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珍妮特・温特森被称为“当代英国文坛最出色也最具争议的女作家”。在《南方人物周刊》中她曾说道:“我不是一个喜欢写作的同性恋,而是一个恰巧喜欢女人的作家。”在珍妮特・温特森多部小说中,她塑造了男性化的女人和女性化的男人,模糊了男女性别差异,打破了常规的性别界限。在朱迪斯・巴特勒的性别表演理论下,人们通过对性别表演来建构自己的性别,在重复的表演中解构性别的稳定性,使性别处于开放体系之下。本文以《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和《给樱桃以性别》为例进行分析,指出人类的生存存在多种可能性,旨在帮助我们树立一种正确对待任何性别的宽容心。
关键词:珍妮特・温特森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 《给樱桃以性别》 朱迪斯・巴特勒 性别表演
引言
关于身体、身份和性别的探讨一直是女性主义关注的焦点。福柯则在《性史》中提到:“性并非人类生活的天然特征或既定事实,它是一个被建构的经验范畴,有其历史、社会、文化根源,而非生物”。1929年,弗吉尼亚・沃尔夫在作品《一间自己的屋子》中提出雌雄同体的概念:“在我们之中每个人有两个力量支配一切,一个男性的力量,一个女性的力量。在男人的脑子里男性胜过女性,在女性的脑子里女性胜过男性。”[1]雌雄同体的概念有意识地将男女性别视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并加以同化和模糊化。这一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以异性恋为主导的文化。从异性恋文化的角度来说,一个具有女性生理特征的女孩,在正常情况下,必然表现出女性的特质,并通过以男性作为欲望对象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生理性别决定着他或她的社会性别,而这种社会性别又决定着他或她的取向。对此,巴特勒指出,自然决定关系论实际上是异性恋文化为掩盖自己的强迫性而作的话语表演。正是通过这种表演,性别和倾向被自然化、本质化了。因而完全有必要去颠覆和取代这一思想的运作[2]。巴特勒指出:“主体创造了制度、话语和实践,而是它们通过决定主体的生理性别、社会性别而创造了主体。因此主体的性别身份不是既定的、固定不变的、而是不确定,不稳定的。人们通过引用和模仿来表演正确的性别,但由于这种重复表演的不可能性和不连续性,性别表演中常常形成断裂,从而使得性别身份永远处在变化之中。”[3]因此通过性别的不确定性和开放性而可以去发掘出自身更广的生存空间和更大的个体价值,给于人们在生存方式上更多的可选择性[2]。在珍妮特・温特森的小说中,描写同性恋主题较多,这类小说主题大都表现了她对性别身份建构的认识和思考。纵观国内外在对珍妮特・温特森小说的研究中,有从后现代主义手法入手的;有从颠覆男性霸权的女性主义角度分析的;有从女同性恋视角切入的。而从朱迪斯・巴特勒的性别表演理论视角下分析珍妮特・温特森小说的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将从性别表演理论的角度以温特森的小说《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和《给樱桃以性别》为例进行分析,指出人类的生存存在多种可能性,旨在帮助我们树立一种对待任何性别的宽容心,尊重并理解人性的多样性。
一、创作背景
温特森自小由信奉宗教的夫妇收养。母亲对她要求严格,一心想让她从事与宗教事业相关的工作。1978年,温特森与一个女孩相爱,在当时被视为离经叛道的行为,没有得到社会、宗教以及家人的理解,温特森最终选择离家出走。之后在殡仪馆为死人化妆,还有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到精神病院当护工。甚至住过汽车后备箱。关于这段经历,温特森认为“相比身体上的痛苦,更难忍受的是精神上的痛苦”,她坦然地说:“生活中确实有改变人生的事情,但没有人能够事先预见,也无法事先规划。我们要做的就是与自己和解,对自己坦诚相待。”[4]1985年,温特森出版《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获英国惠特布莱特新作奖。这部作品恰恰可以看做她青少年时代的“自传”,虽然叙述者是第一人称“我”,但作者本人却在写作过程中,从旁观者的视角审视了自己曾经“无法处置的境遇”[4]。从温特森的作品开始出现在大众视野下开始,她就一直被标上了“女权主义者”“同性恋”“后现代”等多重标签。温特森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作为小说的创作背景与灵感,给予女性帮助,让她们以自己的思想、视角及自己的方式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为自己提供多种可能的生存方式。另外在20世纪的西方社会文化里,同性恋现象日益增多。同时同性恋问题在西方文化中出现争议并成为一个学术问题。美国精神病学协会对同性恋作了历史性的总结,认为不应把同性恋归为“精神错乱”一类,为此他们创造了“性意向混乱”一词,即就是那些个体的性兴趣主要指向和他同性别的人。性意向的改变,使他们对自身的性别身份陷入混乱和矛盾之中。人们对于身份性别的建构日渐呈现出模糊化和不确定性。人们(尤其是同性恋群体)通常用有悖于社会性别规范的行为的表演来标示自己的性别身份,而不是用生理性别来区分性别身份。
二、珍妮特・温特森小说中的性别表演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是一部半自传体小说。作者本人与主人公珍妮特的人生经历相似,幼时被信奉宗教的养父母收养,母亲一心想把她培养成一个传道者。母亲在珍妮特心中的形象一直都是美好的,因为母亲有着完美的宗教价值观,在她眼里总能果断地区分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4]并且在珍妮特的家庭中,母亲和父亲的形象与地位完全不同于传统视角下对男性和女性的形象鉴定。小说中提到“我父亲喜欢看摔跤,我母亲却喜欢摔跤”[5]。在对摔跤项目的态度上,作为女性的母亲内心却有着男性的刚毅品质,在父亲面前,母亲显然是处于一个强势的强者形象。而父亲不但没有男性应有的阳刚魅力,在家庭中还处于一个被动弱势位置。[6]在当时男权社会主导下,女性从出生开始便被赋予了固定的性别特征,女人生来就是男性的附属品,必须承担起为男性繁衍后代的责任。[7]小说中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提到珍妮特母亲对于生育的态度“不是她不能生,而是她不愿意生。