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要求篇1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9] 134号),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14家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对玉米、水稻主产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抽样情况
本次抽查实际扦取到139家企业的212个样品,涉及190个品种。其中,扦取到81家种子企业的118个玉米样品,涉及玉米品种100个,代表玉米种子172.2万公斤;扦取到58家种子企业的94个水稻样品,涉及水稻品种90个,代表水稻种子106.0万公斤。所扦样品代表的种子批全部为被抽查企业待销售的商品种子。
二、抽查结果
(一)杂交玉米种子抽查结果。本次抽查的81家种子企业118个玉米样品中,合格样品106个,合格率为89.8%。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70家,合格率为86.4%。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全部合格;水分有113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5.8%;发芽率有117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9.2%;品种纯度有110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3.2%。从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为99.8%,最低值为99.0%;水分平均值为13.0%,最高值为15.4%;发芽率平均值为94%,最低值为72%;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6.5%,最低值为90.8%。
(二)杂交水稻种子抽查结果。本次抽查的58家种子企业94个水稻样品中,合格样品92个,合格率为97.9%。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56家,合格率为96.6%。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全部合格;品种纯度有92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7.9%。从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为99.6%,最低值为98.6%;水分平均值为11.9%,最高值为13.3%;发芽率平均值为86%,最低值为76%;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8.1%,最低值为93.0%。
(三)抽查反映出的种子质量问题。本次抽查结果显示,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总体较为稳定,种子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品种纯度和水分。本次抽查有14个样品不合格,10个样品纯度不合格,5个样品水分不合格。这是在考虑使用容许差距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定,如果不考虑使用容许差距,纯度检测值低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41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19.3%,水分检测值高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35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16.5%。从田间种植鉴定情况看,玉米种子纯度不合格主要是自交苗偏多,水稻种子纯度不合格主要是不育株偏多,这反映出一些种子企业在种子生产过程中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抽查不合格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切实进行有效整改。有关省(区、市)农业行***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对整改无效、仍然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新审查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二)继续加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本次抽查计划涉及22个省(区、市)的207家种子企业,实际抽查到139家企业,还有68家企业未扦取到样品,占应抽查计划的1/3。近年来未扦取到样品的企业所占比例呈上升态势,尽管存在多方面的原因,但不排除一些企业采取拖延加工包装时间,不如实反映种子生产、经营、仓储情况等方式,故意回避抽查。
农业部将加强对未扦取到样品种子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把其作为今后种子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查的重点对象。并要求有关省农业行***主管部门要把本辖区内的抽查不合格企业和未扦取到样品的种子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质量监督效果;各级农业行***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种子***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已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全面核查、清理,依法严肃处理存在问题的企业。
(三)督促企业强化种子质量管理。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行***主管部门要引导种子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加强对种子企业制种、加工、检验及包装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各种子企业要严格加强各环节质量控制措施,高度重视亲本提纯复壮,积极改善种子贮藏条件,全面提高质量水平。(本刊综合)
整改要求篇2
近几年来,在上级******府、南宁市建委和马山县规划建设行***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水平在大幅度提高,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同市级企业相比我县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仍较落后,许多新规范要求未能同市级和发达县企业同步,许多安全管理缺陷,在接受主管部门的批评后仍未及时的认真的纠正。这种情况是很危险的,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益严峻的今天,我县企业当以改革中谋发展。下面就我县目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现状提出个人的几个观点。
一、八大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不到位
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对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签字后,不具体抓落实,只流于形式。制定的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不具体,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不全面,目标考核无量化。同建设行***主管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多数企业也未真正用于指导员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达标率很低。
(二)施工组织设计问题
1、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存在无目的抄袭交底材料现象。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内容不真实。如:施工现场垂直运输采用的是井字架,设计(或方案)中却编制了塔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模板工程,施工现场采用木支撑,设计(或方案)却编制了钢管扣件式支撑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
3、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审批、签名和盖章。
(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付了事
1、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
2、安全技术交底未按规定逐级交底到每个职工,未履行交底人和受交底人签字手续,或存在有“代签名”现象。
(四)安全检查不全面
1、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1)安全日记,内容不全,简单到:“今日安全无事故”、“一切正常”、“某某人上岗不戴安全帽”或“某某人穿拖鞋”。
(2)旬检记录,只记录2―3条存在问题,又缺少整改落实情况记录。
(3)个别企业存在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如内而中缺少公司月、季度检查开具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却有行***主管部门发出的事故隐患通知书。
2、各种验收移交签证办理与现场情况不吻合。如:施工现场没有“外电”,而施工用电验收表中却填写了“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测试,询问中得知没有测试,而是按测试表中要求随便写了一个允许值。
3、各种检查表格任由资料员填写与实际差距很大。
(五)安全教育
1、“三级教育”登记卡操作工虽有签名,询问中出现职工中不懂或不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安全教育登记卡中“代签名”现象时有出现。
3、节假日、特殊气候(如夏季防暑、雨季施工和台风等恶劣天气)教育以及一年一度“安全月”、“安全周”教育宣传活动记录缺乏。
(六)班前安全活动
