断增强,参保企业的数量和职工参保人数实现同步增加。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很多企业进行改革时,不以法律作为依据,缺乏法律的保障;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不善,不愿意为职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再加上部分职工,缺乏积极要求企业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相关部门监管者的使命没有执行好,导致企业和企业职工参保率不高,期中“漏报”“少投”“断保”的现象频频发生。这一问题存在已久,长此以往,不仅将严重影响社会养老事业的可持续进行,而且会直接损害“断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势必激化社会矛盾。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产生原因
2.1体制改革深入进行,违规***策滋生“断保”
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深入,由于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与转型加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数量飞速增加,受地方保护主义和片面***绩观的影响,不少地方***府纵容私营企业老板不缴或少缴部分职工参保费,以规避大部分人参保;以不纳入社会保障为参与投资的优惠条件。一些大企业也不乏“逃保”和“避保”问题,中小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更广泛存在这类问题。同时,有些职工由于没有意识到接续保险的重要性,自然选择一次性买断工龄、停薪留职,直接造成企业职工“断保”现象进一步加剧。
2.2养老保险支付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
目前,个人空账现象严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各地一方面降低企业支付比例,另一方面则借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当统筹基金不够时,就向个人账户透支,致使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迅速扩大,直接造成职工“断保”现象频频发生。
2.3缺乏监督机制,管理手段弱化
难以硬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基础性因素,同时制度设计本身的问题或是主因。部门间责任不清,分工不细,管理不到位、不精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形成挪用、违规等问题。目前,社会保险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收支运行机制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社会民众媒体监督。
2.4参保意识淡薄,严重影响参保率
①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为经营状况不佳,因此不愿意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②很多私营企业认为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是一种无效投入,不愿意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但是由于其自身工资水平有限,因此在缴纳养老保险金后,其生活质量就会受到很大影响。③有些企业认为技术管理人员能够为企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而一线工作人员产生的效益比较少,因此,只愿意为技术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④企业职工自身参保意识不强,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金个人8%的那一部分。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现象的危害
社会关系稳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建立起稳定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可以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如果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出现“断保”问题,则由于在参保期内其个人不缴纳养老保险金费用,企业也不再计算养老保险金缴纳时间,这样,在企业职工退休后,其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以及水平就会显著降低。由此可见,如果企业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长期处于中断状态,则就会与国家所推行的社会保险***策相违背,同时还会导致企业职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除此以外,这一现象还会为养老保险金的收支平衡带来不利影响,对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十分不利。
4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的对策
4.1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对养老保险制度以及缴纳养老保险金***策相关规定和精神问题的不了解和误解,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充分应用电视、广播、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公开、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通过宣传教育,使企业职工能够意识到缴纳养老保险金是国家为了保障企业职工老年生活,避免老年风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①还应该让企业能够认识到养老保险金制度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企业职工具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权利,企业应该在创造收益的同时,为职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义无反顾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让广大职工对企业充满信任和期待。②企业职工个人要树立养老意识,在职期间依据个人能力状况,为自己的养老问题做好长远规划。积极协同企业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打下基础。
4.2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行弹性缴费制度
要逐步改变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一缴费制度,要适应多层次就业人员的基本需求,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要逐步推行弹性缴费制度:①已经连续缴费15年,但是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出现中断缴费的问题,则其在退休时,养老保险金待遇也会相应的减少,为了有效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应该加强***策引导,尽量避免出现中断缴费人员。②一次性买断工龄,或者与企业解除劳务关系的人员,可以在选择发放安置费用以及事业保障金的同时,一次性缴纳全部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然能够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保障其老年生活。③对于“断保”人员,还应该综合考虑其个人经济收益情况,根据不同标准分档缴纳养老保险金。
4.3妥善解决转移接续和流动就业导致的断保难题
***府应该加强社保转移平台功能,实现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金完善***策,妥善解决养老保险金转移连接难点,通过整合全社会信息资源,可以建立***府、企业和个人就业三大信息平台,通过这一平台,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随时掌握企业经营生产规模、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信息。根据调查研究,40~49岁年龄段失业人数较多,对此,社保经办机构应该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确保其在重新就业后能够立即续缴养老保险金。
4.4强化养老制度、***策管理和法律体系建设
要加快养老保障立法建设,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养老保险增值保值法”“养老保险征缴法”等等系列法律。出台与法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将养老保险制度纳入以法监管的轨道。当前,要强化对企业缴费情况的***监督和稽核工作。***府应该对企业缴费实际情况加强监督和审查,重点稽核对象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人数以及缴费工资基数,应该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并且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征缴力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社保机构与税务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确保养老保险金能够及时征缴。
4.5加大经办机构建设力度,提升执行能力
强化基金征缴工作的执行能力,可以考虑用垂直管理替代当前的属地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经办结构能力。制度的全覆盖不仅有利于缓解养老保险金的财务压力,为基金提供新的资金来源,更有助于实现“老有所养”的制度目标。各级地方***府应该加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力度,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应该做到以下两点:①综合考虑社会保险部门的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强度,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②增加社会保险方面的经费投入,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保障经费的顺利支出。
4.6要完善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
企业职工缴纳越多的养老保险金,则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就能够依法享受更多补贴,为了保障这一原则,不仅需要优化计算指数,而且还应该重点强调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在养老金计算中的重要作用。在计算基础性养老金时,应该依据企业职工缴纳时间的长短,适当调节计算系数,这样才能强调突出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的重要作用。
5结语
综上所述,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养老保险发生“断保”,关系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府要切实加强养老制度、***策管理和法律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保险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意识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企业职工应当树立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理念,在享受社会保险的同时,要依法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缴纳自己应当缴纳的费用,积极配合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为养老保险改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样,当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从社保经办机构处领取养老金,保障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钱宽华.解决企业职工的“断保”问题———以江苏省为例探讨问题成因与对策[J].中国社会保障,2011(10):40~41.
