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篇1
一、市中院健全制度,设立机构,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市中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制度,对全院审、执结案件和基层法院部分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监督,对审结的案件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考核检查,评定案件质量等次。以其结论作为考察任用法官,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开展“创、璇、评”活动的重要依据,并为发现违法违纪提供线索。为此成立案件评查监督管理室(以下简称评查室),下设两个评查组,对审结、执结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提出评查意见,实行月评查和月通报制度;定期向院长、审判委员会提出检查工作报告及评查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普遍性问题,并向全院或全市法院评查通报。
评查方法步骤:评查实行“即结即评”的方法,即各业务庭(室)每月审结的案件及时报送评查室备查。各业务庭(室)内勤将本庭(室)所结的全部案件首先报送立案庭登记结案,后由各业务庭(室)内勤及时将已经报结的本院终审案件报送评查室评查。
评查室对各业务庭(室)报送的案件经评查后,对合格和基本合格案件在卷皮左上方和结案卡上加盖“案件已评查”条章,然后送档案室归档。院档案室未见案件卷皮正面左上方和结案卡上盖有“案件已评查”条章,不予盖章归档。对拟评定为不合格案件,视其情况转交纪检组进行处理。评查室当月将案件审判质量评查情况汇总,在全院进行通报。
评查的内容:案件审判程序方面的评查事项为:立案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立案是否符合法定期间、作出的法律文书是否准确、移送的材料是否齐全;审判组织是否合法,当事人主体是否适格,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庭审是否规范,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措施、执行措施是否合法、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通知、公告、宣判、送达是否合法、规范,案件是否超审限、超期羁押或无故延期。审判实体方面的评查事项: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经过质证,对证据的判断、采信是否准确,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有无遗漏证据的事项,认定事实是否准确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完整、全面;实体处理是否明确、具体、适当、完整。裁判文书方面的评查事项:裁判文书是否符合文书样式,用语是否规范、准确、严谨,叙述事实是否清楚,论理是否充分;裁判文书有无错别漏字,有无标点错误,语法错误,表述是否准确;卷宗装订方面评查事项,案卷材料是否齐全,装订顺序是否正确,案卷材料与案宗封面内容是否一致,卷宗封面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案卷装订是否规范;调查、庭审、执行、合议、宣判等笔录是否规范、整洁、准确。
2006年以来,经过努力,我院案件评查监督管理室共评查各类案件3862件,卷宗7932册,其中优秀案件3410件,良好案件380件,合格案件72件,不合格案件2件,责令补正案件136件,移送院案件论证委员会论证案件5件。通过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监督所有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我院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确保了整体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而预防和减少了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中院定期指导并对全市十四个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案件评查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查案件的范围是审、执结的各类生效案件,重点是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刑事判处缓刑案件等。评查采取现场抽签、随机定案的方式。2007年市中院对各县、区法院的案件进行评查,一案一查,一案一表,认真地对案件的审判程序、事实证据、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在评查表上详细列举,然后召开受查法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评查组的全体同志逐案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中院领导亲临现场进行评析,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要求,共在现场评查出案件审理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方面需要规范的问题,要求限期予以纠改的案件78件。使评查工作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现场评析指导,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整改的效果。
二、基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
2005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市中院***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管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以案件评查为突破口,狠抓案件质量的工作思路,率先在中院成立了评查机构,制定了相关制度,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各基层法院积极跟进,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逐步使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初步建立起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案件评查工作已在全市广泛开展。多数法院能够高度重视,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大多数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对固定在一个部门,有的设在审监庭,有的在立案庭,还有的设在监察室,也有的成立了专门机构。虽然机构不尽相同,但均为评查机构制定了工作职责,明确了任务,赋予一定权限,落实了责任。在运行过程中,评查机构在院***组和院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和立案庭、档案室、办公室、***工科、监察室等职能部门配合,突出主体、整体联动,由于各部门之间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得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管理工作运行的较好,评查工作走向系统化、专业化、日常化。各基层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充分调查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并完善了相关的配套制度,这些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对有效开展案件评查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同时,也对审判人员审理案件起到了预防和指导作用,使他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评查制度的规定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例如泾阳法院制订了《案件审判质量监督评核暂行规定》等四个文件,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三原法院、彬县法院在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得分细则》,为评查人员提供切实可行的界定依据。其他一些法院也形成了一些较有特色的方法和制度,在评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方法多样,措施得力。在市中院的示范效应带动下,各基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得以广泛开展,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例如礼泉、渭城法院将评查的“关口”前移,评查室提前介入,承办人员办结案件后,由立案庭移送评查室,评查室根据评查细则严格评查,发现问题,现场指出,要求承办人改正,经评查合格方可归档,计算结案任务。永寿法院在坚持逐月逐案认真评查的基础之上,实行审委会抽查制度和联查制度,从而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彬县、秦都等法院对评查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错定案件等级、应当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实行“双罚制”(即规定对办案人员、评查人员均处罚),增强了评查人员责任心、保障了评查质量。