1、施工现场未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有些安全技术交底活动记录时间、地点,特别是内容不真实。
(七)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个别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培训,无证操作;还发现借调有证人员应付检查的不负责任行为。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件未按规定复审,甚至有“跨工种”违章操作行为。
(八)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没做到专款专用。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通过树立法制观念,明确职责,尤其要明确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通过对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制进行抓落实的定期考核,特别要落实第一线工人遵守操作规程,督促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按责任制规定的职责范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目标管理是实现企业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个行动指南,它要求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与奖罚制度。而且年、月都应制定达标计划,制定的目标要分解、落实到人,使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深化。
(二)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实施施工现场预测、预控、预防事故、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完成施工任务的前提。尤其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还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如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抗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其他垂直运输设备)。应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施工***纸,结合施工现场状况,进行有针对性地编制,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在详细、有针对性具可操作性前提下,向全体参与该分部(分项)的工人进行全面交底,履行接受交底和被交底人员的本人签名手续,并有督促验查落实机制。
(四)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有效办法,是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项目部人员(含安全员)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做到勤走现场、勤记录、按规定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针对“只有满意的工程、没有满分的工程”这一现实,对检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三定一落实”原则督促整改落实。应当指出,各项验收工作也是一种安全检查手段,即对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设施等投人使用前的安全可靠性的检查,必须如实认真对待,做好量化验收。
(五)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为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端正施工安全动机,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消除不安全行为的一种必要手段。要采取各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如:“三级教育’’(即,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分别向工人进行教育)结合施工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适时性教育等;另外,应以每年五月中的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从而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强化工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
班前安全交底是为了让作业工人了解的作业环境,各工种安全施工注意事项,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有效活动,企业项目部应管理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字存档。
(七)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应按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特种作业工种要求由身体健康、相对稳定的职工先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按规定参加复审,同时应有强制性手段,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将文明安全措施用到实处,不得挪为他用。建设行***应严格监督执行,有违规行为应查处。同时企业应按要建立安全监督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让安全部门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我县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除要认真纠正以上不足外,还应从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监督、提高员工素质、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这样才能为我县建筑业的发展繁荣续写辉煌。
整改要求篇3
为有效引导和推进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根据省文明委和文件要求,决定2012年和2013年两年分别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测评结果纳入新一届(2012-2014年度)文明城市(城区)总成绩,以推动创建和考核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为了做好我镇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测评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测评内容
根据《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
测评时间
2012年6月上旬
测评方法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同步进行,均采用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两种方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将单独排名,并纳入当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本届(2012-2014年度)总成绩1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占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的40%。
主要工作
(一)专项整治协调组工作
1、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协调组
负责镇领导:林善榕(***委员)
组长:杨镇(***中队指导员)
李宁(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中队、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商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针对以下未达标项目推动整治,包括:
(1)流动摊点。主要问题:主要中心区流动摊点屡禁不止;少数民族摊点偶有出现;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存在高音喇叭沿街叫卖现象。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村(社区)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本辖区内104国道路段。
(2)占道经营。主要问题:部分路段存在未审批的占道经营;部分已审批的占道市场存在越线经营、乱扔垃圾、越时经营现象。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104国道、中心区康庄大道延伸至亭江大道、新街、流动摊点由规划中心和***中队负责;各村(社区)道路摊点由各村(社区)规范管理并做好环境卫生。
(3)乱张贴。主要问题:辖区内背街小巷乱张贴现象时有发生;小区内乱张贴现象严重。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104国道、康庄大道、新街路段,由规划中心及***中队负责;背街小巷等由各村(社区)自行负责。
(4)门前三包。主要问题:“门前三包”制度不落实。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中队负责,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配合,加强督查,督促“门前三包”制度进一步落实。
(5)户外广告。主要问题:部分路段店招店牌存在设置不规范、脏乱差现象。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工商所组织力量继续排查,对不规范的店招店牌、立地广告等进行整改。
(6)公厕、果皮箱。主要问题:公厕和果皮箱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继续完成公厕的改造建设任务;在背街小巷增设果皮箱等。