[2]汤惠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探讨[J].江苏商报•建筑界,2013(09):187.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3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立法工作有些滞后
1951年原***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养老保险方面的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需要。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都有明确规定,但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实际操作性还不强。1999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法律效力还远远不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红头文件推进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如一些民营企业拒绝参统,而社保经办部门又缺少办法,原因就是目前国家法律尚无强制性措施。
二是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
目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而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人数还很少,大量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部分民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民工、季节工、临时性用工等还没有参保。全国1.2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参保人数只有1200万人。如张家口市2005年底统计的数字显示,全市参统人数中,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占85.04%,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人数只占9.76%,大量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民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民工、季节工、临时性用工等还没有参保。
三是中断缴费人员逐年增多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力度的加大,部分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未继续缴费,中断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截止到2005年底张家口市因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中断缴费的人员已达41394人,占参统总人数的13.36%。企业在改制、破产、拍卖过程中,由于要与原国有企业置换身份,所有职工都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少部分人员重新与重组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大部分人员下岗或失业。原企业不再为其缴费,部分人员由于生活困难或未再就业无能力缴费,只好中断缴费。所以随着企业改制、破产工作力度的加大,中断缴费的人员还会逐年增多。这些人员如不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方面会减少实际缴费人数,另一方面会影响这些人员的退休待遇。
四是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还没有真正建立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做实,未能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基金的需求。现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即“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河北省企业是从1996年1月1日起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个人帐户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和参加工作的职工,由于之前单位和个人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虽缴费但没有建立个人帐户,没有为自己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积累,从而形成了养老保险金的“缺口”或“隐性债务”。就是建立了个人帐户的人员,由于没有做实,实际上是空帐运行。据世界银行推算,空帐数额约占年度GDP的40%,国内统计部门统计也在3万亿元左右。如此庞大的空帐规模,不逐步做实的话,长期“空帐运行”是无法支撑下去的。
五是女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尽合理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现执行的退休年龄,仍为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满55周岁、女工人(工人岗位)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无论那种情况下退休,男职工都比女职工晚退5到10年,即同一年龄参加工作,男职工都比女职工多5到10年工龄(缴费年限),退休时基础性养老金多5%到10%。女职工因缴费年限短,个人帐户基金积累少,而在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时,同一年龄退休的,不分男女计发月数相同,女职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就少。而大多数情况下,因女职工退休年龄小,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大,个人帐户养老金就会更少。所以,与《***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和《***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相比,***《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的计算办法,对女职工有失公平。
六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
我国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差悬殊。如张家口市2005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为594元,不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退休金的一半。而且企业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群体较多,如部分2003年底以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企业工资改革以前(实行岗技工资以前)退休人员,一些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多年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和过去家属工厂的老家属工等。造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策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的原因,还有职工自身的原因等等。
七是统筹层次低
目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比较低,多数地区还未实现真正意义的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能力比较弱,拖欠养老金的现象随时有可能发生。就河北省来讲,虽然叫省级统筹,其实仍然是以各市、县(区)自收自支为主,省对基金有缺口的市、县进行部分调剂。未能实现全省统收统支。
八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还没建立起来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状况会有一定改善,但根据我国的财***承受能力,在短期内还难以有明显提高。所以,加快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是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生活的重要措施。但现在大部分国有企业效益不好,还无能力建立企业年金,股份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又不愿意拿出自己的利润去给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目前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虽然明确“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但缺乏强制性和法律性,还很难推进。
社会保障被称之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和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百姓关心。在众多的化解矛盾与调整利益机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无疑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并能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还需要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本文结合张家口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践,粗略谈几点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思考:
1、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立法步伐,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有法可依
国家应抓紧制定《社会保障法》,如出台时机暂不成熟,也应尽快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同时,随着形势变化,国家还应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或补充。要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如企业到工商行***管理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年检等手续时,必须先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工商行***管理部门应拒绝注册登记或年检,税务部门不提供发票,企业不能享受国债投资等。从各个环节上采取强制性措施,形成合力,促使企业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拒不参统,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应采取强有力的惩处措施,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覆盖范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率,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给各类企业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否则,光靠发几个红头文件,靠社保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做工作,搞宣传,是很难改变目前现状的。
2、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可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强其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互助互济功能。而且,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越大,保障程度越高,保障成本越低。《***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已经明确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特别重要的是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把近年来发展迅猛且工龄结构相对年轻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吸引进来,不仅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可以迅速扩大,而且可以相应地减轻国有企业日益沉重的缴费负担。近年来,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大量招用农民工、临时工、季节工,且用上一年半载就辞退,不给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尤以建筑业、餐饮业为甚。所以,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民工、季节工等临时性用工的参保缴费和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研究制定被企业临时聘用的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退、下岗等人员的缴费和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等***策,并将其纳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一个重点。各级***府在招商引资时,应欢迎那些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商家,拒绝那些不遵纪守法,不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商家,更不能以牺牲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而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虽参加但不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其法人代表和企业,不能参加***府和社会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法人代表不能参加人民代表和***协委员选举。劳动保障、税务等部门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搞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对不按时足额缴费的,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要积极支持和鼓励职工通过行***的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