三、对评查中发现的主要案件质量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
在评查活动中,发现了法院审执的案件在审判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卷宗装订和其它方面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程序方面问题较多,实体方面问题相对较少,裁判文书和卷宗装订方面也有不规范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判程序方面:送达回证、庭审笔录首页、宣判笔录(制式)填写不全,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未按规定进行;个别法院存在书记员办案的情况;部分案件无审结报告、委托辩护人委托手续不全,甚至委托律师辩护的无律师事务所函件和委托手续;公开审理案件无开庭公告底稿存卷法院收集证据时未在证据上注明提交人和提交时间,复印件上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情况,应提交原件的未提交原件;卷内无立案审批表、案件流程信息表、个别案件超审限、庭审记录过分简单,有的庭审记录不完整,不能客观反映庭审全貌;庭审记录、合议庭记录上合议庭成员签字不全或无合议庭成员签字;向被告人告知适用简易程序,实际按普通程序审理;依法应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却进行公开审理;刑事案件被告人辩称有精神病,法院未委托鉴定,亦未认定;
2、实体处理方面:适用法律不全面,有漏列、错列、多列法律条款的现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将不应赔偿的事由予以赔偿,例如重婚案件中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予以支持。还有的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计算赔偿数额时有遗漏项目的现象;共同犯罪的民事赔偿部分应判而未判互负连带责任;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事实依据不足,论述不充分;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或超越当事人请求判决;离婚案件中对所涉及的财产估价无依据;判决书中对有给付内容的部分未明确给付期限,如离婚案件判决按月给付子女抚养费未明确起止时间;离婚案件缺席审理,对不能查清的共同财产草率判决;案件当事人撤诉后,裁定书中未对诉讼费的负担予以明确,有的重审案件对二审诉讼费的负担未明确;个别案件判决书主文内容与合议庭意见不一致。
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及时予以纠正,并作为发现违法违纪的重要线索来源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重视评查结果,强化法官责任心
院评查室在评查中发现审判人员可能存在违法审判或违法执行行为需追究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室进行审查。案件审判质量评查情况发至院领导、***治部、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审委会委员,作为总结审判经验,落实岗位责任制,考核法官、评优创先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不合格的案件,经纪检组、监察室审查后,若发现审判人员有违反《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及《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行为,严格按规定查处。
对这项工作我们形成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每月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案件评查室向院审判委员会汇报,提请审委会研究,对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对策。另外案件评查室每季度编发一期案件评查情况通报,指出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各审判业务庭在提高案件质量方面的好做法,使通报成为提高案件质量的方向标。通报同时还对问题案件承办人、审判员和书记员进行点名通报,强化了法官的责任心,提高了每个法官自觉提升业务水平的自觉性,增强了个人的司法能力。在实际工作中,院***组大力支持案件评查室行使权力。刚开始实行案件评查时,一个庭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案件,庭长和个别法官到评查室发牢骚,认为与他们过不去。院长知道后,对该庭长提出了严肃批评,庭长认识问题后,主动到评查室诚恳检讨,并狠抓本庭内部的案件质量管理,该庭的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合理运用评查结果,完善案件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为了更好的发挥案件评查的效能,中院在案件评查中将评查结果与法官绩效考核相结合。逐月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按照承办法官和业务庭进行分类,定期提供给***工部门,作为法官业绩考核的依据,有效地强化了审判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对于在评查中,发现案件问题较多的审判员,业务庭召开质量分析会,主办人个人要在会上分析原因并找出问题的症结,明确应负的责任并提出改进意见。从而提高大家对案件质量和卷宗评查工作的认识,增强大家认真公正办好每起案件的主动性,确保案件质量。在2007年进行的审判长、庭长选任中评查结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认识到要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种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必须使之与审判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对在评查中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确有错误的,移交院案件论证委员会组织论证,发现审判人员可能存在的违法审判或者违法执行行为需要追究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室进行审查,纪检监察室根据评查室提供的情况,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的案件根据过错程度和性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自实行案件评查以来,中院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9名法官、干部,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对30名法官干部,进行责令纠错处理,并通报全院。通过在案件评查中认真贯彻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对法官、干部从管理抓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从点点滴滴抓起,变粗放管理为严格管理,促成良好习惯、严谨作风养成,把规范、严谨的要求变为每位法官的职业追求和职业习惯。
