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存在这比较普遍的林木违规砍伐和林地破坏等问题,本文针对这类滥砍滥伐林木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林木保护;成因;对策分析
1 滥砍滥伐林木的成因分析
1.1 民众思想认识不足
对多数边远区县的民众来说,对林木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不够,对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认识不够。通常都认为只要是自己栽的树就可以凭自己的意愿进行砍伐,尤其认为自家田地附近、非集中林带的树木更是具有随意的处置权。而对于砍伐数目的审批权方面,这个问题就更为严重,通常认为非集中林带的林木是不需要审批就可以砍伐的。造成这种思想的根本原因并不在民众自身,因为这是多年来民众所习惯的,源自于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
1.2 林业管理水平滞后
对于集中林带所出现的非法砍伐现象却是和林业部门的管理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尤其是在对林木砍伐的审批环节上更是容易出问题。这和林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有直接的关系,在管理不到位和管理环节设置比较混乱的情况下,通常都无法事先预防林木的违法砍伐。
1.3 行***权力干预
由于偏远地区管理相对薄弱,在林业***中收到地方行***权利干预的情况非常普遍。往往在地方上出于在身利益需要,以兴修工程等名义对林带进行砍伐,甚至以砍伐林木贩卖作为工程资金来源。而由于林业管理部门往往要受制于地方***府,对于这类问题通常都是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数情况下都是无能为力。
1.4 ***问题
林木的保护***策国家通常都有相关的法律可依。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常常因为监督不力,普遍存在着林业***者***松散的问题,对盗伐林木的行为打击不力,往往是事后处理而无法事先防范。更有甚者,个别***者收受贿赂,在***过程中不遵照法律程序,仅以罚款的形式取代追究盗伐者的刑事责任。而以罚代刑的现象在林业管理中其实相当普遍,其动机通常都是为了创收,而实际上得不偿失。因为对盗伐行为的轻纵使得盗伐者只需付出较少的代价即可脱身,无法建立其林业管理的权威性,也影响到当地老百姓对于砍伐林木的法律后果的重视程度。
1.5 相关法制建设滞后
在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这导致了在发生盗伐、滥伐和破坏林带的案件后,由于法律条文语焉不详,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增加了困难。其原因在于《森林法》对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设定得非常的模糊,对主观故意等要件的判断标准缺乏可行性。
2 对策探讨
2.1 加大林木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
林木的保护紧靠林业***部门来完成是不可能的,需要让全社会都计提参与才能够真正做到有效的保护和合法利用林业资源。而针对当前老百姓在林木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缺乏的问题,必须通过林业部门的大力宣传来解决,只有让林木保护的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才能够让老百姓自发的参与到林木的保护和合法利用中来。
2.2 加强林业管理部门的权责
在当前林业资源管理中的普遍问题之一就是管理较为混乱,各职能部门的权责不够明晰,造成好像谁都能管但谁都不管的局面。因此在林业管理中必须将各个岗位的权责明确,并建立起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借此增强林业管理的效率和提高林业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具体而言可将具体的管理地域进行划分,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发生盗伐和林木破坏的事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将管理绩效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指标。
2.3 提高***人员素质
对森林公安而言,则是要依法严厉打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关键是要在思想上重视林业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只要发生破坏林带的情况,就应当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不论对林业***人员还是森林公安,够应当建立起目标管理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提升,鼓励林业人员积极参与到林业的管理中。
2.4 加强资金投入
林业部门由于其特殊性,***府对其资金的投入往往不足,这也反而滋生了林业部门以罚代刑的行为。因此***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管理部门的资金投入,为其配置足够的设备,增强硬件条件对于提高林业部门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否则林业***人员的***只能是做无米之炊。
3 结语
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现有的林业资源,必须加强宣传,增强老百姓对林业保护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这是林业***部门的应尽职责。同时***府部门也应当作为领导者完善林业***人员的管理体制和建立起提高林业***人员素质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林业管理部门的资金投入。只有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积极调动起来,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才能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 吴日恒.谈盗伐、滥伐林木案件[J].森林公安,2009(6)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滥砍滥伐林木的成因及对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