3、努力做好中断缴费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中断缴费人员充分认识到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本人将来领取养老金的好处。同时要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简化有关手续,提供优质服务,为中断缴费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方便。建议将中断缴费人员档案托管费,改为财***补贴,即由档案托管部门为中断缴费人员免费托管档案,以减轻这些人员的经济负担。
4、要加快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步伐,尽快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
尽管今年国家又在8个省区市搞做实个人帐户试点工作,但对全国来讲,范围很小。在全国范围内,应采取以下措施做实个人帐户。
一要转移部分存量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老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权益过去已转化为***府财***收入,并凝结在国有资产当中,这个债务是历史上国有体制下造成的,迟早都应该有国家来承担。但我们已不可能向历史追偿,只能通过各种筹资手段筹集资金来补上这个缺口。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提出,***府通过转移存量国有资产来偿付隐性的社会保障债务的具体办法有:①结合对我国企业的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革,将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划归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用股权收益支付隐性负债;②将部分国有企业划归社会保障机构进行经营,以其经营收入偿债;③将一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出售、租赁,以销售和租赁收入偿债。***府应当明确规定,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及国有企业股权调整过程中,不管以何种方式所得,都必须按照一定比例划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二要开征社会保障税。征收社会保障税支付养老保险金是国际上通行的办法,这样可使所有工薪收入的职工和用人单位都成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以增加基金积累,偿还“隐性债务”。
三要发行特别国债。发行长期的特别国债是***府支付养老保险转制成本的又一条可行的筹资渠道。有关资料介绍智利的经验表明,通过制定恰当的***策,特别国债的相当大部分(40%)由养老保险基金持有,既可以使养老保险转制平稳过渡,减小震荡,使转制的成本最小化,又可以从体制上改变***府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低效率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挤占挪用问题。
四要发行社会保障。通过发行社会保障,可以募捐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同时也可以提高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注。
五要减小个人帐户规模。在目前企业基本养老金缺口较大,财***压力难以承担的情况下,适当减小个人帐户规模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所以将个人帐户规模由原来的11%调整为8%是实事求是的,可行的。
六要分期分批逐步做实。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可以采取已退休的“老人”先不做实个人帐户,将新参加工作的即“新人”的个人帐户做实,“中人”从现在开始分步做实个人帐户。以我市2006年为例,如按8%做实个人帐户,我市一年需资金约2.47亿元,按5%做实个人帐户一年需资金约1.54亿元。可先将5%做实,今后有能力时再将另外3%的个人帐户逐步做实。这样可以缓解财***和基本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
5、调整女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和退休年龄,体现公平原则
在未改变女职工退休年龄之前,将女职工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改为45周岁退休的为195个月、50周岁退休的为170个月、55周岁退休的为139个月为宜。或者,国家对女职工退休年龄进行修改,只规定女职工退休的最小和最大退休年龄,如特殊工种退休45周岁到55周岁、正常退休50周岁到60周岁之间,由女职工自愿选择。这样可以更多地体现男女公平原则。
6、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据我们对张家口市企业调研,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一是在国家财***能力能够承受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适当降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幅度,以逐步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差距。
二是今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应向以下人员倾斜:①应向建国前参加***工作但享受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倾斜②应向参加过抗美援朝的人员倾斜。③应向工伤退休人员,特别是缴费年限短的工伤退休人员倾斜,最好有最低保证数。④对低收入人群继续按2002年、2004年调整待遇时一样制定特调***策。对养老金偏低的,根据缴费年限、退休时间等情况设保底数。⑤应向未按岗位技能工资为基数计算基本养老金人员倾斜,按新办法计算的除外。⑥对2003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应根据缴费年限、退休时间、养老金水平等不同情况进行适当倾斜。⑦企业退休干部是一个特殊群体,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应向2002年调整待遇时一样制定特调***策或根据原部队级别设保底数。如师级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1200元,团级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1000元,营级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800元,营级以下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750元。
三是将部分补贴如房补、书报费、20元生活补贴等列入统筹项目,并适当提高标准。
四是加快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前企业退休人员主要依靠基本养老金生活,应当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刘永富副部长的设想(见《中国社会保障》杂志2005年第6期),可以将企业养老金的结构逐步调整为五块。第一块是基础性养老金,由统筹基金支付,基金实行现收现支,体现***府责任,条件成熟时实行全国统筹。第二块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确定,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体现个人责任。第三块是地方养老金,在将来基础性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后,由省级***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确定,体现地区差别和地方***府责任。第四块是企业年金,在国家***策指导和税收优惠支持下,企业根据效益情况自主建立。第五块是商业保险,鼓励职工自愿参加,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如按照以上设想进行改革,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多源化,中央***府、地方***府、企业、职工个人、社会共同承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责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会有一定的提高。
五是加强对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稽核。对少报漏报工资基数,隐瞒缴费基数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当前,要特别注意稽核那些实际已在企业就业,应按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企业20%,个人8%)缴费,但因为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由职工本人按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基数和比例(20%)缴费的现象。要调整职工个人最低缴费基数,由不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不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7、完善省级统筹,确保企业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我省在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面,可采取以下措施:
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与地方***府脱钩,以减少地方***府对企业养老经办机构工作的干预;
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收统支,如条件暂不成熟,可先实行以市为单位统收统支,待条件成熟时,再实行全省统收统支;
明确省、市、县(区)***府的责任,统一规定地方财***负担基金缺口10%的机制,但对部级贫困县等老工业基地在***策上应给予适当倾斜。
8、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国家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具备条件的即赢利企业都必须依法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不建立的要进行处罚;积极建立的在税收特别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进行减免。
9、加强街道、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建设,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4
关键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社会保障需要,在我国强制建立并推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消除了企业职工参加企业工作离退休后基本生活的后顾之忧,也是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求企业以及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在职工退休或者是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发放养老金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费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员工由于企业破产、个人跳槽或者是跨省市调整工作岗位,这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需要对基本养老关系进行转移续接,在这一过程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员工以及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上的办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或者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进行调整,已经成为社会保障领域内制度改革的焦点问题,这对于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分析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繁琐。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在经济制度改革深化开展滞后,我国劳动力跨地区就业以及职工跳槽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的人群数量迅速增加。但是由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企业跨区域转移过程中,不同经办机构对于企业职工材料需求、关系转移操作流程以及方法程序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特别是养老保险转移会涉及到各方不同利益,因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存在着手续特别繁琐的问题。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转出容易、转入困难,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必须经过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核同意,耗时费力、关系转移办理效率非常低。
(二)不同企业之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一,企业支付负担有所不同,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受到制约。由于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企业为职工所提供的养老待遇水平以及支付负担也是不同的,如果企业由养老待遇水平高、缴费标准较低的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时,就有可能造成基本养老保险纠纷问题的发生,造成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续接困难。