五、对加强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中有些是工作中的瑕疵和疏漏,有些却是违反程序法和实体法规定,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甚至可能损害人民法院公信力和威望值的大问题,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案件质量提升的空间还很大,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有的法官的司法能力有待提高,业务水平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业务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二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塞责,粗枝大叶,不注重细节,只追求数量,忽视案件质量;三是案件质量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评查措施不能很好地落实,处罚不到位,还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法官的质量意识。为此,法院要以已经评查出的问题为重点,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制定措施,迅速加以整改,努力提高案件质量。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搞好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和法院领导干部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自觉性和积极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需要,是案件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预防违法审判、维护法院形象的有效途径,从讲***治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进一步教育广大法官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要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设,构建案件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调研分析,结合实际,根据评查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再添措施,注重案件评查工作的长效性、有效性,使案件评查工作真正成为“发现得早,解决得了,提高得快”的纠错和惩戒机制,要把案件评查工作引向深入,要通过评查真正解决一些认识上的,机制上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审判质量。
(三)市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指导。从这次评查来看,各县区法院由于重视程度不同,具体措施不同,案件评查工作开展的也不平衡。因此,中院要下大力气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促进工作落实。一是要树立典型,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执行。二是对工作相对滞后的法院要加强督促指导,重点检查。业务指导要在两个方面同时进行,一方面对案件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深入研究,及时解决;另一方面对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经常性指导,对个性问题就案说法,重点指出并加以改正,对共性问题要组织力量,分析调研,制定出统一的意见,指导全市法院,达到共同提高。
案件评查篇2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性质、任务及目的案件质量评查是对已裁判、执行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各个程序及实体处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的一种事后监督,也就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任务是保证及时公正审执每一件案件,杜绝一切违反法定程序现象的发生,达到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公正与效率”的效果目的。法院司法统计结案是以评查验收的数据为唯一依据,因此,案件评查虽然是一种事后监督,但对法院的整体审判工作来说,能够起到动态监督的效果,为院领导及时掌握全院案件审执情况、工作进度、案件质量提供可靠的信息。
二、案件质量评查的主体法院的一切改革的终极目的是提高审判质量,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为对全院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审判监督庭,分管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审判监督庭庭长任副主任。我院已将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审判监督工作范围之内。这一作法符合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对审判监督工作的要求,符合重新界定审判监督职能的要求。因为审判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法官的业务水平及道德素养,还取决于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是否科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是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监督庭将按照我院两个《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全院所有案件进行评查验收,提出评查意见,向考核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评判和责任追究。
三、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根据我院两个《办法》的规定,审判监督庭应对全院所有已审(执)结的案件进行评查验收(包括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还的案件),以此确定各单位审判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审判监督庭对案件进行评查不是指导办案、干涉办案,评查的重点应是对程序的动态监督上。《追究办法》对一般过错属于案件质量评查方面的有31项,重大过错的有33项,归类后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立案环节。立案是否及时、是否依法收费、是否违背管辖原则、是否及时移交审判庭等。
(二)庭审、执行准备环节。案件立案后,承办人是否在法定期间内送达应诉文书、向申请执行人发出举证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是否合法传唤当事人、是否在法定期间内告知当事人相关事项,对应当组织庭前证据交换的是否进行证据交换等等。
(三)庭审、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审理和执行环节是否做到合法是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的关键。这个环节中包括应当回避的是否回避、是否告知必须告知的权利、是否依法收集证据、依法质证、是否依法定程序作出裁判,裁判文书是否依法送达、是否严格按裁判文书执行等。
(四)从立案到结案是否有事实违法行为。包括是否有私自收案、不当采取强制措施、私自制作文书、毁损证据、篡改笔录、不按法律文书及法定程序处理财产、对保全财产未尽保管义务致财产损失等行为。
(五)审理、执案件中是否依岗位职责各行其职。如是否按规定拟稿、审核、签发文书、装订档案、填写流程表,签名、送验等。
四、案件质量评查的方法评查方法是否科学、适用、恰当,直接影响评查结果是否准确,及时。然而如何进行评查,我院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方法。虽有较明确的评查内容,但由于验收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客观上存在差异,在没有一个具体、操作性强的评查方法的指导下,难免出现纰漏。不仅案件中的问题没有发现,而且评查资料的收集也是不完整、不准确的。而每年度的司法检查活动主要依据的资料之一就是法院自己对案件评查验收的情况记录。所以,目前要着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最紧要的是制定一个完整、科学、操作性强的评查方法。
在具体方法没有形成之前,我们只能借鉴以往的做法和其他法院的方法,通过看、听、评、报的形式,认真评查每一件案件。实践中,感觉到这种形式强调了案件评查验收人员的主观心态。态度端正、心情舒畅,评查案件可能会很仔细,问题不会遗漏,评查记录也会很详细,否则,很可能只是走走过专场,没有一个客观的程序对评查验收人员进行必要的约束。当然,再具体的工作,都需要有良好敬业精神为基础才能完成。
在各单位送验案件后,审判监督庭调取相关案卷,根据事前确定的评查内容,逐一进行监督,从立案、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审限、裁判到最后归档的各个环节,做好记录。一个案件验收完毕后,没有问题的案件直接归档;有问题的,应当听取承办人的解释,避免因我们的片面认识对案件作出错误的评价。从实际验收情况看,大部分问题是可以及时纠正的。在今年几期送验案件中,我们发现许多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在向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的回证上,承办人载明“被申请人临时外出,留置送达”,这种做法明显不合法。我们及时向承办人询问情况,并将案件退回重新送