2、交通专项整治协调组
成员单位:派出所、交管站、***中队、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针对以下未达标项目推动整治,包括:
(1)两车停放。主要问题:主次干道和商业街存在“两车”乱停放现象;部分路段“两车”停放点没有划线;部分路段“两车”占用盲道停放现象。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交管站负责,派出所和各村(社区)配合,结合“门前三包”制度,以划线有序停放为重点,分阶段有计划地在全镇开展“两车停放”专项整治活动。
(2)摩的、三轮车。主要问题: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摩的”非法营运现象和三轮车乱停放现象比较严重。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交管站负责中心区范围及104国道车辆停放,其它各村负责本村辖区内车辆乱停放、“摩的”非法营运、三轮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行动。
(3)闯红灯。主要问题: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派出所负责,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大整治行动。
(4)电动车。主要问题:电动车超标,不按道行驶、乱停车、乱掉头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派出所负责,继续做好超标电动车的换购工作;加强对电动车违章行为的教育和整改。
(5)流浪乞讨、散发小广告。主要问题:在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主要商业街区等区域沿街乞讨、散发小广告。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派出所负责,社会事务办、***中队和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加强对流浪乞讨、散发小广告的整改。
3、“五小”店、中小餐馆、医院、***书音像和电子游戏店等专项整治协调组
成员单位:卫生院、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中队、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对以下未达标项目推动整改。包括:
(1)“五小”店。主要问题。部分店家未亮证经营或无证经营;部分店家食品卫生意识不强,“三防”(防尘、防蝇、防鼠)措施不到位,员工健康证未及时办理;部分店家后堂环境脏乱差。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卫生院负责,工商所配合,在全镇开展小食杂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工商所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歌厅整治。
(2)中小餐馆。主要问题:部分店家未亮证经营或无证经营;部分店家食品卫生意识不强,“三防”措施不到位,员工健康证未及时办理;部分店家后堂环境脏乱差,消毒设备和器具未使用。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卫生院负责,工商所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治,杜绝无证经营、未持健康证上岗及卫生脏乱差现象。
(3)***书音像、网吧和电子游戏店。主要问题:部分店家存在贩卖盗版的音像、***书;部分店家经营涉黄涉赌现象;部分店家环境卫生差;部分网吧上网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有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网吧吸烟现象比较普遍;消防安全隐患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治。
4、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协调组
成员单位:经发办、卫生院、工商所、农业服务中心、***中队、安办、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对农贸市场、超市、各类生鲜店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规划中心、***中队负责康庄大道两侧占道经营的摊外摊、店外店兼亭头市场大门两侧店面占道经营;亭头村(社区)、亭头农贸市场处负责市场内及周边(含自产自销市场),规范管理及环境卫生、清理乱张贴工作,自产自销市场按划线规范整齐摆放经营,垃圾袋装并及时跟踪保洁。
(1)农贸市场管理。主要问题:无证照经营,越线经营现象;食品“三防”措施时常不落实;商品未明码标价;市场内存在乱停车现象;部分市场环境卫生保洁不及时、不到位;市场周边存在店外店、流动摊点现象;市场周边停车秩序普遍比较混乱。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经发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完善亭头、闽安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2)超市。主要问题:经营过期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在超市门口占道摆摊促销,车辆乱停放及秩序混乱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工商所负责,***中队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综合整治。
(3)各类生鲜店。主要问题:占道经营、污水横流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工商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进行整改。
5、公共设施和社区等专项整治协调组
成员单位: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综治办、安办、电信公司、供电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重点针对以下未达标项目推动整治,包括:
(1)座椅、窨井盖、电话亭等公共设施。主要问题:全镇范围内尚有座椅、窨井盖、电话亭等公共设施破损。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电业局、电信公司等组织人员,分别针对所属的全镇范围内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亮灯工程。主要问题:部分背街小巷路灯缺少或损坏,维护不及时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配合,对全镇范围内的人行道、背街小巷路灯缺损坏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缺损的路灯及时维护。
(3)小街巷。主要问题:部分小街巷路面坑洼、沟盖缺损;部分小街巷存在乱拉线、乱搭建、乱堆放现象;部分小街巷存在摊外摊、店外店现象;道路绿化、硬化、行道树养护不够。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各村(社区)配合,改造小街巷,并加强对全镇小街巷的维护。村(社区)要加强对小街巷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
(4)市***消防。主要问题:部分路段未按规定配备市***消火栓,有些路段的市***消火栓损坏;主干道沿街消防橱窗损坏无设备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安办配合,有关部门配合,对镇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
(5)社区环境、设施、无物业小区。主要问题:无物业小区基础设施陈旧、损坏现象比较普遍;小区内尚有乱堆放、乱挂晒、乱搭建现象;小区消防、保安等安全防范制度普遍缺失,设施不全;小区文化活动设施欠缺,绿化和卫生保洁不到位;无物业小区业委会未成立等。
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由规划中心、各村(社区)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对闽安、闽亭、亭头社区需整治的小区进行升级改造。
(二)宣传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工作组
成员单位:******办、宣传组、文明办、广电站、工会、团委、教育组、效能办、经发办、工商所、财***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1)发动群众。通过各社区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市民群众提出的问题。
(2)氛围营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道德模范等宣传,营造文明城市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市民群众宣传。各村(社区)广泛发动村民,通过各种形式,对群众开展“做一个文明人,不给他人添麻烦”的活动。
(4)宾馆、酒店等宣传。制作宣传材料,在宾馆、酒店和旅游场所等进行广泛宣传。
(5)中小学生教育。由教育组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争做文明市民,不给人添麻烦”宣传教育活动。
(6)企业宣传。由工会、经发办等负责,在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软件材料组组成人员和工作
成员:《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软件材料涉及的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对照《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指标,做好迎检软件资料的整理归类、印刷装订、迎检备查、解释说明等。
(四)督导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定期不定期开展创建督导直至测评结束,根据工作需要,应适时加大督查力度;
2、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村(社区)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对应的专项整治组负责镇领导和镇创建办;
3、做好日常督查记录并建立台帐,作为创建工作的奖惩依据。
4、做好镇领导督查的各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