(三)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续接责任划分不清晰。当前我国针对养老保险的转移续接还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持,各地出台的试行办法以及地方***策只适合当地区域,这就造成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续接管理责任意识不清晰,这也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特别是跨省级转移过程中出现各种制约问题的首要原因。(四)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续接***策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前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续接中存在着一系列不合理的辅助制度,例如在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过程中对于职工年龄、工作年限、缴费年限或者是缴费标准等设置苛刻的附加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困难,同时也侵害了职工的正当权益。
二、养老保险转移相关***策分析
当前针对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相关***策,主要依据就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其他部门拟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暂行办法中对于“跨省转移”、“转移基金”、“一地领取”、“权益累计”、“同样待遇”等***策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跨省转移”主要是为了解决在一些地区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后跨省转移困难的问题,“一地领取”则是为了让符合相关参保条件能够明确在一地领取基本养老金,“权益累计”则是为了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能够将不同地方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同样待遇”则主要是为了让农民工享受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主要解决了当前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存在的跨省转移接续、异地权益认同问、农民工退保问题、管理服务方便群众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分别在适用范围对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原则、资金转移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以及基本养老金计发等关键问题上,进行了细致的解释,这对于推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十分有利。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措施研究
(一)首先企业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提供便利条件。对企业职工及时办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是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同时更是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因此,企业应该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将基本养老保险贯穿于企业的全员,同时积极向员工做好宣传,使其认识到参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同时这也是增强员工对于企业归属感的重要方式。
(二)推动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由于我国就业流动越来越快,劳动力在不同区域以及不同企业之间单位更换日益频繁,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以及管理工作任务量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一些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水平低,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繁琐,存在严重的续接不畅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企业以及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该强化信息化体系的建设,通过采取各种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将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费用金额、记录、支付、核算以及查询汇入信息化的系统管理之中,当企业职工转移养老保险时可以实现跨区域的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查询,并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关系的转移与续接,借助于规范化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顺利完成。
(三)进一步的提高我国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的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化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必须依赖于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升来实现。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进行提升,主要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及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营调剂使用等几方面。在具体的实施策略上,首先国家主管部门应该逐步实现省级区域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并逐步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支作为关键核心的全国社会保险统筹体系,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和分配适用范围。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简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流程,同时也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的调剂使用,有利于降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提高基金运转、使用以及管理的整体效率。
四、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不同区域产业不断的升级调整,跨省市跨地区劳动就业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程度更高,这也是我国城市化不断加快的基本表现。在劳动力大规模频繁流动的环境下,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已经成为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提高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莹.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几个基本问题的反思[J].经营管理者,2013(06).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5
风险是人类社会始终面临的一大现实问题。卢曼认为,所谓风险是指“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性”,具有不确定性和潜在危害性两个基本特征,当不确定性因素持续恶化,潜在危害性转变为现实危害性时,潜在风险问题就会转化为现实问题。风险也是当前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风险问题已经对养老保险制度衍化路径、目标理念以及发展过程等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问题产生根源的不同,本文将其分为经济性风险因素和社会性风险因素两类。经济性风险因素主要是指那些因外部经济环境条件变化而可能对制度产生损伤的因素,包括财***收支失衡风险因素、运营管理风险因素及劳动力市场风险因素等。社会性风险因素主要是指那些由于社会文化条件变化而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及社会损伤状况产生的因素,包括人口老龄化风险因素、社会阶层分化风险因素、社会流动风险因素及社会转型风险因素等方面的内容。本文对经济性风险因素的分析重点在于“财”或“物”等因素,而对社会性风险的分析则主要是那些与制度实施密切相关的“利益人”,尤其是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群体,如农民工群体等。由于风险问题具有滞后性、间接性及隐蔽性等特征,风险后果常常可以预测,因此如能及时对影响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甄别并加以防范,就会对现有制度的筹资模式、养老资源配置结构、养老保险机制形成以及公众参与意愿等产生推动作用,进而提升制度的整体实施效果。
(一)经济性风险因素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风险因素。现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劳动保险制度衍化而来的,最初针对的目标群体主要是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中具有正式职业身份的人群,实行企业单方缴费制,按照现收现付制模式对账户资金进行运营。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非正式职业群体的不断加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养老金水平差距较大以及养老保险历史债务不明确等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养老保险财务风险不断加大。根据蒋云赟等学者的预测,如果维持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标准不变的话,该体系将很快无法实现代际收支平衡。制度管理与运营风险因素。由于目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尚未完全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运营权主要掌握在地方***府手中。这种属地化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已经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畅,制度运营效率低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比较单一,投资回报率整体偏低。2013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高达12415.64亿元,但基金权益投资收益率仅有5.54%,养老金投资主要流向银行存款、债券、信托投资等相对比较保守的领域,导致资金增值保值能力普遍偏低。此外,在属地化管理模式下,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不顺畅、制度标准分割以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程度低等问题十分突出,使得参保人对养老保险各项服务指标的满意度与总体的满意度水平都很低。如果按照世界银行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评价体系来衡量的话,在制度覆盖广泛性、可负担性、充足性和公平性等多个方面,现行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评价标准。
(二)社会性风险因素