达,如不能送达被申请人,应当终结督促程序。否则,这样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的工作将会很被动。 对于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根据《追究办法》的规定,哪些是一般过错,哪些应确定为重大过错,哪些问题应提交纪检部门,提出初步评议意见,认为属于一般过错的,由考核办确定;认为属于重大过错的,应由考核办提请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五、评查后的实体处理及程序(一)对于评查验收的情况,按确定评查的内容,登记造册,建立质量评查档案,保证各单位随时查阅送验案件的相关情况。
(二)每一期案件评查结束后,对全院的案件质量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不仅是对问题的通报,还应当及时总结审判实践中好的作法,好的经验,向全院推广。到5月份,我院考核办公室今年已对60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验收,共发出四期考核通报,对其中存在我院《追究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工作差错的33件案件进行了通报。具体到案件,到承办人,到是什么问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事后的补正情况如何,都将按规定定期通报。
(三)考核办公室有权对一般过错作出认定,对重大过错由考核领导小组作出认定并确定责任追究。对认定、追究结论不服的,我院自去年开始就实行了复议制度,责任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考核办申请复议。对复议如何处理,我院两个《办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比照往年的做法,可以由考核办公室提出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到目前为止,考核办公室经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29人次发出过错责任追究通知书,承担责任的形式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有4人提出异议。由于我院只对提出异议的期限、向谁提出作出了规定,而对提出异议后的处理没有具体规定,在答复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随意性。
(四)在追究责任的通知书生效后,由考核办通知院财务室按规定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必要时通知责任人所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其他处罚。
六、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注意的方面法院的审判工作要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但最根本的是要积极地做好自我监督,自我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实质意义就在于提高每一个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为公正处理每一件案件奠定基础。应注意以下几点:(一)端正工作态度,强调工作方法。对案件进行评查,不是指导办案,也不是干涉办案。所以,在验收每件案件时,应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发现问题,从履行法院内部监督者职能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共性,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要讲究工作方法,绝对不能带半点嘲讽、轻视的情绪与承办人交换意见。
(二)案件验收人员,必须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如不加强学习,提高水平,不仅问题发现不了,还可能将正确的当成错误的。
(三)正确处理与案件承办人、其他审判业务庭的关系。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监督的一个方面,审判监督庭与案件承办人、其他审判业务庭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是一个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应当与承办人交换意见,征求承办人的看法,形式可以多样;向承办人所在业务庭负责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建立良性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四)评查后的实体处理,应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主要是对问题把握不准的,必须经庭内合议。争议较大,可以提出多种意见,向考核办主任或分管院长汇报,再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决定,确保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
案件评查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以案件评查为载体,多种举措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全区司法行***系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四个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促进公正廉洁***、提高办案质量和提升***水平为目标,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在***观念上迈出新步伐,在解决***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在强化监督上取得新成绩,在实现案结事了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深化完善案件评查分析研判制度,找准并解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提升***水平,提高***公信力。
三、评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评查对象:各司法所。
(二)案卷评查范围:2016年各司法所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办理(正在办理和办结)的社区矫正案件。
(二)案件评查内容
1.程序是否合法恰当。
2.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适当。
4.各种法律文书、手续是否规范、齐全和完备。
5.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公平。
6.办案中是否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
7.其他需要评查的情况。
四、评查方法
(一)评查方法。以被评查单位自查、局评查工作组评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查。
(二)评查方式。案件评查坚持客观公正、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阅卷、调查、走访、评议、召开研判分析会等方式,对***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评查。
(三)确定评查案件。将全区26个司法所分为3个片区,采取每月评查一个片区的方式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评查案件为该片区各所2016年未评查的案件。
(四)开展案件评查。按照“一案一评”的要求,每一件被评查的案件,都要选派1名以上业务精通、认真负责的骨干人员组成阅卷评查小组,逐卷逐项集中评审,通过对照相应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逐项打分的方式进行,并可根据需要调查、走访当事人。年底对各类卷宗得分分值进行统计,根据平均分值评定最终得分,评查人员适用回避制度。评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评查,确保评查的质量和效果。
五、评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每月评查前)。各被评查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及时将人民调解卷宗、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法律援助案卷规范整理,法律援助案卷、人民调解卷宗、社区矫正解除人员档案应装订成卷,并根据今年评查工作的要求和具体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自评、自纠,查漏补缺。自查结束后,于每月评查前向局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自查卷宗的基本情况、自查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评查阶段(每月月底)。局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对被评查单位当月所有已结案案件进行全面评查。通过阅卷、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查情况,适时召开案件评查研判分析会,开展业务培训,搭建各司法所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评查结束后,由各评查小组分别写出书面评查报告交局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对各单位案件评查的基本情况、评查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按业务对口原则分别报送市局业务科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写出全面评查报告报相关领导和市局法制科。