她羡慕圣母玛丽得到圣灵。于是她决定把下一件事做得最好,收养一个孤儿。那就是我”[5]。珍妮特母亲内心是反对生活在男性主导下的。因此她拒绝接受所谓的女性从出生就被赋予的固有性别特征,她拒绝生育后代,喜欢摔跤,在丈夫和孩子眼里她的话语具有权威性,这实际上是她对自己性别鉴定之后,通过模仿正确的性别所体现的一种性别表演。从异性恋文化的角度来说,一个人的生理性别决定着他或她的社会性别,而这种社会性别又决定着他或她的取向。对此,巴特勒指出,自然决定关系论实际上是异性恋文化为掩盖自己的强迫性而作的话语表演。珍妮特从小被一个女人讲的关于“她嫁给了一头猪”的故事吸引,在她眼里嫁给男人就如同嫁给了“猪”,即使被女性视为白马王子的“王子们”也不过是有着吓人的体毛的“野兽”罢了。[5]珍妮特对与男性结婚的态度完全颠覆了生理性别决定着他或她的社会性别,而这种社会性别又决定着他或她的取向的这种说法。因此男性不再是女性唯一性渴望的对象。传统性取向所说的“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规律或婚嫁观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们对社会规约化的性别特征的一种模仿与表演。小说最后,在珍妮特与她的三位女友的关系暴露时,珍妮特没有选择逃避,不再任由教规伤害自己的爱人,她声称仍然与第一位女友梅兰妮有染,勇敢地承担起所有的责任来保护凯蒂不受到同样的伤害。在她的同恋中,为了保护与凯蒂的爱情,忠于自己的内心,珍妮特与家庭、教会决裂,完全不顾世俗异样的眼光。在这份同恋中,珍妮特不再认为女性就是必须被男性保护的对象,她通过模仿正确的性别,她也可以作为强势的一方来保护自己的爱人。珍妮特担任的是一个果敢,敢作敢为的男性角色。
在小说《给樱桃以性别》中樱桃的“嫁接”是将一种可能柔嫩或不确定的植物融合进另一种更为坚硬或不确定的植物上,这一“嫁接”在深层含义上暗示了女性特征与男性特征的融合。[8]小说以《给樱桃以性别》为名的前提是我们不知道或者不能确定樱桃是何种性别。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人们对于身份性别的建构也日渐呈现出模糊化,不确定性。而主体的性别身份的不确定,不稳定性使得性别身份永远处在变化之中。就像《给樱桃以性别》中温特森对地***的说法:“地球是圆的,同时也是平的。这很明显。说它是圆的看起来毫无争议。说它是平的,是基于我们的生活经验,也毫无争议”。在小说《给樱桃以性别》中温特森改写家喻户晓的十二位公主的经典童话故事,在我们所熟知的十二位爱跳舞的公主的故事中,公主们深夜溜出门跳舞的事情被一位老兵揭发,他也因此娶了大公主,并成为了王国的继承人。[8]而在《给樱桃以性别》中,揭发公主们的却是一位狡猾的小王子,他的成功让自己和十一位兄长每个人都娶了一位公主。因此,女同性恋公主因为婚姻和自己的爱人分离,而后爱上王子的公主发现自己的丈夫爱的是男人。因为婚姻,他们放弃了自己内心真正的性别倾向,来重新定位自己的性别,从而适应并融入传统异性间的婚姻模式。这实际上是他们在传统婚姻模式中对以异性恋主导下的社会给予的性别进行的模仿与表演。
三、结语
长期以来,在人们固定的陈旧思维概念中男女分界明显,人生来性别就已被社会设定,男性是坚强、强壮、能干的代表,而女性则被贴上了敏感、柔弱、顺从的标签。女人生来就是女性,她们必须在社会对女性性别特征规约下表现出相应的女性特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陈规被打破。比如现在各种选秀节目,往往那些具有与他们生理性别相反特征的参赛者更受大众的欢迎。李宇春就被《南方时代周刊》评价为中性之魅。从近年来流行的网络语“女汉子”“假小子”“伪娘”“X爷”等就可以看出主体的性别多样性被广泛接受。1989年,丹麦通过《民事结合法》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同关系的国家,此后更多的国家如:挪威、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英国等多国也相继出台此法律。性别的可转变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女性的***,同时告诫我们不要把女人定义为女性,也不要把男人定义为男性。性别是不断变化的,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敬畏生命、尊重人性,对任何人、任何性别都要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
注释:
[1]王还译,弗吉尼亚・沃尔夫:《一间自己的屋子》,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
[2]严泽胜:《朱迪・巴特勒:欲望、身体、性别表演》,国外理论动态,2004年,第4期,第38页。
[3]何成洲:《巴特勒与表演性理论》,外国文学评论,2010年,第3期,第133-134页。
[4]骆文琳:《“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一部女同性恋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交织的文本》,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第94-95页。
[5]于是译,珍妮特・温特森:《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新星出版社,2010年版。
[6]张丽娜:《彻底颠覆男性霸权――<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的女性主义解读》,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4年,第1期,第29-30页。
[7]王莉:《从朱迪斯・巴特勒的性别表演角度重读<紫色>》,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第64-66页。
[8]张菁华:《走向完整:寻找福尔***纳达――评<给樱桃以性别>》,出版广角,2014年,第18期,第90页。
(杨芳 湖南湘潭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4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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