人口老龄化风险因素。按照联合国确立的人口老龄化社会标准,中国早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013年中国老龄人口已经突破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预测,到2020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规模将达到2.48亿,人口老龄化水平将升至17.17%;2050年时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4亿,人口老龄化水平至少将达到30%。人口老龄化水平风险因素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是十分深刻而久远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较高的老龄化水平将使现有代际间养老资源交换平衡关系发生断裂。维持代际间养老资源交换平衡关系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保持代际间人口比例的协调性。但是在人口老龄化水平持续上升的情形下,代际间人口比例关系正在被打破。2005年中国城镇老年人口赡养率为26.2%,2013年已经上升至33.19%,黑龙江等省份甚至已经高达63.24%,远远超出国际通行的25%赡养代际平衡临界点。如果继续维持当前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与缴费比例不变的话,当代人的缴费负担势必会被极大地增加。第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状况将进一步加剧。根据马骏等学者的测算,在人口老龄化水平持续提高的背景下,2030年中国养老金缺口将达到68.2万亿元,占当年GDP的38.7%。第三,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将持续下降。如果保持当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长率水平基本不变的话,人口老龄化水平的上升将会使领取养老金的人数急剧膨胀,导致养老金支出规模不断加大,养老金替代率水平持续下降。社会阶层分化风险因素。自1980年代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社会阶层分化状况越来越严重。仇立平将中国现有社会阶层划分为劳动阶级(即工人和农民)、资本所有者阶级、专业技术人员阶级及管理者阶级。社会阶层分化加剧了各个阶层在养老资源占有方面的不均衡状况,进而使各个阶层在享受养老保障待遇方面的差别更加显著,导致制度的不公平性更加突出。总体上讲,当前中国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享受着比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后可以获得大约相当于原工资水平80~90%左右的退休金,足以维持比较体面的生活。而企业职工退休后仅能获得相当于原工资水平50~70%左右的退休金。由于企业职工的工资基数本来就比较低,因此他们领取的退休金数额也比较低,对很多退休职工来说仅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很难满足较高层次的生活需求,这种状况将对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产生比较负面的影响。社会流动风险因素。社会流动是指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及不同职业人群之间的转化。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最显著特征是农业从业者向城市从业者身份的转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字,中国在1982年到2000年的18年间,有大约2.0657亿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到城市。200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亿,2012年末已经超过2.6亿,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仅有4543万。农民工阶层的养老保险问题也因此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将农民工等群体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已经成为解决他们养老问题的重要途径。但由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缴费标准较高、缴费期限长等问题,与农民工等非正式职业群体的实际收入状况尚有一定差距,导致大量农民工群体仍然被排除在制度之外,成为游离于正式制度之外的弱势社会群体。社会结构转型风险因素。社会结构是指某个地区或国家的社会成员在资源占有、组织方式及关系格局等方面的基本状况。社会结构转型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领域变革的重要内容,包括生产组织形式、社会心态、社会意识形态、人们的价值观念及行为等多个方面。陆学艺等指出,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化,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化,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化。受家庭结构小型化及少子女化等因素的影响,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已经趋于瓦解。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中国平均家庭人口规模仅有3.10人,比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少了0.34人,而当年离开户籍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了2.6139亿。家庭规模的缩小和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已经对传统家庭养老方式产生了比较负面的影响。社会化养老保险取代家庭养老已经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种状况下,如何为失去家庭养老保障的人群提供社会化养老保障已经成为当前制度所必须面对的重要风险问题。
二、风险成因分析
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风险因素产生的过程,事实上就是制度随着外部社会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过程,也是各个利益相关者群体相互博弈的过程。本文对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问题根源的分析,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展开。宏观层面以社会文化环境分析为主,微观层面主要以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分析为主。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至少存在着参保职工、企业经营者、***府管理者、社区组织、医院及媒体等多个利益相关者群体。依据不同群体与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和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两类。其中,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主要包括***府、企业和参保职工等社会群体,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主要包括社区组织、与制度实施产生间接关系的群体。本文在微观层面的分析中主要选择与制度实施利益关系最为密切、影响范围及程度最为深刻的***府、企业和参保者等群体进行分析,以此来探讨养老保险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文化环境的不协调性
社会文化环境是影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诺斯指出,任何制度的产生及发展都与社会文化观念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是制度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能够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在认知体系及社会认知氛围而对制度的形成产生推动或制约作用,制度规则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人们适应文化传统进而形成行为规范的过程。当养老保险制度与所处的环境相匹配并且能够与利益相关者群体形成良好互动关系时,制度就能够发挥最大效用。相反,当制度与社会文化环境不相适应时,制度的有效性就会受到影响。长期以来,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家庭养老模式一直是中国国民解决养老问题的主要途径。这一模式与中国传统的社会文化结构大体上是相匹配的,“忠”、“孝”等伦理观念的存在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能够延续的重要文化基础,老年一代对家庭财产分配和处置权的控制是其社会条件,代际间人口比例的基本协调是重要的人口条件。然而,在当前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情形下,制度与社会文化环境的不兼容性日渐突出,导致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各种风险问题也不断出现。
(二)***府责任的缺位
由于存在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和个人短视等外部性问题,***府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干预显得极为必要。从***治角度来看,***府通过构建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缩小社会各阶层间的收入差距,缓解社会矛盾,进而维护***权的稳定。从社会角度来讲,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府维护社会和谐的局面,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从经济角度来看,***府通过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控制能够有效地干预资本市场,调节资本市场规模,进而保持并促进经济的发展。***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经济方面的责任主要包括财***支付责任和运营管理责任两方面。在财***责任方面,***府不仅要承担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责任,而且还要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兜底责任。由于***府未能及时承担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型的巨大成本和个人账户债务问题,导致养老金缺口越来越大。根据《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报告》的预测,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已经高达18.3万亿元。虽然近年来各级***府加大了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财***补贴,从2010年的195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2526亿元,但是与当前巨大的养老金缺口相比,仍微不足道。在基金运营管理方面,由于***府未能及时制定有效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运营规则,导致由各个地方***府所掌握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效率整体偏低。在中央***府层面,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管理及运营机构,负责对庞大的养老保险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由于投资渠道比较单一,投资方式相对简单,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整体上偏低,***府需要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与比例,以此来提高整体投资回报水平。
(三)企业的“理性”决策
企业是制度执行的目标对象之一,也是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方及接受方,制度的实施只有在得到企业配合的前提下,才能得以顺利进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其长远发展。首先,企业通过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既履行了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有利于增加社会声誉度,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其次,企业通过构建职工退休养老保障机制,有助于提高退休职工的生活质量,满足职工的多层次需求,使他们获得心理上的稳定感和安全感,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产生强大的工作动力,提高生产效率。然而,在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类型企业的经营状况、利润水平以及职工工资水平差距比较大,基于理性人“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不同企业往往会选择不同的策略来参与制度。对于那些经济效益较好、养老负担较轻的企业,尤其是垄断型国有企业来说,往往会按照养老保险缴费的最高标准,即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而对于那些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雇佣较多青壮年劳动力、经济效益较差、养老负担较重的加工制造类中小私营企业来说,因过高的缴费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他们往往会选择按照最低标准,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60%进行缴费,甚至还会采取少报瞒报职工人数、减少缴费工资基数等方法来降低企业成本,这就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风险互济功能被极大地降低,制度公平性目标受到很大影响。
(四)参保者的逆向选择
企业职工是养老保险制度最直接的参与者,他们持续的缴费责任是制度得以延续的基本条件。从长远来看,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有利于以大数法则形式解决职工个体退出劳动力市场后的养老风险,保障参保者的老年生活质量。但从短期来看,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可能会对其当前利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逆向选择问题的产生。中国目前确立的企业职工缴费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如果加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社会保险缴费项目,职工个人社会保障综合缴费水平将超过其基本工资的16%,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们的当前工资收入水平。对于那些工资基数比较低、自我保障能力较弱的职工来说,当收入水平的降低影响到当前生活质量时,他们往往会通过逃费、减少缴费,或者选择最低缴费标准等方式来规避制度。而那些工资收入比较高、自我保障能力比较强的职工则倾向于选择最高缴费标准来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制度的本质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养老能力,这一逆向选择会导致养老资源分配不公,削弱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能力,降低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加大社会整体的养老风险。
三、风险防范措施及***策建议
