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的研究者研究个性特征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本研究调查了82名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研究结果显示:性别、家庭环境、人际关系对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有显著的影响。家庭经济状况、不同劳教或判刑次数对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没有显著的影响。
[关键词] 犯罪青少年;个性特征;COPA―PI
[中***分类号] D917.6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2004年,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成员总数的13.8%。[1]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因素有密切的关系,但青少年的个性特征在青少年犯罪过程中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20世纪90年代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开始研究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确认个性特征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这些研究一般采用国外的人格量表(EPQ、16PF、MMPI)测量青少年罪犯的人格特征。[2]EPQ、16PF、MMPI等量表基本上都是为非犯罪人编写的,用这些量表来测查犯罪人的个性势必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不能很好的了解我国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因此,本研究采用中国罪犯心理评估系统课题组编制的中国罪犯心理评估个性分测验(COPA―PI),调查了82名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希望能对我国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有全面的了解,也希望能对青少年罪犯的矫正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一)被试
北京市未成年管教所青少年罪犯82名,其中男生60名,女生22名;最大年龄22岁,最小年龄16岁;盗窃罪9人,抢劫罪30人,罪13人,故意伤害罪21人,寻衅滋事罪6人,其他3人。
对照的非犯罪被试为北京某大学的学生100名,其中男生54名,女生46名;最大年龄21岁,最小年龄18岁。
(二)研究工具
中国罪犯心理评估个性分测验(COPA―PI)。该量表由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组成的中国罪犯心理评估系统课题组编制。量表由122题目组成,共分为12个临床指标:外倾(P1),聪敏(P2),同情(P3),从属(P4),波动(P5),冲动(P6),戒备(P7),自卑(P8),焦虑(P9),暴力倾向(P10),变态心理(P11),犯罪思维(P12)。该量表于2006年通过专家鉴定,具有很好的信度和效度。12项指标维度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在.68至.83之间,整体内部一致性系数为.93;12项指标维度的分半系数分别在.67至.83之间,整体分半系数为.86。对罪犯个性分测验各指标内结构效度的验证性分析,各指标的NFI、NNFI、RFI、CFI值均大于.90,RMSEA值小于.08(只有P9指标略高于.08,为.084)。
除了对青少年罪犯实施个性测验外,还拟订了一个青少年罪犯基本信息调查表,包括年龄、性别、犯罪类型、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环境、人际关系等,以便于分类比较。
测量中使用统一的指导语,严格按照调查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指导被试根据自己的情况如实作答,以保证测试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数据处理
所有数据用SPSS11.5进行统计处理。
三、研究结果
(一)青少年罪犯个性与学生组比较
由表1可知,在被测量的12个指标中,外倾、波动、冲动、戒备、焦虑、暴力倾向、变态心理、犯罪思维指标上,犯罪组的得分大于学生组的得分,二者的差异达到统计上的显著水平;在聪敏、同情、从属、自卑指标上,犯罪组与学生组没有显著的差异。
(二)不同性别的青少年罪犯个性特征比较
由表2可知,男性青少年罪犯在暴力倾向指标上的得分明显大于女性青少年罪犯,女性青少年罪犯在同情指标上得分明显大于男性青少年罪犯,在其他指标上二者没有显著差异。表明男性青少年罪犯缺乏同情心,更多的用暴力解决问题;女性青少年罪犯有很高的同情心,暴力倾向较弱。
(三)不同家庭经济状况青少年罪犯个性特征比较
研究结果显示,不同家庭经济状况的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各指标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表明不同经济状况的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没有什么不同。
(四)不同家庭环境的青少年罪犯个性特征比较
家庭环境对青少年成长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由表3可知,家庭充满矛盾的青少年罪犯在暴力倾向指标和犯罪思维指标的得分大于家庭和睦的青少年罪犯的得分,并且达到统计上的显著水平,在其他指标上不存在显著水平。
(五)不同人际关系的青少年罪犯个性特征比较
由表4可知,人际关系好的青少年罪犯在聪敏指标上的得分显著大于人际关系不好的青少年罪犯的得分,人际关系不好的青少年罪犯在冲动、自卑、焦虑指标上的得分显著大于人际关系好的青少年罪犯的得分。表明人际关系不好的青少年罪犯情绪更容易波动,更容易产生自卑和焦虑。
(六)不同劳教或判刑次数的青少年罪犯个性特征
调查研究发现,青少年罪犯曾经劳教或判刑最多次数为2,最少为0。统计结果显示,不同劳教或判刑次数的青少年罪犯个性的各指标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说明不同的劳教或判刑次数的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没有什么不同。
(七)自变量的交互作用对犯罪青少年个性特征的影响
以性别、家庭环境、人际关系为自变量、以个性的各临床指标为因变量,进行多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这三个因素的交互作用不显著。说明三个因素的交互作用对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没有显著影响。
