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显达,便想方设法荫及子孙,希其世代富贵,是国人千年固有的观念。然而,别说今天,即使在君主专制社会,爵禄也不是谁都可以代代相传的,于是有些人一旦乌纱加顶,便要大肆聚敛,胃口之大,恨不得捞他一座金山,好让子孙世世代代吃不尽用不完。但是,古今无数事实证明,少数人煞费苦心,不择手段聚敛的财富,确实可以让子孙世代享福,但大多数人则由于儿孙瞎作胡闹,太不争气,或是运道转背,遭人算计,把数以百万、千万计的财富生生败光。故俗话又有“富不过三代”之说。至于为何富不过三代,传统的说法是“因果报应”“吝啬守财,不行善事”,云云。
其实,所谓“因果报应”“善报”“恶报”,并非冥冥之中有神明主宰,祖上为善,后代便有天助神扶,祖上为恶,后代便遭天谴神责,而是人的因素在起作用。
古今许多贪官为了捞钱,啥犯法事都敢干,啥恶都敢作。这些人由于权高势大,或有强大的后台,但已经树敌很多,他已为后代种下祸根,当他翘了辫子之后,敌对者就要拿他的后代开刀。有些人生前豪富,死后家财竟保不了一代,不是他的子女败得快,实在是因为其子女再无保富之权势,而被老爹的对立面整垮。又有一些人,虽然善于伪装,处世圆滑,没有四处树敌,但他贪婪的本性,奢侈、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对后代影响至深;步其后尘的子孙,若是一直吉星高照,当然可以安保富贵,乐享荣华,遗憾的是,吉星永照的人家毕竟不多,大多是经两三代人一折腾,前辈捞下的不义之财便被折腾完也。所谓“恶有恶报”,其实是“自作孽,不可活”,而不是什么天谴神责。
与上述人等相反,有的人虽然居官,但却清正廉明,乐善好施,不以权势为子孙谋官位,不以余财遗后人。而其后代反而真个是“五世其昌”。北宋范仲淹,虽官至参知***事(副宰相),薪高禄厚,但生活仍十分俭朴,其俸禄大多用于周济贫民和在家乡购买义田以养贫穷无靠的族人。他清贫终身,去世时“身无以为敛,死无以为丧”,未给后代留下任何财产,但他的四个儿子都官至宰相、公卿、侍郎,曾孙辈仍十分发达,直至800多年后,他的后人中仍不乏优秀人物。清代林则徐,历任总督、巡抚、钦差大臣等职,也可谓官高位显,但他一生清廉,不置恒产,曾写下一副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表示不愿让后代坐享其成,而要他们自立自强,成为有用之才。林则徐死后,家无余财,但他的子孙数代书香不断,曾孙辈仍有考取举人、进士者,他的后人林翔,在民国年间任最高法院院长,清正廉明,秉公***,有祖上遗风。对范仲淹、林则徐一类人来说,所谓“善有善报”,并非因他们居官清廉或广行善事而得天助神扶,乃是后代继承了他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立身处世以他们为楷模,故而有所作为。
自身显达,希求荫及子孙,与其说是千年固有的旧观念,不如说是人之常情――谁不希望自己的子孙生活幸福,有所作为?然而,想靠巨额遗产使子孙幸福者,往往事与愿违,而死后家无余财的人,子孙往往自强自立,有所作为。我们拿什么“荫及子孙”,其实道理并不深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