总体来讲,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的基本社会制度,较好地反映了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目标理念,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企业职工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群体间形成了比较良性的互动关系,能够为企业退休职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强化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目的论视角来看,通过全面、系统地对影响制度运行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判断,有助于***府及时了解制度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群体如个人、家庭、企业以及社区等所产生的影响,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策,提高***治决策的民主程度。从冲突论视角来讲,由于风险具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功能,通过对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问题的分析,能够帮助***策制定者及时发现并识别制度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而强化并巩固其正功能,减弱或消除其负功能。就目前而言,***府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来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抗风险能力。
1.强化养老保险资源分配的均等性。
***府要持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群体平等参与制度的机会;要不断地缩小不同职业群体、不同类型企业职工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方面的差距。同时,还要顺应社会转型及社会阶层分化的新形势,适当调整参保条件和缴费标准,将农民工等新的社会群体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保障其平等地享有养老资源的权利。
2.尽早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许多发达国家都为企业职工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例如,英国为企业职工建立起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构成的“三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日本建立了“国民年金”与“共济年金”相结合的双层养老保障机制。我们应不断完善现有“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和税收优惠***策,以推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3.强化***府财***和监管责任。
各级***府应持续不断地增加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投入,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同时,***府应充分拓展养老保险筹资渠道,积极发挥慈善事业、事业等方面的筹资功能,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领域,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并且要大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域。
4.加快养老保险法律规范建设。
要在引导人们的养老行为从伦理道德等非制度性规范向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规范转变的同时,高度重视传统家庭养老等非正式养老方式的功能与作用。加紧颁布《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从法律层面确立老年人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合法地位,切实维护他们的养老权益。
5.充分发挥非***府组织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6
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中心任务。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任务是: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交费***策,扩大覆盖范围,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划清界限划清中央与地方、***府与企业及个人的责任;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
员基本养老院按时足额发放做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策和工作机制,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利益。对过去拖欠的基本养老金,各地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发拖欠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调整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加以解决。
三、扩大基本养老金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
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金覆盖范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四、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做实个人帐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
,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要继续抓好东北三省做实个人帐户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订其他地区扩大做实个人帐户试点的具体方案,报***批准后实施。国家制定个人帐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
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
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应收。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7
一、目标和原则从**年10月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办法。市级统筹的目标为“统一***策、统一标准、统一业务规程、统一基金管理”。市级统筹的基本原则是“明确责任、强化征缴、严格预算、确保发放”。
二、实施范围本市行***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以及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具体按《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若干意见》*****〔**〕58号执行),统一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范围。统筹区域的单位为**市本级、肥东县、肥西县和长丰县。
三、规范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统一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凡在统筹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同关系的编制外人员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个人,均要执行《**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以及相关配套***策。
(二)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计发待遇标准1.缴费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统一执行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现行为8%,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为20%,其中下岗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17%。费率调整执行省统一规定。2.缴费基数。缴费单位以全部职工(或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作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人均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底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3.计发待遇。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办〔**〕30号)和市***府64号令规定标准计发养老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标准和时间按省规定办理。超出上述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养老金支付项目和数额,不纳入统筹支付范围。
(三)统一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1.基础工作管理。全市统一规范业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办事程序,统一制定使用相关的帐、表、卡、册,统一确定企业和职工的编码。
2.信息工程建设。市本级和三县实现计算机联网,使用统一的“金保工程”计算机管理操作系统,对基本养老保险基础数据统一到市级实行集中管理。
3.业务管理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由市、县分级经办,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按现行审批权限办理。各县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工、非因工致残以及企业破产提前退休的,按规定权限报审批;各县正常退休审批权限不变,但须报市级备案。市本级要加强对3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程序,完善操作办法,全面提高养老保险管理层次和管理水平。
四、实行市级统筹基金统一管理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管理。预算实行汇总编制,统一审批执行。(一)统一预算编制市、县应分别编制年度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预算要以确保发放为目的,做到收支平衡。预算编制应遵循“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确保发放”的原则。各县于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一年度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并形成预算草案,经县***府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由市汇总编制地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报市***府批准执行。预算指标中的参保缴费人数、缴费工资基数、基金征缴率、清欠率、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市级统筹补助资金等重要指标,每年由市劳动保障局、财***局、地税局共同确定后下达,作为编制预算的基础数据和市级统筹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统一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市、县养老保险基金财***专户和基金支出帐户,用于市本级和各县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拨付。本办法实施前的市本级和各县历年养老保险结余基金转为积累基金,分别转入由市财***局和各县***府指定的养老保险积累基金专户。各县开设的养老保险积累基金专户由市财***局实行统一管理。各县动用养老保险积累基金专户资金时,需报市劳动保障局、财***局核批。本办法实施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全部划入市养老保险积累基金专户,按市、县分别核算。各县按月编制基金支出计划,送市劳动保障、***门审核。各县养老保险基金财***专户应保证预留1个月的周转资金。市财***局根据各县基金征缴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在各县发生养老保险基金周转困难时,市财***局从该县养老保险积累基金专户和该县中央转移支付及省级补助资金中调度资金解决;再有不足时,市财***调度资金,拨至各县养老保险基金财***专户,县***门应及时向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拨付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市财***调度资金在编制第二年预算时清算结清。
(三)年终考核清算年终,根据市下达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结**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按照市、县分担机制,对县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级统筹资金补助各县的依据。对未完成年度目标和基金预算的,各县发生的当年基金缺口,由各县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弥补。同时,市、县结清年度发生的往来款项,在各县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央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统筹补助资金到位后,仍出现基金缺口的,由各县***府承担。遇***策性调整养老金因素造成的基金缺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各级财***承担。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8
1.制度结构性成因