(三)总结阶段(每月评查后)。局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就案件评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评查情况和结果予以通报。对限期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通报批评。
六、评分办法
(一)案件评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案件评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的为优秀,90至97分(含97、90分)为合格,80至90分(含80分、不含9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二)案件评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综合评定为优秀15分,良好10分,基本合格5分,不合格不得分。
(三)年终将以评查结果为依据,分类评选最佳案件,年终目标考核时,每一个最佳案件加3分。
七、案件评查结果运用
(一)每次案件评查结束后,案件评查小组要从***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方面,对被评查案件提出明确的书面评查意见,评出精品案件,发现错案、瑕疵案。
(二)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案件评查报告作出审查意见,对存在问题、需要纠正的,由局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评查案件意见反馈表》交案件承办单位,案件承办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局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
(三)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档案,作为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奖惩、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对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纪检***门或检察机关查处。
八、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小组。其中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安帮矫正股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小组由***办室主任任组长,法律援助股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小组由机关***总支书记任组长,基层股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工作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层股内,具体负责案件评查活动的日常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案件评查工作是加强司法行***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满意度的关键所在。同时,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旨在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提高***公信力。各股室、所、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案件评查作为推进司法行******规范化建设和公信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注重查与评的结合,着力解决***、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二)认真自查,扎实整改。自查是案件评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所要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按照评查范围,依据评查标准,认真开展查纠整改工作。在自查整改中,要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到工作台账明晰健全,查摆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扎实有效。
(三)认真评查,客观总结。各案件评查小组要严格遵守评查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案件评查工作方案和各类案件评查的内容和评分标准,每件案件评查至少要确定由1名以上评查员组成评查小组,逐一审阅案卷,客观、公正评分;要严把案件评查质量关,做到既评查案件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又评查案件办理程序和案卷装订是否规范,确保每件案件评得公正,查得深入,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假评查”等现象,不能以案件评查替代***办案;要加强评查指导督促力度,将平时业务工作指导与案件评查工作指导相结合,努力实现“评查一案、指导一案、举一反三、提高质量”的案件评查工作目标。要加强经验总结,评查工作结束后,各评查小组要及时形成评查报告,由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通报,以促进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案件评查篇4
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
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组,由局长廖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袁光红、王敏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工作“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
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其内容涵盖立案、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及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使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
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我局从上半年的执业管理、法律服务、公证案件中抽取了15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六、组织召开特色案件评查会
局案件评查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法学专家等十余人参加“案件评查”工作会。与会代表在我局今年评查的案件中随机各抽取一件法律援助和公证案件进行评查,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进行了评查。本次案件评查活动提高了与会代表对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的认识,促使办案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行为,从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案件评查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司法行***机关下属各单位依法履职,持续推进司法行***机关严格***、公正司法。现就做好__年度案件评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局***组研究讨论,__年案件评查工作不再设置案件评查总量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在研究总结以往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案件评查任务落实到位。要通过评查工作,切实发现和解决法律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不廉不公不规范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公正和***公信力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
