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庸的思想在我国由来历史悠久,中庸之道发展至今也亦是一种很重要的道德观,那么在历史发展的今天,我们应如何看待它以及如何将其精华与当今时代实际相结合尤为重要,本文的研究意义就在于探讨中庸之道,进而将其价值发扬光大!
关键词:中庸;中庸之道;价值
一、何谓中庸
《中庸》原文之中,对中庸的定义如下:“喜怒衰乐之末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意思就是人的内心没有发生喜怒哀乐等等情绪时,称之为中。发生喜怒哀乐等等情绪时,始终用中的状态来节制情绪,就是和。中的状态即内心不受任何情绪的影响、保持平静、安宁、祥和的状态,是天下万事万物的本来面目(基础)。中庸之道不是简单的中立,不作为,甘于平庸;更不是庸俗,和稀泥,隔岸观火。有人认为,保持中立就是中庸,甚至举例说既不做坏事也不做好事是中庸。那是完全错误的,中庸之道不是麻木之道,它是很注重人的主动性的,只不过它侧重一个“度”,不能强出头,但也不能麻木不仁,而是量力而行。余生于微末之间,智识尚属初进之时,不敢轻言道德,虽未解中庸之精髓,但亦颇为信奉。
中庸之道最初由孔子提出,后代圣贤多有研究和补充,发展至今已是一种很重要的道德观。宋代儒学大师朱熹在给中庸作注时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看似平常之理,实则精妙至极”。①
二、中庸如何
中庸之道的主要原则有三条:一是慎独自修;二是忠恕宽容;三是至诚尽性。对此分别论述如下:
慎独自修。这一原则要求我们在自我修养过程中,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中庸》第一章就提出了这一原则。其文云:“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②人们必须严格地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尤其是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更应该谨慎的进行自我反省,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教育。在别人听不到自己讲话的地方也十分谨慎,不说违背道德的话。在别人看不到自己行为的地方也时刻属守中庸之道,做到至诚、至仁、至善、至圣,就必须坚持慎独自修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其乐无穷,其用无穷,其功无穷。故《中庸》第三十三章云:“君子之道,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可与入德矣。《诗》云:‘潜虽伏矣,亦孔之昭。’故君子内省不疚,无恶于志。君子之年不可及者,其唯人之所不见乎!《诗》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故君子不动而敬,不言而信。③
忠恕宽容。这一原则要求人们将心比心,互相体谅,互相关心,互不损害,忠恕宽容,体仁而行,并行而不相悖。这一原则分别见《中庸》十三章、三十章。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诗》云:伐柯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这一思想源于孔子。曾子将其概括以传于世。《论语里仁》记载孔子告诫曾子的话:“吾道一以贯之。”别的学生问曾参,这是什么意思。曾参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显为仁之方,说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为仁,行仁。孔子说恕便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至诚尽性。至诚尽性的原则是施行中庸之道的重要原则。“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只有坚持至诚原则,才能充分发挥自己善良的天性。能够发挥自己善良的天性,就能感化他人,发挥他人的善良天性,能够发挥一切人的善良天性,就能充分发挥万物善良天性,就能够参与天地化育万物,便达到了至仁至善的境界。达到了至仁至善的境界,便可以与天地并列为三了。这就是坚持至诚至性原则所达到的理想境界,达到了这一理想境界,也就找到了自己在宇宙间的真正位置。
三、如何中庸
中庸实际上是就是强调“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的理念,就是说,超过和不足都不可取,什么问题都要在“也认真”、“也不认真”之间寻找平衡,所谓:“不偏之为中,不易之为庸”。
中庸之道就是孔子提倡、子思阐发的提高人的基本道德素质达到太平和合的一整套理论与方法。 这一提高人的基本道德素质达到太平和合的理论和方法包括其主题思想、理论基础、具体内容、主要原则、检验标准、知行方法、重要途径等方面的内容。
中庸之道在历史上有重大的争论,在今日世界上仍有不同的看法。但在我看来,中庸在古代***治文化中是一种具有超越性的思想,在今天世界精神生态危机中同样具有调整人心寻求正途的普世性价值。
“中庸”之“中”,为历代人所重视并不断重新阐释。对“中”的解释大多认为是:不偏不倚中度合节。“中”字在先秦古籍中有三层意义:一指中间或两者之间;二指适宜、合适、合乎标准;三指人心、内心的和谐境界。其实,“中”既是内在的辩证规定,又是外在的超越性。王夫之认为:“一中者不易,两中者易。中立于两,一无可执,于彼于此,道义之门。中,“本训云:和也。其字从口,而上下贯通,调和而无偏胜,适与相宜,故周子曰:‘中也者,和也。’酌之以中,所以和顺义理,而苟得其中,自无乖戾也。④中为体,和为用,用者即用其体,故中、和一也。东西南北之无倚,上下之皆贯,则居事物之里矣,故又为内也,与外相对。唯在其内,故不偏倚于一方,不偏不倚,必贯其内矣,其义一也。不偏而和,则与事物恰合,故又为当也,‘发而皆中节’,当其节也。俗有‘中用’之语,意正如此。”⑤(作者单位:***大学)
参考文献:
[1]《四书章句集注》,朱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2]《书信选集》第147页第146页
[3]《华盖集》,鲁迅
[4]《彷徨》,鲁迅
[5]《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英]罗素 著,何兆武 李约瑟马元德译
[6]《全球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 著,吴象婴 梁赤民 译
[7]《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法]卢梭 著,李常山 译
注解:
① 朱熹注.《大学・中庸・论语》,上海古籍书店1987年版
② 《中庸・第一章》
③ 《中庸・第十三章》,《中庸・第三十章》
④ 刘宝楠.《论语正羲》,见《诸子集成》第一册,中华书局,1996年版
⑤ 王先谦.《荀子集解》,见《诸子集成》第二册,中华书局,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