在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过程中,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执******基本路线的基石,经济发展被认为是发展的核心。这一时期国家***治生活中的主要内容是使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平稳过渡。在这种特殊背景下,所有其他制度的选择都受经济体制改革的制约。以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本是和经济制度相并列为国家重要制度。但在养老保险改革的初期,它仅被定位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作为配套措施,它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减轻国有企业在养老保险方面的负担:二是使更多的劳动者拥有养老保障,以便给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在模式选择上,一方面,费用要由企业一方负担向多方负担转变,即费用采取社会统筹方式;另一方面,建立个人账户,使劳动者通过个人缴费为自己的养老作准备,也使更多的人能够进入制度。这个时期社会保障制度追求公平的社会目标并没有在***策制定者的考虑之列。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中,经济生活中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也体现在养老保险***策的制定中。1995年《***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公平与效率结合”的原则,同样将效率原则放置到重要位置。在养老保险模式的选择上更多地考虑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而没有顾及它对包括女性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影响。养老保险的社会公平价值追求被忽视,作为社会公平重要部分的性别公平更不在***策制定者考虑之列了。同时,作为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形式和调节社会不同阶层利益的重要手段,养老保险制度还受经济水平、利益关系、意识形态等***治变量的深刻影响。首先,经济水平在养老保险模式的选择上起着关键的作用。在制度模式选择的初期,我国处于全世界最不发达的低收入国家行列,大量的贫困人口依然存在。在这种经济水平中,国家财力支撑有限,没有实力选择像西方发达国家所采用的更注重公平的普遍保障模式养老金制度。其次,部门决策者本身具有部门利益与性别利益。在我国养老保险***策改革过程中,行***部门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决定***策的方向,期间缺乏其他机构和公民的参与、制约和监督。行***部门人员和企业分属不同的所有制部门,企业养老保险的改革与他们切身利益无关,他们较能理智地选择对经济发展有效率的模式而不更注重公平的模式。相对应的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几十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在改革后企业养老金与平均工资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仍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导致企业养老金的水平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差距很大。部门利益在养老保险模式选择中得到充分的表现。此外,在我国高层的行***部门,男女两性的比例相差很大。女性一般只占高层行***部门人数的20%左右,且其中能够对***策起关键作用的女性人员更少。女性决策人员的不足会造成***策制定中性别意识的缺失,***策对性别的影响没有受到关注。第三,意识形态的因素也影响***策变化。在经过经济改革的实践之后,人们在思想观念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对社会公平也有了新的理解,开始承认并接受差别,在经济生活中效率的观念逐渐得到确立。在社会保障领域,则出现过分强调个人负责的观念,而忽视了社会***策与经济***策的区别,在制度实施中以是否有利于效率而不是以是否达到社会公平来评价养老保险制度,这使得更有利于效率的养老保险模式得到人们的认可。
2.制度历史性成因
纵观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二十多年,养老保险的模式经历了两个阶段的选择。第一阶段,从企业保险到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改革前我国的职工退休养老制度是一种面向城镇劳动者设立的,具有显着的“国家包办、单位负担、现收现付、单一层次、封闭运行、分立并行”特征的单位保障型退休养老制度。它是在期间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被破坏,社会保障基金统一征集、管理、调剂和支出的制度难以进行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应急模式,一直实施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于大量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实体被推向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这种单位支持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稳定的经济基础和组织基础。1986年劳动合同制的确立又使新的劳动者不能再依赖企业而享有养老保障,必须为他们寻求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这时期,许多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大量离退休人员无法按时领取到退休金,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在经过几年的城镇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后,1991年以社会统筹为目标的养老保险改革在全国展开。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是解决当时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危机的较为现实的办法,同时是对后社会保险退为企业保险的一种纠正。在这次模式选择中,既有建国后劳动保险金部分调剂使用的传统***策影响,又深受社会环境的制约。第二阶段,从社会统筹到统账结合。在社会统筹模式中,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主要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出现困难,以国有企业为支柱的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大幅度下降,导致基金的运作出现问题。而且这种模式缺乏缴费激励机制,难以调动企业上缴费用的积极性,企业的缴费动力不足,这都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发展。这时期,学者和***府官员主要通过学习国外经验,寻找更适合中国的养老保险模式。曾有两种模式引起***策制定者的思考:一是发达国家普遍实施的现收现付社会统筹模式;一是以新加坡和智利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基金制养老保险模式。20世纪80年代后发达国家尤其是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出现财***方面的困难,中国学界普遍认为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型养老保险模式存在根本的缺陷,即使是发达国家也难以克服:而新加坡和智利所实施的基金制养老保险模式正运行良好,中国的学界和***府官员深受启发。1993年中国的一批经济学家在考察和研究了欧洲大陆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以及智利的养老金基金制度之后,提出了个人账户基金制度的养老金改革建议,并为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所做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所肯定。“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由此确定。统账结合的模式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学习国外经验及结合本国实 践基础上的一种创新。社会统筹部分是对传统模式的继承,代表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养老责任的承担,个人账户模式吸收国外养老保险基金制模式成功的经验,代表着养老责任的个人分担。它也为经济体制改革后扎根于人们头脑中的个人责任观念所认同。但这种模式对于劳动力市场中包括女性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养老权益有什么影响并没有被考虑。制度更关注的是老龄化社会到来时国家的养老负担问题,制度本身的运行效率问题。既定的制度生成和定型之后,随即会进入一个制度的路径依赖时期,即当它一旦走上某条路径,其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从而形成对制度变迁轨迹的依赖。养老保险模式对效率的强调20世纪90年代后一直存在。虽然1998年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注重公平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变,“社会保障逐渐摆脱为国有企业改革被动配套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附属角色,而是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社会保障与改革与制度建设开始恢复其维护社会公平的本来面目”,但在养老保险改革中性别公平的价值不但没有体现,而且2005年对统账模式的修订中,养老金的发放水平的改革对女性的不利影响更加严重。
二、改善城镇企业女性职工养老保险利益的基本思路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充分考虑家庭这一社会基本细胞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作用,高度重视女性利益的保护,实现家庭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互补与互动。
1.养老保险制度中的退休***策需重新审视
将提高女性的退休年龄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综合考虑是当务之急。当然,合理选择改革时机和确定退休年龄提高的幅度是复杂的决策过程,***府应积极研究、制定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利益的退休年龄***策,承担由于退休***策影响女性养老金水平的责任,降低女性的计发月数,从而提高女性养老金水平。
2.劳动力市场中的女性竞争力应着力提高
加大对女性的教育投资,重视女性的职业生涯规划,努力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加强正面宣传优秀女性的力度,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树立平等、文明、公正的社会风气,转变企业和管理者的观念,转变女性的传统角色认同,消除文化思想领域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制定专门的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成立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专门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赔偿、惩罚措施和制度,加大企业性别歧视的成本;***府应建全社会统筹的生育保障制度,减轻企业的雇佣风险,以抵消企业的“性别亏损”,使企业自愿接受女性就业,减少女性的就业压力。
3.女性对家庭和社会的特殊贡献可适当补偿
男女两性养老金的差异主要来自于男女两性社会角色的不同而引起的劳动力市场的差异。女性由于生育和照顾家庭而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收入关联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则将这种劣势带到了女性养老金的受益水平中。女性生育和照顾家庭是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女性养老金利益因此而受损对女性是不公平的。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应从家庭和社会两方面对女性进行补偿。第一,养老金的家庭补偿。可采用以下三种形式:(1)遗属养老金,即当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获得丈夫养老金的某一比例或者全部。(2)配偶联合年金,即配偶双方的养老金捆绑在一起,由双方共同领取。(3)养老金分割,即在双方离婚时,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养老金资格相加,然后再平均分配。第二,养老金的社会补偿。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1)家庭照料补贴,即女性的生育哺育等家庭照料时间进行补贴,帮助那些就业年限较低的女性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家庭责任保护,即照料幼小儿女的女性可以降低其达到国家基本养老金所需的有效缴费年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9
关键词:问题;措施;管理
1.仔细分析管理现状,深入解剖存在问题
档案内容应该完整、有用,档案管理应该及时、规范。翻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档案,不难看出其中存在的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档案来源纷繁复杂。三是缺乏专业管理队伍。一般社保经办机构都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更别谈专业管理人员了,许多管理人员连系统的档案管理培训都没有参加过,而是从一线工作人员中抽调出来组成的杂班子,缺乏精细管理档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2.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针对当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社会保险扩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清理回收企业欠费等硬指标一同考核,加强管理责任。可以专门组建档案管理科或者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研究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坚持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检查结果记入责任人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年终考核档案,作为年终评选先进、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之一。
3.加大硬件投入力度,配备现代管理手段