四、分析与讨论
(一)青少年罪犯的个性基本特征
调查结果显示,外倾、波动、冲动、戒备、焦虑、暴力倾向、变态心理、犯罪思维指标上,犯罪组的得分大于学生组的得分,二者的差异达到统计上的显著水平;在聪敏、同情、从属、自卑指标上,犯罪组与学生组没有显著的差异。与普通学生组相比,青少年罪犯的个体特征主要表现为:青少年罪犯外向好动,情绪容易波动,缺乏情绪控制的能力,冲动性强,容易激动;他们容易焦虑,对别人的戒备心理很强,不容易与他人建立深厚的友谊;他们有犯罪思维,有很强的暴力倾向,攻击性强,容易用暴力解决问题等。虽然研究用的测量工具不同,但本研究得出的青少年罪犯的个性基本特征与其他研究结论具有很大相似性[3][4]同时也说明,中国罪犯心理评估个性分测验(COPA―PI)有很高的鉴别力,有很高的效度。
(二)男性青少年罪犯缺乏同情心,有很力倾向
对青少年罪犯的人格的研究基本上都以男性犯罪者为研究对象,随着女性犯罪者的增多,因此,研究女性青少年罪犯的人格特征是非常有必要的。调查结果显示,除了同情和暴力倾向指标除外,其他10个指标上二者的得分没有显著差异,说明男性青少年罪犯和女性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男性青少年罪犯在暴力倾向指标上的得分显著大于女性青少年罪犯,女性青少年罪犯在同情指标上得分显著大于男性青少年罪犯,可能是由于生理的不同造成的。
(二)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罪犯个性有重要的影响
家庭因素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也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和行为规范习得的基础环境。不同家庭经济状况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的各临床指标并没有显著的差异。但生活在充满矛盾家庭的青少年罪犯在波动、冲动、自卑、焦虑、暴力倾向、犯罪思维等指标上得分均大于生活在和睦家庭的青少年罪犯,但在暴力倾向、犯罪思维指标上的差异达到显著水平。说明不同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个性成长有重要的影响。不良家庭环境里,父母感情不和,长期的敌对、仇视、争吵,使青少年得不到很好的关注和照顾,感到不安全和不满,情感需要得不到满足,阻碍了青少年情感的发展和成熟。儿童情绪的不成熟和被忽视构成了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基础。[5]同时,在这种环境下,青少年通过观察和模仿学习,学会了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三)人际关系对青少年罪犯个性有重要的影响
进入青春期后,青少年与同伴的交往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切,父母的影响开始下降,同辈群体对青少年的影响逐渐增强。调查发现,不好的人际关系的青少年罪犯在从属、波动、冲动、戒备、自卑、焦虑、暴力倾向、变态心理、犯罪思维指标上的得分均高于人际关系好的青少年罪犯的得分,并且在波动、自卑、焦虑三个指标上的差异达到显著水平。说明人际关系的质量对青少年个性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好的人际关系中,青少年可以充分的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接纳自我,内心和谐统一。同时,好的人际关系的青少年能够得到同伴的积极评价,能感受到积极的情绪体验,情绪健康发展。不好的人际关系的青少年,在认识上,由于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和评价自己,认识上的偏差产生人际交往排斥;在情感上,自己的要求和希望得不到同辈的回应,产生挫败感,常常体验到消极的情感,从而心理上更加的波动、自卑和焦虑。
五、青少年罪犯矫治的几点建议
青少年罪犯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其个性特征不同于普通青少年,但青少年罪犯的个性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大,有很大的矫治空间。因此,根据青少年罪犯的个性特征对青少年罪犯进行矫治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青少年个性形成和发展规律进行矫治,使青少年罪犯形成健全人格。随着人格心理学的发展,人们认识到遗传与环境交互作用促进人格的发展。人格不是先天的,而是在后天的环境中逐步形成的。调查研究发现,家庭环境、人际关系在青少年个性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矫治人员对青少年罪犯进行矫治,必须认识到家庭环境、人际关系等因素的作用,为青少年罪犯创设良好的矫治环境,使青少年罪犯感受到家的温暖和父母般的关怀,同时也要教给青少年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使他们在良好的人际关系中健康发展,形成健全人格,即(1)良好的性格(2)良好的处世能力(3)良好的人际关系。[6]
对与青少年犯罪有密切关系的人格特征薄弱环节重点进行矫治,使青少年罪犯人格更加完善。很多研究发现,自我控制力与青少年犯罪有很密切的关系。青少年之所以犯罪,是由于自我控制力低。[7]本研究也发现,青少年罪犯情绪波动比较大,自我控制能力弱,遇事容易冲动,暴力倾向严重。因此,矫治人员对青少年罪犯进行矫治,必须对青少年犯罪有密切关系的人格特征薄弱环节重点进行矫治(如情绪控制力、冲动、暴力倾向、犯罪思维等),完善青少年罪犯人格,使他们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参考文献]
[1] 陆志谦,胡家福.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2] 张春妹,邹泓.人格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J].心理科学进展,2006,2.
[3] 邓芸菁等.少年犯人格的基本特征及其相关因素的研究[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0,(3).
[4] 蒋俊梅.青年罪犯的人格特征研究[J].心理科学,2005,(1).
[5] 罗大华.犯罪心理学[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56―68.
[6] 罗大华等.司法心理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51.
[7] 屈智勇等.基于自我控制理论的青少年犯罪研究[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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