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从旅游哲学的角度分析论述了旅游的层次。认为旅游者因其在旅游中对生命意义的追求和对精神的自觉不同,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境界或旅游层次,即俗游层次、物游层次、知游层次、神游层次。在对旅游者个性尊重的前提下,社会有责任在旅游境界追求上自觉地对游客加以引导。
关键词:旅游层次;旅游境界;俗游;物游;知游;神游
每个人都是世界的唯一。个体生命间存在的巨大差别,主要不是在肉体上,而是体现在人的精神和灵魂上,体现在人的心灵世界里。儒家哲学中的自我,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即欲望我、知识我、德行我和宇宙我。哲学大师冯友兰先生在他的《中国哲学简史》一书中,提出了他的“人生境界说”,他认为可把天下人的人生境界分为四种,从低到高依次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1]。在自然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顺习”的;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为利”的;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在天地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这种人不仅认识到社会的全,还进而认识到自然之全,因而做人不但应对社会有贡献,也应对自然有贡献)。其中天地境界是一种最高、最完善的境界[2]。借鉴冯友兰先生的观点,笔者认为,千千万万的旅游者,因其在旅游中对生命意义的追求和对精神的自觉不同,也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境界或旅游层次。
一、“俗游”(或“欲游”)层次
属于这种层次的人外出旅游,往往只是随着社会的时尚与潮流,看着人家风风光光地出门旅行了,觉得自己也该出去遛遛,满足到外地看看的心理欲望。这种旅游者的旅游是盲目的,是从众的,缺乏对旅游的基本自觉和真正认知,对旅游的审美、求知等体验是模糊的,旅游的内涵与价值之于他的意义是很小的。例如,在旅游中常常可以看到在旅游风景区的游船上和旅游车上,一些游客放着美丽的风景名胜不欣赏而扎堆在一起打扑克等现象。这种旅游者的境界可以称为“随俗境界”,这种旅游层次可以谓之为“俗游”(或“欲游”)层次。这种旅游者中最低层次的是在旅游地乱刻乱画、随地乱扔垃圾者乃止恣意破坏景物的“野蛮游客”。
二、“物游”层次
属于这种层次的人外出旅游比较功利,他们有着比较强烈的旅游欲望和冲动,但世俗生活的纠葛却始终难以忘怀。旅游时,他们一方面表现为心为形役,游程中不忘功名利禄,常常偏重于追求物质的享受,身在外而心并不轻松。他们身为物累,注重旅游消费的享受,旅游对他们来说是异乡消费的盛宴,一路上盯着可以购买或可供消费的物品,奇美的风景、异域的文化只是他旅途中的一个点缀。在风景名山旅游,如果有索道、电梯可乘坐,绝对不会步行登山,甚至视徒步登山行为“笨行”和“乡巴佬旅游”。他们对名胜古迹很少感兴趣,常常抱怨“没啥看头”。这些旅游者在旅游审美上仅处于“悦耳悦目”的层次。每到一个旅游地以“到此一游”和拍几张照片为满足,回去后别人问他到过哪些有名的地方,风景和文化有什么特点,往往一问三不知。这种旅游者的境界可称为“功利境界”,这种旅游层次可以谓之为“物游”层次。这种旅游者中最低层次的是炫耀性消费者乃至糜烂性消费者(如挥霍公款旅游者、性旅游者等)。
三、“知游”(“心游”)层次
属于这种层次的人外出旅游的目的比较明确,对旅游的本质(休闲、审美、求知等愉悦体验)[3] 有一定的认识,在旅游活动中比较注重精神追求与文化追求,深知通过旅游可以放松身心、缓解日常生活的精神压力,在大自然中可以荡涤心胸、调节身心,相信在“行万里路”的同时还要“读万卷书”。游程中他们注意学习知识、体验文化,对名胜古迹、民俗风情、宗教文化、异域文化都很感兴趣,注重通过旅游活动增长知识和学问。这类游客具有一定的旅游伦理水准,知道爱护自然、保护资源与环境,与异域文化和睦相处,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能够身体力行。这些旅游者在旅游审美上大多处于“悦心悦意”乃至“悦志悦神”的层次。这样的旅游境界可叫做“道德境界”这种旅游层次可以谓之为“知游”(或“心游”)层次。
四、“神游”层次
对有些人来说,旅游是人的天性,旅游是飞出日常生活的樊笼,旅游是在生命自由的蓝天里翱翔,旅游是天人合一的、优游的生命世界。旅游是他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旅游于他们是身心的牧放、性情的陶冶、灵魂的洗礼、精神的升华、生命本真的回归。他们对旅游的本质与真谛的认识最为透彻。这种人具有庄子所言的“乘物以游心”的精神境界,能从自然与社会的高度神悟旅游的意义和价值。这些旅游者在旅游审美上往往处于“悦志悦神”的层次,达到“情景交融、物我两忘”、天人合一。这样的旅游境界可称之为天地境界,这种旅游层次可以谓之为“神游”层次,是旅游中最高层次与最高境界。
当今时代,在“俗游”、“物游”、“知游”、“神游”四种境界或层次中,相对来说,属于前两种的人较多,属于后两种的人还比较少。有趣的是,这种情形似乎与古时不同,在游人稀少的古代我国,倒是有相当高的比例属于后两类人,如徐霞客、沈括、李白、杜甫、张骞、坡、司马迁等历史名人以及众多云游的僧人、文人、游仕等,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在西方发达国家,属于“知游”和“神游”两种旅游境界的人也较多,如历史上的马可波罗、麦哲伦、达尔文、洪堡、李希霍芬等历史名人。现代旅游中,西方众多的文化旅游者、背包旅游者、深度旅游者、生态旅游者等足可以说明西方游客的旅游层次。古今旅游者、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旅游者在旅游境界上的这种“差异”颇令人深思。
“知游”和“神游”无疑是旅游的最高境界或精神境界,也是最值得提倡的旅游境界。但就现实的人性来说,我们应该看到个体之间的差异。我们固然应该追求旅游的最高境界――“神游”,但不同层次的旅游境界并存共生乃是一个社会中很正常的现象。不能说只有追求“神游”境界的旅游是最完美的,而应当说,只有个体生命尽其性,在旅游中各得其所才是最完美的。这不仅仅是“宽容”,而且是对旅游者个性的尊重。当然,社会也有责任在旅游境界追求上自觉地对游客加以引导。
此外,在旅游业发展上也有不同的境界。较低的境界是仅仅把发展旅游作为赚钱的途径和把旅游业作为促进地方经济的手段。较高的境界是,发展旅游除了实现它的经济功能外,还注意实现它的社会功能、文化功能、美育功能、德育功能、成人功能等。即坚持“全面、协调”或“和谐”的旅游发展观,把旅游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最佳载体和重要的动力产业来发展[4],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美国麦克米伦公司,1948.
[2]冯之浚.中国人的人生智慧[N].光明日报,2007-6-7.
[3]曹诗***.旅游文化与审美(修订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4]曹诗***,阚如良,刘晗.对科学的旅游发展观的哲学思考[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6):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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