要实现现代化、规范化管理,须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在档案管理设备简陋、管理手段落后、投入资金小足的情况下,是无法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要求的。必须完成的硬件设施是建设标准化库房,配置密集架、灭火器、防盗门、温湿度计、干燥剂等档案专用物品,使所有库房都具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防虫害等功能。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我们还必须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和照相机等全套设备。我们现已女装了档案管理软件,开展了永久保管档案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虽然这是一项工作量很大的工作,并且还需要不断地维护、完善,但是,档案信息化管理使得检索档案的速度和质量较过去有了很大提高。目前,我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工作网络,形成了领导挂帅、业务协作、专人负责、流水作业的四级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档案管理和档案检索工作正常开展,有条不紊。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程序
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是规范档案管理的重要保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管理责任、提出了具体任务、划定了归档范围、规范了整理标准,使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查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按章办事、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确保不出现空缺、损毁和丢失现象。与此同时,我们还大胆起用新人,积极探索档案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在管理方法上开展创新活动。一是创新管理手段。实现保管条件现代化,载体材料新型化,检索手段自动化,档案管理标准化。二是规范管理方式。对传统的、落后的手工操作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利用多媒体等新技术、新设备实现档案实物载体和档案信息载体分离,从而实现“简化立卷,深化检索”的目标,使档案管理做到简易组合,达到优化管理、利于统计、便于检索的功效。三是强化服务效能。改变了传统的档案利用服务模式,初步建立起上门服务、电话咨询、文件查询、网络检索的立体化利用服务体系,让人们不出家门就能便捷地查到自己所需要的档案资料。
5.制定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为了推进档案管理工作不断进步,我们始终致力于配齐配强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从两个渠道对现有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一是聘请高校档案管理方而的教授、专家进行理论培训,以掌握最先进的档案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和最先进的档案管理工作理念。二是积极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省市档案局组织的专业培训,让档案管理工作者不断获取新的档案管理工作信息,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管理理念。三是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聘请档案行***管理部门专家系统讲授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软件使用的操作技能。
6.积极开发档案价值,充分发挥服务效能
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利用价值,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服务功能,让档案管理工作回归到为社会保险工作服务的原点上。为此,我们千方百计提高社会保险档案的利用率,无论是在领导决策之前,还是在各项工作筹备、开展之前,我们都要查阅档案,积极提供资讯服务,以便更好地决策,更加精心地筹划各项工作。譬如,在历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中,我们组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退休管理科开展测算和审档工作,利用两周时间查阅退休人员档案,做到小少一个人,小差一分钱,受到了企业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篇10
关键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谐社会;缴费;退休时间
中***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01
在经济体制的变化下,我国的产业结构以及就业形势也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虽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但存在的问题依然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只有找出这些问题的症结,才能找到有效的对策加以解决。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定义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它是国家立法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是由于年老而丧失工作能力以后依然享有经济保障与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仅可以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与***治环境,还可以推动我国改革事业的进度,并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广阔的空间。
在社会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中,我国的养老保险已经从单一的国家养老保障发展成了由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自行承担的储蓄养老保险这三种养老保险。目前在国际社会上,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通常都是作为公民的第一保障,补充养老保险则是他们的第二道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府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经办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它为劳动者在丧失工作能力以后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前提是必须已经购买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不具备强制性,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以后自行决定。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则完全依据公民自己的意愿决定,投保水平以及经办机构等职工都可以自行选择。
二、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状
1.覆盖面比较窄。从我国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状况来看,覆盖面过低是非常明显的一个问题。根据国家对养老保险的立法,不管是何种经营性质的企业,都有责任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但实际情况却是,很多企业都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很多职工的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2.企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偏高。在相关养老保险的法规中,国家规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由企业以及职工一起负担的,而企业需要承担其中20%的缴费率,职工个人的缴纳费率则为8%。据资料显示,我国企业为职工养老保险所缴纳的保险费率在世界范围内都偏高。企业的缴费率过高其实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可能就会想方设法逃避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的责任。此外,企业规模与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都会受到限制。
三、解决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难点的有效对策
1.加大***府监察与支持力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过窄的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由于资金不足。为此,企业可以努力扩展职工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另外,***府部门应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养老保险的参保义务。在此基础上,国家还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与企业一起保障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2.降低企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时需要缴纳的费率。国家适当降低企业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时需要缴纳的费率,企业在养老保险中的投入就会大幅降低。没有了对成本的顾虑,在相同的资金投入下,企业可以为更多的职工购买养老保险,这样企业规模扩大的阻力更小,同时也有利于扩大企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3.提高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我国本就脆弱的养老保险体系将会受到更大的冲击。如果不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所导致的社保缺口将会越来越大。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通过提高我国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方法来堵住可能出现的社保缺口已经是大势所趋。此外,纵观我国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普遍比较低,因而提高我国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会是缓解我国社会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冲击的有效措施。
4.加强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作为企业职工老年生活的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因此相关机构应该按照规定加强企业职工养老基金的管理。比如可以利用国家的宏观调控***策将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投入比例适当提高一些,并尽量投入到回报率高、稳定性好的项目中去,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
5.缩小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差距。养老金标准与初次分配有关,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因此职工初次分配的收入有一定差距。收入的差距会导致参保水平以及最终养老基金的不同,但这种差距是合理的。而养老金与公民收入的再分配也有一定关系,超过养老金以外的收入就属于再分配的范围。职工在退休以后都不再具备工作能力,因此从理论上说,这部分养老金就不应该存在差距。如果只是由于身份的不同而导致收入再分配的差异,那这种分配方式就是不公平的,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
所以国家需要建立事业单位、企业以及机关单位相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建立不同的附加养老保险,以免养老金差距太大。只有做到制度统一,让我国公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处于相同的水平(除特殊群体以外),国家才能更加稳定与和谐。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到现在已经历经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迅猛,体制的改革也带来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变。但我们需要正视的是,虽然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顺应经济形势做出有了相应的改变,但养老保险覆盖面比较窄、企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偏高这些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府需要加大监察与支持力度并降低企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时需要缴纳的费率,提高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加强职工的基金管理,缩小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差距。相信通过这些对策,我国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一定可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李晔.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统筹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201.1
[2]姜小鸿.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探析[J].行***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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