2、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办结的各类案件;公证和非诉讼案件。
3、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评查的案件;
各单位要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和长效机制,广泛采取内部
自查、单位互查、上级评查、交换评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评查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创佳评差活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事关全县稳定的案件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剖析评议工作。全县共剖析评议30件分别是:各司法所15件,法律援助中心5件,公证处5件,律师事务所5件(具体任务见附表)。各单位按季度评选***最佳、较差案件,每季度末的20日前,报送县局1件最佳案件、1件较差案件,同时报送上季度较差案件的责任查究和整改情况。10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及剖析评议工作总结及案件剖析评议意见登记表(见附件)报送县司法局,并随附上报具体评查案件材料。
1、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客观全面收集;
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法律程序是否合法;
3、各种法律文书、法律程序是否规范、齐全完备;
4、***办案中是否存在干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
5、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释法明理、法律援助等措施是否到位,信访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到位;
6、其他需要评查的情形。
案件评查工作是推进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机关,公正***、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明确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推动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一、明确工作目标。要坚持***组统一领导各基层单位集中主办的评查格局,将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为的一项长期抓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评查力量,不断创新和规范案件评查措施,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评查方式。要按照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评查原则,坚持评查标准统一化、评查方式规范化、评查结论刚性化的要求,在结合开展自查、互查、抽查、复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丰富评查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对基层一线办案单位***服务理念、***服务态度、办案质量的全面评查和检查评估,推动司法行***机关***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深化案件创佳评差机制。要继续坚持把创佳评差作为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审核认定标准,努力推选“精品”***司法案例,深入查摆剖析“瑕疵”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先进示范和问题警示作用。要针对创佳评差中的最佳、最差案件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强化***监督工作,将评查结果与干警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要通过案件评查创佳评差,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系统的***能力。
案件评查篇6
关键词 基层检察院 案件质量 评查工作
中***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1基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的问题
1.1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缺乏统一认识
一是对案件质量评查的定性认识不一。目前,由于有些检察院对案件质量评查的性质、形式、范围等认识各有不同,致使其有关评查的机构设置、方式方法、功能作用有所不同;二是对案件质量评查的必要性认识不一。对于在法定监督程序之外有无必要再设立这种大规模的评查监督机制,目前认识不一,致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尚不能得到普遍认同,并遇到了不少软性障碍;三是对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视程度不一。有些检察院将案件质量评查仅仅视作为走形式,因此在领导重视、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队伍建设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1.2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缺乏健全完善
各级院虽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但缺乏机制与体系的完整性,因而难以发挥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应有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年年有变,导致评查工作不具稳定性和长期性;二是评查组织机构形式多样,职权不一,有碍案件质量评查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三是评查范围、内容、尺度不一,且评查中关注案件质量指标不够,实体考察不多,导致对案件质量难以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四是评判标准缺乏量化,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且依赖于评查人员的主观评估,因而直接影响到评查效果。
1.3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缺乏充分运用
一是还仅仅停留在对检察干警的教育与改进层面上,尚未上升到促进案件质量整体上升的制度层面;且因责任追究机制不明确,对办案中的差错及不规范等问题往往难以分清责任并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二是缺乏完整的案件质量评查激励机制,只惩不奖的现状难以有效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正面激励功能和作用,致使办案人员对案件质量评查的参与度和回应性明显不够。三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队伍管理之间的衔接还不到位。评查结果仅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尚未作为队伍管理中干警评优、评先甚至于个案表彰的重要依据,因而过多的体现为对办案部门的评价。
2基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构想
2.1明确案件质量评估体系
2.1.1明确案件质量评查的范围与内容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应包括自侦案件、控申案件、民行案件、侦查监督案件和公诉案件,即将业务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对已审结案件根据案件特点、类别区分评查方式及重点,重点评查“捕后不诉”、“诉判不一”、“职务犯罪案件撤案或不诉”等案件。评查内容应包括案件的实体质量、程序质量、法律文书质量、办案效率和效果。
2.1.2明确案件质量评查的统一标准
