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美国和欧盟都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并不意味着中国的贸易环境就此大幅改善
“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闭幕之后,美
国方面表态“将通过合作方式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成为此次对话最引人关注的焦点。在被反倾销大棒打压多年后,国内对于美国此举报以热烈欢呼。但事实上,对于一个在6年之后即将自动获得的市场经济地位,美国的“迅速承认”其实已经没有那么重要。
所谓市场经济地位,主要指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在整体经济中的重要性,以及***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在国际贸易中,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应对反倾销,也就是第三国的替代原则。按照规定,如果一个国家属于非市场经济地位,反倾销案件的发起国可以不使用被调查国的自身数据,而是可以选择某一替代国该商品的成本数据,以此计算倾销幅度。比如中国企业在被发达国家发起倾销调查时,经常被采用第三国的数据,而其他国家的劳动力成本往往数倍于中国,这使得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被严重高估,很容易被认定为倾销,从而遭受不公正待遇。
中国当初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加入WTO,一直是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软肋”,也成为其他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制裁中国出口企业的有力武器,中国也因此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提高,新西兰在2004年率先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至今已经有80多个国家先后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最大的贸易伙伴美国和欧盟一直拒绝承认。此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结束后,美国方面表示将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合作方式迅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被视为此次中美战略对话的最大成果。
对于国内那些频繁遭遇反倾销调查的行业,比如钢材、纺织品、汽车零部件等,市场经济地位对于改善其贸易环境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但对于中国整体出口而言,可能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对于经济全局而言,更是影响甚微。按照中国商务部的数据,2009年,世界上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116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直接涉及出口金额126亿美元。虽然绝对金额不小,但相比中国去年12016.6亿美元的出口金额,占比仅为1%。如果扣除反补贴和特保案等贸易救济方式,仅仅针对反倾销的金额显然会更小,而且,即使是被有些国家认定的反倾销,其中也不全是“冤假错案”,确有部分行业对他国倾销。以此看,因为“市场经济地位”带来的反倾销摩擦,对于涉案行业而言确有切肤之痛,但对于中国出口乃至经济全局其实无关痛痒。
一个国家是否属于市场经济国家,主要依据在于市场经济在其整体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在经历了全球金融风暴的洗礼后,***府在国家经济中的角色被重新定位,市场经济的边界也已经被重新改写。
即使是沿用过去的定义,究竟何谓市场经济也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美国和欧盟也各自有其不同的判断体系,比如美国主要是6个标准:货币的可兑换程度,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美国商业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判断因素。
而欧盟的要求是:企业有权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决定价格、成本、投入等,不受***府的明显干预,主要原料的成本价格能够反映其市场价值;企业有一套完全符合国际财会标准并能在所有情况下使用的基本财务记录;企业的生产成本与金融状况,不受前非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歪曲;确保《破产法》及《资产法》适当地适用于有关企业;市场化的汇率。
如果严格按照标准,其实美国和欧盟自身也未必能够达标。在这些主观弹性极大的认定标准面前,中国是否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更多不在于中国本身是否已经达标,而在于美国和欧盟等“裁判员”的主观判断。中国从加入WTO至今一直没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其中固然有中国经济自身的种种不足,更重要的因素还在于美国和欧盟等国的利益取向。
中国当初在为加入WTO谈判之时,作为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让步,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加入WTO,这使得美国等国可以继续沿用过去的反倾销手段来制约中国的出口,使得中国在“入世”之后,还要继续为“入市”而努力。但当时的协定同时也规定,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将在15年之后自动终止,也就是最多持续到2016年,即使美国和欧盟等国家不承认,届时中国也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现在距离最后期限也不过6年时间。对于美国而言,与其继续在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上卡住中国,还不如利用一下市场经济地位的剩余价值,以此换取其他好处,比如人民币升值等,否则2016年到期后,美国手上握有的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筹码也就毫无价值可言。
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开始从一个“消费大国”向“出口大国”转型,奥巴马***府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出口战略,计划在5年内使出口额翻番,通过出口来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确保美国国际竞争力。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方面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相当于放弃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特权,似乎和美国的出口战略相悖。
市场经济地位只是国际贸易中用以制约“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一个工具,美国即使放弃反倾销特权,同样也可以采用其他手段,比如中国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之后,针对市场经济国家的反补贴法也可能成为美国制约中国出口企业的主要工具。以前反倾销调查可能主要针对“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民营企业,而反补贴则主要针对享受***府补贴的国有企业,而这些国有企业的规模远远大于江浙地区的民企,反补贴的伤害或许更甚于反倾销。
对于美国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表态,欧盟并没有跟随美国亦步亦趋,反而将市场经济地位和人权挂钩。欧洲议会***布泽克(Buzek)在5月底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表示,欧盟仍未考虑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原因在于“中国仍未达到欧盟的认定市场经济的标准”。布泽克认为,尽管中国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治权利国际公约》,但中国仍然不是该公约正式认可的成员,而执行这一公约是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必要条件。《公民权利和***治权利国际公约》,主要规定了公民个人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和《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被统称为“国际人权”。
不过,如果美国率先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估计欧盟还是会跟随美国的脚步。2002年美国承认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之后,欧盟很快也就承认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另外,欧元近期大幅贬值后,欧元区成员国的出口竞争力相对大为增强,对于中国的反倾销态度也会有所缓和,或许也能改变欧盟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看法。同时,欧元区成员国近期频频遭遇评级机构下调债务评级,在急需借钱的时候而借钱的成本快速上升,而中国除了持有大量的美国国债,同样也持有不少欧元债务,在欧元危机时,中国的态度对于欧元区的债务危机也有相当的分量,或许也可以成为换取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筹码。
当然,即使美国和欧盟都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并不意味着中国的贸易环境就此大幅改善。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都开始空前重视出口对经济的贡献,在“世界经济再平衡”的口号下,作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中国和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只会有增无减,即使不通过反倾销手段,其他的贸易保护手段也会层出不穷。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意味着逐步改变对外贸的依赖;对于外贸而言,意味着要逐步减轻对于劳动力和汇率优势的依赖程度。
(《三联生活周刊》2010年第23期,作者为该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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