作为评判案件质量的手段,案件质量评查必须有相应的评查标准。由于评查的案件不同,其标准也应有所不同,但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标准:(1)程序方面。应根据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严格审查案件受理是否符合规定,赃证赃物保管是否规范有序,讯问笔录制作是否规范,案件审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遵循法定期限办案,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告知且有无不当,有无超期羁押等问题。(2)实体方面。审查案件反映的事实是否全面,文字表述是否客观准确,证据列举是否完整,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法律文书引用法律条文是否准确等情况。(3)法律文书方面。法律文书格式、字体、标点符号是否正确,用语是否规范、统一,有无错字漏字;案件记录、材料有无缺项,签章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文号是否准确,法律文书及卷内材料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全面;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案卷顺序、编码是否准确等。
2.1.3明确案件质量评查的主体
案管部门作为案件质量管理、监督的职能部门,应当是案件质量评查的主体,并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案管部门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不仅能统一评查标准,保障评查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而且能结合集中管理的检察业务信息,增强评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评查人员的要求较高,案管部门因人力资源有限故难以***承担,因此,应立足检察业务人才库,采取兼职聘任的方式,由案管部门牵头建立一支相对***的评查队伍,以解决评查人员不足及水平不高等问题。同时,各级检察院可根据工作实际,经检察长批准成立临时性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负责开展专项评查、年终评查等定向评查活动,并可根据评查需要,适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查。案件质量评查中形成的评查报告应提交检委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2.1.4采取多样化评查方式
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既要方式多样化,又要工作常态化,如采取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常态评查和年终评查等多种方式,并坚持案件质量情况每月一汇总,半年一评析,全年一总评,以形成长效评查工作机制。
2.2建立案件质量讲评机制
为确保案件质量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应建立以下三项制度:
(1)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制度。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一类案件中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及时予以内部通报,并注意向问题较多的有关部门或承办人员进行反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使办案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有效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有力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2)案件质量讲评研讨制度。坚持发现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可探索案管部门定期参加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工作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案件质量研讨会等,对评查中确定的差错案件或裁判文书进行讲评,或与各业务部门主诉、主办检察官共同探讨、研析,找出易忽视、易重复发生问题的症结,并在总结、归纳办案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有价值、可操作性的、符合本院检察办案实际的***意见或操作规程,报院检委会讨论决定,以增强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
(3)案件质量评查定期汇报制度。为便于本院领导及上级院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案件质量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办案工作,应定期按时上报《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及《案件质量综合评定意见》。根据评查结果而作出的案件质量综合评定意见,既要注意区分违法责任和质量差错责任,又要确保有责任的人员享有申辩的权利,并在充分听取其申辩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拟处理意见并上报,经院检委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
2.3完善责任追究及奖惩机制
(1)对差错责任的追究,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铺,严肃认真,区别对待原则。对个别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严重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案件,应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对于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移送***门进行查处,***门根据存在的问题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对于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承办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以下处置:①对责任人进行警示;②令责任人公开检讨;③取消当年评先资格;④离岗培训。
(2)应坚持责任到人,有奖有罚,功过分明的奖惩原则。对于评查结果优秀的案件承办人,应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如树立典型,或给予奖金、津贴、评优、晋升、提拔等,以激发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和整个检察工作水平的提升。
2.4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与转化
(1)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应作为办案运行状况分析的基础和依据。案管部门要通过个案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类案问题汇总与分析以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业务管理对策和建议,积极促进***办案问题的及时解决整改,有效发挥领导决策与指导办案的参谋作用。
(2)建立检察官个人***档案。要建立并充分利用检察官的个人***档案,既将其承办的案件和制作法律文书的质量等记入该档案,又真实地反映本院在事中检查、事后评查等活动中对其所办案件与***质量的考评结果等资料,为人事管理部门、上级业务部门提供必要的参考与依据。
案件评查篇7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评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市司法局、区委***法委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由***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参与案件的质量评查。同时根据区委***法委的要求,对案件评查活动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根据每一年的具体情况,认真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奠定基础。
二、全面评查,突出重点
根据具体情况,案件评查人员在普遍查看的基础上做到重点抽查,近年来我局报送区委***法委进行评查的案件就达15件,真正做到让上级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及时纠正自身的不足。通过案件评查活动我们认识到,案卷作为行******办案的记录,反映着***办案的质量和***人员的素质,体现着***府依法行***水平;***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队伍、***制度、***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位办案人员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问题、强化***监督、提高***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府依法行***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机关提高依法行***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工作和公正廉洁***的要害,有效提高***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提高效率
此次全面性的案卷质量评查主要包含近年来办理的人民调解案卷、法律援助案卷以及公正案卷。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案卷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做到全面客观评查、重点抽查,将近年来抽查的民事、刑事、公正案卷认真总结,力***通过案件评查,提高各种案件的办理质量,认真规范办案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以往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
对案件评查,我局认真坚持统一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司法局、区委***法委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
通过对案件的质量评查,各种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使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例如曾凡远案件,由于人身受到损害,在多次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经过法律援助人员不辞辛苦的努力,几次奔波到浙江,最终使受害人取得了赔偿,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办理各种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依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往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案件评查篇8
为了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办案意识,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案件评查内容
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从案件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三个方面,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结案件的调查卷和审理卷进行评查。
二、案件评查办法
每年年终对全年所办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评查分自查和集中评查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
由案件承办室或镇街道纪委、市直纪检组对照案件评查标准进行查缺补漏,能补办的手续及时补办,不能补办的,写出书面材料上报案件评查领导组。
2、集中评查阶段
邀请运城市纪委审理室与市纪委案件评查领导组共同按照评查标准对所办案件进行集中逐案评查计分,填写案件评查质量报告表。
三、案件评查标准
案件评查实行百分制。实体占40分,办案程序占40分,纪检监察文书制作占20分。
(一)案件实体方面(40分)
调查案卷
1、案件事实(10分):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的原因、条件、发展过程、情节、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涉案的相关责任人责任是否清楚。缺一项扣1分。
2、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5分):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入***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是人大代表、***协委员、民主***派人士;被调查人的是否受过处分;调查报告中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违纪款退赔情况是否写清。缺一项扣0.5分。
3、证据材料(15分):是否一事一证,一人一证;被调查人谈话笔录、本人陈述材料,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勘验和检查笔录是否齐全。缺一项扣1分。
4、定性及处理意见(10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依据的条规是否确切。缺一项扣2分。
审理卷
1、审理谈话(10分):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违纪事实是否与本人进一步核实;错误性质、处分依据是否给本人讲清;下发处分决定前谈话中所受处分对本人职务、工资等影响是否讲清;是否告知本人的申诉权。缺一项扣1分。
2、审理报告(10分):违纪事实是否清楚、审理意见与调查组意见不同的理由是否写清;从轻、从重情节是否写清。缺一项扣1分。
3、处分决定(10分):是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缺一项扣1分。
4、执纪(10分):所受处分相关的执纪回证是否齐全。缺一项扣1分。
(二)案件程序方面(40分)
调查卷
1、案件调查组成人员(2分):不得少于二人。
2、案件调查时限(5分):初核时限为一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5天,案件调查时限为两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需延长的,是否报市纪委监委领导。超一天扣0.5分。
3、呈报领导签批的文字材料要求(6分):如初核报告、监察建议、立案决定书、调查报告等,是否使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文书呈批卡》,是否装入案卷。缺一项扣1分。
4、所有发给被调查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本人和有关单位的纪检监察文书都必须填写送达回证,是否加盖单位公章。缺一项扣1分。(6分)
5、案件检查中所形成的纪检监察文书是否编写页码,底稿是否装入案卷。缺一项扣0.5分。(5分)
6、初核时间、立案时间、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时间、调查报告(核实报告)等时间是否前后矛盾。一处矛盾扣2分。(6分)
7、移送审理时案卷初审章、领导签字等手续是否齐全。缺一项扣1分。(5分)
8、《调查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三卡是否齐全。缺一卡扣1分。(5分)
审理卷
1、案件承办人要求(10分):一般案件应由两人承办;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议组进行审理,并确定一人主办。一人审理的扣5分。
2、审理时限(15分):案情简单的案件为2—10天,一般案件为7—15天,重大复杂案件为10—25天。超一天扣0.5分。
3、审核程序(15分):所审理案件是否经审理室集体审议,是否征求被审查人所在单位或支部意见,是否经纪委***会和监委委员会议审定。缺一项扣5分。
(三)案件文书制作(20分)
调查(来源:免费文秘网 http://)卷和审理卷的总要求是:谈话笔录、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核实报告)、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的书写要工整,表述要准确,内容要完整,条理要清楚,结构要严谨,观点要统一,文字要精练。
调查卷:
1、案卷装订是否整齐规范,卷面书写是否工整规范。不合要求的扣1—5分。
2、核实报告、调查报告等文书材料的书写是否符合公文格式要求。存有叙述事实不清,层次不清,语言模糊,错别字较多的。扣1—10分。
3、案件材料书写要求(5分):所有文字材料如证人证言、谈话笔录、核实报告、调查报告底稿、见面材料、本人陈述、检查等,必须用墨汁、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纯蓝墨水书写。一份材料不合要求扣0.5分。
审理卷:阅卷笔录书写不工整,审理报告陈述违纪事实不清,层次感不强;处分决定语言含糊,表述不准,有错别字的。扣1—20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根据各室、各单位的案件评查得分(所办案件得分数之和除以案件数计分)排队,并通报全市。对排在前三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经济奖励;后三名的通报批评,并根据案件评查扣分情况,按照每分10元的标准扣发办案补助。
五、评查领导组
组长:*(市委副 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纪委副书记)
*(纪委副书记)
成员:*(纪委***、监委副主任)
*(纪委***、监委副主任)
*(纪委***、监委副主任)
*(纪委***)
*(监委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兼)
成员:*(审理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